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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之网-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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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重新唤醒了它,东方的精灵会重新发现它。比它更高的是了望台,同时又作为庙宇金字塔形的塔楼,其阶梯被涂成红、白、蓝、褐、黑、银、金色,透过狂风扬起的尘土,很远就可以看见它在闪闪发光。尤其是在夜幕降临的时候,那些游牧民族看到在灰黯的沙漠边缘的背景下,这些建筑一动不动地、明暗有序地在发光,一定会因害怕而撤退。这是上帝的住所。这上帝的住所与由于地下的烈火和太阳的照耀而深深烙上各种鲜艳强烈色彩的伊朗高原由牛身或狮身的令人恐惧的怪兽看守。
这些怪兽来回走着……“
在离这儿几个街区远的地方,我们找到了一间装备简陋的屋子。这间屋子处在一个叙利亚人聚居的安静的街区里,在一座楼的后部。出租房子的这位妇女是一个来自新科合特的蓝鼻子女人,是一个老妓女,每次我看到她都让我颤抖。我们的这个街区装上了所有可以想象得到的东西:洗漱盆、炊炉、暖气、大碗橱、老式衣柜、附加床、木板条摇椅、木板条扶手椅、缝纫机、马鬃毛沙发,一个上面装满只值几分钱的小玩艺儿的书架,一只空鸟笼。我怀疑在我们到来之前这个女人一直住在这间屋子里。
说得好玩一点儿,这间屋里笼罩着一种痴呆的气氛。
能够弥补不足的,是我的后门出去就有一个花园。这个由高高的砖墙围起来的花园是长方形的,它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在《彼得·伊贝斯森》里所描写的花园。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让人做梦的地方。夏季才开始,在傍晚,我可以拖出一把扶手椅,坐在花园里读读书。我刚发现了阿特尔·威格纳尔的书,正在一本接一本地贪婪地读。读完几页之后,我就会陷入梦幻里去。花园里的一切都诱人进入梦幻:轻柔、温馨的空气,昆虫的鸣叫,鸟儿慵懒的飞动,树叶瑟瑟,隔壁花园外路人的低语。
在这里可以找到幽居独处的一段宁静时光。
正是在这个时期,有一天,出于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我偶尔遇到了我的老朋友斯坦利。福斯威斯·斯坦利开始有规律地到我家作客,常由他的两个男孩陪着,两个男孩,一个五岁,另一个七岁。他深爱他的孩子们,为孩子们的言行举止深感骄傲。从斯坦利那儿得知,我的女儿没有上私立学校,而且他告诉我,他的小儿子,那个也叫斯坦利的小子,对我的女儿很看不起。后边这一条,他是乐滋滋地告诉我的,并且还说我女儿总是草木皆兵。至于他们如何相处,我得从他口里打听明白。
他向我保证说我没什么可担心的,但是说这话的口气意味着不大妙。可怜的老梅拉妮还拖着瘸腿拄着拐杖在医院里干苦活,晚上又受她的静脉曲张病的折磨。她和莫德的不合正处在最激烈的时候。莫德当然还在给别人上钢琴课。
正如斯坦利总结的,我不再去看望她们。她们已经对我不抱希望,认为我没有希望了,不负责任。只有梅拉妮表面上还说我几句好话,不过梅拉妮又是一个行动不便的傻瓜(斯坦利是一个敏锐、圆滑的家伙)。
“你能不能私下告诉我没有人在家的时间?”我求他,“我想看看那地方怎么样了。我想看看孩子们的玩具,至少。”
斯坦利没觉到这个请求有何高明之处,但是答应考虑一下。
然后他很快加上几句话“你最好还是忘记她们。你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为了你自己,请别放弃,接着走下去吧!”
他大概已经感觉到我们没有足够的食物,因为每次他来我这儿都带来一些食物,他妻子做的“精美”的大杂烩的残羹剩菜、肉汤、炖菜、布丁、火腿。正是我们所需要的美餐。说实话,我们都巴望他的来访了。
我并没有发现斯坦利有什么显著的变化,但是我注意到他更勤奋了。他告诉我他晚上在下纽约的一家大印刷公司工作。时不时,从家里琐事中一找到一点儿时间,他就试图写点儿东西,但是他发现太多的家庭琐事让他无法集中精力,不管怎么说,他现在的兴趣在孩子而不在写作。他希望孩子们过上好日子,一旦他们年龄到了,他就送他们上大学,更重要的是……
他发现没法写作,他就读书。时不时,他随身带一本让他着迷的书。一般来说,这些书大多是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家的作品。无论我们谈论的是哪本书,不管世界局势怎样,也不管革命正在逼近,一触即发,我们的谈话总是以约瑟夫·肯润德而结束。如果不是肯润德,就是柯南道尔、弗朗兹。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对这些作家感兴趣了,肯润德让我烦,但是当斯坦利对这些作家大唱赞歌时,我会情不自禁地被他引入歧途。斯坦利绝不是一个批评家,就像我们过去常坐在厨房熊熊燃烧的壁炉边交谈一样,他有一套谈论他所崇拜的作家的方法,他最后能感染我。他有讲不完的奇闻轶事。他讲的故事充满幽默和讽刺,内心的情怀却是浸满温柔,无边的、跳动的温柔,几乎令人窒息。他的这种温柔,却常常被他抑制,转化成了他的仇恨、残忍、报复心理。这是他很少向他人暴露的他的人性的另一方面,总的来说,他是一个粗鲁、尖酸、乖戾的人。几句话,几个动作,他就可以摧毁任何野心。甚至他静处的时候,他身上流出的气味也是具有腐蚀性的。
尽管这样,和我谈话时,他变软化了。出于一些非常奇怪的原因,他在我身上看到一种可以改变自我的东西。只有看到我自己觉得被打败了,我自己觉得处境很悲惨,他才会觉得高兴、觉得自己有了魅力,会挂念别人。这时,我们俩就成兄弟了,他也就可以放松、扩展、照耀自己了。他喜欢认为我们都是不幸的人,他不是早就预言过我所有的努力都是没用的,我绝不会成为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也成不了一个作家吗?我为什么要坚持?我为什么不像他一样接受一份平凡的工作,安顿下来接受自己的命运?很显然,这样幸灾乐祸地看待我让他觉得心里好受。自始至终,他总是用他的方式提醒我,我只是跟他一样的来自纽约十四区的一个小子,当然得跟路易·比罗沙、哈利、马丁、爱迪、高爱乐、阿尔夫、贝恰尔这些失败者一样,一事无成。我们事先就已经被谴责了,他认为,我没有坐牢也没有成为瘾君子,对此已经应该感恩不尽了。我有一个和睦、受人尊敬的家已是万幸。
只会这样,我已是命中注定。
他接着说个不停,但嗓音已渐弱下去了。他说话的声音里已有了一种沉思的成分,带上了一丝怀乡的色彩。尽管他说得再好,很明显,他只能回忆起我们在十四区的生活和伙伴。他谈起了我们共同的朋友,好像花了毕生的精力去研究了每个朋友。这些朋友在性格、气质上各不相同,但是他用自己的模仿形容了每个人,这每一个人都带上了他无中生有加上去的恶习。依斯坦利看来,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跳出这个十四区的希望。对其他人来说,可能还有漏洞可钻,但是没有一个漏洞是属于十四区的那些家伙们的。我们处于危险之中,永远。就是这个事实,这个无可辩驳的事实让我们重温往日朋友的亲密。他似乎也肯定,十四区的朋友们与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人一样聪明。那些诗人、国王、外交官、学者们所拥有的素质,他们也都有,并且,十四区的朋友们已经证明了他们在各自的层次和方式上表现了这些才能。约翰尼·保尔不是很有王者气象吗?他难道不是一个未来的查理大帝吗?
他的武士精神、宽容精神和忠诚以及忍耐力,难道不正是撒了的特征吗?一谈到我们从九岁或十岁之后就没有见过面的约翰尼·保尔,他就眉飞色舞,滔滔不绝。他现在怎么样了,我们会互相问。到底怎么样了,没人知道。或者出于自己的选择,或者是由于命运,保尔一直隐姓埋名。他一定是在芸芸众生中默默地生活,为芸芸众生播洒他帝王般的热情。这对斯坦利来说已经足够了。对我也一样,真的。奇怪的是,每次提到约翰尼·保尔,我们都会热泪盈眶。难道他真是对我们那么珍贵和亲密吗——或者说岁月已经证明了他的重要性了?总而言之,一旦记忆中出现保尔,他就成了善和希望的象征。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人。只要是保尔拥有的东西,或者只要是他提供的东西,都是不朽的,自从孩提时代我们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成年之后,我们对此已深信不疑……
莫娜呢,起初的时候根本不信任斯坦利,斯坦利刚来的时候她还很不自在,随着斯坦利每次成功的来访,她也变得越来越对他热情起来。我们谈话中所涉及的过去我们所住地方的邻居、伙伴、新奇粗野的游戏及儿时的看法对她来说是陌生而新鲜有趣的。她时而会提醒斯坦利,说她是波兰籍或是罗马尼亚籍,或是威尼斯籍,总而言之,是“喀尔巴阡山脉中心”人,而斯坦利对她的提议不屑一顾。他心里想,像莫娜这些连一句波兰语都不会讲的人只能理所当然地是这个世界的“异乡人”。
此外,按斯坦利的脾气,莫娜有点儿油腔滑调了。出于给我面子,斯坦利没有反驳莫娜,但是他脸上不快的表情足以说明这一点。怀疑和鄙视是斯坦利最易流露的表情,斯坦利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轻视一切。当他脸上鄙视的表情稍有控制和减轻时,这鄙视之情便集中到了他的鼻子上。他有一只大而纤细的鼻子,鼻孔发亮,使得他在波兰人中很卓尔不群。无论他表示怀疑、鄙视还是反感,都从这个器官最先表达出来。他的嘴表达的是苦涩,眼睛表达的则是不移的残酷。他的双眼不大,有玛瑙的颜色;双眼长得很开。当他在讥讽时,双眼在闪烁,就像冰冷、遥远的星星;当他发怒时,双眼则像箭头落在毒汁里。
莫娜在场时,让斯坦利尤其觉得尴尬和不自在的是莫娜的口齿清楚、反应敏捷、聪明过人。这可不是他希望在女性身上看到的品质。这样看来,他选择了一个傻子、智力低下的女人做妻子可不是偶然的,这个女人为了不暴露自己的无知和尴尬,要疯疯傻傻地自言自语,或是不安地窃笑。说实话,斯坦利对待妻子就像对待一件东西。她只是一个奴隶,也许,过去斯坦利是真爱自己的妻子的,那也是用与众不同的方式,但是,他与妻子处得很自然,他知道如何对待妻子的缺点和不足。
斯坦利是一个如此奇怪的家伙,就像是尖锐矛盾的结合物。但是他很少做一样事——提问题。如果他提问了,这些问题必是直截了当的,必须直接了当地给予回答。他这看似谨慎的做法,不是由于他的机智圆滑,而是狂妄。他想当然地认为我会告诉他要发生的所有重要事情,他更希望我自愿告诉他信息,而不是他从我身上挤出。深知他的处世哲学,我认为让他理解我们的生活方式是没有指望的,如果我告诉他我喜欢偷东西,他会不加思索地信以为真。如果我说我是一个假冒伪劣制造商,他会皱皱眉,也表示同意,但是如果告诉他我们的行动不合常规就会让他不快和困惑不解。
一只怪鸟,这个波兰人!他所表现出的唯一温柔就是在他讲他那些怪怪的故事时。在饭桌上,如果他要了一块面包,就像是脸上挨了一巴掌。他是一个故意粗鲁丽无礼的人,看到别人局促不安使他高兴不已。
同时,斯坦利又有点儿不自觉的羞涩。如果莫娜坐在他对面并且跷起二郎腿,他会移开目光。如果他在场的时候莫娜在化妆打扮,他就会装作没看见。莫娜的美丽让他神经过敏,也让他感到怀疑。像莫娜这样聪明漂亮的女人嫁了像我这样的一个家伙,在他看来,实在是有点儿不可思议。他当然知道我是在哪儿、怎样认识莫娜的。斯坦利不时会跟我提起这件事,一般是很随便地提及。每次莫娜谈起她在波兰或维也纳的童年,斯坦利都会专心致志地盯着我,我猜他可能是希望我能加进去一些遗忘了的细节,以使莫娜的故事更加美丽迷人。唯一让他感到不足的是,他经常会发表怪论,说他怀疑莫娜是不是真的出生在波兰。如果说莫娜是个犹太人,那他就绝不会怀疑。他私下认为,莫娜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美国人,但作为女人来说,她又是一个不平常的美国人。他对莫娜的发音无法不感到震惊,因为她发音时压根儿就没有任何地方口音。她是怎么学会讲这样一口地道纯正的英语的?他也许会问。
我为什么那么确信不疑涉及到莫娜的任何一件事?他会说:“我了解你,你是个浪漫主义者,你更喜欢把这说得神秘一些。”他说的没错。他又说,“而我,我希望知道事情的真相,而不是遮遮掩掩的。别跟我捉迷藏了。”是的,这是斯坦利的风格,他曾对《神秘》中的主人公海尔·纳吉尔如此衷情。在厨房的火炉旁,我们曾对哈姆森谜一般的面目做过多么热烈的讨论。为了创造出这样一个主人公,斯坦利即使付出他的右臂,也会在所不惜的。他不仅沉浸于海尔·纳吉尔的神秘,还深深倾倒于他的幽默、戏谑、机智,但他最欣赏的还是男主人公的矛盾性格。在他所爱的女人身边,海尔·纳吉尔无可救药,他是一个受虐狂;他残忍却又多情,易受伤害,这些性格特点让他变得不同寻常。“我告诉你吧,亨利,哈姆森可是一个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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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这样说。对康拉德、巴尔扎克、柯南道尔、弗朗兹、莫泊桑、洛蒂他也是这么说的。他读完《农夫们》之后,对雷蒙也是如是评价的(当然,欣赏的理由各自不同)。对于我所赞同的某件事,即使全世界的人(除他之外)都会一致同意我的观点,他也绝不会同意我的观点。一个真正的文学大师,照斯坦利的观点,必须跟上边所提到的那几位一样才行。这位大师必须是再现“旧世界”,他得温和、细腻,必须有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他必须有巳臻完美的风格,必须精干地组织情节、塑造人物、制造环境;必须拥有世界和人文方面广博的知识。这样,照他的观点,我永远成不了一个能讲出一个好故事的作家。即使在他素来认为是一个出色的编故事者的作家舍伍德·安德森身上,他也发现了不少严重的不足。按斯坦利的观点,安德森的风格未免太过于新潮,太过于粗糙。当他读到《鸡蛋的胜利》一书时,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憎恶地承认了这一事实。不管怎样,他确实不由自主地笑过。
之后,他又激动地谈到了吉诺姆,当然啦,对一个波兰人来说,这是一个奇怪的笨蛋。照斯坦利看来,最有趣的事莫过于写了《一艘小船上的三个男人》这本书。在波兰作家里,没有一个能跟他媲美。至于保罗的作品则很少有有趣的。“如果保罗称什么东西好玩,”斯坦利说,“他的意思是说他觉得这个东西很奇怪。保罗太忧郁,无法欣赏闹剧。”当他这样说的时候,一定会说出“滑稽”这个词。“滑稽”
这个词是斯坦利最喜欢用的词,它表达不同的意思。“滑稽”意味着斯坦利喜欢大肆渲染的“杰出”、“独一无二”。如果他说一个作家很“滑稽”,他是在给这个作家很高的赞誉。果戈里,就是其中的一个。另一方面,他也会说萧伯纳也是一个“滑稽”的作家。或者说斯泰贝尔格,甚至梅特林克。
一只可笑的鸟,斯坦利。滑稽,不是吗?
就如我所述,这样的交谈经常在小花园里举行。如果我有钱,我会为他准备几瓶啤酒。他只喜欢喝伏特加和啤酒。时不时,我们也让一个从二层楼窗户里伸出头来的一个叙利亚人邻居加入我们的谈话。他们是很友善的民族,叙利亚女人长得惊心动魄地美丽。莫娜长有深黑色的短发,以至于这些叙利亚人刚一见面时误把她认为也是叙利亚人呢。我们很快发现,我们的房东对叙利亚人抱有深深的偏见,认为他们代表地球上的渣滓。首先,他们是黑皮肤,其次,他们说的语言没有人能听得懂。她干脆明确地告诉我们,说我们对叙利亚人的关注吓着她了。她相信我们还足够理智,不会邀请叙利亚人到我们街区。总而言之,说白了就是她经营的这家旅店还相当“体面”。
我记下了她的提示,尽可能的。也许,我们有一天需要一种宽容,我心里想。
我像打发一个极少有人喜欢的、有怪癖的老巫婆一样打发走了她。我甚至还提醒莫娜在我们外出时要注意锁好门,只要她朝我的手稿上看一眼,我们就完蛋了。
我们搬到这儿几个星期后的一天,莫娜告诉我她又邂逅了托尼·莫利尔。他和密尔沃基这个百万富翁正一起东游西逛呢。表面上看,托尼很愿意帮助莫娜。他坦白说他正在他的朋友身上使劲,让他开出一张数额颇大的支票——可能是一千多块美兀!
这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一笔钱。有了这笔钱,我们就可以有一个大的改观,也可以出去见见世面了。也许我们会去和奥玛拉在一起。奥玛拉不断地从阳光明媚的南方给我们寄明信片,说那儿生活如何如何容易。无论如何,我们就不再会在纽约城的这个小角落里呆下去了。
是莫娜急于要改变一下生活环境。我不再努力写作让她深感不安。说实话,我都几乎让她相信,只要她再继续过双重生活,我就什么也不会去做(既然我让她深感不安,我就强调她让我过于担心她)。就如我所说,她并没有完全被说服。她知道事情更麻烦了,按她幼稚、天真的想法,改变这种处境的唯一办法是改变生活环境。
有一天,托尼·莫利尔打来一个电话,通知莫娜一切就序了。她要到泰晤士广场见他们中的两个人。广场上会有一辆中巴在那儿等她。在一家旅馆里好好吃一顿之后,那张支票就会出现(这张支票上的金额是七百五十,而不是一千)。
莫娜离开之后,我随手抓起一本书《智慧和命运》。我已经好些年没有读梅特林克的书了:这情形就像是重新品尝一份过去没能细细品尝过的食物。将近子夜的时候,我觉得有点疲倦和不适,于是就出去溜了一圈。在经过一家商店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个橱窗里堆满了野营和运动器材。这让我想到步行穿过南方,背着帆布包,我们可以先搭便车到弗吉尼亚海岸,然后再步行,走完全程。我看到了早就想穿上的那一双长简靴,这个到南方去的念头让我如此入迷,我突然觉得饿了,饿得像只熊。我于是朝乔氏饭店走去,这家饭店在波罗夫厅大街上。在饭店里,我要了一份洋葱嫩牛排。我边吃并浮想连翩。一两天之后,我们就要离开这个污浊的城市,在星光下安睡,跋涉小溪、爬山。我们畅快地流汗、喘气、歌唱。用一大杯咖啡,我送下一大块家庭自制苹果馅饼(是在深底盘子里做的),这时我还没从幻想中回过神来。我准备剔剔牙齿之后就向家的方向走。在付款的地方,我看到排列在那儿等待顾客挑选的香烟。我选了一包“罗密欧与朱丽叶”牌的,一口咬下过漉嘴并吐了出去。
我回到家里大概已经是午夜两点钟。我脱下衣服之后就钻进被里,睁大两眼躺在床上,想听到莫娜回来的脚步声。黎明的时候,我睡着了。
莫娜步履轻盈地回来的时候,已是八点三十。她一点儿都不累,莫娜没想着上床睡觉,而是忙着做早点:烟熏猪肉、鸡蛋、咖啡以及她在回家路上顺路买来的小烧饼。我却一直躺在床上直到最后一分钟。
“你到底他妈的跑哪儿去了!”我尽量咆哮起来。我知道事情进行得很顺利——她神采飞扬的神色不可置疑地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先吃早点吧。”她求我,“这故事可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
“你搞到支票了吗——这就是我想知道的。”
她把支票朝我眼前晃了一下。
那天下午,我们到百货商店里订购了许多东西,到第二天,这些东西会发送到我家。当然在这之前,支票也将兑换成现金。但是第二天,我们没有能把支票兑现。
我们定购的那些衣物自然又退回了商店,我们很失望,于是把支票交给一家银行,那就是说至少得等几天后才能取到现款。
这期间,莫娜和我们的蓝鼻子女房东吵了一架。事情好像是这样发生的:莫娜与邻居那个漂亮的叙利亚女人正在交谈时,女房东冲进花园,大声辱骂那个叙利亚女人,莫娜觉得被侮辱了,也骂了那个老娼妇,这个老女人自然也不甘示弱,极尽其辱骂人的才能,骂莫娜也是叙利亚人,是个婊子,诸如此类的话。最后,吵架差点儿发展为一场拔头发比赛。
这件事的直接后果就是一个星期之后,我们就得滚出这屋子。我们本来就想离开这间屋子,得知这个消息并没感到不快。唯一让我思忖了一下的是如何对付这个老婊子!给她点苦头吃吃!
是斯坦利想出了一个办法。既然我们是合情合理地迁出,那为什么不在还她房子之前,给她的房子留下一点君王的色彩呢?“好极了!”但我又问,“那怎么办呢?”他早已想出一个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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