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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细节-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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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往往需要几代人的积累,只能循序渐进。
增强女性对政治的影响,不仅仅是提高女性政治家的比例,同样重要的是将更多“女性的眼光”带入政治当中。有研究表明,女性更倾向关注教育、医疗保障、劳工条件等弱势群体问题,更支持市场干预型的政府,对市场丛林主义、对军事行动则往往心怀戒备。比如,2004年美国女性中有 39%支持民主党,男性中只有 31%。在 2004 年的选举中,48%的女选民给布什投票,而给他投票的男选民则是 55%。某调查问卷中有一个问题是“如果北朝鲜入侵南朝鲜,美军是否应该派兵干预?”49%的男性表示支持,而支持的女性只有 30%。
希拉里本人的政治轨道也说明了这一点。读书期间,她就曾经为贫困家庭的儿童、外来移民工作。第一夫人期间,她曾担任“全国健康保障改革计划”的主管,并曾发起“儿童健康保险计划”和“领养及安全家庭计划”,同时也为女性权益努力。任参议员期间,虽然伊战问题上她投了赞成票,但在医疗、教育、劳工等问题上她付出了一如既往的努力。
人们习惯于说,“政治让女人走开”。如果把政治仅仅理解一些权力精英之间的勾心斗角的话,也许政治的确不需要女性。但是,如果我们看到并且承认政治框架是历史的河床,是社会关系运转的基础设施,那么,女人应当影响政治,不仅仅是因为女性需要通过政治去主宰她们自己的命运,而且因为在一个弱肉强食的男性化世界里,政治本身也需要更多女性的敏感与同情心。
新保守主义“哲学王”
前一段美国中期选举结束,民主党在国会乃至州长选举大获全胜,据说标志着美国“新保守主义”的溃退,贴旧文一片,关于“新保守主义”的所谓鼻祖。
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一个犹太人。1899 年生于德国,1938 年移民到美国,之后大部分时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死于 1973 年。写了一些古典政治哲学的大部头,但这些书大多在图书馆的角落里静静地栖息。他生前在“圈内”算是一个“腕”,但社会公众对他基本上一无所知。
这份简历,似乎描绘了一个学者理想的一生:深邃,宁静,并且恰到好处地寂寞。在知识的秘密花园里和伟大的哲学家们约会了一辈子,然后口干舌躁地随他们去。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寂寞的名字,30 年后突然跳出坟墓,窜到美国各大媒体的大块头评论文章中大放光芒。从 5 月份开始,《纽约客》、《纽约时报》等大报突然开始连篇累牍地谈论这个 30 年前去世的老头。原因是他们说这个老头是美国“新保守主义”思潮的灵魂工程师,而今天的美国,是一个“新保守主义”的美国。
什么是“新保守主义”?从 60 年代开始,作为对左派运动的抵抗,保守主义势力就已经开始备战备荒,今天的保守主义又有何“新”意?“今天的新保守主义者们”,一篇最早掀起Leo Strauss 热的文章写道:“既不想废除妇女的堕胎权,也不想在学校里强加基督教的祷告仪式”,相反,他们是“来自纽约的、从左派转变过来的、信奉民主自由的、受过高等教育的雅皮士”。
这些雅皮士们到底主张什么?我以为,一言以蔽之,就是“自由民主的原教旨主义”。就是说,西方国家不但要“保卫”自由民主,而且要“扩张”自由民主。自由民主不但应当是一种康德式的理念,而且应当是一种尼采式的意志。
这样来理解当前美国的新保守主义,才能解释为什么不早不晚偏偏是 2003 年施特劳斯会突然转悠回来,给这个世界起起哄美伊战争,或者说,以美伊战争为标志的美国外交新战略,让人们一头雾水,一头雾水中开始打量身边的这个“新世界”人们急需一种理论,来解释为什么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突然充满了“邪恶轴心”、需要“先发制人的战争”、需要“政体变更”来获得救赎。要有列奥?施特劳斯,上帝说,于是就有了施特劳斯。
施特劳斯一生几乎从未写过外交政策方面的文章,而小布什是没事在白宫里抓蜘蛛也不会去读哲学,那么这个故纸堆里的老头如何成了小布什外交政策的“教父”?原因是据说施特劳斯三、四十年前就开始精心培养一些反动苗子,如今这些苗子出息了,就猫在布什的政府和智囊团里与人民为敌。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国防部副部长 Paul Wolfowitz他是美国着名的新保守主义者 Allan Bloom 的学生,而 Allan Bloom 则是施特劳斯的学生。美国国防政策委员会的主席 Richard Perle 也被认为是一个施特劳斯党的一个根红苗正的党员。WilliamKristol 是另一个代表,他创办的 The Weekly Standard,是白宫的必读物。他的老爸 Irving Kristol被认为是美国新保守主义运动政治上的鼻祖。据说,着名的杂志 National Review,Commentary,the New Republic,还有几个最有影响的的思想库 the Hudson Institute; the Heritage Foundation;the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都继承了施先生的遗志,四处散布“反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的道理。
这些“鹰派”的政治家和战略家们几乎可以说是“理想主义者”。他们反对与“专制”国家贸易正常化,喜欢耍酷 “不跟你玩就是不跟你玩,给我吃泡泡糖也没有用”。另一方面,他们又是坚定的“现实主义者”没什么耐心对“专制”国家谆谆教导,爱好时不时地展示他们的肱二头肌。所以他们在外交上反对核裁减,主张“有限战争威慑”,主张美国撤出“反导条约”。
显然,即使是列出一大堆施特劳斯的徒子徒孙,把这样一个孤僻的哲学家和今天好斗的美国外交联系起来还是有些牵强。刚才列举的一大堆施特劳斯主义者,只有 Wolfowitz 把握要职,而要说他 30 多年前选的两门课导致了今天伊拉克的战火纷飞,这种因果链条就混沌得有些混蛋了。
然而,施特劳斯又真的和今天的世界没有关系吗?或更进一步说,施特劳斯一生所钟情的古希腊哲学家们和今天的世界就没有关系吗?这个施特劳斯,这个自言自语了一辈子的老头儿,是真的倾心于图书馆的角落以逃避尘世的喧嚣,或者,他其实是在开辟另一条道路更孤独也更艰难的道路 来深入这种喧嚣的核心?
施特劳斯经历了德国魏玛时代,和冷战最酷寒的时代,也就是“柔弱的民主制度”经受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双重挑战的时代。这个阴影,笼罩了施特劳斯一生的思考,并且决定了其思想中一个指南针式的主题:为什么会有暴政?为什么在启蒙的日出唤醒清晨之后,“夜,最漫长的夜”会重新降临?
对施特劳斯来说,暴政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启蒙时代的现代性,敲响了科学与民主的钟声,同时也开启了哲学上的“潘多拉盒子”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
政治作为一种公共生活方式,在古希腊时代是完善人性的一条道路,在中世纪则是通向神意的道路,而现代的曙光,却照出了政治捉襟见肘的处境。政治只是一个权力的游戏,并没有一个喜剧式的宿命。神性的、人性的光芒淡去,政治变成了人类在荒野中的流浪。现代话语中的“自由”,刚好用来模糊是与非、正义与邪恶的界限;而现代话语中的“民主”通过把一个质量问题转化成一个数量问题为这种相对主义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行性。
正是在这里,施特劳斯显示出他对自由民主制度的暧昧态度。一方面,他厌恶“自由选择”、“民主程序”所庇护的漠然如果自由意味着堕落可以无限,而民主则只是一个统计学的游戏,那么他宁愿生活在古希腊的城邦生活中,在那里,自由用于明辨是非,而权力必须仰赖“德行”;在那里柏拉图说只有哲学家才配得到王冠。施特劳斯终其一生,都不能原谅法西斯主义诞生于一个民主制度,而共产主义运动起源于民主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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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施特劳斯又是自由民主制度坚定的扞卫者。他借用丘吉尔式的幽默说:“民主制度是最糟的制度除了其他实行过的制度外。”他对美国的民主制度尤其是宪政主义始终有一种偏爱。这同样是由其“反相对主义”的态度决定的。他曾经写道:“如果一切都是相对的,那么食人只是一个口味问题。”民主比专制要好,自由比奴役要好或者,更确切地说,专制比民主更坏,奴役比自由更坏。就是这么一个懒得罗嗦的道理。
正是因为施特劳斯对自由民主制度显示出一种矛盾的态度,在当下的“施特劳斯热”中,左右两派对施特劳斯的思想各取所需。左派指责施特劳斯一贯反动,其“哲学王”的精英主义思想恰好解释了布什政府对劳动人民的歧视。而右派们,突然发现自己原来还可以抱上哲学的粗腿,不免有些沾沾自喜从施特劳斯的“反相对主义”中,他们找到了“邪恶轴心”
理论的依据;从施特劳斯对民主之脆弱的忧虑中,他们找到了扩张民主的斗志。如果说施特劳斯的确和新保守主义者分享着什么的话,那就是对民主自由之脆弱的恐惧。
那么,哪一个施特劳斯更真实?那个蔑视民主自由的施特劳斯,还是那个扞卫民主自由的施特劳斯?又或者,是他对自由民主制度抱有一种矛盾态度,还是他所面对的自由民主制度本身就是一个悖论,而施特劳斯由于他的深邃、他的敏锐,和他对人类命运的叹息诚实地展现了这个悲剧式的悖论?他对民主的警惕,与其说是对民主本身的反感,不如说是对其孕育的暴政的警惕民主自由制度是如此是脆弱,如此之容易被诱惑,无法抗拒一种自我毁灭的重力。
正是施特劳斯对这个悲剧式悖论的凝视,将他与那些“新保守主义”的外交鹰派区别开来。
新闻媒体对一个哲学家和一个政治家的撮合,并不能揉捏出一个新保守主义的“哲学王”。
施特劳斯的思考,来自于他对暴政的警觉,和对经历过暴政的人的悲悯。他大约不曾想到,在他死去 30 年之后,这悲悯会被劫持成一种针对整个世界的恐吓。在新保守主义的光环下,施特劳斯名声大躁,然而,施特劳斯真的是获得了一份迟到的承认吗?又或者,寂寞有两种一种是寂寞中的寂寞,而另一种是热闹中的寂寞?
美奸“克拉克”
萨达姆被绞死了。可以想象,在很多人对此消息感到欢欣鼓舞的同时,也有很多人会深感不满:出于对“美帝国主义”的愤慨,或者仅仅出于对绞刑这种原始刑罚的反感,许多人感情的砝码在这一刻会向萨达姆倾斜。毫无疑问,拉姆兹?克拉克会是这“许多人”中的一个。
克拉克是萨达姆的辩护律师之一。萨达姆也拥有辩护律师这一点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个律师竟然是美国志愿者,更奇怪的是,这个志愿者竟然是美国的前司法部长。一个前政府高官,跑去为一个敌军领袖辩护,套用我们中国人的说法,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奸”了。
克拉克,生于 1927 年,60 年代曾在约翰逊政府里担任司法部长。他在任期间,积极推动当时在美国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为解除南方的种族隔离政策,为《投票法案》和《民权法案》的通过,都做出了很大贡献。
但是,今天真正让克拉克成为名人的,绝不是他在 60 年代的老黄历,而是他多年以来持之以恒地发出左翼声音。他始终倾向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创建了一个叫“国际行动中心”的组织,其主要成员和“工人世界党”基本重合。他积极反对两次海湾战争,并推动弹劾布什总统。
克拉克的“反美立场”,可以从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客户”名单看出来: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南斯拉夫前总统米舍洛维奇;前纳粹集中营司令官里纳斯;94 年卢旺达大屠杀主使者之一塔克卢提马那;前利比里亚独裁者泰勒;反伊战活动分子博利甘;印第安囚犯佩尔蒂尔;巴解组织……与他对这些“客户”的深切同情相比,他对美国政府的仇视可以说是“刻骨铭心”。
在他看来,美国政府才应该为它发起的战争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克拉克的法律援助对象可以看出,这必然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有人称他为“战争狂和独裁者的知音”,也有人称他为“弱者的代言人”。真相可能是,这两种说法都有其道理。
克拉克为萨达姆的辩护,自然也笼罩在这种争议当中。不管我们是否同意他的政治立场,克拉克为萨达姆辩护的法理基础是合情合理的。在一次访谈中,他指出:“一个美国人为一个被妖魔化的人的权利进行斗争,这才是所谓普世人权的印证。”他还说:“不能因为你认为一个人很可恶,就剥夺他的辩护权”。换句话说,法律高于政治。正是基于这种观念,他批判伊拉克特别法庭实际上是一个旨在种族复仇的政治机构,而不是一个“独立、能干、公正的法庭”。在他看来,这个法庭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它是美国的“非法入侵”的产物,它的人事安排,资金来源,审判宗旨都受美国的左右,所以,它的审判结果是不可能公正的。
11 月 5 号的审判中,克拉克干脆当庭递给法官一个条子,称该审判是“对正义的嘲讽”,气得法官发飙,让他滚出去,并说他“从美国赶来嘲讽伊拉克人民”。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当克拉克高举“法律高于政治”的旗帜时,他并不完全是用法律来对抗政治,而是用一种政治来对抗另一种政治――他自己在选择辩护对象时一以贯之的标准,就表现出了鲜明的政治立场。当克拉克在接受记者阿布拉姆斯的采访时明确表示他认为萨达姆“无辜”的时候,阿布拉姆斯反问道:为什么你每次谈起萨达姆的时候,你就使用无罪推定,但是一谈到美国,就使用有罪推定呢?阿布拉姆斯的这个反问,可以说一针见血地点出克拉克主张的要害:法律高于你的政治,但是服务于我的政治。
但是即使如此,以法治的名义为萨达姆争取一个公平的审判,仍然是一件好事。伊拉克法庭在审判萨达姆过程中的种种违规,比如很长时间不让萨达姆见律师,给辩护律师的调查设置的种种障碍,审判人员显然的政治倾向等等,的确应当受到谴责。人权既然普世,就不应该区分敌我。爱国主义不应当成为一根棍子,拿来封住克拉克这样的“美奸”之口。
一个社会的法治精神会面临各种各种的考验,最大的考验,可能就是群情激愤之下的爱国主义。911 之后的美国“爱国法案”,曾经一度以“爱国反恐”的名义侵蚀公民权利,允许政府未经司法机关审查对特定公民进行秘密监视(sneak and peek),引起整个社会的激烈争论。
好在整个政治体系的纠错机制及时启动,许多地区法庭宣布这些“秘密监视”的“爱国条款”
违宪,有 8 个州和近 400 个城市通过自己的法令谴责“爱国法案”侵犯人权,民意调查也显示美国公民对“爱国法案”的支持连年下降。2006 年 3 月美国两院更新“爱国法案”时,只好顺应民意不再更新其中最有争议的部分,可以说是“法治精神”对“爱国主义”的一个胜利。
克拉克作为一个美国政府前高官,给敌对政权领袖辩护,可以说与狭义上的“爱国主义”背道而驰。但是,一个社会能否宽容那些视人权高于祖国的“奸细”,是测验这个社会自由度的最好尺度。令克拉克欣慰的是,虽然他这个人一如既往地充满争议,但是美国社会还是包容了、甚至赞许他的存在。对他为萨达姆辩护这件事,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在我的熟人朋友里,没有一个人批评我的做法,相反,我收到成百上千的陌生人来信,说他们感谢我站出来,说萨达姆应当有一个公正的审判。”对比一个一提“人权”两个字就可能被网民骂成“汉奸”的社会,看来当一个“美奸”,其实是件挺容易的事。
奥巴马的言与麦凯恩的行10 月 18 号,奥巴马站在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市广场上,面对台下 10 万民众,对着话筒说:
如此壮观的画面,我现在能想到的只有一个词——哇!
“哇”,的确是形容奥巴马现在状态的最确切词汇。在这个西方民众对民主越来越愤世嫉俗的时代里,十万人汇聚一堂来一睹一个政治家的芳颜,的确蔚为壮观。而这个人两年前还鲜有人知、四年前才刚当选参议员、91 年才真正走出校园、童年颠沛流离,还是个黑人。
不过奥巴马可能已经对这样声势浩大的追捧习以为常了。一年多竞选下来,从东到西,从网络到现实,从欧洲到美国,这颗政治明星所到之处,处处引起尖叫欢呼。在一次新罕布什尔州的演讲中,台下成千上万的群众每隔几分钟就有节奏地振臂高呼:
其情景之狂热,就差人手一本红宝书了。
不明就里的人可能会问:这个人到底有什么丰功伟业啊?
说起来可能奇怪,奥巴马之所以收到如此追捧,可能恰恰是因为他谁都不是、什么都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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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他谁都不是、什么都没做,所以可以轻轻松松和华盛顿当前的权力集团划清界限,和美国现在的经济风暴和外交泥沼撇清关系,以一张清新的面孔出现,举着一块“改变”的大牌子,在美国四处出击。
当然也不能说他“什么也不没做”。奥巴马说了很多,而且说得很动听,对于政治家来说,说就是做的一个重要部分。他说他要给 95%的美国人减税,只给 5%的有钱人加税;他说他要推广全民医疗制度;他说他要开发清洁能源,从而停止“向中国借钱,再把这个钱送给沙特阿拉伯去”;他说他要从伊拉克撤军,和伊朗谈判劝说他们放弃核计划……总之,奥巴马世界非常地美轮美奂。而且奥巴马的演讲技艺高超,声情并茂,抑扬顿挫调节得炉火纯青,上一句高屋建瓴地讲到“伟大的美国梦想……”下一句则动情地说“我小时候出生在一个贫苦家庭……”这边饱怀同情地说“我知道你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养老金被金融风暴席卷而去……”,那边则愤怒声讨“那些贪婪的石油公司 CEO……”难怪广大选民为他神魂颠倒。
对批评他“光说没干”的指控,奥巴马反击道:“谁说言辞没有意义?‘我有一个梦想’,难道不是言辞吗?‘除了恐惧本身,我们无可畏惧’,难道不是言辞?”也对,政治家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唤起公民对未来的信心,所以能说会道本来就是一个政治家的天职。
相比之下,麦凯恩就是一个很糟糕的演讲家了。他在几次总统辩论中,都显得罗里啰嗦,毫无生气,甚至有些语无伦次,对大多问题的回答都是“我知道我可以做到——”。主持人问他为什么选佩林做搭档,他支吾半天只是绕着“佩林非常关心特殊需要的家庭”这个论点兜圈子。好吧,“关心特殊需要的家庭”的人也许可以成为一个好的社工志愿者,但离总统还有一定差距吧。最后麦凯东拉西扯竟说到:“她先生也是一个很强干的人”。就算她先生是个很强干的人,但这和总统选举的关系是——?
其实相比奥巴马,麦凯恩倒是可以说政绩丰厚。奥巴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如果麦凯恩当选,那我们就不得不忍受布什的第三届政府了”。事实上,麦凯恩在很多关键问题上与布什政府大相径庭——他是共和党里的改革派,而不是保守派。是他推动了限制“软钱”
的选举筹款改革,是他力图消除特殊游说集团在华盛顿的影响,是他推动反虐俘法案并主张关闭臭名昭着的关塔纳摩监狱……在很多问题上,他能够跳出既得利益集团的堡垒,保持特立独行的姿态。这也是为什么不但民主党人、很多共和党人也对他不能认同的原因。
奥巴马的高歌雄进,不禁令人思考现代民主和演说煽情的关系。一方面,在现代社会庞大的官僚体系面前,民众都渴望魅力型领袖给国家机器一个人性化的“界面”,所以善于煽情、令人激动的政治家往往是激活公共生活的一把钥匙。但另一方面,煽情又容易淹没人们对问题理性公正的思考。韦伯曾说:“与民众缺乏距离,是政治家最致命的邪恶之一”——对,他说的是“缺乏距离”,而不是“保持距离”,因为一定的距离为冷静思考提供空间。一个政治家站在演讲台上,面临的不是一个个可以协商辩论的人,而是一片黑压压的“群众”,群众的情绪不但具有传染性,而且会自我强化。当奥巴马用渐进的声调甩出一串串“Yes; we canchange……”的排比句时,他不是在理论,而是在催眠,台下热血沸腾的群众恐怕也早已融化在集体的汪洋大海里,无心去条分缕析他的许诺、考察细节里的魔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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