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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爱情会回来-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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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美女遭遇复仇男:听说爱情会回来(全) 作者:张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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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爱情会回来》让悲伤逆流成河
第一次看到《听说爱情会回来》这个书名时,我迟迟没有动手翻开第一页,心里反复涌动着的,是一股突如其来的忧伤。
看着封面上背对着背站立的男孩和女孩,忧伤更甚,不小心入了神,兀自感动得一塌糊涂。
女孩子一头披肩长发柔顺但稍显凌乱,淡红的衣衫把一张漂亮的脸衬托得更显苍白,垂下的眼睑也让人没来由地觉得心疼。她似欲似语还休,终是没开口:那个和自己背对着背站立的男孩子,终归是不懂得自己内心的渴望的。
仰着头的男孩一头中长碎发,纯白衬衣的一只袖子被卷到了肘部,黑色领带松散地挂在胸前。他闭着眼睛,固执地将那触手可及的美丽隔在眼睑外。那个正与自己背对的女孩,虽然近在咫尺,却也只能在他的心门之外徘徊。
旁边的墙,泥土早已脱落,露出未经粉饰的烧砖。窗户上印满了繁花点点,那朵朵小花开得细碎,安静,看上去又是那么有力。
我想,若窗内有那么一位赏花人,看到这对窗外的人儿,只怕也会替他们可惜,绝美的风景就在眼前,却被他们刻意错过了。繁花怒放不过一季,此时不珍惜,只怕后悔时也只能隐忍成一声叹息了吧,就像男孩腕上不停走动的手表,那些被轻轻掠过的刻度,再回来时已是新的一轮。不知男孩若彼时后悔,会不会再来窗前,等待时针逆行,期待一切回到此时。只是到那时可以与之重叠的,怕只有回忆了吧。
想着想着,眼前就被一层水雾弥漫,凝聚,滑落。
因了这一念感动,读起故事来就格外得仔细了些。从一开始我就为那个叫胡平凡的女孩子特有的直率叫好,如今,人人都像学会了“易容术”,根本分不清哪一时才是真正的自己。这般性情坦率的女子,只怕已是没有了,或许有,只是没人敢将这真性情示人,例如,我。
看得越认真,就越是能深切体会到那份或许所有人都会有的无奈感伤。以至于后来,我已经能和胡平凡一起欣喜,一起无聊,一起隐忍,一起接受,一起看淡是是非非……如她自己所说,她就是最不平凡的胡平凡。
孤立无援的青春时光:《听说爱情会回来》
“请让我相信,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与爱情有关……
就如同让我相信,我所执著的一切,都与你爱我有关……”
这是《听说爱情会回来》里最让我感动的两句话,只觉得有一种异样的情绪冲击着记忆不停重放。用两个晚上仔细读完了这部书,我第一次开始想要记住一个八零后作家的名字。
张静安。
她所唯一不相信的,就是爱情,
可所有人都说这是她最大的谎言。
她笑颜如花,却又气质清冷,
与她有关的一切都是矛盾的,包括爱情。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这个八零后的女孩,有让那个有着最平凡的名字胡平凡变得不甘平凡的本领了。
整部小说从开始到结束,没有丝毫的做作。她不像是在写作,她就是在和你讲述一个故事而已。整个故事结构设置得随意,却又最是用心。语言精简有力,故事的发展线条很漂亮,伏笔的设置也有特别之处,给人带来不少惊喜。
近几年悲情小说受到读者的追捧而大行其道,很多作者也因此而一路走红,市场化后能让人读出感觉的是越来越少了。
张静安的文字少了那些八零后女孩惯有的娇柔做作,她给人的感觉是气质清冷却富有灵气。更让我惊讶的是,她可以做到朴实和华丽的完美统一,语言很有质感。
书中的女孩有天生的酒量和迷人的容貌,冷眼看他人的风花雪月她用天生的酒量赚取自己的生活费,但一场人为的家变,毁灭了女孩对花样年华该有的憧憬。天意弄人,她却毫无防备地陷入爱情,一路奔去,带着飞蛾扑火的悲壮。
面对那不可能的爱情,她安静地接受,成全了自己所爱的人与别人的爱情,打算转身投入到另一场看似风平浪静的爱情中。可就在他们决定在一起的时候,眼前的男人却变成了十几年前与她的那场家变有着密切关联的人,无奈中她只好选择离开,去了一个冰天雪地的美丽城市,不料在零下四十几度的严寒里,她竟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茉莉咖啡馆……
不同于很多落俗的悲情故事的是,《听说爱情会回来》不仅描述了都市男女对待爱情的态度,也将新一代年轻人面对一段错爱时所表现出来的迷茫和矛盾心理刻画得入木三分。
听说,爱情会回来。
张静安的细腻、冷静、尖锐在面对那些无法完美的情感缺口时尽情挥洒,在那些漂浮不定的情感十字路口,你被伤得淋漓尽致,活生生地感受到毁灭与疼痛时,她细心善良地替你包扎伤口。
文字似水般缓缓流过,茉莉清香久久环绕,她感受到你的悲伤,轻轻说,有没有听说,这个冬天爱情会回来?
第一部分
听说爱情会回来 第一章(1)
这是2006年11月底,二十六岁的我已经孤身一人在哈市生活了两个年头。事实上,我来自C城,你知道C城吗?它隐藏在温润多雨的南方深处,林景泰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在地图上寻找C藏匿的地点。知道林景泰吗?事实上,相对C城的男人来说,他是一个与我毫无关系的男人。
“你是不是喝醉了?”林景泰在电话那头有些焦急地问。
“才两瓶伏特加,醉不了。”我说,此时地图上的世界已经在我的眼前模糊成一片。
“我服了你了,明天我到哈市,你好自为之吧。”林景泰有些愤怒地挂掉了电话。
事实上,这只是我在哈市的第二次醉酒。明天就是新年了,岁末的时候,我总会像一个老妪一样,回忆着过往的生活。
2000年6月6号,一个看起来还比较顺利的日子,我在C城的X大学实习完毕,离开校园。
除去扔掉的,我手里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箱子,旁边站着我在这个大学里唯一的好朋友乔小漫。
在楼梯口,我遇见笑颜如花的学妹和他矮个子的男友。与她告别时,我泪如雨下。
告别的其实只是四年凌乱不堪的大学生活,恰恰他们在这个时候出现,于是就成了我告别时的场景之一。
“可是,她为什么要哭呢?”学妹的矮个子男友一脸茫然,茫然里当然还有一丝嘲笑。
我的眼泪马上就止住了。
“这是一个浅薄的男人,你跟着他不会有幸福的。”这是我对学妹说的最后一句话。这个男人,给我的眼泪予以鄙视,而我则对他整个人格予以鄙视,学妹一脸愕然。
这四年,在这些单纯的同学面前,我温文尔雅,人前人后廉卑恭谨,轻音软语。所以,这句话在最后的时刻出现很有分量。
我的学妹送我下楼后,扔下了那个矮个子男友,拂袖而去。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我拆散了一对原本可以传为千古佳话的情侣,这是我四年大学生活唯一的成就。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学妹在意识里早已厌倦了那个比他矮半个头的无知男友,我的那句话,起到的仅仅只是推波助澜的作用。
难怪有人跟我说,永远不要相信C城的爱情,它来的时候慈眉善目,去的时候面目狰狞。
当然,这些与我无关,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更未接触过男人。
我的好朋友乔小漫,在离开校园的最后一晚,也有了惊人之举。她在女生宿舍的大楼上,用荧光笔写了几个醒目的大字:
大学,教我们失身于人。
全场哗然,我们默默无闻地来,惊天动地地走。
我异常艰难地进入了一家杂志社做外联。说艰难,是因为这中间有个小插曲。杂志社本来是不要人的,但因为我有一个非常特殊的专长,他们才在庸才为患的情况下破格将我录取——在我弹尽粮绝的时候。事实上,我的专长听起来似乎并不那么光彩,那就是喝酒。
这是家老杂志社,当然,与我打交道的也都是一群老男人。
我原本说话是没这么恶俗的。
干净、儒雅、气度不凡的男人,哪怕到了七十岁,我都不会称之为老男人。
可这世界,俨然成为了衣冠禽兽们的天下。
在我的对面,坐着一群西装革履、人模鬼样,口里却说着淫秽笑话的男人。
肮脏不堪的笑话,伴着缭绕的烟雾从他们的嘴里蹦出来,让我恶心不已。
我的酒量是天生的,我的容貌是迷人的,这两点,直接或间接地决定了我今后的工作就是要从男人身上去赚钱。
每一个女人,都不可能绝世而独立,白领和妓女一样,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男人身上赚钱。
这个世界,始终是男人的世界。
我喝酒有一个标准,谁说的笑话最淫贱,我就去灌谁,直到他趴在地上,脑袋能作拖把用我才罢休。
现在,这些老男人正丑态百出地倒在包厢的各个角落,我拿着在他们醉倒的前一刻签下的合同书,笑意盎然地离开了。
我的领导对我的工作给予了百分之两百的肯定。
他说:“胡平凡,你可一点也不平凡,每一个跟你喝过酒的男人都说喝得太尽兴了。”
我回头冷笑。
是的,我的名字叫胡平凡,我妈在和初恋情人挥泪而别的时候,万念俱灰,胡乱找了个姓胡的二婚男人就嫁了,那个二婚男人就是我爸。而且,据说我爸二婚的原因居然是他的前妻不能生育。于是在一方狂热,一方冰冷的状态下,造就了平凡而不甘平凡的我。基本上,我的出生对于我妈来讲属于波澜不惊,天不遂人愿,而对于我爸来讲却是上天赐予他的一份珍贵而不凡的礼物。
我喝了不少的酒,赚了不少的钱,这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依赖、密不可分。
我在政治课上学到的词语终于能在生活中派上用场了。
谁说读书没用?
2001年9月的一天,小漫周游列省回来了。
“平凡,你知道吗?中国三十多个大城市我跑了二十几个,但是,这一次,我决定一直在C城呆下去了。”
“为什么,你去的时候不是还说C城十个男人中有九个不是男人吗?”
“是的,但C城总算还有十分之一的男人,而其他地方,根本就没有男人。”
“小漫,你有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男人?”
“没有!这也是我一直没有放弃生活的唯一理由。”
“小漫,难道大学里的那些,你都?”
“那不是爱情,他们只是我追求真爱路上的牺牲品。”
“你准备继续屠杀下去吗?”
“当然。老师说爱迪生做了几千次的实验都没有找到能做灯丝的材料,但他至少知道这几千种材料不适合做灯丝。我乔小漫也是。现在,我已经知道有二十几个男人不适合做我男朋友,这个道理是一样的。”
小漫在社科课程里学到的知识也派上了用场。
谁说读书没用?
几天后,小漫生日,二十一岁,年华像花儿一样。
我们约好在苏芙酒吧门口见面。
这是小漫第一次过生日没带男人,我诧异。
“小漫,没男人的生日怎么过?”
“男人,这不都是吗?”小漫让我看看四周,全是男人的狐光媚眼在我们身上扫来扫去。
“平凡,你永远都不要认为自己很平凡。男人,对我们而言,永远都是手到擒来。”小漫对于男人,有着与生俱来的自信。
“平凡,你说这个酒吧会有多少男人死在我的屠刀之下?”
“不知道。也许,你会在此碰到你的真命天子,你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我希望是这样。这几年,我目睹了很多生龙活虎般的男人被她抽干了精血。
“平凡,你还没有谈恋爱的欲望吗?喜欢你的男人不止一两个吧?”小漫问我。
“我对那些男人没兴趣。”我慵懒地说。
“平凡,我佩服你。要是没有男人,我可活不了。”小漫叹气。
苏芙酒吧里的慢摇歌曲,总是能摇得人心碎,这是小漫在喝光一瓶芝华士后说的。
而我,从不和女人喝酒,哪怕是再好的朋友。我的酒量是用来对付男人的。
“小姐,这瓶酒是隔壁的那位男士送的。”酒瓶刚空,服务生不失时机地走了过来。
我和小漫同时转过了身。
邻桌,坐着一个孤独的男人。
“喂,你过来啊。”小漫眼神迷离,小指一勾,那个男人应声而至,坐在小漫的身边。
“你——认识我吗?”小漫指着自己的脸,细尖的瓜子脸在这个时代依然占据主流。
男人没回答,倒了酒,和小漫干掉第一杯、第二杯、第三杯……
小漫终于倒下了,倒在这个男人的怀里。
“她叫乔小漫,毕业于X大学,毕业的第一个半年在电台做实习编导。”男人对着我,首次开口。
“你们认识?”我诧异地问道。
“当然,那一年,我在电台做主持。”男人说。
“可是,她为什么不认识你?”我疑惑。
“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男人,她从来都不会留下记忆。事实上,我到电台没几天她就走了,我们的交往也只维系了两三天。”男人忧郁地说。
“可是这怎么可能?”他的话听起来有些荒唐。
“这是她的优点,只是很多被她抛弃过的男人都没有想到,还能再一次以全新的姿态出现在她的面前。”男人肯定地说。
“你觉得你很聪明吗?你不怕再一次被抛弃?”我好奇地问道。
“当然怕。但是,至少现在,我在她看来,是全新的一个陌生人,我们还可以谈一场恋爱。她不再认识我,我就已经是再生了。我该满足。”男人的眼睛在黑暗中如明灯般一闪一闪。
“你叫明治是吗?看起来,你一点也不明智。”我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并且让他带走了小漫,因为小漫说,没有男人她活不了。
谁也不知道,就在这个神秘的晚上,我遇到了耀扬。遇见的那天,我丝毫没有感觉到这个男人对我的一生将带来怎样的颠覆。
耀扬也是当晚苏芙酒吧孤独男人中的一员,他说他坐在我右边的邻桌,一直在看着我,但我却丝毫没有察觉。
“看我的人太多了,你长得太平凡,我哪会注意到你。”这是我对耀扬说的第一句话,带着明显的骄傲。小漫说的,对于男人,我们手到擒来,我甚至还没转身看他就说出这样的话。
然而,我还是想错了。
“你的包掉在沙发角落里了,我正好看见,就给你送过来了。一个女孩,没包怎么回得去。”耀扬的口气很清淡,让我听不到他有以此来追求我的成分。我心有不甘,我甚至认为,他无非是想采取欲擒故纵的招数。这种男人,在毕业后这一年,我见过不少。
我转过头,我就不相信,我惊为天人的回眸一笑打动不了他。
“你是?我怎么觉得你好面熟。”这是我在恍惚间冒出的话。这句话听起来一点也不高明,每个男女在想认识对方的时候都会说,你好面熟,你像我小表弟,你像我大姨妈之类的。
然而,我对天发誓,天地良心,迎面的耀扬我真的见过。
“你去过X大学吗?”我问。
“X大学?好像两三年前去过,见网友。”他想了想回答道。
“你是不是有个网友叫CINDY?”我继续问,
“CINDY?对啊。可是,你怎么知道呢?”他疑惑地皱起了眉头。
“我当然知道,CINDY是我的室友,大二的那年,宿舍调整,我们在一起住过一年。”我抑制住惊喜。
“我还知道,CINDY去见你的那一天,穿着红色臂间带白色条纹的运动衣。”我继续说道。
“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多,我好像从没见过你啊?”他彻底迷惑了。
“你当然没见过我。CINDY那天穿的衣服是我借给她的,那件衣服,我买回来才三天,一直舍不得穿,最后,成全她了。你们后来是不是成为了男女朋友?”我哀哀地说。
“耀扬,对,你就叫耀扬。那天是中午,你站在我们公寓楼下篮球架旁边,穿着绿色的裤子,很宽大,黑色的T恤上面是正在扣篮的樱木花道。”我补充道。
“可是,这么久了你怎么连细节都还记得这么清楚?”他微笑着问道。
“当然,我记得我斜着脑袋在窗户边看了你很久,你双手插在一起,一副处事不惊的样子。”
是的,那一天的景象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挥之不去。
篮球架的后面,是一棵高大的梧桐树,那一天,梧桐树上掉下的叶子,正好搭配得上他脸上淡淡的笑容。
每个少女心里都藏有一幅风景,大多是难以遇见的风景,而那一天,我遇见了。
满腹的少女情愁,豁然开朗。
如果一定要问被家庭的巨变搅和得对男女之情心存恐惧的我是否对某个男人动过心,我想,能算起来的也只有他了。
尽管那个男孩属于CINDY,并不属于我。
尽管在后来我又知道,那个男孩也不属于CINDY,他们在匆匆见了一面后就挥手告别了。
1999年到2002年,两三年的时光,耀扬已经由男孩长成了男人,他的脸不再白净,但也不是古铜,而是黝黑。
“耀扬,我们算得上是旧识,是吗?”我和耀扬走在酒吧街的繁华里。
“当然,但是,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胡平凡。”
“胡平凡,你的名字真有意思。”
“是吗?可是,你千万别认为我很平凡,我一点也不平凡。”
“可是,平凡不好吗?我喜欢平凡。”
“你喜欢平凡?你是说你喜欢我吗?”我把话说得很轻快。
耀扬就浅浅地笑了。
在人声鼎沸的酒吧街尽头,我一厢情愿地笑得一塌糊涂。
我的心情,和我在99年看到他的时候一样激动不已。或者说从小不为人知的惨痛的生活际遇已经让我麻木不堪,而耀扬的出现,无论是上一次,或者是这一次,都给我阴云密布的内心深处带来久违的阳光。
小漫和那个电台主持好上了,其实是重修旧好。只有小漫完全不知情,在她看来,这个男人新鲜帅气,明朗豁达。而对于事情的真相,我守口如瓶。
对于别人的爱情,旁人所说的每一句话,即使是在事实面前也都会成为主观臆断。
小漫享受着这份新鲜的爱情,明治也活在他破茧成蝶的新生里。
一切看起来安然无恙,波澜不惊。
九月的雨一下起来就不停歇,这丝丝淫雨,很容易让人意乱情迷。
而我,还是生活在老男人的圈子里。
我像一只蛀虫一样吸食着他们已经成为渐渐腐朽的身体。
然而,看得出来,他们很需要我这只蛀虫。
他们的脸上爬满了岁月的痕迹,他们送走了岁月,得到的是堆积如山的人民币。
而我拥有的是他们失去的,比如青春。他们拥有的却是我想得到的,比如财富。
我厌恶这些老男人,就如同厌恶我的母亲。因为我的母亲,就是为了一个老男人二人抛夫弃女的。
这一天,我在这些老男人的殷切期待中如期而至。
这一次,谈的是大单,他们当然不会傻乎乎地像上次一样,我还没提杯喝,就把自己给灌醉了。
这一次,他们很清醒,不再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平凡小姐,这一次这个单谈成了,可够你花个一年半载的啦。”老男人欲摸我的手,被我挡了回去,
“钟大哥,这还得靠您多多帮忙啊。您一句话,我不就可以过一阵轻松日子了。”我婀娜多姿地把酒递给了他。
他喝酒的那一刹那,我看见他很久没洗的头发一搓一搓地打成了结,上面还漂来了橄榄油的味道。
年轻女孩子用橄榄油做润发剂,涂了之后会清洗一遍又一遍。只留下淡淡的余香。而这些老男人直接就把它们当万金油般涂在上面了,还是他们省事。
我扭过头,刚吃下的生猛海鲜一股脑儿吐出来了。
这些老男人们绞尽脑汁翻说着他们日渐消退的记忆里仅有的黄色笑话,当然,是最黄的那种,只有那种才让他们记忆深刻。
这些黄色笑话,在我短暂的职业生涯里居然是那么的耳熟能详。
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些老男人眼里,迟暮之年的唯一乐趣就在此。
黄色文化在酒池肉林里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平凡小姐,今天要我签这个单,我只有一个要求,就看你答不答应。”为首姓钟的老男人不愧为领导,笑得也最淫贱。
“什么,说吧。”我拨开他刚搭在我肩上的手,他的左手上有一粒肉痣,我对肉痣很是敏感。
于是我转身又吐。
“说吧,什么条件?”我把刘胡兰视为偶像,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我好歹也是知名杂志社的外联小主管,看你们能怎么样,把我吃了不成。
“平凡小姐,你放心,我们不会吃了你。”
天啦,这老男人怎么跟鹿鼎记里的海公公一样能听见我在心里说话的声音。
我扭过头去,想确认他到底是人还是妖。
显然,他是人,是老男人,他那只长了肉痣的手又欲搭在我白皙的肩上。
“说吧,什么条件。”我闭上眼睛,心想你已经够恶心的了,不长肉痣行不行啊。
“平凡小姐,你要是敢在我们面前把上衣的前三个扣子解开,我立马就签下合同,还一口喝下这瓶人头马。”钟姓男人一脸猥亵地说。
“签了合同就成,人头马就不必喝了,我吃点亏带回去。”我笑得很乐呵,这是我的职业习惯,合同签了还浪费这瓶人头马干吗。
我分析的重点都围绕着后两句话去了,显然还没来得及去想前面那句。
“你是说,你愿意了?”老男人们喜形于色。
“前面的我没听清,您是说解扣子?大哥,您要有这爱好我帮您找人去啊,您别忘了现在第三产业正兴旺发达着呢。”我迫不及待地想给他指条明路。
“那些有什么意思。平凡小姐,你跟她们是不同的,我们只稀罕你的。”老男人的手搭在我肩上很久了,那粒肉痣越来越清晰。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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