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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笑倚轻鸿-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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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好。”仰面灿笑,五儿的表情暖暖的。他不会说是,夏苏苏也不想教他那些下人规矩。

五儿打理好了看着也是个清秀小帅哥,只是年纪还嫩了些。身上有许多被打过的痕迹,看得楼轻鸿有些愤怒。想来那平安镇的几个恶人也被收拾了,惹上他们,那下场,绝不好过。

夏苏苏自然是被禁止看五儿的身子的,只是那细瘦手臂上的瘀青怎么也遮掩不了。

将打理过的鱼儿串到削好的树枝上,就着火开始烤。两尾鱼儿自然是不够的,于是在五儿换衣服的时候夏苏苏自己去河边又捉了两尾。楼轻鸿去捉野味还没回来,夏苏苏不由的看向他所去的方向。

五儿换好衣服,看见鱼儿多了几尾,不由的有些惊讶,只这片刻的功夫,夏苏苏便已经利落的处理好了鱼,可见,这女主子也不是什么普通人吧。

莫非是江湖上的侠客么?五儿不禁有些愣愣的想。

“湿衣服用树枝晾一下,别傻站着。”瞧他呆呆的望着自己,夏苏苏不由笑了。

“哦哦,知道了小姐。”五儿又是一阵脸红。

可怜他不知道自己成了夏苏苏逗趣的玩偶,小心翼翼的将弄湿的新衣架到一旁,有些不舍。

下次可不能弄湿了,好歹是新衣服啊!

鱼儿烤好,楼轻鸿终于回来了,不过不是一个人,身上还抗了个男子。

将手中的兔子和野鸡丢给发愣的五儿,将身上的人小心的放到地下,楼轻鸿朝夏苏苏道:“苏苏你看看还有没有救。”

有些担心的看了看他身上的血迹,应了声,夏苏苏走到男子身边。

男子倒也生的十分的好看,眉目看着有几分熟悉,不过确定没有见过。只是这熟悉感又是从何而来?他的脸色极为苍白,显然是溺水了。其实若只是溺水倒也罢了,这男子还有口气。他身上还有许多刀伤,极为狰狞,但最严重的却是腹部一道很深的伤口,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致死。

皱了皱眉头,夏苏苏对抱着兔子和山鸡惊呆在一旁的五儿道:“去拿我的医药箱来。”

五儿这才回神,脚有些发软,应了声便向马车跑去,还差点摔了个跟头。

虽然他也经常挨打,可从没见过伤成这样的,几乎满身是血,衣服已经被血液浸染的斑驳,看不出本来的面目。

“白哥哥,”夏苏苏不能确定这男子是不是真的昏迷不醒,还记着没叫他的本名,这几日在五儿面前也是叫“白十二”这名字的。“他的身材和你差不多,你拿一套你的衣服来吧。”

楼轻鸿点点头,还不忘将五儿丢在了地上的山鸡和兔子捉起来,用坚韧一些的草绑了起来,丢到火堆旁。

夏苏苏小心翼翼的将男子的衣服撕开一些。这衣服泡了水,不好撕,只是原本就被割破了,倒也没费什么事。

待五儿将医药箱拿来,他的惊魂稍定了些。夏苏苏便叫他去处理那个山鸡,兔子暂且留着,因为有了四尾鱼儿,估计已经够吃了。

夏苏苏小心翼翼的清理着男子的伤口,止住血,敷上金疮药,男子没什么反应。这药性很烈,是极痛的,就算是强忍也难免会些反应,可见他是真的已经不省人事。

处理好那些浅显的,才看向腹部的那个刀伤,明显是匕首捅的,而且捅的极深,显然是想致人死命。这男子也不知道是惹了什么样的仇家,下手这样的狠。

若不是碰上楼轻鸿这个好心的,说不定就暴尸荒野了。

金疮药是不顶用的,这样深的伤口,必须要缝合,只是她手头只有针没有线,要拿什么来缝合?若不缝起来,这男子若是微微动一动,那伤口必定会再次裂开。

细想了下,拿出了一方帕子,帕子上的绣线是极贵的金丝,只是拆起来麻烦些。

从医药箱里拿出了一瓶绿色的药膏,敷在他的伤口上。

“白哥哥,你帮他把身子擦干,换上衣服。”夏苏苏索性就往地下一坐,也不觉得脏,专心的拆起了帕子上的金丝。

约莫过了半刻钟,方才拆了足够的金丝线来,对楼轻鸿道:“你和五儿先吃,这人的伤很重,我先帮他缝合了。”

“没事,我等你,那兔子不吃么?”楼轻鸿朝她温柔的笑笑,充满了歉意,若不是因为他多管闲事,她也不会这么费事。

“吃的完么?”看了他一眼,他的胃口不大,她是知道的。“先养着,要是没东西吃了再说。”

回过头,将男子的衣服撩开,露出腹部的伤口,夏苏苏问道:“你在哪里捡到他的?”

“这条溪的尽头,离的不远,怎么了?”

“他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搜光了。”

“遇上劫道的了?”

“恐怕不是。”夏苏苏皱眉,劫道的拿了银子一般便不会伤人,他身上的伤却十分的严重,显然是有人要他性命:“这里是官道附近,劫道的没那么胆子在这里犯事,估计是寻仇的。”

“会不会惹上什么麻烦?”倒不是怕什么,只是担心耽误了自己的行程。

他们可不想掺和什么江湖事件。

“我怎么知道,人可是你救回来的。”带着笑看他一眼,夏苏苏口气里没有责怪。如果见死不救,他就不是楼轻鸿了。

他虽然看着面上冷淡不易亲近,实际心还是很软的。

“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漂在水里……附近没什么人,应该不会被人盯上……”就算盯上了也不打紧,自会有人处理掉尾巴。

应了声,夏苏苏不再说话,而是仔细的为那男子缝合起来。

那男子也是昏迷的够深的,竟然一点知觉都没有,不过这也方便了夏苏苏,万一那男人挣扎起来,再出了血,就不好收拾了。

好不容易处理好,他们这才开饭,三个人吃的津津有味。四尾鱼,楼轻鸿吃了两尾,半只鸡,夏苏苏吃了一个鸡腿和一尾鱼,剩下的就进了五儿的肚子。

除了五儿偶尔还会看一眼那个躺在地上的半死人,夏苏苏和楼轻鸿压根连看都不带看一眼的。

吃完饭,清理好地面,把兔子丢进车里,将地上的半死人弄上车,楼轻鸿叮嘱五儿要行的慢些,才跟着夏苏苏钻进了马车里。

马儿似乎感觉马车重了些,有些不满的扬扬蹄子,在五儿的鞭子威胁下,这才走上官道继续自己的使命。

13。遮掩

林源镇是一个较偏远的小镇,这里来往的除了附近的村民,便鲜少有外来客。

也因此,这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的生意就不是太好,平日里这里几乎就等同于酒馆,卖些酒食谋生计。

客栈里的人不多,掌柜的一家子,跑堂的就是他的儿子,掌勺的是他婆娘,虽说人粗鲁了些嗓门大了些,但是烧得一手佳肴。即便是一些地皮野菜,也能做出珍馐的味道来。

黄昏时分,一辆马车忽然停在了客栈门前,吸引了掌柜儿子的注意。倒不是他没见过马车,而是这车不像是该出现在这里的。

也就是这里的大户周家,才坐得起这样的马车。

“小二哥,请问还有没有客房?”五儿跳下车,他已经能够替楼轻鸿他们做一些对外的事宜,而不需要他们亲自动手。

客房自然是有的,全部都是空的。

“有有,请问客官要几间?”

“要三……四间。”五儿本想说三间,猛然想起来还多了一个半死人。

“五儿,要三间,你同那公子住一间,今日委屈些,打个地铺。”楼轻鸿跳下车后,掀开帘子,将夏苏苏扶了下来,对五儿道。

“好,少爷。”五儿听着有些感动,他是下人,打地铺都算好的了,换作从前,只有茅草可以睡。

“五儿,若那公子有发热的症状,你便来叫我。”夏苏苏笑道,旋即又对一旁的小二道:“小二哥,劳烦你跑一趟药铺,按这方子抓些药来,替我们熬好。”

“好嘞小姐。”那掌柜儿子接过她递来的银子,笑的合不拢嘴。他平日也就是收些铜板和散碎银两,哪里见过这样整锭的?

“多余的给小哥打壶酒算是答谢。”

“哎,多谢小姐。”掌柜儿子顿时更殷勤了些,领着他们进了客栈,便一溜烟的跑去药铺子。

请那掌柜将那昏睡的男子抗到了房间,夏苏苏略略替他的诊脉。虽然脉象微弱了些,心跳却还算平稳,想来他平日里底子应该不错,否则受了如此重的伤,也早该咽气了。

待药熬好,五儿细细的喂下了,天也已经黑了。在客栈里用了些饭食,虽然简陋了些,但吃着竟丝毫不输京城里的酒楼,不由有些惊奇。不过也没有多问,还不许人家手艺好的?

夜里,五儿果然寻了来。虽然喂了药,也还是发烧了,毕竟伤的太重了,这些寻常的草药顶不了什么用。

喂他吃下一粒清神丹,夏苏苏有些无奈。这清神丹好虽好,却不太适合他这样伤重昏迷的,若非出于无奈,她是不会用上的。

又命五儿打了一盆凉水来,不时的替他换毛巾擦身,直到鸡鸣,这才退了烧。

烧是退了,可那男子却还昏迷着。人既然都救了自然是要救到底了,夏苏苏不是半途而废的人。和楼轻鸿商量了下,决定在这先呆下,等那男子醒来再做计较。

林源镇虽小,好歹也是个镇。本想去官府递名帖,却发现这地方压根就没有府衙。这样一来就不怕他们查问那男子的身份,心底也不由的松了口气。

那男子身上什么都没有,想必是真的被人搜刮干净了。

歇了三日,就听得五儿来敲门。

“少爷,小姐,那位公子醒了。”五儿有些欣喜的道,照顾了那人三天,还以为他会没命。这会醒了,也是从心底替他高兴的。

才到门口,就瞧见那男子已经坐了起来,楼轻鸿牵着夏苏苏走进去,五儿机灵的搬凳子给两个主子坐,惹的夏苏苏不由的看他一眼,这小子,真是越来越机灵了。

“请问是二位救了我吗?”男子有些疑惑的看了看面前的两人,都很年轻,年轻的不像是会救他的人。

“恩,我是在溪边看到你的。”楼轻鸿点头,不是没看见他眼底的不信,只是恐怕他没有办法质疑什么。“你的伤很重。”

“……在下是做生意的,被劫道了。”男子道:“我叫南宫翔,请问两位恩公大名?”

楼轻鸿与夏苏苏对看一眼,知道他没有说实话。不过他们也不想多问,便道:“我姓白,家里兄弟多,排行十二,父亲没什么学问,就叫我白十二,这个是我未婚妻子苏苏。”

“白兄弟,苏苏姑娘,二位救命之恩,我南宫翔当涌泉相报……”南宫翔微微一笑,起身拱一拱手,不小心扯到伤口,面上的笑容僵硬了几分,缓了缓,又道:“只是我还有事在身,恐怕只能日后再报答两位。”

他说这话,无非是怕他们挟恩以报,混迹于江湖上,这种人见的太多,难免不小心些。

五儿扯了扯嘴角,想说什么,终是没有出声。

“南宫大哥这是哪的话,我二人只是举手之劳。”夏苏苏仰面微笑,并无异样。

“这……真是不好意思,劳烦你们,还有这位小兄弟照顾我……”身上的衣服恐怕也是那少年的,看他面容稚嫩,却长得颇为结实,只怕也是个练家子。在江湖打滚这么多年,金疮药的味道他还是闻得出来的,这样偏僻的地方,又怎么会有金疮药?身上还有股异香,一闻就知道不是寻常的药物。还有他腹部的那个伤口,用来缝合的金丝线也不是寻常人家用的起的。

这两个看似平常的少年,决不是普通人。

不过也未听说过江湖上谁家除了这样的少年英雄,若是有,他不可能不知道。

“既然南宫大哥已经无碍,我二人也就告辞了,你在这里休息几日,应是无人打扰的。”楼轻鸿说着站起身,拿出一包已经兑换好的银两,放在桌上:“大哥身无长物,这些银两先用着。本来应该等你的伤好了我们才该向你辞行的,不过我们还有要事,就不陪你了。这林源镇民风淳朴,大哥可安心养伤。”

南宫翔一楞,他才醒他们便要辞行?

听那白姓少年说话,却不像是认识他,甚至可能连南宫家都不知道。

南宫翔十七岁便出道,混迹江湖十年,认识的人可谓不少,却也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救了人,什么都不问,一醒来就如同包袱似的想要丢开。

没错,就是包袱。

苦笑了下,南宫翔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被人当作包袱的一天,而且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望着那包银两,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吞了下去。就如同那少年所说,自己身无长物又受了伤,没有银两,也是寸步难行的。

他的剑和信物都被仇人拿走了,真真是一清二白只剩下他一个。

“五儿,收拾一下,咱们下午就动身了。”

14。大理

离开了林源镇,抛下了南宫翔,夏苏苏和楼轻鸿的心理没有一点的愧疚,也没有丝毫的担心。

愧疚,自然是不必的,他们是救他的人,是恩,所以即便这样束手离开,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影响。两个人,看着不过是十七岁的少年少女,可是经过了两世洗礼的两人,也不再是什么青涩的果子。虽然在穿越之前,他们也就是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但是因为经历的关系,心境可不是那些养尊处优的年轻人可比的。

他们可没有那份侠肝义胆的豪情,也没有那份仗剑天涯的遐想。

他们不过是出来散心的,最终还是要回到那皇城里去,他做他的二皇子,以后或许是王爷,而她则依然是夏中堂家的三小姐夏苏苏,准二皇子妃,准王妃。

担心,是不必的。那个人身受重伤还能够在三天之内苏醒,也不是个普通的人物。而且,为他把过脉的夏苏苏也探出了他一身不俗的内力——这种内力,是需要积累的,夏苏苏和楼轻鸿的武艺不俗,但如果没有吕印和花惜惜的帮忙,也就是两个武艺还不错的毛孩子。

所谓的帮忙,自然是传功。

功力外传,自然会耗损一些。何况他们也不是把命搭上了想塑造两个年轻的侠客,不过是想两个孩子出门在外能多几分自保之力而已。十年的功力,足够把两个还懵懂的孩子带入高手的行列。再加上夏苏苏从小就跟着吕印学武,楼轻鸿虽然未能拜名师,基础也还算扎实。这两年日出日落毫无间隔的习武日子,也不是白练的。

更何况,这两个人,都有极好的天赋。

吕印和花惜惜是不担心了,即使他们二人对上了那两个孩子,也不一定是有胜算的。

而且,夏苏苏还有后招。

这一点,吕印是了解的实实在在的,那孩子在学武功上不算勤奋,别的东西倒是学的很全。

全的让他这个师傅也有些莫名的佩服。

他们任何一人比起南宫翔,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这个过之,兴许还不是一点点。

但是南宫翔不知道,他的身子还虚,虽然能看出楼轻鸿的武功不错,但是没有亲身探过,自然也不敢揣摩太过。但想来他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再刻苦,也最多就是和自己差不多而已。

而那个笑容单纯可欺的少女,他压根没往这方面联想。

是该说她伪装的太好,还是感叹这个世界依然存留着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

“少爷,小姐,我们好像到了大理了。”五儿架着车,有些不确定的道。前些日子楼轻鸿对他说估计这几日就能到大理,他自然是信的。只是他不识字,不知道那座城池上刻画的到底是不是那两个字。

楼轻鸿掀开车帘子,望向日光里那一座耀眼的城池,那繁体字好歹他也学了十多年了,又怎么会不认得。

大理。苍劲有力的两个字落在那城门的上方,如同是撰写在碑上的刻铭,让人隐隐生出一种由心的敬畏。这是千百年积压出的底蕴,即便是再目空一切的人,站在这样一个场景之下,也会不由感叹它的雄壮美好。

终于,到了大理。

时值盛夏,多数人看起来都有些意兴阑珊萎靡不振。在这样毒辣的日头底下,五儿楞是显得有些兴奋,而夏苏苏因为体质的关系,身上也是神清气爽的让人妒忌。

至少,楼轻鸿就是赤裸裸的妒忌着。

他怕热,从小就怕,看他一脸怨愤的望着美好的阳光,夏苏苏嘻嘻一笑,摸出一个玉瓶,倒出一粒绿色的药丸。

绿色的药丸在她白生生的手掌心里翻滚着,凑到楼轻鸿面前。

一股清幽的薄荷香,飘进了楼轻鸿的鼻尖。

“吃了这个就不怕了。”她笑的甜美。

楼轻鸿不疑有他,接过来就丢进嘴里,然后一股堪比黄连的苦味让他那张美美的脸孔顿时皱成了一团:“哇……好苦……”

他自然是不可能吐出来的,夏苏苏给他的东西,再难吃,也要吞下去。

“良药苦口嘛!”状似天真实则很喜欢恶作剧的少女有些幸灾乐祸,不过她也没骗他,这东西的确是可以驱除热感,而且是她特地给他做的。

他怕热,不是一般普通的怕。

先前躲在马车里还不觉得,这刚一探出头,就已经是满头满脸的汗水了。

这东西的灵感还是来自于吕印给她吃的那毒药,想着不由觉得有些怨怼起来。明知道她很怕冷,还给她吃这样的东西,吕印也未免太残忍了些。

如果不残忍……她也许压根不会去研究这种东西吧。

经她改良过之后,就成了楼轻鸿刚刚吞下去的东西,虽然比那毒药难吃了无数倍,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毒药香甜诱人,而良药,自然还是苦口的。

她也不是没想过要弄的好吃一些,但是,为什么要呢?看他那张薄冰脸皱成一团不是很有意思吗?这样的乐趣,怎么可以白白的错失掉?

夏苏苏窃笑的样子自然没有逃过楼轻鸿的眼睛,但是他不在意。

他喜欢这样的她,真实,自然。

其实他并不是没法子抵抗着炎热,运转起内力,再热也不过是小事一桩。

只不过,为什么要?能看到夏苏苏得意的笑脸,就算是真的黄莲,他也能一口吞下去。甚至做出更夸张的表情来。

五儿开始是艳羡的看着楼轻鸿,他不是不热,只是因为从未出过远门,也没见过这么豪华壮丽的城池,一时的兴奋是可以理解的。看到楼轻鸿吃下绿色药丸后变得神清气爽的样子,他是羡慕的。不过……刚吃药丸时那痛苦的样子,也着实把他给吓到了。

这么难吃吗?那他还是宁愿热一点……穷苦人家的孩子,承受能力向来都是坚韧的。

“苏苏……这东西,能维持多久?”楼轻鸿苦着脸,看她手里的玉瓶就仿佛见鬼一般。

“也没多久,一个星期左右。”夏苏苏笑嘻嘻的回答。

“那个……小姐,一个星期是什么意思?”无辜的五儿好奇的望着夏苏苏,对她口中吐出的新鲜名词觉得十分的好奇。

“额?”夏苏苏和楼轻鸿面面相觑,怎么忘了还有这么个小家伙在……他要是能明白一个星期是什么意思……才怪吧……除非他也是穿越来的!“一个星期,是七天的意思。啊,五儿,你要不要吃糖葫芦,去买两串来好不好?”

恰好有个卖糖葫芦的经过,夏苏苏连忙把五儿支开。

“我说,苏苏,其实是你自己想吃糖葫芦吧……”楼轻鸿好笑的看看她,一脸的揶揄。

“我哪有!”就算真的有,那也不能老实交代出来,决不能让这家伙抓到自己的笑柄!

15。兔子

说起来,大理真的是个很美的地方,有山有水,人杰地灵。

原以为自己三人这身打扮会很扎眼,却发现这个地方做汉人打扮的人还真是不少,虽然也有些顽固的老者依然穿着当地的服饰。

流行趋势这种东西,看来并不是现代人的专利。

客栈与酒楼依然是小道消息传播的最快的地方,不过这个快,也是相对这个时代而言的。

一些在京城早已淡去的话题,说不定在这里还会热火朝天的蔓延着。

“聚闲楼”是这一带最大最好的酒楼,这自然是听客栈的小二说的。小二这个职业在这时并不仅仅是跑堂,也是一个活动的广播站,有时候也会播出一些广告,既然是广告,就有夸大,并不为奇。

当然,这种广告,和现代电视里看到的光怪陆离的广告可不一样,真实信要高上许多。

起码这聚闲楼的饭菜,楼轻鸿和夏苏苏是满意的。

五儿在这两人的熏陶之下,有时候也会忘记了主仆的概念。当然,这只是私下的,他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平民,贵贱之分,就像是深深刻入了骨髓的烙印,终其一生也难以拔除。

这两位主子有多“贵”,他是看不出来的,但是那一言一行,也绝对不是平民百姓能模仿的出来的。

但他们是好人,五儿一边拔拉着香喷喷的白米饭和竹筒鸡,一边无比坚定的相信。

若是从前,别说是带肉的鸡了,就算是只有些油光的鸡骨头,对他来说,也许都已经算是美餐。

“郑兄,这明日的少侠选拔,你一定会参加吧?”

既然是酒楼,自然是包罗万象的存在。有斯文的公子哥,也有不拘小节的江湖豪客。不过现在看来,在这个酒楼里吃饭的居然大部分都是些“江湖人”。身上的佩剑大大咧咧的放在桌上,彰显了身为江湖人的“不拘小节”。

楼轻鸿的佩剑一直是随身的,这不是习惯,在皇城的时候他从来不需要佩戴这种东西。放在身边,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抽出剑,保护想要保护的人。

这是吕印说的,而他,非常认真的贯彻。

夏苏苏竖起耳朵听着这群“江湖人氏”的讨论,似乎都在说一个叫做“少侠选拔”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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