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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全本)-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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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告诉其他人,别在安若面前提这个名字。我看那孩子虽然话不多,但心思敏锐。还有,也别让静雅知道,免得她不痛快。”
“还用你说吗?”
沈安若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她听到第一句时就准备转身上楼,但当时偏偏她的丝巾滑落,质地太轻,直接飘到楼梯最后一层台阶处,她只好去捡,于是不免又多听了几句,但她已经尽量用最快的速度上楼了。
她已经上了大半的楼梯,突然听得似有人走出来的声音,不免在心底轻轻叹息一下,只好再转身向下走。她招谁惹谁了呢,枉做小人。
“陈姨。”
“安若,静雅睡了吗?”
“没呢。”
“陪她多聊会儿吧,她这些天念着你呢。”
“嗯,静雅有点饿,我帮她去厨房拿点东西吃。”
回程仍是沈安若开车,三个多小时车程,快到城市交界处时,高速路上的车开始多起来。
程少臣险险地把着她的方向盘替她调整方向:“真是没有开车天分,七歪八扭成这个样子,还敢用这样的速度。”
“我自己开车时比这好多了,都是因为你总在旁边捣乱,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
然后车里沉默。太过安静了,几乎令人昏昏欲睡,沈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沈安若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换一张。听这么别扭的音乐,怪不得你越来越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
“旋律似乎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太压抑,总之不适合你。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
于是话题又卡住。
沈安若顺从地换上又一张碟,《花季王朝》,嘻唰唰呀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终于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
“没想到你真的恐婴,竟吓成那个样子。我之前还以为你只是说着玩儿。”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哎,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用手比画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吗?”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都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还可以跟你做个伴儿,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沈安若,你最好抽空去趟医院,看看你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
沈安若这阵子几乎要将行政中心当做第二办公室,结果总能遇上熟人,开会时有一面之缘的A公司甲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的B公司乙某,同事的家属C公司的丙某,这世界小的时候就如一个村落。只不过,她却没有想到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遇上秦紫嫣,这里人人行色匆匆情绪抓狂,烟火气息沉重,完全与她格格不入。
安若见到她时,外面正下着雨,秦美女与一堆世俗男女一起被雨困住。她冒雨去停车场取车,后来便将车开到她的身前:“秦小姐准备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吧。”
秦紫嫣也认出她,微微笑,楚楚动人:“你是安若,我没记错名字吧。”
秦美人将手中纸袋小心抱在怀里,已经有一点点湿:“我没有想到,在国内办一份登记要这样的麻烦。”
“其实你可以请代理机构来做。”
“嗯,对啊。我一个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就决定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秦紫嫣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其实她的车开得还不坏。
秦紫嫣偶尔地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好听,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看我练得太辛苦,决定放我一马,上路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沈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嫣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我完全没有运动细胞。”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inTime》,《时光倒流七十年》的主旋律,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秦紫嫣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我不喜欢。”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当年同时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司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世后他在家中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完全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沈安若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沈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瞬时挂上最无辜无害的笑:“哎,喝酒喝酒。”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开了门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没落锁,反正小区治安很好。
她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结果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程少臣竟然比她更早回家,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着搭在矮几上,就在先前的黑暗里。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去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得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沈安若也从未发表过什么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结果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程太太,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从来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吗?而且,我那是工作好不好。”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沈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没有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在楼梯扶手上,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比他高出很多,这个位置令她觉得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无理。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第一时间送上拖鞋,然后早晨坐在你床头等你醒过来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没意见。”
@奇@沈安若口才比他差许多,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书@“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网@“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养家糊口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程先生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真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枝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正在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得有人敲了敲门。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在看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了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缺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
他们距离隔得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并且时间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通常都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奇*书*网。整*理*提*供)通常沈安若都在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
“今天去××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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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结束后,她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出去游玩,晚上住在古城里。所谓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个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木质的建筑,纸质的灯笼,卖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到邮局去打了包裹寄回家。真是精神空虚的表现,沈安若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丽江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一家小店点一客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然来了一阵急雨,她只好躲进一家针织小铺。那小铺面的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极为纯朴的样子,用最原始的木质织布梭子织了棉线的披肩卖。她在店里驻留了很久,买了三条披肩,但雨仍是不停,最后跟摩梭老板开始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沈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
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着大道理。沈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呢。”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那样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于是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
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因为那些小店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排雷一般的,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刚下过雨的空气有点凉,她穿得又单薄,于是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果然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虽然天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披肩,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的披肩,又换上另一条灰白间杂颜色的。路人们只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直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战栗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眩。
她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从她身边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一长串一长串乳白色羊皮灯笼组成的灯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使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看见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得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仿佛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词句在脑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第十六章岁月静好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不可自寻烦恼。
看不明的事情便无视,想不通的问题便不想,这样对谁都好。
——沈安若的Blog
程少臣在丽江逗留了三天,然后带了沈安若一起回家。
第二天他们去爬雪山。明明有索道,却偏偏拖了她一路爬上山,害得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胳膊,把全身重量架到他的身上都觉得累,每登几十级台阶便要赖在原地休息一阵子。
“为什么不坐索道?”沈安若气喘吁吁之余也不忘咬牙切齿。
“你体质太弱,需要加强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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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死。为什么不坐索道上山?”
“你要听实话?真相太有损我形象了。好吧,我恐高。”
到了山顶,林间的小路变平,直通向大草甸。两只灰色的松鼠蹦蹦跳跳地从他们面前跃过,一转眼钻入树林深处。
“你也来这儿旅游吗?”
“当然是出差。”
“实话?”
“我们在昆明谈判,结束后大家一起到周边去散心。至于我,有急事要先返回,不过,既然已经这么近,不如顺便把老婆领回去,免得有人在这里乐不思蜀,忘了回家的路。这样的解释你满意否?”
“谈判地点原来在哪里?”
“上海。”程少臣老实地回答。
“程少臣,你就哄我说,你是专门来找我的,让我虚荣一下又有何妨?”沈安若掐着他的胳膊说,掩不住嘴角的笑意。
“那可不行,如果被员工和客户们知道我被女色迷惑,以权谋私,玩物丧志,我以后哪里有脸见人?”
隔日下了极大的雨,哗啦哗啦大半日都不见消停,哪里也去不成,两人窝在宾馆里下跳棋,她唯一勉强会下的棋。程少臣下榻的宾馆环境极佳,很大的套间,远山近水,此刻都朦胧在一团团水气之中,如淡淡的水彩画,雨滴持续落在屋外的铁质栏杆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
程少臣状态不佳,所以安若赢的次数不算少,她记得以前,他让她三步是她输,让五步仍是她输。
“咦,是我进步了,还是你退步?”
“我昨晚没睡好。”程少臣哈欠连连。
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大白天睡懒觉总是太奢侈,于是程少臣提议:“我们玩刺激一点的游戏吧,输一局脱一件衣服好了。”
沈安若知道自己又要中圈套,抵死不从。
“胆小鬼。我的衣服比你少很多,而且我每局让你七步好不好?”
当然仍是沈安若一败涂地,溃不成军。她先是耍赖要最后一起付赌资,然后输到无可再输时,就扔了棋局跳起来逃掉了。宾馆的套间一共那么点地方,她跳上沙发,又跑到桌子上,绕着房间折腾了好几圈,最后仍是免不了被逮住。程少臣地把她压倒在床上,边上下其手边气息不稳地笑:“你恶意毁约,我要求双倍赔偿。”
沈安若被他弄得全身痒,连笑带叫,直喊“救命”。
“你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某人奸邪地笑,露出莹白的牙齿。
多么恶趣味的一对夫妻。
窗外雨仍滴滴答答地滴落着,处处泛着湿气,如同屋内这两具激烈纠缠的身体,同样的湿漉漉,汗淋淋。平静很久以后,程少臣仍然伏在沈安若的身上,将脸埋进她的胸口,舔吮着她,像婴儿一般含着她。她微合着眼睛,一手揽着他的肩,另一只手蹂躏着他的头发,揉乱,用手指梳理整齐,再揉乱。难得他不反抗,平日里他很讨厌有人碰他的头。他一直很安静,她以为他已经睡着,正打算把他从自己身上轻轻挪开,结果听到程少臣低低地说了一句:“沈安若,我们要个孩子吧。”
她顿住正在拨弄他头发的手,她听到自己轻声说:“好。”
他们认真地为这个计划做准备。沈安若还特意忍了对磨钻的恐惧,去补了所有那些只有一点点洞的牙齿。除了不得以的应酬,同事聚会都是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了。他们的公务聚会一向就是男多女少,这下惹得男人们直抱怨:“看见没,再好的女子,一旦嫁人,也是这样的面目可憎。等做了妈,完全就成了母夜叉。”程少臣烟瘾不大,本来抽得就少,如今索性戒掉,酒也不怎么喝,连回家都早了。
沈安若其实还是恐婴,去查体时听到医院产房里传来啼哭,便觉得头热脚冷胃抽筋,但她至少已经可以面对。当人生有了新的目标时,一些习以为常的事情都变得不寻常。她采纳医生的建议,尽量不挑食,强迫自己吞一些平时不怎么碰的食物,欣赏一些据说可以陶冶情操、改善心情的无聊音乐和电影,也在晚上打着哈欠拜读了几本厚厚的母婴教育读本。就连她素来认为的不过是男人女人不宜在公开场合进行且存在一定风险性的一种升级版体育游戏而已的所谓床上运动,如今都变得神圣,仿佛某种神秘仪式。
不过并没那么顺利。之前他们的防护措施太严密,所以沈安若总以为一旦失了防护,怀孕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显然她太缺乏经验。
第一个月,她第一次咬着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验孕棒,后来程少臣说她当时脸上呈现出一种大无畏的视死如归的神情。
第二个月仍是没有结果。她叹口气,程少臣又说:“你明明就是一副如释负重的样子。”其实他冤枉她,她只是觉得,这好比大考之前,夜夜苦读不能尽兴地玩,终于解放之日就在眼前了,结果却说考试延期,这紧张的日子还是要继续,光明之路遥遥无期,真沮丧。
老中医说她体质虚寒,比常人受孕概率小,想来是真的。所以到了第三个月,当程少臣又以一副乐在其中的姿态评价她的有趣表情时,她很是气恼。明明是他的提议,结果紧张的是自己,而他却在一旁看好戏,最后整晚都不愿理他,连他打算碰碰她时都一把将他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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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实在太紧张了,所以才这样。不如顺其自然吧。”
沈安若不理他。
“你干吗迁怒于我?我明明已经很努力了。”程少臣忍着笑。
她为什么要深更半夜跟这个无聊的人讨论这样疑似禁忌的话题?沈安若扯了被子蒙住自己的耳朵。
“哎,我就是说着玩玩,其实我也没做好准备。昨晚梦见你生了四胞胎,我两手各抱一个,肩上扛一个,还有一个在地上哇哇哭,当时就吓醒了,出了一身汗。真是恐怖啊。”
沈安若正在被子里闷得透不过气来,听到他这样讲,实在憋不住,终于掀了被子露出脑袋来大口喘气,被他乘机夺走呼吸。“唔,你不要气馁,我们再接再励好了。”
为了避免所谓的辐射,晚上她几乎不再上网。程少臣晚归的时候,她便找了剧情简单轻快的碟片,靠在一堆软垫里看完一张再换一张,刚看完便连电影名字几乎都忘掉,一直到他回家。有时候看着看着便睡着,醒来时发现已经躺在卧室的床上,身边的程少臣已熟睡。
那阵子是他们结婚以来相处得最融洽的时候,几乎恢复到婚前君子之交般的淡然交往的程度。只不过那时候,沈安若从来没有预想过明天,前方仿佛苍茫一片。而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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