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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在前方的幸福 作者:卫小游-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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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给自已定下了很多计画。但一个个计画摆在眼前皆尚未完成,反倒在预期之外漫衍出许多枝节来。

这个故事,是预期之外。

既然跑出脑海了,好,我接受,我写。

但写写写,却发现,咦,糟了,好像跟我本来计画要写的东西有些不一样了?

哇咧咧好吧,没关系,我接受这个不一样,继续写。

写写写,ㄟ……好像又变了调?一个接著一个的难题在前方等著我,我茫然地看著剧中人物离我原来的设定愈来愈远……

於是,我妥协了,我顺著楚歌的意思走。

本来这会是一个单纯又轻松的网恋故事的,但她的性格太过鲜明、印象太深,我忍不住就把故事写成了她的日志,心情随她起伏、随她悲喜。

她有一个活在冷雾里面的灵魂,我疼惜地,为她安排了一道温暖的阳光,希望她幸福。

我的灵魂有一部分也住在冷雾里,写完楚歌,感觉上我也寻到了一个出口。这是一本少女日志,更是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

生活里难免有挫折,但是请相信,雾一定会散。一颗乐观的心就是生命中的阳光。

希望你们会喜欢。

1 假如你坚强

故事总是这样开始的,在很久很久以前……

我不知道「很久」究竟是多久,但绝对是很久很久没有错,因为我已经记不起是从什麽时候开始,他们说我坚强

「楚歌,你乖,你一向很坚强,我想你一定会过得很好的。要记得尽量别给爸爸添麻烦,嗯?」

当妈妈决定离开爸爸时,她摸著我的头这麽说。

只因为每回他们吵架的时候,我没有哭。

大人总是只看见事情的表面,而看不见真相。

她不知道我没有哭的原因是因为我早就吓呆了,怎麽还哭得出来?

「楚歌,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爸爸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听了不要惊讶。你将要有个新妈妈了,她人很好,我想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爸妈离婚後,我跟爸爸一起住,不到一年,爸爸对我这麽说。

只因为我在变成单亲家庭的七岁「大」儿童之後,真的像妈妈所说的,尽量不给爸爸添麻烦,一直表现得很乖巧。但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是,爸爸送我入学的时候,我没有抱著他的大腿哭。

进了小学後,班上有一个调皮鬼老是欺负我。那时候我的辫子留得很长,调皮鬼就坐在我後面,每天都故意很用力地扯我的头发;如今想来我的头发没有掉光,还真是奇迹。

我一直忍气吞声,没有哭叫。调皮鬼大概认为没有把我惹哭不够光彩,有一天上课的时候,他终於忍不住使尽全身力气拉住我的辫子往後扯,结果我被他的力道拉得整个人往後仰,掼到地板上,四脚朝天,头上肿起一个大包。

老师丢下粉笔来到我身边把我扶起,问我有没有事。我觉得这真是一句废话,头上肿了拳头大一个包,会没事才怪。

这件事发展到後来,老师要我决定怎麽处罚那个害我肿个大包的男孩,想了半天,我只摇了摇头,没想到老师竟然称赞我:

「楚歌真是个坚强的孩子,好有度量,竟然这麽大方地原谅了害你受伤的人,你以後一定会有很好的前程,大家要跟楚歌多多学习,知道吗?」

这结果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我摇头并不是不想处罚他,而是我的後脑勺太痛,一时之间想不出恶毒的报复手法。

好吧,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反正我是个坚强的孩子,明天我自己会在那个调皮鬼的抽屉里放一堆狗大便,臭死他。

被人欺负却不吭声,算什麽?

才小学一年级,我就学到了一个人生的大道理。

这个世界真是奇妙。

我一直没有记住那个调皮鬼的长相和名字,我以为他不过是我生命里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

然而我又错了,原来真正的过客是我,不是他。

一个学期後,我转学了。

因为新妈妈有了宝宝,而家里原来的一间起居室又辟成新妈妈的书房,所以房间不够住了,我们必须搬家当然,这是爸爸说的。

本来的学校离新家太远,为了不给爸爸添麻烦,我只好跟著转学。

告别旧班级的那一天,我没什麽好留恋的。因为跟同学还不很熟,同学也不怎麽留恋我;小孩子都是很健忘的,即使我走了,明天他们还是会玩得很开心,我也是,所以一点儿也没关系。

不过,那个调皮鬼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他轻轻扯了扯我的辫子,逼我转过头。我第一次正视他的脸孔,发现他其实算是个小帅哥。

「为什麽你都不哭?」他一脸困惑地道。

我也是一脸困惑,不明白他怎麽会问我这个问题。

「我为什麽要哭?」

「你都不痛吗?」

「很痛啊。」我说。鬼才不会痛,你让我拉拉看就知道。

「那你为什麽不哭?!」他纳闷地问。

想了想,我说:「大概是因为我很坚强吧!」

「所以,虽然你要转学了,你也不会哭?」

好问题,但「我为什麽要哭?」

他楞头楞脑地说:「你为什麽一定要那麽坚强?」

我笑笑地回答:「不然我该怎麽办?」

他抓著我的辫子,突然哭了起来。我吓了一跳,不知道发生了什麽事。

才想问他怎麽了,就发现他嘴里哭喃著一些模糊的字句。我倾耳一听,发现那好像是……你为什麽要那麽坚强?

可是,这有什麽好哭的呢?

而且,我怎麽知道我为什麽要那麽坚强?

对小学一年级的我来说,「坚强」两字已经是个很艰深的词汇,有一次国语科考试,试卷上有个造句测验,题目如此这般

假如……一定……

我在答卷上这样写

假如你很坚强,你未来一定会过得很好。

阅卷老师在答案卷上打了一个大勾勾。拿到满分,我觉得很得意。

我一直没有发现这个句子其实是要拿零分的,直到我体会到另一个人生的道理这句造句不应该以句号收尾。

我的人生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很遗憾我醒悟得太晚,所以我总是得到失望。因为一直以来,我相信我「未来」一定会过得很好,因为他们总是说我很坚强。

☆ ☆ ☆

可以举证的例子当然不止上述种种。

我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曾经有过一次不寻常的经验。

爸爸忙,弟弟又出生了。小宝宝身体不好,常常需要跑医院,所以那个时候,我早就已经d自己上下学很久了。

一天,放学的时候,我一个人独自走在人行道上,一辆箱型车突然停在路边,车门突兀地打开,我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失去了意识。

那时候也不晓得自己被绑架了别问我详情,我连我怎麽获救的都不是很清楚。

想不起来整个绑架事件的细节,精神医师说我拒绝回忆起这可怕的经验,所以选择遗忘。

但我觉得,我记不起来的原因,是因为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被绑架的感觉。

当时我一直处在昏睡状态,直到爸爸和妈妈眼泪纵横地从警察伯伯的手中接过了我。

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有一点恍惚。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爸爸和妈妈同时在一个场合出现了,大概有三年那麽久了吧。可是他们不是早就离婚了吗?

刹时间,我的时空有些错乱……

尽管如此,我还是乐意看见他们同时出现在我眼前,就像很久很久以前一样相亲相爱,而且妈妈还紧紧抱著我,好像我是她的心肝宝贝一样。

我好高兴,还咧嘴笑了。

一看见我笑,警察局里的叔叔伯伯阿姨都过来摸我的头,夸赞我好勇敢,说我「真是坚强」。

突然间,这句话让我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才过没多久根据警察伯伯的说法,距离我被他们英勇地从歹徒的手中营救回来的时间才一个小时不到。

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我的父母从「西线无战事」变成「战地钟声」他们把我丢到一旁,在警局里就大吵起来。

「我把女儿交给你照顾,结果呢?一个好端端的孩子,你照顾她照顾到让她被绑架!你是这样当人家爸爸的吗?」

妈妈离婚後是不是又去练声乐了,不然声音怎麽愈来愈拔高了?

我不由得掏了掏耳朵。

「光会说我,那你又是怎麽当人家妈妈的?楚歌今天被绑架全是我一个人的错吗?也不想想自从我们离婚以後,你回来看过她几次?我每天忙著工作赚钱养家,我给她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难道还不够吗?」

爸爸的狮子吼也愈来愈厉害了。都跟妈妈分开那麽久了,不但没有一点退步,反而还精进了不少。不晓得是不是私底下有在练习?我不禁猜测。

警局里的警察叔叔伯伯阿姨们都被他们这突来的争吵给吓愣了,一时间竟没有人去劝架。

好奇怪,有事情为什麽不能坐下来,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谈?

印象中,他们也曾经有过和平相处的甜蜜时刻啊。

还是根本没有这回事,是我记错了,这只是出於我的想像?

大人的事情,我不懂。

可他们又老是告诉我说,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如果我已经不是什麽都不懂的孩子,那麽我应该也是个「大人」了,可为什麽他们的事情,我还是不懂?

他们继续堂而皇之地在别人的地盘上演「战争与和平」。

妈妈冷哼一声,不屑地说:「你以为我不想看女儿吗?我是不想见到你!我们才离婚不到一年,你就另结新欢;不到一年,又多了一个儿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怎麽想的?有了儿子,你心里还会有你女儿的位子吗?」

爸爸胀红著脸吼说:「「你女儿」、「你女儿」,我女儿就不是你女儿吗?你还是没半点长进,凡事就只会怪我,如果你觉得女儿跟我,你不放心的话,乾脆楚歌就去跟你住好了!」

「那好啊,楚歌以後就跟著我啊,我再也不信任你会好好照顾她了!等我把我那里打点好,我就把她接过去,你一辈子都别想再见到她!」

「不让我见她?你最好省省力气,当初是你自愿放弃楚歌的监护权的,就算我真的让楚歌跟了你住,我爱什麽时候见她就什麽时候见她!」

「你」

呃……我才刚历劫归来耶,有必要这麽急著吵架吗?

我专心地喝著警察阿姨倒给我的牛奶,不想看到警察叔叔伯伯和阿姨不时朝我投来的同情眼光。

杯里的牛奶喝完了。我抬起头,把空杯子拿给警察阿姨。

「我可以再喝一杯牛奶吗?」肚子好饿。

好心的警察阿姨点点头,立刻从我手里拿了空杯去倒牛奶,这次还多带了几片苏打饼乾回来。

我一边啃著饼乾,一边喝著牛奶。

想要关起耳朵,但耳朵不像眼睛,可以说关就关。

如果耳朵可以像眼睛一样关起来,那麽就可以选择要听什麽、或者不听什麽了,多好。

为什麽上帝造人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呢?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很多声音是我们不想听见的吧?

我想一定是亚当的错。

假如夏娃真的是亚当的一根肋骨,难免会遗传到亚当不良的基因。

我听见妈妈尖声地喊:「楚浩远!你是个混蛋!」

耶,爸爸是个混蛋,那我不就是个小混蛋了?

爸爸口不择言地吼回去。「我若是混蛋,那曾嫁给我的你高盈月,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哇,真相揭晓原来我们一家都是混蛋!

妈妈一气之下,往我冲了过来,一手用力地捉住我。

吃了一半的饼乾没抓牢,掉在地上。

「楚歌,你跟妈妈走,以後妈妈照顾你。」

妈妈捉得我的手好痛。

「笑话!你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了,还想照顾女儿。」

爸爸捉住我另一只手,也好用力,好痛。

牛奶杯掉了,也没有人管它。

「跟妈妈走!」

我被拉往右边。

「爸爸带你回家!」

我被拉住左边。

右边。

左边。



我皱起眉,细声道:「不要拉了……不要拉了好不好?」

没有人理我。

我只是他们吵架的筹码。如果没有我,他们还吵得下去吗?

啊,难道说……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

原来……他们都没有错,错的人是我。

「楚歌,你一向独立,你自己决定,你要跟爸爸,还是跟妈妈住?」

「楚歌,你说,说你喜欢跟爸爸住,你喜欢你的新妈妈,她比你妈妈好多了。」

这是个迟来的问题。当初离婚时,他们从没问过我的意见,现在突然问,没有心理准备的我,有些措手不及。

让我想一想……

「楚浩远,你不要做人身攻击!」

「记住!这一切是你开的头」

吵吵吵,只会吵,也不看看这是什麽场合,丢不丢脸啊!

「都不要说了!」我大声叫了出来。

我决定了。

我把右手从妈妈手里抽了出来,再把左手从爸爸手里抽出来。

「楚歌……」他们俩讶异地看著我。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地说:「没关系……我跟谁住都没关系。」

「楚歌?」

对,真的没有关系。

最好都不要理我,让我一个人住。我不需要人照顾。

我仰起脸,看著他们,有点哀伤,但是很确定地说:

「没有关系,不要为我的事吵架,我没有哭,我很坚强。」

☆ ☆ ☆

一直以来,他们都说我坚强。

总算,我慢慢地长大了。

上国中的时候,我被分配打扫厕所,结果一扫就扫了三年,原因是因为我比较坚强。

或许坚强的人注定要多灾多难,不过我觉得纳闷,扫厕所跟坚不坚强有什麽关系?

这个问题我一直想不通,但我知道,当一个富同情心的男孩同时爱上两个女孩时,最後被放弃的,总是比较坚强的那一个。

十七岁的纯纯初恋就这样无疾而终 因为我比较坚强。

他的说法是:「楚歌,你一向坚强,没有我,你还是可以活得很好,但是她不行。」

想当然耳,这个「她」,就是另一个女孩。

分手时,我只是耸耸肩,佯装不在乎地说:「没有关系,你走吧,我会坚强活下去的。」

其实并没有活不活得下去这种问题 我这样说,是不想伤他的自尊心。他看起来很需要我向他挥一挥衣袖,好让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顺了他。

对我来说,分手这件事就像跌倒一样,不管有没有人扶你,最终你还是得爬起来,毕竟不能因为没有人扶就一辈子趴在地上!

会这样想,也许是因为我真的像大家说的,很坚强。

也或许是因为,我可能不是很爱他。

当初与他交往主要是一时新鲜,而且有人陪的感觉很好,短短几星期的交往过程里,还是有放进一点点感情的,至於有没有爱,我不知道。

这个问题问我最不适合。

有没有人可以回答我,什麽叫做「爱」?

我不知道什麽叫做爱。

所以我可能有一点爱他,不然不会答应他的追求。

但也不可能非常爱他,不然不会轻易答应分手……不过,这也难说啦。

反正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不弄清楚也不会死。

因为没有迫切需要,再加上偷懒,所以这个问题我并不常去想它。

我觉得这样子比较好。

不去想的东西通常会忘得比较快。

☆ ☆ ☆

有时候,我站在路的尽头想要回望,可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

那个声音这样说:楚歌,不要回头。

我不听话,总是回过头,却发现身後只有大片大片的白雾。每一次回望,入眼都是苍白的颜色。

跟梦境同样化解不开。

若是转过身来再往前走,脚步就会踟蹰。

冷雾弥漫的街道上,冬天萧条地降临。不管再怎样跨大步伐,路程依然如此遥远。

我总期盼著尽头的那一端有著黄昏彩霞般绚烂的颜色,但围绕在身边的雾,似乎没有散去的意图。

深夜里,只听得见脚下的鞋踩著红砖步道的声音,连脚步声都彷佛不属於自己。

抬起头时,偶然可以捕捉到隐藏在冷雾後的星星,但清冷的星光暧昧不明,无法要求它倾听愿望,或赐与一道光。

如果这个时候下起雨来,我也不会感到意外。

而理所当然,我没有伞。

湿的感觉从脚底一路蔓延到鼻梁上,水珠从发梢滴下,如同晨间凝结在叶脉上的湛湛清露。

不可能是我的眼泪,因为我够坚强。

可如果这是眼泪,也只有霸王的别姬才可能看见。

但她事实上是看不见的,因为别姬……

我的「别姬」,是一个网路聊天室的ID。第2章

2 当霸王遇上别姬

「霸王」是我纵横在网路里的昵称。

当初栽进网路这个虚拟世界时,这个名称很自然地就从脑袋里浮现出来。原因无它,只因为我叫「楚歌」霸王四面楚歌的那个楚歌。

当我使用霸王这个代号时,我没有想到,我会在网路的另一端遇上一个别姬。

我们的相遇,要从三年前说起……

☆ ☆ ☆

三年一前,我二十二岁,刚从大学毕业,主修电脑资讯。

有很多同学在毕业前半年就陆续寄出求职信,唯独我,在毕业的时候,还没有打算立刻进入职场。

我在一家速食店打工,大学四年的一切花费全赚自这里。毕业後,我仍留在这家速食店里赚取时薪六十五元的薪水。

曾经想过要把它当成正职,倒不是因为喜欢,只是觉得速食店的工作较单纯,所以没有很想离开的欲望。

反正同样是赚取生活所需,当店员跟当工程师对我来说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当初我之所以选择念资讯,主要是觉得面对没有生命的电脑,比面对复杂的人脑来得简单,并非对玩电脑特别有兴趣。

有一天,几名意料之外的客人来到速食店。

他们是我大学时的学长,长我一届。

这几个学长毕业後便自组科技网路公司,平常我跟他们只是点头之交,谈不上认识。

我很讶异他们会认得出我,并喊出我的名字。

看见我,他们拉著我聊天,意外地热情;後来连续几天,他们都到速食店来吃午餐,我免不了必须跟他们寒暄几句。

就这样,我被拉进了他们自组的网路公司,共同参与电脑软体的设计。

如此一来,我的生活又与网路脱离不了关连了。

在公司里工作了半年多,无论是工作或生活,都渐渐上了轨道。

我跟几名写程式的工程师经常窝在一间小小的设计室里,有时为了赶件,三餐都是拿泡面来充数。

不知道是从什麽时候开始的,原来已悄悄脱离群体生活的我,因长时间工作上的相处,我跟其中一名工程师渐渐有了些联系。

他叫做刘翰青,是学长网罗来的电脑好手。

跟他熟稔,是因为有一回我跟他刚好负责同一个线上交易公司的防火墙case,在检查程式时,我们发现原来的程式里有几个不容易被找到的小bug,为了找出这几条小虫,我跟他没日没夜地闭关在设计室里赶工。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扣除解决生理需要的时间,我们几乎朝夕相处在一起,这种情况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

当工作完成的时候,我们两个双双倒卧在办公室里,呼呼大睡了一整天。

醒过来的时候,很多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公司里开始传出我跟刘翰青是情侣的谣言。

本来我不是很在意,反正这不是真的;但刘翰青似乎对这件事认真了起来,他开始追求我而总共也不过约我吃了两顿饭。我基於礼貌,没有回绝,他便真的把我当成了他的女朋友。

我原来想纠正他,但一次、两次,他都没听进去。而所有人也都认定我跟他已经在一起,再三辩驳总是没有人相信。

好奇怪是不是?

以前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以为我不能懂大人的想法是因为我还小,可我现在已经成年了啊,为什麽我还是不懂他们究竟在想些什麽?

为什麽人们永远只肯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

是与不是,竟是可以用选择来决定?

所以我不喜欢跟人相处。跟人们那一颗颗复杂的大脑相较之下,电脑显然简单易懂多了。

瞧,我输入一个指令,它马上就配合地反应出来。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没有什麽一加一等於三的问题。

这样不是很好吗?

简单一点,也轻松一点。生活就应该是这样。

我张大著眼睛继续瞪著萤幕,手指则飞快地在键盘上敲打。

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半午休时间。我正在试写一个程式,趁它在run时候,我利用空档收email。

有十来封,泰半是垃圾邮件。

将广告信函一一删除後,我才开始看其它的mail。

一封是刘翰青寄来的,他问我要不要一起用晚餐?

我简单地回了几句话

改天吧,今天下班後另外有事。

至於是什麽事,那就是个人隐私了,无可奉告。

这样讲比直接拒绝较不伤和气。

我不想惹是生非,毕竟是同事,如果撕破了脸又得天天见面,那多痛苦。

接下来的一封是来讨教问题的,我做了重点式的回覆。

然後是一封电子贺卡。依照mail里的网址点进去後,几秒钟内,一张绘著一个大蛋糕的动画卡片出现在萤幕上。生日快乐,四个鲜红的大字陆续从蛋糕里跳了出来,底下的留言写著:

姊,我生日快到喽,不要忘记了哦。

绝对不会忘记。

我微微一笑,把这张图抓下来存进硬碟里。

这是楚羽寄来的第四封卡片了,大概是怕我会忘记,所以连续几天都写信来提醒我。

其实他的生日距离现在还有半个多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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