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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李世民-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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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李元霸拉着我的手不放开,“那,你还会回来么?我们以后还会再见么?”

“我,我不知道……也许今生再也见不到了……”真的有些不舍这个可爱的孩子,我伏身亲了亲他的脸颊,“元霸,你要保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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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李元霸的帮忙,我很顺利地牵了追风,从将军府的后门溜出去了。

夜已深,长街上空无一人,追风飞快地奔跑着,很快就出了城池,来到大片旷野之上。

放眼望去,四周既没有茅屋农舍,也看不见半个人影,到这里应该安全了吧?我正庆幸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便从后方响起,回头一看,只见一匹马急驰而来。那马全身漆黑,唯有四蹄白如雪。马上之人一身白袍,正是李世民。

糟了,他怎么会来的?难道是李元霸出卖了我?我不敢再看,赶紧转头盯着前方,长鞭一扬,掣马狂奔。

李元霸曾经说过李世民的马是万中无一的好马,可以与追风不相上下,如今看来,此言非虚,李世民的马术又十分高超,转眼间,两匹马已并驾齐驱了。

李世民再一催马,冲到了我前面,他猛地掉转马头勒住缰绳,那马便忽地停住,既不长嘶亦不喘气,拦住了追风的去路。

两马之间的距离太近,追风来不及转弯,去势也无法刹住,只得高举前腿立了起来,这才避免了两马撞成一团的惨剧。

“你……”我刚想开口,李世民忽然探过身来,右臂一伸,将我从马背上搂了过去,我低呼一声,已被他稳稳地抱坐在鞍前。

“放开我!”我用力推拒着他的胸膛,情急之下居然忘了现在是在马背上,“啊……”身躯一个踉跄,我便直直地往地上摔去,就在我以为自己会摔个难看至极的姿势之时,一只修长的手牢牢地抓住了我的手腕。

混乱中,我只看见他蓝色的眼眸在月光下闪烁着隐隐的亮光,下一刻,我已经被他紧紧护在胸前,而他则充当了我的垫背,只听“砰”的一声闷响,他的后背着地,摔了个结实。

“你,你有没有怎样?受伤了没有?”我慌慌张张地问着,想直起身子看个仔细,他却紧紧扣住我的腰,不让我起身。

怕他身上有伤,所以我不敢乱动,着急地追问了句,“你,你没事吧?”

李世民神色一厉,一个翻身,滚入花丛中,他将我压在身下,我的手被扣在身体两侧,动弹不得,“说,为何要不告而别?!”

我没有回答他,反而问了句,“你怎么知道我要走?是元霸告诉你的?”

“他也不想你走,他希望我能留住你。”李世民简短地回答,追问道:“说,你为何要走?”

“我为什么要留下?我要以什么身份留下来?!”我冷静下来,硬邦邦地顶了一句,“你已有了那么好的夫人,我不是不知好歹的人!”

“你,你知道无垢的事情了?”李世民怔了怔,“这是父母之命,并非我所愿。”

我用力挣了几下,却始终挣脱不开他的钳制,不由冷笑道:“父母之命?不要自欺欺人了,扪心自问,你对她,真的没有一丝爱意么?”以李世民后来与长孙无垢的情谊,他们之间不可能一点情份都没有。

“是,无垢是好女子,我确实喜爱她,但,那和对你感觉是不同的。”李世民眼眸一沉,“明,你在意名份,所以不想再和我纠缠了,是么?”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名份是什么狗屁东西,我从来不放在眼里。”

李世民急急地承诺,“既然你不看重名份,明,只要你愿意,我会待你比正室夫人好上千倍万倍!”

“我不愿意!”他把当成什么了?见不得人的地下情妇么?我觉得身体好像沉到冰河中,从里到外都凉透了,“如果我爱上一个男人,他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他的眼中、心中只能有我,他视我为唯一,我自然也会全心回报,除此之外,别无妥协!”

“你……”他的眼睛里闪过骇人的精光。

“一个男人可以有很多个女人,虽然真心爱着的可能只有一个,但是,对我来说,自己的男人有别的女人,即使是逢场作戏也不能容忍!”我没有闪避他的目光,眼眸直视着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男女都一样,男人做不到的事情,也别强求女人做得到。你能想象,除了你以外,我还有其他男人么?”

“倘若还有其他男人妄想得到你,我一定会立刻杀了他。”李世民抿着嘴,神态平静得教人胆怯,“一个女人再无法无天,她的法是男人,天也是男人。这和日升日落一样,都是无法更改的,你得安于这种至上的安排……”

“放屁!没有哪个男人会是我的天,我的天只会是我自己!我没有读过《女诫》,也写不出《女训》,所以我不知道什么是三从四德,嫁夫从夫,我只知道,妇女能顶半边天!”我终于明白,那一千多年就是我和他之间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男权社会已经在他脑中根深蒂固,在观念上我们根本无法说到一块去,和他谈什么男女平等,简直是对牛弹琴,鸡同鸭讲。一股热血直冲脑门,我顿时激动起来,口不择言:“你听的懂最好,听不懂也罢,我告诉你,我有我的原则,牙刷和男人我从来不和别人共用,那会让我觉得恶心!”

“言下之意,你无论如何都要离开我,是么?”他的手指缓缓上移,像钢圈般地锁住我的脖子,“你一定要走?”

“对!” 男女体力天生有差距,无论我怎么用力都推不开他,生理上我是弱者,不代表着精神上我也要示弱,我使劲掰着他缠在我脖子上的手指,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一定要走!”

“以前有人和我说过,男人这一生总会遇见一个既得不到而又绝不肯让别人得到的女子,那时我很不以为然……”李世民的眼神很冷,不带一丝的情感,“如今,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呼吸,不自觉地屏住了,脖子上的手越收越紧,我快要不能呼吸了,他是……想杀了我么?我怔怔地看着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杀机。

好一会,他的唇勾起一抹浅浅的弧度,终于放开了手,我禁不住咳嗽起来,“咳咳……”

“呵……”李世民轻笑着,手指在我的脖子上轻轻地摩挲着,自语道:“好纤细的脖颈,我只要稍稍用力,便可以折断吧……”

这一刻,我完全确定,自己并没有看错,他的眼中真的闪过杀机,就在刚才,他确实想要了我的命。

“你想杀了我是么?呵……对,我忘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居然还笑的出来,“我忘了,你曾经说过,帝王最容易做的事情,就是排除异己、消灭眼中钉,不要轻易去揣测帝王的心,虎须拈一次就够了,再不收手,很可能会被啃得尸骨无存,所以,就算你真的想要我的命,我也不会觉得意外。”

“为何你总要逆我的意呢?”手,自我的脖子上游移到了我的发上,李世民慢慢地梳理着我那一头凌乱的长发,“你为何不能顺着我的意呢……”

“你……”对他突如其来的转变,我一时无法适应。

他的眼眸忽地一暗,猛地撕开我的衣襟,将脸埋入我的肩颈中,激切的唇齿在我的脖子、肩膀上深吮、噬咬着,右手滑到我的腰间,轻而易举就挑开我的腰带,大手伸进袍子里摸挲着。

“不,不要!世民,不要!”我被吓呆了,衣料的破裂声震慑着我的心神,粗暴的动作让我全身颤抖,李世民俊逸非凡的脸庞在此时是如此的骇人,“世民,你听到没有,我不允许,不允许你这样对我!”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挣扎着,却还是摆脱不了他的钳制,说不清是恐惧还是伤心,泪水,终于抑制不住地从眼眶中滚出,我不要,我不要这样,“求你,求求你,不要,不要这样……求求你……”在前一刻,我还可以感觉到他对我的呵护,但是为什么转眼间又变成这样……

低泣的声音,仿佛在拉回他的理智,他慢慢地抬起了头,深痛地长叹了一声,“别哭了,是我不好,明,别哭了……”

“为什么……为什么你总是要这样呢?你从来不问我愿不愿意,只照着你自己的想法对我……”我闭紧双眼,任眼泪尽情淌下,他的温柔如同帝王的雍容,是以凶狠残暴作底,男女的情爱,首要的是平等,而任何一方凌驾于上,便都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爱,难道他就只能以这样强悍的姿态进入我的心中么?

“明……”李世民的手抚摸着我的脸颊,碰触到我的泪,像被烫着似的,他的手指轻颤了下,“你对我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么?”

“如果我对你没有半点情意,不管你有多少个妻妾,我都会留在你身边,因为那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我,我喜欢你,所以无法忍受除了我之外,你还有别的女人……”我仍是闭着眼,因为我怕一睁眼,就没有勇气说出这些话了,“因为不爱,所以坦然留下。因为爱,所以我只能选择离去。这两种,你想要哪一种?”

“明……”他喃喃问道:“留在我身边,当真让你那么痛苦么?”

“你真的喜欢我么?喜欢眼前这个真实的我么?”我不答反问,迷蒙地睁开双眼,他深痛的神情竟是如此的清晰,“或者,你喜欢的只是你梦中那个飘渺的影子?梦是虚幻的,越得不到,你越想得到……”

李世民没有开口回答,一股诡谲的气氛,瞬间压迫住我们的心口,仿佛一个沉重的呼吸,都会增加两人胸口的负担。

“我承认,最初,我确实是因为那个梦,才会抑制不住想要你,自比为猎人,想设下陷阱捕捉你这猎物。”良久,他扬起一抹温柔却冷然的微笑,“如今,我才明白,原来你是猎人,而我才是那心甘情愿跳入陷阱的猎物……”

我的心重重地撞了下,因为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眼中所倾诉的伤痛与悲哀。

“你走吧……”李世民失去笑意的眼眸独留黯然,“明,你是长了翅膀的风,向往自由啊……”

“你,你真的愿意让我走?”我有些不敢相信,他会这么简单就放我走。

“咫尺天涯,有何不同?”他慢慢地吐出这八个字,深眸里是最无解、最深沉的痛。

我呆望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在那一刹那,我的心被狠狠地撕裂了、击溃了,疼到窒息。

情感是双刃剑,迎刃而上的人总是被刺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伤了我,又何尝不是伤了他呢?事到如今,我们只能等那些伤口慢慢地被岁月风干,然后深藏在心中某一个角落,定格成一处永远的痛。

我无奈地凝望着他,最终只能默默地闭上双眼。

“但是,明,你要记住,”李世民伏下头,唇轻划过我的锁骨,游走至我的心房处,那姿态是一种烙印,更像是一种宣示,“只此一次,我只放你一次。倘若你再落入我的手中,我便永不放手了!”

正文 第三十八章 来到江都

江都近在眼前了,我翻身下马,拉着追风,慢慢地往城里走去。

我就近找了家客栈投宿,把包袱和追风留在店里,便上街去闲逛了。

因为隋炀帝对江都情有独钟,所以也造就了江都在隋唐时期的空前繁荣。它既是盐铁转运使的驻所,又是港口城市,海舟河船云集于此,富豪商贾往来不息,使它成为当下全国最大的商业城市。

此时天色渐暗,众多青倌、妓女、流莺、暗娼依栏卖笑,那里是令商贾士绅们留恋忘返的温柔乡,道路两旁的各种茶馆、酒肆、客栈,也是生意兴隆、顾客盈门。

人流从我两边缓缓而过,我恍恍惚惚地走着,感觉自己如同走在深远的历史之中。靡靡之音混合着风花雪月,喧闹有之、破败有之、沧桑有之、悲欢离合亦有之,而这所有的一切,在不久的将来,随着隋炀帝的死去,也将被雨打风吹消逝不见吧?

我在街边的一个茶摊上坐了下来,摊主立刻殷勤地为我沏了壶茶,一时之间,茶香四溢,热气缭绕,惚兮恍兮,我的思绪不禁回到了那个晚上……

“但是,明,你要记住,只此一次,我只放你一次。只此一次,我只放你一次。倘若你再落入我的手中,我便永不放手了!”他坚定的声音随着夜风传到我的耳里,心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攥着,无法呼吸。

他的情太深了,禁锢了我的自由。他的情太沉了,缺少了对我的尊重。他的情太重了,让我只能选择逃离。哪怕最终会逃离到另外一个更为残酷的灾祸里,我也在所不惜。

“明……”他深沉地凝望着我,那近乎哀求的语调令我轻颤。最终,他还是轻轻地将我抱放在马上,我挥挥手,一拉缰绳,头也不回地掣马飞奔而去,我不能回头,也不敢回头,倦恋与不舍会阻止我的脚步。那样落寞的他,真的让我有了转身狂奔回去的冲动,但我还是逃开了,硬生生地从他悲怆的眼神中逃开了。

我是爱他的,但我最终还是固执地挣脱了他的怀抱,那曾经给过我无限温存,曾经令我十分贪恋的怀抱……

难道爱比恨,真的更难宽恕么?

“唉……”我叹了一声,使劲拍了下自己的脑袋,风明,你个大傻瓜,洒脱些吧,难道你想一生都被这情感牵绊住么?既然走了,就不要再去想了!

离开太原后,我一直思索着下一站该去哪里。秦琼那我是去不得的,他将来也要投效李世民,有着大好前途,我不能拖累他。原本我打算往深山老林去,因为在这样的乱世里,做个隐士是最好的。但转念一想,不行,我必须想办法回21世纪。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等李世民当了皇帝,估计我躲哪里都没用。再说了,我一不懂得耕田,二不懂得织布,到了乡下能做什么呀?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么?太不切合实际了。最终还是决定往大城市去,长安是隋唐时期最繁荣的都市,我一直很想去,但长安很快就会被李世民攻陷,我去那里不是自投罗网么?思前想后,我选择了同样繁华的江都,虽说隋炀帝很快就会自缢江都,但这座城在短时间内还是安全的。

“老板,结帐。”我起身摸出几枚五铢币放在桌上,低头看了看荷包,里面的钱已所剩无几,唉,坐吃山空啊,再不想办法,说不定我真的会饿死街头。但我又没有什么吃饭的手艺,只会读书写字画画,看来只能找帮人代写书信,或者是摆摊算命这种工作了。

我胡思乱想地在街上走着,冷不防和前面走来的一个男孩撞了个满怀。

“抱歉。”他低头道歉,很快和我擦身而过。

这个情景似曾相识,在电影和小说里经常会看见,想到这,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腰间的荷包。果然,荷包不翼而飞了。

我抬头看去,因为发现的早,那个男孩并没有走远,就在我前方十步左右的地方。

我也没声张,只偷偷地跟在他后头,看他步履轻快,很快就转入一条无人的小巷,他蹲在角落里,从怀中掏出我的荷包,把里面的钱倒了出来,仔细地算着。

“小弟弟,那里面一共有多少钱啊?”我站在他身后问道。

“九两二十三钱。”他也没转头,条件反射地应道。

“你的算术不错嘛,数清楚了就请把荷包还我。”我啼笑皆非,用手拍了拍他的肩。

“啊!是你!”那男孩这时才醒悟过来,回头一看是我,顿时吓呆了,转身拔腿就跑。

“你还是老实点吧!”我轻笑着,伸手一抓,揪住他的后衣领,将他拉了回来,“你小子偷了我的钱包还想跑?”

“对不起啦!我不是故意要偷的!”男孩被我逮住,就抱头蹲在地上哭闹着,“我实在是太饿了,又没有钱买东西……”

“唉……”我叹了一声,乱世中,到处是乞儿,走到哪里都避免不了,“怎么就你一个人,你的家人呢?”

“家人……没有了……那场瘟疫……”他黯然说道:“除了我,全都死了……”

我紧盯着他的眼睛,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沧桑与无奈,我沉吟了下,取过他手中的荷包,倒出五两银子递给他,“唉……我也不富裕,钱我们就对半分,这五两给你。”

“你……”他呆怔着,犹豫地伸出手接过我递去的银子,“谢谢你……”

“你也是小小男子汉,老靠偷摸拐骗可不行,也不能靠别人的施舍过一辈子,”我摸了摸他的头,“你一定要学会自己养活自己……”说到这,我愣了下,其实,我现在的处境和这孩子有什么不同呢?在这个时空我无依无靠,也是孤儿一个。

想到这,心情不由有些暗淡,丢下一句,“你自己好好保重。”说着,我转身就走。

“等等,小哥哥……”男孩从后面追了上来,可我没理他,脚步越走越快。

眼看我就要走出这条长街了,那男孩忽然惨叫了一声,“啊!”

我顿了顿,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去看,只见男孩正被几个士兵打扮的人围住,领头的人把他像拎小狗一样提起来,“臭小子,终于还是让我抓到了!前些天就是你偷走了我的荷包!”

“我,我没有……”男孩脸色煞白,吞吞吐吐地辩解着。

“你还敢抵赖!”那人胳膊一甩,男孩瘦小的身躯随即被摔到墙上。

“唔……”男孩闷哼了一声,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几缕血丝从他的嘴角流出来,“就算是我偷的,那钱现在已经被我花光了……”

“花光了?”领头的那人凶狠地说道:“没银子还,就用你的命来抵!”他一挥手,其余几个人就冲上去对着那个孩子一阵拳打脚踢。

男孩用手抱着头,也不出声求饶,很快就被打得口鼻流血不止。

英雄好汉总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就出手,可是在这里混乱的社会里,不平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每见一次就吼一次、出手一次,就算不怕嗓子哑掉,手也会出到软掉吧?恐怕只有傻瓜才会有古道热肠地去天天路见不平。

可我偏偏就只能当这样的大傻瓜,我疾步上前:“这位官爷,他只是个孩子,就算偷了你的钱,也是罪不致死,你不用往死里打他吧?”

“你?你又是谁?”那人瞪着一双三角眼上下打量着我,“哦,我方才看见你和他在一起窃窃私语,莫非你们是一伙的?”他转头招呼那几个手下,“弟兄们!把这小子也抓起来!”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宇文成都

“呵……”我苦笑一声,看来他们一定要逼我动手了,这个时代果然是谁的拳头狠,谁就能大声说话。我敏捷地挡住了那猛然飞来的一击,转身一个旋踢,就将那人撂倒了。另几个兵士的拳头还没有扬起来,我已迎了上去,给了每人一拳一腿,虽然他们人多势众,但我还是毫不费力地将他们一一击倒在地。

“住手!你们这是在做什么?!”一声断喝传来,众人不由都停了手。

我偏头看去,只见那人身材高大,肩宽背厚,剑眉虎目,头戴武生巾,一身米色箭袖袍,青缎快靴,他负手站立,凛凛生威,霸气十足。

“是谁允许你们假期出来胡闹的?”他大步上前,双目紧盯着那几个兵士,“当街斗殴,你们实在太损军人的形象了!”

“回宇文将军,我们没有当街斗殴,是他们,那两个小子不对!”领头的兵士胆怯地回着,“是他们先动手的……而且那个臭小子偷了我们的东西……”

当街斗殴?我环顾四周,这是条僻静的巷子,除了我们几人,就再没别人了,算不上当街,这罪名可真有点冤。宇文将军?我暗叫不妙,这个人该不会是宇文成都吧?隋炀帝亲封隋朝第二好汉,胯下赛龙五斑驹,掌中凤翅镏金镗,犹如战神的宇文成都么?

“是这样么?”他侧头看着我,“是你们先动手的?你,报上名来!”

“不是我先动手的。”我一扬头,挺身站立,“我是风明。敢问将军是?”

“宇文成都。”他不急不徐地开口,“你偷了我手下的东西?”

“不,我没有。”他果然是宇文成都,这下事情不好办了,我没有隐瞒,实话实说,“不过,这个男孩确实拿了你手下的东西。”

“风明?”宇文成都思忖了下,“你可以走,但是这个男孩要留下。”

我还没回答,那领头的兵士反而急了,“什么?将军,你要放他走?这个小子将我们打伤了,怎能轻易……”

“住口!你们好好看自己是什么样子?竟然穿着军服在街上打闹滋事!”宇文成都打断了他的话,厉声道:“你们这么多人围打一人已是不对……”说到这,他侧头望了我一眼,“他根本还只是一个孩子,你们以众欺寡,居然还输给一个孩子,身为你们的长官,我真以你们为耻!”

“我们……”那几个兵士立刻面如土色,无言以对。

“你们听着,我要你们立刻回军营去报到!”宇文成都阴沉着脸,“这次休假一律取消!听到没有?!真是一群饭桶!”他的目光在我身上扫视着,“至于你……风明,你与此事无关,可以走了。”

“那他呢?”我从地上扶起那个男孩,“不知将军要如何处置他?”

宇文成都一挑眉,“他偷盗既是事实,自然要交由我处置了。”

我心里隐隐觉得不妥,就追问了句,“不知将军想如何处置他?”

宇文成都一挑浓眉,“依大隋例律,偷盗者当斩去一条手臂。”

只是偷东西就要斩去一条手臂?未免太过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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