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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谋爱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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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关他们两人之间的传闻,在炒了近一个月后引起校长的注意了,校长找了一个时间约谈她,她诚惶诚恐地前往解释了半天,之后,才带着校长那句“好自为之”的训诫回到系办公室。
唉!她这是招谁惹谁了?原以为到T大教书是件美好的事,现在看来,根本是个错误的决定。
一世英名毁于一旦!看来,教完这一年她得收拾行李滚回美国去了。
在办公桌前坐下,她的心情还是跌停板,无意义地翻着书,竟从书页间掉出一张折叠整齐的小纸条。
她捡起来打开一看,上头用电脑打着一首英文诗,诗旁还有着字迹遒劲优美的手泽——
假使爱不存在,天哪,我所感受的是什么?
假使爱存在,它究竟是怎样一件东西?
假使爱是好的,我的悲伤从何而降?
假使爱是坏的,我却觉得稀奇,
哪管它带来多少苦难和乖戾,
它好似生命之源,竟能引起我无限快感,
使我愈喝得多,愈觉得口干舌燥。
如果我已在欢乐中活跃,
又何处来这愁诉和悲号?
如果灾害能与我相容,何不破涕为笑?
我要请问,既未疲劳,何以会晕倒?
啊,生中之死,啊,祸害迷人真奇巧,
若不是我自己给了你许可,
你怎敢重重叠叠压在我心头。
呀!这是一种什么奇特的病效,
冷中发热,热中发冷,断送我生命!
卞则刚一看见这首讲诗立刻知道这是英国诗歌之父杰弗雷·乔叟的“特罗勒斯的情歌”。
但,是谁将字条夹在她的书本中的?
她的目光下移,字条未端龙飞凤舞的三个字解答了她的困惑。
于慎谋!
她瞪大眼睛,不明白他写这首诗给她做什么。他是要问她这首诗的出处,还是要问她这首诗的作者?他真的这么认真在上她的课?
她该感到欣慰的,可是,内心却涌上一种怪怪的情绪。不知为何,于慎谋这张字条的爱情让她惴惴不安,这首情诗中描述情炽烈浓重,把爱情形容得恰如其分,是一首常被用来当成表达爱意的诗篇。
她搔搔后脑,决定找他谈谈,顺便问清楚他为什么放着电机系的课不上,跑来旁听外文系的英文情诗选读。
打字主意,她等到下午三点半,才走向电机大楼找人。日间部大部分的课只排到下午两堂,学生们几乎一下课就走光了,电机大楼的走廊上只剩下寥寥几人,她向行经身旁的一位女同学问道:“请问,你知道电机系一年级的于慎谋吗?”
“知道啊!他是我们系上的名人哩!”女孩活泼地回答。
“他离开了吗?”
“我刚刚好像还看到他在电脑室里头,你可以去那里找找看。”女孩往东侧一指。
“谢谢。”她顺着方向一路走去,来到电机系的专属电脑室,一打开门,强劲的冷气便迎面扑来,让她的打了个哆嗦。
一个个分立的电脑桌整齐地排列着,于慎谋就坐在前方的位子上,面对着电脑专注地敲打键盘。
她慢慢踱到他身后,才想偷瞄一下他在做什么,他就霍地转过椅子,盯着她问:“有事吗?卞助教。”
她反而被他吓了一跳,没好气地抚着胸口说:“你怎么知道是我?”
“你身上有股特殊的气味,很容易辨认。”他靠着椅背,悠哉地摇晃着双长腿。
“气味?什么气味?”她闻了闻自己的肩,没闻出什么味道。
他忽然站起来凑近她的颈间,轻声说:“玫瑰香气。”
她被他超乎安全距离的侵略骇住了,忙不迭地后退,舌头却打了结,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太胡闹了!
于慎谋微微一笑,又坐回椅子,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卞则刚掩饰地清了清喉咙,拿出那张字条说:“我……我看见你留在我书内的这首诗,你是从哪里看来的?这是十五世纪英国诗人乔叟的作品,诗名是……”
“这我知道,特罗勒斯的情歌。”他打断她的话。
“你知道?那你写这首诗给我干什么?我还以为你找不到出处呢?”她一脸茫然。
“我只是觉得这首诗很符合我现在的心情。”他右手手指旋着原子笔,低头笑着。
“心情?”她又将诗看了一遍,才恍然道:“这是首情诗……啊!原来你恋爱了?”
“应该是吧!”他抬眼看着她。
“那你该把这乎诗给你爱慕的对象才对啊!”她哑然失笑地说。
“我给了。”这个超级“钝”的女人!他暗暗叹息。
“给了?”
“嗯哼。”他的一双亮眼直盯着她。
“那为什么还会跑到我手上……”她先是迷糊,然后噤声,然后瞪大眼睛,然后张大了嘴巴,“你……你……你是说……你……该不会是……”一紧张就结巴是她的坏毛病。
“我把这首诗夹在我喜欢的人的书里了,希望她能明白我的心,结果,她却不解风情地跑来告诉我诗的作者和名称。”他眼中闪动着促狭的光芒。
卞则刚真的傻了。
喜欢?于慎谋喜欢她?JesusCrazy!这怎么可能?她比他大三岁,而且还是学校的助教啊!
他该不会被那些徘闻搞得是非不分了吧?
“我……我告诉你,开……开玩笑得要有个限度,于同学,你可别因为被校刊上那些八卦新闻惹毛了就来个以假乱真……不,弄假成真……不不不……是真假不分……”她慌得连舌头都不灵光了。
“是非真假我一向分得清清楚楚。”他对她的反应笑不可遏。
“是吗?既然如此,你怎么还会说出这么疯狂的话?”她觉得脑神经快打结了。
“我不认为‘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有什么不对。”
“不对、不对!当然不对!”她激动地说。
“你干嘛怕成这样?我是说我喜欢你,又不是说要杀了你。”他还有心情抬杠,俊朗的脸也全是笑意。
瞧他轻描淡写地把“喜欢”两字说得像是家常便饭,卞则刚却因这两个字差点休克。这位小老弟的幽默细胞可能太旺盛了,才会在这种时候寻她开心。
“我说,于同学,亏你父母还给你取了‘慎谋’这个名字,你在开口前确定这些话有经过你的大脑吗?”她努力维持内心的平静。
“‘慎言’是我大姊的名字,我们家四个孩子分别叫慎言、慎知、慎行和慎谋。抱歉得很,除了我,其他三个都名不副实,我还算是家里最实至名归的孩子。”他顺着她的话把家里的人做了个简单的介绍,也展现他的自负。
“是吗?你确定你真的对任何事都能‘慎谋’吗?”她可看不出他有多么善于“小心计划”!
“当然,我对自己的人生和感情都做过深思熟虑。”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会胡涂地说出这种话?你分明在开我玩笑!”她无力地拍着前额。
“别担心,我对你是认真的。”他笃定地说。
“够了!你要是认真的我才更担心。”她最好先离开这里,就当她没来过,也没听过他的“告白”好了。
看她不停后退,他倏地站起来拉住她的手,表情诚挚慎重。
“我对自己非常了解,在遇见你以前,我一直嘲笑爱情的存在,可是遇到你之后,我了解了所有歌颂爱情的文章辞藻曾经被赋予什么样的任务,这些字句成功地传达了人心的悸动与狂热,就像现在我会藉着乔叟的诗来表达我的感情。”
她觉得一股热流从他温热的大手传了过来,就要将她焚烧,因而急得甩开他的紧握,喘着气道:“我想,可能是你太投入我的课,把一些情诗的意境和自己的心情混淆了……从今天起你别来听我的课了,好好修你电机系的课,这样对你比较好。”
“你为什么对我的表白这么震惊?”他直视她的眼睛,虽然早料到她的惊讶,但没想到她会反应得这么激烈与不安。
“为什么?”她拨了拨长发,有点生气地喊道:“你问我为什么?因为你根本不了解我;因为我比你大三岁;因为我是老师而你是学生;因为我压根儿不相信你会喜欢上我;因为……因为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学生,一个毕业后就跟我毫不相干的男孩子。”
“你的理由我完全不能接受。”他向前移一步,低头看着她。
“我的理由并不是为了要让你接受而成立,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告诉你而已。你真想谈恋爱的话,我劝你找个身份、年纪相当的女生,OK?把我当成对象是件可笑又愚蠢的事……”她闭起眼睛胡骂一通。
“卞则刚!”他忽地喊她的名字。
“干嘛?”她臭着脸抬头,担一扬起脸就觉得眼前一花,被他闪电似地偷吻了一下唇瓣,嘴里的话惊得全缩回肚子里去。
“嗄?”她立刻捂住嘴,不能置信地睁大漂亮的双眼。吻……他……竟然吻她……
“这是定情之吻!”他贼贼地笑了。
“你……God!我的麻烦还不够多吗?这场闹剧该结束了!于……于慎谋,别乱来,千万别乱来,否则我会让训导处记你一次大过。”她边警告边向前伸直右手,继而揉揉眉心,大呼一口气,转身往门口走去。
于慎谋定定地盯着她的背影,清楚地说:“我追定你了,卞则刚!”
他的话险些又让她跌跤,急忙扶住桌沿,她连头也不敢回,匆匆地跑出电脑室。
刚刚的事只是我的幻觉!统统是幻觉!在逃回外语学院时,她拼命这么告诉自己。
第三章『慎谋爱情』作者:芃羽
于慎谋仔细回想起来,他从没正眼看过一个女孩子。他仰躺在自己的床上,双手背在颈后,对十九年来的生命做了个短暂的回顾,想知道有没有女孩曾在他的记忆里待过,结果,除了他大姊于慎言之外,没有任何女孩的脸有幸被他记住过。
他到底是为了什么独独对年长自己三岁的卞则刚有了好感?
扪心自问,卞则刚并不是第一个接近他的女人,从小到大,有许多女生喜欢他,只是他全没将她们放在心上,连那天忽然约他的外文系那个叫许潆的女孩长得是圆是扁他都不记得了,可是,卞则刚却能让他睁开心眼、打开心扉,让他破例地把她瞧个清楚。
为什么?
或者和自己的个性有关吧!他想。
父母过世时他才七岁,乍然的无助让他逼着自己早熟独立,虽是家中老么,但他从不让自己成为家中的累赘,相反的,他用一种特有的模式来伪装自己、保护自己,不断地强迫自己跟上哥哥姊姊的脚步,他是怕被大家嫌弃,所以长久以来他都要求自己要长进,不能让家人操心、费神,才会形成他这种“少年老成”的小老头个性。
他是太早熟了,而且熟过了头,因此在成长的每一个阶段中,他总比身边同龄的孩子来得沉稳,那些好玩好动的少年和他在一起就显得太过幼稚,这也是他一直瞧不起同辈朋友的原因,他认为没有一个人和他频率一致,没有一个人和他聊得起来。
想来也挺可悲的,他是个没有童年的小孩,因为他的心智从孩童一下子跳到青少年,中间那段可以尽情欢笑的岁月就在他的自我压抑下被抹掉了。
这就是卞则刚吸引他的主要因素!
她既有着成年人的端正持重,又有着少年的天真单纯,她在学术上的涵养正是他欣赏的焦点,而她在人情世故上的率真又弥补了他对童年的遗憾,两者互相烘托之下,就形成了她特圾的魅力,一种介于成熟与天真之间的魅力。
他早就发现她的特质,才会一步步陷入此生唯一的一次恋爱中。
他是认真的,他一再强调,好不容易遇上喜欢的女人,年龄的差距又算什么?老姊不也嫁了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人?何况他对世俗礼教的规范向来不屑,爱就爱了,谁能说他的不是?
剩下的难题,就是如何让卞则刚抛去成见接受他的感情。她那倔强顽固的脑袋要疏通可能不容易,不过无妨,他才十九岁,有得是时间陪她一起耗,总有一天会让她也爱上他。
这么一想心情就舒坦多了,他从床上一跃而起,从皮夹里抽出一张支票看了看,又放回去。前些日子他去面试一家电脑软体设计公司,他们要他设计一份简单的程式,他当场就交出漂亮的成绩单,让那家公司的负责人赞赏不已,立刻高薪和他签了聘雇契约,要他帮忙设计软体。这笔钱能使他的存款金额再度增加,他出国留学的梦想就快实现了。
他打算出国念书,不想继续在T大浪费时间,这里的教育方式和他的理想差太多了,他需要更宽阔的空间。
为了庆祝这笔外快进帐,他决定去参加世界的资讯展,看有没有什么新产品和新软体可以参考。
走出房间,于慎言就从房里探头对他说:“今天星期日,不管你去哪里,晚上回来吃饭!”
“我中午就回来了。”他坐在鞋柜旁,边穿鞋子边说。
“中午我不在,慎知当值,慎行泡妞,你吃自己。”于慎言在她的卧室里喊道。
这就是他那名为“慎言”的老姊讲的话!文辞简扼得会厥死人!
“知道了!”他耸耸肩,背后起背色,走了出去。
真不懂大姊回来干什么?自从她结婚后,对三个弟弟就放羊吃草了,以前像老母鸡护着小鸡似的精神全不见了,这大概是了那个上道的姊夫调教出来的吧。这也好,他们倒轻松多了。
搭公车前往信义路,在世贸中心站下车,一路上他清爽高挑的身形引来不少注目,甚至还有两个自称是某家广告公司的人跑来问他要不要当模特儿拍广告!
“不!”他精简明确的拒绝,让那两人碰了一鼻子灰。
“你真的很合适!请考虑考虑!”那两人拼命说服。
“我说不!”他冷冷地重复一遍,迳自走入展览会馆内。
“哇,够帅又够酷!”那两人惋惜地叹道。
花了三个钟头看展览,他饿得发昏了才走出展览会馆,正想找家馆子吃午餐,就看见卞则刚站在前方不远处的路口,瞪着她的车发呆。
真巧!他和她还真有缘。他暂时忘了饥饿,大步走向她。
穿上牛仔裤和长袖T恤的她看起来更年轻,和他今天的穿着正好相配。
“钥匙又不见了?”他在她面前直接问道,根本不用猜。
卞则刚抬起头,一看是他,惊惶地转身就走。
“喂!你干什么?”他立刻拉住她。
“我不认识你。”她兀自低着头。
“我倒认得你是卞则刚!”他大声地说,引来过往行人的侧目。
“放……放手!你该叫我助教!”怎么会好死不死碰上这小子?她急红了脸,叫苦连天。
“别像见了鬼一样逃开行吗?”他沉下脸来。
“我哪有逃?我是要去找我的车钥匙。”她红着脸反驳。
“你又把钥匙丢到哪里去了?”
“我……也不知道……”这才麻烦!唉!
“别急,告诉我你刚刚去了哪里。”他安抚她。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她推了推眼镜,瞪着他。
“我是想帮你找,小姐!”他无奈地双手环胸,抿紧唇。
“哦……抱歉,我想想……我开车来到这里,停好……对了!刚刚在前面那家餐厅点了菜,可是忽然发现没带钱包出来,所以就赶快跑出来……”她把自己的丑事抖出来。
他听着又忍不住扬起嘴角了。这个迷糊女人!
“那走吧!我肯定你的钥匙一定放在那家让你匆忙逃逸的餐厅里了。”他拉着她的手往前走。
“啊!等等,于慎谋,这样不好啦……”她快步跟上他,满心担心回去会丢脸,反而忘了她的手正被他紧紧握住。
他拉着她走进那家格调不错的西餐厅,向柜台询问之后,服务生亲切有礼地拿出一串熟悉的米老鼠钥匙递给他。
“谢谢。”他点点头,转交给恨不得躲到地洞里的卞则刚。
正传是太尴尬了!点了牛排又逃走,像她这样的客人还有脸回来拿钥匙……
God!让她消失吧!
于慎谋强忍住笑,牵着她走到靠窗的位子,把她压在座位上,然后在她对面坐下,“我饿了,顺便在这里吃吧。”
“还在这里吃?我根本没有钱!”她抬起红扑扑的脸,小声地喊着。
“我有。”他镇定地拿起菜单点菜。
“这里不便宜耶!同学,别太浪费钱!”他一个学生会有多少零用钱?她不忍心要他请客,主动拉着他要走。
“放心,我还请得起你。”他点了一客沙朗牛排就将菜单交给服务生,又问:“你刚刚点了什么?”
她还没回答,服务生却笑着说:“牛小排!”
让我死了吧!她几乎翻白眼。这服务生该死的好记性!
“那请送上来同一份吧!”于慎谋的嘴角快盛不住笑意了。
服务生离去后,她才敢抬头,觉得全身的细胞已被“羞耻”啃光。
“你故意要我丢脸的,是不是?”她嘟起嘴,早忘了彼此的身份为何。
“我是饿惨了,没力气再找下一家。”他轻笑着啜口开水。
“是吗?不是为了看笑话?”她睨着他。
“我没那么坏心眼。”
“才怪!”她就觉得他心眼特多且坏。
片刻后,两人埋头在美味的料理中,谁也没时间聊天,饿得快崩盘的两个肚子急着填补食粮,暂且休兵。
酒足饭饱后,卞则刚露出满足的笑容,“真好吃!我已经有三天没好好吃过一餐了。”
他听得奇怪,扬眉问道:“为什么?”
“吃了三天面包,腻都腻死了。”她叹了一大口气。
“吃面包?你不会煮点东西来吃啊?”他又问。
她顿时脸又红了,支吾了半晌才说:“我什么都不会煮,只好吃不用开火的东西。”
“那你到外面吃啊!”
“唉!自从一个人回台湾,我就天天吃外面,从中式吃到西式,吃到怕了,后来想煮点饭菜之类的,结果锅子被我烧坏了好几个……”她愈说愈小声。
“烧坏锅子?”他有点懂了,通常能一连烧坏好几个锅子的就属于超级笨拙型的人。“那么后来你都吃什么?”
“我不敢吃泡面,那有太多防腐剂,本来想下面条来吃,可是我把水和面一起和下去煮,煮了半天去成了面糊,试了半天,决定还是别靠自己,乖乖到外头买便当,后来我发现吃面包满简单的,所以买了三十个放在家里慢慢吃……”
“三十个?”他听得都傻了。“你吃了几天呀?”
“三天都吃不完,而且吃到有点反胃。”
“你知不知道面包放久是会变味发霉的?”他无力地看着简直可称为“生活低能儿”的她。
“发霉?”她惊呼,“原来那些小黑点就是霉吗?我才在奇怪怎么面包上的葡萄干突然变多了呢!”
咚!于慎谋的头撞上桌面,服了她了。
“你这个白痴!那些长霉的面包是有毒的,吃了会生病你知道吗?你干嘛一次买这么多?面包店到处都是,你不会想吃再买啊?”他一口气爆出一串责难。
“呃……那太麻烦了嘛!”她无辜地看着他。
他一手撑额,一手拍在桌面,吸口气振作心脏,才问:“告诉我,像你这么不会照顾自己的人,你的家人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回来?”
“我妈是坚决反对我一个人回台湾,可是我爸支持我的决定,他认为我总得学着自己打点生活才行。”她搅动着果汗,突然想念起有妈妈照顾的日子。
“那么,请问你一个多月来学到了什么?”他将她的落寞看在眼里。
“我也不知道,大概只有认清自己有多差劲而已吧!”她除了会读书,根本一无是处。
“那你现在怎么过日子?”他莫名其妙地心疼起来。
“照样过啊!反正吃又不是人生的全部。”她一本正经地说着。
“但肚子空空的人脑袋瓜子通常转不动,这点常识你还懂吧?”他闷着声音问。
她点点头,有一天她就是嫌吃饭太麻烦,决定不吃,结果饿了一天下来,差点没挂在床上起不来。
“走吧!”他忽然道。
“走去哪里?”她大口将甜点吃光。
“去你住的地方,我要教你一些简单的维生技巧。”他认真地说。
“不用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她摇摇头。笑死人!让一个学生教她煮饭,这要是被她爸妈知道了还像话吗?
“恕我直言,你的生活能力恐怕还不足三岁。”他凑近她的脸,攒起眉,轻蔑又不驯地盯住她。
她鼓着腮,一时语塞,半天挤不出一句抗议的台词。不足三岁!他可真会折损人的尊严。
他迳自到柜台买单,对帐单上上千元的价格没有感觉,转头等着慢吞吞又不甘愿的卞则刚跟上他,两人才往停车的方向走去。
来到车旁,卞则刚又开始找钥匙了,在皮包内摸了半天还是找不到,眉头才要纠结,米老鼠就在于慎谋的手里抛玩着了。
“毛病难改啊!”他只能摇头,就知道她会忘了这玩意儿。
她干笑几声,抢过钥匙,坐进驾驶座。
“你住哪里?”他也跟着坐进前座。
“就这附近。”
“就在附近你干嘛还要开车?”
“不知道,习惯了嘛!以前在美国出门都得开车,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我若没开车就不太认得路。你也知道,车子走的路比较宽大,怎么出去怎么回来,比较不会迷路。”她怯怯地笑着。
于慎谋一连吸了好几口气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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