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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走,我爱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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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走,我爱你》 作者:董晓磊
    对嬉戏、俏皮的东北方言娴熟自如地运用使得小说妙语连珠,明明是让你忍俊不禁的语言,可看着看着却让人忍不住泪水涟涟


《别走,我爱你》PART 1

《别走,我爱你》序

过去的一年半我写了四十多万字,对我这个学理工的文盲来说,真是个不小的工程。同时我从一个话篓子变成了一个沉默的人。有道是初出江湖,天下无敌;行走三年,寸步难行。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我终于看到了自己的愚蠢,开始学着让嘴比大脑慢一些,同时发现沉默的大多数的不为人知的快乐,这种状态挺好。基于对沉默这个词的热爱,我给女主角命名为“陈默”。我喜欢懂得适当闭嘴的女孩子。
我最初给这本书起名叫《花痴招展》,这个名字因为太过低级趣味被砍掉了,改成了现在的名字,特此通告,以免论坛上的兄弟姐妹们看不到全文失望。书名叫什么我无所谓,反正一个文盲自娱自乐,叫什么不行呢?
掺杂了太多商业气息的写作并不是有趣的事,敲上最后一个句号时我感到一种热情殆尽的疲惫,真的很累了。我写字只是玩票性质,不指望以此安身立命,消遣而已。流行文化即用即弃,所谓畅销书作家的名头不过一张音乐椅,大家轮流坐。“美少女作家”更是提也不要提,丢不起那人。
也许你不喜欢这样,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大概是老了,呵呵,从水蜜桃变成西红柿,真不好意思再拿自己当水果看了,奔三的女人了……咳咳。
我笔下的女孩子,林晓蓓也好,陈默也好,都是执着倔强,至情至性的女孩儿。我真心地喜欢这些天真善良的孩子们,为爱生为爱死的小儿女们,兀自懵懵懂懂地甜蜜辛酸着,纵使悲伤也动人。爱情对于她们,真不知道是堕落还是升天。有个女孩子对我说,她不太喜欢林晓蓓,因为太完美了。读者这样说,证明我的功力还不到家,我感到很惭愧,其实在我的概念里,林晓蓓和陈默和普通女孩子没什么两样,俏皮可爱,自私幼稚,只是因为年轻,加上一股不顾一切的傻劲,才让人产生“太完美”的错觉,就像曾经的我们,以为爱情就该轰轰烈烈,把片刻的人间温情看成溺水中的稻草,一旦抓住,就是全副的身家,再委屈,也心甘情愿。
然而江湖上风大雨大,饱受惊吓后终于明白,相爱并不能承载永远的相守。依稀记得曾经梦想过的天长地久,单纯得真像个神话。流光飞舞不过是片刻的烟花,当琐碎的温情掩盖不了事实的冷酷,死亡就是最后的抉择。
爱情不是粉红偶像剧,开到荼靡,花事已了。
伤感当然有一点,可我们已经不是会为摘不到月亮而哭泣的孩子。小说主人公们无须学习工作养家口,因此可以专心恋爱直到地老天荒,而我们,只是凡人,生活中尚有很多比爱情重要的事。有些人的出现总是以伤害身边所有的人为代价,这样的人本身不会快乐。不论怎样,善待自己和爱你的人,切勿去做令亲者痛仇者快的傻事。衷心希望我的读者朋友们,特别是未满十八岁的妹妹们,以此为诫。
情深不寿,强极则辱。只要有回忆,也就不虚此行了。把水晶鞋给你,把十二点给他,情愿什么都不留下。学会怀疑,也算是一项进步。
白驹过隙的瞬间,何必苦苦诉说心头种种?人到无求品自高,“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缘是劫”。人生自有情痴,此事无关风月。
现在我最欣赏的女性当属古龙笔下的风四娘,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杀最狠的人。一面是热情似火美艳如花的血性女子,一面是可以惨然一笑甘愿牺牲自己爱情来成全他人的情痴。花开花落,卿为谁待?纵然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仍能谈笑风生且歌且行,盈盈一笑,皆把旧事了。这样自由自在大气磅礴的女子,才是我心头最爱。

《别走,我爱你》一(1)

丁鑫是我见过的最自恋的雄性动物,他总认为很多美丽的妹妹在觊觎着他,只是他眼光太高,才使得她们很难得逞。他经常一边抱着本儿泡妹妹一边感慨,“唉,你说我咋这么英俊呢?帅得都拖网速啊!”
“……我看见天上有牛在飞,你不要老是吹人家好不好。”
“那是天牛……唉……曾因酒醉鞭名马……惟恐情多累美人……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不英俊……人民需要我帅,我不能不帅!”
果然是贱中之贱,贱人中的极品。
“秋天来了,一群天牛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S’型,一会儿排成个‘B’型。”我喃喃道,“如花我同情你。”
丁鑫迅速翻了狗脸,“陈默你别以为你长得像周蕙我就会同情你!”
丁鑫并不喜欢挖鼻孔,但“如花”这个名字一出世就受到了广泛欢迎,以至于超越了丁鑫的本名,红得极不正常。这充分说明了我的炒作能力和丁鑫的龌龊程度,哈哈哈。
我收拾了包包却不知道该去哪里。
“去生态园看老虎吧”,丁鑫介绍说,“新来了个母的,长得跟你别提多像了,坐315去,运气好还能看见变态呢,最适合你们这种失恋的人了。”
丁鑫这个禽兽最擅长在别人伤口处撒盐,如他所言,我非常不幸地再一次失恋了。相恋两年后被院长的女儿横刀夺爱,按常理我应该去找陈世美一哭二闹三上吊。
可惜上吊也不见得能挽回爱情,不然窦志鹏不会那么果断地说:你不要做傻事那是没用的。然后迅速挂机。
言外之意我就是哭倒长城也与他无关,他铁了心做驸马。
我决定去生态园看老虎,因为没人爱,才更要加倍自爱。
351之所以在这个地区成为一个传奇,和司机师傅们的大胆作风过硬技术是分不开的,真的很拽,至少我没有在别的地方见过敢边开车边吃拉皮儿的师傅。
那几天在女生中流传着一个隐晦的流言:315上最近有变态出没。阿雅立刻告诉我,“小心啊!现在变态可多了。”
“没关系!我用小白兔高级儿童防蛀牙膏对付他!”我很有信心地说。其实我不怵这个的主要原因是我觉得自己最近已经倒霉到极点了。那天我给窦志鹏打电话,第一次很久都没人接,第二次打过去是关机。我认为如果给男友打电话遇到占线、不接、关机、不在服务区等情况时,完全没有必要打第二次。因为破坏人家的欢乐时光实在是件不好的事情,也让自己很没面子。
窦志鹏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家是农村的,特别忌讳别人提起这个,我觉得他心态不健康,我妈下岗我也没避讳什么,但是窦志鹏受不了。上大学之前他有过一个温顺的小女朋友,那女孩在他家乡的一个小城市读中专,认识我后他说他们缘分早尽了,而我们的缘分才刚刚开始,我也就很傻地把这话当真了,后来他认识了院长的女儿赵雅丽,然后就发现他和我的缘分也尽了,于是坦白地说,“我们分手吧。”
我想想看自己也没亏什么,分就分吧。院长千金和下岗工人的女儿,否泰如天地,现放着为事业献身的机会,我怎好厚着脸皮要人家陪我吃糠咽菜。
阿雅倒是义愤填膺地问我:“要不要找人扁他一顿?姐姐帮你拉人!”
我摇摇头,“算了,做人要厚道。”
“封建妇女被休也得问清楚犯的是七出之条哪一出吧?”阿雅气得直跺脚,“你还玩起风度了?!”
“只有两人相爱,对方才是自己眼中的惟一,如果他不爱我了,也不过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丫不要我是丫傻逼,我急什么呀?”
我很坦然,毕竟不只是他一个人有审美疲劳。
丁鑫立刻跟上说,“明明是她把人家玩弄了又不想负责任。”
“哦……怪不得她这么平静,人家跟她的时候还是处男吧?”阿雅咂着嘴点头。
“不一定,不过看她每天叨叨咕咕,肯定还是嫁不出去的花痴老处女。”
有这么两个混账室友……我是全世界最不幸的美少女。
我不和他们理论,你知道,和傻逼讲道理就像往五谷轮回之所里扔石头,其结果必然是溅到一身轮回的五谷。
我叫陈默,女,在读本科生,无男友。现与两个朋友在校外合租公寓,准备考研中。
如果你觉得我说话方式古怪……抱歉,所有失恋的人说话都一样死气沉沉。很遗憾你没在我春风得意时看见我,那时候我可天真灿烂着哪,智商和幼儿园小朋友有一拼。
那天我没地方去,生态园的母老虎感冒,拒绝接客。本来很明媚的天变得灰沉沉,我在公车上过了一下午,坐到终点站,再坐回来。
我在电话里对阿雅苦笑:“我被老虎拒绝了。”
阿雅同情地对我说:“别难过,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碰碰运气,如果咱一会儿还能遇上变态,说明你的霉运已经差不多走到极点了。以后一定守得云开见日明。”
“那要是碰不到呢?”
“那……自求多福吧。”
我也希望自己能转运,为此戴上了转运戒指穿上好运内裤———你爱信不信,我穿这条豹纹内裤考试从来就没挂过。不但性感,而且实用,真是好东西。
忽然手机在口袋里狂振,接起来却没声音,我扯着嗓子喊:“喂?”对方愣是死不回话。
看看来电显示,是丁鑫这个败类。
我发短信回去:“想给移动公司捐钱别拉我下水好不好?如花!为什么不说话?”
“我靠你才如花!我的手机不能自动锁机,已经捐了不少钱了。我忍!”
“幸亏我果断地挂机了,我的人民币啊!糟蹋在你这败类手中!”
“我流的也是血汗,有点人性啊。我靠刚才看了一下记录居然有九秒,你果断个屁!”
“废话!我哪知道你是不是被强奸在紧急求救?再说你的电话前六秒不收费,我一个人花钱不是很亏?”旁边有俩美女老是挤我,搞得我很不爽。
“虽然我很帅但是你要相信我们政府的治安能力,像你这种沉溺于强暴幻想中的人我是不会来刺激你的。”
“拉倒吧你,恐龙被强奸是一种福利。抓紧时间享受吧,你的这种机会并不多。”旁边一美女不知道怎么了,干脆挤到了我前面,我不耐烦地瞥她一眼,后面居然还有人跟着也挤了过来。我挺不高兴的,又没到站你们瞎活动什么啊?一点也不考虑周边群众的反响,正琢磨着,后面那位还蠢蠢欲动挤得更高兴了。靠,我转过去就准备教育他几句,“你能不能……哎……什么啊这是……啊?变态?你就是他们说的变态啊!哎,你们快看!这里有变态啊!”
那个变态仓皇逃下车时我还忍不住内心的兴奋,当着一车人赶紧给阿雅打电话,“哎!我真的看到变态了!传说中的变态啊!我亲眼看到了!”
车上的人看我的眼光怪怪的,可能他们没见过能把变态吓跑的女孩子吧。我知道心理素质像我这么好的人是很少见的。
平心而论,我这两个朋友并不像他们表现出来的那么混账,尽管嘴贱,却是有一说一的实在人,多亏有了他们,我在头疼脑热的时候才要汤有汤要水有水,而不至于把嘴伸进热带鱼缸或马桶里解渴……你知道,现代社会很多人死在公寓楼里直到发臭才会有人发现。
丁鑫很镇定,“遇到流氓,就要比他更流氓,遇到变态,就要比他更变态。陈默做得对!阿雅你要是遇到这种人怎么办?”
“我?”阿雅挑挑眉毛,“我会问他‘这么小还好意思拿出来现世?’”
果然是强中更有强中手。
“你翻什么?”
“我好像丢东西了。”我不太确定地说,“夹子怎么没了?”
丁鑫和阿雅的脸上同时出现三条黑线。
我是个丢三落四,神经大条的女生。一年来我丢过三次钥匙,两次月票,丁鑫每次换锁时都是一脸的官司,“你真不是一般的弱智。”
“我不是故意的。”我很无辜地说。
“你够好命!”阿雅警告过我,“如果换我丢丁鑫会杀了我的。”
“那他为什么不杀我?”
“美女可以被原谅七十个七次。”阿雅酸溜溜地说。
是的,你看不看宪哥的娱乐百分百?除了妙语连珠的男女主持外总要再搭配一个木头美女来养眼,基本要求是胸大无脑,会说“好可爱耶!”就可以了。
美女总是比较好混,我也并不在意别人当我花瓶。凡事有利就有弊。你知道,女孩子太聪明并不是好事,或者说真正聪明的女生都懂得装傻。
但是这一次非同寻常,我的皮夹里银行卡、考试卡、借书证……还有很多平时没用但关键时刻很要命的东西。
丢男朋友没什么,丢皮夹可是大事。
“你在夹子里放照片了么?”
“放了,在海边你给我拍的那张。”
“OK!”阿雅打个响指,“居然还是泳装照!一定会有人还回来的———前提是男生拾到!”
手机响起,是个陌生号码。
“说到魔鬼,魔鬼就到。”阿雅意味深长地看着我,“就看你的了。”

《别走,我爱你》二(1)

据官方的说法,2010年男女人口比例将达到120:100,黑市的说法是146:100,单从数据上分析,这真是个让人欢欣鼓舞的趋势,但一落实到实际就总不是那么回事儿,虽然男多女少,我们并没有机会挑三拣四,值得发掘的潜力股大多已被收购,游荡在外的散户又多半形迹可疑,江湖险恶,我们怎敢轻易留情?长期观望市场导致了队伍的老龄化,阿雅在二十三岁的高龄还没找到男友,我也比她好不到哪去,按理说读理科的女生,男友比工作好找,可是我们硬是磕磕绊绊一路闯过了青葱岁月,至今女萝无托,放眼望去,物院就剩了我们几大龄女光棍,怎能不让人对月长嗟迎风流泪,自古红颜多薄命啊。
丁鑫比较实际一点,时常劝我们,“别瞎想了,考研吧,考完研再考博,这样好歹有个嫁不出去的借口。”
大一娇,大二俏,大三拉警报,大四没人要。
已经变成了西红柿,自己都不好意思老拿自己当水果了。偶尔做个脸都把门堵死,深感自己老不正经。
你看,人失去了激情就是我们这样子。
说我不恨窦志鹏那是假的,可是理想的胳膊拧不过现实的大腿。几年来我习惯了窦志鹏的存在,他的骤然离开实在让我措手不及,我的很多密码是他的生日,他走以后我不知道该不该改。我的很多书和资料都遗落在他那里,我不知道该不该上门去讨要。习惯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我是个喜欢依赖别人的人,或者说,我喜欢身边有人让我感到安全,可以依赖。一旦意识到自己是孤军奋战,我立刻会开始发呆,丧失斗志。
窦志鹏说,“你看,我们之间已经没有感觉了。”
是的,不新鲜了,我很不合时宜地想起一句:“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一个男人离你而去不是问题,问题是青黄不接。
阿雅寄希望于学业,她不停地报着各种GRE和托福的培训班,“至少事业不会有外遇。”
“你那是学业!将来顶多发展成职业,事业和职业是两个概念。”
“世界上本没有事业,做的人多了,也就有了。”
真了不起。
我经常回忆起自己大一大二时那副神采飞扬的样子,也曾经是个有理想有激情的热血青年啊!怎么一个有血有肉的烈性女子就堕落成今天这么一具行尸走肉了呢?
不行我得赶快振作起来回光返照一番。
我钱夹里有“导航”的听课证,我的本意是大学毕业后直接工作,奈何僧多粥少,本科生臭街,加上专业就业面狭窄,工作绝不是说搞就能搞定的,我随一位师姐提前去招聘会看了一圈,回来对阿雅说了九个字:“好多人!好多人!好多人!”
我不喜欢罗嗦,那天实在是受的打击太大了。
我决定考研。
电话里那个家伙说,他也在导航,很幸运我们还是在一个授课点。我连连谄笑着说“那好我就在3教楼下等着您”。想想光这句力度有些不够,又加上一句“我请你吃饭”。
虽然钱夹里只有三十块钱,但在这拾金不昧的同学比恐龙化石还难得的年头,有必要为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做出牺牲。
我花枝招展站在路灯下卖呆。
我承认自己是个随性到邋遢的女子。出门很少打扮。今天难得庄重一回一方面是为了表示对恩人的尊重,另一方面也存了点阴暗想法———不我不是要逃避买单,我只希望对方看在美女分上别像阿雅一样看见菜单就情不自禁地一路狂点下去。
不会的,我安慰自己,像阿雅那么无耻的毕竟是少数。
他比约定早到一分半。
是个还带点羞涩的男孩子,牛仔裤T恤一脸清爽,我猜他是学生———也幸亏是学生,道德观尚未被万恶的金钱摧毁。
他在二十米开外看了看我,欲语又停的样子,就是这个了。我立刻振臂大喊,“宣桦?我是陈默我是陈默!”
音量过大。路人全往这边看。
宣桦同学脸红红地迈着小碎步跑过来,一来就把钱夹递出,“给你。”
这家伙也不认认人,我听课证上的照片是三年前的旧照,上面的陈默还是个女愤青,咬牙切齿看谁都不顺眼叛逆少女的形象,和现在判若两人。幸好没有人冒名顶替。
我一迭声道谢,他脸红,摸着后脑勺,只是反复说,“你看看有没有少了什么?”
吃饭更是死也不去,我试图用现金作谢,他急红了脸,“我不要钱。”
这么善良的孩子真的不多了,我发自内心地感慨。
宣桦同学看我的眼神有点瑟缩,估计是被我振臂一呼的音量吓着了,我平时还可以算个玉女,情绪一激动就声音特大说话特快特煽情,搁古代就是陈胜吴广那种登高一呼万众相应领着大家造反的角色,搁现在我也有站在垃圾桶盖上号召大家加入环境保护协会的历史,那种协会,你知道的,进一个人给一份回扣。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我从不手软,别骂我,俞洪敏校长最初也有过站在垃圾桶上给学生上口语课的历史,我相信他的主要动机也是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当然人家比我牛逼多了。
我挺不好意思地解释说我平时说话不那么大声,这次主要是看到了钱夹,心情过度亢奋。宣桦同学镇静下来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他提议在路边喝杯茶。我想也好,给人家压压惊。不请饭总该请杯茶吧?
宣桦说话声音不大,彬彬有礼。我想着想着就哈哈哈地傻笑起来,宣桦很有涵养地用看病人的眼神询问我,我说,“叫宣桦的不喧哗,叫陈默的不沉默,咱们这俩名字没起对。”宣桦停了一下,有点不大自然,“其实我觉得女孩子活泼点好,你觉得呢?”
“那是那是。”我很感谢他,不是谁都这么给面子地把神神叨叨算成活泼的,他很会给人台阶下。
我无限惆怅地回忆和帅哥共同度过的分分秒秒。爱因斯坦描述相对论时说过这么一段话,大意就是,时间是个奇妙的东西,如果你和一位美丽的姑娘在一起聊天时,就觉得时间过得飞快云云。当时觉得老爱很色,后来发现老爱是实在,咋想就咋说了。

《别走,我爱你》三(1)

“你爱信不信,世上还是好人多。”
“失败吧你!”阿雅翻了我一白眼儿,“有错抓的,没错放的。口水流了一箩筐还装纯情,我要是你就一头撞死算了。”
“我怎么能乱打恩人的主意?”我义正辞严地训斥她,“你以为我像你那么爱滥杀无辜吗?”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陈默你别不识好人心!我可是为你着想,嫁不出去的时候有你哭的。”
“那也不能说那么明朗吧?饭要一口一口吃,仗要一个一个打!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欲速则不达?我这不是刚要了个手机号么?”
“你要的?”
“准确点儿说,人家主动给的。”我得意扬扬在口袋里摸了半天,咦?记着宣桦号码的那张餐巾纸呢?
“怎么了?”
“号……丢了……”我带着哭腔回答。
咖啡厅里一时找不着笔,我当时急得差点咬破中指写血书。电话来得不容易啊!
“人面不知何处去,花痴依旧笑东风。陈默,既然帅哥无望,那你来干点正经事好不好?”
“什么正经事?”
“过来!复习!”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不过我这专业除了继续深造从事理论研究好像也没什么别的出路了。我抹着眼泪开始做题。
我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但很喜欢别人问我学什么。
我可以非常牛叉地说:“原子物理学。”
学原子物理的女生在女生中非常稀有,就像水牛中突然出现一头犀牛,大家惊奇之余也就顾不上问是不是美女了。话说回来,整个学院的女生也就掰着指头能数过来的那么几个,只要是XX染色体的,统统享受美女待遇,这也是我弃文从理的重要原因。据说我们学院一年轻讲师在网上征婚,条件只写了一个:女性。
男同学说起这则轶事都带着惨痛的表情,女生则心照不宣地微笑,自古以来两性之间就以互相折腾为乐,纵然我们有幸学习尖端科学,仍未能脱此俗套。
有一次我们班的丁鑫和魏臻抬杠,两人抬着抬着就开始互相诅咒,魏臻咬牙切齿,“靠,我咒……我咒你将来的老婆就是咱学院的!”
丁鑫不含糊:“我咒你老婆是咱班的!”
周围围观的男同学们狂汗,“太毒了吧?”
历史上,当大批男性无法结婚时,他们就会聚到一起,要么成为和尚,要么结为匪帮……敝学院的男同学们无疑选择了后者……理论物理要求研究者具有缜密的逻辑思维、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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