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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传-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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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第一审判庭继续进行法庭辩论。
  在庭长江华宣布开庭之后,检察员江文就江青二十四日上午的长篇辩护词,予以逐点批驳。
  江文说:
  江青在长达两小时的所谓辩护发言中,对本庭指控她所犯的严重反革命罪行,没有提出任何可以证明她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通篇不过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转移目标,掩盖罪责的谎言和诡辩……
  江文发言毕,审判长曾汉周问江青还有什么话要讲。
  江青忽地提出要看中共“九大”和“十大”的政治报告。
  审判长认为,被告人江青的要求,与本案无关,予以驳回。
  江青发怒,说审判长剥夺了她的发言权。她谩骂法庭,审判长多次按铃制止,她大声说道:“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这时审判长向江青宣布:
  “你在法庭辩论中,对特别检察厅指控你的犯罪事实不是进行陈述和辩护,而是利用法庭辩论的机会,进行诽谤、谩骂,法庭一再警告你,你不服从法庭的指挥,违犯法庭规则,现在宣布法庭辩论结束。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江青又继续作“最后的陈述”,咒骂法庭“包庇、减轻真正的罪犯”。她攻击邓小平,咒骂华国锋是“叛徒”。
  宣判时的闹剧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北京正义路一号特别法庭爆满。对十名主犯公开宣告判决,在这里进行。
  这天,江青是十名主犯中起得最早的一个。显然,出于对最后判决的关注,她一夜没有睡好。
  开庭之后,由庭长江华宣读判决书。判决书很长,达一万六千多字,江华读完“集团罪”部分,然后由副庭长伍修权宣读十名主犯“个人罪”部分,再由江华接下去,直至全部读毕。
  在“个人罪”这一部分,江青名列第一位。关于江青的犯罪事实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判决书上是这么写的:
  被告人江青,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目的,为首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江青诬陷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一九六七年七月,江青伙同康生、陈伯达作出决定,对刘少奇进行人身迫害,从此剥夺了他的行动自由。自一九六七年五月开始,江青直接控制“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伙同康生、谢富治指挥专案组对被逮捕关押的人员进行逼供,制造诬陷刘少奇是“叛徒”、“特务”、“反革命”的伪证。一九六七年,江青为了制造迫害刘少奇的伪证,决定逮捕关押杨一辰、杨承柞、王广恩和郝苗等十一人。在杨承作病危期间,江青决定对他“突击审讯”,使杨承柞被迫害致死。江青指挥的专案组也使得王广恩被迫害致死。江青伙同谢富治指使对病势危重的张重一多次进行逼供,致使他在一次逼供后仅二小时即死去。江青伙同康生、谢富治等人指使专案组对丁觉群、孟用潜进行逼供,制造伪证,诬陷刘少奇是“叛徒”。由于江青等人的诬陷,致使刘少奇遭受监禁,被迫害致死。
  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江青伙同康生密谋诬陷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八十八人是“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分子”。
  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年,江青在各种会议上,点名诬陷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二十四人,使他们一一受到迫害。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江青点名诬陷张霖之,使他被非法关押,并被打成重伤致死。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江青诬陷全国劳动模范、北京市清洁工人时传祥是“工贼”,使时传祥遭受严重摧残,被折磨致死。
  一九六六年十月,江青勾结叶群,指使江腾蚊在上海非法搜查了郑君里等五人的家,致使他们受到人身迫害。
  一九七六年,江青伙同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在全国制造新的动乱。同年三月,江青在对十二个省、自治区负责人的一次谈话中,点名诬陷中央和地方的一批领导干部。
  江青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首要分子。江青对她所组织、领导的反革命集团在十年动乱中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颠覆政府、残害人民的罪行,都负有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被告人江青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一百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第一百三十八条诬告陷害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
  江青戴着耳机,侧着脑袋,很仔细地听着伍修权宣读的关于她的“个人罪”的部分。
  最后,由庭长江华宣布判决,他以极其严肃的口气念道:
  “本庭根据江青等十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三十八条和第二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判决如下——”
  顿时,全场寂静无声。江青伸长了脖子,屏息敛气,侧过了耳朵——她预料,排在第一名的,一定是她。
  果真,伍修权提高了声调,放慢了速度,每一个字都念得清清楚楚:
  “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
  江青一听,顿时歇斯底里大发作,乱喊乱叫。
  此时,万众欢呼,人心大快。
  随着伍修权的命令:“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两名身穿蓝色制服、腰佩手枪的法警,拖着耍赖的江青,拉出了法庭。
  到了外边,法警一松手,江青干脆倒在地上打滚,大哭、大吵、大闹,口中还不断念念有词:“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
  这时一位法警对她猛喝一声:“江青,你听清楚了没有——判处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就像吃了“止哭剂”似的,江青一听,不哭、不吵、不闹了,马上乖乖地从地上爬起来。
  原来她太沉不住气了,刚才她在法庭上只听见“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就闹了起来,没听见后面的一句话——“缓期二年执行”。
  江青,在历史舞台上演出了精彩的一幕闹剧——她太沉不住气了!
  关于江青的判决,伍修权曾说过特别法庭反复研究的情况:
  “这次判决,在国内是大快人心,国际上的反应基本上也是风平浪静,各方都认为我们判得还是合理的,没有发生什么异议。在宣判以前,国际上的反应是比较强烈的,当时我们已经看出苗头,如果立即杀了江青,反映可能很坏,有的国际组织呼吁要援救江青,有的外国人到我国驻外使馆去请愿保护江青,并且国际上曾经有过这么一条,即对妇女一般不采取死刑。虽然我们是独立审判,不应受外国的影响,但这些情况在判刑时也不能不予考虑。根据判决后的国际舆论来看,我们做得是正确的。原来估计国内可能会有人不满,现在看来也都被大家理解和接受了。”
  在判决后的第二天——一月二十七日,特别法庭派出司法警察,向江青送达了判决书。
  在判决后一星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彭真在正义路一号,逐一会见十名主犯。江青见到彭真时,骂他是“邓小平的走卒”,她要“见华国锋问个明白”,并要求“见邓小平一面”。彭真见她毫无认罪的表示,谈话也就不了了之。
  唐纳的后来
  走笔行文至此,顺便交代一下本书前文提及的、与江青关系颇为密切的几个人物后来的命运。
  幸亏唐纳在“文革”岁月,身居海外,“旗手”鞭长莫及,他才免遭毒手。
  虽然由于他跟蓝苹有过那么一段关系,他的名字是人们熟知的,但是他与蓝苹离异之后的经历,他怎样来到海外,他的后来情况如何,却是鲜为人们所知。
  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回到了上海。
  前《文汇报》总编辑徐铸成,在一九八一年出版的《报海旧闻》中,这样提及唐纳:
  “……正好这时(指一九四五年——引者注),英国大使寇尔从重庆来到上海。原在《大公报》编过副刊的马季良(唐纳)兄,那时在英国新闻处工作,我们找他商量,他对我们的打算,极表赞成。于是,我们写好了一份‘请帖’请他代为递交寇尔。”
  此后唐纳竟受徐铸成之邀,在上海出任《文汇报》副总编。
  一九四九年,唐纳来到香港,担任香港《文汇报》副总编。
  一九四八年二月初,唐纳从香港给上海的郑君里寄来一封用泪水写成的信:
  君里兄:
  迟复为歉。
  我想等我决定了自己的归宿再告诉你。昨日我向总主笔提交了辞呈。我预备先赴美国,在华侨主办的《纽约日报》工作,过了一年半载,再赴法和安那(引者注:即陈润琼女士)定居。
  大陆眼看就要解放,实现了我们的愿望,《文汇报》的同人都是“青春结伴好还乡”,唯有我是不可以回上海了。抗战时,阿革曾秘密到重庆治牙,还打过电话约我在“凯歌归”酒家见面,我断然拒绝了。在我这个方面,已经一了百了……前天我卜了一卦,算命先生说我“鸳梦重温,凶多吉少”,我信他,我现在很认命,没有一个人比我更爱过阿苹,我曾经为她的出走几乎自杀;也没有一个人比我更了解她,她心狠,她什么都下得了手。
  别了祖国,别了上海,别了青春,别了朋友……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愚弟 季良顿首
  香港?荷李活道
  不久,唐纳去了美国。在《纽约日报》社,在联合国的一家中文印刷厂工作。
  一九五一年他来到巴黎,定居那里。
  他的挚友笑着告诉我,唐纳为什么会离沪前往海外?原来,这是与他对妻子陈润琼的一片痴情有关……
  一九三九年,当唐纳担任《大公报》记者时,在武汉认识陈珊,产生感情。结婚后,有过一个男孩。翌年,由于陈璐另嫁一位盐商,他便与陈璐离异了。
  此后,他一直独身,忙于写作。
  一九四七年八月,美国总统特使魏德迈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自由论坛报》一位女记者操流利英语,谈吐非凡,举止端庄,才貌双全,顿时引起唐纳的爱慕,居然一见钟情。这位女记者,乃国民党政府前驻法大使陈录的三女儿陈润琼,福州人,不仅英语娴熟,而且法语纯正。
  唐纳有意,陈润琼却并未首肯。
  陈女士去香港工作,唐纳亦调往香港任职。
  陈女士到美国在联合国工作,唐纳亦随往美国。
  陈女士发觉,唐纳为人善良,富有才华,富有人情味。据云,唐纳每天给陈女士献上一束花,送上一封用蝇头小楷端端正正写成的情书。
  陈女士终于为他的痴情所感动。一九五一年,他们在巴黎举行婚礼。迄今三十五年了,夫妻白头,恩爱如初。唐纳终于有了幸福的家庭。
  在巴黎,这两位记者弃文从商,开起饭店来了。从最初的“明明饭店”,后来的“京华饭店”,到后来的“天桥饭店”,生意日益兴隆。
  陈女士为人能干,善于经营,成为唐纳的贤内助。自一九七九年起,唐纳退休,饭店交给陈女士经营。
  唐纳与陈女士婚后,生一女儿,取名马忆华,想念祖国之意。如今,马忆华已大学毕业,亭亭玉立,成为唐纳夫妇的掌上名珠。
  远在异国他乡,唐纳过着小康生活。
  据说,那位为江青立传的美国维特克女士得知唐纳隐姓埋名于巴黎,曾两次前去找他,愿以二十万至三十万美金为酬,与他合作写江青。唐纳坚决拒绝。
  也有的海外报纸曾载唐纳在饭店二楼举办江青照片展览,以招俫顾客。唐纳断然否认。唐纳坦诚地说:“我这个人,不但不念旧恶,而且一旦绝交,也是不出恶声的!”
  直至粉碎“四人帮”之后,唐纳才得以几度返回中国大陆,重游上海,感慨万干。不过,他几度回来,行踪保密,没有在公开场合露面。笔者看过他在各地旅游时所拍的照片,他的交际困仅限于几个当年的亲密朋友而已。
  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唐纳因肺癌病逝于巴黎,终年七十四岁。
  据云,他晚年曾计划写一部自传。他曾找人寻找当年他在济南写给江青的长信,以及江青当时写给他的两封信,寻找当年各报的报导。只是他几度提笔,未曾写出这部自传,使病重了。
  徐明清为江青吃冤枉官司
  徐明清也是与江青有过密切关系的人物。
  解放后,徐明清担任中央某部人事司副司长,跟江青没有什么来往。毛泽东的地位不同了,江青的地位不同了。他们住在中南海,门卫森严,再不像在延安时那样可以串门似地步入毛泽东的窑洞。
  黄敬在解放后成为天津市第一任市长。他遇见徐明清,还是亲热地喊她“阿徐”。
  在“文革”中,江青一跃而为“中央文革小组”的副组长,在政治舞台上“露峥嵘”。林彪、江青一伙为了打倒刘少奇等一大批老干部,在全国掀起了抓“叛徒”恶风。于是那些过去曾被捕、坐过牢的老干部,一下子都成了“抓叛徒专案组”审查对象。徐明清在一九三五年四月曾被国民党特务抓捕,成了“审查对象”。一九七二年,徐明清被定为“叛徒”,开除出党。
  徐明清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于一九七三年六月二日、六月十九日、十一月十六日,三度写信给江青,希望得到申辩,推倒不实之词。徐明清在信中写道:“三十年代我在上海参加革命活动总的情况,想您是有印象的。我的一生所作所为,想您大体上是了解的。”徐明清本来以为,江青会如实为她作证。不料,江青不予置理。那些日子,徐明清过着换斗、受批的生活。
  王观澜在“文革”中被打成“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受到几十次的批斗。一九七二年四月十三日,他参加陈正人追悼会,遇见周恩来总理。周恩来握着他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说道:“身体不错,没有浮肿。能工作!能工作!”紧接着,周恩来便安排王观澜为国务院业务组列席成员。
  在粉碎“四人帮”之后,王观澜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担任农业部顾问组组长。
  然而就在刚刚粉碎“四人帮”之际,徐明清却蒙受了一场历史的误会:
  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四人帮”被捕。
  审查江青的历史和罪行立即开始了。
  一查江青的档案,马上查到徐明清在延安时所写关于江青历史情况的材料。那份材料清楚地表明,在三十年代,徐明清与江青有过密切的工作关系——诚如所有的江青传记都要提到徐明清。
  于是,就在江青被捕的第四天——十月十日,中央专案人员便来敲徐明清家的门了。在作了审讯式的谈话之后,便要徐明清写材料。
  徐明清所谈、所写,大致上跟在延安时所写的材料差不多。
  专案人员看了以后,认为徐明清写的是“客观主义”,“不深刻”。何况,她当时头上还戴着“叛徒”的帽子,专案人员认为她在“包庇”江青。
  于是,她失去了自由。她被关押在一个至今不知地点的房子里,四、五个女看守一直看管着她,要她交代,要她写材料,弄得她的神经有点错乱了。
  一九七六年年底,徐明清被押往秦城监狱。在那里,徐明清受到更加严厉的审问。当时,就连王观澜都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她的户口也被撤消了!
  在逼供信的情况下,徐明清于一九七七年一月八日写了一份交代。徐明清说,这份交代是由审问者口授,由她执笔写成的。
  她万万没有想到,她被逼而写的这份交代,在两个月后——一九七七年三月六日,被影印收入一份“红头”文件之中,印发全国。文件中所加按语说:
  “一九三三年秋,江青在上海展更工学团当教员时,就与当时‘晨更’的负责人徐明清关系非常密切。后来两人先后被捕,自首叛变。她们一九三七年混入延安前就订立了攻守同盟,长期互相包庇。……同年十月,她(指江青)隐瞒了自首叛变的历史,由徐明清出面作假证明,钻进党内。”
  这份“红头”文件,富有权威性。种种江青传记差不多都是依据这一文件中的材料,写了徐明清和江青的“攻守同盟”关系。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部分了解徐明清历史真实情况的老同志开始自觉反映,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着手调查。第一次透露徐明清冤案可能平反的信息,是从胡耀邦的一次报告中发出的。那时,胡耀邦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着手清理冤假错案。他在一次报告中尖锐批评了乱抓人的问题,一口气点了二十多个遭到乱抓人的名字,内中提及了徐明清。这表明中共中央组织部已经注意到徐明清冤案。
  不过,徐明清一案直接涉及江青的历史问题,事关重大,需要一定的时间。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鲜明地提出“坚决地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给徐明清带来了平反的希望。
  中共中央组织部着手认真调查徐明清的历史情况。
  一九七九年四月,秦城监狱的看守忽然通知徐明清,说是要她进城看病。她觉得奇怪,说自己没有生什么病。看守说反正有车进城,你随车去检查检查身体也好嘛。既然如此,徐明清答应了,准备进城检查身体。可是看守又通知她,把东西收拾一下,全部带走!
  徐明清心中纳闷,不知究竟,只得照办。
  进城之后,她被安排住在一家监狱系统的医院里,住了一个多月。原本憔悴如鬼的她,经过一个多月休养,算是有点人样了。
  一天,她正躺在床上,监狱长忽然进来,通知她:“赶紧起来,回家去!”
  “回家?!”徐明清一下子懵了!
  “快,快,王观澜同志派车来接你啦!”监狱长说,“他和孩子们在外边等你呢!”
  真是喜从天降,徐明清连忙翻身下床。不过她细细一想,又站住了,问道:“你们说我是‘现行反革命’,说我是‘叛徒’。一定要把问题讲清楚,我才能离开这里!我在监狱里写的材料,是你们逼我写的,我不承认!”
  于是,请来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和徐明清所在单位的代表,向她明确宣布:“你先回家休息,组织上正在调查了解,不久就会对你的问题作出正式结论,请你放心。”
  就这样,徐明清和王观澜以及孩子们一起,回到了家中。
  不过,她的案子“通天”。被逼所写的材料,上了“红头”文件的。正因为这样,她的冤案的平反,不仅仅要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进行仔细调查,而且要报送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
  这一切,都在一步一步地进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得到了认真、坚决的贯彻。她的“通天”案子终于有了明确的结论。
  一九八二年七月七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的《案件复查通报》第一号上,刊载了《关于徐明清同志是否包庇江青问题的复查结果》一文,指出:
  “徐明清同志在延安给江青写的证明材料并未证明江青在上海北新径有党的关系,与其他同志所写的证明是一致的,是实事求是的;徐明清同志在关押审查中被迫写的交代材料在宣布自由的同时,即申明推翻了。……徐明清同志没有包庇江青的问题,中共中央组织部于一九八一年七月报告中央上述各项报告,已于一九八一年九月一日经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同意。”
  这样从“文革”中抓“叛徒”开始,直到后来因江青问题蒙尘,风风雨雨十四年,徐明清终于度过了漫长的艰难的日了。
  她与笔者长谈。最后,她谈及了自己对江青的看法:
  “人是会变的。江青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最初,她在俞启威的影响下,加入中国共产党,走过一段革命的道路。她到了上海以后,在晨更工学团里工作,表现也还是可以的。但是,她后来进入上海戏剧界、电影界,明显地表现出争名夺利、爱出风头、生活等等问题……后来,随着地位的变化,她越走越远,以至篡党夺权,成了‘四人帮’的头子,成了反革命集团的头子,成了历史的罪人。”
  徐明清于一九九○年一月十二日给笔者来信,感慨万千地写道:
  “十四年,对一个人来说,太长了!”
  “路线偏差造成对革命同志的精神、肉体的摧残、折磨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内耗!”
  刘志坚和秦桂贞“翻身”
  “中央文革”副组长刘志坚是被江青打倒的,遭到了长期监禁。
  那是一九七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毛泽东主席正聚精会神地听着秘书念着长长的名单。他从这年春天起,患老年性白内障,视力渐衰,不能亲自阅批文件,要靠秘书念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二十五周年庆典即将举行,有关部门报来了出席国庆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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