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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雕刻的时光-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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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一年一度里的武林大会,怎么可以没有我们的影子?        
其实我并不是不愿意跟他走,而是不愿意所有的条件都由他提出。 他太骄傲,他的骄傲伤害了我的自尊。        
我不知道一个男人会爱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我也不知道他以前爱 过多少个女人。我一直认为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够完整地拥 有他。但事实上我永远都不能够,他太爱自己了,在“他”面前,我 的爱显得无足轻重。        
他走之后的那个冬天,我离开了襄阳。我从此失去了我的爱和我 的亲人。我已经无牵无挂,除了偶尔会想起那个骑大雕写情诗的男人 来。        
在我很小的时候,他曾经在我的襁褓上为我写过一首诗。很多年 之后,我的襁褓变成了对他最后的纪念:“……我想对你说些琐碎的话/ 说二月的雪又霏霏了/ 说纵有你的温情/ 我的眼睛里依然是寂寞。”        
很多年以前我的外祖父曾经喝过一坛叫“醉生梦死”的酒,那坛 酒让他忘记了所有的事情。很多年之后,江湖上已经不再有“醉生梦死”,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忘记他,忘记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           
金庸群侠别传--郭芙       
郭芙的宿命        
命运安排我成为郭靖的女儿,我这一生注定就不会快乐。郭靖的 名气太大,即或他的妻子黄蓉,都是江湖中最著名的巾帼英雄。做名 人的女儿,注定要被湮灭在名人的光芒之下。即使你试图反抗和逃避, 也注定回到那条穷途末路。        
我是他们的大女儿,他们疼我、爱我、宠我。但是他们不知道我 想要的是什么,他们每天都在为了襄阳奔命,从来没有想到一个人一 生最幸福的事情其实是与自己的亲人过安静、平和的生活。我丝毫不 因为我父亲是一位英雄而骄傲,我倒希望他是蒙古大漠上的一个牧民, 能够在每天切羊油的时候品位平凡生活的魅力。        
然而这是一种奢望。        
其实我知道,无论是襄阳还是南阳,无论是邓,州还是汝州,只 要你在江湖上混,一切都由不得你做主。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只要 有人,就有麻烦和是非,就有一个江湖儿女逃也逃不掉的宿命。        
我的一生都在逃避宿命。我不愿把脚丫子放在那条宿命的路上, 噗嗒、噗嗒地走个不停。我喜欢安静,喜欢在一个没有人也没有麻烦 和是非的地方,静下心来想一些事情。譬如生命的价值,譬如伤心的 感觉,譬如爱情的味道……        
说起爱情的味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评述。我从来没有感觉到爱情 的甜蜜。我的爱情被我父母的名气扼杀了。没有人真正地爱我,对我 甜言蜜语的人无非想攀龙附凤,依靠我父母的名气在江湖上扬名立万, 而那些对我冷冷淡淡的人,我想去爱他们,他们却不屑、不敢、不愿 爱我。最令我心痛的是杨过,他说过他要娶我,但是他最终宁肯选择一个失贞的女人,也不愿与我在一起。        
这是我的悲剧。我爹是这场悲剧的元凶。        
我曾经写过一支歌,我还依稀记得里面的一些句子:斩不断的刀 剑扯不断的恩怨剪不断的缠绵割不断的爱恋那时候我还年轻,不明白 人世的无常,当我经历了岁月的风霜后才明白,其实世界上哪有什么割不断的爱恋呀。我这一生中甚至连爱恋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真想与往事干杯,与自己的影子一刀两断。但是人在江湖,谁都无法摆脱宿命的路。        
身为郭靖与黄蓉的女儿,我命中注定只能选择一条郁郁寡欢的道路。因为他们是名人。           
金庸群侠别传--李莫愁       
莫愁的愁        
我的名字叫莫愁,然而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愁。        
情花刺遍我的全身,烈火焚烧我的全身,却丝毫也消灭不了我心头的痛楚。造物如此弄人,为什么让我这么一个苦命的女子叫李莫愁 呢?        
我的愁源自我的爱。从我懂事的那天起,我就知道,我从一生下 来就入了情障,魔已经包围了我的一辈子。我的痴迷,我的忠贞,我 的专一已经注定我的一生是一出完整的悲剧。        
我曾经相信,一见钟情是从来就有的。年轻的时候我遇到过一个 男人,他的名字叫陆展元。他出身世家,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我见 到他的第一眼就好像爱上了他,从此我的一生再也与这个男人分不开 了。我们曾经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我们也曾在偏僻无人的山村农舍里 偷情。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那一夜夜的风流。        
然而总是要分别,而且这一别又是关山万里,等我再次见到他的 时候,他的床上已经睡上了别的女人。        
自古都是痴情女子负情汉,自古都是女人用身躯来换取男人那一 夜的爱恋。但是我不愿意。我得不到的东西,又怎么可能让别人得到 呢?况且是我的至爱。        
那年的冬至,他死了。全世界只有一个女人为他批麻戴孝守节三 年,那就是我。在此之前,我用拂尘绕住了那个女人的脖子。其实我 与他无怨无仇,我杀她的时候自己都感到痛苦。但是我没有选择。        
第二年的立春,我爱上了自己。我时常对着自己水中的影子,梳 理自己的头发;我也时常抚摩自己白皙的胳膊、大腿,这让我快乐。        
情花刺遍我的全身,烈火焚烧我的全身,我心中的痛楚啊,但愿能随我那风中的灰烬,永远地飘散,化为乌有。        
我死后的第二年,一个叫元好问的文人经过绝情谷,我听到了他 不断的叹息:“她其实爱的不是陆展元啊,也不是自己。她是爱上了 自己的爱情啊……”        
他在那里住了三年。三年后的惊蛰,他离开了绝情谷,离开的时 候,他一路高歌:“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第二年,他成为当世最著名的词人。他的《迈陂塘》传唱大江两岸,甚至绝情谷畔,都有小儿女幽怨的歌声。           
金庸群侠别传--小龙女       
小龙女的最后一日        
我这最后一日是从子夜开始的。那时候我正在睡觉,但是我睡不 着,人老了觉就少,况且我年轻时咳血的病根,如今已转变为不治的 肺痨。我整日都在咳嗽,我感觉自己的肺已经千疮百孔,不停地漏气, 而且一不小心就会从嗓子眼里飞出去。        
杨过睡在隔壁,他睡得很香。他终于等到我快要死的这一天,他 终于可以与他的襄儿在一起了。虽然他已经快六十岁,他的襄儿也已 经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半老徐娘了。        
在世人眼里,我们郎才女貌,似乎是一对非常恩爱的神仙眷侣。 只有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我们的恩爱生活是在同床异梦的基础 上建立的,这一切谁都无法想象。我们曾经恩爱过,自从我被尹志平 强暴之后,这一切都改变了。任性的过儿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我,他 不说,但我能感觉到。其实,我也有对不起他的地方,自从那一夜后, 我好像爱上了尹志平,真的,他的身上有杨过所无法比拟的地方—— 他的狂暴,他的勇气,他对死亡的渴慕……        
寅时的时候,杨过翻身起床,他到了我的床边,平静地看着我,我不知道他是专门起床看我,还是被我的咳嗽给惊醒了。        
“过儿,我的时间怕不多了。”        
“你不会有事的。”        
“以后你一个人孤零零的……”        
“不要紧。”        
“你还有襄儿。”        
“她已经出家当尼姑了。”        
其实郭襄出没出家当没当尼姑根本不是障碍,“西狂”与“小东 邪” 飞扬跋扈的性情,又岂是人世间的伦理纲常所能羁绊的。        
丑时的时候,我在咳嗽。        
辰时的时候,我在咳嗽。        
到了申时,我依然咳个不停。我的肺已经不属于我了。我的咳也 带不出血来了,嗓子好像被扯住了一样,连声音都变得很难听。        
他一整日陪我坐着,没做饭,也没吃饭,中间只是喂我喝了一点 蜂蜜。我是怎样喝下去的,自己也不清楚。我见他眼角挂着泪水,不 知道这意味着虚伪还是真诚。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的生命也一点一滴地从我身体里流逝出去。 到了戌时,我觉得自己整个飞了起来。我喊“过儿”,没有人理我。 我隐约听到了他的哭声。        
我知道,我已经死了。他哭了,从此再没有人给他缝衣服了。           
金庸群侠别传--独孤求败       
独孤求败        
“好寂寞呵……”        
我时常这样叹息。世上的人都争强好胜,都希望自己有一天变成 最优秀的男人或最美貌的女子,只有而我却在渴望一场失败。能败一 次该多好,让我重新找回活下去的目标。        
很多年前,曾经有个叫萧秋水的侠客也站在寂寞的高山上说: “好寂寞呵……”我知道他的心情。在世界上,还有比找不到对手更 寂寞的事情吗?我的寂寞如冬日的流水,如流水上的青苔,如青苔上 的一滴水珠,在寒风的冲袭下,慢慢凝结。        
我的名字叫独孤求败。年轻时我是个侠客,那时我好像有个名字 叫路十六。在我成为侠客之前,我在江湖上瞎转悠着,见人就称兄弟, 见了女人就叫姐姐,也不管她是女孩子还是老太婆。那时候人傻,一高兴就称我为“大侠”。        
成为“大侠”后,我便以捕杀江湖上的恶人为己任,我试图通过自己手中长剑,把江湖整肃为一个有秩序、有道德的空间。我每次杀 人之后,总要在墙上留下四句藏头诗:“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 管,留下皇帝老儿,替我看护江山。”这一手是我从前朝武松身上学 来的,他杀人后总要题下:“杀人者,武松也。”        
我曾经在一夜之间狂斩江南五虎,这批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是临 安城中的恶霸,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所不为。然而没有官府缉捕他 们,即或是皇帝老儿,据说都要卖他们几分面子。我不在乎他们官匪 勾结,我只相信我手中的长剑。        
我也曾长途奔袭两个月在蒙古大漠掌毙十数名金国杀手,他们为 了攻打大宋,秘密刺杀了大宋数名主战将领。我不是一个爱国者,我只是喜欢不断挑战自我。        
三十岁那年,江湖上已以我为武功第一。        
四十岁那年,我退隐大雪山。        
如果有一个武功高强的人,能够打败我该多好呵!        
巨大的雪片每天都在映照着凝血的冰晶,整个江湖都被飞扬的红 色充斥,杀手和侠客们以无可阻挡的气势相互厮杀,一个个帮派出现,一个个会社分崩瓦解。这就是江湖。        
只有我一个人在一个江湖之外的地方,等待一个高手的出现。我希望他能够打败我。        
“好寂寞呵……”        
每天,我都在这叹息中醒来,每天我又在这叹息中睡去。           
傲瞰无尽红尘路,仗剑江湖笑苍生       
也评《笑傲江湖》        
拜读“风中的玫瑰”(以下简称玫瑰)在清韵发表的《江头未是风波恶,别有人间行路难…评笑傲江湖》一文,只因下载时断线了,未能通览全篇,实属一大憾事。但仅窥此一斑,既令在下对玫瑰的文学功底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对《笑》一书又精研了一遍。        
释卷冥思,方觉玫瑰对人物分析之透彻,对内心活动之洞悉,实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但笔者对玫瑰小姐在对金庸先生的其它几部著作中的人物所作评价却持有异议。玫瑰言道:“金先生笔下的女孩子很多,招人喜欢的也很多,但太多人物形象多少有些苍白,总是不脱温柔善良,天真烂漫。”        
也许这段话会赢得不少支持者,但我却不以为然。双儿确是听话得很,而且由于长年住在人迹罕至的庄家,甚至有些不识人间烟火(当然比之小龙女尚嫌有所不及),因此到得后来也只得惟夫命是从。这样的女孩在奉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也许是人见人爱的,然而在即将跨入21世纪的今天,知识与交际能力已成为必备的素质之一,双儿这种性格的确不能完全为人们所认同。因此,在对于双儿的评价上我有保留的同意玫瑰的意见。        
而对于小昭的评价,玫瑰只简单地将其与双儿归为一类,对此笔者实在不敢苟同。小昭的确温顺善良、天真烂漫,但在她的的性格中绝对不仅仅只有这些中国传统女性的优点,她的心机和智慧要远远高于双儿甚至盈盈。她小小年纪便敢于孤身潜入明教总坛,虽然在与杨逍父女的周旋中终为老谋深算得杨左使所发觉,但她为了替母亲盗得乾坤大挪移心法,仍旧忍辱负重戴着锁链终日生活在杨不悔的打骂之中。试问,这份胆识与坚韧又是哪一位女主角所具备的了?        
绿柳庄一役,明教众首领皆中剧毒,无忌初担重任,不免手忙脚乱的奔回去找解药,不料正中赵敏调虎离山之计,教众被人围攻。此时若不是小昭挺身而出指挥教众奋勇杀敌,明教恐怕就此覆灭了。这份指挥若定的将帅之才,只怕连郭靖、萧峰等须眉男子也望尘莫及了。        
更可贵的是,小昭身具如此才华却又不似黄蓉、赵敏那般锋芒必露,因而更显她贤慧庄重,温柔可人。难怪包括笔者在内的“男虾”们对他情有独中。        
写了这么多小昭,才想起来鄙人原是要对《笑傲江湖》发表点儿看法的。也许是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之由,异或是随笔者阅历增长之故,总之再读《笑傲》一书,给我的启示已远不如原先那样浅薄,这次令我感触最深的既非令狐冲那出神入化的剑法,也非温柔缠绵的男女之情,而是权利对人性的束缚。        
《笑傲江湖》这本书写得既无历史年代,也无历史人物,可以算得纯粹意义上的小说了,然而这部书却把人物追求权势的性格,以及权力对于人物性格的影响描绘得与现实最为贴近,正如查老先生自己所说“因为想写得是一些普遍性格,是生活中的常见现象,所以本书没有历史背景,这表明什么?        
权利欲原属人的六欲之一,追求权力本无可厚非,然而无论对于哪种欲望的过于放纵,都会使人的性格发生歧变。书中除了令狐冲和任盈盈这对天生的隐士之外,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权力的追逐者。无论是任我行、东方不败这种魔教妖人,还是自诩为名门正派的左冷禅、岳不群这类伪君子,他们为了追求权力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东方不败本已得到任我行的亲许,将要成为魔教的下一任教主,然而权力的诱惑使他不惜铤而走险,公然向任我行发动政变;而任我行在重登教主宝座后由于权力的驱使,变得异常狂妄,竟要并吞武林;左冷禅为了拥有霸权,不耻于勾结魔界匪类,精心筹划数十年,企图兼并五派;而最为奸诈狡猾的岳不群不惜安排岳灵珊和林平之在一起,让他们暗生情愫,用自己亲生女儿来勾引林平之,以便得到避邪剑谱而雄霸江湖……种种险恶用心实在令人发指,而导致这些卑鄙想法和行为的原因便是对权力无止境的追逐。        
查老先生既然说类似的情景可以发生在任何朝代,那么当然也包括现代。净下心来想想,古今中外的历史上发生的类似事件确实并不鲜见林彪不也是在确定为下任主席后才发动政变的吗?美苏为了争夺世界霸权,冷战不也持续了四十余年之久吗靠?惜,精心筹划了多年的苏联最终还是失算了,超级大国的霸权最终还是被那个一向倡导人权、平等、民主、博爱的伪君子夺去了……世间万象尽皆如此,而这样复杂人性刻画和盘根错节的权势之争居然可以蕴藏在一部武侠小说里,此刻,我不得不由衷的佩服查良镛老先生的文学功底和对社会的洞察力了。        
当然对于权力无止境追求固然不好,但我也并不赞成做像令狐冲和任盈盈这样的隐士,尽管孔老夫子对这类人的评价很高。鄙人认为在政治方面做得最出色的金庸笔下人物当属萧峰和康熙这二人,他们既非像岳不群、左冷禅等人追逐权势;也不似张无忌、袁程志等人胸无大志,一旦天将降大任时便感力不从心,而是时时以大局为重,手中的权力并不是为了作威作福,而是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使自己所管辖的门派或国家能发扬光大。这才是真正的英雄豪杰、风流人物!        
即使在《笑傲江湖》这本书中这样的人物也不少,像向问天、莫大先生、冲虚道长、定闲师太等人,他们的气度和才华也许及不上萧峰和康熙,但他们对待人生和权势的看法却是很正确的,不由得人不佩服。        
像任我行、左冷禅和岳不群等人的性格是普遍的,这类人何时何地都会有,而像莫大先生、冲虚道长这样的人也会有的,但愿后者能多一些。           
古龙笔下一百零八将谢晓峰       
《三少爷的剑》写的是江湖人对江湖的厌倦与逃避。燕十三也好,谢晓峰也好,铁开诚也好,他们都是江湖中难得一见的奇才,叱咤风云的人物,但是他们的骨子里却对江湖充满了厌倦。        
谢晓峰是武林中公认的才子,幼年便被誉为神童,不到二十岁就已击败了华山门下的第一位剑客,在他三十岁时,已得到了“天下第一剑”的美誉。无论是谁,都很难在他的人生中找出一点缺憾来。        
但也正是因为他成名太早,达到巅峰也太早,所以巅峰之上的厌倦、寂寞和无奈也就来的太早了,再加上他性格的过于认真与偏执,使他终于无法承受,他只有逃避。        
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逃避也有很多种不同的方法,谢晓峰选择的是隐姓埋名,混迹街头,于是谢晓峰就变成了阿吉没用的阿吉。        
可惜谢晓峰毕竟不是大隐,他虽能隐藏自己的姓名和武功,但却无法隐藏那一腔热血。纵然他不肯为自己施展一分武力,但若为了朋友,他便什么也顾不得了。于是没用的阿吉就又变成了谢晓峰,于是麻烦就接连不断的来了。        
谢晓峰终于发现,只要他仍然用剑,他就是天下所有剑客的目标,他的麻烦也就不会终止。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得削去双手拇指,永不用剑。        
《三少爷的剑》结束于铁开诚的一句话“只要你一旦作了谢晓峰,你就永远是谢晓峰。”谢晓峰虽然费掉双手,但是他的声名仍在,恩仇仍在,今后的路只怕也未必好走。        
谢晓峰聪明有余,智慧却不足,入江湖无往不利,出江湖则如步荆棘,不断指无以离剑,他的逃避并不成功;燕十三心灰意冷,刻舟沉剑,只是一时潇洒,谢晓峰复出之后,他旧器重拾,最终死于自己剑下,当然也不成功;至于铁开诚,他放弃镖局,追随谢晓峰,是迫于形势,而且他年纪尚青,是否真能淡出江湖还不一定。        
综观全书,真正能远避红尘,看淡江湖的只有一人。他就是谢晓峰的父亲,神剑山庄的主人谢王孙,一个从未踏足江湖的老人。        
谢王孙看来极为平凡,只因他心胸广阔,心思平静,已与自然融合,他的武功也与他的人一样,看不出一丝杀气,却能不动声色化解曹冰的全力一击。        
退出江湖的最好方法便是不入江湖,不过要做到不入江湖又谈何容易。人总是对未知的事情充满好奇,待到泥足深陷时才想退出,好奇心使人类进步却也使人困惑,这样的无奈怕要持续到永远。           
古龙笔下一百零八将--楚留香       
如果说吕南人写尽了现实生活中男人的无奈,那么楚留香可以说描述的是大多数男人的梦想:陪二三红颜知己,共长歌笑傲江湖。        
楚留香可以说是一个天才,他有机智,有武功,有豪气,有朋友,有原则。        
楚留香的武功说不错的了,师傅我倒是忘了,好像也是位世外高人。不过他的武功又不是最好的,像对石观音,这时他的机智就很好的显现了出来。有了这两样东西,闯荡江湖就有了立身之本了。        
当楚留香未拜师前,和胡铁花姬冰燕三人一起戏弄了当地恶少。此时他们三人均无武功,但是就此豪气和朋友就昭然了。有此豪气,方能东西游荡,管尽天下不平之事。而沙漠之旅,没有铁公鸡的话,恐怕也难以成行。        
楚留香江湖人称“楚香帅”,这个名号也不是容易得来的。楚留香做人有原则,有担待。在受到不白之冤时,总不逃避,以一己之身破局破劫。        
当然楚留香还是有缺点的,要不然就太不真实了,我想这也是古龙的高明之处吧。最明显的就是楚留香的鼻子,所以他有经常摸鼻子的习惯。而且楚留香不可能在医道,厨艺方面面面俱到,这才有了苏,李,宋的出场。        
上面所说的可以说只是所有成功男士的共同点,当然一个人物还要有鲜明的个性。这方面,古龙可以说是把楚留香塑造成了自己的化身。古龙一身好酒,好女人,这个我想大家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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