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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知道我爱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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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他在钱之外的那些有血有肉的样子。 
总之我就那么任性地喜欢上了裴俊,日久天长还发现他全身上下都是我喜欢他和我必须喜欢他的理由。 
有一天,我问他说:“假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他马上就回答我说:“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你听我讲我为什么不去摘的理由。你出门总是忘带钥匙,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你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你没有什么朋友,担心你患上自闭症,我要留着嘴巴陪你说话;你总是盯着电脑,健康已经磨损了一部分,我要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让你懊恼的白发,拉着你的手,在海边享受阳光和沙滩……还有,我坚信没有一朵花,能像你的面孔那么美丽,所以,我不舍得为摘朵花而死掉,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我怎么可以死去呢?” 
裴俊就那么坦白地跟我说他爱我,那时候我很傻,也就明明白白地问他:“我怎么知道你不是骗我的呢?” 
这个有钱又有闲的男人立刻说:“那就让我骗你一辈子吧!” 
现在想来,这些台词真是悦耳啊。就算是写作了一辈子的人,他创作的甜言蜜语也不一定比那些只会在支票上签名的人说得更动听。就好像一个笑话说,一名好奇的美国游客在特拉维夫有名的曼尼教堂前问导游,这建筑是不是以世界著名作家托马斯·曼尼的名字命名的。导游回答说,不是,它是以费城的费莱克·曼尼命名的。美国人很奇怪,追问说:“真的吗?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他,请问他写过什么?”导游回答说:“他写过一张支票。” 
道理如出一辙。 
之后,裴俊跟我说你到北京来吧,我们不要老是这么两个城市牵扯着,我就当圣旨似的听进去了,并且针对各个方面找了各种不同的理由来解释我北京之行的动机,说给别人听也说给自己听。比如,我跟电台那边辞职说我想到首都发展那里天地更广阔,我跟父母说我要到北京去那里有我的爱情,我跟我的同学童超说我在一个无比辉煌灿烂的夜晚让一个男人用眼神挖走了我的灵魂我只有跟他去北京这样才能够灵肉一体。 
我贫不贫?有中文系高才生的感觉吗? 
——我这么隆重地把自己扔进所谓的爱情里,因为我对爱情是有规划的。裴俊是我想要的那一类人。 
其实,并不是从北京起,我才诞生出爱情。你想呀,人家方若蝶从大一开始就如火如荼地恋呀爱呀,我能是那么老土、不跟进时代的人吗?   
《没人知道我爱你》三(1)   
谢谢你以当年的面貌在我梦里出现。 
我复何求?多年来你的脸孔在我的脑海心田萦绕,你啊,等你入梦我等了多少年。然而,在梦里,我俩未通一语。 
为什么我不在梦里告诉你,那个你从未晓得的秘密?就是在我与你分离的前几天,我都 
是针线密密缝,为你缝一件白色的浴袍。在浴袍的带子里面,我绣下了我爱你三个字,假使你念我之情穿到带子破烂的那一天,你会看到我爱你三个字——只可惜,浴袍我没有缝完,也没有给你。 
我在念高二的时候喜欢一个叫韩飒的男同学,很认真地喜欢,不是单相思的那种。那时候我15岁。我们互相之间都说过“我爱你”,像做贼一样地拉过手,甚至还简单地假想过未来的婚嫁问题。以前,我一直不敢承认,因为怕被别人说我早恋。我一直认为社会上的人看待早恋的学生就跟看待工读学校的学生一样,是同一个道德尺度。最近,看到那么多写高中生活的文字都描写了那么赤裸裸的高中恋情,而且个个都可歌可泣的,我才敢抖落出自己的那点陈年老账来。现在我写起这些感情来,波澜不惊的,但在当时,那也是死生契阔的啊。 
韩飒比我高一届,他在1988年考上了南京的一所大学。我在第二年考上了江城的这所大学。是距离,也是其他很多原因决定了我们年少的爱情的无疾而终。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当时喜欢着他的那些细节和那些感觉。 
我原来以为我的生活中没有他我会活不下去,但是到今天,过了这么十几年几乎和他无关的生活,我过得也不差,我就明白了,爱情被忽略的时候,自然有它被忽略的理由。只是偶尔想起他的时候,一下子就被拖进了一个带着一种色彩的记忆里面,那里面有真实的我和真实的他在那么一种不真实的色彩里面给现在的我表演着我那曾经的爱情。 
累极。 
倦极。 
眼泪可以随叫随到。 
眼泪当然也可以闭门不出。 
韩飒很早就结了婚,我到十年以后才知道是什么原因。 
当年,在我知道韩飒结婚的消息的时候,我在家发了一天的呆。说实话,我特别想去搅乎一下他的婚礼。我试想了很多种捣乱的可能,但最终还只是自己在家里发呆,一点点地回忆我和他在一起的及其有限的那些相处的日子和对话。那些数得清楚的细节和零散的语言,像没有方向随地飘落的树叶。我知道自己不是一棵树,但是每一片树叶都是凋零的我。 
后来,我妈妈问我,要是韩飒以后婚姻生活不幸福,他回头来找你,你还要他吗? 
我想都不想就回答说,当然要。 
我妈妈叹了一口气说,我养了你20年,怎么一直没发现你这么没志气?! 
高中毕业后,我和韩飒一直在江城和南京两地断断续续地交往着。我不傻,能感觉到他和我之间牵扯着的东西越来越少,但我不敢用我自己的手来剪断它。我当它是一种存在,是我自己选择的存在,我就要尊重它。一直到大三的时候我都还掩耳盗铃地认为韩飒是我的男朋友,总有一天我要嫁给他。当时也有一些男生追我。我给他们的印象大概就是一个不懂风情、不谙世事的女孩子。其实,根本问题是我放不下韩飒,而且周围也没有人知道有这么一个让我放不下的韩飒。——我因此在中文系女生那如火如荼的爱情盛事中显得别致。 
我知道那时我惟一出众的就是我的清白,感情历史非常清白简单——这就让一些自以为是的男生们有一种在上面要涂抹一点什么的愿望。像方若蝶那样老到、复杂的女孩子不好对付,那就找像殷拂这么单纯的女孩子好了,追到手了,也是包了一辆专列的感觉。 
有一个和我同年级的学金融的叫童超的同学对我殷勤备至,乃至让我也快要喜欢上他了。 
我就跟他说了韩飒。 
我说韩飒是我的一个梦,一盘没有下完的棋。 
童超说,那我陪你下完它吧。 
当天,童超就买了两张到南京的船票。 
他陪我去找韩飒。 
其实我都能够想到结局。但我想看到结局中的每个细节和各自的表演。 
到南京的那一天,很早,5点钟吧,公交车都还没有开出头班。天空中一直下着很大的雨,我自虐一般地淋着雨往前走,童超也就陪着我淋得像个水鬼一样。 
终于找到了那个大学,找到了韩飒的寝室。我在他的寝室门口酝酿了好半天情绪,我害怕我真的见到他的时候我会失控。但是,寝室里他的床铺被蚊帐包得严严实实的,一看就是主人长久外出了。 
他的室友说他去他老婆那里了。说他们现在是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大家的时间安排上都比较灵活,韩飒可能要过几天才回来。 
我像一把灌满了雨水的伞一样呆呆地站在韩飒寝室的门口,我身上的雨水就那么迫不及待地找着地心引力要摆脱我。我那样子一定狼狈极了。 
他的室友说,你进来吧。 
我在原地没有动。 
他们又问我要不要留张字条。 
我想了想,还是走进去写了几个字: 
“韩飒:我来过了,你不在。我走了。殷拂” 
——这一腔废话其实是说给我自己听的。更确切地表达应该是:韩飒,我来找过你,我想找你要我们的未来,你不在,我知道你不会给我了。那我就从你的故事里走开了。   
《没人知道我爱你》三(2)   
我一点都没有悲伤的样子。因为我已经用三年的时间分解了这一刻的悲伤。 
我满脑子里就装着三个字:“他老婆”。在大学里确定了恋爱关系的男女都可以老婆老公的乱叫,但是我听到这三个字和韩飒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废墟,里面清晰地看得见的只有那三个字——他老婆。 
那天我突然就懂得了,生离,其实和死别相差无几,一样只能回忆对方,无法触摸。 
童超一直在楼下等我。看见我那么快地下来,他也没有多问。 
我让他揽住了我。那天我真的很需要借他的肩膀用一用。 
然后,我们一起去买了一只南京著名的咸水鸭来吃。那鸭真是咸啊,我一辈子都记得。我就当它是失恋的味道了。从此之后,我的口味特别重。有什么咸能赶上那天的呢? 
当天我和童超就又买票搭船回了江城。 
回来后,我找童超要回了这趟来回的四张船票。我认真地把它们贴在了我的日记本里。 
附记的文字及其简单:“某年某月某日,我和童超去了趟南京。” 
除此以外的一切发生,即使不写不记,我也不会忘记,我知道。 
从此之后的很多年里,我和韩飒之间就没有了联系。韩飒做得也很绝,连个回复和解释都没有,让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的留言条。我还在暗处关注他,找一些知情的人打听他,在有事没事的时候想起他——但我知道,他确实已经不在乎我了。 
那一年,我看了三毛编剧的电影《滚滚红尘》,看到林青霞千里迢迢找到秦汉,却见秦汉和另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我的眼泪夺眶而出。生活中的我就像是这个故事的翻版。在这个电影故事里,还有我无法逃避的宿命,就是在许多年之后,林青霞本可以和另一个待她好的男人一起开始新生活,但是当她看到秦汉的召唤的时候,她就一定会不辞辛苦地追随过去,哪怕她堵塞在人群中,最后谁也没有找到…… 
接下来的大学时代,我和童超之间也没有更多的下文。 
我很感谢童超,他帮我结束了一段没有明天的恋情,还帮我出了来回的船票钱。在1992年,我们一个月生活费只要100块钱就足够的时候,童超那一趟为我花了差不多200块钱,这是很昂贵的一笔支出啊!到今天,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仍然觉得我在当时占了他很大的便宜。同时,我仍然认为,童超是难得一遇的好人。 
但我深知,如果我这个时候接受童超一定不是因为我爱他。 
那个时候,我还是非常相信有一种可以要命的爱情的。我在等它。 
我不要披着爱情外衣的别的什么感情。 
有一种病毒叫爱情。我中毒很深。 
我知道,只有以毒攻毒。 
所以,我的大学四年,看了无数的爱情小说,我假想小说里面那些甜言蜜语就是一个我心仪的人从某一天开始起要对我做的一切功课。我天天预习着,期待着,还自己写些小破文章,不断强化着、演义着。 
我顽固地剥夺了童超同学在现实中来给我表演这些小说细节的权利。 
自然,在毕业的时候,童超最后离开我的表情,很是忧伤。 
混着混着,四年就过去了。现在回顾这段大学岁月的时候,不用“弹指一挥间”这样的表述,实在是对不起祖先们辛辛苦苦为我们生字造词、锻文造句。 
我们很快就毕业了。校方总是让学生太太平平地毕业。四年前是欢迎四年后是欢送,那样的有始有终。 
不太平的肯定是我们。我们也没有别的创意,只能串门、吃饭、喝酒、借酒装疯,无边无际地传播着感伤和伤感,变着法子让那些没有一点理由就不敢流的眼泪一点也不保留地都撒在了校园里。为什么学校的大操场的草坪总是不那么郁郁葱葱呢,就是一届一届毕业生的泪水把它泡成了一块盐碱地啊。加上中国的环保措施从来是执行乏力,相信迟早有一天它会寸草不生的。估计在我有生之年就可以看得到。到后来的大学生,他们在上学的时候就会上网了,相互交流得很多之后,他们决意摈弃了“伤感”这种很过时的用词,启用了“郁闷”——我学中国语言文学的,不得不感慨他们对文字的把握真是贴切到位,一个“郁闷”,就更传神地诠释这种有泪没泪都要让自己的心以流泪的方式来累一把的状态了。 
毕业了的时候,是记忆最泛滥的时候。那时是在吃散伙饭的时候来回忆四年的大学生活。到后来,我们就开始回忆吃散伙饭的生活——总之,大家吃完了一趟一趟好像永远没有结束的散伙饭,最后,都在火车站台上哭成了泪人。 
我记得,给童超送行的那天,在站台上,童超抱住我,在我耳边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开心,记得找我,一定啊。不要把我当成陌生人。” 
我问:“千里迢迢到北京找你去?” 
“我始终在,你一回头就看见了。”他意味深长地说。 
他那温柔的眼神让我知道——他永远不会拒绝我。 
临行前,他送给了我一本书,英国作家尼古拉斯·埃文思写的《马语者》。在我们那个年龄,还是很流行送这些看上去很高雅的东西的,仿佛寄寓愈深就愈显得情深谊长。而童超更是知道, 像我这样附庸风雅的人,对于这样的名著总是有很大兴趣的——因为它可以成为我卖弄的本钱啊。   
《没人知道我爱你》三(3)   
他说:“希望你好好看看这书。” 
我说:“知道了。” 
他说:“书里面有我想对你说的话。” 
我说:“是吗?” 
我记得在这样温情的场面里我还很俗气地跟童超说那船票钱算我借他的,等我一参加工作拿了工资就马上把钱还给他。 
童超说:“不用了,反正也是我的奖学金,是意外之财,你就做个纪念吧。” 
如果童超是个小气的人,这200块钱会成为他的一个教训,一个痛,一个为自己不值的巨大的疤。 
可我更相信童超是个性情中人。那时候他还不是商人,不会用200块钱来投资一份感情。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 
他说:“因为你值得。” 
多美丽的五个字啊——“因为你值得”——遗憾的是,我当时没有珍惜它,所以我也被剥夺了再次拥有它们的权利。 
我有些尴尬,没有接他话。 
接着他又说:“没关系,我知道我不是你想要的那一种人。” 
我还能说什么? 
我就只是跟童超说他的这种执着会让他找到一个真正的爱情。 
确切地说,这200块钱,在那个时候,对他的意义,甚于我。 
在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200块钱,对他、对我都不会稀罕了。 
但我们的生命里,有那么值得稀罕的200块钱,连同那天的雨,那天的咸水鸭,那天的湿漉漉的肩膀,永远不再重来。 
童超毕业以后他家里人帮忙让他分配去了北京的一家证券公司。 
一年以后我因为裴俊的缘故到了北京,和童超一起吃了顿饭。 
那天,童超带来了他的女朋友,一个很漂亮的空中小姐。在柔和的灯光底下面对面地注视,我发现童超其实也很英俊啊。看他们亲亲密密的样子,我就有点不自然了,仿佛童超是我的旧情人似的。我就记起童超的肩膀也曾经被我借来依靠过。只是我及时地归还了。之后也没有续借。 
席间,他女朋友去洗手间,我开玩笑说:“怎么,带女朋友来示威呀?” 
童超说:“哪里的事情,她以前听我说过你,非要来看看,说要看看谁把咱家童超折腾得半死最后还不要的。” 
我说:“你那么尊重历史呀,一般男生都会说是人家女孩子怎么怎么纠缠,自己怎么怎么着好不容易才摆脱掉。” 
童超说:“我不是傻嘛,你才看不上的。不过,现在看来,当初那也是虎口脱险。你看看,你找上裴俊这种大老板了。” 
我说:“我相信你也会成为大老板的,上福布斯富豪榜的那种。” 
童超问:“要那时候我来找你,你要不要我?” 
我大笑:“说,要你来当我的小蜜吗?” 
童超很解嘲地说:“不不,没那么高的要求,就申请能够做你的钱包就行。” 
之后的有一年圣诞节,我陪裴俊一起到王府酒店参加一个Party,在人群中再次看到了童超。那时候,童超已经从证券公司辞职了,他有一个自己的投资公司,募集了一些海外的风险基金,规模不小。我惊讶地发现,那天挽着他的手的,正是穿着盛装、浓妆艳抹的方若蝶。方若蝶的那袭薄纱披肩,我到现在想起,都还挥之不去。 
那一刻,我明白了,方若蝶就是那种可以像一缕春风般走进男人心里的女人。她用那么明艳的美丽来焕发出的生命力,必然吸引你。 
那一刻,我有一点骄傲,你方若蝶再怎么活色生香,找的也是我殷拂当年不要的男人。 
那一刻,我又有一点自卑,虽然有裴俊这样的男人撑腰,但我就是没有方若蝶的那种张狂、夺目和灿烂。 
同时,我禁不住要感叹世界的小来。生活中的男男女女,不过就是那么几个有点色彩的人,然后,他们被贪玩的上帝拿来做一些荒唐的连线游戏。 
那天,我介绍裴俊认识了童超和方若蝶,只是那些背后的和他们和我有关的故事,我什么也没有说。 
那天,我站在裴俊的身旁,满脑子都被那个带有特定色彩的回忆塞得满满当当,除了和韩飒的那些过去,还有和童超在南京的街上一起吃咸水鸭,和童超吃饭时开的那些玩笑……我独自咀嚼这些过去,无人可以和我分享它们。 
于是想,来生做一株花,只负责美丽。 
当青春期成了香饽饽的时候,很多人都争着把生活撕开一道一道的裂缝,试图以一种最时髦的动人手法告诉你真正的青春什么样。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里,“我到底爱谁”和“谁到底爱我”成了具有普遍意义的困惑。 
记得我上中学的时候,很多男孩女孩争相把琼瑶小说里的经典句子抄在一个大本子上,然后,照本宣科地模仿童话般的幼稚恋爱。后来亦舒来了,把爱情童话打造得更出神入化,而我们的青春就该那样开始吗?是谁玩弄了我们的青春?我们已经分辨不出什么才是真实的自己。这就如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当你希望关闭一扇门的时候,注定有别的开口已经洞开,我们躲避不了。其实大家都一样,处在青春的盲动里,我们甚至不知道怎么处理我们的情感、控制我们的肢体。 
当一切已经发生,我们也长大了,也学会回首了,可是来路却是一片飘渺。   
《没人知道我爱你》三(4)   
这许多年来,童超送我的那本《马语者》,被我读了很多遍。喜欢那个故事,而书的最后的那五个字更是让我刻骨铭心——“以免你忘记”。 
我想这就是童超要借这本书跟我说的话吧。 
记得他亲口对我说过,“因为你值得”。 
他借书的语言告诉我,“以免你忘记”。 
难得他的深情。 
在这十个字里面,有他所有的衷肠。 
而我在回首往事的时候,我看到的终场却是另外的两句话—— 
“以免你值得,因为你忘记。”   
《没人知道我爱你》四(1)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人活着是要有些勇气的。我说的勇气不是那种类似见义勇为的气魄,我说的只是勇气,比如异想天开,比如白日做梦,这都是要有勇气的。这个时代需要勇气——将聋子治成哑巴的勇气。像我这种学中文的人最有冶炼出这种品质的潜力,就像学历史还学得辍学了的Carl 
y Fiorina竟然可以作为CEO领导惠普公司一样,以人们最通常的想像力岂能制造出这种事实?所以,如果有一天我被逼得一定要到一个计算机公司求职的话,当面视时要有人问我:“计算机可以煮咖啡吗?”我肯定不会犹豫,马上就回答:“别说煮咖啡,连炖鸡都可以。”——我就是靠这种勇气混到今天的,并且还有可能要靠这种勇气继续混下去。 
我说过,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有一天可能会出国。就算是我在大四考英语四级能考出88分这样少见的优异成绩来,这也和出国没有关系。我就是无聊,觉得方若蝶的那个75分的成绩霸踞英雄榜太久,心中不忿,要刷新一下。再加上我有点勇气,于是就试了,最后还成了。仅此而已。试想,我要真那么有志向,要走出亚洲、冲进世界,我干嘛只和英语四级叫劲呀?去考个六级好不好?有心再去考个专业八级好不好?再去撞撞“鸡阿姨(GRE)”好不好?学好了英语还去念个“骂死他(Master)”行不行? 
从我身上,深刻地证明了一个道理,有些人的小成功(姑且让我用“成功”这个词吧),不一定是基于什么很远大的志向,有时候甚至连冠冕堂皇一点的动机都没有,它的起因就是因为有些无聊,想弄出点新意给自己乐呵乐呵。只是这样啊。 
说实话,尽管我的档案关系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说起来也是个受了高等教育的人才,实际上,看我的生存状态,不就是个待业青年或者无业游民吗?但我一点也不羡慕那些端着铁饭碗、天天倒公车、挤地铁上班的人。那样的生活乏善可陈,对我没有任何冲击力。他们的世界有限,他们的视野有限,他们的梦想有限。我觉得哪怕我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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