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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花打人爱谁谁-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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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她曾说他是可爱的
民谚说得好:
我们相互比着胖起来,穿黑像个打擂的,穿白就像膨化得特别饱满的爆米花。
别在一棵树上吊死……只要找到两棵树,那你就不是上吊,而是上吊床了。
他不是发乎情,止乎礼;他是发情乎?止乎非礼。
虽然包子有馅不在褶儿上,可是如果光有馅没褶儿,人家就把你当馒头了。
他从来不是摇钱树,他是一小棵圣诞树,也有温馨,也是喜庆,不过晃动之下只能掉下廉价的礼物——然后,你就准备好过冬吧,最冷的时候跟着来了。
这个黄花后生,人不比黄花瘦,但是比起黄花来,要黄,要花。
坐骑非常重要,它决定身份——骑上白马你就是白马王子,骑上扫帚你就是巫婆。
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它来翻白眼。
可爱的就是可以爱的,可以爱的就是可以不爱的,可以不爱的就是可以用脚踹的,可以用脚踹的就是可以商量着卖的。
第一章
她和青梅竹马的男友刚刚分手
午休时间,我正在办公室厮杀,打双升。小猜是我特邀来的打牌嘉宾,配合多年,我们对彼此的风格了如指掌。我敢在仅有六张主的情况下底牌扣进三十分,只要是小猜亮的,她看牌时有种不自觉的得意,左眉梢轻跳一下。我那天手气好得要死,手手牌都是标准的美女身材:该有的都有,该没有的都没有。正在兴起,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金闪闪右手扶门框,歪头嫣然一笑。这是一个造型,她的站姿优美——不用说,只有那种身材的人才可能有那种站姿。我的男同事们一下子没了动静,刚才对小猜和我的嚣张气焰归于寂灭。金闪闪穿一身生鱼皮般的亮灰色裙装,紧裹着,紧紧地裹着,刚出水的样子。
在我认识的女人里,金闪闪算是站在时尚最前沿的。我说她哗众取宠,不能忍受自己被人们的视线忽略,像个针眼似的。
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和青梅竹马的男友刚刚分手,无处发挥剩余的感情热量,她把男友留下的赡养费都用来购物。开着车,后备箱里塞满花花绿绿的包装袋。那段时间里,闪闪热衷寻觅古怪之物。有时候,她从袋子里掏出来的东西,必须经她解释,我才能明白它的用途。
我只在她的脖子上见过那种跟老式自行车圈锁式的锁链,围绕着胶皮圈,里面有隐隐约约的金属。我颇为疑惑,反复追问:“你确信这个玩意儿不是用来拴狗的?”
旗袍见得多了,尤其中式服装卷土重来之后,谁都有条绣花裙或偏襻小棉袄。我对穿旗袍的人特别挑剔,没有好身材,最好别冒那个险。身材标准,气质不对也不行,穿得不好,不是像个背时古董,就像个餐厅领班。在金闪闪之前,我没见过别人穿过皮革质地的旗袍。鲜红鲜红的小羊皮,柔软熨帖,肩膀上微微翘起几近于无的小小袖子,别样的柔媚和冶艳。
她有时太前卫,以致让我不适应,就说那两双奇怪的鞋子吧。她有双旅游鞋,除了鞋底和鞋带,整个鞋帮完全透明,穿什么花色的袜子都摆在明面上。我觉得弊端很大,万一袜子破个窟窿,没处躲没处藏。另一双,是什么皮做的呀,肉色,分出五个鞋趾,穿着它们在早春乍暖还寒的天气中,看得我心酸,觉得她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赤足走在冰冻的雪地。闪闪说:“我要的,就是人见人怜的表现效果。”
我说:“你的品位不高啊,在你的衣橱和鞋柜里,竟然有什么透明的、闪光的、塑料的,真闹心,暴露出你的苦孩子出身。”
“这是在追求生活的戏剧性。女人穿衣服,总选择一种类型,就没有了味道,或者说,就成了单调的女人。只有百变金刚才能吸引孩子,就像万种风情的女人才能诱惑男人一样。”闪闪撇着嘴,“谁像你,从冬到夏,一年到头的休闲装,看着就让人松懈,提不起劲头。”
或许我的嘲讽产生了部分作用,或许是闪闪的飞速成长,她后来的审美趣味越来越趋向精致、高尚、女人味儿十足。典型的二奶风格,一看就知道没在办公室待过。
金闪闪的指甲上绘满花卉图案。这样的手不适合也不需要劳动,永远像珠宝行里的手模型,保持指尖上翘的装饰感极强的造型,等待着不断变换款式的首饰,嵌进葱白的指根。闪闪购买专用的微型电器,用于在指甲上打孔,当然事先还要涂上一层让指甲坚固、不碎裂的保护液;打孔之后,她在食指和小指之间挂上了一串细细的银链子。这样的一双手,需要格外养护。每当夜深人静,灯火渐熄,她精心地戴上手套,好像女贼进行偷窃准备。其实,此举是为了保障富含天然果酸的深层滋润乳霜能够得到最佳吸收,她终夜戴着保温修护手套,直至天明苏醒。
这样的女子,当然是专门用于欣赏的。
如果说闪闪有什么瑕疵,就是她的音质不够优美,她的后缀音,尤其在说最后一个字,带有一点嘶哑。所以,她不说话的时候,像个女神。
第一章
奖励有勇气拆除外包装的人
仲夏,她穿吊带装,清凉养眼,露出左肩纹着的一只艳蓝蜻蜓,斜斜的,振翅欲飞。闪闪不相信国内技术,怕伤害了她的好皮肤,专门飞到日本找专家纹的。
深冬,金闪闪脱掉妃色的羊绒大衣,宝姿毛衣薄软地映衬着身体的曲线,桃腮杏脸,美不胜收。她活色生香的肉体,仿佛诱引某种需要配合的享乐。
我知道,她永远穿着精湛无比的昂贵内衣,大概是要奖励有勇气拆除外包装的人。
好在闪闪有足够的金钱和身材来支撑她的华服爱好。我总结,她的服装一般只分为两大类:一类,标新立异二月花;还有另一类,就是删繁就简三秋树。
夏天的时候,她的低领低得让人极欲揭开悬念,我批评她不要穿得那么开门见山。并且裙子的开衩在后,走路时腰肢摆动,隐隐看得见大腿内侧的冰肌雪肤,让人浮想联翩。我说:“难道你以招惹男同志犯错误为己任吗?”
注意细节和品质的闪闪,已经完全拒绝那些笨笨的猪蹄似的鞋子,像我和小猜乐于趿拉在脚后跟上的那种。她选择造型纤丽的细高跟,露出迷人白皙的脚踝。
有一次,我们见面,闪闪穿了一双摇摇欲坠的高跟鞋,活像坐落在一根钉子上。她刚买的,就迫不及待地跑过来秀。
结果,是她美人鱼一样,步步走在刀尖上。原来的那双束襻鞋,被她喜新厌旧地顺手扔在了商场,现在连个替补队员都没有。闪闪在院子里转了几个圈,挣扎着摆了POSE,她就坐在凳子上,再也不挪窝了。
闪闪的新车昨天晚上刚被撞坏了尾灯,正在修理,她是打车来的。偏巧我们约的这个地儿,是在胡同的最深处,曲径通幽,除非是打车进来,要不然,平常没有出租车在这儿恭候。要想打到出租车,怎么着也得走出二百米。闪闪走了五十米就疼得翻了白眼,神情里对我有了恳请。
我只好远远地截住一个路过男生,和他绕圈子:“哎,同志,请您支持,帮忙做个市场调查。如果让你亲密接触个美人,但在你和她接触的短暂时间里,你就像猪八戒那么愚蠢,你愿意吗?”
那孩子也是个热血青年,当即回答:“我愿意。”
他马上就像猪八戒那么愚蠢了,因为他不得不像猪八戒背媳妇那样把金闪闪背到能打上出租车的地方。
当然为了保护一个小男生的自尊心,我一夸他一诺九鼎,二说我们这位美人今天是崴脚了,平时,别看瘦成这样,她在杂技团工作,能把个胖子蹬得满天飞。
第一章
你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我原本和其他人一样,一直以为金闪闪的瘦削身材出自天然,是上帝的鬼斧神工。我意外看到了一张她严密封存的旧照,大为惊讶。或许所有女孩的身材,都可以像纤丽的萝卜花一样从一个臃肿无比的萝卜里被雕刻出来。
少女时代的闪闪清纯,健康,可爱的苹果脸,是那种好孩子似的健康,好得没有什么刺激性,丝毫看不出她今天作为成熟女子的风情和味道。金闪闪大学毕业后,对五官进行了调整,她稍微垫了鼻梁骨,修饰了眼睛,使它们能够放射电波,这样,她看起来就有了一种波希米亚风情。她去掉了两侧臼齿,这样显得脸部更磨削。
她真勇敢。我们那年代对整容普遍怀疑和排斥,而金闪闪,迎接寒光闪闪的刀刃,有几个能像她那般无畏?她承担了先行者的风险,当然也享受了先行者的好处。
为了维护绝佳身材,她的禁食原则听起来可怕,挺法西斯的。有事没事她都习惯饿着自己,能闻味儿的时候就尽量不动筷子,能含着食物就尽量不咽下去。幽暗灯光下,闪闪瘦得跟骆驼似的,凹眼嘬腮。
闪闪是不吃肉的,除了适当补充一些水产品。闪闪说,她厌恶一切看起来有肉感,以及能吃出肉纤维口感的东西。她吃鱼虾,还有一些贝类。闪闪说,贝类长得特别善解人意,吃了一小碟肉,可看着硬壳堆了满满一大盘,当场就觉得吃撑着了。吃水产品也得是活的,都得验明正身,见到生前模样。总而言之,闪闪只吃应自己要求而死去的海鲜。
那天,我、小猜和闪闪约到热带雨林餐厅吃饭。
即使只是见我和小猜,她也精心精意地盛装打扮。紫色的小牛皮短靴,束扣精致,一看就不是国货。紧裹身体的黑色连衣裙上,别着施华洛世奇的彩翼蝴蝶胸针。紫色的眼影,还镶了假睫毛,看人忽闪忽闪的。一缕头发挑染成紫罗兰色。
小猜大笑:“你这是去照婚纱照吧?这么夸张。”
我想闪闪可能把所有人的眼睛都当作魔镜,不断地告诉她:“噢,金闪闪,你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我不禁劝她:“其实你不必这么浪费,你的闪亮登场只能刺激我们俩的不平衡心理,还有不健康的妒意,这对你可一点好处也没有。”
“谁说没好处?我一向这样看待成功的标准:异性对你满怀企图,同性对你妒火中烧。所以你们这样看待我,真是让我很高兴。”火焰美女金闪闪大言不惭地解释道,她一挑眉毛,继续反问,“难道以我的条件不应该有所炫耀吗?”
我说:“作为一块诚实的魔镜我必须告诉你:你很美丽,但的的确确不是我认识的最美丽的女人。”
金闪闪的眉毛挑得更高了:“那,谁是第一名?”
“这重要吗?第二名的成绩也不错呀。可惜呀可惜,你的角色相当于白雪公主的后妈,虽说是个亚军,然而,你不仅美得次要,还不幸成了反面人物。”
第一章
一段感情成为纪念
闪闪让我欣赏她的香水,三宅一生的味道,是我一直心折的。作为一名爱好者,我的香水大多用于收藏而非使用。香水带给我感官刺激,但我更愿意想象,它们在精美瓶子的狭小空间里,缓慢、绝望而孤独地散发。现在为了抑制金闪闪的自满情绪,我冷冷地告诉闪闪,她身上有一种从良过后的漂白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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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带雨林餐厅,闪闪的保留节目是顶级上素。我和小猜对此颇为不解,花一百多块钱,只吃一个蘑菇?虽然这个蘑菇又大又厚,占了多半个盘子,比白娘子偷给许仙吃的那个灵芝还宏伟。但是它刚被端上来,又黑又厚地墩在盘子里,我们以为她要啃的是树桩子。
减肥,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靠吃什么,一种是靠不吃什么——闪闪是将两者牢牢结合,一方面吃偏方药剂,一方面忌油忌肉,当然纤薄得恰到好处。金闪闪敢于喝下任何还在试验期的减肥药剂,如果喝尿美容的说法被医学确认,我猜她也会把它当作浅橙色的香槟,陶醉万分地一饮而尽。
到闪闪家做客,永远吃白菜萝卜喝西红柿汤,她拿自己当兔子养。我只好隔一会儿就嗍嗍自己的手指头,算是尝尝肉味儿。
闪闪的克制是以巨大成效在背后作支撑和鼓励的。我和小猜都竞争上岗般地相互比着胖起来,穿黑像个打擂的,穿白就像膨化得特别饱满的爆米花。而闪闪,有一双漂亮得经得起展览的玉腿,像橱窗里的模特,在冬天甚至可以穿得更少。
她总指责我和小猜对食物的不加节制,见到美食就一脸急不可待的蠢相。闪闪坚持认为,成为淑女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对食物始终保持冷漠和轻蔑。
小猜反抗说:“你就别给咱幸福的新生活丢脸了。再说了,你也别显摆自己多轻盈,谁没瘦过?谁以前不是皮紧紧地蒙在骨头上?”
“就是就是,”我插嘴,“人家相扑运动员也曾经瘦得不到十斤。”
金闪闪鼻子里喷冷气:“对自己没有要求的人永远没有进步。”
早晨一片无糖裸麦面包,晚餐五六勺粥,午饭宽谅自己一些,也是有限度的。金闪闪的饭量永远与“斤”这种计量单位绝缘,也不像常人那样,按“两”,她的计量单位是“钱”……活像把食物当成砒霜。闪闪诡辩曰:“你们俩吃饭不用钱。你们是白痴(吃)吧?”
这不会令我和小猜有受挫之感,虽然她揭露的是真相。和闪闪在一起,我们的确从不付账,谁让她那么有钱?我们蹭她几顿饭吃,等于以最和平、最温婉的手段进行了一场短暂的打土豪、分田地运动,等于为世界的公平法则,贡献了一点点绵薄之力。
“好了,我得走了。”热带雨林伪造的电闪雷鸣中,金闪闪看了一下时间。配合身上的豹纹,她戴了一块“GUESS”的腕表。我喜欢这个名字的牌子,“猜想”,有一种性感的暗示。闪闪看表时流露出一种若有若无的微笑,我猜想,离开之后,她另有美妙的安排。
我的猜想是对的。那果真是一件情人的礼物。后来金闪闪再也没有佩戴过这块作为信物的手表。我又知道,一段感情成为纪念,被她蓄意闲置起来。
第一章
宁可我负天下人
一个美人,必然要在公共场所造成磁场紊乱。金闪闪的存在,催生了异性更多的荷尔蒙。金闪闪在无数男人的爱情故事中充当过女主角,也有做配角的时候——不过,金闪闪深以为耻。她似乎只愿在夺冠的道路上竞争。或者,这是从母亲那里得到的遗传。闪闪的母亲,在死去多年之后,仍能维持着不可替代的地位,持续统治着爱她的丈夫。
母亲去世那年,闪闪还在上小学。那时候,正在上数学课,班主任谭老师走进教室,说:“金闪闪,你来一下。”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在任课老师和全班同学的瞩目下,放下演算到一半的习题,她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和愉快。闪闪奇怪地发现,自己的舅舅站在门口,眼睛熬夜般有了血丝。
闪闪在医院门口被要求脱掉穿着的红外套,然后,她见到了病床上冰冷的母亲和傻掉的父亲。
后来的追悼会,每个人都同情着悲怆的中年男子,以及可怜的孩子金闪闪。
闪闪不说话,她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泣不成声才好,但她就是哭不出来。母亲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平日白皙的脸色有点儿泛黄。闪闪脑子里发空,后来才越来越着急,为什么,她哭不出来呢?刚才在厕所,她有意把几滴自来水挤进眼里,刺激泪腺,现在,闪闪明白,她的眼底会这么无望地干燥下去。有的人觉得这孩子坚强,有的认为她绝情,还有的,认为她是吓坏了。
这次追悼会给闪闪留下最深刻的印象,说是失去母亲的悲痛,莫如说照镜子时的惊鸿一瞥:她发现,自己穿黑毛衣非常好看。那时候,穿黑颜色的人绝对少数,更何况她这样的孩子。小姨本来要在毛衣上织出几朵花,突如其来的失恋刺痛了她的心,于是机械的毛衣针动作下,她巧合地为外甥女准备了一件丧服。闪闪注视自己,有点不相信似的贴近了镜子,呼出的潮气模糊了自己胭红的嘴唇。这种印象贯彻多年,以至闪闪至今有许多漂亮的黑色衣服,从雪纺到羊绒,从内衣到礼服。所以,哪个季节死人她都不怕,她的登场都会精彩,都会醒目。
金闪闪尽管幼年就没了亲妈,父亲后来又娶了继母,可她并没有遭受童话故事中必然的厄运。
继母显然对父亲动了真情。继母多年努力,仔细经营着她的爱情,但从来都是绝望的,只在绝望中保留了一点继续折磨她的希望。继母一直向往换取到父亲的欢心,勤快地做家务,说话声音温柔,连对金闪闪,都赔着小心。可是父亲把她娶进门,似乎只为了告诉闪闪,他对后来的妻子漠不关心,甚至轻视——也许,这就是他对亡妻表示的忠诚?
吃晚饭,继母殷勤地为丈夫和他的宝贝女儿盛饭。闪闪和父亲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被照顾,而不抱任何回应。有时,父女之间不为什么就相觑一笑,默契得很,摆明了有什么是瞒着那个女人的。其实并没有实际的秘密,金闪闪的目的,只为划分出他们与继母之间的界限,摆明给她:这个家里,你不过并且永远是个外人。
继母的反应要不就是尴尬和难过,要不,徒劳地继续努力。已届四十的继母穿衣服一会儿一个劲儿地绿着,一会儿一个劲儿地粉着,颜色任性得让人害怕。少女闪闪看到,这个善良得无能的女人把自己打扮得香喷喷的,活像刚炸出来的油条,一种底层的香气。看她一次次巴结着自己和父亲,她就越发地对继母鄙薄起来。
所以,闪闪不仅没有像书里描述的那样,童年因失母而饱受欺凌,反倒是因为父亲的偏宠过得格外自由。她对母亲印象模糊,所谓怀念,有点儿为赋新词的意思。并且,她还从继母身上和自己以后的经历中得到例证,她认定,曹操的观点同样可以应用于爱情层面的操作,那就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第一章
陷入绝望爱情中的憔悴
金闪闪分析过,为什么我和小猜艳遇稀少。她说美貌只是一个公开的武器,要夺取男人,像我们俩这样长得实在是乏善可陈的,只能靠暗器。
我和小猜觉得闪闪说得对。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同屋姿容平平,身材泛泛,从被窝里爬出来的时候,铅华落尽,又不事修整,眼中含眵,首若飞蓬,说几分丑态并不为过。谁知就是这妞,撩拨过多少少年郎的波澜心事。她的来信最多,里面经常夹带卡片,不同笔迹,写下酸酸甜甜的留言,浪漫之下,不遮春心蠢蠢欲动。我们见过绝望的小男生在宿舍楼下栖而不返彻夜不归,镜片之下,一双泪眼盈盈欲诉。我们纳闷得很,她有何内功,把自己搞得这么抢手?或许,也有某种暗器。
何谓暗器?我和小猜愿闻其详。有人总结过,女人要一骚二媚三纯洁。闪闪说我们俩一时半会儿学不了那么复杂的招数,只能从浅处入手。她说:“我们身边不是缺少美,是缺少发现;你们身边不是缺少可爱的男人,是缺少发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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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尊受伤的小猜怒曰:“凭什么你就高级,骄傲得劲劲儿的。我们俩就得拧开灵魂的香水瓶,到处散味儿?再说了,这么着说不定还把人吓走了呢,更让别人躲着走!”
“偶尔也能让人躺着?”我乐观地预测。
的确,金闪闪劲劲儿的,对迷恋她的男人们不是热情不高,就是热情持续的时间短暂。她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她有一种不自觉的倾向,轻蔑对待那些喜欢自己的人,就像她的父亲对待她的继母那样。
在一个男人没有表示全面屈服之前,她暗香浮动,施展全部诱惑;一旦他的眼神里有了一种哀恳,身体有了一种旺盛的需求,闪闪的兴趣骤减。对于闪闪来说,一个有魅力的男人仅只是一个正在被她吸引的过程之中的男人。这个男人分明是喜欢闪闪的,又不到痴迷的程度,金闪闪对于他来说,是一个相处愉快、分别也可以忍耐、并不想念的女人——恰恰这点,是金闪闪不能容忍的。她喜欢对方陷入绝望爱情中的憔悴、挣扎、瞬间对死的突然向往,她希望自己一旦离开,今后与这个男人交往的全部女人都会在失宠的失落中;她们不知道,她们受到的,正是来自金闪闪隐秘、遥远又持久的伤害。运用内功的闪闪,宜嗔宜喜娇情况,知疼知热俏心肠。一旦那些男人终于被降服,被彻底钓上来,等着吞钩自尽吧,哪还轮得着吃肉,连原来那点诱饵都找不见了。
第一章
爱情也能成为谋生手段
金闪闪的心理可能与她谈了数年的初恋情人突然离开有密切关系。
初中三年级,金闪闪像许多平凡的中学生一样,对体育成绩好的男生抱有莫名的好感。这天,跑道上一个身影掠过。他回头格外地看了闪闪一眼。等他跑远了,闪闪的视线才敢追踪着他运动服上两道鲜明的白杠。闪闪心如鹿撞,爱情,开始了。
那时候的闪闪,是多么多么的单纯啊。课间都是趁左右没人溜进厕所的,避免被同班男生撞见,好像只要行动小心点儿,就没有男生知道金闪闪也需要上厕所似的。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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