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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青春是用来浪费的-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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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璎,我是云作。我要离开秋水了,去加拿大。乖,不哭。想啊,几年之后我就是海归派了!为我高兴吧!” 
“云作,我送你。” 
“不用了。我不想带走回忆。”我顿了顿,“秦璎,如果有机会,我去英国找你。” 
“云作,以前,看过一句话,送给你。如果命运真的要披上流浪的外衣才会充满神奇,那么你就颠沛流离吧,只是请别背负太多的沧桑……” 
2 
在我动身前,垣斐然给我带了一封扶蓉给我的信。我把它塞进背包里。 
还有那个陪了我好多年的相集,我要带走它。我很小的时候笑得有点傻,但无疑是快乐的。也许只有那种年龄才可以让我笑呵呵地把一个很丑的破草帽扣在头上。一瞬间,我长高了半米。笑得好看了,也不傻了。却不是那样快乐。照片里,霁林,东韧和我被永远地定格在了十五岁。我已经两年没有照过相了。 
东韧那个日记本的最后几页在我动身前撕掉了,哗哗啦啦的。   
青春·错过了什么(1)   
1 
汽车的发动把我带回到现在。 
东韧在机场的入口处等我。我朝他抿了抿嘴。我爸妈和东韧的父亲谈起话来。 
“云作,其实我今天来送你真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了。今天你这一走,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了。” 
“我会回来的!别搞得跟追悼会似的。别说什么你永远活在我心里之类的话。呵呵,伤感什么?我是出国深造了!为我高兴吧!”我捧着东韧的脸,东韧的脸庞上那跳动的光线变得若即若离,一时间竟让我有些恍惚。我看不清他的眼睛,那里有我熟悉的泪水么? 
在机场,我看见了一对母子抱头痛苦的景象,大概那个孩子也是要出远门吧。我看了看我妈,对他笑笑。 
安检过后,我就坐在候机厅的长椅上。看着窗外飞机的起飞降落,我想,飞机会带走谁的过去?带来谁的故事? 
我忍不住打开了扶蓉给我的信。 
云作: 
展信佳! 
我知道你不肯原谅我。我也不能原谅自己。 
其实我一直是喜欢霁林的。那时候在初中,你们几个欺负我。霁林每次都是背着你们来安慰我,说你们没其他意思,就是胡闹。上了初中,有很多男孩要我做他们女朋友。对于感情的事,我很好奇。 
霁林说他喜欢我。我对恋爱不太懂,也一直没有表态。 
直到你们初中毕业,霁林的声音不在我耳边回荡了,我才发现失去一个爱自己的人是这么失落。柳芸嫣经常说你也喜欢我,而且,你们三个也只有你留在了一中,所以能跟你见面,我觉得又像是回到了以前。 
没多久霁林又跟我联系了。一两个星期他来找我一次。我发现我喜欢上霁林了。 
霁林追我有半年的时间。有天晚上,我们在秋水河边散步。他突然抱着我,让我做他女朋友。我幸福地说我考虑考虑。 
那个暑假在上海你对我无微不至地照顾让我觉得你是我的一似曾相识的哥哥,我信任你,所以我就问你,喜欢一个人应该怎么办?你说喜欢他就告诉他。 
于是我给霁林说,我喜欢他。霁林抱着我,说他等了半年多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我一下子感动了。我决定从今以后我只爱霁林一个人。 
可是没几天,霁林亲口对柳芸嫣说,他不喜欢我了。 
我哭了一个晚上。我被霁林耍了。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对男孩动感情。可结果却是这样。 
那段时间是你安慰我,逗我笑,让我感动。你的那些话,让我觉得你是爱我的,而不仅仅是我的哥哥。我想,与其找一个我爱的人,不如找一个爱我的人来照顾我。 
之后我一直自责,因为你的一笑一颦都让我想到霁林。你们是那么像。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幻觉是和霁林在一起。尤其是那天我们在秋水河边。霁林也曾带我去过那里。 
我不能再骗你了。于是我骗你我喜欢别人了。 
我伤你太深了。我也努力地想我是不是曾经爱过你?我想,也许我一直都把你当做我的一个哥哥,可以包容我疯,包容我闹的哥哥。 
后来霁林找过我,我没法控制自己,听他给我的解释。他说他一直喜欢我,但是他的好兄弟云作,喜欢了我一年多。他放弃了,他不愿意看着你们 几个人闹这种问题的别扭。于是不留痕迹地消失。 
在权衡是不是再和霁林交往的时候,我问你愿不愿意继续?但显然你已经不爱我了。 
我相信了霁林。 
前几天在秋水河边,你说的那句话我听了哭了一个晚上,尽管我知道你是骗我的。 
我也觉得这样好累。我记得你说过,一个人生来就有一种享受爱情的能力,在年少的时候过分运用这种能力,必定在长大后功能衰竭而痛苦一生。我想,也许我已经等不到长大了。 
故事的结局是我不愿意看到的。霁林坐了牢。你也要离开秋水。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都离开了我。我妈要我去北京学舞蹈。以后涉足演艺界。过几天我就要去北京参加舞蹈考试了。也许。我永远不会再回秋水了。 
泪落时,我遗憾我青春的挥霍。 
扶蓉 
以前我不承认我会因为伤感而流泪,我一直说我的眼泪是疼痛的殉葬品。现在我仍旧觉得疼痛,心脏疼到哭泣。我想在临走前再听听我曾经深爱的女孩的声音。哪怕是哭声。 
“喂。”我摒住泪水,“请问扶蓉在家么?” 
“蓉蓉啊?你是谁啊?”我听出了是她家的小保姆。 
“我是云作。姐姐,扶蓉呢?” 
“云作啊?蓉蓉现在在医院呢!蓉蓉去北京考舞蹈的大巴在高速路上出事故了。蓉蓉昨天夜里被送到了秋水人民医院。估计伤得不轻,我一会儿也得去医院照顾她。” 
我呆呆地合上电话。机场的广播里喊着:CA9072前往多伦多的国际航班即将起飞。请搭乘这趟航班的乘客做好登机准备。 
我把头转向了安检门外的父母。母亲捂着鼻子在哭,父亲挥手示意我登机。东韧靠在大厅的柱子上,凝望着头顶上的航班班次表。 
时间在等我决定,我要带着遗憾离开么? 
我拖着行李箱向出口奔去。出了机场,我把行李箱丢给了紧随而来的父母,拉着东韧上了车。“爸,妈。我今天不想走了。对不起!”然后我对司机说:“回秋水!去人民医院。”   
青春·错过了什么(2)   
车里,我已经不再流泪。我把信丢给东韧。东韧看完什么也没说。 
眼泪让水一样的生活变得有滋味,还是让纯净的生活变得苦涩? 
隆隆的喷气声裹挟着一架飞机逃离,那班客机的目的地是多伦多。 
下了车,我冲进住院部。“大夫,给我查一下昨天晚上大巴事故送来的扶蓉的病房。” 
“骨科特护1室。” 
我又拉着东韧奔向那个房间。 
我透过病房门上的玻璃,看到头上缠着绷带的扶蓉安静地躺着。医生在解释什么。旁边还有一群人。一个珠光宝气的中年妇女在抹泪。可能是我曾经喊过的“岳母”的本人。 
东韧说,进去吧。我说,还是算了,进去能有什么用?我和东韧在外面沉默着。特傻B。 
我跟东韧说,港台剧都傻B,哪有一进医院就是主人公稳定的心跳和旁观者嚎啕的大哭!屋里不是挺安静的么! 
东韧看了看我,出去了。回来的时候,他手里拿了张报纸。有个特醒目的标题:京秋高速公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正文里说,大巴是秋水市舞校的,这次组织学生去北京考舞蹈。因为雾大发生连环追尾。事故共造成三人死亡,四人重伤,二十几人轻伤。我呆呆地看了几分钟。视野里恍恍惚惚的,报纸上的字体都在歪歪地跳动。 
良久,医生终于出来了。我站起来问他里面的女孩怎么样了,严不严重? 
那医生打量了我一会,说,你们是她同学吧?女孩现在伤得比较重,头部受到撞击,轻微脑震荡。脊椎压缩性骨折。腿上还有一处骨折。不过还好没有生命危险。她现在正在休息,你们要想进去看看她也行,别太大声,还有,注意伤者家属情绪。 
我点点头。眼泪无声地留下。曾经我试图用时间留住幸福,用等待填补错误,徒劳那么久没能把你留住,站在幸福的尽头,我终于明白,我原谅你了,永远不怪你。 
东韧胳膊架着我脖子,说,扶蓉没事了,咱们走吧。 
“云作?”扶蓉家的小保姆从病房里出来。 
“姐姐,我来看看扶蓉,听大夫说她没事了,我也该走了。” 
“云作,要不你进去看看蓉蓉?” 
“不了姐姐。”我咽了一口口水,“扶蓉要是醒了,别跟她说我来这看过她。” 
我异常潇洒的踏进了门口的汽车。 
岁月像是断了弦的乐章,当曾经已经变为华丽的想千克,谁又能拯救宿命迂回的倘佯? 
繁华的霓虹灯向局外人闪烁着迷茫、我从中摆脱,得到的是绝望。 
当我踏上飞机回首北望的时候,冷风吹碎了我的眼泪。那些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如今散落天涯了。 
北方凄冷的天,我看到我的泪流满面。 
2 
霁林 
我原以为我没有再重新上学的机会了。可是,我还是坐在了教室里,一个陌生的教室。 
我现在在河北的一所私立学校读高中,继续我未完成的课程,然后考大学。 
下课大家都叫我“霁林”,而不是林哥了。好轻松。时过境迁,思想也会随着成长而成长。我不再去追捧古惑,追求另类。其实我也有过后悔,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进入了这个圈,并且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就不好退出来了。 
我没有对这将近两年的高中留下什么灿烂的印象,每天我都被一群人簇拥着,抽烟,喝酒,以及帮兄弟摆平一些争端。我开始明白,只要在这个圈里,就要不停地巩固自己的实力,不然自身难保。太累了。这么长时间的接触,让我感悟,这个所谓的江湖是丝毫没有什么义气的。有利可图我就干,反之滚蛋。出来混的,靠的是心眼而不是义气。其实有时候我也怕,怕有一天我不混了,我以前的仇人会来报复。这也许就像一个电影上说的:出来混的,早晚要还回来的。 
我内心最动荡的时候是初三快中考那会。已无心学习,开始想往道上发展。我觉得入道的基本条件是要坏。所以我像个坏孩子一样泡妞,胡闹。扶蓉虽小,但在我认识的女孩中比较另类。喜欢扶蓉也算是我看惯了娇柔做作的女孩后换换口味似的选择。我知道我给她的印象也不错。 
去二高并不是我的选择,我还是愿意待在一中。但父母说,我并不属于一中这个圈子。到二高后,我才发现这里是个大染缸。我以为我会慢慢忘了扶蓉,但我身边的女孩都不足以吸引我。在二高,我也算是名人了,又是校草,又是大哥,每天带着兄弟们闹事。但一有时间我就会去一中找扶蓉,扶蓉终于答应我了。 
其实和东韧、云作总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他们是好学生,我们是有差别的。也许这就像是润土和迅哥的感情,曾经那么信誓旦旦,但终究不会永远坚持的。 
子言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让这原本平静的一切都变了。我了解了我曾经最好的朋友云作竟然是我的情敌,而且喜欢扶蓉那么长时间我竟然不知道。子言的意思是劝我和云作解释沟通一下,她不想看着云作消沉。但这可能么?我们沟通什么?云作,扶蓉我让给你,以前我们的一切一笔勾销吧。 
我属于纨绔子弟,长的也可以,身边从来不缺女孩。云作喜欢扶蓉就喜欢吧,我不去和他争。我可以理解云作当时是怎么想的,但不可以接受!当我们四目相对的时候,总是尴尬。   
青春·错过了什么(3)   
我可以不去再爱扶蓉,但是我无法容忍别人说我和我的兄弟…… 
青春是一曲疯狂的激荡,奏出叛逆,唱出离殇。 
在监狱的时候,我想了很多。在这颓废的年代,青春的张扬成了一种时尚,我们总是用挥霍的青春衡量着理想和现实间的距离,总以为找到了世间唯一的真爱,但到最后才发现其实谁也不曾爱过。岁月如流,也许多年以后,我们才能得到爱的真谛。 
一切的坎坷,不过是成长道路上忧伤的插曲。 
每一分钟,来之前,它是未来;来之后,就成了历史。而这一分钟一分钟的堆积,就是成长。 
出狱之后,我去看过扶蓉一次,很勉强地笑着看她。 
如今,这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不想再打扰云作和东韧了,就像当年宫若叶悄悄消失一样。 
终于明白,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人生轨迹,相交过后,面对的只有越来越远的别离…… 
3 
东韧 
面对这瞬间的变化,我有种崩溃的感觉。霁林坐牢了,云作去了加拿大了,她对我说,其实我不喜欢你。 
想想以前在初中,可能是顺的过了头,坎坷是必须的,所以终究还是到来了,只是凑到一块,来得太猛烈了。 
我曾经以为,我就是秋水一中的神,无人可及,但是来到省城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见识短浅,每个人都比我强,每个人都比我沉默。 
也许是我长大了吧,所以对前途未来有了自己的认识,有了目标。努力奋斗不一定取得预想的成绩,但是好的成绩一定要靠自己努力。在电话里我给云作霁林都说过这句话。 
从她口中,我得知云作说我变了,变得有些麻木。我想,其实我是真的变了,好听点叫识实务者为俊杰,不好听点为了苟且和他们好学生一样。 
朋友在我心中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除了云作和霁林,我在省城一中的朋友也是。她说我不够关心她,整天只和那帮朋友在一起,于是她提出分手。我说好。 
在操场上,我一个人踢球,泪水和汗水一起流下。其实当年肖翎旋走的时候我也哭过,只是别人都不知道。 
事情的结果真的令人痛心,我去秋水第三监狱看过霁林,他说他从来不恨云作,他一直把云作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至于扶蓉,他说他也很喜欢她,只是这几个人之间的关系他没处理好。 
霁林和我说话的时候还笑笑,根本没有把这个地方当监狱。 
霁林出来的时候给我打过电话,他说他要走了,永远离开秋水,去河北上私立高中,接着就挂了。我再打过去的时候对方告诉我那是长途车站的公用电话。 
霁林,就这么我行我素的离开了。 
扶蓉住院的时候我也去看过她,和我爸一起去的,我告诉她,霁林走了,云作也走了,可能都不会回来了。扶蓉把头埋到被子里,可能哭了。 
那天看到一篇文章,上面写到,生命中,不断有人离开和进入,于是看到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有人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又都记住了……看不见的,真的不存在么?记住的,真的永远都不会忘了么? 
记得很小的时候,老师说,我一巴掌把你扇出去,当时看老师的样子,想笑不敢笑,如今想起来,敢笑却又不会笑了……   
11青春·真的青春了   
路过安大略湖畔的时候看见了多伦多电视塔,我突然想起了上海的东方明珠,那年,在东方明珠下,有个嘉年华…… 
多伦多的大雪似乎没有停止的意思。严伯伯热情地带我到他家。从那天开始,我将要进行为期一年的语言培训。 
每每破晓之时,我都望着白茫茫的雪松恣情。现在的秋水,也许正金乌西坠吧。雪停了,出门走走。出门碰见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金发女孩跑步溜狗,她很自然地冲我挥挥手,我礼貌地笑笑,然后蹲下来看她的斑点狗。她用流利的英语和我说话,但是我听不懂,只好告诉她我刚到多伦多,英语很烂,听不懂。她点了点头,说她叫简,住三十二号,要我有时间去找她玩儿。我说好。我望着她的背影,很难受,除了在严伯伯家和语言学校,我再也听不到汉语了。 
对面的雪松森林在清晨显得无比清秀,让我不禁爱上了这个地方,庞大的精致仿佛真的在一瞬间覆盖了我对伤心往事的回忆。 
严伯伯在学校放假的时候带我去了传说中的尼亚加拉瀑布,在茫茫的雪白中,唯有它还是那么雄浑,没有结冰.水气贴在脸上,格外刺骨。站在观光平台上,我想起了一句电影台词:当我站在瀑布前,我非常难过,我总觉得,站在这里的应该是两个人…… 
三个月后,我收到了东韧的E…mail。上面说,扶蓉已经出院了,在家修养,脊椎的伤还要等半年才能康复。遗憾的是,她这一生不能再跳舞了。霁林在一个月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两个月。不过前不久已经假释出狱了。出狱后,霁林去了河北省的一所私立学校读高中。他的手机号码已经注销,至今无法与他取得联系…… 
青春到底是什么呢?应该是个过程吧,期间,感受爱,感受恨,感受原谅…… 
成长中的一出戏,无奈草草落幕。 
三个月了。我变得坚强起来,不再对青春的散场伤感流泪。 
前些天写了一首小诗: 
咖啡,调制了深夜的罪; 
香味,氤氲了麻痹的胃; 
浪费,洗涤掉感情的美; 
玫瑰,也不过是带刺的陶醉; 
崩溃,直到一无所有不能回味; 
会不会,过期的感情可以退? 
大脑被麻醉, 
把青春封尘积累, 
答案无非是错与对。 
让霓虹在夜幕享受赞美, 
十二小时后看它颓废…… 
我披上大衣,严伯伯送我去学校。 
今天是我十八岁的生日,学校为我组织了一个小型Party。 
今天,我成人了!烛光前,我闭上眼,双手合十。 
想起一些人,曾经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主角,但现在已经不复追求。一切的一切都像是醒来时忆起的斑驳陆离的梦,谁在我梦里?谁让我无法忘记? 
所有的结局都已经写好,所有的泪水早已经起程,却忽然忘了是怎样的开始,在那个不会有回来的夏日…… 
花开花谢,春秋变幻。终有一天,我们绕回原点,彼此相见,没有别的话可以说,唯有淡淡的一句:哦,你也在这里。 
那些寒冷的冬季,冻结了我的破碎的回忆。是我们的紧紧相依,让我苦苦寻觅。 
在这万物回春的日子里,没有我的梦想。 
启明的时代已经过去,我的青春还糜烂着芳香的记忆…… 
(剧终)   
后记:拾起灿烂的青春(1)   
1 
在键盘上敲完小说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有种成就感!感觉上像是做了件伟大的事。这么长时间的敲击,我的指法已经相当的熟练。我和我妈开玩笑,我说让我现在去练钢琴最起码指头非常灵活。 
我的网名叫随风飘曳,大家都叫我随风。不是随处风流的风,而是随意的风。现实生活中,无法做到随意,所以给自己起了个这个名字,只愿在网络中随意。刚开始写小说很随意,可以骂人,可以把自己写得很强悍。小说起笔的时候,我上高一,当时还有两个多月就十六岁了。全部写完的时候是上高二,还有两个多月就十七岁了。回想我这十七年,好像还就写了个小说这点可以铭记的破事,其余没干什么。 
写小说的时候比较累,因为思维跨越了很远,回到了别的时空,努力去搜集当时的记忆。那时我说,我是在荆棘丛中与记忆赛跑,如果我能冲过终点,我一定是伤痕累累的。 
唯一可以支撑我写下去的是曾经的记忆,那些玩世不恭天真烂漫的记忆,写着写着仿佛就回到了小时候,一起放声地谈天说地,一起轰轰烈烈地逛荡。为了那些一去不复返的记忆,我竟然洋洋洒洒地涂鸦十几万字,想来都觉得自己很不容易。 
小说写完后,万老师告诉我要写后记。当时我的第一反映就是后记怎么写?写什么?想了半天,决定在后记中写写我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书中的原形,再写写这个小说的创作经历。 
2 
习惯了叫他表孙。提起他,第一反映就是瘦。一米七五的个子不足一百斤,还逢人必说他初一的时候二十三公斤的体重保持了一年。 
表孙的IQ很不正常,初中时候常常挥斥方遒说理化老师是个菜。我很早就下过结论,他是块学理化的好料子。果然在今年他不负我望,很酷地弄了个全国性科技创新一等奖。 
想起他,就想起了当年一起牛B闪闪地在学校里做些自认为很酷的事情。那次表孙有事回家取东西,在车棚看见了一辆没有上锁捷安特。于是锁上自己的车子,骑上那辆就走。办完事后他竟然从家里拿了个大锁把捷安特锁在了车棚铁栏杆上。他说,哪有人像我这么拾车不昧!要是别人,早骑走了,让他砸锁总比丢车子强吧! 
表孙一直都在学校旁边的小卖部买芬达,而我喝百事。然后我们就在高大挺拔的白杨树下并肩行走,漫无目的地找饭馆吃饭。很多个傍晚就是这样被白白浪费掉。要是吃完饭时间还充裕,我们就在精品店里翻找学校里从没有人用过的东西,找到了不管好看与否,都高兴得要命。那时候,生活真的过得很简单,很快乐。我当时对表孙也特崇拜,我问他为什么每天都这么有劲。他很不在乎地说,生活永远都是灿烂的。 
初中毕业,他去了郑州一中,并且感到了压力。对于一向很自以为是的他来说,算是一种打击。到现在,我们分开有两年了。我对其他朋友说,表孙变了,变得没有锐气了。后来他郑州的朋友说,他知道你们说他后很严肃地想了一个晚上他到底变了什么。我说,不管他变了什么,他永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两年我也变了,成熟了,嗅觉也强了。我对表孙说,朋友之间的感情受距离远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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