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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倾城 飞烟-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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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晞站在门口,深深地呼吸,她不知道凌落川单把她叫出来,究竟要干什么?
    不过,想也知道,绝对不会是好事。他们这些人,都是“玩”字里的祖宗,耍弄人的高手。他们不用自己动手,最喜欢的就是高高在上地看着命如蝼蚁的她们,如何自轻自贱。
    未晞咬着自己的嘴唇,手心冒汗,心跳如擂。可如非在里面,就算前面是地狱,她也得跳下去。
第三十五章    在劫难逃
    中午的时候,阮劭南一个人坐在餐厅靠近落地窗的位置上喝咖啡。虽然是中午,可因为外面毒辣辣的太阳和闷热的桑拿天,餐厅里的人不多。
    他低头看了看手表,这是谷咏凌第一次迟到。她是一个非常守时的人,从不像某些女人,把迟到当专利。
    或许是碰到什么事了。
    正想着,人就走到了。谷咏凌一袭得体又清凉的普拉达夏裙,摇曳生姿地走过来,纵然是这样格调高雅的西餐厅,有了她的出现,也有种蓬毕生辉的感觉。
    旁边的侍应马上替她拉开了座位,谷咏凌坐定后,莞尔一笑,“对不起,公司有事耽搁了一下,又碰上堵车。”
    阮劭南微微颔首,没再说什么。谷咏凌也不再作声,侍应送上菜单。
    用餐的时候,阮劭南忽然问:“听说你管理的分公司最近财政上出现了问题,需不需要我帮忙?”
    谷咏凌优雅地笑了笑,“不需要,我自己能搞定。”
    阮劭南点点头,目光中流露出赞赏。他就是喜欢谷咏凌的沉稳干练,进退得宜。不像一般的富家千金,骄纵浮夸,明明什么都不懂,偏又喜欢自以为是。
    都说聪明的男人喜欢笨女人,其实那不过是没用的女人自欺欺人罢了。
    越是聪明的男人,越是喜欢聪明的女人。恋爱跟下棋一样,只有势均力敌,才能将乐趣持续下去。
    吃过甜点,餐厅的音乐似乎更加舒缓,两个人舒服地坐在沙发上吹着空调,都有些眼饧意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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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劭南吃得不多,最近一直头疼,咖啡倒是喝得不少,一边跟谷咏凌聊天,一边看着外面的风景。
    餐厅对面就是中心广场,下午两点,正是一天里太阳最毒辣的时候,目之所及,到处都是白花花的阳光。却有一个人,站在大太阳底下四处张望,好像在等什么人,俏丽的中长发,单薄的身影,在那空旷的广场上显得很突兀。
    阮劭南神色未动,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不过片刻工夫,一个男人走了过来,那张帅气得令人过目不忘的脸,他们在医院有过一面之缘,之后再见,则是在照片上。
    阮劭南静静看着,看着她拎着食盒站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像一只小鸟扑进另一个男人的怀抱,看着她晒得红红的小脸,看着那个男人亲昵地捏了捏她尖尖的下巴。
    然后,两个人亲密无间地在树荫下的长椅坐好。她满头大汗,依然忙得不亦乐乎,在椅子上铺了一张报纸,方才把食盒一层层打开,黑色的是寿司,红色的是烤鸡翅膀,红黑相映,颜色煞是可爱。
    阮劭南记得那些食物的味道,那曾经是他加班时的消夜,她特意学了做给他吃的。未晞每次都用那个食盒装来,放在茶水间的微波炉里一转,米饭、火腿、海苔,还有鸡翅膀的香味,就充满了整间屋子。
    现在,那个曾经给他做消夜的女人,拿着筷子夹起一块寿司送进另一个男人嘴里,又从包里拿出果汁给他喝。
    那个男人也心满意足地搂着她的肩膀,转过脸对她说话,只留给看客一个英俊夺人的侧脸。
    蓝天白云,风和日丽,金色的广场,白色的凉椅,浓情蜜意的情侣……很温馨很浪漫的画面,难怪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劭南,时间差不多了,我公司下午还有一个会。”谷咏凌看了看手表,提醒对面的男人。阮劭南收回目光,说:“我送你。”
    他们起身的时候,阮劭南才发现,他其实并没有吃饱。他又朝广场的方向看了看,未晞掏出一条白色的手绢,正在给池陌擦汗。
    “晚上有什么安排?”取车的时候,阮劭南问自己的未婚妻。
    “没什么事。”
    他发动了引擎,“那去我家吧。”
    下午五点之后,正是下班的高峰期,暑气渐渐消散,喧嚣还未遁去,人们在薄暮的余晖里来来往往,城市的黄昏是一如既往地繁忙而寂寞。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未晞在画纸的背面写好这几句诗,然后将完成的作品交给一对老年夫妇。
    老两口接过来一看,不过寥寥数笔,夫妻二人的神态就跃然纸上,满意地点头称许。
    老先生又看了看背面的字,娟秀工整,又不失劲力,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赞道:“小姑娘,好俊的字。”
    未晞笑了笑,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写道:“您二老满意就好。”
    老人家捋着胡子呵呵一笑,“欧阳修的名句虽多,我独爱这首。姑娘知道下半阕吗?”
    未晞略一沉吟,在本子上写道: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想了想,又写道:
      李清照有一阕,情境上倒有异曲同工之妙:风往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老人看后点头,“还是易安居士这几句用得妙,姑娘,写得好。”
    未晞笑了笑,写道:“我是专修西洋油画的,对中国古典诗词了解得不多,一时兴起班门弄斧,让您见笑了。”
    老人家忍不住赞叹,“这么漂亮的孩子,这么好的才华,可惜……”
    时间差不多了,未晞清点了一下今天的收入,是这几天来最好的。她把钱贴身放好,动手收拾画具。就在这时,却有歌声从不远处传来,很是悦耳。
    她回身一看,原来是一个抱着吉他的女孩子在唱歌。这个女孩每天都来这儿,用清甜的歌声慰藉着疲惫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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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歌声比往日动听,引得不少下班的路人驻足围观,偶尔有人扔几枚硬币到女孩的吉他盒子里。
    同是天涯沦落人。依稀记得有人说过,漂泊的地方,叫远之;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而这个城市,又有多少朝不保夕、颠沛流离的人们,迷失在白日的喧嚣和暗夜的浮华里?
    而她在轻轻唱着: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只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被人嚼烂的口水歌,可不知为什么,未晞听到这几句,不知不觉间竟然泪盈于眶。
    此刻,正是夕阳西下,倦鸟归巢的光景。站在城市繁华的最深处,却如同站在一片茫茫的旷野中,未来也变成了一望无际的旷野。
    她迎着薄暮的余晖,轻轻合上眼睛。
    后来,未晞将那天脑海里出现的景象,绘制成了一幅绿色的油画。天地荒芜,疾风劲草,折断翅膀逆风飞行的小鸟……曾经脑海中浮现的一切,如同奋勇的潮汐,带着无穷的梦想和强劲的生命力在画布上喷薄而出。
    她给画取名为《逆风》,并在旁边写上这样一句话:
      未来是无边的旷野,我折断翅膀在飞……
    身后传来深沉的脚步声,扑嗒嗒……惊起白鸽无数。未晞收好画具,在金色的余晖和鸽翅的拍打声中蓦然转身,于是,不可避免地与一双漂亮的眼睛四目相对。
    多年后,凌落川每每想起那天的情景,想起城市黄昏中这惊鸿一瞥,想起红色的天空下漫天飞舞的白鸽,想起金色的夕照下那双美丽而忧伤的眼睛,总觉得,那就像是一场梦。
    因为这样的情景实在太过美丽,不属于俗世的喧嚣,只有在梦里才会出现。
    然而,一切就像是注定。就像人生有无数个路口,有无数个选择,有无数人曾经试图闯入他的世界,争先恐后,唯有她极力退却,却只有她,才令他心怀感念。
    而这一念,竟是一生。
    哐啷!
    未晞吓得后退一步,撞翻了画架,自己也失去重心地。幸好凌落川算是训练有素,眼疾手快地拉住她,就着惯性一带,她就不由自主地跌进他的怀里。
    “你这算不算投怀送抱?”男人似乎心情很好,被她的胳膊撞到了胃,还能笑得出来。
    未晞可没他这么好的心情,在他怀里挣扎了几下,横竖挣不开。
    凌落川看着她笑,“你还是省点力气吧,要是被你逃了,我在陆军学院那几天就算白混了。”说着拉住她的胳膊就往车里拽,“走吧,咱们吃饭去。你昨天可答应我,这之后的时间都是我的。”
    未晞被他塞进副驾驶的位置,还没坐稳,凌落川就嘱咐道:“好好待着,别趁我拿东西的时候逃走,否则……”他用手指勾了勾她的下巴,“你知道后果。”
    未晞看到他一手拿起她的画架,另一只手拿着她的画板和放在地上的背包,然后一股恼扔进车子的后备箱。
    “想吃什么?”凌落川坐在驾驶位上兴致勃勃地问她。
    未晞睁大眼睛,像只被猎人捉住的小鹿,满脸的怔忪惊慌,凌落川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是又把我忘了,还是打定主意装不记得?装可怜这招对我可没用,你知道的,我向来不懂‘怜香惜玉’”。
    未晞定了定神,拿出小本子写道:“我是间歇性失忆,不是永久失忆,我记得答应过你的事,也记得你跟他的关系。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但你们都是有身份的体面人,二马尚且不同槽,还请给各自留点脸面。我昨晚答应你的只是一顿饭,陪你吃过这顿饭后,我们各走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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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落川又将纸片揉成一团,冷笑一声,“骂人不带脏字,还委屈得跟什么似的,我还真有点怀念你的伶牙俐齿了。何必这么婉转晦意?直接骂我们荒淫无耻,禽兽不如,你不是更解气?你以为这样点拨我几句,就能救得了自己?如果我告诉你……”他故意停了停,用秀长的眼角斜斜地睨着她,“他不但不在乎‘二马同槽’,还十分大方地让我随意,你会不会很受打击?”
    未晞几乎是倒吸一口气,瞪大了眼睛,怔愣愣地看着他。
    凌落川看好受辱似的咬着嘴唇,一副泪光莹然、暗无天日的表情,饶是把心肠硬了再硬,此刻也化成绕指柔了,有些内疚地说:“开玩笑的,你别在意。不过……你也不用一再提醒我,我们三人之间的关系。”
    他看着她,凉凉一笑,毫不顾忌的残忍语气,“我如果真想要,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
    香醇的美酒,怒放的玫瑰,昏黄的灯光,婉转承欢的女人。又是一个美好而无聊的夜晚……
    阮劭南有些索然无味地翻身起来,披上睡衣,坐在床头点燃一根香烟。
    女人扭动着美丽玲珑的身子,忽然有些不知所措,支起手臂柔情万千地问:“怎么了?”
    他随手弹了弹烟灰,“换香水了?”
    “Guilty,你不喜欢?”谷咏凌有些不解,紫丁香和天竺葵,缀上香甜的桃香,充满女性化的挑衅和致命的诱惑力,是男人都该喜欢。
    阮劭南轻笑一声,没说话。拨开未婚妻的手,意兴阑珊地说:“你先睡吧,我还有些工作要处理。”
    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没有开灯。男人坐在书房的椅子上,眼前这座火树银花的不夜城,纵然是在晚上,依旧花枝招展得如同街边揽客的妓女,向过往的路人不遗余力地卖弄着自己廉价的笑容和俗艳的身体。
    这就是他生活的城市,此刻被他踩在脚下的城市,冷漠的滚滚红尘,繁华而糜烂的水泥森林。此刻,他站在城市的最高处,俯视脚下的万家灯火,始终觉得,从这个角度看城市才是最美的。
    万众敬仰的人生,外人眼看着的富贵荣华,达弘显要。他机关算尽,处心积虑得到的一切,真的很美好。立于万仞之巅的瞬间,几乎让他心醉意驰、目眩神迷了。
    可是,这份快乐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一切美好依旧,只是渐渐变得很普通,很平常。以后……或许会更普通,更平常。
    就像眼前的认景,糜烂的霓虹,林立的玉宇琼楼,衣冠楚楚的世界,喜气洋洋的背景,还有那些蝇营狗苟、庸庸碌碌的高等动物。
    看多了,不免心生厌倦。生活似乎变成了中年夫妇的性爱,没有兴奋,没有激情,没有高潮,只有日复一日的四平八稳、聊胜于无。
    香烟燃尽了,他打开抽屉找烟,却在角落里找到一瓶蓝色的哮喘药。他将那药瓶拿出来,放在鼻端轻嗅,熟悉的药香充满了整个胸肺。
    他想起了那个迷乱而放纵的夜晚,也是这样的下弦月。她在他怀里,柳眉微蹙,汗水微凉,冰冷的手指抵在他炙热的胸口上,在他凶狠的欲望中啜泣着,痛苦的表情是那么无能为力。
    他记得她翕张的嘴唇,她水一样的眼睛,记得她修长的双腿,滑腻的皮肤,皎洁的身体。
    整个夜晚,他像一只凶残的饕餮,贪婪成性,不知餍足。她身子一直不好,之前他从不那样。她是陆子续的女儿,他对她没有任何的感情。可在他的复仇计划完成之前,他还不想吓跑她。
    但那一夜他却彻底失去了控制,他不记得自己要了她多少次,只记得曾经绑住她的双手,一次一次,毫不顾忌地占有她,吞噬她,恨不能将她咽进肚子,藏进肺腑,掖在那不见天日的地方。
    他怀着那样恶毒的心思,那样可怕的激情,疯狂地沉进她的身体。那不是人间,是无法理喻的天堂,是烈火焚身的地狱。
    等他幡然清醒的时候,她的汗水都把床单浸透了……
    他为什么会那样对她?为什么会那样失控,几乎丧失了所有的冷静和理性?
    依稀记得,是因为一张照片。一张,她被别个男人强吻的照片。其实这不是她的错,她错就错在,被人欺负了,却还替他掩饰。
    这说明了什么?
    阮劭南听到自己沉重的呼吸,在沉默的黑暗中,在清冷的月光下,急促而紊乱的呼吸。
    这个夏夜太闷热了,打开窗子也不觉舒爽。他靠着椅背,额头上汗水涔涔,太阳穴依旧疼得厉害。半梦半醒间,依稀有双温柔的手,在他激痛的穴位上轻轻推揉着。
    很熟悉的感觉,仿佛回到从前,清冷孤灯,寂寂长夜,他一人枯坐在书房里闭目养神,她便倒一杯酽酽的茶来,绰绰的灯影下,满室都是淡淡的幽香。
    有时他加班到很晚,她就在书房里陪他。他在这边工作,她在那边的电脑上看肥皂剧。他一抬头,就能看到她抱着膝盖,头上还戴着大大的耳麦,缩在椅子上小鸡啄米似的昏昏欲睡,察觉到他的目光,马上歪着小脑袋对他笑笑,然后强打精神接着看。


    累成那个样子,都是为了陪他,为了能让他抬起头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他。
    他在黑暗中轻笑一声,站起来,将那瓶哮喘药扔进了垃圾桶里,关好书房的窗户,回到浴室冲了个凉,就躺在床上睡了。
    一夜无梦……
第三十六章    一笑倾城
    人说:“七月流火,九月授衣。”立秋之后,本应是高爽的天气,可是今年的夏天似乎比往年漫长。已经时值九月,这座滨海城市依旧暑气难消,秋老虎的余威犹在,让出行的人稍一动作,就像在浴室里蒸了桑南一样。
    阮劭南出差回来,刚打开手机,便有人致电相邀。虽然坐了很久的飞机,倒没感到十分疲惫,对方又是三番两次,盛意拳拳,索性从机场直接去饭店赴这个饭局。
    主人见他这样给面子,自然是美酒佳肴,喜不自禁。席上陪坐的也都是场面上的人物,兼有几个二三线的小明星,个个八面玲珑,秀色可餐。大家热热闹闹酒过三巡之后,他不禁有些耳热,于是避开众人,一个人进了洗手间。
    洗脸的时候,又进来两个人,都喝得面红耳赤,只听其中一个说:“最近怎么没见凌少出来?”
    另一个笑着说:“你不知道吗?听说最近认识了一个美院的学生,两个人正干柴烈火,热乎着呢!”
    “女大学生?那长得怎么样?”
    “不知道,哥们几个都没见过。他这次保密功夫做得到家,将那妞儿藏得密不透风,一次都没带出来过。我们都说,只怕是夜夜笙箫,所以舍不得出来了。”
    “呵呵……”两人相视而笑,声音刺耳。
    “不过这倒也奇了,能把个‘群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物,弄得神魂颠倒,半刻不离身的,难不成那妞儿有三头六臂?”
    “能拴住凌落川的,少不得是个狐媚的幺蛾子。没听说过吗?女人最诱人的时候,不是清纯的玉女,也不是美艳的熟女,而是在你手心里,从玉女变成熟女的过程。其中的好处,你我没试过的人,自然不知道了……”
    一阵暧昧的笑声,阮劭南抽出一张纸,擦干手,走了出去。
    夜里八九点钟的时候,忽然下了一场雨,淅淅沥沥,清凉透幕。未晞打开车窗,夜风含着水汽迎面扑过来,带着点泥土的清香。
    方才吃了又热又醇的香肉火锅,正觉得浑身燥热,此刻被风一吹,倒是是遍体通爽。她靠着车窗,竟有些昏昏欲睡了。
    “要你出来陪我吃一次饭,简直比登天还难。好像我要下毒害你一样,哪一次不是好的?”凌落川一边开车,一边数落着,“这次的地羊火锅不错吧,你就该多吃点肉,整日吃那些没营养的东西,要是在北京,一阵风就能把你吹跑了。”
    未晞用眼角的余光,瞅了瞅这个喋喋不休的男人。然后第N+1次告诉自己:宁肯相信世上有鬼,也别相信凌落川这张嘴。
    当初说好了是一顿饭,结果一顿之后,又是一顿。这顿吃完,还有下顿。每次都骗她说最后一次,结果每个“最后一次”之后,他总能想出各种稀奇古怪的方法,变着花样逼她就范。
    最后他干脆摸到了她的软肋,不消多费脑筋口舌,只要在她上课的教室门口一站,怕被同学侧目的未晞,只得乖乖跟他走。
    凌落川是北方人,品味偏重,喜欢吃辛辣的韩国菜、生猛的日本菜、咸香的鲁菜。还是一个纯粹的肉食动物,一顿饭下来是无肉不欢。点的菜大多都是未晞平素里吃不惯的,他也不顾忌,更不谦让,似乎只要她坐在旁边陪着他吃就行了,她吃不吃,他都无所谓。
    未晞真是叫苦不迭,又不能总是饥肠辘辘地立在一边,只看着他大块朵颐,终于被他“逼上梁山”,彻底同化了。试过之后,倒也鲜美可口。尤其是刚才那道“地羊火锅”,汤鲜肉嫩,又不肥腻,倒是滋补上品。
    “跟你说话呢?别带答不理的。”凌落川说着就推了她一下。
    未晞差点贴到车窗玻璃上,这个少爷,总是以为别人跟他一般经得起摔打,下手从没个轻重。她打起精神,直接用手语回他,“你说,我听着呢。”
    两个人毕竟相处了一些日子,而凌落川又是个极聪明的人,简单的手语他现在都能看得懂。
    凌落川非常不满,抑扬顿挫地嚷道:“小姑奶奶,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这都听哪儿去了?您这是故意拿我逗闷子寻开心,气得我肝儿颤,您好一个人乐得颠颠的是不是?”
    未晞忍不住想笑,赶紧转过脸。相处多了才发现,他每每着急的时候,总会跑出一两句“京片子”语言绵软,没有入声,儿音又重,倒比平时率性可爱多了。
    而这个人不发狠的时候,英俊多金且不说,哄人的花招就有一箩筐,真真是骗死人不偿命的角色。
    难怪有那么多的美人,整日像蜜蜂遇见蜜糖一样黏着他,还真不是没有道理。


    凌落川看未晞扭头看着窗外,只当她是不愿意搭理他,很是愤愤不平,“我就知道,你就是不待见我。你就喜欢那个整天挂着拳套装深沉的,你倒是说说,我哪点比不上他?是人不如他,还是才不如他?你是不是喜欢他能打?我也不差啊,我可是受过正规训练的,怎么说也比他打野拳强吧。不信?哪天拉出去试试,要真是练家子,咱们场上见真章……”
    未晞听到凌落川忽然提到池陌,心里不由得一阵愧,又是一阵痛,刚刚有些放晴的情绪一扫而空,人也暗淡下来。
    凌落川大约真是喝高了,偏偏不依不饶,“你倒是说话啊,他到底哪点比我强?”
    未晞翻了个白眼,发现自己今天真是遇见鬼了,都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而这个大少爷,竟然比鬼还难缠。
    她拿出本子,没好气地写了四个字,又加上一个叹号,“他比你帅!”还特意在他眼前晃了晃。
    凌落川怎么也没想到竟是这个结果,又不好发作,气得咬牙切齿,恨恨地吐出两个字:“肤浅!”就不再作声了。
    一路太平无话……
    车停在楼下,周围都是挤挤挨挨、高耸入云的鸽笼楼,狭窄的楼宇间,是一条同样狭窄的天空。站在街上抬起头,看不到星星,也见不到月亮,只有俗艳的招牌和暧昧的霓虹灯。
    街边几个流莺懒散地靠着门,用逡巡的目光妩媚地打量着过往的路人,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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