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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风流-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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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风流》
作者:红山道人
前言
写在最后放在开头的话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个江湖梦。
江湖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的神秘刺激,充满了波诡变幻和侠骨豪情。世上究竟有没有惊艳绝世的武功?如果你是这样的高手,会不会把整个世界都踩在脚下?
人生在世,有所不为,有所必为。每个人都有逃脱不了的责任,有时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掉,你得直面面对,这是人的悲哀,也是人的宿命。当残忍和血腥扎得眼睛生疼的时候,你会不会袖手旁观?还是拔出正义之刀,砍下刽子手的头颅?这个世界英雄太少,但毕竟需要英雄主义!
草原上的霸主是狼,它是草原人心中的图腾,但有人改变了人们的观念,这个人是个弃儿,却创造了一部草原传奇!
当天下无双的剑客挂剑归隐的时候,他心中有没有遗憾?难道美人的一笑,真能敌得过一切?如果换了你,你会怎么选择?
江湖中从来都不寂寞,因为有野心,于是有了杀戮和争夺。他们到底需要的是什么?一个人的欲望到底有多大?他真需要这些吗?还是他享受的只是追求的过程?人欲贪婪,当权利、金钱、美色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你会不会抛弃一切,张开双臂义无反顾地扑过去拥抱它?
武侠小说是成人的童话,这句话说得有道理。但有现实意义的童话才是值得一看的童话,人心里总有一块地方是最柔软的,它让我们眼眶不再干涸,这就是良心。我们在人欲中挣扎,也在良心里自省,这是一种矛盾,是阳光和黑暗的争夺。我们总有两面,有时走在阳光下,有时躲进角落里,所以世界每天都是新的,躺在床上,你永远想像不到明天是个什么样子。
选择武侠,爱武侠,让生活精彩,也让精神放松!
……(本卷结束) ……
正文
第一章 乔家有女初长成
江湖上长耳朵的人都听说过乔三老爷的大名,除非是聋子,聋子即使听不到也能从人们的手势中,从人们的眼神里看到。当然也听说过乔家大院的豪华气派,和乔家大院里艳名远播的小乔姑娘。小乔是乔三老爷的千金,据说她的漂亮绝不在三国时东吴都督周瑜的爱妻小乔之下,又因为她也性乔,所以人们给她起了“小乔”这个绰号,这个绰号确实不错,连乔三老爷都喜欢,所以慢慢地竟然成了她的名字。
据说有位富家公子偶然见了小乔姑娘一面,非要死乞白列委身作乔府一名家丁,为的只是想有缘再睹一眼芳容。乔三老爷当然不会答应,好歹劝回家去,公子居然相思成疾,郁郁而终。从此乔三老爷下令,不准小姐出门。但姑娘总不能终老家中,今天恰逢小乔姑娘十八岁生日,乔三老爷要当众宣布成龙快婿人选。虽然名额只有一个,但武林侠少们还是衣帽光鲜、神采飞扬地赶来捧场,外人看来个个都像中选者,只有他们自己明白,只要能进入乔府,最好见上小乔一面,也就不虚此行了。
没有人见过乔三老爷的武功,用他自己的话讲:“武力并不能征服人心”,但乔三老爷却有化干戈为布帛的能力,成了调停武林恩怨不可或缺的人物。乔三老爷未到,双方宁可等,就算等多久也愿意,当然乔三老爷不会让他们等太久——只要答应了的事,乔三老爷绝不食言。因此,那些并不年轻的武林人等听到消息也来了,没准凑到一块儿会碰到往日仇家,但没人担心,在乔家大院就像贴了护身符,绝没人敢动你一指。
乔三老爷没有站在门外亲自迎客,只端坐大厅交椅上招呼客人,听到管家通报武林名宿时才站起身,满面含笑打拱揖出来,拉着手让进大堂,其他人他只是微笑点头,至多道一声“久仰”,没人怪他失礼。能进乔家大堂本身就是地位的象征,哪怕没座位站着,心甘情愿者也不在少数。乔三老爷当然不会让人站着,大堂也不算太大,十人一桌的梨木圆桌没有一百最少也有八十。乔三老爷身旁的礼单已堆成了小山,看看天色不早,乔三老爷缓身站起,向四周一抱拳,哈哈笑道:
“女儿生日,没想到办得比老子还隆重,尤其是来了许多少年才俊,乔某看了个个喜欢,只可惜女儿只有一个,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说着目光朝年轻人身上一递,引得年长者也哈哈大笑起来,虽说美色人人爱,可这么大张旗鼓、前拥后挤大老远来看人家大姑娘,毕竟有些难为情,有些脸小的羞得通红,低了头,绞手指,弄剑穗,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
“光明磊落、敢爱敢恨才是男儿本色,我等武林中人更不必拘泥世俗偏见、陈规陋俗”
接下来几句话又说得中肯得体,几个害羞少年也渐渐抬起头来,坐直了腰杆。乔三老爷点了点头:
“闲话少叙,乔某今日当众公布东床,并非故弄玄虚,有意招摇。一来女婿日后行走江湖,看在乔某薄面担待一二;二来趁此机会告知各位朋友,乔某从此淡出江湖,不再过问其中是非恩怨……”
话音未落,有如沸油淋水,轰声一片。有几个性子急的站起身来,摇手大叫:
“乔三老爷你不能退休!”
乔三老爷眼睛似有些湿润,双手连连下压,声浪渐息。
“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乔某已年过半百,只想过几天平淡日子,我意已决,望各位朋友体谅”
他顿了顿,脸上浮起了微笑:
“乔某女婿是河东上官胤大侠的公子,上官云飞”
“哦……”
人们伸长的颈子慢慢缩了回去,有些失望,又认为理所当然,失望的当然是自己,别人尚且能心存不忿或不平,提起上官云飞,连嫉妒的机会都没有。其父上官胤早年一把快剑横扫江湖,“快剑上官”早已是后辈学剑人膜拜的偶像,他已化作古今剑客中一颗耀眼的明星,高不可攀,光芒四射。上官胤声名如日中天时却忽然封剑归隐,据说只是为了当时京城名媛苏薇一句玩笑话。英雄美女永远是江湖中最浪漫的话题。阳春三月,缤纷的桃树下,苏薇眼波流动,如两湾春水,足以把一代名侠硬如磐石的心慢慢泡软、融化。上官胤似已痴了,这时他听到了改变了他一生的话。
“放下剑,我就嫁给你”
放下剑,对一名剑客而言,等于放弃地位、荣誉甚至生命。上官胤想都没想,马上解下剑递了过去,好像生怕苏薇反悔,脸上表情倒像赚了个大便宜。苏薇愕住,颤抖着手接过来,她知道,她握住的不是一柄冰冷的剑,而是一颗滚烫的心!
“你本来不必这么快就做决定,你甚至知道,就算不答应,我也会嫁给你,你怎么这么傻……”
苏薇紧抱着剑,虽然兴奋得面色通红,眼泪还是流了下来。
“我只想让你明白,没有剑我会活得更快乐,没有你我简直一天都活不下去,我怎会不知道无论如何你都会嫁给我?这么做只是想让你开心!”
让所爱的人开心,竟不惜放弃一切,这么做究竟是傻得透顶还是绝顶聪明?
上官云飞会不会继承父亲的衣钵?可惜没人能知道,据说由于苏薇过于溺爱,上官胤在他未满十岁就送出家门,从此不知所踪。封剑阁大门终日紧闭,路过门首,唯一能看见的是高过围墙的阁楼,上悬一块日渐黯淡的牌匾,镌刻着一代剑客的手迹——封剑阁。
人声渐渐安定下来,乔三老爷觉得很满意,他转身示意丫环请小姐过来,然后斟满一杯酒双手端起,朗声道:
“承蒙各位远道而来,杯酒薄菜不成敬意,乔某先替小女敬各位三杯,稍后让小女敬酒”
说毕一饮而尽,众人听说能见到小乔姑娘,兴致又高涨起来,颈子也伸长了许多,连半老甚至老得需要拄拐杖的眼神都亮了许多,看来好色并不是年轻人的专利,有人越老越喜欢小姑娘,就像越老越贪财一样。
突然人们的目光向被人同时牵着似的聚在一起,聚在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当然就是小乔,小乔并没有寻常千金小姐的扭捏作态,一袭红衫也是极普通的家常衣服,穿在旁人身上甚至有些艳俗,但对小乔来说,若把脸庞比作太阳,红衫就成了太阳斜映下的朝霞,若配上绿衫呢,脸庞又成了绿叶衬托下的红花。一对大眼睛顾盼生辉,长发及膝,大堂仿佛比刚才明亮了许多,每个人都觉得她在看自己,年轻人更是不堪,有的涎水留下来都浑然不觉,几个站起来挡住了视线,被人敲了几记脑壳,要在平时早就拔剑相向了,现在哪还顾得上?
甚至看门人都跑来看热闹了,他们见过小姐的人毕竟也不多,管家也在瞅乐子,看着这群大侠小侠们吃吃偷笑。忽然他觉得后背一阵发冷,感到汗毛都竖起来,激灵灵打了个哆嗦,转过头,就看到了一双眼睛,也没什么特别,只是瞳孔间好象有针尖刺过来,吓得他竟忘了询问姓名,更忘了通报。这个人着一身蓝布衫,腰带别着一把牛皮鞘的弯刀,捧着一只礼盒,径直走上前来,管家并不是第一个看见他的人,从他踏入大门第一步,就已映入了乔三老爷的眼帘。这个人年纪不大,走路缓慢而有节奏,每一步踏出似乎都已想好,他全身肌肉都处于放松状态,乔三老爷判断,虽然手捧礼盒,相信在盒子落地前,他完全可以发出致命一击后再还刀入鞘接住盒子。
乔三老爷已赶到了压力,若是敌,他肯定是个危险的敌人,若是友,也一定是个极为谨慎的人,乔三老爷的判断一向很准确,他常常引以为豪,但这次他宁愿判断失误。乔三老爷站起来,盯着蓝衣人一步步走到跟前,停住,抬起头来,看着乔三老爷:
“乔三老爷?”
乔三老爷点了点头,这个年轻人不会超过二十岁,脸色晒得黝黑,面孔轮廓分明,线条有力,透出野性和彪悍,仿佛人的躯壳下装着野兽的灵魂,尤其那双眼睛,看人时竟没有人的感情,好像在研究爪下的猎物。
蓝衣人不再说话,双手递上礼盒,乔三老爷接过来,左手托住盒底,右手轻轻打开盒盖,他已将双手注满真力,闭住呼吸,若遇暗算,他完全可以用袍袖笼住天下任何暗器,他有这个自信,至于毒烟,可以闭气解决。最让他担心的是能否在这之后接住蓝衣人的一刀,对那把弯刀他实在没有把握。
打开盒盖后他愣住了,见盒子里平躺着两只婴儿臂般粗细的人形野人参,人参须脉尽全,甚至竟能辨出“手指”、“脚趾”和模糊的五官来,另有两块未经琢磨但却天然润泽的盘子大小的碧玉,隐隐间似有清气浮动。乔三老爷,活了偌大年纪,虽然阅宝无数,甚至连皇宫内藏都
见过不少,像这样的宝贝还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乔三老爷又仔细看了蓝衣人一眼,忽然怦然心动,想起一个人来,乔三老爷把礼盒放在桌上
,朝蓝衣人拱拱手:
“敢问少侠尊姓大名?”
蓝衣人缓缓吐出两个字:
“狼人”
第二章 狼人传奇
狼人是人,不是忽而化作狼,忽而变作人的魔怪。但辽阔的塞外草原却流传着一个狼人的传奇,这个传奇是个孩子创造的,并曾一度动摇了草原人视狼为图腾的信仰。狼人表现出来的果敢、忍耐和征服激发了草原人被酒精渐渐消磨殆尽的原始潜力,狼人创造了奇迹,已化作草原人精神的象征,成为草原人新的图腾。
狼人并非姓狼名人,是个弃儿,没有名姓,人们见他生得黑,就叫他黑嘎,至于更多,没有人调查过。就像黑嘎杀了大黑之后,名字忽然改作了狼人,人们忽然将黑嘎两个字忘得一干二净,好像他本来就叫狼人一样,没有人探究过,也没有人质疑过。
黑嘎这年刚好十四岁,成了乔三老爷家的羊倌。一天午后,羊群进入了一处山坳,这里牧草丰美,黑嘎欣喜若狂,因为他从未见过这么肥美的牧场,其实他不知道,这里是牧人的禁区,是草原最凶猛的公狼大黑和母狼小白家族的领地。天色渐晚,黑嘎准备圈养回家,忽见羊群如溅起的水花般四散奔逃,黑嘎飞奔过去,只见一条牛犊大的黑狼嘴边粘着血,蹲坐在一条白狼前,正看着它津津有味撕扯着黑嘎最喜欢的头羊,这两条狼正是让牧人们既无可奈何又闻风丧胆的大黑和小白。黑狼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古铜色眸子寒光森森地盯了他一眼,又转过头去瞅白狼了,好像黑嘎并不存在似的,在它眼中,黑嘎既没有威胁,也没有肥羊美味。黑狼这些年已经习惯了人们甚至同类对它的恐惧,可是狼永远没有听说过“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句话,也不会懂得这句话会带来怎样的后果,黑嘎虽然不是初生牛犊,却有胜过初生牛犊十倍的勇气。
黑狼突然听见锐利的破风声,接着眼角掠过一道阴影,等嗅到凶险已经迟了,只听一声清脆的炸响,黑嘎细长的鞭梢已刀锋般把黑狼一只眼皮撕裂,眼珠抽爆。黑狼嗷地一声惨叫,身子直窜起来,落到地上时脚已站得不稳,白狼惊得愕住,嘴巴停止了嚼动,张得老大,碎肉、口水顺着嘴角流了下来。刚才黑狼的惨叫引来了狼群,只见狼头攒动聚在白狼周围,群狼见头领满脸鲜血也都呆住,没有头狼号令谁都不敢动,这是狼群的规则。黑狼站稳脚跟,一只独眼竟变得血红,目光火苗似的舔着黑嘎,黑嘎一抖长鞭,嗖的一鞭又朝狼头击下,黑狼头一偏闪过鞭子,箭一般朝黑嘎怀里窜去,黑嘎闪避不及,抬起右脚猛踢狼下颚,黑狼突地一顿,身子竟从脚下钻过去,一口咬住了黑嘎左腿。一股钻心的疼痛非但没有浇灭黑嘎的斗志,反而更激起了他的狠怒,黑嘎顺势一跪,竟把整条腿都塞进了狼嘴,狼头被紧压在地上,似被钉住,狼嘴大张,黑狼独眼里凶狠的火苗瞬间熄灭,瞳孔伸缩,露出了恐惧,它四蹄狠推猛挠,想拽出嘴来,黑嘎两手扳住黑狼上下颚,双臂用力,喀嚓一声,有如掰开了把大狼夹子,狼嘴应声而裂,狼血哧地从喉咙里迸出来,喷了狼人满脸。黑嘎站起身右脚踩住狼下颚,双手抓住上颚,一声大喊,哧啦,黑狼竟被应声撕成两半。
黑嘎抬起头,才看见白狼身边密集,黑压压一片,却没有一丝声息,全都大张着嘴,目光呆滞,有如泥塑。黑嘎猛吸一口气,嗷地一声大喊,群狼竟发出阵阵哀鸣,夹尾四散,有几只慌不择路径直朝黑嘎奔过来,黑嘎捡起羊鞭搂头盖脸抽过去,鞭到之处,狼竟不躲避,躺在地上,四爪朝天,簌簌发抖,哀哀嗥叫,屎尿失禁。黑嘎扔了鞭子,从死狼身上扯下团狼毛,打着火镰烤焦按在伤口上,撕下片衣襟包扎完毕,准备赶羊回家,见白狼竟还伏在那,没走。黑嘎抄起羊鞭,一步步靠上前去,白狼哀叫着站起身来,掉头小跑,跑几步见黑嘎没有追过来,便停住,眼巴巴地望着他。黑嘎走近一看,见羊尸旁躺着两只刚生下来的狼崽,胞衣还未褪,他拎起小狼,恨念未绝,就想摔死。刚抬起手,就见白狼哀号着爬过来,匍匐在黑嘎脚边,一双天蓝色的眼睛竟然流出了泪水。黑嘎叹了口气,轻轻把小狼放到地上,转身一瘸一拐地走了。转过山坳,忽听狼嚎,回头一看,见白狼站在高处,对着他悠悠长叫。
黑嘎赶羊回家,乔三老爷听说他去了狼洼,吓了一大跳,又听说只损失了一只羊,还杀了头狼,就觉得黑嘎说得越来越不靠谱,可伤毕竟是真的。于是安慰两句,请来大夫诊治,好在未伤筋骨,黑嘎躺了十几天,渐渐痊愈。仍旧放羊,只是再也不去狼洼。直到有一天,人们似乎觉得大黑忽然很长时间没叼牲畜了,于是纷纷议论,猜想大黑可能搬了家,可又不敢确定,因为谁也不敢去狼洼证实。忽又有人说看见了小白,可大黑呢?两只狼一向形影不离,难道病了?狼可没有人娇贵,死了?草原上的霸主,哪有天敌?狼是被人捕杀的?草原上只有乔三老爷有这个能力,可狼性凶残,行踪诡秘,而且报复心理极强,乔三老爷并不是傻子,他有着方圆八百里的牧场,喂给狼几头牲畜不算什么,被狼惦记着整群牲畜外加自身性命,滋味可不好受。
最后揭开秘密的居然是小乔,小乔从不相信黑嘎会说假话,但她也从未想过去证实,毕竟她只有十二岁。草原人崇尚率真,加上乔三老爷又是武林中人,所以从未想过把小乔藏在深宅大院中,禁在绣楼里。小乔经常骑马疯跑,当然也跟黑嘎一块儿放过羊。孩子愿意找孩子玩耍是人的天性,这天小乔跟丫环玩腻了,骑马跑出来,不觉来到黑嘎的羊群。一瞧黑嘎背对着她,坐在小山包一棵矮榆树下,便下了马,偷偷摸过去,准备吓吓他,走到身后丈八远时,忽听一声低低的狼号,蓦然从黑嘎肩上伸出一只雪白的狼头来,天蓝色的狼眼目光莹莹地盯着她,小乔脑袋嗡的一下,觉得心呼地跳到了嗓子眼,想叫叫不出来,骨节酸软,摇摇晃晃瘫在地上。黑嘎转过头,见小乔脸色苍白,堆坐着,伸手指着白狼,嘴巴大张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知道受了惊吓,忙跑过来,小乔见黑嘎朝自己奔来,才觉得心扑通一下落进肚里,出了一口长气,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小乔醒过来时,见黑嘎正焦急地望着她,一张黑脸急得紫涨,额头汗水淋漓。小乔翻身坐起,紧张地看了看四周:
“狼呢?没跟来吧?”
“哪有狼?你看花眼了,那是巴图家的白狗”
“你骗我,你不说实话,我就告诉爹”
“告诉什么?看见狼?乔三老爷会相信?”
“求求你告诉我好不好吗!我发誓绝不告诉别人”
小乔摇着黑嘎手臂嘟着嘴央求。
“好,我告诉你,你刚看到的是狼”
“白狼?该……该不会是……”
小乔脸色忽又变得煞白,咬着手指,惊恐地看着黑嘎。
“对,是小白”
黑嘎点点头。
“那大黑呢?怎么没跟它在一块儿?我听人说大黑不见了,可能死了”
“是死了”
“你怎么知道?你看见了?”
黑嘎又点了点头,伸手拽起裤脚。
“天呐!真是你杀死的?!”
小乔惊呼一声站了起来,瞪着眼瞅了黑嘎半天,忽然扑哧一笑:
“骗人,杀了大黑小白会饶了你?还跟你一块儿玩?”
“小白当时下崽了,我没杀狼崽,再说大黑吃了我的羊,我杀了它,一命换一命有啥不对?”
小乔对后半句理由不太认同,她孩子气地认为大黑吃羊,该由羊杀它,怎么也轮不到黑嘎替羊报仇。但与生俱来的母性让她很快做出了判断:“你是对的,不杀小白的孩子,小白欠你情,它不能吃你”,她为能弄懂这么难的问题兴奋得脸蛋通红,印证了黑嘎是杀狼人之后,黑嘎的形象忽然间在她面前高大起来,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塞满了小乔小小的心房,她不知怎样才能跟黑嘎关系更近一层。凝神想了半天,突然想起了一个最好的主意:
“黑嘎,咱们拜把子吧!”
黑嘎吓了一跳,要知道草原人是最讲究结拜的,纯正的蒙族人把结义弟兄称作“安达”,你有越多的安达,受到人们的尊敬也就越大,黑嘎做梦都想成为别人的安达,也想有自己的安达,只可惜即使在民风淳朴的草原也是讲出身门第的,所以黑嘎至今还没有安达。黑嘎想了想,结拜兄弟没听说过有女的,咳,管他呢!这毕竟是自己第一次结拜,还是别人求的,对别人所求之事,黑嘎总不好意思拒绝。
“到底行不行?”
小乔见黑嘎脸上时喜时忧、阴晴不定的神色禁不住担心起来,好不容易想出来的主意可千万别泡汤,禁不住催促起来。
“好!我答应”
黑嘎终于下定了决心。
“只是你姓什么?我总不能叫你黑哥吧?!”
“我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黑嘎这个名字实在不好,你又这么黑,不如我替你起个名字,保证你喜欢!”
“叫什么?”
黑嘎此时也觉得自己名字实在有些不雅,但他也不相信小乔会起出什么好名字来。
“你杀了大黑,在狼眼中你不是普通人,在人眼中更不是普通人。你又不忍杀狼崽,刚才还跟狼在一起,可见又喜欢狼。再说我们还是因为狼才想起拜把子的,我看不如就叫狼人!”
小乔说完,目光灼灼地望着他。
“好,我就叫狼人”
黑嘎想都没想,张口就答应。
“哇!太好了!”
小乔拍着双手上蹿下跳,快乐得像条戏水的小鱼。黑嘎也高兴起来,是为有了名字高兴?还是因名字是小乔取的高兴?要么是看见小乔高兴所以才高兴?黑嘎糊涂了,反正知道高兴就得了,他摆了摆头,心里脸上都是笑,自懂事起他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
第三章 狼群首领
“听说你叫狼人?还跟小乔拜了把子?”
乔三老爷没有看他,低头欣赏着拇指上的白玉扳指。狼人没有吱声,有时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就表示默认。乔三老爷终于抬起头看着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冷漠得像三九天的铁板。狼人的心从云端沉到了谷底,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了许多道理,知道了他跟小乔之间隔着一道墙壁。
“听说你杀了大黑?”
乔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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