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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本色(寒刀行)-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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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号:“多情剑客”衿明,二十五岁,师承武当掌门云虚子,于十月初三陈尸家中书房;“公子多情”花染出价白银一万两。
五号:“索命刀”,二十九岁,来历不详,于十二月十三日陈尸荒野;江南飞龙堡堡主宋飞腾出价白银九千六百两。
六号:“玉面魔鬼”龙少云,六十一岁,有一子龙大少,于十二月十六日凌晨陈尸苦水镇听涛轩;分文不值。
米珏缓缓合上日记,轻轻叹了口气。他原以为任我杀年纪不过二十,出道也尚不足一年,却想不到到目前为止,他居然已经杀了六个人。这六个人居然全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也许,他低估了任我杀,这个少年杀手远远比他想象中的还可怕,更神秘。
“逝者逝矣,你记下这些事难道只是为了留作纪念?”
“这是我成长的过程。”
“你至少做错了一件事。”米珏摇头道,“你是杀手,杀人只是因为受雇于人,那些人的死本与你无关,可是一旦这些雇主的身份被泄露出去,你的麻烦也就跟着来了。苗疆阴婆子、塞北宋一多这些人倒还不足为惧,可是你居然还招惹上了少林和武当两大门派,这日子可就不好过了。还有那些雇主,一定会怀疑你出卖了他们,到时你岂非就成了众矢之的,群起而攻之?”
任我杀沉默了许久,忽然仰天叹道:“生既无欢,死有何惧?”
“你有没有想过,江湖很可能因此而掀起腥风血雨,不断的寻仇,无尽的杀戮,再无安宁之日,有些ren妻离子散,有些人家破人亡,有些人亡命天涯,四处都是那些流浪的乞丐、无家可归的孤儿……”
任我杀抬起头,望着远方,缓缓道:“我也是一个孤儿,曾经流浪过……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名字,我的童年就是在流浪和乞讨中渡过的,从一开始,我就恨透了这个世界。但是上苍永远都是公平、公正的,他让你失去一样东西,必然会让你得到另一样东西,甚至更多。”
米珏默然无语,他有一个金色、快乐的童年,根本没有尝试过那种悲惨的生活,但他却能想象出其中的凄苦和伤痛。
“每杀死一个人,我就可以得到一笔不少的佣金,可是到现在我还是一个很贫穷的流浪杀手。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米珏没有回答,他知道任我杀一定会说下去。
“每次拿到杀人的酬金,我都分散了给了那些孤儿、乞丐,那些生活困苦的穷人。这些人比我更需要钱。”
米珏猛然怔住,只觉得喉咙发苦,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而事实上,他还能说什么?有谁可以想象得到,像任我杀这样一个杀手,居然是如此的善良、淳朴,宁愿散尽用鲜血和生命拼回来的财富,也要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这样一个杀手,你说是无情还是有情?这样一个杀手,你说是好人还是坏人?杀手本应该冷血无情,否则就很难达到成功的巅峰,像任我杀这种人,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远离失败?是他善良的本性?是他的爱心?还是……这种心怀天下的仁者xiong襟,与那些专门劫富济贫的侠盗们又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也许就是侠盗不过是“贼”,是绿林好汉;杀手,却是江湖上最下流、最卑jian的那种人。
米珏凝视着身边这个神秘而可怕的杀手,感觉有些陌生,却又那么熟悉。他究竟有过怎么样的一段过去?他所经历的人生,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日子?也许,他的遭遇比谁都曲折、沧桑。但是他实在是个倔强、坚毅的人,沙漠的烈日风沙,大海的狂涛骇浪,也许都不能把他击倒,崩溃他的意志。他的人,看起来有一种苍松的劲、小草的韧、冰雪的冷,但他的内心,也许是柔弱的,尤其他的情感,虽然丰富,却很容易溃散。
米珏长叹一声,目光缓缓从任我杀身上移开,望着飘飞的雪,轻声道:“小兄弟,你有没有想过退出这个是是非非、纷纷扰扰的江湖,做一个快乐的自由人?”
“既然选择了这一条路,不管可以走多远,都必须走下去。”任我杀俊脸忽然扭曲,缓缓道,“从我踏入这江湖的第一步开始,我就已经死了,至少我的心死了。死并不可怕,杀人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心死。”
“我不懂。”
“杀手总难免会死在别人手里,所以,每一次杀人的时候,我都当作自己也已经死了。”
米珏虽然还是不懂,但他知道任我杀必有苦衷,一言难尽的苦衷。他是聪明人,所以他什么也没有问。
“很多人都认为,杀手冷血无情,却不知道,有时候,杀手根本别无选择。”
“你不是。你也有感情。”
“我有,而且我的感情并不比别人浅薄。”任我杀居然没有否认。
“所以,做杀手并不适合你,从一开始你就错了。”米珏长长叹了口气,“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知道,你曾经一定有过美好的生活,选择这条路,你一定也是出于无奈……”
“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任我杀立即打断道,“我说过,一个人一旦走错了路,就很可能永远都不能再回头了。”
一个人一旦走错了路,就很可能永远都不能再回头。为什么不能回头?答案,也许只有任我杀自己知道。
一个流浪的杀手,往事如烟,既不必回忆,也无须凭吊,明天是个什么样的日子,也已变得不再重要。有时候,人的确应该学会遗忘,忘记过去,也不必憧憬未来。任我杀就是这种人,只可惜遗忘对他而言,并不是一种幸福,反而是种痛苦,即使他从来不敢想象他的明天是否会有阳光。
米珏和任我杀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米珏天生就属于江湖,从初出道到现在,家世带给他的光环和荣耀就从未褪色,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恭恭敬敬地尊称一声“大侠”。任我杀呢?他只不过是一个杀手而已。不同的身世,不同的遭遇,米珏又怎么会明白任我杀此时此刻的心态?
“小兄弟,你不肯放手,是不是想成为最有名、最成功的杀手?”
“我现在就已经很有名,但并不是最成功的。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才是最成功的真正的杀手。”
“你说的这个人,是不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的确是一个真正的成功的杀手。他不仅无情,亦无爱无恨,甚至无我。
燕重衣用剑,但他的剑法并无招式。他杀人只有一种方法——一剑穿喉。他的剑很快,快到没有人能看见他在何时拔剑,何时出剑,甚至没有人可以看见他的剑是如何刺入对手的咽喉。
江湖上一直有一种传说,传说他是当年“白衣杀手”冷落的传人,因为他们的剑法同样的快、狠、准,杀人的手法也如出一辙。在他的剑下,无论是谁,几乎都没有生还的机会。
让人最头痛的却不是他的剑法,而是他不怕死、永不放弃的jing神。他不仅能拚命,还能玩命,甚至赌命。有一次他与一个高手决斗,居然挨了那人六六三十六刀,最后才一剑刺穿了那人的喉咙。
燕重衣为人亦正亦邪,可以不为什么而杀人,也可以不为什么而救人。
五年前,他邀请了八位江湖上可怕的独行杀手,组织成一个“杀手组织”。这个杀手组织就叫“九条龙”,按年龄依次排行,燕重衣排行第六。但在九个人中,他的武功最好,威信最高,而且杀人从未有过失手的记录,所以他就成为了这个杀手组织的首脑“青龙”。
他原来当然并不叫燕重衣,但他真正的姓名却从来都没有人知道。
三年以来,杀手组织的人员仍然未变,可是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却都已经改变了,“九条龙”终于在江湖上占据了一席之地。他们守信、重义气,绝不滥杀,死在他们手里的人大都是些道貌岸然、沽名钓誉之辈。
可是江湖中却很少人喜欢这个杀手组织,因为他们从来都是我行我素,独来独往,根本不屑与武林各大门派往来。不能否定的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杀手之王”的地位始终都没有人可以撼动。
9。 第八章 天涯海阁
任我杀眼睛里流溢出一种非常奇特的情感,缓缓道:“他今年才不过二十五岁,可是死在他剑下的人至少有八十个,他杀人从未失手过。他才是真正的成功的杀手,也是每一个杀手奋斗的目标。”
“你很了解他?”
“我们是朋友。”
“我们是朋友。”虽然只是很平淡很平凡的一句话,但其中蕴藏着的意义却太多、太多!他只是一个浪子杀手,除了一条命和一把刀,他还拥有什么?朋友和酒!杀人的时候,他是个冷血无情的杀手,但提起朋友,你就会发现,其实他也只不过是个很平凡的人而已。酒,可以暂时麻醉他的忧伤,朋友,可以驱散他的孤独。一个人只要还有朋友,就证明他活得并不寂mo,对生活还没有绝望。
米珏忽然轻轻笑了起来,抬起目光,遥望着远方——那个方向是天山,天山有雪,有他幸福的家,家中有他美丽、贤惠的jiao妻,还有他可爱的儿子。他离开他们已经整整三年零二十六天了,思念就如天山的雪水绵绵不绝,从未有过间断,家中的妻儿一定正在等待着他的归去。
一个人离开家太久了,总会厌倦漂泊——游子就像落叶,落叶总是要归根的;家是个温馨的港湾,是人一生的依恋。
米珏忽然有一种回家的冲动,缓缓道:“我的儿子今年已经九岁了。”
任我杀似乎微微一怔,微笑道:“他一定很听话,很可爱。”
“我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长得很高,现在三年过去,只怕再见面时,我已经认不出来了。”
“他叫什么名字?”
“米浩。浩气长存的‘浩’。”
“好名字。”任我杀笑了笑,“你想不想家?”
“想。”米珏也笑了笑,连眼角隐藏着的皱纹仿佛也有了笑意。
“你是不是很快就要回去,回到你的家,回到他们的身边去?”
“是该回家了!”
“既然离别在即,我们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
米珏又笑了笑,拉起任我杀的手,说道:“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一个很有趣的好地方。那里的酒菜很可口,那里的人也很可爱,而且,它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名字。”
任我杀忍不住问道:“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米珏悠然笑道:“‘天涯海阁’。”
“天涯海阁”的确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天涯海阁”是一座酒楼,这里不仅有很香的美酒,有可口的菜,还有最可爱的人——女人,清一色的女人,无论是掌柜的还是站堂的,无论是大厨还是伙计,居然全都是女人。每一个女人都很美,很年轻,最年长的也只不过刚及花信年华。
据说她们的老板也是女人,一个很神秘的女人。没有人见过她的真容,因为每一次出现,她的脸上都系着一条黑色的面纱。可是每个人都可以从她秋波荡漾的眼眸、轻盈的体态、温柔的声音中,感觉到她的美丽和年轻,领略到她的绝代风华。虽然看不见她的脸,看不到她究竟有多美,但仅仅只是她的一个背影,就足以让每一个女人嫉妒到恨不得剜掉男人的眼珠子,让每一个男人迷醉到恨不得大街上的女人都是她的影子。
她还有一个很美丽、很浪漫的名字:欧阳情。
莫愁湖是金陵城名湖,花木亭台,曲径通幽,堤前杨柳轻扬,湖上白雪遍铺。
莫愁湖以人而名。南朝宋、齐年间,洛阳有位贫穷少女名唤莫愁,为mai身葬父,远嫁金陵卢姓人家。后来丈夫戍边辽阳,莫愁在家侍奉双亲,养育子女,恪守妇道,热心帮助邻里孤贫,颇受人敬重。可惜被公公诬陷,蒙受不白之冤,投河自尽以表清白。后人为了纪念她的贞节,将卢家花园与石城湖辟建为湖,并以莫愁为名以志纪念。自唐代伊始,众多诗人吟诗作赋为其歌功颂德。
“天涯海阁”依湖而建,雕檐映日,画栋飞云。无可否认,是金陵城里最豪华、最宏观的一座建筑。抬目遥望,远远就可望见竖着一根望竿,望竿长及三丈八尺五寸,顶端飘飞着一面旆旗,上书:天涯海阁。酒楼正门门边朱红华表,两根石柱雕龙刻凤,栩栩如生,两边白粉牌各有五个大字:世间无比酒;天下有名楼。字迹苍劲有力,极具大家风范,显然出自名家手笔。
“天涯海阁”占地极广,共分三进,酒楼居首,其后就是客房,穿过客房后面的大花园,才是这些女孩子的居室。酒楼又分四层,四道楼梯十字分开,一楼是民间凡夫俗子、市贩走卒聚集之地,二楼多为行走江湖的武林豪客,三楼专供乡绅富甲,以及饱读诗书的士子书生,四楼却是专为达官贵人而设,既可商谈机密要事,也可休闲消遣。做生意自然有做生意的技巧和诀窍,所以每一层楼的价格都不相同,因人而异。
米珏和任我杀携手而入,一个双十年华的美丽少女立即腰肢款摆,笑意盎然地迎上来。做生意的人,自然都是尊重客人的。谁知这少女却娇笑道:“米先生,你终于出现了。”
米珏微笑道:“柳姑娘,在下是否已经很久没来了?”
“十一天,米先生已经整整消失了十一天。”
“在下这些天因事离开,并非如柳姑娘所说的消失。”米珏忍不住笑道。
“二当家还以为米先生从此消失再也不会来了呢!”这少女掩嘴娇笑道,“你莫忘了,上次你还答应过她的,一定会为酒楼写一个好对子。这事你怎么也赖不掉的。”
“哦?有这事么?莫非当时在下多喝了几杯胡说八道?在下才疏学浅,怎敢狂言为酒楼题字?天下才子高人何止泛泛,怎么也轮不到在下献丑吧?!”
“金陵城里谁不知道米先生以三绝名扬天下?”这少女嘟着小嘴轻笑道,“相貌如潘安再世,这是一绝;吟风弄月,又是一绝;写得一手好字,更是一绝。”
米珏微笑着摇了摇头,与任我杀并肩走上二楼,一副又是出自名家手笔的楹联抬目可见: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这时迎面又走来一个美丽少女,娇声道:“米先生,你好像走错地方了。”
“王姑娘,在下只不过十一天未来光临而已,难道就变成讨厌的客人了么?”
“米先生误会了,小女子的意思是这二楼并不适合你和这位公子。”
米珏摇头笑道:“没关系,在下这位朋友本也是江湖中人,听了那些之乎者也的酸言,反而受不了。”
那少女怔了怔,沉吟着道:“那么……小女子去唤二当家过来。”
米珏和任我杀选择了靠近窗子的座位凭栏而坐,从这里望出去,可以看到大街上的情景。
“米先生,你终于来了。”刚坐片刻,就听见一个甜美的声音娇笑道。随着声音的传来,只见一个紫衣女子飘然而至,这女子非但很美,还很年轻,如雪雕玉琢的粉脸上,深深嵌着两个酒窝。
“幸好在下来得还不算太迟。”米珏立即微笑着起身相迎。
“米先生许久不来,小女子还以为米先生已经忘记我们之间的约定了呢!”
“看来在下若不献献拙丑,只怕连酒都喝不成了。”
紫衣少女笑了笑,目光一瞥,看了任我杀一眼,忽然脸色没来由一红,轻轻道:“这位公子是……”
“这位任兄弟,是在下的朋友。”
“任公子是第一次到这里来吧?”
“我们萍水相逢,还是初识。”
紫衣少女对任我杀盈盈一笑,说道:“小女子姓安,单名一个柔字。”
任我杀既不起身,也未抬头,连眼睛都没有眨动,淡淡道:“嗯!”
“任公子既是米先生的朋友,也就是小女子的朋友……”
“我们不是朋友。”任我杀立即打断了紫衣少女的话,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声音冰冷如窗外的风雪,“我从不和女人做朋友。”
安柔一怔,粉脸绯红,艳如桃花,强颜笑道:“男人和女人也是可以做朋友的,任公子莫非在说笑话?”
“我从来都不会说笑话。”任我杀的声音依然很冷。
这个英俊而忧郁的少年,看起来绝不讨厌,说话却足以让每一个女人心碎,莫非他的心竟是用冰雪做的?安柔怔怔地站在那里,一时竟无言以对。
米珏立即轻咳几声,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笑道:“安姑娘,在下与任兄弟要好好大喝一场,不醉无归,如果再不上些酒菜来,在下就要啃掉‘天涯海阁’这块招牌了。”
“米先生,这一次就由小女子作东,无论两位想吃什么都没有关系。”安柔嫣然一笑,妙目一转,又看了任我杀一眼。
任我杀目光转向窗外,看着飘扬的飞雪,米珏暗暗好笑,缓缓说道:“安姑娘既出此言,莫非有何吩咐?”
“岂敢,只是有事相求而已。”
“莫非还是写字一事?看来在下若再推辞,可就让他人说是恃才傲物了。”
“米先生是答应了?”
米珏苦笑道:“在下还能拒绝吗?”
安柔开心地笑道:“小女子现在就去准备文房四宝。”
好酒!酒香扑鼻,沁人心脾。有好酒,自然不能没有可口的菜。一碟芦花鱼,一只北京填鸭,一盘红烧狮子头,和一只脆皮炸子鸡,还有一碟爽口的酥油花生米。安柔实在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居然连酒菜都可以安排得如此美妙。
米珏微笑着赞叹道:“安姑娘真是善解人意,像她这种既美丽又大方的女孩子已经越来越少了。”
“嗯!”任我杀淡淡地应了一声,从安柔出现到消失,他始终没有瞧过她一眼,仿佛在他看来,纵然是人间绝色,也远远不如美酒和朋友。
“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实在不该抛头露面出来做生意。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整天与客人周旋,岂非很危险?”
“如果这个女孩子懂得武功,她的处境就比别人更安全。”
“只可惜安姑娘只是个很普通、正正当当的生意人。”
“米兄认为她不会武功?”
“她本来就是个娇柔小女子。”
“我看未必。”任我杀摇头道,“有一种人,天生就善于隐藏,善于伪装,无论他扮成什么,都绝不会被别人轻易识破。”
“譬如东瀛的忍术,或者我们中土的易容术,是么?”
“东瀛的忍术我不了解,易容之术也只是改头换面的技巧而已,我说的这种功夫才是真正高深莫测。如果一个人的内功已有足够的火候,就可以做到深藏不露。”
“这是你的猜测?”
“我看得出来。”
“你从哪一点可以看出来?”
“她的手。”
“她的手?”米珏奇道,“她的手有什么不同?”
“她的手也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比别的女孩子的手稍稍厚些,而且还没有留指甲。”
米珏笑道:“原来你对她也并非毫无兴趣,对她的观察居然比我还仔细。”
这是一句玩笑话,但对于任我杀来说,却一点也不好笑。
“女孩子通常都喜欢留手指甲,而她没有,这就说明了一件事。”他缓缓伸出手,“你看我的手。”
这只手bai皙洁净,手指xiu长,每一根手指的指甲都修剪得很整齐。
米珏伸手捏了捏这只手的掌心,笑道:“你想证明什么?”
“我有一种感觉,她练的是刀法,而且还是双刀。因为用刀的人如果留着指甲,就会影响手掌握刀的力量,手掌稍厚,那是经常抓刀的原故。”
米珏沉吟着道:“也许她用的是剑,练剑的方法和原则,岂非也和练刀一样?”
任我杀摇头道:“不,她用刀,绝对是双刀。使剑和使刀虽然没什么两样,但还是有分别的,唯一不同的就是手腕和手臂之间的差异。”
这一次米珏终于明白了,缓缓道:“剑走轻灵,所以力量在于手腕;而刀的使用一般都不离斩、砍、劈、斫这些动作,所以力量在于手臂。”
任我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问道:“米兄,在这里做事的莫非全都是女人?”
“所以这地方才特别,特别的可爱。”米珏笑得很愉快。
“她们的老板也是女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米珏摇头道:“一个神秘的女人,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
“你有没有见过她?”
“见过她的人很少。”
“一群女人居然可以把这里的生意经营得如此红火,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本来我也奇怪,但后来改变了想法。‘天涯海阁’这个地方,是一块风水宝地,不仅江湖上的朋友要给一点面子,就连官府都要为它撑腰。”
“如果连官府都不敢动它,那么这个老板娘岂非更不简单?”
“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我从未见过她,关于她的事情,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有时候,有些事如果知道的太多了,反而会更无趣,更不开心。”米珏笑了笑,“小兄弟,你岂非也是个神秘的人?交一个朋友,又何必非要知道他的过去,了解他的一切?”
任我杀沉默半晌,缓缓道:“米兄,面对如此美味佳肴,何必为了他人之事而大煞风景?来,我敬你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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