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乘龙快婿-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发现了什么?”弄玉每当这种时候,总是很有耐心地问。
“发现了——一个——鸡蛋——”癸?终于非常非常小声地回答。
鸡蛋?弄玉的脑筋乍停三拍,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问,“鸡蛋?”
“是啊,一个鸡蛋,新鲜的鸡蛋。”癸?连连磕头,“婢子不敢欺瞒公主,的的确确是一个鸡蛋,公主可以亲自验看。”
“哦——”弄玉终于反应过来,是昨天晚上萧史的那只“尽职尽责”的老母鸡在她床上做的好事!她和萧史闲扯扯了许久,扯到快天亮,她也没有回床上去睡,哪里知道还有这种事?又何况,她又不是养鸡专业户,在家里只知道鸡会制造鸡腿鸡翅,在麦当劳肯德基里面还贵得要死,根本忘记鸡还会下蛋——不是鸡还有分产蛋鸡和产肉鸡吗?为什么萧史那一只还会下蛋?为什么不事先通知她一声说存在下蛋的危险,好让她事先检查一下?现在叫她怎么解释?为什么她床上会有一只鸡蛋?
“嘿嘿,你们——你们不会以为——那只鸡蛋——是我下的吧——”弄玉看着她们诡异的表情,心里有一种很不妙的预感,干笑地退后几步,问。
没有回答——这些知识落后的秦国婢女只是眼神怪异地看着她。
弄玉倒抽一口凉气,不会吧——还没有找萧史,她就要被当作妖怪处死吗?冷静!冷静!她开始说教:“咳咳,你们弄错了,这个——人是不可能下蛋的。鸡这种东西,起源自红原鸡,属于鸟纲,雉科。学名叫作Gallusdomestica。关于下蛋,那是因为这个母鸡啊——它的脑下垂体分泌一种物质,叫做催卵激素,能使卵巢产生蛋黄,然后呢,当蛋黄成熟之后就离开卵巢,进入输卵管,在输卵管的膨大部分可以分泌大量蛋白质,包在蛋黄外面,之后由输卵管的膨大部分压入狭部,在这里形成卵壳,最后生出鸡蛋。我们人是不可能下蛋的,知不知道?”她费尽心机把她所知道的关于“鸡”的知识全部说了出来,说完了自觉得学富五车,原来她是这样博学多才,但看着那一个个秦国婢女“冥顽不灵”,“顽固不化”,“呆头呆脑”,“目瞪口呆”的样子,也知道她的演讲无人欣赏。
呜呼——天下最可悲的事情,就是光有绝世之才,无人赏识——她可以了解为什么屈原会去跳河,因为她现在也有同样的冲动。怎么办?为什么她床上会有一个鸡蛋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咳咳,你们听见了吗?”她眼见“教化”无用,不得不“装神弄鬼”,摆出一脸“只有我知道,你们都不知道的样子”,一手平放胸前,一手负在背后,做《西游记》里观音大士的样子,“本公主念了如此长的一段——嗯——这个咒语,嗯,驱鬼避邪,来人啊!”
“在。”癸?眼神怪怪的,应了一声。
“把这个鸡蛋给我丢掉,以后还有谁没有照看好本公主的寝宫,让外面的什么野鸡野鸭,或者神仙鬼怪在本公主床上下蛋,本公主格杀勿论!”弄玉大发神威,板起脸,盛气凌人地指着癸?,“以后再让本公主听到有关什么鸡蛋,什么本公主寝宫不洁的事情,看本公主饶不饶得了你们!”她脸上做足了威风,心里暗暗愧疚,不知道原来的公主有没有这么暴戾,但不这样做,她又不知道怎么解释着床上下蛋的问题。
“是!”众婢女吓得脸色苍白,急急退下。
弄玉松了一口气,在寝宫里转了两圈,只盼孟明赶快找到萧史,赶快回来谈成亲的事,赶快把这下蛋的事忘记,否则,弄玉在历史上不是成仙,而是成妖了。
“公主姑娘,”癸?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叫过她,在她强调叫“公主”之后,她已经把她当成了原来的公主,“你——”
“什么?”弄玉回头,只见癸?一脸神秘,“什么事?”
“你是不是——”癸?探头过来,在弄玉耳边非常神秘也非常崇拜地说,“是不是野鸡大仙变化成公主的模样,来夺取大王性命的?”她的眼神一半是害怕,一半是好奇,稀奇得近乎崇拜地看着弄玉。
“野——鸡——大——仙——”弄玉一个字一个字咬牙切齿地重复,“我如果是野鸡大仙,就不用怕不会吹笙被大王砍头了!癸?,你是有脑的,你自己想一想,我到底是不是野鸡大仙?我就算是野鸡大仙,我既然已经成‘仙’,我还要下这么没有水平的蛋,下在我床上让你看见?我有这么笨?”她看见癸?还是一脸疑惑,索性往桌子上一拍,“我如果是野鸡大仙,你既然已经发现我的真面目,我肯定、必然、绝对、毫无疑问、理所当然地要弄死你,我拔根鸡毛变出另一个癸?不是安全得多,何必在这里和你怄气?”
癸?这一句听懂了,想一想也有道理,“姑娘你真的不是野鸡大仙?”她小心翼翼地问。
弄玉斩钉截铁地道:“不是!”
癸?松了一口气,嫣然一笑,“我想也是,姑娘就算是野鸡大仙,也是很好的野鸡大仙,绝对不会伤人的。”她施礼告退。
她不是野鸡大仙——弄玉会被这个丫头气死——她此时恨不得立刻变成野鸡大仙,把这些以为她是野鸡大仙的人统统掐死!
弄玉在秦宫为了“野鸡大仙”的事弄得一鼻子灰的时候,孟明快马加鞭,到了太华山。
太华山——
果然是中原名山,林木苍苍,高岩耸翠,岩梅碎点,清雅如画。
丝丝云气山间环绕,缕缕白云自山峡间流下,清静怡然,鸟声悠扬,蝉声愈静。
孟明虽是武夫,也目为之眩,赞叹良久。
只见一个樵夫担着一担子柴火下来,一边走,一边哼着听不懂的歌,实在有几分不俗的世外闲人的风雅之气。
“敢问先生,这太华山,可有一善于吹箫的仙人?”孟明拱手作揖,下马问道。
樵夫看了他两眼,指着山上一处山崖,“山上明星崖,有一异人,自七月十五日至此,结庐独居,每日下山沽酒自酌。至晚——”樵夫似乎突然忘词,尴尬地笑笑,想了好半天,才像背书一样背出来,“至晚——必吹箫一曲,箫声四彻,闻者忘卧,不知何处人也。”
“多谢。”孟明心里实在有些疑惑,不知道这樵夫的话可不可信,但四下无人,再无第二人可问,还是决定上明星崖一探究竟。
他没看见,那“樵夫”一溜烟跑进树林,丢了柴火,急急忙忙抄了一条近路,直奔明星崖去了。
等孟明弃马,试了几条死路爬到明星崖顶,已经是许久之后的事。
一登上明星崖,只见一间草庐依山而建,清雅绝伦,崖前一片细碎小花,色作娇黄,几丝云气崖上萦绕,果然是神仙境地,不同人间。
一人身着白衣,背对着他,背影颀长,正俯身清理身前一株奇花的枝桠。
“敢问,阁下可是——”孟明心知决非寻常人物,上前问道。
白衣人回过头来。
只见他眉目精致漂亮,虽不是孟明想象的“玉貌丹唇,出尘绝世”的神仙之态,却是另一种玲珑漂亮,而且,这样“玲珑漂亮”的男子,孟明还未见过,不禁呆了一呆。
当然白衣人就是萧史,他拿弄玉给他的那块大麻布,做了一身“仙服”,在这里“装神”。如果孟明有少许疑心,往草庐里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假冒草庐,只有个空架子,里面什么也没有;再认真一点,就会看出,那棵“奇花”也是假冒的,是萧史用各种不同的花草的枝桠拼起来,再插在地上的。但孟明被他的“仙貌”给唬住了——不要忘记,萧史就是歌手,必然精通如何“卖弄风骚”,如何表现自己最吸引人的一面,他的外貌条件已经很好,又有如此“专业”的技术,还有经验——几千几万的人都可以被Shellsea迷到疯狂,区区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孟明土蛋又算什么?所以,这一招“装神”非常成功。
“我姓萧,名史。”萧史明明知道他是孟明,还是一本正经地问,“足下何人?”
“在下本国右庶长百里视是也。大王为爱女弄玉公主择婿,听闻足下精于音律,命孟明相迎。”孟明恭恭敬敬地回答。
萧史暗中叹气,他明明很想赶快见到弄玉,还要假装推迟,真是痛苦,嘴里不得不说:“在下山野草夫,粗通音律,别无所长,不敢辱命。”他可是老老实实按照弄玉的课本念的,有些古文记不清楚,就顺着大概意思顺口乱编。
“你与本将回去,见到大王,自有分晓。”孟明请他一同回到秦宫。
萧史自是求之不得,一同回宫。
回到秦宫,秦穆公有事一时不能相见,要等上几天。
弄玉一早知道萧史来了——萧史怕她不知道,一回来就吹箫,又是吹的那首《我在这里》,她想不知道也难。
既然来了,就要研究下一步计划,萧史要如何通过秦穆公的刁难,娶到弄玉?
夜里,萧史又摸到弄玉房里,研究怎么办。
“喂,接下来,根据你的课本,萧史见到秦穆公,要吹箫三曲。这个吹箫三曲是没有问题,我那么多歌,随便吹都不止三曲,只是——要吹到像它说的‘才品一曲,清风习习而来;奏第二曲,彩云四合;奏至第三曲,见白鹤成双,翔舞于空中,孔雀数双,栖集于林际,百鸟和鸣,经时方散。’这个——我又不是妖怪,我看不太可能。”萧史愁眉苦脸地指着那一段话,“我们逃走好不好?我吹不出来。”
弄玉也是很烦,“如果逃走,我看不难,这些古代兵呆得要命,但是,逃走之后,萧史弄玉成不了仙浪漫爱情完蛋是一回事,倒霉的是,只怕服侍我的一群丫头都要死,我不想连累那么多人砍头。”她负手在寝宫里走来走去,“清风习习而来,我的包在你那里吧?”
“在,”萧史眼睛一亮,“里面有一个电风扇,你上课用来吹风的?”他笑眯眯地看着她,“我吹不出来,就作弊好了。否则,娶不到你啊。”
“那是新的,我去听你的演唱会的路上买的,还没有用过呢,我不是用来吹风,是替同学买的。她要一个最小的,大概想绑在她的宿舍床位上面。用它可以吹风啊,但是没有电池。”弄玉在想办法。
“可是随身听里面有电池啊!”萧史侧着头笑眯眯地看她,“你真是了不起,包里什么都有。”
“就算我弄得出‘清风习习’,那‘彩云四合’怎么办?”弄玉在考虑。
“这个——我们找一个起风的天气来表演好了,傍晚好不好?天上的云本来就是彩色的,再一起风,很容易就‘彩云四合’了。”萧史算道,“现在是十月,不,应该快要十一月了吧,正应该要变天起风的时候,北方西伯利亚的寒流应该很快要来了。”
“这个比较无所谓,彩云有没有四合比较看不出来,但是什么‘白鹤成双,翔舞于空中,孔雀数双,栖集于林际,百鸟和鸣,经时方散’,这种事情,可是变不出来的,现在你哪里找白鹤,找孔雀去?就算你有,又怎么强迫它们什么‘翔舞于空中’、‘栖集于林际’?它爱飞哪里飞哪里,你管得着?你又不是野鸡大仙。”弄玉白了他一眼。
“野鸡大仙?”萧史呆了一下,莫名其妙,“什么野鸡大仙?”
弄玉想起来就火,咳了两声,“没有什么。我倒是想起来了,花园里——不是我的花园,是秦穆公的花园里好像有白鹤和孔雀,我们是不是可以偷几只来演戏?”
“这个——不管,先偷出几只白鹤和孔雀再说啦。”萧史看看天色,“喂,你好好睡觉,我去那边花园看看,看看怎么去偷白鹤和孔雀。你不要睡得不够,明天起来两个黑眼圈,癸?会怀疑的。”
弄玉点点头,迟疑了一下,“你也不要弄得太晚,我知道你身手灵活,但你毕竟不是什么武林高手,小心一点,抓不到赶快回去睡觉,不要让自己受伤,好不好?”她与他相处这么久,不得不关心这个柔软又莽撞的大娃娃,他是——他真的是——很了不起——在这样蛮荒的时代,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里面,他可以样样事情自己来,可以活下来——然后为她的事奔忙。他本是那样众星拱月的人,是天之骄子,但是,他却肯为她做这么多,她感动,她如何不感动?如果她没有被误会为公主,在这个时代,她想她是活不下来的,所以,她佩服萧史,更加感激萧史。
萧史本已要从窗台跳出去了,听到她这样说,回过头来,笑笑,“你是在关心我吗?”他的眼睛很生动,眼神很漂亮,有三分优雅、七分笑意,映着天上的星光,很漂亮。
她从来没有认真看过他的眼睛,更加不知道这样一个柔软的娃娃眼睛里会有这样“优雅”的神韵,不知道他眼神里的漂亮,还有一种——令人迷惑的,近似于魅惑的东西——至少,是魅惑了她的东西——
弄玉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地走过去,俯下身,轻轻地在他唇上吻了一下,“原来,你不是个真的娃娃。”他因为要下跳,所以微微蹲下了身,她这一吻,就像白雪公主吻上了小矮人,优雅而带着公主的贵气。
“你——”萧史似乎是呆了,他的眼神变得更加深湛,因为唇上瞬间温暖而又冰冷的感觉,她柔软的香气挑起了他眼睛里狩猎的危险。
弄玉欣赏地看着他,他此时不再像个娃娃,而是一个眸子里闪着光的危险的男人,他是如此的柔软稚气,如此漂亮——所以当他认真了起来、危险了起来的时候,就分外的——魅惑、优雅的魅惑——像一只平日里可爱的黑豹——非常漂亮的那种——
“你吻了我。”他低低地道,言语里没有委屈,也没有控诉,而是很平静地表明一件事实。
弄玉坦白:“我吻了你。”
“你——”
弄玉打断他:“是你诱惑我,”她浅笑,“你说‘你是在关心我吗?’时,你的眼神在诱惑我。”她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面前轻轻地晃了晃,“你敢说不是?”她很清醒地知道萧史的诱惑,但她没有承认的是她故意不拒绝这种诱惑,其实也是很可恶很恼人的选择。她在玩火,但是,她却像被蛊惑了一半,不能收手。
萧史笑了,“你一向都很聪明,”他站起来,很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很认真地道,“我喜欢你。”他的眼神一向很漂亮,乌黑晶亮像会发光的星,里面湛湛地映出她的影子,“我喜欢你,从你来到东门听我的歌,我就很喜欢你。”他也没有如何深情款款,只是很平静地道。
弄玉被迫抬起头看他,“我——”她像被蛊惑一般道,“你很漂亮,很可爱,很吸引人。我依赖你,信任你,有时候也崇拜你。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你。是喜欢你的人?还是喜欢你的歌?”她炫惑地闭上眼睛,“你不是个真的娃娃,我明白。但是,我不了解,不是娃娃的你,究竟是怎么样的?我不了解,所以,我不能说喜欢。”她非常认真地看着他,缓缓把自己偎入萧史怀里,低低地道,“对不起。”
萧史缓缓搂紧她,“那为什么吻我?”他低低地问,声音很——魅惑。
弄玉再一次闭上眼睛,轻轻一笑,“因为刚才,你的眼神,就在说‘吻我’——”
“你吻过别的男人吗?”萧史问。他的声音很低,很安静。
“没有。你呢?”弄玉轻笑。
“吻过,拍戏的时候。”萧史低下头看她,“不公平?”
“不公平?”弄玉依旧轻笑,“我也许也会吻第二个男人。不公平?你说?”
“不听话的女人。”萧史似乎有一点生气,低低地道,“你明白我的意思。”
弄玉缓缓从他身上挣开,双手推着他的肩,看着他的眼睛,“我明白,你要证明你是我唯一的一个男人?你在向我保证?我明白,所以我要装作不明白。你喜欢我,就明白我不喜欢听话,不喜欢有人来——束缚我的……”
“自由?”萧史抿了抿他柔软漂亮的唇,“我明白,我让你有机会吻第二个男人,好不好?”他的表情很认真,“我不强求你要喜欢我,至少,你要知道,我喜欢你,我可以纵容你——自由……”他看见弄玉要开口,很快又接下去一句,“我喜欢你,因为,我喜欢自由。”
弄玉本来要说什么的,但是听到这一句,忘记了。怔了一会儿,她突然问了一句不相干的:“为什么唱《时空穿越》?为什么会唱?你知道我们会穿越时空来到这里?”
“不是,我不是神仙,我不知道。”萧史微微皱起眉,有一点婴儿的味道,“我只是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回到过去,一个人,很孤独、很孤独,我说的话,没有人可以理解;我想的事情,没有人知道。古人的思想都很单纯,欺骗是很容易的,要控制自己不去欺骗,是很困难的事。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骗子,可以很容易骗到他们的钱,但我控制自己,不要对他们下手,他们太单纯,这是不公平的——又梦见我的歌没有人喜欢听,我很伤心,却没有人可以理解——”他的表情开始有一点哀怨委屈了,“很复杂的感情,我分辨不出来。醒来以后非常感慨,所以——”
“所以你喜欢我,也许,只是你别无选择。”弄玉不笑了,强调:“你在这里别无选择,只有我。你明白我的意思,我们是同伴。你想一想,如果不是在这里,你会喜欢我?名和大学二年级的学生?我们本来没有共同点,只是歌手和歌迷,如此而已。你明白的。”她放开萧史的肩,“我不是在欲擒故纵,我只是想保护自己。你明白的,要爱上你很容易的,你是这样优秀、这样漂亮、这样可爱,你说你喜欢我我也很得意、很有虚荣心,但是,人不能依靠虚荣心而活啊!我很自私,不为你想,我为我自己想,爱上你必然不会有安定的感情,必然落得凄惨的下场,我不愿意经历这种——灾难——你明不明白?”她双手一摊,“我很抱歉对你这样说,我不想喜欢你。我也不愿意对你这样说,但是,这是我的真心话,你知道我一向很坦白,我宁愿你我真心真意地说话,不愿意我欺骗你。因为我尊敬你。”
“我明白。”萧史叹气,“你吻了我,然后,说不想喜欢我。”
“我——”弄玉简直要被他弄哭,“你说得好像是我——”
萧史打断她,声音很笃定:“你吻了我,因为你喜欢我,只是不想爱我。我明白的,因为爱上我没有安全感,我明白的。”他像安慰小孩子一样安慰她,“我明白的,你不用要哭啊,失恋的是我,不是你。”
“你——”弄玉破涕为笑,“你还不快走?再不走天亮了。”
“我当然走,我要去抓白鹤抓孔雀啊!”萧史眉开眼笑,“你等一等,我明天抓来给你看。”
“我——这样对你,你还愿意去抓孔雀?”弄玉低声问。
萧史睁大眼睛,很稀奇地看着她,“为什么不抓?难道你不喜欢我,我就不应该救你出去吗?”
“我——”弄玉欲言又止,“我只是觉得,对你来说,太辛苦、太不值得了。 ”她低声道,轻轻摆弄着自己的衣角。
“有时候人们做事,不一定要计较我这一斤牛肉是不是值得五斤白糖的。”萧史笑了,“我喜欢救你。”
“谢谢。”沉默良久,弄玉轻轻地道。
萧史只是歪了头看她,笑笑,从窗台上跳了下去。
5
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10:14:18 PM《穿越文合集》第四章 并非古人
乘龙快婿作者:藤萍
第五章 应试大纲
弄玉实在很佩服萧史,她也不知道他怎么弄的,竟然真的抓到了两只白鹤四只孔雀。当萧史拖着一个大布袋走进她的房间,她简直吓得要尖叫。
“喂,你疯了?青天白日,你就这样走进来?她们——她们岂不是全部看见了?”弄玉看着他从袋子里抓出白鹤和孔雀,几乎被他吓死。
“笨蛋,我们要作弊,当然要她们帮忙,你以为只有我和你,就可以弄出‘白鹤成双,翔舞于空中,孔雀数双,栖集于林际,百鸟和鸣,经时方散’吗?”萧史理所当然地道。
“可是——她们是会对大王说的。”弄玉指着外面,“她们是秦国的婢女,不是我的。”
“不会,”萧史伸出手指,在他自己太阳穴旁边划了两个圈,“她们都是有脑的,不要骗她们,和她们说清楚利害虚实,她们就会帮忙啦。”
“什么利害虚实?”弄玉看见白鹤在桌子上展翅,孔雀在地上走来走去,简直要昏倒,“这样——这样招摇——没多久人人都知道我这里有六只鸟了。”
“不会,你看它们的嘴巴都被我绑起来了。”萧史关起窗户,以防会飞的白鹤跑了,一边道,“我想啊,我们这几天天天半夜相见,你的婢女又不是聋的,十有八九都已经知道我和你‘郎情妾意’,如果还装作什么事都没有,不免很没意思。你是公主,她们是婢女,如果你不嫁给我这样的‘仙人’,那么,以公主的身份,你必然远嫁他国。她们身为婢女,不免要离国陪嫁,这可不是很好玩的事,搞不好永远都没办法回来,无法见父老乡亲。此其一。其二,我打听了一下,无论是原来那个公主还是你,在婢女里面的口碑都很好,当然,我还打听到一件有关‘野鸡大仙’的事情,那是我的错,不关你的事。她们也希望你嫁一个你中意的郎君,例如说我。其三,我说,我是绝世奇才,因为深爱公主,必与公主成婚,否则此生不作第二人想,所以假扮仙人,入宫以求与公主匹配。她们同情得很,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