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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骨-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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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谁。就算我今日不杀它,他日若给例如辛师兄这些人遇到,想必也是难逃一死。」
林依晨回头看了一眼木然呆立当场的丁三才,道:「丁三才,此间事已了,你可以返回国内了。」
丁三才「嗯」了一声,半晌才应道:「我很想知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我总觉得,你们真的不是人类,到底来自何方?」
夜星一笑,道:「我们是不是人类,这很重要么?」
「很重要!我这辈子不信神,不信鬼。但是,自从遇到了这沙玛魔王后,我就相信了。你们,可以向我解释一下么?」丁三才看着夜星手中正闪闪发亮的珠子,异常认真的说道。
夜星苦笑道:「就算我们说了,你也不明白。很久以前,我也是人类之一。但是,经历过某种变化之后,我就不再是人类了。其实,我也很怀念做人的感觉。」说完后,他闭起了眼睛。
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夜星很久已经没有尝试过做人的感觉了。自从从迷失国度返回后,他总觉得自己与这凡间的人类,区别很大。在以前尚未真正拥有圣骨力量时,他觉得自己还是个人。可现在,他没有了这种感觉。
辛追是人么?马光是人么?应该不算常人吧!辛追是修道者,而马光亦正在向这个阶段进发。林依晨当然不是人了,浅浅更加不是了。想来,在目前自己认识的人中,唯有眼前这丁三才算是常人了。
「我想跟着你们走。」一直默不作声的丁三才,突然说出了这样一句令夜星两人大感意外的话。
夜星和林依晨两人非常惊讶,一言不发的看着丁三才。丁三才再次重重的点了一下头,确认了自己刚才说的话不是随便开玩笑的。
林依晨微微一笑,脆声道:「丁三才,你真决定跟我们走?不返回国内?」
「是!」丁三才很用力的应道,那语气非常的坚定。
夜星苦笑道:「跟着我们有什么好?而且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也不了解我们,不怕我们害了你么?」
丁三才笑道:「如果你们想害我,何必会同意来这里呢?」
林依晨娇笑一声,道:「你这丁三才,还真不是老实人呀。你说,你受到这沙玛魔王的迫害,我们两人念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才勉强答应你的。想不到,你要求还真多。」
丁三才被林依晨这一席话说得有点尴尬,老脸通红,强笑道:「自我出生后,由于性格懦弱,常被人看不起。一直以来,我很渴望自己拥有强大的力量,不再受到别人的欺负。而遇到这沙玛魔王后,我这念头更加强烈了。所以,现在看到两位的本领,我心里就想这是一个上天恩赐于我丁三才的机会。如果错过了,我会终生后悔的。」
他的这一段话,让当事人之一的夜星极为触动。恍惚之间,他又想起了自己的童年。相对于丁三才来说,自己以前何尝不是这样呢?如果没有圣骨和浅浅的出现,如果没有那一次冒险盗墓,自己是否和丁三才,在这凡尘中苦苦挣扎呢?
上天给了自己这样的机会,而谁又给丁三才机会呢?决定权现在就在自己手中!想到这里,夜星抬起头来,眼中有淡淡蓝波闪动,一字一言的说道:「丁三才,你真打算这样?真不想返回国内去见你的妻儿么?你需知道,跟着我们,或许你没有机会再见到她们了。」
丁三才愕然,随即脸上露出了痛苦之色。他抱住自己的脑袋,半晌后忽惨然笑道:「我这婆娘,在我离开国内时,已和别人勾搭成奸。由于我当厨师,常年在国内奔波。这婆娘耐不住寂寞,终究还是背叛了我。其实,这也是我决意到吐火罗的原因之一。」
「那你儿子呢?」夜星想不到丁三才会有这样的故事,心中不禁暗自同情面前这三十来岁的男人了。作为一个男人,在妻子红杏出墙时,却无能为力,这要忍受多大的痛苦,这要背负着多大的压力?活得是那么的窝囊呀。
哎,人呐,总是两难抉择。
丁三才摇头苦笑道:「儿子?呵呵,我那儿子,我到现在还弄不清楚是我的,还是别人的。儿子八岁了,从没喊过我一声爹,你说奇怪不?」说完,丁三才长叹一声,便不再说话了。
夜星听后,一时不知用什么话来安慰眼前这男人了。唯有叹息一声,伸手拍了拍丁三才的肩膀,道:「好吧,如果你真想跟随我们,那就随便你了。不过,如果你想走,我们也不会勉强你的。」
丁三才闻言大喜,本来捏成了苦瓜干的脸,露出了些微笑容,点头道:「不,我不会走的。无论你们到了那个地方,我都会跟着你们。就算是为奴为仆,也无所谓的。之前我曾经说过,你们救了我,这就当作是我报答你们的恩情吧。」
林依晨露齿一笑,道:「报答就不需要了,既然你决意跟着我们,安全就我们负责吧。我想,这世上没有人可以伤害到你的。」
夜星也点了点头,道:「小晨说得没错,老丁你就跟着我们吧!」
巴米扬,吐火罗国三十四个省之一,位于吐火罗国北部。因其有全球最大的佛像,而闻名于世。冬季的巴米扬,放眼之处,都是红妆素裹,白雪纷飞。这一切,与其他时节相比,大气中隐隐透着一股温柔,是那么的别具特色。
在通向巴米扬城的马路上,汽车和马车相互交错,踏着白雪疾驰。远看似乎是凌乱得很,但实际上一切是井然有序。而战争,对于这座城市来说,仍然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这一些,从伤痕累累的城墙上可以看出来。每一个空洞的弹孔,在向过往的人们,诉说着这座城市所受到的伤害,有多深!有多重。
巴米尔大叔骑着他的毛驴,站在公路上,用手遮住来自头顶上的阳关,向公路远处眺望着。他在等候一个朋友,一个来自于异国他乡的朋友。这个朋友,曾经在杜希镇给他莫大的帮忙。如果没有这个朋友,巴米尔大叔估计此刻已躺在冰冷的墓穴中了。
对于两年前那一场战争,巴米尔大叔至今仍然记忆犹新。那一天,军队来了,流弹乱飞,正在放牧的巴米尔大叔,被流弹击中了。躺在地上呻吟着的他,很渴望得到帮助。可是,路过的人似乎是对这情况见怪不怪。
没有一个人上来扶起巴米尔大叔,也没有一个人愿意搭理他。正在巴米尔大叔万分绝望的时候。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人出现了。这人将巴米尔扶了起来,并为他找来了医生。这一刻,巴米尔大叔知道自己得救了。
而且,他知道自己的性命,是这个外国人救的。这人,名叫丁三才。在这之后,两人成为了好朋友,一直保持着如亲人般的关系。直到后来,巴米尔大叔搬到巴米扬这地方后,两人之间的通讯,仍然断断续续。
巴米尔大叔是淳朴的塔吉克族人,向来信奉有恩报恩的真理。前几天,当他接到丁三才的电话,得知他即将要来巴米扬。巴米尔大叔很开心,终于又可以见到昔日的救命恩人了。是故,今天一大早,他就站在公路边,迎接来自杜希小镇的异国朋友。
怎么还不来?巴米尔大叔仰头看了看天空,在雪花纷飞的天空上,太阳已升至半空了。此刻,他已站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正在他疑惑间,远处有三匹马风驰电掣般跑向他所站立的地方。巴米尔大叔认真一看,当中冲在前面的正是丁三才。在丁三才后面,则是紧紧跟随着两个蒙着黑面纱的人。
「巴米尔大叔!」丁三才早已看到巴米尔了,还没来到已高声呼叫着。
巴米尔大叔满布皱纹的脸上,绽开了层层笑容,向着丁三才伸出了双手,叫道:「我亲爱的丁朋友,你终于来了。」
丁三才来到巴米尔跟前,飞快的跳下了马,和巴米尔紧紧拥抱在一起。从这一热切拥抱中看出,这一对异国朋友之间的感情,是多么的深厚。
「大叔,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国内来的朋友,小星和小晨。」丁三才放开巴米尔,指着身后的两人说道。
巴米尔连忙走向前,紧紧握住夜星的手,笑容满脸的说道:「欢迎你,亲爱的朋友。」
夜星微微一笑,轻轻拥抱了一下巴米尔。这一举动,让巴米尔大叔更加高兴。林依晨也学夜星一样,和巴米尔这老人来了一个拥抱。
「丁,我们先回去。」巴米尔大叔骑上毛驴,对丁三才说道。丁三才点了点头,带着夜星两人,跟随在巴米尔大叔身后。
进城之后,夜星发现这巴米扬城,其实和其他城镇相差几乎不大,入眼之处大抵是破垣烂墙,街上行人稀稀疏疏。很显然,这座城市还没从战争中恢复元气。而这城市,正是他此次来吐火罗的最终目的地。自有了丁三才的跟随,夜星省下了不少功夫。
毕竟,丁三才对于这个国家,比夜星熟悉得很。有了他的带路,前来巴米扬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且,路上丁三才还告诉了夜星不少关于这个国家的事,让他对这尚处于战争中的国度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这丁三才,还真是一个合格的导游。
巴米尔大叔的家在巴米扬城北,进城后路过几个市集,便到了。进屋后,夜星发现屋中摆设简陋得很,和国内很多居民的奢华,完全是差天隔地。
看,这就是战争带来的后果了。夜星暗自长叹一声。
巴米尔大叔很热情,也很好客。等夜星他们进屋后,便奉上香滑可口的奶茶。据丁三才说,这是塔吉克族待客的最高规格了,特别是在战乱时代中,尤显得可贵。夜星很感动,他一向是一个很认真的人。是故,递给了巴米尔大叔几块金子。
可是,巴米尔始终不肯接受。无奈之下,夜星只得暗自将金块塞进了他的床铺之下。当日晚上,丁三才亲自到市场中购置物品,准备晚饭了。有了这个特级厨师在身边,夜星根本不担心自己的饮食问题。一切,自有丁三才来解决。
晚宴极其丰盛,巴米尔一家大小五口人,加上夜星三人,全都坐在屋内畅饮一番。这顿晚宴持续的时间很长,几乎是在深夜才宣告结束。夜星带着一点点醉意,心满意足的偕同林依晨回房间休息去了。
夜,是这么的波澜不惊,一切都很安静。苍穹上,浮云随风飘荡,游走不定令人捉摸不透。银色的月光洒落在巴米尔城中,闪闪生辉,犹如幻梦一场。
这是一个美丽的异国冬夜。然而,在明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又将会是新的一天了!漫漫人生路,每天都会迎接下一天的到来。这,就是人一出生就必须面对的大自然规律……
第七章 第二宫殿
夜星醒来时,发现林依晨已经不在身边了。想起昨晚两人的鱼水狂欢,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不过,当想到这里时,他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想起了赤松子曾对他说的一句话:无后为不孝!
奇怪!为何自己总是无法让身边的女子怀孕的?夜星挠了挠脑袋,始终想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那个地方。如果没有子女,那实在是人一生最大的遗憾了。
林依晨扭着纤腰款款的走了进来,看到夜星仍然赤身**的坐在床上,俏脸登时再次发红。显然,昨夜所留下的漏*点,仍然尚未褪去。
夜星见她这般模样,便打趣道:「小晨,要不要再来一次?」
林依晨一听,急忙倒退几步,轻啐一声,拼命摇头道:「不来,你自己找浅浅公主去。或者,找小镜妹妹都可以。」
夜星大笑,从床上跃了起来,光着身子站在林依晨面前,张开双手将她拥在怀里,小声道:「是不是昨晚弄痛了你?」
林依晨涨红着脸,窘迫不已,轻轻的推开了夜星,取了一套衣服递给夜星,道:「星哥,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夜星闻言,眉头马上拧成了一条线,随手将衣服套在身上,苦笑道:「据昨晚丁三才说,那巴米扬大佛早已被毁坏了。我在想,那地宫会不会也是这个下场?」
林依晨点头道:「估计不会吧?地宫在大佛之下的,应该不会受到威胁。但是,现在有问题的就是,这国家正在内战,在大佛那边,有很多军人驻守。如我们贸然前往,恐怕……」说完,她目光投向窗外正列队在大街上巡逻着的一队军人。
由于内战,巴米扬城气氛一直很紧张。每天,都有大批军士在街上巡逻。若非有巴米尔大叔接应,夜星等人未必能顺利进城的。据丁三才介绍,夜星想去的那地方,就是巴米扬大佛。而巴米扬大佛,在数十年前的内战中,已毁于一旦。
之后,世界人文组织亲自出资,修复大佛。可惜,想不到在这次内战中,再次遭到了极大的破坏。重新修复的大佛,再次荡然无存。
剩下的,仅仅是一些碎石瓦砾。
夜星的目光,也落在外面军士身上,半晌才说道:「这些军人对我们倒没什么威胁,如果我们硬闯进巴米扬大佛的遗址,那也是未尝不可。但是,引起瞩目的话,总不是很好。」
「那,我们该怎么做?」林依晨收回目光,在房间中来回踱着步子。这步子的节奏,竟和外面正巡逻着的军士一模一样。
如此看来,这乃汤加王国的女王,那记忆力超乎寻常。
夜星正想说话,忽然有人轻轻敲了几下门。林依晨赶紧走到门口,将房门打开。进来的人,是丁三才。他一进来就径直走到夜星身边,道:「小星,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夜星苦笑道:「我和小晨正在讨论这个问题呢。」
「哦?」丁三才应了一声后,看着林依晨。
林依晨笑道:「老丁,别这样看我。星哥不愿意硬闯进去,可我又想不到有什么办法混进去遗址那里。这样吧,你给他想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怎么样?」
丁三才笑了笑,道:「这问题很容易解决的呀,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夜星和林依晨愕然,同时看着丁三才。丁三才的目光,落在窗口,指着那些军士道:「我们打扮成军人,那就不是可以自由出入大佛遗址的军事基地了么?」
「什么?」夜星讶道。
林依晨点头道:「这办法也可以,但是去那里弄这样的衣服?而且,要是给人认出来的话,那还不是和硬闯基地没什么区别么?」
丁三才摇头道:「这事就包在我身上好,我刚才问过巴米扬大叔,他的儿子刚好在军队中服役。这些军装很容易弄到的。关键是,那进基地的通行证,得要花费点时间了。不过,这也不是问题,让巴米扬大叔的儿子给他上司送点礼,估计是没有问题的。」
夜星一听,连忙点头道:「这个办法最好,那这些东西就拜托老丁你去办理了。」说完,从怀里掏出了几块小小金子,扔给了丁三才。
丁三才满脸笑容的接过金子,一阵风般跑出了房间。能为夜星做点事,丁三才感到很满足,也很荣幸。起码,这向两人证明,自己不是百无一用的。
早上无事,夜星和林依晨都呆在房间里面。在这乱世中,还是少到外面闲逛好。虽然第一次到异国,可为了避免麻烦,两人决定还是呆在房间中等候丁三才的消息。
下午时分,丁三才回来了,同时也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正如他所说的一样,巴米扬的儿子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丁三才的要求,弄了三套军装给他们。并且,通过巴米扬儿子,买通了其上司,弄到了前往大佛遗址的许可通行证。
当然,丁三才是以考古的名义来申请这通行证的。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丁三才用的是金块,比金钱还实在得多。是故,巴米扬儿子的上司,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其实,丁三才一直认为,只要有了通行证,根本不需要穿上这里军人的军装。可夜星说,要是穿常人衣服的话,可能会有点麻烦。要是穿上军装,估计行事会更加方便。
丁三才一想,也是呀!军人毕竟权力比普通百姓大许多。以前在国内,那些军车都是横冲直撞的,根本没人敢找他们的麻烦。正所谓,军人是一拿着牌照的流氓。现在在这正打着内战的国家,或许也差不多似乎这样。兼之巴米扬城是由政府军控制,穿着政府军的衣服在这辖区内,行事真如夜星所说的一样,十分之方便。
傍晚时分,三人闲着无聊,便决定到大街上闲逛。丁三才曾经到过巴米扬城数次,因此对这里非常熟悉。他带着夜星两人,在城内四处逛来逛去,讲解着这里的风土人情。夜星第一次出国,对什么都感兴趣,经常是缠着丁三才,问这问那的。
丁三才也很尽责,几乎是有问必答。直至晚上九点多,三人才意犹未尽的返回巴米尔大叔家中。而夜星三人需要的军装,此刻亦已安静的躺在桌子上。这是三套崭新的军装,在军装旁边摆放着一本小册子。这小册子,正是前往巴米扬大佛遗址的通行证。上面,有巴米扬城最高指挥官的亲笔签名。
第二天一早,丁三才不知从那里弄来了一辆绿皮的军用吉普车,带着夜星两人朝巴米扬大佛遗址而去。一路上,四处可见有军人设卡拦路检查过往车辆和行人。然而,夜星他们因有通行证,更身穿军装,开着军车,却是一路畅通无阻。
其实,这三人出发之前,林依晨施展出自己的绝技,略略改变了一下三人的容貌,使他们的样子和当地人并无任何区别。否则的话,说不定这段旅途不是这么顺利的。
车子在公路上扬起了阵阵沙尘,带着三人往巴米扬城东北方向而去。大约一个小时之后,车子停了下来。丁三才下了车,向着面前的关卡走了过去。在关卡旁边,有几个军人站立着。那站立的姿势,十分的不雅。
丁三才来到这些军人面前,递上几根烟,然后将通行证递给当中一个身材颇为高大的军士,并小声的说着话。
夜星趁他们在说话间,将头探出车窗外,到处张望着。在他面前,出现了一巨大的峡谷,在峡谷周围,到处是红色山岩。峡谷下面,有无数帐篷、军车等等。看来,这里应该是巴米扬城的军士基地了。在搜索一番后,夜星终于发现了他要寻找的地方。
在一处山岩中,遍布了大大小小数以百计的佛洞、佛龛,远远看去十分之壮观肃穆。这让他感到,这里犹如是一部写满注脚的佛史。
佛就是山,山就是佛!当中超出了神圣,超越了肃穆。这是大佛遗址给夜星的第一感觉。很可惜,千佛万龛内空无一物,仿佛是千万个深陷的眼眶,空洞而无神。举世闻名的巴米扬大佛,此刻已销声匿迹,踪影难寻。
哎!夜星低叹一声,为这曾经存在过的大佛。
丁三才满脸笑容的回来了,朝着关卡军士挥了挥手,瞬间发动了汽车,朝着藏于巴米扬大峡谷的军事基地而去。
「这些家伙,还真贪心,有了通行证,还强行索要了我一些钱。」丁三才见车子已越过关卡,马上收敛了笑容,非常不满的冷哼一声。
夜星笑道:「老丁,钱财乃身外物,何必在意这些东西呢。」
丁三才苦笑道:「小星,话是这么说,但有时没钱的时候,我会感到很烦恼的。如果,我有你这般本事,那当然不会将金钱放在眼里了。你说对不?」
夜星哈哈一笑,但不得不承认丁三才这番话。在很久以前,自己也是十分渴望金钱的。车子进入军事基地后,三人下车后,居然发现有人在等候着他们。这人很年轻,大约二十岁左右,体格十分健壮,简直可以说是虎背熊腰。年轻人向三人自我介绍说,他名叫塔里兹,是伊克巴将军让他在这等候的。
丁三才向夜星两人解释,伊克巴将军,也就是巴米扬城的指挥官。
在塔里兹的带领下,三人来到了一处住宅区。这住宅区很特别,居然是依靠着悬崖建造的,和国内著名的山西窑洞没有任何区别。
塔里兹这年轻人很热情,安排三人住下来后,马上送上一些水果等等。夜星心情很好,高兴之余摸出了一小金块送给了塔里兹。塔里兹想不到自己这番举动,会有如此丰厚的报酬。这小金块,足以让他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了,更是向三人大献殷勤。这举动,让丁三才十分眼红,吵嚷着也要金块。
夜星大笑不已,在塔里兹走后,将身上剩余的十来个金块,一股脑的扔到丁三才面前。丁三才大喜,将金块全收入自己口袋中,并笑嘻嘻的拍着胸口向夜星保证,日后他们的一切起居饮食,全包在他身上。
林依晨含笑指着丁三才说道:「你这丁财迷,难怪你的名字叫三才了。」
丁三才摇头道:「非也,此『财』非我『才』,知道我的名字为什么叫丁三才么?因为我父母一辈子都是农民,他们很想我成才,更要是有才!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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