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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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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者这个词,无论是对日本文化有所涉及还是几乎一无所知的人,都不会觉得陌生。
  在日本文化里,忍者=间谍+刺客。我们目前碰到的无疑是后一种。他们精通易容化装魔术柔术和暗杀,而且从小就经受最严格的训练,绝对忠于自己的主人,实在是上好的死士人选。
  人的思维终究是会有漏洞的,就好象我们以为,上了官道,进入自己人的视野范围内就安全了一样。我们忽略了最重要的事实,杀手的目标是我们的性命,即便是同归于尽,对他们来说也是未尝不可。两个男人要分心照顾两个缺乏自保能力的女人,面对四个完全不顾忌自身性命的一流杀手难免手忙脚乱。楚天裔将我护在身后,沉着地以一敌二,我惊讶地发现这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王爷的身手居然丝毫不逊色于高人王平。不禁迷惑重重,对于他,我究竟了解多少。
  城里已经有军队向外冲出,他们的坐骑肯定是脚力极佳的骏马,此刻却显得尤为缓慢。王平的剑插入了一个杀手的胸间,仿佛是被他的肋骨夹住了,那口削铁如泥的宝剑居然一时拔不出来。正在和楚天裔缠斗的一个杀手忽然分身出去,手中的雁翎刀以迅雷不及掩聪之势向王平头上劈去,与此同时,和王平交手的杀手的匕首也朝他的胸膛刺去。王平一拧身,堪堪避过了脑后的开山霹雳的一刀,反手给了他一拳;后者吐血扑地。可是相同的,王平身形以老,没办法避开胸前的匕首,可是他却没有死,不是使匕首的人过于紧张或者学艺不精。相反他的动作又快又狠又稳,手连一丝颤抖也没有,可是匕首莫入了另一个胸膛。
  年轻的女孩子的胸膛。
  纱衾从王平的身后绕到了他的胸前,她背对着我们,所以没有看见杀手的背后偷袭,否则我想她不会舍近求远,绕到他前面替他挡下匕首。使匕首的凶手在发怔的瞬间也被王平徒手打烂了脑袋。
  陡生的变故看地我目瞪口呆,等到我惊觉臂上一热的时候,鲜血已经染红了楚天裔半个身子。他拖着我避让开杀手的杀招,结果心神不宁的我恍惚间竟呆立在原地,千钧一发间,他采取了同样的作法,以身为盾。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正在用劲全身力气想把剑插到对方的心窝里,可惜他的右臂受伤太重,剑势软绵绵的没有杀伤力。幸好王平终于拔出了他的剑掷了过去,剑势之大,居然把他撞飞出去,狠狠地钉在了地上。
  马蹄带动的尘土终于飘落在我们身上,以前看电影总觉得可笑,为什么所以的捕快警察永远都是慢吞吞的,姗姗来迟;现在有了亲身经历才明白不是警察动作慢,而是所有的这些变故都发生于电闪雷击的瞬间而已,再快,也会棋差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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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茫然地看着王平怀里的纱衾,她美丽的面孔已经乌青。我茫然地看着王平怀里的纱衾,她美丽的面孔已经乌青。
  “你说,一个人临死前所见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她来生的伴侣,这话可作得真?”一次我给伊若说完了曾经从网上看来的小短篇,在一旁馒首账簿的纱衾突然抬首问。灯光下,她的额头亮晶晶的,眼睛更是亮的出奇。
  “不知道,反正也没人证明这个说法是不灵验的。”我笑得漫不经心,那时候的我并不知晓她对王平的一番心意。
  “一定是灵验的。”她忽的斩钉截铁。
  我不置可否,只是淡淡的微笑。
  这个传言应该是真的吧,虽然我并不相信前世今生。可我相信,这句话一定是真的,真的。
  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眼楚天裔,他仿佛洞悉了我的心意,轻声说:“没关系,我很小的时候就服过避毒珠磨成的粉。”脸上竟然还微微有一丝笑容,不知是得意还是欣慰。
  我百感交集,望着他鲜血淋漓的样子,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碧绿的玉配映在殷红的锦袍上,温润的光泽一如他微笑的面孔,碧玉上忽然有一道阴影转瞬即逝,我猝然之下,拼命地把他推到一旁。他若活着,无论如何我还有活下去的希望,他倘若死了,我是绝对没机会再活着离开这里呢。
  好吧好吧,一命换一命。既然你可以为我挨上一剑,那么我也不妨为你挡下一箭。从此以后,两不相欠。
  巨大的冲击力将我撞飞了出去,我气血翻滚,胸口一阵黑甜,一口血憋不住喷了出来。铜墙铁壁到现在才建立起来,黑压压的全是人,我的目光开始涣散,眼前的头颅越来越多,就好象印度深化里的千头神灵,好多好多。楚天裔抱着我,声音嘶哑而急促,“清儿清儿,你坚持住,御医马上就到。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你好好活下去。清儿,清儿……”
  “带我去找商文柏。”我竭尽全力说完这句话,就昏了过去。
  我在烈火中挣扎,浑身痛得让我恨不得这个身体从来不曾存在过。我很惊讶,我居然没有死掉,还在这人世间受着伤痛的折磨。挂在胸前的手机救了我一命,天蚕丝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所以阻隔了利箭。然而箭上的力道毕竟还在,手机被击的得在袋里碎裂开,我也受了内伤,吐血不止。完了完了,内脏的血管破裂起来更麻烦,我这两天一直在嗑血,早晚会失血过多而死。我的神智一直有些模糊,无论是谁,经历这样的事,都不会觉得好受,况且我的体质比一般人要弱些,而且我的感觉神经末梢比常人要多些,换句话讲,我比别人更怕痛。
  失血的人通常都怕冷,我这点犹盛。躺在熏笼上,整个房间就是一个巨大的暖炉。我知道楚天裔在外面的套间里等着,因为“司洛”大夫只允许他每天看望我半个时辰。现在,大夫正在为我在火盆上的银吊子里煎药,弥漫的药香中夹杂着温暖的气息。我看着他严肃认真的面庞已经颧骨高耸,心头又是一阵黯然。
  很多事情,已经似乎再也没有机会回到从前。
  我是睚眦必报,永远也做不到豁达的小人,太多的生命承载在我身上,我已经没有勇气选择逃避。况且不是我肯放过人家,投桃报李,人家也会同样放过我。我已经如此忍辱负重,装聋作哑,想给彼此一条活路。他却一定要置我于死地。我知道我清楚我明白,以他的立场,作出这种举动简直是理所当然。可是同样的道理,从我的角度出发,我作出怎样的报复都不足为过。
  一件件事情如果是分开来单独承受,我可以隐忍。可是这些叠加到一起,把我一步步逼向退无可退,我也不会继续躲避下去。
  好吧好吧,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如果你哪怕是稍微放过我一点点,那么胆怯懦弱的我也不会选择反抗你强加给我的厄运。但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咄咄逼人也休怪我反戈一击。我从来就不会关心国家大事,更加不会在意是谁坐在金銮殿上,可是如果你这么在意,可以为此不择手段,骨肉亲情全然不顾,那么我们不妨一起将这场残酷的游戏进行到底。即使是死,我也会拉上两个重量级别的人物给我垫背。
  楚天昊,是你逼我的,逼的我无法继续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你是天之骄子又怎样,你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又怎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既然把我逼到风尖浪口,那么我索性搅他个天翻地覆。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有什么是不可以改变的。
  只是我该拿你怎么办,我亲爱的哥哥商文柏。从遇见我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是你命中注定的劫数吗?源源不断地带给你厄运。我不是宜室宜家的好女孩,不应该这么自私贪婪地霸占你的温柔和宠爱。你所想要的,我穷其一生也给不起,即使是自欺欺人告诉自己只要我努力就一定可以做你乖巧温顺的妻子,我想我也绝对欺瞒不过洞察一切的你。有些事,不是我们刻意不提,假装不知道,就真的仿佛不存在一样。当初你的不辞而别和我随后的转身离开就已经注定了我们再也没有机会回到从前。纵使归来花满树,新枝不是旧时枝。
  你曾经对我说过,无论是什么事,只要是我想做,你就绝对不会阻拦。那么好吧,现在我希望你离开,离开这本来与你无关的纠葛。我可以为复仇陪葬我的幸福,横竖那东西也与我没有太大的关系;却不能够让你也往火坑里跳,因为你是好人,好人是一定会幸福的。
  “把药喝下去。”商文柏端着药碗小心翼翼地吹着热气,温和地微笑。
  盛了半匙药汁的勺子递到了我的嘴边,我望了他一眼,清清淡淡地道:“我自己来。”
  他没有说什么,把药碗递到了我手里。我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药汁,丝毫不觉得苦涩,更加苦涩的滋味足以冲淡中药的苦。
  “他对你,真的很好。都在外面守了好几天了。”商文柏没有指明那个他究竟是谁,可我们都知道。
  我静静地吃药,轻轻地吹着热气,液面上泛起一道道细微的涟漪,那么细微,很快就消失不见。
  没有听到我的回应,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不是有意不回答,而是我不知道如何作答是好。说:“才没有呢。”落在人耳里整个一句娇嗔;说“是的”就完全成了向他炫耀我的幸福。你说让我怎么回答才是对的。横竖全部都是错误,我索性做那闷嘴的葫芦。
  百合香安静地燃烧着,好闻的香气仿佛也是静谧的,熏染着同样静谧的空气。
  “司大夫,清儿的伤势如何。”楚天裔的出现打破了这难堪的静谧。我看着他,短短几天的工夫,他的脸黑瘦了许多,漆黑如星子的眼睛布满了疲倦的血丝。我伸手抚摩下巴上冒出的胡茬,跟平常的妻子抚摩她憔悴的丈夫没有任何两样。他的目光温柔而缱绻,仿佛缠绵的丝绸;然而我却看不到,我的眼睛透过他,看到了他的身后,商文柏骤然苍白的脸和那浓郁的怎么也无法化开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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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喂我吃药。”我的声音其实可以算得上是比较好听的那种,在一个男人耳朵里,这句话是不多见的撒娇,在另一个男人耳朵里,则是一项酷刑的判词。
  芙蓉绣被下,我的左手的掌心已经被掐得发紫,我短短的指甲全部陷入肉里,连同我的指尖。
  楚天裔微笑着从我的手上接过药碗,一口口地小心翼翼地服侍我吃下。我的脸上挂着同样甜蜜的笑容,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仿佛盲女复明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端详她的恋人——瓦伦丁的脸。我的睫毛很长,长大足以掩盖住多余的视野,所以我看不见,也不想看见商文柏眼里的悲伤。
  既然伤害了,就一定要彻底,就好象感染疾病,一次病来如山倒获得终生免疫总胜过绵延不绝反复感染的好。
  我就像一个最优秀的演员,演出着最甜蜜温馨的画面,直到商文柏转身离开。
  我的笑容不减,仿佛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与楚天裔的对视中一样,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其他人的来来往往。楚天裔的神情微微松懈了一点,幅度小的让我几乎以为自己有这样的感觉完全是神经过敏所致。然而这已经足够让我坚定将商文柏支走的决心,我不能再连累他。
  他是我的药,固然可以治好我,但同时也意味着牺牲了他;这样的结局,不是我所想看到的。
  我的伤势拖了足有一个多月才愈合。鸳鸯向我绘声绘色地描述当日我昏迷时楚天裔的失态。他满身血污地抱着我一路奔回王府,大叫着“喊司大夫来。”谁要接手他都不肯。然后就一连多少天守侯在门外面不吃也不睡,整个一五好丈夫的典型。我拿它当传奇听,真真假假,添油加醋,传说不就是这样流传起来的吗?好也罢,不好也罢,我的拍档只要有可以成为我拍档的资本就行,其余的,理他做甚。
  商文柏最终一个人离开了。因为我告诉他,我已经喜欢上楚天裔了。他微笑地最后一次,轻轻地抚摩我的脸,温柔地说,好,你想做的任何决定我都不会反对。
  我以为我会哭,我会难过,我会心如刀割。然而我没有,我只是惆怅,淡淡的惆怅无所不在。我无疑是喜欢他的,喜欢听他讲话,也喜欢说话给他听;和他相处的时候总是如沐春风般的愉快,但是分手的时候却并不会有多难过。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感情,情商低能的我实在是分不清楚。
  资质有限,活该我孤单。
  似是而非
  人最害怕的是什么?
  有人怕死,有人怕丑,有人怕孤单,有人怕没钱;有人怕自己不再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有人怕自己逃到天涯海角也躲不了别人探究的目光。
  总之,死亡并不是所有人给出的答案,否则也不会有一个词叫生不如死。
  至少我敢肯定,楚天昊最怕的不是死亡,不然当初他为何有勇气谋杀他的皇帝老子。
  所以我绝对不会谋杀楚天昊。一命最多只能抵一命,无论是高高在上的国王还是贱若蝼蚁的乞丐,他们的生命不会同他们的社会地位一样有三六九等之分。他手里有这么多条人命,让他死——我看上去有那么像圣母玛利亚吗?
  报复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别人最害怕的事情变成事实。
  在他(她)认定这一切绝对不可能发生的时候。
  基本上,我不算太坏。不是因为我性本纯良、菩萨心肠;而是因为我胆小怯懦,懒得折腾别人折腾自己。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我只是心思恶毒而已,付诸实际行动的几乎没有。
  有也不会叫别人看到。
  伪君子比真小人更具有杀伤力,因为前者防不胜防,表面上可以对你笑得艳若桃李,背地里却是温柔一刀。不是所有的杀人凶手都喜欢把作案工具拿在手上。
  比方我,就绝对不会整天傻兮兮地抓着块玉在掌心里,不能当饭吃又不能当花闻的。
  我只是很妥帖地随身携带着,作为贵族女子最寻常的一件装饰。
  因为楚天裔暗示的不满,我把它从胸前挪到了腰间,用荷包装着,不晃他的眼就是。我说过,把我卖了,也比不上这块玉的价值。
  人人都知道我手里有一份传说中先皇临终前交给我的密旨;然后其中的十之八九都好奇我把密旨藏到了什么地方;十之八九里的一二则挖空心思想把这份盖有玉玺朱印的黄布从我身上搜出来。我被新皇软禁的那些天里,恐怕我身上的每一寸都被仔细搜查过,我说恐怕是因为事发的时候我永远处于昏睡状态,醒来时残存于我记忆中的只有一双阴沉的眼。
  我所有的衣服都被拆开检查过,防止夹带;当然事后它们又被按照原来的模样重新缝好,针眼都一个没多一个没少,外表上看起来,没有任何波折发生过。然而我就是知道,我昏睡了依然知道,衣服是穿在我身上的,有没有变故,会有谁比我更加清楚。
  当然是一无所获,否则早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我怎么还有机会安然无恙到今天。
  谁也找不到那份密旨,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
  想想真觉得骄傲,我编织的美丽谎言居然骗倒了这么多高高在上的权贵,太皇太后、楚天昊还有楚天裔。楚天裔,只差一点点,我就相信你是真的爱我了,如果不是我自己布下的局,如果不是我自己放出的风声,如果我不知道自己的利用价值,恐怕现在的我已经被你的温柔体贴所俘获……太清楚所有,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能自欺欺人是我一生的无奈的悲哀。可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我还可以继续微笑支撑下去,支撑下去完成这场最华美绚烂血光四射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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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皇临终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人的确是我。但他没有给我任何实质上的东西,可以看的见摸的着的东西。他只是告诉了我一个本来应该皇帝之间代代相传,他却不愿意告诉自己跪在外面的继任者的秘密。
  彼时我站在他的床头,百感交集地看他残存苟喘,痰迷心窍,他的呼吸已经很艰难。
  “天意啊天意。”他摩挲着我挂在手腕上的玉佩,阿奇送我的东西我不带在身上,小魔王会不高兴的,可公然掖在腰间招摇过市又影响不好,我索性穿上红丝线当手镯戴。平时长袖飘飘,掩了个严严实实,现在还是叫老皇帝给瞧见了。
  我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将玉佩的来历说了,他却只是连连称“天意”,要不是他的表情是如此的感慨万千,我几乎都以为他是在叫唤楚老二——楚天裔同学觐见。
  他挣扎了许久,终于告诉了我这个我不应该知道,可除了我,他又不知道该让谁知道的秘密。
  先皇是极宠爱他的第三个儿子的,不知是否多少包含了对三皇子生母的愧疚之情。我原本以为这种宠爱就好象一时宠幸某个妃子一样,高兴时就赏块糖吃吃;原谅我用如此刻薄的态度去评价他们的感情,我素来对亲情就没有太多的奢求,两个人成为父子或是母女,本身就不过是上天安排的巧合罢了。
  老皇帝显然比我想象中的更加爱他的孩子。他赏赐给阿奇的玉佩是用上好的蓝田玉石雕的,不过它的价值远远超过它的质材。
  当它被赋予特殊的象征意义的时候。
  古代有一种很流行的东西,名曰:兵符。兵符的形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一种就是玉石。
  然而兵符里的玉石很多,玉石里的兵符却很少。
  所以我得以顺利地完成了一出瞒天过海的把戏。
  除了先皇自己以外,谁也想不到,他赏赐给三皇子的玉佩是调动只存在于传说中从来没有人亲眼所见的护国军的兵符,而先皇自己也没料到,他最宠爱的儿子居然会把这件无价的珍宝转送给我一个小小的宫女。不得不说,天意弄人。
  先皇的密旨就是玉佩的秘密和联络护国军的方式。
  严格来讲,我没有欺骗过任何人,至少在这件事上是如此。圣旨除了写在布帛和纸上,加上国玺以外,更加广泛的是口逾。皇帝说出的话本身就是圣旨,可他们非要把圣旨的定义狭隘化,脑袋长在他们身上,我能有什么办法。
  仔细想想,要真有那么一道可以陈列进故宫博物馆的圣旨,我能把它藏到哪里去?该不会以为我有割肉藏珠的魄力吧,拜托!未免太看得起我了,我是顶怕痛的。况且珍珠挺死了就鸽子蛋大小,而一道写在布上的圣旨该有多大,就算我有足够的勇气去冒这个毁容的危险,我也没有办法把它塞进我身体里面去。
  越是没见过的东西越是传的神乎其神,人人仿佛亲眼所见一般。等到时间长了,头脑发热过头的人们就开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打着哈哈,哪有之中东西,不过是无知的家伙捏造出来哄人的而已,我一早就知道是假的,只不过看大家都这么兴致盎然无心点破罢了。都是先知的造型。
  所以说大众对于未知事物的态度,起决定性因素的不外乎一件东西,一件人力不能控制的东西,那就是时间。
  现代社会应该不会有什么人相信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龙的存在了吧。什么?!你相信!呃,没事玩玩游戏也是好的,不要看太多的玄幻小说。
  这个时代的人们没有《诛仙》和《飘渺之旅》的熏陶,所以在传说了神吹了几百年的糊国军的强悍之后,这种东西也仅仅是作为一个名词存在于神话传说中了而已。
  同样的道理,出炉不算太久的关于圣旨的传说,目前还大有市场。
  只是它和它的真假刚好相反。
  密旨是不存在的,护国军却是货真价实。
  而且比一般的军队都整齐威严。这种差别可以参照特种兵和普通军队的不同。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群仿佛从地下冒出来的神兵,心里直泛嘀咕,乖乖个隆滴咚,好大的手笔。秘密豢养这么一支庞大的军队该有多艰难,该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古代的皇帝为了自己的江山真是够煞费苦心的,可惜却被我一个外人拣了便宜,这就叫人算不如天算。
  “主人。”黑压压的一片头颅,铠甲的碰击声是天国的仙乐。
  我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看了眼身侧的楚天裔,他的面色沉静如水,握着我的右手安定如昔;只是藏在袖子下面的左手微微地有一丝悸动,真的很轻微,如果我愿意,可以把它忽略为晨风的轻颤。
  于是我就微笑了,微笑着向刚刚宣誓效忠于我的三万勇士介绍楚天裔,说:“我是你们的主人,而他则是我的主人,所以你们真正的主人是他。”
  楚天裔的眼中闪过一丝讶然,转瞬即逝。我认真地对他点头,告诉他我没有说错。
  我也不是一时兴起。现在的我,并没有太多随心所欲的资本,每向前迈进一点,都是举步维艰,一失足,便再没有翻本的机会。
  我没有运筹帷幄的能力,对于行军打仗更是门外汉;术业有专攻,我的聪明才智或许是有那么一点的,但绝对不体现在这方面。你能指望一个看到《三国演义》就眼蒂疼的小女子对孙子有什么摸名的崇拜情结吗?反正我是不行的,玩玩阴谋诡计我还能勉强支撑,动真刀真枪的时候,对不起,先打声招呼,容小女子挪出地方来让你们血拼。两兄弟要争夺皇位,那就让他们去争好了,我抽哪门子的筋去当火山孝子,替别人冲锋陷阵。貌似我的目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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