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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之恶-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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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知道并且可以证明我是个身心健康的大好青年的沈凌此刻脸色苍白地坐在饭桌前聆听着占小东慷慨激昂地申辩。占小东的逻辑是这样的──陈北是阳痿,所以他很清白。所以说沈凌如果不相信他的清白,那么必须证明我陈北不是阳痿;鉴于这个证明的特殊性,沈凌要想拿出我不是阳痿的让人信服的铁证,她必须先证明她是个破鞋。因为怎么能证明我不是个阳痿呢?她必须要挺身而出告诉大家──陈北和我曾经搞过,而且还搞得很轰轰烈烈。 
占小东见沈凌被他说得脸上白一阵红一阵,但是就是不开口反驳他,更是觉得他已经占据了这场因他而起的生活作风批斗会的主动权,于是干脆把无辜进行到底,说到最后以至于几乎潸然泪下,当然坐在我身边的我妈早就已经改成号啕大哭了,“小南啊,以后你和赵影多生一个孩子过继给你可怜的弟弟吧,省得他老了生病都没人管。小北啊,你一直都是个好孩子,妈没想到到头来最让妈放心不下的就是你。” 
我能说什么呢?就算我的下半辈子矢志不渝,乐此不疲,逮着谁就和人掏心窝子讲一遍又一遍我那曾经的坚挺岁月又有谁会相信我呢!这一刻我深深体会到了作为一个不举男人的悲哀和凄凉。是的,这年头写小说的没人理睬时,可以自称自己是“搞纯文学的”;女人没有搞破鞋的本钱时,可以自称是“良家妇女”;但是对于一个男人,当没有女人肯为他的坚挺作证的时候,除了低头承认自己不行那就只有宣布自己有“脱俗的性取向了吧”!? 
我此刻只能把我一腔的哀怨之情都发泄到眼前的这只烧鸡上,仿佛它就是对面唾沫乱飞陷害我于不举之地的占小东。因为我知道无论我怎么样的辩解,都没有用,除了使我更像一个不举的傻逼。 
半个小时以后,占小东终于唾沫星子乱飞地在他自己编织的美好神话中,达到了高潮。 
占小东望着沈凌,痛心疾首地说道:“沈凌,我觉得我们之间误会太深了。这样吧,你回去好好冷静一下,想想我说的这些话到底在理不在理,然后我们再好好谈谈。” 
沈凌没有开口。占小东看起来倒也不十分失落,他认准了沈凌是被他驳得哑口无言了,所以他的一颗小芳心估计这会儿正high着呢。是的,他能不high吗?他时而扮窦娥,时而充大哥,时而义正辞严,时而语重心长,时而天真纯情,时而幽怨肉麻……我心情复杂地看着占小东,心说:在这个上网看了一张女人裸照就敢自称流氓的意淫的时代,一心装处儿的占小东在人群中显得是那么地有贵族气质。是的,真正的贵族在西餐厅吃了哈根达斯会和人炫吗?同样的,你占老板在洗澡房找了小姐按摩自然要装得比柳下惠还要贞洁!   
我对哥哥吐实情(1)   
饭吃到这个份上,自然是不欢而散。沈凌和占小东分别离开之后,我妈还没哭完,并且由于伤心过度忍不住又开始边哭边回忆我的成长经历,当然期间为了故事的完整性,又不忘穿插回忆了一下她怎么被媒人欺骗错嫁给我爸,又怎么被公婆小姑欺负,然后又怎么生了我哥和我,然后我小时候又是多么聪明伶俐,惹人怜爱。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表,叹了口气,现在我妈才刚回忆到我上小学,照这么个穿插广告的频率,估计进入到正题也就是我阳痿这件事大概得到明天了。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无力地把自己扔到床上,烦闷地想着心事。我哥不知道什么时候轻轻推开门走了进来,我无奈了叫了一声“哥”,身子却动也没动,用我妈的话说,都什么节骨眼了,我要还是那么活泼可爱,我陈北不成了傻子吗? 
我哥轻声叹了口气,走到床边,挨着我坐了下来,“小北,占小东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你真有那个毛病?” 
“当然没有。”我气得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一脸真诚地看着我哥,“哥,我真不是啊!”我本来想接着说“我其实很硬”,但是面对我哥,我到底没能说出口。 
“小北,”我哥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其实小北你和哥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呢?咱有病不怕,治不就完了。你记得咱原来住的那片儿的那个老宋不,他不就是一直不行吗?可后来听说在医大看了个什么大夫就好了,我前天办事还看到他抱着他儿子出来转呢。” 
“哥!”我大叫一声,使劲抓住我哥的双手,眼里就差没含着热泪了,“哥,你怎么就不相信我呢?!我和老宋不一样。他是真的不行,我是,我是被人陷害的!” 
我哥沉吟了一会儿,然后语气沉重地说:“小北,这个我也想过,但是为什么占小东也那么说呢?你那天在桑拿到底和小姐干没干?” 
“没有!”我都快急哭了,死死抓住我哥的大手,“哥,你相信我。我没干不是我干不了,而是我……” 
我惆怅了半天才想出一句合适的话,“我不习惯。” 
我哥听罢盯着我看了半天,最后我悲哀地发现,我这个理由实在是太像太监了,因为他接着说:“小北,我明天还是去问问老宋那个大夫叫啥名,我去给你挂个专家号。” 
我黯然无语,知道再解释也是无用。事到如今,我终于深深理解到了司马迁为什么能写出《史记》,东方不败为啥能练成武功天下第一。一句话——阳痿出悲愤,悲愤出牛逼! 
我抬眼看了看窗外浓重的夜色,没有月亮,也没有闪亮的小星星,心里思谋着自己是不是该身残志坚,重新拾起自己丢掉的物理专业,重回M大跟着那个老变态把我的博士学位读完,然后争取在有生之年也拿个诺贝尔奖。或者,我也可以去中文著名网站——天涯舞文去写小说:可以注册几十个马甲天天自己顶帖子,直到把自己顶得名气超过慕容雪村。 
我已经没有机会对世人证明我的性能力了,所以我还有什么希望呢? 
此刻我很想大哭一场。 
到底是手足兄弟,见我这么伤心,我哥着急得不行,一个劲地安慰我,“小北,你别难过。现在医学那么发达,你在家的这几天咱们好好找大夫看看,实在不行,还有美国呢。美国啥病治不了啊!” 
我哥使劲地摇着我的肩膀,同时搜肠刮肚地使用他所能想到的所有理由来安慰我。说句实话,我很感激我哥,但是我实在不能容忍“阳痿”这个词不断地出现在我的耳边刺激我那幼小脆弱的心灵。 
我已经肝肠寸断,心痛似绞。 
我突然大喊一声,“哥,你不信的话,你去问沈凌。我,我和她昨天晚上还,还……” 
“啊!”听了我这话,我哥惊讶地张大了嘴,同时震惊得身子向后仰去,要不是我及时伸手扶住他,他肯定得从床上掉下去摔个好歹。我带着歉意地笑了笑,心说:都怪我不好,说话一点儿过渡都没有,就从太监直接转变成了奸夫,难怪我哥一时承受不了。 
“小北,”我哥拽住我的手,“这种事你可别瞎说啊!我知道你觉得这个病见不得人,可是你说你和沈凌那个,这种事你怎么能随便胡说呢?!要是占小东知道了,他非拿菜刀砍了你不可!” 
“哥,这种事我当然不会胡说。”事到如今,我也不想隐瞒我哥了,“哥,你明知道占小东在避孕套的那件事上撒谎。我非常正常,而且我确实很喜欢沈凌,昨天晚上我一夜都和她在一起。我再怎么想维护自己的尊严,我也不会拿人家的名节开玩笑啊!” 
我哥瞪大了眼睛,吓得半天没缓过神儿来,从裤兜里摸出了烟,手哆嗦得就像片秋风中的小树叶,半天才点上火,“你打算怎么办?你别告诉我你和沈凌他妈的来真的。我操,这都他妈的什么事儿啊,我亲弟弟上了我哥们的老婆!” 
“哥,”我恳切地抓住了我哥的手,“哥,我真心喜欢沈凌。你很清楚占小东的为人和作风,沈凌跟他在一起不过是个摆设而已。我要拯救她!” 
“小北,”吸了几口烟,我哥开始镇静下来,“你想得太天真了。占小东不会离婚的,你不知道他是个多要面子的人。要是别人说他老婆搞破鞋跟着野男人把他给甩了, 
我不是吓唬你,他真能把你给砍了。还有,小北,你想过没有,沈凌离婚,她家里也会反对的。这毕竟不是美国,用咱妈的话说:好人有离婚的吗?”   
我对哥哥吐实情(2)   
“我不怕!”我翻身下床,光着脚站在地板上,慷慨激昂地说道:“占小东根本不知道珍惜沈凌。他那样的人只配找个小姐,凭什么他在外面花天酒地,沈凌却要在家里当烈妇给他守活寡。这不公平!我就是要沈凌离婚和我走,他占小东想要砍我,只管放马过来!” 
“小北,” 我哥看我这么激动, 也站起身来, “你想得太天真了,这个社会不公平的事儿太多了。就算沈凌真能和占小东离婚,你想过没有——” 
“什么?”我诧异地看着我哥。 
“沈凌能和你立刻去美国吗?如果去不了,她一时寂寞又和占小东旧情复燃怎么办?还有她不会英语,没有学历,到了美国会成为你的负担。你们的背景相差太大,现在是一时激动怎么说都可以,但是等到将来平静下来,你们真的能够不在乎这些差异,还像现在这样彼此喜欢吗?” 
我哥的话就像一盆冷水把我的热情从头到脚浇了个透心凉,我忍不住抬眼看了看我哥,发现眼前站着的这个吸着烟的男人是那么的深沉和稳重,我不得不承认他刚才说的这些问题我从来都没有考虑过。 
我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开始思考这些非常实际的困难。说实话,我不在乎沈凌没有学历,在美国能不能找到工作。我几个前任都算是高学历的知识女性,那又怎么样呢?除了在吵架的时候特别能胡搅蛮缠,引经据典之外,我没看出来她们的学历有任何让我感到迷恋的地方。而且我身强力壮,也算聪明伶俐,我的收入足可以养活一个老婆,两个孩子外加一条狗。可是沈凌在等待移民的漫长两年里,我和她的一夜激情就真的能让她抵抗住和占小东多年的感情吗?说实话我没有把握。多年以来我一直认为自己思想解放,从来没有农民式的处女情结,但是此刻我不得不承认如果沈凌是个处女,我对她的信任度将直线上升十五个百分点。 
见我这样心灰意懒,默不作声。我哥走了过来,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恳切地劝道:“小北,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最怕的就是想不开。喜欢的女孩子多了,难道都能娶回家来?你和沈凌没有缘分,我看还是理智一点,这事儿还是算了吧。” 
我抬起眼睛看了我哥一眼,我哥的眼光里满是恳切的神色,“小北,沈凌毕竟是占小东的老婆,她过得幸福不幸福你不用负责,但是你不能不对你自己负责。你知道你一直是全家人的希望和骄傲!不要因为一个有夫之妇把自己给毁了!”听到这话我感到心里十分苦涩,但是又很无可奈何。我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冲我哥点了点头。   
三分钟内的领悟(1)   
我还是断不了对沈凌的念头,但是我没再联系沈凌,我希望沈凌能够主动来找我,她知道我的期待,但是沈凌没有打电话过来,我有点儿悲哀又很有些失落地想,看来我哥的判断是对的,我和沈凌之间算什么?不过是两个寂寞的男女,一个风大雨大的夜晚一时糊涂在一起做了一件蠢事罢了。船过水无痕。毕竟我陈北回来不是为了她沈凌,沈凌跟着占小东没遇上我的这些年,也没见得就过得多么不幸福,不照样活得好好的吗?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我又悲伤又寂寞。不过还好没有孤苦伶仃,因为还有一个人没有忘记我,那就是对我颇有好感的程瑶。 
程瑶第二天给我打来了电话。电话里半是责备半是撒娇地问我为什么不给她打电话。我推说有事儿忘了。她就问我那现在想起来了怎么办。我一边苦笑一 
边无奈地说:“我听大小姐的吩咐好了。”程瑶在电话那头咯咯地笑,说:“陈北那你晚上到台里接我下班吧,至于怎么惩罚你我现在还没想好。”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和程瑶混在一起打发时间。说实话,和程瑶待在一起的时候我过得很快活——她是那种虚荣简单、容易满足、稍微玩点儿小花样就能被逗得很开心的女孩子,比我那几个前任女友好对付多了。她们全是一水儿的小拽妞儿(这大概也就是我在泡妞的事业中屡战屡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比如和我的初恋在一起,那绝对不能不懂福柯,更不能对法国思潮变迁一无所知;和香港投资银行穿丝袜套装的杨亦凌在一起则必须懂得纳斯达克和香港股市;就算和吃喝玩乐的肖大小姐在一起,至少也得知道CD几款最流行的香水味道有什么微妙的差异,今年哈韩还是应该哈日。 
而程瑶看起来比她们要好哄得多,至少她这几天留给我的印象是这样,所以我多少感到心理上很轻松。 
但实际上我并不想和程瑶走得太近,我对她没有什么兴趣。虽然她是个美女,除此之外,我在她身上找不到任何特别吸引我的地方。我虽然好色,但是那并不意味着我见着个美女就会发情。王小波说了,做猪也要做个特立独行的野猪,怎么能见着个母猪就要扑过去交配呢?如果那样的话,我不成了占小东了吗? 
但是我寂寞,所以我就忍不住像个小贱人似的和程瑶保持着密切而又暧昧的来往,看电影、吃晚饭、有时候在夜风里散步,心情好的时候还会顺便吟几首歪诗什么的,当然我没有把当年那首献给我初恋刘迪的酸菜粉条诗再献给程瑶。在这点上,我的偶像是段正淳。因为对每个女人都很有感情,所以除了献身以外,我从来不送给她们同样的东西,包括甜言蜜语。 
我知道我其实不该这样淫贱, 我应该主动对她把话说清楚, 那就是——她程瑶是那绵绵落花,我陈北就是那潺潺流水。但是程瑶并没有明白地对我说过 
她喜欢我,总不能我上去贱不唧唧直白白地像个傻逼似的告诉人家——其实我一点儿不喜欢你吧? 
这天晚上照例接了程瑶下班,程瑶就吵着先要去看电影。我一看表,时间还不太晚,就点头答应。就近找了一家影院,是个恐怖片儿,看海报我觉得并不是特别出色的片子,但是程瑶却拍着手说她十分想看,我转念一想看电影本身不就是为了打发时间嘛?所以我也就不再坚持,毫不犹豫掏钱买了两张电影票,拉着程瑶进去了。 
电影本身确实没劲儿,我看得昏昏欲睡,这时候恍惚中觉得坐在右边的程瑶的身子也在悄悄往我身上靠,我稍微扭了一下身子,低声问:“怎么了?” 
程瑶略带着哭腔地说:“小北哥,我害怕!” 
要知道我不是个初涉江湖的小男生,我那个留学塞纳河畔的初恋早就已经在美丽的燕园手把手地教会了我几乎所有男男女女之间准备干那个勾当之前的所有的前戏。 
我长叹一声,知道程瑶的这句话是暗示,用大白话解释就是,“小北哥,能不能让我靠在你怀里。” 
我心里斗争了几个来回,心说:如果我不能对这个女孩子负责,那我还是别勾引她了,免得日后有人恶狠狠地说一朵鲜花插在了陈北上。 
于是我俯下身子对着程瑶的耳朵轻声说:“害怕就别看了,我们出去走走吧。” 
黑暗里程瑶沉默了几秒钟。我清楚地感到座椅的扶手在微微颤动,我知道那是程瑶因为我的不解风情而气得浑身发抖。 
不过程瑶还是跟着我出了电影院,我双手插在裤兜里在她前面慢慢地走。程瑶一脸的不高兴,弄得我有点儿不忍心——我总是这样不知廉耻地把淫荡和怜香惜玉混为一谈,所以总是频繁地犯作风错误。 
我慢下脚步,扭头对着程瑶微微一笑,“请你吃冰激凌好不好?” 
程瑶听到这里,开心地冲我笑了一下,“不吃,吃那个长胖。” 
“没关系,你长得一点儿都不胖。”我微笑着说:“我就喜欢胖一点儿的。” 
程瑶听到这话,低下头去,我看到她脸红了。妈的,我心里暗骂,我怎么这么浑呢?刚才好不容易才让她灭了对我的非分之想,这会儿怎么又忍不住调戏她啊?在漂亮女人面前我怎么总是这么贱啊?我很想抽自己几个嘴巴。 
我拉着程瑶的胳膊过马路,正想往对面的冰激凌店里去,却冷不丁发现了一个女孩儿从一辆马六上下来,然后挽着一个男人走进了对面的一家餐馆。   
三分钟内的领悟(2)   
我的心忽地往上提了一下。我恍惚觉得那女孩儿好像是沈凌,而那个男人好像是占小东。我一下子就呼吸急促起来,下意识地拉紧程瑶的胳膊,程瑶觉出了疼,叫道:“小北哥,你干嘛这么使劲啊!” 
我却顾不上这些,三步并作两步拽着程瑶就往对面的街道上狂奔,也顾不上大街上的司机骂我找死不长眼睛。我满心不是滋味,只想着追到近前,却甚至没有考虑自己追上了又能怎么样——潘金莲跟武大郎一起出去吃顿饭难道还要向西门庆汇报吗? 
我拉着程瑶疯子一样地穿过人群跑进那间餐馆,也顾不上服务员诧异的目光,就站在门口目光如炬地四下乱看,很快我就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旁边发现了我刚才追逐的那两个人。 
他们都低着头。两个人面前的桌子上放了一个笔记本电脑,男人正兴奋地摆弄着,而那个女的则紧紧贴在男人的身上,带着无限崇敬的眼神看着那个男人高谈阔论。 
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占小东,然而那女的却不是沈凌。我之所以认错人是因为那个女孩儿穿了件和沈凌差不多颜色的裙子,高矮胖瘦又差不多而已。我暗地将自己嘲笑了一番,正要从里面退出来。占小东却一抬头看见了我,他立刻就站起身来,大声招呼我道:“小北啊,怎么这么巧,过来,过来一起吃。” 
我不想和占小东纠缠,但是他叫了我,我尽管心里一百个不乐意,还得走过去和他打招呼。占小东照例还是他那一贯的风骚小造型儿,还未近身就是扑面而来的香水味。他梳着油亮的大背头,一身名牌外加一个从不离身的黑色BOSS大皮包——虽然小资女青年肖苒无情地奚落他是收电费的,但是我不得不真诚地说:占小东的这身打扮,站在第三世界的中等发达城市——沈阳的大街上,使得他就像颗璀璨的小星星一样牛逼闪闪。如果他再能改掉他那随地吐痰和乱丢烟头的坏习惯,我打赌崇拜爱戴他的女青年会更多。 
占小东笑容满面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真巧啊。这位是?”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从心眼里往外厌恶占小东,他的笑容他的热情甚至还有他那装模作样的打扮都让我感觉那么做作,虚伪而且廉价。我不想和他多一点儿纠缠,只想赶紧离开,于是就淡淡地回答道:“这是我同学的妹妹,程瑶。” 
占小东立刻转过身子热情地和程瑶打过招呼,然后一挥手就把服务员叫过来要加菜。我拼命拒绝,一边摆手一边往后退,“占哥,我吃过了。改天吧。” 
占小东却紧紧攥着我的手,死活不让我走,坐在他旁边的那个年轻女人也不停地劝我和程瑶留下来和他们一起吃。我的拒绝变得毫无意义。没多大的功夫,菜就摆了满满一大桌子。占小东爱好口腹之欲,尤其酷爱肉食,每餐饭无肉不欢,而且他喜欢随时随地地摆豪门谱儿。和他吃过得这几次饭,没有一次他点的菜最后不剩下很多。 
客套中我幼年的记忆慢慢开始复苏,我越看越觉得眼前这打扮妖娆的女人很有些看着眼熟,占小东见我一脸的疑惑,突然大笑着说:“小北,咋了?不认识黄燕了?小时候跟咱一个初中的。” 
说实话,占小东说了名字我也对不上号。我因为提前上学,所以初中的时候就是一个还没发育好的小屁孩儿,一是对女生从来没兴趣留意,二来是因为围绕在我哥和占小东身边的女孩儿实在是太多,我根本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初中的时候,我哥和占小东都很有女人缘——我哥受女人欢迎是因为他完全继承了我妈出众的长相,又高又帅,剑眉朗目,尤其一笑起来,用我妈的话说:那就是“咱家小南老帅了”(东北话里“帅呆了”的意思);而占小东受女人欢迎却是因为他为人极为豪爽奔放,真的,出身于七十年代沈阳淳朴工人阶级的占小东十几岁的时候已经完全是万恶的美国资产阶级的消费方式了——只要他兜里还剩一毛钱,他就绝对不会买五分钱的白冰棍,而一定要买一毛钱一根的奶油冰棍。而且他很注意打扮,总戴着一顶在前方特意压出一道“沟”的旧军帽,身上是一件洗得发白的化纤西装配一条肥大的黄军裤,然后斜背一个黄色“军挎”(写到这里我很想仰天长叹一声“岁月无情啊!”,当年这么时髦的打扮今天居然成了建筑工地外来民工的典型装束),总是干干净净的,在一群鼻涕邋遢的半大小子里显得是那么的木秀于林。 
我不知道当时到底有多少不爱学习的女生在梦中把他俩意淫成自己的“白马王子”。不过现在看来,这黄燕当年一定没少意淫占小东,真是“有志者事竞成”啊! 
看我愣着不吱声,黄燕爽朗地一笑,我只觉得眼前一花,仔细一看原来是她耳朵上那对金光闪闪的耳坠子。“咋了,陈北,你不认识我了?你忘了初二那会儿,三班的刚子要和陆莹莹搞对象,结果被你哥还有占哥他们会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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