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带我去阿尔泰(全本)-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与生命抗争的绝恋:带我去阿尔泰 作者:雪屏
《带我去阿尔泰》第一部分
带我去阿尔泰 1
吱扭——
门一响,门缝里探进来一个脑袋,一个女孩的脑袋。
屋里的人的笑声戛然而止。
你找谁?屋里的人问道。
我谁也不找,只是有点好奇,那女孩说。
好奇什么?
好奇在这里居然可以听到笑声,我搬进来已经一个星期了,还是第一次听到笑声。
去,这里少儿不宜,拜托。
你还挺酷,那女孩冲屋里的人做了个鬼脸。
吱扭,门又一响,探进来的脑袋就不见了。
门刚刚掩上,屋里的人就又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想笑。
笑的起源是由捐献器官引起的。他为什么会想到要捐献器官呢,他也不知道,许是那种叫做心血来潮的东西在作祟吧。移植科的医生听说这个消息赶紧就跑来了,说是要他在一份捐献志愿书上签字才行。他说他准备捐献两个器官。医生问两个什么器官,他说一个是眼角膜,因为对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他还没有看够,比如他没看过柬埔寨的吴哥窑,再比如他也没看过俄罗斯一望无际的白桦林,所以他要把眼角膜捐献出去,让别人用他的眼睛去看风景。
那么,你要捐献的第二个器官是什么呢?医生用舌头舔了舔笔尖,在志愿书上记着什么。他说他要捐献的第二个器官是生殖器官,因为他的生殖器官始终也没真正的派上过用场,以至于到现在连个儿子都没有,孙子自然也给耽误了,只好寄希望于别人了,叫他们拿着用去。
医生耸了耸肩膀,一本正经地对他说,眼角膜我们留下,生殖器嘛,还是由你自己保管着,那玩艺儿市场需求不是很大。他问医生如果市场的需求很大的话,医生是不是也会把他的那玩艺儿捐献出去?医生像盯着一个怪物似的盯着他,说真亏你想得出。
医生填完了志愿书,复核一遍,最后问他叫什么名字来着,他说他叫万喜良,不过,在这里没人这么称呼他,都叫他007,跟英国特工詹姆斯·邦德是相同的一个代号。007其实是他的床位号。一天到晚护士总是冲他喊,007量血压,007测体温,007该熄灯睡觉了,诸如此类。
临走,医生要他按个手印,这让他很不自在,他觉得只有在法庭上作所谓的呈堂证供时才会按手印。他对医生说不按不行吗?医生铁面无私似的回答说不按不行,他无奈,只好按了。
妥了。医生一脸如释重负的表情。
他说他要投诉这位医生,因为医生拒收他捐献的器官,一直忍着不笑的医生实在忍不住了,扑哧笑了出来。医生这么一笑,他也笑了。他这么一笑,倒觉得日子不那么寡淡了。
又是寡淡的一天,这一天值得一提的事情不多,只有两件,一件是死了一个,推走了;另一件是住进来一个,填了这个空。
还有,就是今天是探视的日子。
探视的日子往往是他最寂寞的时候。寂寞的时候,他的感觉就像是被链条锁在病床上,任凭病魔这只兀鹫叼啄他的肝脏,跟普罗米修斯一样。他惟一能做的勾当,就是侧身躺着,把脑袋枕在病床的床帮上,看天花板角落里的那只勤快的蜘蛛,它的网越织越大。
走廊上不时地响起迎来送往的声音,要多嘈杂有多嘈杂,跟国际航空港蛮像的。而在他的想象中,医院应该是这样的——安静,特别的安静,安静得有人走过甚至都会有回声,近似于历史博物馆。看来,想象总是与现实存在着差距。
所有的嘈杂几乎都来自今天住进来的那个人,据说是个处长。按说,这很正常,每个新病号大多都要折腾这么一阵子,形形色色的人粉墨登场,来表达他们的人文关怀,走马灯似的。当然,还少不了各式各样的花束,摆满病房的各个犄角旮旯,把病房布置得跟灵堂一样,起到一种粉饰太平的视觉效果。他也有过类似的遭遇。太多的怜悯,常常让倒霉的病人萌生一种末日审判的感觉,所以就特烦,恨不得跳楼。不过,别急,等他们知道你患得是不治之症,意识到你再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你就清静了,似乎所有的人突然间从你身边蒸发了,以至于你真的进了灵堂,竟连一个送花的都没有了,只能素素净净地上路。
万喜良是医院的老江湖了,早把人情冷暖看透了,心里明镜似的。
为了躲清静,他披上他的白色的病号服,到阳台上去呆会儿。四月天,阳光明媚,正是晒日光浴最好的时节。他发现每个阳台上的躺椅上都躺着人,惟有隔壁的那个十分特别,居然用衣裳遮挡着阳光,仿佛怕晒。等那个人转过头来的时候,他认出她就是曾闯进他病房来的女孩。
嘿,她主动跟他打了个招呼。她用来看世界的那个东西,明亮而调皮。
嘿,他冷冷地答应一声。她太年轻了,又没穿病号服,所以他猜测她一定是哪个病友的侄女或是外甥女。她一副武装到牙齿的牛仔形象:一件牛仔夹克衫、一条牛仔裤外加一双带马刺的牛皮靴,棕色的。
我们已经见过面了,只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她说。她有一张如此表情丰富的脸,以至于他无法一下子判断出她此时此刻的微笑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
他就没有理她,躺下假寐,他以为她是闲得难受,没话找话。医院里这样的货色多得很,他总能遇见。听听别人比自己更加不幸的遭遇,毕竟是一种安慰,像心理按摩。
连续三天,他都是这样对她保持着沉默。
直到第四天,他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个病人,而且得的是跟他一样的病,他的态度终于有所好转,她再问他该怎么称呼,他就说他住院比她早了三个月,所以称呼他“前辈”比较恰当。
那好,前辈,女孩挺乖地叫了他一声。我叫安静,一个很俏皮的名字,你也可以叫我静静,她又说。
你天天躺在这里做什么?
晒太阳呀。
晒太阳干吗还要用衣裳遮着?他奇怪地问道,其实,这时候的他,头上也戴着一顶帽子,一顶白色的网球帽,那是因为化疗,他把头发都剃掉了,剃成了一个秃瓢,可以跟陈佩斯相媲美,甚至比他还光亮。
我怕把皮肤晒黑了,安静说。
把皮肤晒黑不是一种时髦吗?他说。
你不觉得那样很媚俗吗,故意将皮肤晒黑,无非表明她是个有闲一族,是个有能力冬天去哈尔滨滑雪、夏天去三亚海滩游泳的中产阶级,而一个皮肤苍白的人则意味着你一年到头只能在办公室或工作间里埋头干活。没劲!她说。
挺个性,他想。不过,个性得有点冒傻气,难道你不知道从你迈进这座医院的那一天起,你就与世隔绝了,你就再也不能出去参加化装舞会,再也不能在公园的角落跟男孩子幽会了。你是一个囚犯。据他所知,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囚犯是站着走出去的。
他懒得再跟她费口舌,每次晒太阳的时候,都是安静滔滔不绝地说这说那,而他只管枕着两手打瞌睡。逢上阴天下雨,他闷在罐头盒一样的房里发呆,她就会来敲门……
就在他开始习惯了安静在他的耳边碎嘴子唠叨不久,安静却突然消失了。连续好几天,她都没到阳台上来,更没来敲他的门,这让他很不安,而且不安指数一天天地不断地飙升,只要阳台上一有动静,他赶紧就探出头去看,当然,什么都没看见。
他曾想过去隔壁看看她,但很快就被自己一票否决了,这可不是他的一贯作风,从他住进医院以后,孤独和冷漠就已经镶嵌到他的基因结构里了。这里所有的病人都是各自为战,一个人的病房、一个人的阳台以及一个人的洗手间,跟火柴盒一样封闭,邻居们大多是老死不相往来,再说,串门在这里的规章制度中也是禁止的。该死的规章制度。
他只好拿一本书来打发时间。别人通常读书都是仰躺着,而他则习惯于趴着,两条腿翘着,还把枕头垫在下巴颏的下边。他原来是开书店的,专卖古旧书的那种。病了以后,就把书店兑了出去,整个一锅端,除了这本书,他没带走任何东西,包括那个象牙底座的俄罗斯台灯。这本书是一个叫洛德依当巴的蒙古人写的,书名叫《在阿尔泰山》,1956年作家版。不是说他对这本书有什么偏爱,只是顺手牵羊而已,也算是给自己留下一点念想吧。这本书是他带到医院来的惟一的一本书,读过N遍了,大部分的章节几乎可以倒背如流。闲得难受时,他就幻想着自己随着一支地质勘察队攀山越岭,或是在蜃气浮现的漫无边际的大沙漠里跋涉,那里盘羊、黄羊和黄尾羊数百上千地奔驰着,夜晚,他和他的伙伴们露宿在灌木丛中,点着篝火,喝着烈性酒和砖茶,深蓝色的天空中,无数的星星在闪光……他明明知道所有这些,对于他来说,都是不可能的了,可是他还是抑制不住地去幻想,并且反复地用想象去勾勒某些细节。医生说,这是强迫症的症状之一。说来也好笑,以前他曾经是那么的讨厌旅行,每次因为要进货而不得不去北京、上海或香港跑一趟,他就烦,就怨声载道。现在,他变了,变得渴望旅行,可惜,晚了,他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得,别胡思乱想了,还是哪凉快哪呆会儿去吧。
隔壁突然传来一阵杂沓的脚步声,接着是推氧气瓶的车轮声,再接着是挪动输液架的声音,他估计,隔壁的那女孩一定是出状况了。他撂下书,一骨碌坐起来,像一只猎犬一样的竖起耳朵,倾听并判断着——这是值班医生来了,诊断完了又走了,这是护士来了,输上液也走了……等隔壁安定下来,他掂着脚尖走到那边去。
从这个病房的门到那个病房的门,只须七步,他统计过,不多不少正好是七步。他轻轻推开门,把脑袋探了进去。按理说,他应该先敲敲门,得到允许再进去,可是,别忘了,这是医院,医院里没那么多的规矩,哪个医生护士都是推门就进,从来用不着经过谁的允许。礼节,在许多场合是多余的,譬如医院就是。还有性别,在这里也被抹杀掉了,男女授受不亲那一套,纯属扯淡,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住院病人。
安静似乎正在沉睡,沉睡中的她几乎全副武装,输液管、氧气罩什么的一个也不少。玉兰一般苍白的脸上隐隐地现出些红晕,像喝了太多的龙舌兰酒。不过,还好,她的呼吸很均匀。万喜良心上的石头仿佛落了地,悄悄地要退出去。既然来了,就坐一下嘛,安静突然睁开眼睛,说了一句,把他吓了一跳,但他很快地镇定下来,两手揣在裤兜里若无其事地说来随便看看,看看这间病房的大小以及采光如何。她求他陪她聊聊天,她说她已经好几天没有运动了,医生一直让她躺着,无聊死了。他说她其实一直都在运动,随着地球的自转和公转坐地日行八百里,不要以为只有做做俯卧撑或是在跑步机跑一阵才算运动。
说得也是,她说。既然她让他在她的床前坐一坐,那就坐一坐呗,这个面子总是要给的。他问她得的是不是也是“那个病”。她干脆地回答说不是,她只是“那个病”的疑似病人,到这里做一个常规检查,很快就会获释。那就好,万喜良松了一口气,连连说她运气好,她也笑眯眯地说自己运气好。她没有询问他的病情,她知道她不该问的,其他地方的病友相见,话题总是围绕着病情,而这里则不同,反正得的都是不治之症,且都是晚期,下场是一样的,还有什么可说的。
幸好,她没有得上这种倒霉的病。那就赶紧离开医院,离它越远越好,他对她说。医院是个危险地带,逗留得越久,得的病也就越多,他才住进来的时候,只有一种病,现在倒好,神经衰弱、恐高和焦虑症什么的一古脑地都跑来跟他亲密接触了,轰也轰不走。
安静说她也许下周就会离开这,最迟也不会拖到下下周。她觉得他的严肃表情特幽默,幽默得像马尔罗的小说《人的境遇》里所形容的那个词儿:一只板着面孔的麻雀。
他拿手指头弹了一下输液瓶子,用老电影里日本鬼子惯用的腔调问道,这是什么的干活?哦,我只是一直持续高烧,小毛病而已,安静笑着答道。他发现,她的笑所表达的意义有时候比语言更丰富,更有内涵。
一缕头发遮住了她的眼睛,他很想替她撩到脑后去,犹豫了一下,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转身走开了。
前辈,你给我签个名再走好不好?她温柔地央求说。我又不是明星,签什么名呀,他说。可是,她的那种温柔极具杀伤力,让他感到无法抗拒,他发现,他根本左右不了那温柔,那温柔反倒能左右他。我认识的所有人都会给我签名留念,而且还要记下详细日期,这样一来,闲时,就可以翻翻看,回想一下跟谁怎么相识的,相识多久了,不是挺有意思的吗?她说。他苦笑着一边说她怪癖,一边还是给她签了名,也许到明天他就会后悔了,后悔他让她耍了。
她以前的确是经常搞这样的恶作剧,看哪个人不顺眼,就纠合上几个死党,追在人家屁股后面让人家签名,一脸的偶像崇拜表情,要多虔诚有多虔诚,非得把对方弄得狼狈不堪不可,她们才找地方偷着乐去了……不过,这一次,她却不是整蛊,只是想让他多陪陪她,她很晕。
他跟她再次见面已经是三天以后了。见面的一刹那,他的心怦然一动,眼风里甚至还流露出某种近乎欣喜的光泽,但很快就加以抑制,绷起脸来,尽可能地使自己处于一级战备状态,基本上属于装他妈孙子那种。你好了?他故意冷冷地问了一句。
好些了,安静拍了拍巴掌说。一脸的轻松。
好些了就该回床上躺着去,别乱跑,小心再伤风感冒,他说。显然,这是逐客令。
本来,安静想说你以为我是纸糊的了,可是当她看到万喜良如此的庄严肃穆,灵机一动,就说我来是有三件事要说给前辈听,第一,是感谢前辈在我发烧的时候去慰问我;第二,是向你道个别,也许我明天就要出院了;第三……安静挠了挠头皮,一副欲言又止的架势。
第三是什么?他果然中了她的诡计,迫不及待地问道。
她要的就是这种艺术效果。第三,是我想坦率地告诉前辈,你不仅酷,而且很帅,她一本正经地说。
这时候的万喜良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让这个小丫头给耍了一把,又好气又好笑。我帅不帅我比你清楚,黑不溜秋的跟烤地瓜一个颜色,没办法,从生下来就这模样,压根不知道什么叫年轻,不过,算命的告诉我,活到八十岁我还是这德行,也不会见老。行了,你要说的话已经说完了,可以自由活动了,走吧,他说。
你跟我说一会儿话不好吗,我怕一个人呆久了,会失语的,她恼怒了。即便是恼怒的时候,她也依然保持着天性活泼的本色,所以会给人家留下这样一个印象,得之于她薄的透明的嘴唇和那双明澈的大眼睛。早知如此,我就该去住八个人一间的大病房,起码有个人做伴,她说。
万喜良无言以对,因为万喜良也有过类似的念头,搬到大病房去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有一堆人陪着你一起呻吟,而且病人们还可以组织起来,成立个什么什么协会,共同跟疾病作殊死的搏斗,听说,病人家属也搞起了俱乐部,每天传播各式各样的偏方,包括烧香念佛之类的,即使病人死掉了,这些家属仍然继续来往,跟走亲戚一样,岂不有趣?只是,病人们聚集一堂发牢骚却让他受不了,丈八汉子哭天抹泪——我怎么这样倒霉呀,张三多么多么缺德,李四多么多么卑鄙,他们都平安无事,我老实巴脚一辈子,偏偏让我摊上了这种病,老天不公啊,等等等等,能把人烦死。靠,他们忘了毛主席说过的那句诗了:牢骚满腹防肠断。
你真要怕失语,就每天拿一本书念,最好是话剧剧本,《雷雨》呀《屈原》呀什么的,可以根据不同角色的不同语气高声朗诵,这里好多人都是这么做的,他给她出谋划策道。
他还是第一次到医院的后花园来散步,当然,要不是安静强拉硬拽,他也是不会来的。这座医院的前身是某个北洋时期的大军阀的府邸,雕梁画栋,亭台楼阁,斑驳中仍透着当年的奢华。脚下是一片绿草地,踩上去松软而富有弹性,且散发着一股清香,令他的心胸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安静则干脆躺到地毯般的草地上,打着滚,一个劲地说好舒服啊好舒服。显然,她是憋坏了。病房简直就跟牢房没什么两样,呆久了,会发酵的,会使人体产生某种化学反应。
她突然一把将他拉倒,咯咯笑着对他说大叔,你也依偎到大自然的怀抱中来吧。万喜良一个跟头栽下去,差点来个倒栽葱,他皱起了眉头说,记住,我不是你的大叔,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叫我前辈就可以了。她悠然地将头枕在自己的肘弯上,喜盈盈地瞟他一眼,你都这么老了,叫一声大叔又有什么了不起。他说我刚三十二岁,老什么老!哦,安静吃惊地一骨碌爬起来,用含讽带刺的口吻说,你才比我大五岁呀,天哪,看上去满脸的褶子快赶上我父亲了,不信,哪天我把我父亲的照片拿给你看,我没瞎说。
他被她气坏了,站起来,就走,安静起身要去阻拦他,脚下一滑,哎呀一声,跌倒了,跌倒了就没再爬起来。已走出去老远的万喜良赶紧跑回来,只见她两眼紧闭,仿佛一座倒在灯火阑珊处的雕像。他拿去粘在她额前的一根草叶,抱起她,一边叫着她的名字,一边给她摸脉。他有一个病友就是这么死的,那天,他来找他借火,刚把烟卷点上,吸了一口,就扑倒在地,一摸鼻息,没了……
死丫头,快把你的眼睛睁开,快睁开呀,行行好,你可别吓我!
要我不吓你,也可以,不过有个条件,她突然说。
他说我又上当了,你这个小骗子,我真想暴打你一顿,以解心头之恨。
她笑了。仍然闭着双眼,只是更紧地偎进他的怀抱。他紧张地四处看看,看看是否有人在注意他们,果然,那边有一个坐轮椅的老奶奶,手搭着凉篷正往这边张望。赶紧起来,他命令她说。不,除非你答应我的条件,她梗着脖子说,一副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的架势。看来,他似乎没的选择了,只好妥协。
说吧,说说你的条件。
她说散步的时候,你要挽着我的胳膊,特绅士的那种。
就这个?OK。他拉她起来,果敢地挽起她的臂膊。
她依靠着他,还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上,弄得挺缠绵挺娇滴滴的。他在心里核计着,一旦有谁问起来,他就说她是骨科病人,忘了带拐了。
她似乎很享受,在享受阳光的同时,也享受着把头枕在男人肩头上的甜蜜蜜,而且还故作小鸟依人状。她说假如是在家里,我会给你做地道的烤土豆吃,那是我在英国约克郡学会的,就是把土豆拿松枝烤熟,用小刀剖开,抹上鲜黄油、酸黄油以及剁碎了的香葱和乳酪,味道绝对正宗。
他说想不到你还去过英国。她说不止是英国,还有法国、西班牙和荷兰,年轻人不就是要经风雨见世面吗?他说你使谁的支票簿,不会是自力更生的吧?她说一半是自己的,另一半则是父母赞助的,他们都在帝国主义国家教书,替人家培养资产阶级接班人。他还要继续问下去,她却用手做了个暂停的手势,说算了,还是不要再提他们为好。
他的那间病房永远是昏暗的,因为他几乎常年挂着深紫色的绒窗帘,床头柜上的台灯也总是开着的。他除了偶然到阳台上去晒一会儿太阳之外,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床上看那本关于阿尔泰的书,或遐想。病房里的摆设也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一台扯断了线的电话、一架没插电源的电视和一本美人挂历,每过一天,他便在挂历上画一个圈,对他来说,活一天就是赚一天,值了。
安静说他这里简直就是苦行僧打坐的破庙,青灯黄卷。安静还说一个人活一天就该有一天的尊严,得像个样子。她挽起袖子给他布置起来,先把她屋里的水彩画揭下来,贴他的墙壁上,再采些花草装点一下,连那些毛茸茸的加菲猫、史努比和泰迪熊也一起抱过来,摆在窗台和沙发上,立时,房间里就显得生趣盎然多了。他说你把你的这些小道具都转移到我这,你呢?她说反正明天我就出院了,用不着了。他说你昨天说就要出院了,前天又说明天就要出院了,好像前天的前天也是这么说的,结果呢,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究竟有多少个明天够你拿来搪塞我的?她狡辩说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也是没办法嘛。
她收拾完房间,掐个腰,检阅着自己的劳动成果,突然在万喜良的枕头下边发现了一个CD机,她说我以为你所有的细胞都坏死了呢,看来没有,起码有音乐细胞还活着,听谁的歌哪,是威尔·史密斯,还是布莱恩?说着,她将耳机戴上,听了两句,就把CD机扔到床上,变态,太变态了,你怎么可以把哀乐当音乐来欣赏呢,她气咻咻地说。
他说你只要仔细听,就会发现,哀乐远比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动听得多。
把它丢掉,赶快把它丢掉,她晃动着食指对他说,你知道你现在最该听的是什么吗?是猫王!是《温柔的爱》,是《奶油布鲁斯》,是那些让你热血沸腾的东西!
他说我发现,你有一种天生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