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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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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讲那么麻烦,你不是就是你呗,只要我画的是苏逸凡就好了!”这个人永远没有多余的废话,总是很快抓住重点。
“好吧,等你以后有机会再说吧,不早了,我们先回去了,多谢你今天的款待哦!”感觉自己情绪有点问题,害怕继续做下去会不小心泄露了心事,我忙不迭的起身告辞。
“那行吧,我送你们下去。”见我已经开始拿包,他也不做挽留,收拾东西送我们下楼。
……
第十章
    第二天一早,当我踏进办公室的时候,发现办公桌上多了一个饭盒,里面放着两根煮熟的玉米棒,还冒着热气,应该是才煮好的。我正在纳闷是谁放我桌上的时候,简维走了过来。
“昨天我们买的玉米不是没吃完吗?我今天早上起来就煮好了给你当早餐,你已经很瘦了,不能总不吃早餐,这样对身体不好。”
……
从简维住的地方到公司要40分钟,而我们是8点钟上班,也就是他差不多6点钟就要起来煮玉米,想到这里,我突然鼻子一酸,一点感动,些许幸福在心里荡漾开来……
“谢谢……”除了这两个字,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从这一天早上开始,一直到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开始慢慢习惯有一个人开始帮我打点好早餐,然后强迫我全部吃完。这种稍显自大的强制性关怀,竟让我陶醉其中,乐此不疲。
“凡凡,你在吃玉米啊?玉米好吃吗?和你一起吃好不好啊?”说话的是李辉,公司只有他会这样没正经的和我说话,这点我早已经习惯。
“哎,你怎么……”我和简维几乎异口同声的呼喝而出,因为在我还没有任何回应的情况下,剩下的一个玉米棒已经被例辉咬在嘴上了。
“凡凡,你不是这么小气,连个玉米棒也不舍得吧!还有简维,你叫呼什么啊,有你什么事啊,真是的!”丝毫不理会我们的抗议,反倒让我们感觉似乎真是我们不该了。
“你没见她没吃早餐啊,你把她的早餐都给抢啦!”简维找了个很正义的理由。
“凡凡,你没吃早餐吗?怎么不早说啊……“
“拜托,你让我说了吗?还没等我反映过来,玉米就已经到你口中了好不好?”见他略有悔意,我故意抱怨。
“李辉,你怎么总占她便宜,为什么你要叫她’凡凡’?你们有那么熟吗?”在我和李辉抬杠的时候;简维突然发问;神态依旧自然到无可挑剔。
“这你都不知道,不是吧?你不知道凡凡和我一起住在一起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吗?每天晚上都在我睡着后她才睡,尽心的照顾我。这还不熟?”这个说话永远没个正经的人,迟早被他给害死,他居然可以把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说的如此理所当然,真是服了他了。
“什么?”简维似乎还没从李辉的话里反应过来。
“行了,别听他胡诌了,你还不知道他,说话没个正经的,你还当真啊,简维,我得好好考量一下,你有没有我曾经认为的那么高EQ了。”一发现气氛不对,我立马转换话题。
“是的哦,简维,我看我也要重新审视一下你了!”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揶揄简维的机会,李辉当然不会错过。
“那你们慢慢审视吧,上班了,不踩你们!”在匆匆留下这句话后,简维快步离开。
“李辉,我警告你,以后别乱说话!”见简维走远,我开始向眼前这个人发难。
“什么啊,那么凶,我说的是事实好不好!那个时候我们一起看世界杯,你确实是每天晚上都和我在一起嘛?”
“你还敢说,那你为什么不把事实全部说出来,故意挑一些容易让人误会的片段来说?”看他那个死不认错的神气,我就来气。
“哦,原来你怕简维误会啊,那你不早说,我等会和他说说清楚。哎,你干嘛那么怕他误会啊,该不是你对他有什么想法吧?那我等会和他说的时候,要不要说我曾经抱过你的事情啊……”
“李辉,我限你在三秒钟内从我眼前消失,一……二……”在我的第三声没有叫出来的时候,李辉已经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并不是因为我的恐吓起了什么作用,而是上班铃声刚好在这个时候响起了。
……
不知道简维会不会因为李辉刚才的话而误会什么,都是这个该死的李辉,早知道他今天这么讨厌,当时打死我也不对他那么好了。想到这里,不禁回忆起看世界杯的时候的一些情景。
那个时候,每天晚上,我和阿玲都会到李辉他们宿舍,我、阿玲、李辉还有阿涛,四个人一起看世界杯,偶尔看看超女。不过阿玲和阿涛他们都不怎么喜欢足球,所以基本上都是看到一半就睡着了。而相对来讲,除了我以外,李辉还算比较痴迷的一个。不过可能是因为他太胖的原因,总有睡不完的觉,为了看球睡觉两不误,我就额外的多了一项使命,那就李辉会在中场休息的时候小睡一会,而我要负责在下半场开始的时候把他叫醒。不过天知道,到目前位置,我接到的最有难度的任务就是叫醒他。他属于那种睡着后就像死猪一样的人,而且谁要想着去推醒他,那就要做好被他踢的准备。虽然明知道危险,不过为了多有一个人陪我看球,让我不至于一个人看球那么无聊,我都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执行这项任务。好在没多久,我就找到了一个叫醒他的法宝了。因为他怕热,所以我会在想叫醒他的时候突然关掉空调,他就会热的醒过来。记得那个时候,我还为自己这项重大发现骄傲不已。
有时候看到比较精彩的进球的时候,我们就会相拥欢呼,用这种最直接,最男人的方式来宣泄内心的喜悦。这也是李辉所说的抱过我了。都怀疑这个人,如果所有的事情都让他这么断章取义的去描述,那我可能会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不过抱怨归抱怨,凭心而论,李辉是个很好的伙伴,不管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他是一个能给人带来无穷乐趣的活宝,他的幽默,风趣会让和他交流的人感觉如沐春风。不过,就如张姐说的,他是一个太过花心的人,如果选他做男朋友或是老公可就有的受了。还是现在这样一种方式,挺好的。不过,只希望简维不要误会什么,那个人可没有李辉那么的有判断分析能力,简维到现在,思维方式仍然如同一个孩子一样的天真直白,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第十一章
    “凡凡,下班了,该去吃饭了!”
在听到这句话的那一刻,我几乎有点怀疑是不是我的听觉出了什么问题。因为说这句话的不是李辉,而是简维。
“恩……那个……我有点不太习惯你现在的称呼!”忍了许久,我终于还是把我最想说的一句话说了出来,不过还有一句放在心里没说出口的是“不过,我很开心听你这样叫我”。
“李辉不是也这样叫你吗?那我这样叫有什么问题?”
“不是……只是……可能是刚开始听还不习惯吧,不过没关系了,不就是个名字吗?”我希望自己的这句话把我心里的意思表达清楚了,他能听的出来,其实我还是希望他以后都叫我“凡凡”的。
“其实,那个李辉昨天找过我了,他和我说起了你们看世界杯的时候的事情……”
“他说什么了!”一听到他说李辉找过他,我就担心那小子乱说,马上打断他。
“他说,其实你们就是四个人一起晚上看世界杯看了近一个月,真羡慕你们,好后悔那个时候没搬到宿舍和你们一起看哦,如果知道中间有那么多的乐趣的话。”
“哦,是这样啊!”在得知李辉没有乱讲后,我总算松了一口气。
“那我们去吃饭吧!”他这边在和我说话,那头已经把我的饭盒拿着往外走了……
“逸凡,你的饭盒太小了,都不够盛菜,你这么瘦,要多吃点!”食堂的大姐一边帮我打菜,一边规劝我。这句话她几乎已经重复了一百次了,可是我仍然还是用着这个小巧的饭盒,我觉得她够精致。
“大姐,我知道啦,如果真的不够吃,我再打一次嘛?你还会不给我打啊是不是?”而这句话,基本上是我每次用来挡驾的。
“你这丫头,就是这样任性,听不进去别人说的话。”大姐见我还是同往常一样的坚持,也就不多说了,继续给其他人打菜。
等简维的饭菜打好之后,我们找了个位置坐下来。
“凡凡,我今天回去帮你买个新碗吧,大姐说的对,你要多吃点。”
“你不是也觉得我换个大碗就会长胖吧!”我实在没有想到简维也会和大姐起哄。
“至少你会多吃点,也没什么不好的,就这么定了,我今天晚上下班就去给你买。”丝毫不顾我的意见,可怜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生活已经开始被别人在安排了,不过这种安排却也让我心里甜甜的。
“你要记得起,就买吧!”我也不和他多作争辩。
……
晚上回到宿舍,和小丽他们一起在客厅看电视,手机铃声响起,是简维。
“凡凡,我现在超市帮你买碗,你想要什么样的碗啊?我看了一下,那些铁盒和塑胶盒都不怎么好,给你买个陶瓷的吧。那个上面的花纹很简单,不过看起来很精致,你一定会喜欢的,就这样定了啊!”
这还叫征求我的意见,都已经定了还来问我想要什么?真有点受不了他的自大了。
“你觉得可以就买吧!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能吃饭就行了!”我淡淡的回到。
“那好,你没什么意见,我就买了,明天给你带过来。对了,你明天早上吃什么,要不我再买点玉米回去,明早煮玉米粥给你带过来吧!”有时真的愿意相信,这样的男人是真的很适合居家过日子的,特别是我是一个事业心很重的人,需要这么一个细腻周到的人在身边照顾,如果他能一直这样安于平淡的生活的话。
第二天早上,没有任何疑问的,玉米粥如期而至,整个办公室都弥漫着一股玉米的的淡淡的香甜味道。当然,桌上另外还多了一个碗。这是个青花的陶瓷碗,两道普通的单色花纹已经足以让整个碗显得素雅而精致,当然最吸引人的是,它的确是够大。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第一次用到了这个后来被同事戏称为“爱心碗“的容器去装饭。不知道真是大碗引发了我的食欲,还是只是不想辜负别人一翻心意,这一顿,我吃的特别多。见我老老实实的吃下这么一大碗饭,简维一脸满足和自豪感。
“简维,Angel要我告诉你,她今天有事不来了,下个礼拜天再过来。”李辉走过来和简维说。
“哦,她怎么不直接给我电话,行了,我知道了。”似乎这个时候的简维已经平静了很多,再也看不到他当时为Angel旷工时的那种劲头了,不过,当他们说到Angel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有一点点的酸酸的感觉,不知道这叫不叫吃醋。如果算的话,那我也不清楚自己吃的算哪门子的醋了,因为到目前为止,简维并没有向我明确表白什么……
一整个下午,可能是受了中午他们提到Angel的事情的影响,我基本没和简维说话。晚上,他打来电话,提议说礼拜天我们再一起去趟华林寺。我拒绝了,因为我突然很害怕这样和他的相处,害怕时间越长,我会陷的越深。爱情的发生与长久,除了两个人之间的感觉,还有很多其它的元素。而那段时间,是我最不敢触碰感情时候,因为一些前尘旧事,我害怕简维只是我在错的时间,遇到的那个错的人。当爱情来临的时候,我却突然发现,我已经丧失爱人的能力,于是,我只能选择逃避。
第十二章
    这个星期天,终因我的软弱和逃避,我们没能去寺庙。一个人的礼拜天也确实太过无聊,于是我去上网。
打开QQ,有头像在跳动,是简维。
——“你为什么今天不愿意和我一起去华林寺?”
——“我有事走不开”
——“可是你现在是在上网!”
——“不知道,可能我今天就是不想出门吧!”
——“凡凡,你知道我为什么还想再去一次华林寺吗?”
——“为什么?”
——“我想去还愿,我们上次去过后还没有去还愿呢?”
——“哦,那你今天有去吗?”
——“我一个人不想去,你不想知道我许了什么愿吗?”
——“如果你愿意说的话。”
——“算了,我不想通过这种方式,用这冰冷的文字告诉你。”
——“那就等你想说的时候再说吧,你的愿望实现了吗?”
——“应该算是吧,真是天意弄人。”
……
那天从网吧出来,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心绪不宁,其实我大概已经知道他许的是什么愿了,可我却忍不住反复思量他的那句“天意弄人”,所有的一切发展到今天,他都归于这句话吗?这么轻巧的一句话,曾经我也非常喜欢挂在嘴边,可是从他嘴里说出来,却让我揪心于它抹杀了很多真实的存在,比如人的情感。
一个人开始胡思乱想,想到不愿再想,我开始给朋友们打电话。第一个打给了在深圳的钱琛,从上次住院到现在,我几乎都没有怎么和她联系了,有些朋友,牵挂放在心里就好了,而她是我为数不多的愿意放在心里的朋友中的一个。
我唠唠叨叨的向她汇报了来到广州后发生的一些事情,包括我的再次受伤,意外被人发现行踪,世界杯,以及简维。
“你很喜欢简维对吗?你已经无数次的提到他的名字了,而每次说起他,你都特别兴奋。”钱琛终于忍不住打段我一个人的自言自语。
“没有,我们只是比较熟一点。你是知道的,我不可能忘记过去,而且也已经不会有未来,‘爱’或是‘喜欢’对我而言都太奢侈了。”不想被人撞破心事,我不想面对。
“逸凡,忘记过去吧,你该走出来了,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你不要再让自己活的那么辛苦好吗?”
“有些事情不是一句忘记就可以抹掉的,就算我可以忘记过去种种,可是我已经没有明天了,一个没有明天的人已经很惨了,何必再让另一个人和自己一起痛苦呢?”这句话,我不知道是在对电话那边的钱琛说,还是在对自己说。
“谁说你没有未来,你可以的,只要你愿意再次敞开心扉,你的痛苦,可以和那个愿意疼你的人一起承担,这样你就会过的轻松很多,答应我,不要再折磨自己,不要再让我们心疼了好吗?”电话那边的那个声音开始颤抖。
“我自己会把握好的,不要为我担心,就这样了,我们改天再聊!”每次她说到这里的时候,我都会打断她,尽管我知道她是真心为我好。
“你又来这招,好了,我也不多说,不过有件事,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你。”
“什么事?”我的确很奇怪是什么事情能让我这个果断干脆的好朋友说话小心翼翼。
“程子升在找你,他打电话过来找你,我没告诉他你的电话,不过我留下了他的电话,你现在还愿意要吗?”她开始小心翼翼的试探我。
“要,为什么不要,多个朋友有什么不好的啊。”我回答的斩钉截铁,干脆到连我自己都吃惊。可能有些感觉慢慢流走后,我们反倒更能坦然面对。不论曾经经历过些什么,从我再次记下他的电话号码的那一刻开始,我知道,我是放下了,心里的那个温和的子升,已经随着时光的流走,平静的存在了我记忆的一隅,开始沉封……
而心中另一个身影越来越清晰,从眼前晃到心里,从心里跳到眼前……
真的还可以重新开始吗?我还能再去爱吗?他值得我再次冒险吗?经历过那么多,到如今,我还能再对未来有这些奢侈的期盼吗?太多的问题在困扰着我,解不开。
晚上和小丽去超市购物回来,买了一大堆东西,我每次都是,当想不清楚一些问题的时候,就喜欢去疯狂购物。面对满屋子的战利品,我突然很想很想简维,特别想听听他的声音。
就在我想要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居然打了过来。
“凡凡……”
“简维啊,我告诉你哦,我今天去超市买了一大堆东西,还有更划算的是他们做活动,送了我6盒纸巾,那个纸巾盒好漂亮哦,颜色很素雅清新的感觉,我明天准备拿一盒到办公室去,对了,你也没有,我给你也带一盒去吧!”还没问他想和我说什么,我就开始控制不住的和他说话,这一刻,我就是特别想和他说说话。
“凡凡,你知道吗?你刚刚说话的语气像个家庭妇女,不过很可爱,那种听的感觉很温馨,真的,谢谢你!”
“有这么恐怖吗?对了,你找我什么事啊!”当我情绪开始稳定的时候,我终于开口问他。
“也没什么,就是想打个电话给你。其实原本我是希望今天和你一起去还愿,刚好市里今天有个服装展销会,我想带你去那买点衣服,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些,可是,女孩子,不是为别人,也应该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要对自己好一点,知道吗?”我记得那一天,听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前已经一片迷蒙。
……
“还有,你的手机彩铃的音乐,真的很好听。”这是他最后收线前说的一句话。
……
第十三章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当一个人情绪开始躁动不安的时候,记忆就会如潮水般涌现。在这样一个夜晚,我想起很多,关于深圳,关于子升,关于我的爱与不爱……
子升是我的初恋男友,也是我的大学校友。认识他,是因为钱琛,他们俩是高中同学,不过钱琛因为复读一年比他晚了一届,然后就遇到了我这个死党。不过在学校的时候,我对他的所有印象就来源于钱琛的描述,她总在我面前说她这个同学如何如何的忠厚,体贴,不过,那个时候并没有引起我太多的关注。
真正和他熟识是在我将近毕业的时候,在钱琛的得知我要一个人去深圳的时候,把子升介绍给了我认识。那个时候,他已经在广东工作一年了。钱琛虽然不放心我一个人去深圳,不过想到子升离我挺近的可以照顾到我,也就把我送上了火车,临别时一再嘱咐我,有什么事一定要去找子升。
就这样,我孤身一人来到了这个向往已久的城市——深圳。四处林立的高楼、密集的人群以及路人快速行走的脚步,这就是我对深圳的最初印象。这样的城市,这样的人们,都在告诉我,这是一座高效率的城市,而我的立足点还不知道在哪里。
几经周折后,我终于在一家咨询公司找到一份电话营销的工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在工作中困难重重,工作了几个月后,我的业绩表现一直不怎么样。不过好在,我们老总有心培养新人,而我在新人中又属于比较拔尖的,所以一直以来都对我格外关照。就这样,我在深圳度过了几个月的时间,直到我实习结束返校,我都没有联系过子升,实在因为大家不熟,我还没有习惯向一个陌生人倾诉我的生活。
重回学校,享受久违的校园时光,那种感觉真好,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当然最高兴的是又见到了我的死党钱琛。在听完我关于深圳几个月生活的详细汇报后,她终于开始发难了。
“你这个死女人,去了这么长时间都不知道和我们联系一下,如果不是要拿毕业证,你是不是准备不回来了啊?”这几乎已经成为了她和我说话的惯有模式,她的关怀总是伴随着骂声,好在我已经习惯承受。
“我这不是好端端的回来了吗?你看看,有没有少点什么,好好看看!”说完,我整个人已经窜到她的面前。
“行了,离我远点,看见你我生气,对了,我听程子升说你都没有找过他?”边说边把我推到一边。
“我把他的电话弄丢了,我的QQ号被偷了,所以也不知道他的QQ号了。而且你知不知道,他在中山啊,离我还很远啊,找他也没用。”我随口反驳。
“你永远有诸多借口,等你回去的时候,我把他的联系方式给你,记得有事找他,你一个人我还真的不放心。可惜,我要去支援西部了,不然可以和你一起去深圳,这样两个人互相有个照应。”她说完,将头转向一边。
……
而此时,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毕竟这样的别离是我们不愿意面对却不得不面对的。两个人的友谊维系了大学整整三年,不是一两句祝福的话可以概括的。只是,我们两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所以我们也必须按照自己选择的方式去生活,就如我要去深圳闯荡,而她要去支援西部一样。
“好了,我听你的还不行吗?回去后马上和他联系。”不想让她在沉浸在分别的愁思中,我把话题转了过来。
“你记得就好了!”
……
回校的时间似乎过的特别快,在我们还没从重复的喜悦中回复过来的时候,分别的日子已经来临。毕业聚餐那天,我喝的酩酊大醉,这也是我喝酒第一次醉。
当第二天睡醒的时候,我也到了返回深圳的日子了,和同学们简单的道别后,我再次踏上南去的列车。
来到深圳后,我马上和子升取得了联系。他似乎很欣喜我主动找了他,非常热情的给我介绍他在广东这么久的一些生活感受,并邀请我去中山做客。当然这一切似乎都太早了,不过确实是从那个时候起,因为他的出现,让我在深圳的生活并不孤单,因为总有他在旁边关心我。
我和他只有一面之缘,记忆中他是属于那种非常温和的男生,体贴周到。不过我对这样的人一般是没有什么感觉的,我还是比较喜欢狂傲自大的人,都是受了小说的荼毒,总觉得和一个狂傲自大的人爱一场是种很刺激很精彩的体验,就是死了也值。
和子升联系渐渐多了后,我们之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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