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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暖男付终身-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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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朗笑了,是啊,他们那年代,周润发刚出道不久,广东人,都是看香港电视长大的。
那堆兄弟,看来,穆易也是幸福的,至少,他得到的比自己多。其实心底,一直不能原谅他当日的软弱,但是,人都死了,她也无从计较,心底恨太多的人,日子也过不下去。
“张子菁……”她迟疑了一下,抬眸看他。
“你如果不愿意叫她知道,我不会说,但是,她这些年也很苦,你心里不该恨她!”刘世伟轻声道,慈祥的眸光看向明朗,眼底有深深的宠爱,那年,他曾经戏谑地说要把穆蓁认作干女儿,如果一切都没有变故,只怕,这女孩就真的成了他的干女儿,他和妻子连上契的金筷子金碗都买好了,只是没有机会送出去。
“我已经走到人生的终点,恨与原谅,都对我没有意义,她就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
“这样说,你还是恨她!”刘世伟蹙眉。
“莫非,你认为我认回她好么?让她再一次面对我的死亡?”明朗淡淡地嘲讽。
刘世伟默不作声,许久,才长长地叹气,“你可会考虑手术?”
“不会!”明朗很快地道:“生死有命,我不想折腾,只想好好地过剩下的日子!”
“也不是折腾,只要有机会,总是要放手一试的!”刘世伟试图说服她。
“不了,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明朗浅淡地道,她没有说出口的是,她已经不怕死了,相反,她已经开始期待那一日的来临,到那一日,她可以再见阿公,再见穆易,是恩是怨,也该有个清算的时候了。
刘世伟摇摇头,道:“既然你执意如此,我也不想试图说服你,但是,蓁蓁,你不是一个人,刘伯伯会一直在你身边,当日,如果你没出事,现在,你就是刘伯伯的干女儿了!”
明朗一愣,其实她脑子里几乎没有刘世伟的印象,或许说当年确实有过几位叔叔伯伯经常在家里出现,但是她记不住都是谁,加上过了这么多年,她的记忆也模糊了,能记住穆易的样子,已经叫她觉得幸运。
“不信?”刘世伟见她不做声,以为她不相信,“我当年可是买好了上契的东西,金碗金筷子都是雕刻你的名字,你如果不信,我可以取来给你看!”
“不,我信!”明朗笑笑,“那,你现在改变主意了没?”
刘世伟定定地瞧着她,其实她眉目间仔细瞧,还是有几分像穆易的,穆易死了,对他们这些兄弟好友都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如果能在他的小女儿最后的日子里,代替穆易给予她一份父亲般的关怀,他很乐意。
遂,重重地点头,“没有,一如既往!”
“好,你把金筷子金碗给我送过来,我喊你一声干爹!”明朗调皮一下,“我也像女明星那样,是有干爹的人了!”
“真心的?还是敷衍?”刘世伟挑眉看着她。
明朗想了一下,侧头道:“真心也好,假意也好,目的是最重要的,你觉得亏欠了穆易,因为当初在他深受打击的时候你没在他身边,现在你想弥补,可他死了,你也弥补不了,好不容易他那苦命的小女儿出现了,你亟不可待地想把对穆易的亏欠都补在我身上!”
刘世伟的眸光从惊异到惊诧到好笑,“好,我的心思都被你猜透了,但是,小穆蓁,我却猜不透你的心思!”
“不见得我都猜得透你的心思,至少,我并不知道你是如何得悉我的身份的!”明朗耸耸肩!
“很简单,我拿你的dna和子菁的做过对比!”刘世伟老实地道:“其实从我看你对她的态度和你坚持不要命地给真真捐献骨髓开始就怀疑了,而且,你妈妈没有见过穆易小时候的模样,我却是见过的,你的模样,有几分小时候穆易的模样,既然我大胆假设了,自然也要小心求证!”
“果然不能跟做医生的人太熟!”明朗摇头叹息。
“如果我知道了你的身份叫你不舒服,我可以当做不知道!”刘世伟不知不觉地学了她的语气,有几分慵懒淡然和不在乎。
明朗笑笑,“我不爱自欺欺人!”顿了下,又加了一句,“再说,你是穆易的兄弟,又说要送我金筷子金碗的,拿过来给我去金店融掉,够我风花雪月一阵子的!”
“你缺钱?”他问道。
“钱谁会嫌多呢?”明朗的回答模棱两可。
“我无儿无女,只要你好好的,我所有的钱都可以留给你!”刘世伟认真地道。
“不了,还是留给你和干妈养老吧,无儿无女的,也够凄凉的!”明朗不无怜悯地看着他。
刘世伟揉揉她的脑袋,“你好好休息,我出去跟子菁谈谈!”
“记住……”明朗喊了一声。
“放心,我不对子菁说的!”刘世伟无奈地道,还信不过他吗?
“我是说,”明朗淡淡地抬眸瞧了他一眼,慢悠悠地道,“记得把金碗金筷子给我拿来!”
刘世伟失笑,“行行行,明天叫你干妈拿过来给你!”
“那我等着!”明朗扬起一抹财迷的笑容。原来,如果穆易没死,她会拥有这么多!
刘世伟摇摇头,含笑离开!
第六十六章做生意
刘世伟走后,明朗脸上的笑容悉数褪尽。现在对她来说,谁知道谁不知道都不是太在乎了。她看向手机,宋脍翟还没打电话过来,她主动拨打了过去,宋脍翟接听了,只说了一句:“手术还没完成!”
明朗的嘴唇微微颤抖,“好,有消息立刻给我电话!”
挂了电话,她把自己的脑袋埋在被子里,不,灾星从来不是张子菁,是她,如果不是她叫他回去休息,也不至于有这一场灾难!
到了晚上十一点多,终于,宋脍翟的信息到了,接到信息的那一瞬间,明朗没有立刻打开,她心里有不详的预感,如果没事,他不会连打电话给她都不敢。
冷静了有几分钟,她缓缓打开信息,“手术成功,但是病人昏迷!”
她双手掩面,昏迷?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来说,脑部出血导致的昏迷,还有几分可以转醒康复的可能?她虽然不是医生,但是因着自己的病也查过不少资料,更是接触过许多著名的脑外科专家,她知道,一旦脑部出现问题,康复要比其他器官缓慢,几率也会低很多,变数也多很多。
在这一刻,她心中有无力感。以前手中拿着枪的时候,无数人跪在她面前,求她饶过一命,但是,她从没有手下留情过。而现在,角色调转了,是她跪在阎王爷面前,求阎王爷大发慈悲,饶恕她的亲人!
但是,阎王爷是否还会眷顾她这个满手血腥的歹毒女人?
不会,她的心,倏然地沉了下去,是她的造的孽,如今悉数报在了她亲人身上。先是阿公,一直都好好的,她找回了他,他便走了;现在是外公,他认出了她,所以,也难逃一劫?是这样吗?是这样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她活着也不过是拖累人罢了!
真不该回来的!明朗绵长地叹了一口气,心底,有一种彷徨无力的感觉逐渐蔓延,或许,她真该走了!
打开手机,进入今日爆炸的专题新闻,歹徒中,有一人逃走,警方公布了照片,叫市民留意并且提供线索。
她给胡喜喜打了个电话,让胡喜喜代为调查,胡喜喜很快就回复了信息,这是恐怖袭击,背后有人策划,警方有怀疑的对象,但是没有落实!她请胡喜喜继续调查,有消息给她信息。
医院半夜的花园,显得寂静而恐怖,已经没有病人在这里散步,偶尔走过夜班的医生护士,也是形色匆匆的!
她已经换了入院前的衣服,打算离开医院。但是,她不知道该去哪里,似乎也没有地方可去了。只能在这等着胡喜喜的信息,那似乎已经成为她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这样,她静静地蹲在花园的石凳上,像一抹黑夜的幽灵。
秦岚离开医院,从花园抄近路去停车场,并未看见花木掩映的地方顿守着一个女人。
“未来婆婆,这么晚才走啊?”明朗忽然出声喊住她。
秦岚吓了一跳,回过神来抚着胸口,待看清是明朗之后,不禁生气地道:“神经病,躲在这里吓人很好玩吗?”
“注意用词,要优雅!”漆黑中,明朗眸光若火,“那张真真没事了吧?”
秦岚冷冷地道:“有事没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在这里做什么?你这女人没安好心,在这里不是要出什么鬼主意吧?”
“我不过是关心一下她吗?好歹,我也曾经想过给她捐骨髓呢!”明朗道。
“得了,别恶心,曾经想过不就是没捐成吗?如果不是你,真真也不至于遭这么多罪,收起你的假好心,没什么事就回去吧,在这里装鬼,看你迟早变成真鬼!”秦岚是真的讨厌明朗,加上这会儿漆黑一片,并无外人,说话也没有注意分寸了,极尽诅咒之能事。
“呵呵,”明朗笑了,“我会变成鬼,莫非你就不会么?他朝君体也相同啊!”看,引经据典她也行,果然是中国人,文学的骨子都渗入骨髓去的,张口就是典故!
“神经病!”秦岚自觉倒霉,因着张老爷子出事,心情本就不好,现在还遇到这个神经女人,“我跟你说话都觉得侮辱了自己!”说罢,昂首挺胸大步往前走!
“未来婆婆!”明朗喊了一声。
“住口,”秦岚霍然止住脚步,回头怒目而视,“你不要这样叫我,你和甄阳没有结婚,我也不是你什么未来婆婆!”
“那好吧,甄师奶,张子菁知道她爸爸出事了吗?”明朗见她一路走来神色不好,想来她是知情人!
秦岚顿时警觉起来,下意识地忽视她的那一句甄师奶,蹙眉警告她,“她不知道,现在真真手术刚完成,你不要刺激她!”
明朗哦了一声,像个女痞子一样蹲着挥手,“拜拜甄师奶!”
秦岚气呼呼地走了,撂下一句话,“莫名其妙的神经病!”
明朗古怪地摇摇头,“还说自己多有修养,不过说几句话的功夫,就连续骂了人家几句神经病!”
夜色从头顶上倾泻下来,花园的灯也陆续熄掉,这里距离急诊室很近,偶尔有划破天际的鸣笛声响起,有病人从担架上抬下来,急急忙忙地推进急诊室。
直到三点多,胡喜喜才给她打电话,“我一会把具体情况发给你,但是你确定要自己去?要我陪你吗?”
明朗道:“不用了,这是我唯一能为他做的!”
胡喜喜沉默了一下,“虽然不知道你和张老爷子是什么关系,但是正如你在罗定出事的时候他这般紧张,想来你现在的心情也是一样的,我把资料发给你,你自己小心应对!”
“谢谢!”明朗知道胡喜喜用了很多人力物力去调查,否则不会在凌晨三点还给她资料。
挂了电话,手机收到一条信息,是胡喜喜发过来的。她打开,仔细看了一下,走出马路,打出租车回了一趟家里。
她换了一身黑色紧身衣,短发用头罩套住,带着薄膜手套,一把灵巧的手枪在手中转了几下没入腰间。一把锋利的匕首鞘入裤管下,两只手腕上缠着几只金圈,用布带缠住,行动间,便没有发出声响。然后,对着镜子化了一张惨白兮兮的妆,套上长长的假发,覆盖住脸部。
屁股睡到半夜,起来尿尿,刚走出二楼走廊,便看到一道身影从明朗的房间闪出来,他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姐,你回来了么?”
明朗倏然回头,屁股两眼发直,一道尖叫声在寂静的别墅里回荡许久,“鬼啊……”
一眨眼,眼前那张惨白的脸不见了,屁股连滚带爬地回了胡须佬的房间,抱着胡须佬颤抖地道:“有鬼啊,老大!”
睡得正香的胡须佬反手给了他一记耳光,“扰人清梦!”然后,翻身继续睡。
皮肤却吓得不敢再睡,钻进胡须佬的被窝里,蒙住被子瑟瑟发抖,他发誓刚才真的看见鬼了,一张惨白的脸仿若幽灵一般,倏然就不见了,不是鬼是什么啊?
在一间郊区的民居里,四周都已经关了灯,唯独这间房子已经灯火通明。
屋子里总共有九个人,一张古老的八仙桌上,放着几把长枪,一名三十出头黑衣男子坐在椅子上,满脸的怒容。
“精心策划这么久,竟然一个人都没死?你们干什么吃的?”他显得很生气,一张洁净的脸扭曲着,煞气浓重的眉毛拧起,显得十分凶恶狰狞。
“天哥,这事情也出乎我们意料,谁知道竟然会有一个老头出来抢了炸弹呢?阿深已经拉开引子,但是还是来不及!”一名同样穿着黑色衣裳的男子不甘心地回道,“只是那老头也死了不了,反倒是赔上我们两位兄弟!”
“死得好,连一个老头都摆不平,活着也是浪费粮食!”那被称作天哥的人冷笑一声道,“明天,你们三个去新城广场,明天那边有一个活动,那些条子以为经过今天的袭击,我们不会这么快出手,我们偏要以快打慢,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杀不了平民,也要杀几个条子出出气!”
“好,我去!”立刻就有几名黑衣人相应,他们满脸兴奋,眸子里闪着嗜血的光芒,仿佛,那是一件顶有趣的事情。
“放心去吧,神会指引大家!”天哥站起来,振臂高呼了一声,向前走了几步,那左脚裤管空荡荡的,竟然是断了一只脚,装了义肢。
而那些黑衣人听到他这样说,竟像打了鸡血一样,个个摩拳擦掌!
天哥走到桌子旁边,倒了几杯水,他自己首先喝了一口,然后对众黑衣人道:“来,大家喝过神赐的圣水,就是神的子民,神一定会指引我们走向光明大道,人类实在是犯了太多的恶,只有净生,我们才有重生之日!”
黑衣人纷纷上前端着圣水喝了尽,喝了圣水的人,一个个显得十分激动,手舞足蹈,面色潮红,竟也不顾大晚上的,在客厅里跳起舞来。
天哥慢慢地走回椅子上,阴森而满意地看着众人,脸上,尽是阴险毒辣的笑容。
“咚咚咚”,忽然,外面传来清脆的敲门声。
天哥伸手制止了众人,厉声问道:“谁?”
门外响起一道娇柔的女声,“大哥,要不要做生意啊!”
这里附近一带都是地下红灯区,许多“职业女性”晚上会出来招揽客人,这也不是头一遭了。
天哥嘴角咧开一个狰狞的淫笑,“好,为大家践行,找个女人来祭旗吧!”
众人都显得很兴奋,哄笑着涌到门口,争着开门!
☆、第六十七章 幽灵般的女子
门被拉开,众人只觉得一阵阴风呼呼地迎面吹来,定睛一看,门口却不见人。
正怔愣间,忽然看见门口悬挂着一颗惨白的脑袋,吓得众人急忙往回缩,有胆子大的顺手正想把门关上。
然而,到底是迟了一步,那惨白的脸已经飘进来了。她长发飘飘,一身黑色的紧身衣裳凸显姣好的身材,面容很白,唇上染了紫色的口红,紫得叫人有些发憷,眉目上扬,眉黛也是紫色的,搭配上惨白阴森的脸蛋,竟像是出殡看到的那种纸扎公仔一般的恐怖阴森。
这些人虽然说都是在生死边沿上徘徊的人,可忽然见到这么一张妖异的脸,还是震得退后几步,惊悚地看着她。
天哥只冷笑,“装神弄鬼的,也敢在我面前放肆?”说罢,从身后抽出一把飞刀,嗖地一声便往那黑衣女子飞了过去。黑衣女子甚至连避都没避开,待那飞刀破风而至的时候,微微启唇一咬,然后嗖地一声,那飞刀在她嘴里打了一个旋,竟反方向往天哥飞了过去,而且,她似乎不费一丝力气,速度却是快得惊人,天哥狼狈一闪,那飞刀钉入他身后的椅背上。
因为三更半夜,如果用枪,肯定会惊醒附近的人报警,所以,黑衣人手持长刀,凶神恶煞地往明朗身上招呼过去。
明朗稳住下盘,双脚微微移开,长刀落在她的腹部背部。黑衣人狰狞一笑,“不管你是人还是鬼,去死吧!”
然而,落在明朗身上的长刀刀腹竟然发出哐当的声音,然后,通通断掉,落在地上。
众人骇然,纷纷定睛瞧着明朗身上的黑衣,莫非,她真的是鬼?这件衣服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特别,怎就连刀子都砍不进去?砍不进去也就罢了,却连刀都断掉,这就太诡异了!
明朗邪佞一笑,缓缓走向众人,众人骇然退后,那天哥厉声道:“上啊,砍她的脑袋!”
“天哥,她……是鬼吧?”有胆小的开始发抖。
天哥怒道:“鬼怕什么?你们可是有神的庇佑!”
天哥这句话,仿佛给了他们无限的勇气,他们丢掉手中的断刀,又从地上抽出一柄短刀,分四面八方往明朗袭击过去。
明朗伸手并没有武器,只见她双拳扬起,迎上歹徒的短刀,一阵电光火石间,明朗手腕上的缠布被砍断,露出一道道金环,短刀劈在金环上,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众人只觉得虎口一震,那金环仿佛是有莫大的魔力,震得他们的短刀落在地上,哐当作响。
然后,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只见眼前幽灵般的黑衣女子身形快速一闪,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道银色的光,还没瞧清楚是什么模样,便觉得耳朵一阵生疼,一阵濡湿喷出来,他们下意识伸手摁住,却发现稳固生长在左脑边上的耳朵消失不见了,那血淋淋的肉落在地上,叫人无端地觉得恶心。
见血之后,那些人反而疯了,不顾受伤的耳朵,也不要武器,赤手空拳毫不客气地招呼上来,然而,那手还没举起,膝盖上仿佛被什么东西击中,噗通噗通地一起跪在了地上。
低头细瞧,膝盖上什么都没有,但是,掀开裤管,竟发现有一抹殷红的血迹,而膝盖里有一种麻木酸疼的感觉,继而,全身无力,身子往后倒去。
“不管你有多少的能耐,不管你是人还是鬼,今晚来了,就注定出不去!”一道阴恻恻的声音从明朗身后响起。
明朗回头,那天哥已经站了起来,一柄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她,枪口后面,是天哥那狰狞邪恶的笑容。
“你竟然是瘸子?”明朗仿佛很诧异。
天哥一张脸陡然阴沉下来,冷冽地道:“怎么?瘸子又怎么了?只要我愿意,你马上也可以成为瘸子,你信吗?”
明朗缓缓地摇头,“我不信残疾人说的话!”
那天哥仿佛很忌讳别人说他是残疾人,是瘸子,无可否认,明朗激怒了他,他扳动手中的枪,张狂一笑,“你去死吧?”
“慢着!”明朗忽然出声制止了他,“我还有话要问你!”
天哥冷笑一声,“好,你问吧,也好叫你死得明白!”
“今日的爆炸案是你发动的?”明朗问道。
“没错!”天哥显然有些不满意,“不止今天,明天后天,陆续都有,那时候,一定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喜事!”
“为什么是喜事?死人就是喜事吗?你很喜欢看到有人死?”明朗不明白地问道。
“没错!”天哥一步步逼近,甚至,伸手抬起明朗的下巴,只是枪管依旧指着明朗,他啧啧两声,“倒是好皮肉,可上了这么个死人的妆,真是晦气!”他臭烘烘的嘴巴,往明朗唇上靠近,手中的枪缓缓地往下移,抵住明朗的胸口。
忽地,他整个人扭曲起来,身子不断地颤抖,握住枪的手无力垂下,人也跌到在地上痉挛起来,他惊恐地看着明朗,“你……你……”
明朗微笑着蹲下身子,“你还没回答我,你是不是很喜欢看到死人?”她从脚裸里抽出匕首,锋利的刀锋轻轻地滑过他的脸,引起他一阵痉挛和颤抖。
但是,那只是暂时的,只转眼间,天哥又恢复了凶狠的表情,“你要杀就杀,死对我来说,是解脱,我从不怕死!”
“死对你来说是解脱,那你就去跳楼啊,你自己想死,为什么要把不想死的人都杀死?”明朗刀锋陡然一闪,他半只耳朵就这样被生生地削了下来。
天哥凄厉地尖叫一声,明朗啧啧道:“不怕死人竟然还怕疼啊?不怕,我下手轻点!”说罢,手微微一晃动,锋利的刀锋触及渗血的耳朵,这一次她下手真的很轻很轻,灵巧的贴住皮肉,手起刀落,那剩下的半只耳朵,就这样被她削了下来,而动作之轻柔,叫人只觉得优美不已。
“你……你要杀就杀,我不会怕你的!”天哥倒抽一口凉气,依旧嘴硬,冲明朗怒道。
“我杀你干什么啊?杀人偿命,我不做犯法的事情,我是好人!”明朗就坐在他身边,刀锋在他脸上,眉心,脑袋,然后一直慢慢地沿着另一只耳朵往下移,灭顶之灾的恐惧慢慢地渗入天哥的内心,他全身的皮肤都起了鸡皮疙瘩,他不知道下一刀这个恶魔会落在哪里,刀尖滑过的瞬间,他都有莫大的惊惧和死亡战栗。
——老娘是血腥的分解线,脆弱的心灵就此打住莫看了——明朗也不急着下手,用匕首挑开他的上衣,露出白皙的皮肉,明朗不无赞叹地道:“瞧你长了一副好皮囊,不做鸭子可惜了!”
“贱人,你要杀就杀,休要在这里侮辱我!”天哥闻言,忽然恼羞成怒,甚至,拼命撑起身子,想要掐住明朗的脖子。只是,他如今已经全身无力,众然出尽吃奶的力,却连自己的身子都撑不起来。
“哦?我说中了你的心事了吗?莫非,你真是一只鸭子?”明朗仿佛发现了新大陆,有些兴奋地道:“我还没见过真正的鸭子呢,好激动啊!”
刀子迅速挑开他的裤子,她兴奋中带着不在乎的语气问道:“对了,你杀那么多人干什么啊?”
天哥觉得无比的屈辱,但是苦于无法反抗,只用嘴巴讥讽冷凝地反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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