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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御医-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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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也是一脸的意外,陆欢这个治跌打损伤的,那天和今天一样都是用着针灸按摩这些看不出一点厉害之处的古怪方法,但是疗效都快的出奇。
陆欢目光似乎有点不经意的扫了海伦,这种目光让她窘迫无比,他们之前关于疗效的争论,很显然是陆欢赢了,此时不管是治疗效果还有治疗程序,都比她想象中的最好效果好上许多倍,想不到这个骨科的中医,还真的会治疗内科病!
海伦似乎永远也拐不过来弯,不同的中医也许擅长不同的科目,但是真的没有西医那些内外科骨科儿科的分科方法,越是优秀的中医可能擅长的东西越多,而不是像西医一样,从本科到硕士到博士甚至是博士后,看到的领悟虽然深拉,但是也越来越狭窄,除了自己负责的一大摊子事情,其他的什么也不知道。
但是这不妨碍她对陆欢的敬佩和感激,很郑重的给陆欢鞠了一个躬,表示感谢他两次治好了唐可儿。
“能让偶像潇洒自在的活在世上,用我微博的医术保障她的身体健康,创造我喜欢的歌曲,是我的毕生理想。”陆欢小学生宣誓加入少先队一样激昂的道,一符刚正不阿的刘胡兰姿态。
“你想保证我们小姐的健康?怎么上次邀请你来当队医,你不来呢?”苏姐却是记着上次自己诚意相邀,陆欢根本没有想答应自己提出优厚条件的想法。
陆欢搓着下巴只是一个戏的傻笑,没有过多的解释,一脸憨厚的看着苏姐。
苏姐被陆欢这个表情看的无奈,实在是敌不过他的厚脸皮,只能无奈的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其实,苏姐也知道唐可儿的病情蹊跷,恐怕不是常规的方法能治好的,陆欢手段看上去激烈,但最好看唐可儿好像也没有承受什么痛苦,总算松了一口气,拍着胸口道:“别人看病都是要钱,陆神医这治疗手段连一句招呼都不打,从惊悚程度来说简直就是要命啊。”
听到苏姐的打趣,陆欢终于笑了起来:“你们不要大惊小怪,因为唐可儿的病情不是普通的水土不服,我不能解说太多,只有趁她没有准备的时候才能让她把这些脏东西吐出来,希望你们能理解……也希望唐可儿小姐不要怪罪。”
陆欢之前没有过多的解释,这个时候出手帮助唐可儿驱出了一直让她不舒服的那些东西,这才悠然的开始向屋里的三个女人解释他刚才动作的原因。
“没关系的。”唐可儿张开眼睛对陆欢一笑,眼睛里面重新绽放的光彩,让关心着她身体状况所有人都感觉到精神一震。
要知道,她是这个队伍的真正核心,如果没有唐可儿,这些桀骜不驯的人也不可能在一起合作一起度假,唐可儿一病,这个队伍立刻变得死气沉沉,随时可能崩溃的边缘。
确认她没事了,海伦和苏姐的注意力终于稍稍分散,落在了唐可儿吐出的那一堆秽物上面。
“这些东西,怎么看上去都是过期了的?”海伦嗅觉很敏感,眼力也不差,看着唐可儿吐出来的食物基本都没消化,但是却好像是很有年头的样子,不由皱起了眉头,一脸想不通的表情。
“不可能,所有的食物我都检查过,不可能过期。而且这个样子,好像放了好几年……”苏姐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忽然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道,“这些东西,是被小鬼碰过!”
苏姐惊讶无比的看着陆欢,这个年轻的医生是怎么猜到问题出在唐可儿吃的食物上?
“是的,虽然一般人眼看不到那些东西,但是肠胃却会感觉到那股阴气,也就是和水土不服很像了。”陆欢在自己怀里掏出了一块白色的羊脂玉观音像,用红绳捆着放到了唐可儿的手里,“这个观音是小时候一个游方道士说我福薄,正好他从佛家那边争了一点香火钱来,就送给我了。虽然我不知道那个道士何许人也,但这个观音在镇邪方面真的很灵验,你先戴着,应该有用。”
142 大明星的厨艺
唐可儿握着观音像,还能感觉到陆欢的温度,最上等的羊脂白玉。
玉上的观音笑容温婉慈悲,让人从心里都感觉一暖,脑海中隐有梵音回荡,整个人躁动的心灵慢慢平静下来,好像天大的愁事他都可以帮自己解决。
虽然小巧,但是玉观音方寸之间展示的雕工却是细腻无比,每一横每一竖每一个小小的磨痕,都能看出雕刻者的全心全意,让人佩服古代手工艺匠人仅用一双手,就能达到机器现在都做不到的精致雕工。
人的力量,可能所谓的高科技器械追赶多少年都不能赶上了,毕竟那是几亿年选择进来的瑰宝,而人类的科技文明满打满算不过几千年的历史,这方面的差距,不是某一个天才就能弥补。就像从草履虫到人类,不是一代人就能完成,需要无数生命前仆后继的不断努力,才能和人人拥有的一双手有一点可比的希望。
把玩着手里的玉观音,可以说第一眼,唐可儿就爱上了它了。可也正是它的材料和做工,让唐可儿不用鉴定就清楚它的贵重,爱不释手的道:“这东西太贵重了,而且对你极有意义,我不好收下的。”
“你的镯子现在还没找到,也许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你的运气才不好。现在带上这枚能给人带来好运的观音像,也许能帮你早一点找到镯子。”
陆欢微笑着暗示唐可儿,想要找到那个养小鬼害她的人,就需要带着这枚玉观音防身,否则他们两个商量的计划很可能没有效果。
“镯子?刚才就听你们说,我还觉得奇怪,小姐你哪个镯子找不到了,我怎么不知道?”
苏姐听的奇怪,她几乎每一天都寸步不离的照顾着唐可儿,怎么没有注意到她有什么镯子带在身上找不到了,疑惑地看看唐可儿,又看看陆欢,有些莫名其妙的神色,怎么唐可儿找不到东西了,不问自己竟然去找一个没见过几面的年轻男人呢?
陆欢一惊,自己说的暗语在别处也许没有破绽,但是苏姐和海伦却是和唐可儿寸步不离的人,照顾着她生活起居的方方面面,唐可儿有什么首饰衣服苏姐都是一清二楚的,这个时候突然说有镯子找不到了,苏姐却不知道,实在是有一些说不清楚。
饶是陆欢平时机智百出,暗语出了没有想到的漏洞,一时也反应不过来,打着哈哈拖延时间:“就是那个,那个什么……你看那个东西就在嘴边,我就是说不出来啊,不是就那个刻着……”
他脑筋急转,一时间却编不圆一个理由解释这个东西,毕竟他对唐可儿的了解只是来自网络,生活中的她到底是什么样子,有着什么样的生活环境和经历,陆欢却不是很清楚,对能不能骗过苏姐这个唐可儿的身边人没有变分把握。
“不就是那个刻着璃龙绕柱双吻交触图的翡翠镯子吗?陆欢你真是笨死了,说了几次你都记不住。”
唐可儿轻轻柔柔的声音突然传来,语带嘲讽的无奈看着他,一副你已经笨得无可救药的样子,把一个埋怨调笑还带着一点点依恋的小女儿形象演绎得惟妙惟肖,说起来那个明明是胡说的却很像那么一回事的古怪名字“璃龙绕柱双吻交触图”,就是陆欢都以为真有这么一个物件。
这个名字取得有意思,如果简单了,陆欢就没有可能记不住,如果过于复杂了,又很可能被听出是瞎编的,现在这个名字既有专业的名词又有大白话,还很符合博物馆给文物命名的一些通用规则,虽然想象不出来每一个细节,但还是能大概其想象得出镯子的样子,如果不是陆欢而是杜绮芳在这里,一定会为唐可儿叫一声好。
不愧是刚刚在内地和香港都获得最佳女主角奖的双料影后,除了陆欢这个和她暗地里面捣鬼的始作俑者,没有人能分得清她表演的是真是假,言谈举止,不光是一份急智,还有远超一般人的家教涵养,这些对传统文化的了解是很多当代年轻人都确实的。
就像最近正当红的一部电视剧《北平无战事》,有姑娘看完了竟然感慨一句:最后竟然是**赢了啊!如果不是说话时没有经过大脑,那么这一句话背后暴露的苍白和无知,就只能让人对这个姑娘扼腕叹息了。
“呃,很贵的东西?”苏姐终究只是一个在名利场游走的女人,并不了解文物古玩这方面,被唐可儿说的名字震了一下,本能的问出了一个问题,就和吃货看见新鲜动物都会条件反射的问一句“好吃吗”是一个道理。
“不算多贵的东西,我奶奶家里传下来,大概是乾隆年间的东西吧。”唐可儿轻笑一句,“上次我想起来让左二叔捎给我,当时陆欢也在,不过后来不知道丢在哪里了,就找来陆欢和我一起找一下,苏姐你一直没见着,也是蛮可惜的呢。”
“是啊,清朝的呢,再破也值钱,丢了多可惜啊。”苏姐没有听到唐可儿后面讲的,只是听到乾隆年间四个字脑袋就懵了,嘴唇都哆嗦着算那个镯子能值多少钱。
唐可儿哑然失笑,已经习惯了苏姐这个样子,对着打了一个陆欢让你见笑了的无奈眼神。陆欢了然的一笑,觉得苏姐倒是能和张宝强凑一对,两个人都是见钱眼开然后死也不舍得撒手的性格,那副执着让人感动。
苏姐在那里算账,海伦是典型的胸大无脑,就没有这方面的细腻心思,觉得丢点东西什么的太正常了,她就经常找不到东西,尤其是袜子,明明是十只袜子一起洗,洗完了发现只剩下九只,弄得她现在都买一个颜色一个款式的袜子,丢了一只还能和其他的继续凑一双,再丢一只就又变成了正正好好的四双袜子了。
陆欢知道这一关算是过去,和唐可儿相视一笑,总算松一口气。陆欢没有给唐可儿开什么药物,只是让她把观音像戴上,告诉他一会给她做一顿药膳,可以替她调养身子,叫唐可儿整个团队的人一起吃吧。
苏姐和海伦大都为惊讶,没有想到陆欢看起来是那种懒得五谷不分的人,竟然还会做饭,陆欢嘿嘿一笑,道:“我还有一家饭店呢,如果觉得他今天做的还不差,到时候各位大明星一定要去自己店里捧场啊。”
“没有问题,只要好吃,再远我们也要去尝一尝啊。”唐可儿手下最棒的词作者是一个络腮胡子,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苏东坡似古典文艺青年,自己烧得一手好菜也喜欢品尝各种美食,肯跟着唐可儿到处跑也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蹭机票然后品尝各地的美食。
“是啊,是啊,只要好吃一定捧场。”
唐可儿手底下的其他人也起哄起来,平时忙忙碌碌的,总算有一个休假大家的情绪都很兴奋。
陆欢很满意这个效果,让他做饭当然是没有问题了,今天想准备的这几道药膳都是他和杜绮芳研究很久了,保证色香味俱佳,而且营养均衡。
如果能获得这么一群在娱乐圈很有影响力的大碗们喜欢自己的菜,对他那个正在紧锣密鼓筹备的营养餐厅绝对有不可估量的好处。
带着一种巨大的热情,陆欢把自己车上带来的各种食材都搬进了农家院的厨房,还让老板帮自己收了十几只当地村民自己散养的鸡。
现在这种自然生长的食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追捧,这一只散养的鸡能买到二百块以上,而且还是有价无市的局面,如果不是这家老板一双儿女都是唐可儿的粉丝,认出来人的身份之后不断的吵着老爸,这个男人还准备把这些鸡存到过年卖出一个更高价格,结果现在也全都帮着陆欢杀鸡放血。
当然,唐可儿给的钱也不少,老板下的本钱和精力绝对是翻了好几个番的赚钱,反正唐可儿有钱,陆欢没有必要帮她节省,乐的杀富济贫做一个好人。
做饭的时候,唐可儿不知道是好奇陆欢做饭的过程,还是有话想和陆欢说,偷偷的钻进厨房给陆欢帮忙,可把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吓了一跳。
“我的大明星,您怎么亲自跑这个地方来了,虽然不脏但是沾了一身油烟可不好了。”陆欢连忙拦住了唐可儿,要把她赶出去。
“沾一身油烟有什么不好了?我在家也是自己做饭的,虽然不敢说是大师水准,但是做一个家常菜还是绰绰有余的好不好,没有档期不敢进度的时候,我也喜欢喜欢做菜的啊。”
唐可儿对陆欢的态度很不屑,从菜案上抄起几个土豆,熟练的削皮切丝,动作潇洒自如,切出来的土豆丝也是均居如一,看到出确实是常下厨房,而且是非常有悟性的那种人,确实没有吹牛。
陆欢有些傻眼,好半天刚猜到:“原来你还真的会做饭。”
“说的和我要骗你一样!我会做饭很奇怪吗?我就是大明星,你不会觉得我是不是人家烟火的?”唐可儿一脸无奈。
“嗯,我以前真的觉得你是不是人间烟火的。”陆欢重重点头,说的极慢极慢,好像是要证明自己确实对唐可儿做饭表示惊讶。
“好吧,你赢了,现在我可以给你帮忙了?”唐可儿笑问道。
“不可以。”陆欢摇头。
“为什么?”
“因为你需要帮我再买几个土豆,我要土豆丁炒菜,你全都切成丝了,我一会就不够用的了啊!”陆欢捂脸道,唐可儿想秀技术证明自己的动作是在是太急了!
143 心若灵犀
唐可儿最后当然留在了厨房,都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么一个绝世大美女站在身边,而且还是自己崇拜了很久的偶像,能和她一起准备今天的午饭,实在是陆欢从来不敢想象的美事。
“你怎么想起来给我帮忙的?”陆欢看着唐可儿扎起围裙再床边洗西红柿,忍不住问道。
“我其实就是想问你中午到底怎么办,然后话赶话证明自己会做饭,谁知道你真的给我派任务。”
唐可儿有些郁闷的对付一大盆子西红柿,准备二十多人的饭菜还是很累的,至少这个蔬菜的用量和唐可儿只给自己和几个死党做着玩不一样,洗了一会就感觉到辛苦了。
“唐大明星给我做饭是打下手,这事情说出去绝对是让所有人都佩服的牛逼事迹啊。”陆欢掏出手机害了几张唐可儿洗菜的玉照,不愧活在镜头前超过了正常生活的人,就是洗菜这个动作都优雅自在,每一个角度都适合成为杂志封面的无可挑剔。
“可是你就是说出去,也没有人会信的,现在ps技术这么成熟。”唐可儿并不反感的陆欢的拍照行为,还配合的摆了几个造型。
“他们爱信不信,反正我信了。”陆欢从唐可儿盆里拿起一个西红柿中重重充了一口,倒也没有觉得被唐可儿精通钢琴古筝吉他小提前等七八种乐器的纤纤妙手处理过,就沾了什么仙气上去。
“喂喂,火柿子我还没洗完呢,你怎么就吃了?”唐可儿一脸担忧的道,“你还是学医的,怎么能不讲卫生!”
火柿子是渡城本地话,就是西红柿的一种叫法,因为它其红似火而得名。
陆欢一笑:“医生讲卫生可不是讲究在这里的,在以前没有农药残留的时候,我吃西红柿都是在衣服上蹭一蹭就行了,你不用这么认真的洗,吃不死人的。”
“我……我做不到!”
唐可儿承认陆欢说的有道理,可是想了半天,思想斗争了半天,最后唐可儿却是发现,他说的根本不适合自己。
不是知道对就一定去做,人这个东西,如果没有一点强迫症偏执狂,才奇怪了。
其实大锅饭嘛,处理起来肯定不能像家里一样细致,但是唐可儿天生是一个完美主义外加洁癖,洗菜工序严谨动作细腻,副作用就是工作量和需要的时间都要比陆欢多出好几位,陆欢洗完了好几样她还在和西红柿作斗争。
“对了陆欢,我差点都把正事给忘了,中午要我怎么做,你还没有说呢。”
唐可儿终于搞定了西红柿,再陆欢给自己拍下一个任务的时候,赶紧问道。
“引蛇出洞。”陆欢淡然突出四个字。
“我知道你要引蛇出洞,不过要怎么引呢?是你去当诱饵,还是我去?”唐可儿一下子就明白了陆欢的想法。想要害她的那只小鬼太厉害,就是五台山上的得到高僧看见了都避之不及,陆欢除了让唐可儿把吃到的不新鲜东西吐出来,对付这些东西也没有任何办法,毕竟他家无良老头是医生不是道士,他虽然有所理解,但是没有真正理解人家的道义。
所以陆欢换了一个思路,干脆不管那个小鬼,直接找出是谁给唐可儿下了这些恶毒的诅咒。这个人只可能是身边的人,拉开了太远的距离那些所谓的古曼童就不会有这些明显的效力,只不过那么人掩藏的实在是太好了,唐可儿按照各种方法把家里翻了几几遍,也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最后只能借助于陆欢的帮助,陆欢给她的提议就是引蛇出洞,然后就和唐可儿商定了这一次的度假之旅,摆出一个一定能吸引到拿着家伙出来的理由,只要知道是谁,就能解决很多需要头痛的问题了吧。
只不过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让那个家伙自己冒出来,陆欢把白玉观音给唐可儿,就是想要借助玉观音的效果,震慑一下可能对唐可儿不利的人,然后给他机会才能分辨到是谁到了脊灰。
“不是我,也不是你,是我要做一道菜。”陆欢神神秘秘的笑了起来,把唐可儿听得一脸莫名其妙,但陆欢却也没有想法继续说下去。
忙碌了一中午,陆欢和唐可儿精心准备的饭菜终于摆上了桌面。四荤二素两个大菜,还有十只炖鸡,早早的香气就从厨房里面传了出来,把外面等着吃的人食指大动,此时菜一上桌,立刻饿虎扑狼似的出现在桌子上。
“好东西,好味道,陆神医你的饭店什么时候营业,我一定给你捧场喝彩。”唐可儿的御用词人兴奋的一个劲高喊,也不管自己其实已经吃了很多,就好像一个饿了很多年的囚犯终于看见了食物,把自己面前一方向的吃完了,目光瞄到了别人的桌子上,伺机抢劫的节奏。
“陆神医,炖鸡可以吃了吗?”御用词人犹豫问道,他已经食指大动按按不住了。
“大家先别动,其实这些炖鸡不吃也罢。”陆欢笑了一下,“这个鸡其实是辅料,里面的好吃的,才是我这到的真谛。”
“这个菜其实就是一个成语,叫做杀鸡取卵,不过我们的卵,却不是他本身的卵了,而是我用糯米、鲜肉还有一些药材,特别调配的小食品,味道很鲜,而且营养丰富,最适合小孩子食用,可以帮助儿童脑部发育,并且有一个没有得到验证的猜想,这种食物可以间接小孩子和家长之间的默契程度。我给他取名叫做不死鸟蛋,就是说他非常适合小孩子,新的一代将从中涅槃而出。”
陆欢有些神神秘秘的讲解道,对于自己取名的各种奇葩想法,他也只能表示其实是一些恶趣味,但是这不死鸟蛋取出来后,诱人的香气已经让在做的吃货们都感觉按捺不住了。
他身旁放着十只炖鸡的锅,听到他这么一说,才觉得有些奢侈,这一道不死鸟蛋恐怕才是今天真正的主菜。
不死鸟,就是凤凰,是一种浑身火焰的巨鸟,相穿当它的寿命将尽的时候,就会涅槃重生,获得新一轮的生命。所以这里的十只鸡都是辅料,最后的食物就是再死了的鸡中涅槃重生,重新获得生活趣味的人。
陆欢调配的不死鸟蛋得自杀鸡取卵,这其实是很有一个意思的命题,陆欢捉摸了一会就没有兴趣再想下去了,只是把这一点点的韵味留给了别人自己去慢慢品味。
再简单的介绍之后,陆欢亲自操刀进行杀鸡取卵,把掏空鸡腹中的不死鸟蛋取了出来。
这其实就是一种肉饭混合的小点心,不过在野生散养的芦花鸡腹中,鸡肉的味道和糯米团中本身就要的药材清香混合,是一种很勾人十指大动的味道。
唐可儿夹了几粒不死鸟蛋,放在嘴里慢慢品味其中的味道缓缓释放,但是目光却一直在在场吃饭的所有人身上徘徊。她蕙质兰心,在听陆欢说这东西特别适合小孩子吃之后,立刻就感觉到了他可能是在忽悠人,引诱那位养小鬼的家伙自己跳出来。
增加思维能力,可以增加默契程度,还有均衡的营养可口的味道,这些优点加起来实在是太吸引小孩子和养小孩的家长了。
尤其是增加默契程度这一条,实在是太过吸引养古曼童的人。他们养着一个不知是木头还是什么材质做在牌子,不就是希望里面住着一个小家伙和自己度过无聊的日子,至于是真是假,陆欢只能抱着一个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总希望和自己家有所互动,偶尔生生气,也不细想离这些人。
唐可儿明白陆欢的意图后,就一直在桌子上,谁最紧张最期待,很可能就是那么养小鬼的真凶。
只不过一直到最后,她也没有发现,很是失望,不知道是自己太笨还是陆欢的计策失效了。她想和陆欢商量一下,可是陆欢搞定大家的食物之后就在闷头狂吃,看起来很欣赏自己烹饪的食物。
在场的虽然都是吃货,但是真正能放开了吃的人只有那些幕后的工作者,其他人作为台前闪亮的人物,其实并不能放肆的吃,控制体重保持身材是一个演员经常面对的问题,当然也有需要增重的时候,导演的一个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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