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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无双1之优释傩之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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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无双1之优释傩之恋 作者:寒烈
生性内敛、锋芒不露的优释傩一生最大的愿望不过是平平淡淡、浑浑噩噩地过掉一生,然而命运却和她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在一次意外中,她落回古代。从此她的人生,以截然不同的轨迹,运行下去……
体弱多病却残冷的寿王,愿拼得性命为心爱之人复仇,即使负尽天下人,也要替其夺回愿属于他的东西,却遇见了命运之中的救星优释傩。他们相爱了。这个来自异空间、聪慧、顽强、敢爱敢恨的女子,无意拯救天下,只想拼尽自己微薄的力量,拯救自己最心爱的人。
她,为了他,放弃了仅有的返回现代的机会,费劲心思救他于宫闱倾扎中全身而退;他,为了她,放弃执著十余年复仇之念。从此,京城之中再无寿王;从此,云南边城多了一对璧人……
他,为了她,能否放弃复仇之念?她,为了他,放弃了仅有的返回现代的机会,能否救他于宫闱倾扎中全身而退?
江苏美术出版社 出版
楔子 前尘(1)
十岁时,母亲再嫁,我随她一起,住进身为成功商人的继父家。从此上头多了两个继兄姐:十三岁的罗棠和十一岁的罗裳。
我不是那种母亲再嫁、自己在一边百般阻挠的女儿。我的母亲,出身没落贵族家庭,总带着一身娇荏孱弱气息。教书匠的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仿佛是日渐凋零的花朵,整日愁眉不展。连小小年纪如我,都发觉母亲颓靡不振的情形日趋严重。
幸好,母亲在学校家长会上遇见才回国未久的继父。继父为母亲书卷味浓厚的古典气质倾倒,而母亲则沉醉于继父幽默风趣的呵宠中,两人迅速陷入爱河。没过多久,母亲便偕同我去见继父的家人,然后,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所以,我是传统童话故事里后母所生、坏妹妹类型的角色,应该在新家里恃宠生娇、做天做地。可惜,是时年纪偏小,未等展示性格中潜藏的恶劣因子,罗家兄妹已经充分发挥床头读物中反面角色应有的一切特质,简直淋漓尽致。
且,我发现受了委屈向母亲投诉未必能使日子略微好过一些,反倒令我在新家里更行孤立时,便学会隐忍回避、委曲求全,学会口是心非、察言观色。
果然,消极不抵抗政策甚是有效,继兄姐在学校里对我冷言冷语,在家则在四下无人时支使呼喝,然却并没有身体上的实质伤害。
两人虽然刁蛮,倒也没有太过恶毒的把戏,不过是耍耍威风罢了。
继父或者约略晓得我受了委屈,又或者不。但,在物质上,他所给予的,实在丰富。两兄妹有的,我也必定有一份,决不偏颇。至少表面上,这个家平静祥和。
这样的日子一过十年,母亲成功塑造了慈祥和蔼的继母、贤良温婉的妻子的角色,将一位成功商人的拥有传统美德的妻子扮演得入木三分。
继兄留学美国长春藤大学联盟中的哈佛大学,读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并且准备在取得学位后,继续留在那里攻读法学学位。而继姐,则考进了巴黎著名的艺术院校。
除了我,一切都显得那么完美。
我,长相平平,成绩平平,性格平平。我甚至没有能够考进任何一个著名的大专院校,只进了本埠一个艺术专校,混混日子。
所以当这个夏天,继父宣布要带全家人外出度假时,在学校孵日子,被继兄姐嗤之以鼻的我,小小声说:
“我有两科没过,先生要我暑假回校补课,不然就……”
没等我把后面的话说完,继兄便冷冷睨了我一眼:
“扫兴,算了,你还是去补你的课罢,免得给爸爸丢脸。”
“爸爸真丢不起这个脸。”继姐一撇描绘精致的唇。
母亲面沉似水、一语未发,大抵是嫌我不争气,索性不理我。
倒是继父开通,笑了起来,朗朗然,让人很难不喜欢他:
“既然这样,傩傩就留下来,好好赶功课,莫再顽皮了。希望等我们自法国回来,你那两科已经通过。”继父笑容温和,眼神中别有深意,“独自在家,不要玩得太疯,要注意安全。我同你妈妈每天会打电话回来查勤。家务事自有佣人打理,你顾好自己就行。”
我头皮暗暗发麻。继父,是晓得我的罢?继兄姐是天之骄子,不屑我等小人物,除了颐指气使,全然不关心我做些什么。母亲为了营造好继妻与继母的形象,大半心思都扑在罗家兄妹身上,也顾不到我。倒是继父,有着商人特有的精明洞彻。所以,我常常觉得,这个家里,反是继父,最最晓得我。
“好了,就这么决定。傩傩留守,我们去度假。都去收拾行李。雅凝,麻烦你了。”继父拍手,并对母亲温柔地说。
“哪里。”母亲优雅微笑,没有多看我一眼,便起身同罗家兄妹去收拾行李了。
继父却没有立刻起身离去,反而看着有些无聊地坐在门旁的我,眼光研审。良久,他才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拍拍我的肩膀。
“傩,一人在家,若觉得无趣,就去我的书房,里面的书任由你翻看。我会告诉管家,我们不在家时,一切由你做主。”
楔子 前尘(2)
我想我在听见“书房”两字时,眼睛肯定猛然一亮,以至于继父见了,咳笑一声。
“傩,这次回来,我们两父女,是否该开诚布公地谈一谈?”
“等您回来再说也不迟。现在,我去帮姐姐整理行李去。”我也微笑,哪有人不打自招的?开诚布公?我不以为然。
“滑头。”继父不以为忤,只摇头微笑。
“您乐见其成,不是吗?”我边往外走边反问。最老奸巨猾的人就是继父了,他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却什么也不说。哼,他是笃定为了母亲,我不会发狠,是吧?奸商!
一周后,我站在别墅门口,挥别母亲、继父和继兄姐。
“玩得开心些。不用挂念我。”如果我习惯用真丝绣花手绢而不是价廉物美的湿纸巾的话,说不定会戏剧性地朝遥遥远去的黑色别克休旅车的车尾挥舞手绢,以显示依依不舍的离情。可惜,本人环保意识不强,决没有资源循环使用的良好习惯。说穿了,不过是一身平民气质,不够雍容高贵,登不了大雅之堂罢了。
待私家车在视线内消失,我才放下做机械式摇摆的手臂,呼,好酸。
“大家都回各自岗位去吧。”
留在家里陪我度过暑假的,全数是在罗家工作多年的员工:厨师、清洁女工、园丁和管家。他们比我到罗家的时间还要长,资格还要老,历史还要悠久。他们之于我,都是长辈,不是可以任意支使的。
“是,三小姐。”他们安静地退下。
我汗颜不已。每听人家唤我小姐,便情不自禁想起旧社会封建大家族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女,采花扑蝶,习得一手绝顶才艺,安分守己地等着嫁做人妇,然后老死在另一庭园里。我估计我那继姐从巴黎学艺归来,若事业无成,也要走这条路。想想也觉得恐怖。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一头扎进起居室,缝制戏服。这也是我暑假执意留下来的原因之一。我就读的这所二流艺术专校,倒有个一流的话剧社。今年排了一台新版梁山伯与祝英台要公演,赞助商是某知名食品公司的年轻老板。据说此君肯摸出如此巨额赞助费是因为要追求前妻。早年此君风流倜傥,轻易把正在读书的老婆追到手,娶进门。不料才一年光景,他便嫌弃娇妻不够风骚、不够活泼,不够……总之,他不要黄脸婆,扔下一纸离婚协议扬长而去。时隔多年,他突然发现自己的下堂妻成了国际名模,星途坦荡,追求者甚众,不乏名人富贾时,才后悔错把钻石当沙砾,白白拱手让人,立刻又回头追求。因为他前妻是我们的校友,并且十分热忱地支持我们的话剧社,他为了追回前妻,投其所好,立刻痛快地花钱赞助。
我听了传闻,十分不屑此人,即使他是出钱的大爷。
但,再不屑此人,应尽的分内之职,还是要做。我这个话剧社道具组成员,在正式公演前,开始马不停蹄地赶制戏服。
手边的这一件是白色斜襟暗云纹襦袍,几近完工。
“三小姐。”女工敲门进来,“晚饭是在餐厅用还是送到房间来?”
“麻烦送到房间里,谢谢。”我笑。去餐厅,他们还要专门摆餐桌,送上来,就一张托盘,大家方便。
吃过晚饭,我将白色襦袍襟口绣上玄色象形花纹,绾结,断线,完工。
然后穿上衣服,站在穿衣镜前,系上与之搭配的深紫色汗巾,对着镜子调整。
在新版梁祝中,我演那据说决不是美人的祝英台。
话剧社社长大人主张能者多劳,物尽其用,资源共享。总之,银根紧缩,人员精减。
镜中的我,也的确不是美人。根据先前的照片推断,我继承了父亲的斯文儒淡偏多,却没有承袭母亲的美丽雍容。清秀有余,美艳不足,七十分而已。
上述十三字箴言,是继兄对我的评论。极中肯,我承认。
“梁兄……”我向镜中人拱手一揖,忍不住失笑。除非梁与祝求学时只得十三、四岁年纪,未曾发育,否则只喉结一关,就难逃明眼人注意。古代人大抵不知道男女第二性征,我怀疑。
楔子 前尘(3)
正向镜中米白公子造型的自己再三打量时,脚下的地板突然开始震动,所有放置在家具上的器皿摆设都发出“哆哆哆”的撞击声,房间里的灯悉数忽明忽灭。
地震!我地理学得不好,但好歹也知道身处亚洲大陆版块边缘,地壳活动频繁。这种震感明显,房屋剧烈摇晃,主结构变形并出现裂纹的地震,绝对超过里氏五级。会死人的。
我连忙趿拉着拖鞋自缝纫机下的小储物柜里拖出一只暗香色包袱,背在身上,逃命去也。
这包袱也有些年代了,是我准备来克难用的,里面一应物品俱全。原是少年时代,打算受不了继兄姐“凌虐”,就包袱款款,离家出走。想不到竟用在了今日,算我有先见。或者,这证明了我是彻底的悲观主义者?
这幢别墅的设计师想必当初也考虑到了意外因素的存在,是以每间卧室阳台外都有紧急逃生梯,大有防患于未然的味道。
把包袱斜背在身后,我手脚并用往下爬。但愿其他人够机灵,即使想不到往外跑,也懂得找张结实的桌子,躲到下头去。
由此可见,我决没有见义勇为这等高尚行径。大难临头,自顾不暇,没工夫跑到走廊扯开喉咙尖叫通知:地震了!
逃生才是第一要务!等逃到安全地带,再卖命吆喝也不迟。
在大地剧烈的震颤中终于爬到逃生梯最后一格,我低头看了一眼高度,离地面三十公分,绝对可以完美落地。深吸一口气,松手。
然后,报应来了。
下头有两级台阶,方便工人擦窗用的。
三百度近视如我,夜色矇眬,兵荒马乱中没有注意,跳下来时,一脚踩在上面。只觉脚踝一痛,重心全失,就十分狼狈地后脑勺朝下,重重摔倒。
没有死于里氏五级以上地震,却在逃生时不慎失足摔死!这真是对一个贪生怕死、只顾自己的人的最讽刺的惩罚罢?
我闭上眼睛,等待肉体撞击地面时所必须承受的巨大痛楚。
良久,仿佛一生一世般漫长,我睁开眼。
暗夜如墨,星子寂寥,晚风习习,四周安静得听得到虫声。
身体没有预期中那么疼痛,只觉得背后硌着什么异物。
……我的包袱!这样的意识突然涌入脑海。
很好,还没有开始震后余生,它已经救我一命,真是大功一件。
我小心翼翼地挪动四肢,有些疼,但都能动,没有麻木感。可以排除脊椎受损等恐怖的结论。
不会鲤鱼打挺之类潇洒快捷的起身方式,我如一条被大象踩过的毛毛虫般,慢慢坐起来,再缓缓站起来。
头不昏,眼不花,没有恶心、呕吐的冲动,平衡感犹在,现在可以排除脑震荡的可能。
原地走两步,除了脚踝隐约刺痛,一切都还好。
我放心了。
怕死。据心理医生说是源于童年阴影,父亲的死非但打击了母亲,也影响了我。
该心理医生是中学驻校保健医生,不晓得他的分析有无可靠根据。但我怕死,倒是不争的事实。
在确定自己至少还可以活上六十年后,我开始环视地震平息后的家园。
错愕!错愕不足以形容我是时惊讶诧异的万一。
一片荒山,在我身前身后。
花园别墅呢?万家灯火呢?块肉余生,呃,劫后余生、绝处逢生,不不不,是我生活了十年的家园呢?我想我已经有神经错乱的前兆了。
夜风冷飕飕地拂过我的颈背,我却通身热汗涔涔。
以我长期收看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所累积的浅薄地理知识,剧烈的地壳运动会形成山脉,中印边界那座举世闻名的山峰,就是长期地质运动形成的。可是,里氏五级以上地震,能一夕间在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造就一座山脉吗?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或者,是地震发生后的救援人员横穿整座城市,把我救到郊区被视为本市旅游圣地的佘山,然后极其不负责任、毫无人道地扔下我,一走了之,任我在荒山野岭自生自灭?
楔子 前尘(4)
我抬头望天,又低下头看自己一件古代襦袍,足下一双沙滩拖鞋,真是诡异的局面。
倏然,我脑中灵光一闪,不会是管家他们恨我自行逃命,不顾他们的死活,想给我个教训,趁我昏迷,把我丢到这里的罢?
这时不免苦恼自己素日死板,不肯被手机这等先进器物束缚了自由。眼前一片荒山,没有手机求救,要我自己走出去,不辨东西南北,说不定迷路饿死。三五月之后才被人发现,报纸头条一行大字:都市失踪少女山中迷路,终至弹尽粮绝饿死山林。附上一张我生前死后的照片,以警世人。
拼命回忆素日里看过的野外求生节目内容,我仰头搜索夜空中最亮的那一颗星星,决定跟着它走。
背后小包袱里的手电筒、打火机、压缩饼干,一下子成了奢侈物品,不到紧要关头,我不准备动用。悲观主义彻底占据上风,我考虑要不要在意识清醒时写下声情并茂、血泪斑斑的万言遗书备用。若真不幸客死山林,也好留下一个血淋淋的实例,做反面教材之用。
在崎岖的、完全看不出路径的山道上走了很久,我一直纳闷,印象里应该有高空观光缆车索道的,怎的就看不见呢?沿着索道走,似乎更能找到人烟的。
当一个人孤独无措时,时间就会愈加漫长折磨。或者我其实并没有走多久,但感觉上却仿佛已经有一生一世。是故当我看见空山寂寂之中一灯如豆时,只差没有趴在地上亲吻草皮,高唱哈利露亚。
挂上最得体礼貌善良温文的微笑,我狂奔而去,然后傻在当下。
两间茅舍!两间活生生的茅舍!
这算什么?竹林隐士乎?我的狂喜立刻烟消云散成人性中极其丑陋的劣根。谁会住在这种地方?通缉要犯?变态狂魔?原谅我看多了好莱坞电影,脑海里闪过的悉数是没什么创意的血腥镜头。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过去打扰住在此间的“隐士”时,茅舍仿佛摇摇欲坠的竹扉,由内而外,“吱呀”一声,推了开来。
一个白衣男子,执一盏油灯,缓缓走出来。
一刹那,我忘记地震,忘记遗书,忘记呼吸,忘记天地万物,落进一双仿似宇宙般深广幽邃的眼眸里去。这双眼,清冷包容,澄澈悲悯,带着神秘迢遥的光芒,与星夜相辉映。
眼睛的主人,穿一袭浆洗得很旧的白衣,脸容清癯,形销骨立,似一身病苦。可是,这完全不影响他卓绝无双的风采。他的笑容温文和煦,直似天人,让人屏息。
见我沉迷于他的容色,他也不恼,只是一径淡然微笑。“痴儿,天命不可违。你既来了,自是同我有缘,就安心留下来罢。他日时机成熟,是去是留,尽在你心。”
真是一种好听的声音呵。我完全没有留意他说了些什么,只是陶醉在他温润醇厚直似巧克力般的声线里,以至于日后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但,是时,我只觉得此君真是得天独厚,非但全看不出年纪,还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好嗓音。
“老衲优罗难。若你不嫌弃,便先在此歇息一晚罢。”
老衲?我必须要忍一忍,才能吞下诧异的低呼。他明明有一头微微卷曲的长发,两鬓夹杂些许银白发丝,比《夜访吸血鬼》中的阿汤哥都年轻英俊,有型有格,怎么竟会是和尚?简直暴殄天物啊!我在心里不无惋惜地慨叹。
他仿佛看出我心中的疑惑,双手合十,念一声“阿弥陀佛”。“早些歇息罢,明日,你将会面对全然不同的世界。”
第一章 闻声(1)
优罗难的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真是个全然不同的世界。
当天,我醒来的地方,是南京栖霞山后山,时间是大明朝曦宗天佑二十八年。
优罗难在次日清晨领我下山,到山脚下的小镇采买什物。当我看见一整座悠闲小镇、满街青砖绿瓦、木楹竹扉、男耕女织时,只想找个沙坑把自己一头埋进去,永不起来。
尽管我很想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我这是来到了某个影视基地,可是我还不至于迟钝到看不出舞台布景、影视道具与现实生活的差异,毕竟本人就是话剧社道具组的。要将一整个村镇的建筑新仿做旧到如此程度,决非三五七日之功,所有的细节,包括一草一木,都完全符合生活的日积月累。
一切,更接近我最不想承认的现实。我转头去看一径自若微笑的优罗难,头皮发麻,满眼惊骇。他深广的眼淡淡地注视我,轻轻颔首,似是完全知道我彷徨失措。
自父亲去世后,再未流过一滴软弱之泪的我,是夜号啕大哭一场。
我只是一个十九岁超过、二十岁未满、胸无大志和一切同龄人一样贪生怕死、软弱自私、整日只想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少女。我在自己的时空里有家人——虽然关系不算太亲密,有朋友、学习、生活。
只不过摔了一跤,醒来时竟回到一个湮没在历史深处的朝代里,举目无亲,寸步难行。我那只克难包袱里的东西,在这个时空里,派不上什么用处。
这真是值得庆祝的一天!
难怪那些穿越时空的小说从不描写主角们的奋斗史,三五句话过后已经让他或她遇见金主贵人,从此逍遥快活去了。
我没那么幸运。即使三年时间过去,仍不能适应古代生活,或者永远也不会有适应的一日罢?没有抽水马桶、按摩浴缸,没有电视、电话、电脑,没有牙刷、牙膏、洗面奶,没有一切娱乐活动,只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循环往复。
我也是幸运的。好在优罗难帮助了我。他在栖霞山后结庐而居,炼药修身。他说,我同他有缘,收了我做入室弟子,传授我中医和印度古医术。遗憾的是我年纪太大,骨骼已经成形,不能修习精深高妙的武术,只能学一些瑜伽健体强身。
无论如何,有事做总是好的,至少日子过得没那么漫长。
距离我跌到古代来,已过了三个寒暑,又是一年春暖。
仲春时一日清晨,优罗难在山下雇了一辆马车,要我收拾包袱同他下山。我们乘马车离开金陵,由商道而往京城。
“师傅,为何要进京?”我着一件白色素绢玄襟的袍子,料子是优罗难替我张罗的,衣服是我自己剪裁缝制的,没有缝纫机,我的进度缓慢到了快要发疯的地步。三年来我只做过三套衣服,都是过年才穿穿的。其他都是在镇上买的,蔽体保暖就好,我不介意样式古旧落伍。及肩的头发绾做一个髻,以荆钗簪着,做小童打扮。
优罗难说,我是他的弟子,无论多么落魄,也要以白色明志。这我同意,白衣穿在他身上,更显卓尔不群。即使我做了他三年的徒弟,仍不免被他儒雅、淡泊、宁静、悠远的气质吸引。
这三年来,我对他生出了如父如兄般的孺慕之情。他从来不问我从哪里来,又将往哪里去,他只是微笑着静看红尘。呆在他身边,日子虽然清苦,倒也没有太大的起伏波动,闲来无事,看看佛经、医书,也算惬意。我回去的念头虽然没有断过,却也远没有自己当初来时那么强烈。
可是进京?天子脚下,我这样一个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又不懂得进退礼数、很难融入封建社会的制度与生活的人,就很有些问题了。且,京城离我最初落入这个时空的地点太远。我觉得惶恐。
“傩,这是汝的命运。汝回去的道路,不在此处。”优罗难这样回答我。
我望着他无限包容、无垠深广的眼眸,震惊无比。我知道他博学洞达、睿智明澈,但他身上那种仿佛深谙今古未来的镇定气息,平静幽眇的眼神,仍神秘莫测。
第一章 闻声(2)
他修长干净的手轻轻覆上我的眼。
“过去与未来,及以今现在。无有诸众生,不归无常者。一切有为法,皆悉归无常。恩爱合和者,必归于别离。”
在黑暗中,听着他徐缓低沉、悠扬宛转的吟诵,我纷乱如麻的心绪,渐渐平静。
如果这是命运,就让我用我所学习过的知识,将之掌握在自己手中罢。我可以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里生存下去,等时间机缘到了,平和地离开,回到属于自己的时空里去。
马车在商道上悠悠前行,由金陵而往京城。一路上我们走走停停,颇有信马由缰之意。每到一处风景绝佳之地,优罗难都会要马夫稍适停留,我们两师徒吟诗作对,倒也风雅。其他时候,坐在马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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