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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你的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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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精彩内容载入中·“喂,妳听说昨天新春晚会上的好戏没?”一名女子用兴奋的声调说话。
“天啊!别又来了……”躲在茶水间旁的逃生梯门后的她呻吟着说,这辈子为什么老是亲耳听见别人批评她的话?
“什么事啊?看妳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妳不知道啊?昨天晚会结束后,在餐厅的男女化妆室前,贵部门的成芷小姐揍了敝处的课长一拳,把他的眼眶打黑,害得他今天请假在家遮丑。”
“哇!好刺激喔!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她把耳朵压住,往地下一蹲,完全不在乎窄裙会不会迸裂,还是姿势好不好看。
实在受不了这每个月一次的折磨,痛得要死不说;还会害怕到头昏眼花,每次都想要晕倒,她一定是在投胎时跑错边才会变成女生!
一定是这样!否则她为什么这样讨厌女生所有的事物?不爱逛街、不爱打扮、不爱装出惹人怜爱的模样,在嘴唇上涂口红已经是极限了,再多没有。
偏偏有人爱惹她,这些男人是瞎了眼不成?
她已经够低调了,却还是躲不过他们的魔掌。昨天那个什么课长就给天借胆,敢来轻薄她,拜经期症候群之赐,她给了他一拳,好爽!不过……
下场就是她在公司里又出名了……
早上和同事打招呼,男人连忙侧身让路不说,连女人都用愤恨的眼神瞪她──妳怎么可以不识好歹的打伤我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妳凭什么得到课长的青睐?
她也不想啊!真的……
放下压住耳朵的手,叽哩呱啦的八卦报导仍持续着。
还在讲?有这么精采?只不过是一张猪嘴和一个拳头而已,有什么好讲?
她站起来,一阵晕眩,害得她又靠回墙上。
“就是啊!长得只算清秀,又不是美到哪里去,还自以为是大美女的冷若冰霜,一点也不想让人亲近。”
“可是我告诉妳们,公司里的女工读生们可迷她迷得厉害了,老是用崇拜的眼光追随她。”
“欸,妳们想她有没有可能是同性恋?她老是对那些年轻美眉和言悦色的,是不是这样?”
再离谱一些,不够离谱,她按着肚子凄惨的想。同性恋?她只是受那些小女生欢迎,这样就是同性恋?
“妳这么一说,我也有同感,哪个女人不喜欢林课长?三高条件呀!人又长得英俊潇洒,她竟然给他一拳,打坏了他的俊容!”
她差点没喷笑出来,英俊潇洒?他?那天下就没俊男了。
“我们最好小心点,不要对她太好,免得她爱上我们,那可麻烦了。”一阵认同的嗯啊声。
她又痛又好笑。好吧,最好离她远一点,她也落得清静。
脚步声远离好一阵子,她才慢慢的推门走进茶水间,可是一杯水还没倒满,又是一阵脚步声传来。
“成姐,成姐,妳好棒喔!”工读生林秀梅冲着她直叫。
她拿着水杯转过身来,还没回话,就看到一张小嘴快速接近,和昨晚那张如出一辙。
不过这次她没出拳,因为她把杯子里98℃的热水倒在自己的胸部上了……
·精彩内容载入中·
第一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淡淡的三月天,杜鹃花开在小山边,杜鹃花开在……
北京城。
又被骗了!什么春暖花开?冷到脖子都缩酸了。
她拉着身上的大衣领子挡住吹袭而来的寒风。
温度只有摄氏十度,这叫作春日融融?
晚上她一定要想办法溜出旅馆去买手套、围巾。
“成小姐,走快一点,别跟丢了!”地陪先生又在呼叫她。
她暗骂在心,全队那么多人,就喜欢出她洋相,谁叫她是唯一比他年轻的人。
没错,全是母亲大人的错,造成她陷在这北京览春团里挨饿受冻的。
这团的成员全是妈妈公园舞蹈社的会员,年纪都是五、六十岁的阿公、阿妈,原本是老妈要参加的,没想到远在洛杉矶怀孕八个月的大嫂临时出状况,老爸、老妈只好连夜赶搭飞机到美国去照顾。
而已经缴了钱的北京团,只好命她来参加。
正好她的“烫胸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于是她请特休二个星期,逃避公司同事对她的注目礼。
想到那个黑着一只眼的猪课长用他那幸灾乐祸的表情斜睨她时,更是让人忍无可忍,真想走过去再给他一拳,让他变成人见人爱的“潘达”!
摸着胸前的伤口,仍让她隐隐作痛。
当热水淋上去时,她只觉得一阵刺痛──耳膜刺痛,林秀梅那可媲美消防车警铃的尖叫声就在她耳边不断叫着,让她忘了皮肉上的痛。
接踵而至的人潮把小小的茶水间挤爆了,发现她烫伤,有人竟然叫着,“叫她脱!叫她脱!”
还有人扭开水龙头,直接将水往她的胸部冲,嘴里还不停说着,“冲、浸、脱、送,冲、浸、脱、送……”
最后她发起飙来,双手抱胸,像美式橄榄球员一样,冲出人群,达阵成功,逃出生天。
等到医院就诊时,皮肤科医生坐立不安,满脸通红的告诉她──“二级烫伤”要用沾有杀菌液的粗质纱布覆盖,两天换一次,两个星期就可痊愈。
两星期之后,伤口是好了,但留下疤,一个形状很奇怪的疤,像是有人用牙齿在她柔嫩的皮肤上留下咬痕。这真是令人非常尴尬,将来她要怎样向配偶解释──那真的不是齿痕,是烫疤?
会相信吗?别人会相信吗?她痛苦的压着胸前。“咳……林秀梅,妳还我清白,还来……”
地陪突然在她身后大喊,“上车!回饭店用餐、休息!”吓了她一大跳。
“成小姐,用完餐之后是自由活动时间,妳可别又一个人出去逛了!要去必须呼朋引伴一起去,确保人身安全,也别带太多钱,若没人陪妳,找我也成。”地陪一脸热诚和她的冷漠成对比。
“好,我知道了。”
地陪满意的点头,转身又招呼别人去了。
她上车找自己的位子坐下,望着窗外的景色。
北京城真的是历史名城,紫禁城、颐和园,处处是美景。奇怪的是,当她走在这些文化古迹时,一种熟悉之感油然而生,就好像她曾来过这里,在这儿生活过似。
或许在面对古城时,都会有这种错觉吧?
为了维护古迹,政府下令不能在北京城里架设电线杆,以免破坏市容。所以这连路灯都少有,一入夜,整个北京城就陷入一片黑海,让夜晚外出的人颇为胆战心惊的。
不过听说这里治安良好,她也就没在意。
观光饭店的位置靠近城南,离天桥很近,大概走二十分钟就可以到了。她心里打算着,晚上就去看看闻名遐迩的天桥夜市。
她背着背包,戴着刚买来的帽子、围巾、手套,很优哉的走走逛逛,还不时停下来买些零食吃。
走着走着,她看到一个摊子上的小饰品,眼角瞄到隔壁摊子在下“猜杯子”的赌──猜猜看小球在这三个杯子里的哪一个里,压对了,一赔五。
主事的小伙子手脚很俐落,但她的眼睛比他更厉害,她看到那人在大伙儿下注时,偷偷移动杯子,把里头的小球推到小桌子下,袖子里又掉出另一颗球。
“你出老千!”她站到旁边大声的说。
这一吼,围观的人全停下来看她。
“小姐,妳不要乱说话,这可是光明正大的赌注,妳说我们哪里出老千了?”
她挪开桌子,指着地上许多的小红球。顿时围观的人纷纷拿走下注的钱,嘴里骂着一哄而散。
她放下桌子,也跟着转身走了。
那小伙子和在旁边假装客人起哄的男子恶狠狠的瞪着她的背影,然后迅速收拾好吃饭的工具,尾随她而去。
等她走到人群较稀疏的市尾,跟踪她的二人走上前,一人一边掐住她的手臂,将她带往旁边的巷子。
“你们在做什么?快放开我!”
“妳这个臭妞儿,敢坏爷俩的生意,让妳吃不完兜着走!”男人蛮横的说。
“你们有没有法治观念?明明是你们的错,还敢这样嚣张?”
“呦,充满公理正义的妞儿!哼,也不称称自己的斤两,这是什么地方,轮得到妳说话?”
男人把她往墙上一推,扬手就要打她。
“住手!你们在做什么?”一阵低沉浑厚的声音喝住他们。
那两人一看逼近的人,立刻转身要跑。
“站住!敢跑就别想在天桥出现!”
两人只好慢慢的转过身,脸上堆起谦卑的笑容。
“明哥……”
成芷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高头大马的人物,只见他正紧盯着那两个想打她的人。
“你兄弟俩又故技重施了?告诉你们多少次,别弄这玩意儿,好好摆摊卖些小吃,怎老不听话?今儿个又要打这个弱女子,你俩还是男人吗?”
成芷瞪着他们。现在是在演古装剧吗?怎么这些人讲话都这么别扭?
“明哥你误会了,我们只是……只是在和她搭讪,没别的。”
“是喔,你们搭讪搭得好亲切呀!”她冷冷的抛出一句话,完全不怕自己是单身一人、人生地不熟的“弱女子”。
那两人恶狠狠的瞪她一眼,但一回头又是一副极度讨好的脸孔。
“明哥您大人大量,放过咱俩,咱俩不会再干这事了。”
“最好如此,否则小心我把你俩赶出天桥,快走!”
原来是地头蛇,成芷鄙夷的看着他。人模人样的怎干起这档事?糟了,她怎么也演起古装剧?不行,得赶快回到她的时装剧才是。
“谢啦!”她在那两名仁兄走开之后,向那名男子说,随即转头走到巷口路灯下明亮处。
“小姐怎么说起这种下流话?”男子说。
成芷停下脚步。下流话?她开了什么黄腔?
转过身,她瞪着因灯光没照到而模糊不清的脸孔。
“敢问这位兄台,小可说了什么下流话?”
“愈说愈不成话,女人怎可以自称小可?”他说着也走出暗巷,路灯正好照在他脸上,顿时让她怔住了。
那是一张五官线条柔和、眉型优美、唇线分明,充满儒雅气质的脸。
但这些都不是让她怔住的原因,而是那张脸带来的感觉让她呆住。
好熟悉的一张脸!但是……她确定自己从来没见过他,否则一定会留有印象的。不过……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是哪里不对?她又怎知道不对?
对方微张的嘴也显示他的惊讶。
他双眼一眨也不眨的瞪着她,好一会儿才如梦初醒般的一整表情,走上前来。
“小姐贵姓?”
“成,成功的成。”她恢复冷淡的面容。
“成小姐好像是外地人,妳的口音柔软。”
“是的。算了,是我不对,你帮了我,我应该好好道谢,谢谢你,再见!”她摆摆手转身又走。
没想到这个男人突然伸出手抓住她的手腕,用力一扯,将她拉到胸前,俯视着她。
“妳还是这样趾高气扬的,不把人放在眼里。”
他在说什么,她怎么听不懂?
“时间过去那么久,妳还真的一点都没变。”
疯子!这二个字像霓虹灯一样出现在她的脑海里,还不停的闪烁着。
“先生,你认错人了。”她咽下口水,努力不露出惊慌的说。
“没有!就算有人把妳剉骨扬灰,我还是会认出妳来。”他咬牙切齿如有深仇大恨似的说。
怎么办?遇到疯子的行动手则就是──逃!
她偷瞄旁边的地形,趁他放开她手腕的那一瞬间,立刻拔腿就跑。
“妳!”他连忙出手要抓,但她已经逃开三步远了。
“明哥,怎么回事?”几个年轻人在前头高声问。
“挡住她,别让她跑了!”他用尽全力大吼,声音之大,路人纷纷侧目。
四面都有人迅速接近,目标全是成芷。
善良的老百姓吓得全闪到一旁,没人敢挡路。
成芷的围巾害她被逮到,脚步一个踉跄,五只手全抓住她的手臂。
“救命啊!抢劫!”成芷急得大喊,可是没人伸出援手,全站在一旁看。
“大概是扒手吧!真不要脸……”
什么?她是扒手?又气又怒的她拼命的挣扎。
“放开我!放开我!中国大陆是没有法律、不讲道理的地方吗?”
“闭嘴!女飞贼!”抓住她的人说。
她气得上下跳动,“我要告你们!找公安来,快呀!流氓欺负人,救……”
一只手拉过她的围巾,掩住她的口,将她往胸前一带,另一只手紧紧拉住她的双手。
“明哥,怎么了?”一名年轻人问。
“你们全去放哨,小刘帮我就成。”
说完,就把仍咿唔叫着的成芷拖往刚才的巷子。
“小刘,你在巷口挡着,别让人进来,你也别回头看。”那男人激动的说。
天啊,他要劫色!成芷挣扎得更厉害。
他把她的正面压在墙上,一只孔武有力的手掌将她纤细的双手紧紧攫住,另一只手仍然没放开她的嘴。
“妳大概从没想到会有落入我手里,被我制住的一天,对吧?”他热热的气息吹拂过她的耳朵,让她全身起一阵冷颤。
疯子加色狼!她怎么会这么“衰”啊?
“妳竟然敢假装不认识我,摆摆手就想走?我让妳吃不完兜着走!”怎么他们都爱用这个词,大家都要她兜着走?
他用尽力气将她抵住。这下成芷更恐慌了,因为她发现……他兴奋起来了。
怎么办?快想,冷静下来,用脚,对,用脚!
她正要把脚后弯往上踢,他像是明白她要做什么,一条腿横过来,把她的二条细腿给牢牢的压制住。
“现在……”他喘着气说,“我们来证明我说得没错。”
他松开捂住嘴巴的手,伸进她的大衣,开始解扣子。
成芷挣扎着,用力要把围巾吐出来。
“别动,我只要一下子就好……”
是喔,不动她就是笨蛋!只有一下子还敢出来当色狼?
“呜……”她尖叫的声音被围巾吸住,只像低鸣的猫叫。
他的手伸进她的衣服里,触到她的肌肤了。
她死命摆动、哀叫。
“别再扭了,再扭下去,我可不保证会有什么后果。”他的气息愈来愈重,手也没停着,一用力就将她的胸罩拉下来。
冷空气袭上她的胸部,她倒抽一口气。
他越过她的肩膀往下看,可是大衣太厚,围巾又挡着他的视线,于是他伸手扯下围巾,丢在地上,她开始尖叫。
他将她翻转过来,仍牢牢的捉住她的双手。
“你放手!你放手!救命啊!救……”又被捂住了。
“我只要找出证据,如果没有,我就放手。”他低吼。
他要放手?
“不要尖叫!”
好,她不叫了,也许能先让他安心,她才有机会逃跑。
他放开了。
“找什么证据?我没偷没抢……”
“安静!别动了,让我看一下就好。”
这个疯子要看什么?好,不动。
见她不再动,他翻开她的大衣,拉下她的毛衣,露出她胸部上的……烫疤。
成芷敢发誓,那个疯子一看到那个烫疤,眼泪立刻夺眶而出。
她吓到了,这个色狼怎么说哭就哭,这大男人还真……娘娘腔。
他抬起泪眼看着呆呆的成芷。
“终于让我找到了!苍天有眼,我所求的全部实现了,苍天待我不薄……哈哈哈!”
“放开我!”又哭又笑的疯子、神经病,加大色狼。
他放开双手,搭上她的肩膀,“老天爷真是仁慈,这下子我所受的苦妳全体验到了,妳明白妳亏欠我多少了吗?”他没管脸上的泪,炯炯的看着她。
成芷揉着痛得要命的手腕,没理会他在说什么,心里飞快的转着念头──
假意让歹徒以为她已经心甘情愿的臣服,再来个出其不意……
“妳明白了吗?”他还在追问。
“明白。”她点头。
“妳有什么话要说?”
成芷忽然用膝盖狠狠的撞向他的胯下,“我让你绝子绝孙,色狼!”说完一溜烟的跑向暗巷,使出从小到大百米赛跑冠军的奶力,没命的跑,连手机掉了都不知道……
闷哼一声,蹲在地下的男人发不出声音,等他能出声叫人时,她早不见了。
“明哥,怎么了?你怎么了?”小刘问。
“快追,那个女孩……”他声音全变调,沙哑地着说。
“算了吧!明哥,第一次看见你对女人有兴趣,可是这样蛮干,谁受得了?你让她走吧!明儿个,兄弟帮你叫一个标致点、丰满些的女人,让你好好享受。”小刘搔着头说。
地上的男人一听,气得翻白眼,却仍站不起来……
第二天一早。
成芷扯动不听指挥的四肢,困难的把能穿上身的衣服全穿上,还把昨晚剩下的一只手套戴上,然后像只母北极熊,摇摇摆摆的走到集合地点,准备上游览车。
昨晚的遭遇她一字也没敢提,地陪先生早警告过她,是她自己不遵从,这下再来嚷嚷,只会突显自己的白痴。
原以为自己一定会惨遭辣手摧花,幸好那痞子没得逞,只苦了全身过度运动的肌肉,疼得她龇牙咧嘴的,不过还好那个部位没痛,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她来不及吃早餐,只好空着肚子上车。
车子开动后,地陪先生拿起麦克风,开始今日行程的介绍。“各位团员早,在昨日参观过颐和园之后,我们今天要去参观的是『恭王府』。说起这个王府,那真是驰名中外,它是北京城所有王府中保存得最好的一座,有人说它就是红楼梦中大观园的原型,可想而知它有多漂亮了。”
地陪接着说:“王府占地约有一百多亩,我们要看的后花园只有三十九亩,但已经非常可观,处处美景不断,各位可有多带几卷底片吧?”
“这恭王府是谁住的啊?”一位阿公问。
“这恭王府最早是大奸臣和坤的宅第,你们也知道这和坤从乾隆皇帝身上偷了许多钱,所以他非常富有,把他家盖得可以媲美御花园;后来他被赐死之后,从他家里搜出来的钱,大概等于国家十几年的税收,你们想想他多有钱哪!
也是因为他用民脂民膏盖了这座美轮美奂的王府,所以现在老百姓都可以到他家来参观,来体会咱们中国人有多伟大,从房屋建筑到摆设工艺品的艺术造诣有多博大精深。”
“不过……”地陪故意卖个关子。“这个王府有许多故事,还有一个可怕的谣传,和一个千古谜团。”
所有人全瞪大了眼睛,等着下文。
“这宅子后来被咸丰帝赐给他的六弟恭亲王亦诉,所以才被称作恭王府,这王府虽然很美,但是时间久了,总会出些怪事。本来嘛,那么大的宅第,总是会有许多地方没住人,因此狐仙之类的东西就有了,府里还设有『狐仙庙』供奉着;但这还不是最吓人的,最吓人的是……”他环视众人,大家紧张得吞口水,成芷冷笑一声,替他回答,“鬼!”
“对了!说对了,这恭王府各式各样的鬼都有,他们大都是抱恨而死、心有未甘的,有婢女、有太监,王府里也是有太监的,还有失宠的妻妾,这些鬼听说有时连白天都会出现呢!”
此话一出,有阿妈连忙拿出佛珠诵念。
鬼哪里可怕?成芷心想,昨晚的人比他们可怕多了!
“也因为闹鬼的原因,这王府里显得有些凄凉。”地陪说。
成芷冷嗤一声,转头看窗外。
有人抗议,“那我们就不要去看了,万一撞鬼怎么办?”
“别急!别急!”地陪嘻笑说道:“我们今天只去后花园,前头的部分是不许去的,因为还在整修当中,没对外开放,所以不会遇上的,各位请放心!现在我要说的是那个『千古谜团』。”
她暗翻白眼。千古?!从和坤到现在也不过才二百年,哪来千古?
“这谜团啊,说的是恭亲王最宠爱的小女儿──纪萱格格,这格格不单指皇家的公主,贵族的大小姐也叫格格。据说她貌美如仙,是有名的大美女,当年八国联军时,洋鬼子要抓她,她不甘受辱,就投井自杀了。
等到援兵来解救时,已经来不及,下井去捞她的尸身,没想到──没了,格格不见了,怎么找都找不到,于是有人想井里可能有秘道。
由于恭亲王是非常有权势的王爷,他的财富也很可观,但当时的洋鬼子并没有抢到任何珍宝,也就是说王爷的财宝和格格同时消失不见了。
后来有人下井去挖,想找出秘道,却一无所获,最后日本人也听说了这个谣传,曾大肆挖井,还是找不到,后来这口井就被填平了,所以就变成了千古谜团,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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