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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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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愿意”,多么个性化的口号,然而口号就是口号,它替代不了现实里的“身不由己”。再聪明的人,也不过就是在“身不由己”的外面贴了个“我愿意”的标签,让别人和自己都看着舒服些,本质其实无二。笨人往往直接地承认“身不由己”,这样虽然常常遭遇轻蔑的目光,却防止了自己对自己的迷惑。起码这个瞬间是真的“我愿意”的。    
    “我是不得已的”,一句“身不由己”的歉意,惊醒了多少希冀的梦想?从此,朋友、爱人都成陌路。隔开再远都会疼的陌路,是花了血本换来的关系,其中代价不是谁都付得起的,其中故事也就只有沉默的表达。肯于讲出“身不由己”的,也算是个君子。但千万不必再给这六个字详细做解,如果结局既定,真的假的便已无实际意义。一句已经是伤害,后面的必定句句流血。若还念旧情,只交代到此就好。各自走好。    
    


第三部分: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遗忘爱情 遗忘你

    爱情里面,男人看重开始,女人在意结果。    
    所以男人一定会找自己喜欢的女人来相爱,却往往娶了不爱的那一个。女人则肯于和不爱的男人尝试相爱,但一定会等到爱了才嫁掉。因此,爱情一役难免总是有痴男怨女屡战屡败,留下伤痕无数。    
    爱情失利,第一方法是挽救,最后一招是遗忘。聪明人最懂得运用这一策略。愚笨者却常常弄错了顺序。我挽救,我尽力,你若不肯回头,我便忘掉你!多么合情合理。如果先是毅然决然地“忘”了,多少年仍会在深夜幻想着对方存有悔意。故事会在一次偶遇后重新在你心里演绎,却多半在对方一句sorry里猛地惊醒,坠入深渊不得超生。    
    遗忘也是艺术,也有不可逆转的游戏规则。一定要先遗忘了爱情,再遗忘掉人,这样比较的干净和利落。没有了爱情的分离,顶多就是怀有些许难过,但不会伤身与伤心。一不小心弄错了顺序,在没有遗忘爱情之前先放掉了人,结果就如同没有成功的手术,会有数不清楚的痛楚随之而来,且源源不断。一场接一场的经历爱情,越陷入越麻木,最终导致爱无能。    
    因此,每个人不仅要学会怎样爱,还要学会怎样不再爱。遗忘爱情,遗忘你,听来残酷,拿来实用。不过这贴膏药功力缓慢,要耐得住性子才见效果。    
    


第三部分: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不绽放 便枯萎

    最爱写字的时候,我对朋友说:有多久不写字,我就枯萎多久。感觉里,写字可以让我绽放,悄无声息,却瞬间成花。    
    凯伦,我和梅子。    
    这一场见面是早就约好了的,一个月以前,两个月以前,半年以前……每次电话里我们都会提醒对方有着这样一个约会。真的见了,却是无话。所有的话,都在电话、EMAIL里说干净了,见面,就只是为了见一面。    
    一盘水果沙拉,50%的苹果,10%的情人果。我吃后者。    
    一份冷饮套餐,70%的冰淇淋,5%的雕花。我吃后者。    
    梅子笑我的行为太小女生。我不以为然,小女生长大就是小女人,没什么不好。我喜欢小,起码可以少些烦恼。    
    饭店,我和梅子,还有韩。    
    三个女子,各有命运,我们商量着怎样在另外一个城市里谋生。    
    两张看了多年的脸,眉目依旧,只是在笑得最放肆的时候,可以看见细小的皱纹躲在缤纷的表情背后,心里有小小的冷然。伸手去捂自己的脸,想象它是一只神奇的手,可以抹去一切岁月沧桑的痕迹,还我青春与年少来。    
    下得楼来,入得世去,我们随风走进夜色里。    
    韩说:立正!报数!然后她说了一,我说了二,梅子说了三。这样的顺序,在我们认识的那天起就没有改变过。    
    以前,我们论年龄、论身高、论自立能力;如今我们只论事业和情感,排行依旧不变。韩已小有成就,我在路途中,梅子刚刚步入。韩在婚姻里,我在爱情中,梅子在这一切之外。岁月改变了我们每一个,但只改变了我们每一个。    
    放着钢琴曲的酒水吧,我是安静的听客。听韩说婚姻的烦恼,听梅子说一个人的艰难。在她们眼里我正不旱不涝地幸福着,算是幸运。我不辩解,冷暖自知,说与不说,不会有什么改变。    
    是谁第一个想起用花来形容女子的?我觉得这个人一定把女子懂到了骨子里。女子本是极其容易寂寞的,发芽的时候,生枝的时候;开的时候,落的时候;只要有变化,寂寞总是第一个袭来,最后一个败去。    
    女子若花,命运不外两种:绽放、枯萎。于是我们认识了天堂鸟样的张爱玲,仙人掌般的三毛,九月菊式的安妮宝贝;甚至颇得争议的卫慧,也是因了把自己绽放成罂粟,才吸引了世人的目光。而我等平凡女子,生来遍野,开也只是簇簇丛丛的兰花或者满天星,永远不会突变成玫瑰与牡丹。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只要绽放,就会有采花的人来驻足,若然可在这一刻给了他全部的花香,便是不枉费花开一场。也就足够。    
    临别,我对韩和梅子说,一个人的时候,对自己好一点。青春本短,我们不该苦了自己。    
    


第三部分: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记得我的请举手

    一个喜欢逛红袖的姐姐留言给我,说是看了一篇文字,觉得写的是我。我没打开她给的地址,因为不看也知道,那写的是我,就是我。    
    四年,网络,我的传闻一直在,那些评说与杜撰的文字也一直在。我看,用看别人的眼光和心情,看一种自己以外的热闹。    
    我也写字,自然也会写到人,写熟悉的人,写陌生的人。常常会因为一句话而爱上一个人,但我只是让自己爱上,没有别的。与一场不必要的延伸相比,我更喜欢这样的适可而止。    
    始终认为自己是流动的,像水,透明、缓缓流淌的那种。据说,这样的水里,养不下鱼。换作我,养不下的,大概是情。佐证是那段俗语:流水无情。    
    一个朋友和我说情人间的吵架,她说吵架太让人伤心,但她不知道我多渴望有个人能和我吵架。但凡还可以吵是因为还有在乎,而我,多少年了,连个吵架的对手都没有,那是绝望的孤寂。    
    总是这样的,相遇,然后分开。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站台。有的时候,会很随意地说上一句:我只是在路过你。对方愕然,忙不迭地问为什么,我就指指胸口,因为还不是终点,所以我必须走。    
    行走,令我看起来有一点点洒脱,在那些看风景的人的眼睛里。其实洒脱的不是行走本身,而是放弃。小的时候,不肯吃药,妈妈常做了示范,然后说:我敢,你敢么?我也敢,不仅仅是吃药,还有很多别的。因为敢,所以我习惯了和自己赌,赌转身后有多少记得和遗忘,赌的都是自己的输赢。    
    喜欢过多少个人,早就数不清楚了,我认为我天生的色。我跟八十五岁的客家婆婆说喜欢,用语言,也用身体;回报是我被她骂作疯丫头。我是疯,那又怎么样?我觉得我的疯有道理。有道理就有坚持的理由。当未来没有出现,我坚持把握现在。现在,我喜欢你。    
    听SUPERSTAR,量了量,我大概已经一百八十岁。反复地跟着唱一句:如果我忘了我,请帮忙记得我。    
    希望十年后,我还疯的有胆量问:记得我的请举手!    
    


第三部分: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只想做个小女人

    女友交了新男友,年刚而立,家世不错,人品也不错;但几番接触下来就不再愿意继续了。问其原因,女友反问我:你能接受一个既不能主外又不能主内的男人么?他连去哪里吃饭、吃什么都要我做主,将来要是真的在一起,能指望他为我做什么?    
    我笑,也许这个男人只是想展示自己的绅士风度。女友进而又反驳:我断定不是。我和他谈论一些问题,他都要先听了我的口风,然后再随声附和。一个连自己的观点都没有的男人要来干吗?最让我接受不了的是,他对自己的事业没有规划,却对我的未来充满期待!这下我就无话可说了。    
    想着我也曾对男人心存幻想,期待着他能替我做主。甚至并在乎他英不英俊,富不富有,只求他可以为着我,护着我,把我放在身后,给我一个小女人空间。后来渐渐明白,这是比童话还童话的梦境,于是放低标准。想着哪怕他什么都做不了,仅仅是给一个像模像样的霸道,也愿意接受。但原来他爱你是一码子事,担负你的一生又是一码子事。纵使他可以做一个公司几千万资产的主,他仍然不肯担负一个女人的重量。    
    先一步通晓真相的女人都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自己做自己的主。即使在某个路段遇到一个尚算钟意的男人,也不敢松懈和更改自己的努力与方向。于是走着走着,就把自己走成了一个大女人。不但做自己的主,还做男人的主;也许是做一个男人的主,也许是做很多男人的主。    
    近来最红的大女人当属台湾吴淡如了。大学讲师、电视台主播、畅销作家,这名衔披挂在一个美女身上,会让很多男人望而却步吧?在喜欢、追求的脚步里也是存了许多的犹疑的——这样的女子,你配得起她么?其实,换了毕薇薇来做这些事情,今日的成就不见得就比吴淡如逊色。只是毕薇薇先遇了刘墉。刘墉可以做大学讲师、可以做电视台主播、可以做畅销作家,甚至还可以做旅美的画家,因此毕薇薇根本不必做什么大女人,辛苦地撑着人前风光;她只需要一脸优雅一身幸福地若隐若现在那个大男人的后面,就已经名利双收。小女人的命运都如斯,谁能说不艳羡?    
    眼红归眼红,在没遇到刘墉那样的男人之前,我还得一切靠着自己,还必须马不停蹄地奔波在通往大女人的路上。    
    一个异性同行打趣我:你就不能示点儿弱,让我们也得个表现的机会?    
    我模仿着他的怪声音:你就不能要点儿强,让我也得个把休息的机会?    
    然后,两人对笑。    
    做大女人还是小女人,看起来完全在于女人自己选择,但更多的时候是因为没有男人照顾你或是有了男人他也照顾不了你,这算不算是最无奈的选择?常常见到一些主妇在做着全家的主,忙里忙外,问其是否辛苦,她会说:没办法,总要有一个人来做主,他不行,我就不得不——行。    
    不得不行?如果这个理论成立的话,那请命运一定把我安排成不行,然后他就不得不——行。若然还不奏效,就把我送回到封建社会去,做那大门不出二门不进的闺中女子。若此,未嫁从父,婚后从夫,老来从子,一生里总有个男人是不得不替你做着主的。虽然他不一定做到最好,但起码可以替你撑着天,挡着风,遮着雨,多幸福。    
    


第三部分: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结婚是个壮举

    在厨房准备晚饭的时候,邻家的夫妻正在吵架。不明原因,但彼此骂得很凶,还有厮打的声音。    
    葱郁的香菜叶子在我的指上绽放如花儿,尽管掺杂了他们的谩骂,我仍然觉得香气萦身。一墙之隔,生活已差过多少个镜头的定格?    
    有一种冲动,想敲敲他们的门,与他们谈谈当年。十几年前他们的婚礼也许根本谈不上豪华与奢侈,但我想也该是甜蜜了两张年轻的脸、两颗憧憬的心的。是经历了怎样的打磨才到了如今的败损?我想象不出。    
    以我小女子的幻想,他们第一次吵架的时候,想来不会是这样的无所顾忌。大概女人一流泪,男人就会揽柔在怀软声细语地哄了;而当女人铺好了被褥递一个娇媚的眼神,男人的气恐怕也就烟消云散了。彼时的吵,真真假假,含嗔带怨;恰似一味必用的调剂,烹饪出那道叫做“家”的香肴。    
    于是,女人为着男人常哄着她,变本地持娇要宠;而男人为了看女人嗔怪的俏模样,也加利地故意逗趣。菜单子越开越多,调味越下越重,以至于渐渐就成了这对夫妻的此刻,国骂来国骂去,还动了手。今夜、明夜、甚或后夜里,他们可还会同床共枕?而一被相拥的时候,各自的心里又当如何?    
    他们的吵架还在继续,我的香菜已经上了案板。拿起刀的那一刻,我突然想到一个词:壮举。不是赞叹即将死亡的香菜,而是由衷地佩服了这对夫妇。真的,我佩服他们敢于向爱刺剑的勇气,佩服他们浴血奋战的精神,更佩服他们漠视百日恩情的无畏。    
    忘记了在哪里看到或听说的了。大致是说,中国人以前见了面会问:您吃了吗?现在会问:您换了吗?意在讽刺现在的离婚率太高了。于是,一种新的论断开始风行:婚姻是一场赌博。赢该庆幸,输当无怪。    
    若此,结婚是个壮举,我这样想。    
    


第三部分: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

    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个欲望感很淡薄的人,对什么都是无所谓的态度。想想也是,物质生活始终丰富,精神生活刻刻精彩,还要怎么样呢?我知道我没有理由不满足,但我更知道我的确有一样东西至今未被满足过。    
    拥抱。    
    记忆里,我没有得到过完整的拥抱,一次也没有。    
    所以,拥抱占据了我欲望的全部。    
    小的时候,父母忙于事业,将我寄养在祖母家里。而祖母是个受着传统教育的女性,其观念里女子皆要做闺秀,事事都以三从四德为出发。因此我得到的拥抱都是按照规矩做出来的,时间刚刚好,力度刚刚好,距离也刚刚好。很多年以后,我常在电视上看两国的领导人重复着做它。每看一次,我的背后都会有凉风掠过。一个孩子的童年,竟是如此的苍老。而这苍老,再不会,还童。于是现在的我成了最喜欢抱孩子的人。我愿意让自己的掌抚过那小小的背,紧紧地拥住那细细的腰。留心过,所有的孩子在那一刻都是开心的。    
    而我,因为没有真正的经历过,所以并不知道自己的得到是带有缺陷的。很长时间里我以为拥抱就是我得到的那个样子的。它是一种比握手更亲近的礼仪,用来表示关爱,不常常使用,就这样。直到谈了一次恋爱,被一个男子的怀暖暖地拥抱过,才明白自己的世界原是残缺的。拥抱原来还有另外一个样子:可以没有距离,可以忘了时间,还可以把彼此揉进灵魂深处。拥抱是这样的好,一朝经历,便欲罢不能。我开始疯狂地喜欢接受和给予拥抱。理由有爱情、有友情;对手有男人、有女人。    
    有人问我,你理想里的男人什么样?我答,他该是可以给我拥抱的人。很多男人觉得这个要求简单极了,于是纷沓而来。他们会拥抱你,只是时限不过超过五分钟,然后他们会向上或向下。对于现实的男人,上面是示爱,下面是做爱,中间只是个过场,或者过渡。可是在我眼里,上面是索求,下面是索取,中间的部分才是关爱。这个道理,他们不会懂,而我不会去解释。    
    男人说,爱我就给我。我问,为什么不是爱我就保全我?都说过了那张床,男人才把女人看成是自己的,也才能把自己完全交付给女人。我想这只是个堂皇的借口。男人和女人最近的距离不在床上,而是在拥抱里。你的胸膛贴着她的心脏,清楚的听见彼此,是真正的没有间隙。    
    《泰坦尼克》里最经典的镜头是船头上的拥抱,一个情侣间最常见的亲昵动作宣告了一场爱情的诞生;《神雕侠侣》最后的定格是杨过与小龙女的拥抱,以此昭示他们将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仔细想想,我们看过的很多影片和小说里,不论爱恨情仇如何发展,导演和作者都不会吝啬到不给一个拥抱的片刻。而你在回想过去的时候,最温暖你的是他曾经的诺言,还是那个夜晚的拥抱?    
    于我,是拥抱。    
    分手了。所有的山盟便已灰飞湮灭,所有的海誓也都再没有了实现的机会。只有拥抱,一幕一幕安静地浮现在记忆里,以绽放的姿态诉说着,幸福曾离你多么多么的近。    
    因此,再爱,我依然不计代价。只要他可以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    
    


第三部分: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要做就做结婚狂

    和一个姐姐聊天,她调侃自己是结婚狂。想想真是,70后的我们已经不再是那些玩在后儿童时代的孩子了,婚姻的门已经伫立在眼前,推不推得动,进不进得去,是个必须思考的问题了。    
    前年看朱德墉,觉得结婚狂真丑陋,换了我是男人也不要她;去年看刘若英,发现结婚狂其实很可爱,作为女人我都喜欢她。一部电视剧,产生了一个新名词:结婚狂。结果发现,这样的人绝不是少数。认识的朋友里面,结婚狂真的是越来越多。当初都是标榜自由的家伙,现在都争着抢着要进城。    
    不过再想想,好像敢于贴着这个标签的都是女人。男人即使寂寞难耐,欲火难平,也只是和哥儿们故作无谓地说:结婚多麻烦,我这样挺好。即使有了女朋友,他们也宁愿谈着、同居着,而不是结婚。似乎现代婚姻首先是累赘与包袱,其次是接受与忍受,最后才是幸福与甜蜜。    
    始终都是很佩服甘于做结婚狂的女人的。打出这样的旗号,说明她们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一个男人,把自己所有的柔情与关怀都用来打造一个家。再没有比这样的女人更适合做贤妻良母了。    
    这个混乱的时代,肯于对婚姻抱有幻想的女人是个勇士,而还愿意做结婚狂的简直就是个英雄了。且英雄不是人人当得了的。我曾经尝试多次都以失败为告终。所以更加羡慕还在坚持的朋友们。    
    二十岁的时候,想象三十岁的自己应该可以做白骨精(白领、骨干加精英)了,每天与一群男人较量智商。如今想,即使赢了他们又怎么样?一百个下属男人垂耳听命,也敌不过一个男人宽厚肩膀。女人,终究是结了婚,才算女人的。    
    如此衡量,单身的女子什么都可不做,却一定要做结婚狂。抓住那个属于你的男人,找到足以倾靠的肩膀。幸福的门,就开了。    
    


第三部分: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我爱网恋

    喜欢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喜欢聊友那些真诚的心灵,于是想要一段属于自己的网恋,填满生命里最后的空隙。    
    知道你会告诉我,网络有多么的不现实,网恋又是多么的容易破碎。可是世界上就是有人倔强到不会回头,比如我。因此我想要,我就敢要,敢要一场不计后果的网恋。    
    知道你要问,为什么选择网恋,而不是找一个现实里的男子来相恋。我的答案是现实的爱情比网恋更难以让人相信。现实里的爱情总是要奔向婚姻的,在这个跑道上面夹杂了太多的指示线,目标明确,不容偏颇。而我只想要一场恋情,简单的,温暖的,不太浓烈的。    
    因为距离,网恋不能牵手,不能拥抱,不能ML,于是它被传统人群看做柏拉图式的精神恋,不够现实,不值得投入。与他们相反,我从来不觉得网恋弱势,我是喜欢这种看似单一的沟通的。因为它的惟一性,更增强了它的专一性,它比任何形式的爱情都更深入灵魂内部。    
    我们常见现实生活里物质男女的爱情匮乏,但少见网络恋爱里精神男女的物质短缺。可见,虽然物质基础决定了爱情建筑,但爱情建筑终归要重于物质基础。那么同样的一个建筑,你选择整体,还是只要一个客厅、厨房或者卧室?我要全部,我选择网恋,起码在那个世界里,我是全部。    
    别因为我擅长游戏文字,就猜测我也喜欢游戏感情。真爱对谁都不会只有一次,但每有一次绝对是一场生死。网恋其实是很真实的,那些关心,那些爱护,那些日日夜夜的陪伴都是真心的付出。而且这付出,不求金钱的回报,不求生理的满足,甚至看不到一个亲见的微笑,但正因为如此,它干净、纯粹、清爽的像春风,沐浴身在其中的两颗心。    
    网恋如此美好,我为什么不能要一次?别和我说,它的短暂。我要的是它的干净。这个世界上已经少见干净的人了,请允许我奢望一次干净的情感。    
    


第三部分:给我一个满足欲望的拥抱我梦见你在离开

    一直在猜测,你是否爱着,或者爱过我。    
    我在你的表情里寻找答案,结果得到五个字:生活在别处。    
    生活,不过是一些相遇和分离的更迭,然后统统地忘记与不再想起。多少年后,地铁里那张年轻的脸,让你似曾相识,但也只是似曾,一晃而过的瞬间里根本来不及回忆,你就再一次错过了重逢。    
    这个过程里,不得有怨言。    
    出去走了走,午夜的路灯下,我踩着自己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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