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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万岁-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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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实就在眼前,不到他们不相信。
只有虎头帮的人,才会一脸平淡,没有多大的惊奇。
“风儿!”
马春生惊叫一声,定定的看着地上的马金风。
“马荣马富,你们好好看着少主,不要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不然我杀了你们兄弟两。”
马春生突然冷静下来,身上透露出一股冷血的冷静,声音冷得像冰渣子一样,寒气逼人。
马荣马富两兄弟低头应是,带上几个精悍的汉子,快步走向地上的马金风,抽出武器守卫在周边。谁也看不见,他们兄弟两眼神里,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快意。
噌一声清响。马春生抽出一把超过一米五的斩马刀,这把刀也是天梯钢材,刀身的重量,差不多都能比得上陈大龙的双手大剑了。
马春生单手举刀,摇摇指着沈风道,“我马春生只有一个儿子,但是你居然把他给杀了!你死定了,马上就死定了,就算大罗金仙下凡,都救不了你!”
“是吗?”沈风嚣张跋扈,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露出一身精悍的肌肉,上面没有一丝的伤痕。“你儿子用的是天梯剑,没哟伤害我半分,你现在用天梯刀,我看不见得能怎样。”
“哼,你永远不明白,三阶和四阶的区别,有多么的大!”
马春生说完,身上传来一声爆豆子一样的声音,他的躯体瞬间拔高,变粗壮,一条条青筋环绕在身上,如同恐怖的青蛇,狰狞,却充满了力量感!
“会变身就了不起吗,看我一样把你打得像条狗一样!”
沈风收起了嬉笑,摆下一个有模有样的武功架子。
“死!”
马春生怒吼一声,身体暴进,高大的身影如同一头巨大的妖兽,带着噬人的气势,撞向沈风。他手中的斩马刀,闪过一抹冷冽的白光,拦腰斩过!
第二十七章 灭世风轮
沈风的实力现在到底有多强,连雪珑都不确定。一般来说,凡级的阶位,身体的力量不会超过一万斤,好像是冥冥中有一股规则,让人不可逾越。
武学天才就算如陈大龙之流,达到四阶筋骨镜,催动全身潜力,最大也只能达到九千九百九十九斤的力量。
这已经是凡级的极限。
但是沈风私下和陈大龙比力道,却能轻易取得完胜。按照陈大龙的保守估计,沈风至少有两万斤的力量!
然而,沈风却连最起码的炸皮都不会,也就是说,他连凡级第二阶位都没有达到,连略懂皮毛都算不上,能摆出几个雪珑教下的武功架式,勉强能说是花架子。
对此,陈大龙只能表示沈风是变态,懒得计较。雪珑更是像发现了一块璞玉般,特意教了沈风几种站桩架式和一套身法,把沈风的优势发挥到最大。
“你的身体强横异常,几乎是不受任何伤害,只要碰上的不是地级高价位的高手,或许一些强大的灵器,可以说毫无危险可言。现在我教你一些站桩,让你下盘坚固,免于被人击飞,这样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沈风想起雪珑的话,摆出一个站桩,这个桩叫做大树桩,桩式一摆好,整个人就好像一棵大树,从土中出生,在土了扎根,成长,与整个大地连为一体,天长地久,不分不离,外力难以撼动。
马春生眼中尽是仇恨和疯狂,一身强横的气势配合手中斩马刀的冷冽刀光,好像能把大地都切开两半。
“来吧!”
沈风神情冷静而淡然,双眼似睁似闭,面对马春生必杀的一刀,不闪不避。
噌~
一声巨大的清响,天梯钢的斩马刀,拦腰斩在沈风身上,刀身都在嗡嗡震响,好像是在颤抖,害怕一样。
“怎么可能!天下怎么可能有这么强横的身体!”
马春生不敢相信,自己在全力之下,用无坚不摧的天梯刀,居然伤害不了沈风半分,但是现实却又摆在眼前,沈风赤裸的腰身上,只有一丝淡淡的白痕,还没几下功夫,白痕也自动消失了。
沈风冷哼一声,却没有开口说话,只是轻轻的对马春生招招手,示意马春生继续!
“我不信!狂风刀法,给我碎尸万段!”
马春生怒吼连连,如同一头发狂的野狼,高大的身躯灵活暴动,施展出一套狂风暴雨一般的刀法,冷冽的刀光在沈风周身上下闪烁,几乎把沈风整个人都笼罩在里面,从外面看,沈风好像是被龙卷风困住了一样。
但是,无论风再怎么狂暴,沈风就好像一棵把树根扎进深土中的参天大树一样,任凭狂风暴雨,我巍然不动。
“帮主,我来帮你!”
最为忠心不二的老鼠,看见沈风被马春生不停劈斩,举起斧头就要上前帮忙。
李德书连忙叫陈大龙把他压住,低声骂道,“蠢货,没看到帮主是故意立威,借以打击黑风寨的士气,才好等下降服黑风寨的人!你现在冲出去,坏了帮主的大事,小心帮主一手把你扔回去虎头山。”
老鼠恍然,举目看向黑风寨的人,果然个个都是口瞪目呆,一副见了鬼一样的神情。
大山帮的副帮主燕六,看着场上非人一般变态的沈风,喃喃道,“看来帮主说的不错,有沈风这样的人在,解散大山帮加入虎头帮,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燕清双眼发光,脑里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
“灭世风轮!开天裂地!”
一连劈了上百上千刀的马春生,突然大喝一声,一下子跳上高空,身体高速旋转,如同一只大风车,那斩马刀就是风车翼,在马春生的转动之下,带起一阵旋风,肉眼甚至能看到空气的波动。
传说马春生本是离州一个大帮派的弟子,因为得罪了大人物,被帮派抛弃,九死一生之下逃到了南蛮神州,凭借着在大帮派学到的一套《狂风刀法》,才在苍茫山占据一席立足之地,这招灭世风轮,就是他最后的压箱绝技。
轰~
一声巨响,干燥的山地,被击起一阵灰尘,场中的情形被笼罩,一时间之间分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
“到底怎么样了,这次一定是成功了吧,我从来没看到过有人从马春生这招底下活命。”
一直守在在马金风尸体旁边的马荣悄悄对马富道。
马富点点头,道,“能击起灰尘,那肯定是马春生把那人劈开了两半,天梯刀威力不减的砸在地上,才会出现这样的效果。”
“到底怎么样了?”
燕六问燕清道。
燕清摇摇头,看了看虎头帮那边的神色,发现此时李德书和陈大龙等人,也是一脸的迷惑,再也没有之前的淡定从容。
“我也不知道,灰尘散了就知道了。”
没过多久,灰尘散去。马春生站在一边,原本变高大的身体,此时已经恢复原状,还不断的喘着粗气,可见,他刚才可谓是把所有的本事都使出来了。
“啊,帮主不见了!”
老鼠眼尖,看到场上只有马春生的人影,而沈风却不知所踪。
吴达担心对李德书道,“难道帮主是被马春生直接给粉碎了,连渣都没剩下来?鸡眼,不如我们趁现在赶紧开溜吧。”
“谁敢走!”
突然,场中响起沈风的声音。吴达吓了一跳,朝四周胡乱的低头叩首道,“啊,帮主啊,你死了就离开吧,别留恋凡世,做鬼来吓我们啊。”
吴达这么一说,四周的人都跟着吓了一跳,以为沈风真的是变成了鬼魂,光天化日之下,就要作怪。
“放屁!”
沈风一声怒骂,突然从场中的地下跳了出来。
只见他一身沙尘,灰头黑面的,十分狼狈,但是令人吃惊的是,他的全身上下,毫发无损!
马春生呆若木鸡,明白到自己刚刚只是把沈风硬生生砸到地下而已,却依旧没有伤害他丝毫,一想到这里,马春生心如死灰,好像一下子苍老了几十岁,变得再无任何斗志,但就在他看到躺在地上,已经变成一具尸体的马金风,他的眼神突然又再度变得疯狂,更加变本加厉!
马春生强行催动身体的气血,再次变得高大强壮,转身对后面的帮众厉声道,“黑风寨所有人,给我杀,杀光所有人,给我风儿陪葬!杀!杀!杀!”
“哼!”
沈风冷哼一声,身体动起来,如同一阵鬼魅的轻风,无声无息的飘到马春生的背后,猛然一拳打出。
“你自己去陪你儿子吧!”
马春生猝不及防,被沈风一拳直接打穿胸部,一击毙命,身体直接飞起,刚好摔到马金风的尸体上。
马荣马富两兄弟吓了一跳,连忙闪开,看着慢慢走过来的沈风,眼神里尽是惊恐,身后三百多的黑风寨帮众,无一敢动。
沈风霸气外扬,不可一世
“加入我们,或者,死!”
第二十八章 女人都出事了
沈风如同魔王一样的无敌状态,场中还有谁敢不臣服?
当场之下,马荣马富带着黑风寨所有人等,宣誓加入虎头帮,而大山帮的人,也在燕清的默认下,加入了虎头帮。
至此,原本只有二十多号人的四流帮派,一跃成为拥有五百人的大帮派,实力之强,比之前称霸这一带的飞龙堡,有过之而无不及!
剩下收编整理的事情,就没有沈风的事情了,李德书和吴达两人,把打乱整编的队伍,分成两批,分别回去黑风寨和大山帮,把帮里的所有物资都一起搬到虎头山。
沈风原本有些头痛,该如何处理燕清,但是燕清却命人割下了马春生的脑袋,用布包好,就去了黑风寨救燕云山。沈风松了一口气,反正现在处理不了,干脆先回去探一探雪珑的口风。
于是,沈风带了李德全几个人,就赶回去了虎头山。陈大龙和李黑两员大将,都跟着李德书和吴达去了,镇压场面。
沈风回到虎头山,却没有发现雪珑的踪迹。雪珑就像是来的时候,突然出现,而现在又突然消失了,如同梦幻一样不真实。
沈风心中有种淡淡的不安,吩咐了李德全几人去寻找,自己就呆在大厅里等待。
雪珑的实力,对沈风来说,只能用深不可测来形容。一品灵丹冰心洗髓丹,像是不用钱的豆子一样,一抓一大把,管吃管饱,然后那什么武功秘籍,一堆一堆的,万千名堂,但又不像是假的,最明显的,自己今天跟马春风的对战。已经充分体现。
老鼠等人实力的飞速提升,也是铁一般的事实。
可以说,如果没有雪珑,虎头帮绝对还是一个四流的帮派,上不了台面,只能混吃等死。
“难道她知道了我要把燕清收房,吃醋走了?”
沈风冒出古怪的念头,想想又觉得不可能。
一直到晚上,李德书和吴达都回来了,黑风寨和大山帮都被清扫一空,全部堆来了虎头山。幸好虎头帮的山头不算小,一下子增加了几百人,一点都不显得拥挤。
李德书得知雪珑不见了,也派了人去找,但是直到第二天早上,所有人都回来了,依然一无所获。
雪珑就像是一抹白雪,在虎头帮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出现解决了虎头帮的困境,然后又无声无息的消融在空气中。
“帮主,这是大山帮的前任帮主,燕云山。”
李德书引见了一个上了年纪,头发有些花白的男人。这个男人身材中等,但是却十分结实,给人一种沉实厚重的感觉。
“燕云山拜见虎头帮帮主,帮主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沈风一听觉得不对劲,开口道,“燕清呢?”
“走了。”
“走了?”
沈风一愣,原本不好看的脸色,变得更加阴沉。
“你最好给我一个理由!”
“她说帮主你看了这封信,就会明白的了。”
燕云山拿出一封信,李德书拿过,递到沈风手里。
“什么,燕清不是你的女儿,而是离州慕容家的人?这次出来完全是家族的历练,扑杀慕容家的通缉犯马春生?”
“正是。”燕云山道,“马春生在几年前,本是离州狂风门的弟子,因为谋杀了慕容家的家眷,才逃到苍茫山躲藏。大小姐这次的家族历练,就是杀马春生!”
“难怪她要割下马春生的人头,我还以为她是为你报仇呢!”沈风把信收起,对燕云山道,“这么说来,你也是慕容家的人了?”
“只是一个埋伏的棋子罢了,这事一完,我也就告老还乡,燕六的能力还不错,希望帮主好好对待大山帮的人。”
“有意思,离州的慕容家,那可是掌握了一个大州的超级家族啊,陈王号称拥兵数百万,但是他至今也只是占领了大半个南蛮州,跟慕容家相比,还差了一大截。难怪燕清当初敢说,只要我亲自向她老子提亲,她就肯嫁给我了。以我现在这样的身份,想要见到慕容家的家主,恐怕比登天难不了多少。”
“你们大小姐的真名是什么,她的样子就是她之前的样子吗?”
燕云山低头道,“大小姐的真名叫做慕容清懿,至于她的真容,小的没有福分,从来没有见过。”
“嗯,军师,你给他银两,送他出去。”沈风挥挥手,随后又想起什么,叫住燕云山道,“你要是见到你们大小姐,帮忙转告一声,叫她准备好嫁妆,做我的第二压寨夫人!”
燕云山低头应是,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是嗤笑,还是紧张,非常精彩。
李德书领着燕云山走了不久,老鼠领着一个满身血迹的人进来。
“帮主,大事不好了!”老鼠进门就尖声高叫,一看到沈风阴沉的脸色,连忙道,“我刚才在山下,把这个半死的人给救了回来,发现居然是昨天一个官兵。”
沈风看向那个满身血迹的人,发现居然是那个巡城队长,刘进。
“怎么回事,你不是跟着你大小姐回城去了吗,难道你变成了出气包,被你们大小姐抛弃了?”
刚送走了一个大小姐的冒牌老爹,现在又来了一个大小姐的手下,这世界怎么就那么多大小姐来着?
刘进满身的血迹,但是却都是别人的,他自己倒是没有受什么伤。抬头看着沈风,他像是看见了煞神一般的,自己所有噩梦开始的男人,刘进不敢有丝毫怠慢,张口就是一阵依依呀呀。
“¥#@#¥%%%¥¥#@¥%¥!”
沈风走过去摔了他两巴掌,喝道,“你妹的,冷静点,给我说人话。”
“%¥%%¥¥#¥¥@@。”
刘进又惊又急,张口说的东西更是不靠谱,根本就没有人听得懂。
沈风怒了,干脆抽了一把斧头,架在刘进脖子上。
“妈的,老子心情正是不爽,信不信我一斧头把你剁了!”
刘进一脸可怜,哭丧着脸,张开嘴看着老鼠。
老鼠一愣,随后一拍脑袋道,“哦,难怪你说话说不了,原来你没有牙齿,嘴巴漏风呢。”
老鼠说着,从怀里摸索出一副银牙,手脚麻利的给刘进装上。
刘进被装上了银牙,立马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就说道。
“帮主大人啊,我们在回去的路上,被一伙人袭击,所有的士兵都被杀死,大小姐被他们抓了,他们放我回去,要城主大人来赎人!你快去救救我们大小姐吧,迟了,恐怕就??????”
“什么!”沈风大怒,“谁那么大胆,敢在我的地盘闹事,居然还动我的女人!”
刘进看见沈风的表情,立马急道,“那人叫做龙飞伯,自称是神龙教飞龙坛的坛主!”
沈风大惊,“龙飞伯?飞龙堡的堡主龙飞伯,他不是死了么?”
“就是龙飞伯,他带着三百多人,还有一头恐怖的妖兽,把我们的队伍全部虐杀了!”
刘进想起当时的情况,眼里流露着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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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灵器
“玛的,管他什么鸡?巴妖兽,敢动我的女人,我就把它剁了喂狗!”
沈风大怒道,就要发令召集人手。
一旁的吴达凑上来诚实道,“帮主,我们帮里没有养狗怎么办?”
沈风一脚把他踹开,道,“没狗就喂你!来人,大龙李黑。”
陈大龙走进来,神情雀跃道,“帮主,我们定制的那批天梯武器,鬼斧神工的人已经送过来了,五百多把,要不要给兄弟们人手一把发下去?”
“正好,全发下去,马上去找飞龙堡干架!”
李黑走进来,道,“帮主,所有人都已经在外面集合了,就等着帮主你说话了。”
“好!”
沈风举步走到演讲台上,身后跟着陈大龙和李黑,一左一右矗立两边。
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一小片人,沈风心中没有过多的感慨,才五百多人,离他心中的目标,还远得很。
看着下面的人,沈风心里却想着,飞龙堡的人从冰封的冰雕里出来,肯定和雪珑的失踪有关系。所以,他才会一听见龙飞伯的消息,立马就坐不住了,恨不得立即打上飞龙堡,看看雪珑是不是在里面。
看到人马到齐,在台下的吴达往后面的众人打了个暗号,下一刻,五百多人齐齐跪下,高声大喊道。
“帮主文成武德,泽被苍生,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万岁万岁万万岁!”
声音响彻四方,达至八极,隐隐有一种传诵万世的味道。
李德书眯着一双斗鸡眼,看着虎头山上上下下的气象,不断的点头。
沈风被响声震醒,这次他来不及说三道四了,直接下令道,“每人领一把天梯武器,跟我去把飞龙堡给灭了!”
下面的帮众齐齐欢呼。飞龙堡的人在这一带横行霸道惯了,在这一带做强盗的,谁没有受过他们的气。虽说不知道飞龙堡为什么前段时间出事了,现在居然又重现出现,但是能跟着沈风这一猛人,他们可谓是什么都不怕。
更何况,现在每人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天梯神器,大家的人数也相差无几,如果这样都打不赢的话,那就干脆别做强盗了,去买块豆腐把自己撞死算了。
临出发之际,李德书带来一个锋芒毕露,如同一把出鞘的利剑般的年轻人,名叫鬼天,是鬼斧神工这次送货的负责人。
鬼天见了沈风,微微点了一下头,随后示意身边的随从过来搭话。
“沈帮主,为感谢贵帮这次买卖,我们鬼斧神工,特意送给帮主一把灵器,以助帮主称霸苍茫山。”
沈风挑了挑眼眉,看着那个随从手中的武器,那是一把中号的斧头,比不上李黑的型号,但是也有人头大小了,斧头的质材也是天梯钢材,但是斧头上镶嵌了一颗小指大小的晶石,火红色,传来一股股热浪。
那随从道,“这把斧头名叫火狼斧,同样是天梯钢材所造,但是斧面上镶嵌了火狼的妖核,蕴含了火狼的妖力,攻击时带有火气在斧头上,发出一阵阵热浪,让对手如同置身火海,心神不定,实力大减。”
沈风闻言,拿起斧头挥动了几下,果然,那斧头在挥动的时候,整个斧面都炙热发红,空气似是有一股无形的火焰在燃烧,热浪滚滚,但是神奇的是,手持斧头的人却感觉不到威胁,好像有一种无形的规则,把斧头所有的伤害,都推向了对手的位面。
“不错,果然是造工神奇,不愧为鬼斧神工。”
沈风点头,心中却有点不爽,对方居然把武器造成斧头的模样,而不是长剑。玛的,我的长剑当空的大侠梦啊,难道虎头帮的帮主,武器就一定要用斧头吗?
“不过是一把三品的下阶灵器罢了,只要帮主有能力,我们鬼斧神工可以提供一品灵器,甚至是地级神器,大地神器等等,那才是开天辟地的神器。”
鬼天突然开口,眼里透露着一丝倨傲,用一种看乡巴佬的眼光,看着对斧头颇感兴趣的沈风道。
武器和武功一样,都分阶位,不同阶位武器的威力也不同,从最低等的凡兵,没有任何元力附加的兵器,都归为凡兵,就算是削铁如泥的天梯钢材,也只能是算是凡兵,最多是利器。但是如果镶嵌了附有妖力的妖核或者晶石,就立马变成了灵器。
和灵丹一样,灵器分三品,从镶嵌的妖核的威力的数量来衡量,三品最低,而后是二品,一品。再上去的,就是地级神器了,那些都是镶嵌了妖丹或者是绝世罕有晶石的超级宝贝,有价无市,每出现一件都要引起纷争。
要知道,妖的级别,妖兽,妖精,妖王。妖兽的身上只能产出一些低等妖核,最多只有拇指头大小,威力不大,就像沈风手上的那把火狼斧,上面的妖核就是低等妖兽火狼身上猎取的。
妖精相当于人类地级的级别,这类的妖,已经能吐人言,拥有人类一般的高级思维,它们身上能产出妖晶,晶莹剔透,如同宝石。它们能利用妖晶的力量,变化身体成为人形,但是只是一个大概的形状,离真正的人体天差地远。
这类妖怪,被成为妖人,当然,也有人反过来的读的,但那大多数都是人类的产物。
而妖王,已经是能通过药物的辅助,化为人身的高强妖怪,体内已经结出妖丹,相当于人类地级五阶,金丹大成的大高手。
击杀妖王得到妖丹,所炼成的武器,每一件的威力都是惊天动地的,甚至可以作为门派镇派之宝,国家的镇国神器!
看了鬼天的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沈风立马就不爽了。
“看你一副人模狗样的嘴脸,接我一斧试试。”
鬼天神情一冷,眼神瞬间变得阴冷。噌一下抽出腰间的长剑,剑柄上镶嵌了两颗眼珠子大小妖核,是一把二品的灵器,同样是火元力的,但是上面的力量比沈风手上的火狼斧强四倍都不止。
“有些话,不是随便可以说的!”
“是吗?”
沈风眼神一动,扬起斧头,身体像一阵风一样,一下就窜到鬼天的身前,举斧就劈。
火狼斧在空中划过一道弧形,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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