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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讲坛-名家谈文学-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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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4年清政权入关,把燕京确定为首都,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大致相当于现在东城、西城的内城,只许八旗的将士及家眷居住,原来住在内城的汉、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被迁移到京师外城——大致相当于今天崇文、宣武两区。在内城,中心是皇城,围绕皇城,八旗严格地被分置于相关地段。两黄旗居北:镶黄旗驻安定门内;正黄旗驻德胜门内;两白旗居东:镶白旗驻朝阳门内;正白旗驻东直门内;两红旗居西:镶红旗驻阜成门内;正红旗驻西直门内;两蓝旗居南:镶蓝旗驻宣武门内,正蓝旗驻崇文门内。于是,内城的确像历史学家后来常说起的那样——“就像一个大兵营”。这种严整的格局,到清中期开始稍稍地模糊起来,因为旗人们没法不吃不喝、不去跟商人们打交道,旗人贵族更不能戒除看戏娱乐等需求,他们得随时跟外民族交往,渐渐地,原来住在外城的“民人”(在清代,这是一个与旗人相对应的称呼,指的是除旗人而外的所有人和所有民族),也有少量搬进了内城,内城的王公贵族也有破例到外城去辟地设府的了;再后来,受“八旗生计”的逼迫,一部分城里的贫苦旗人,典出了自己的居舍,离开最初的本旗指定居住地,向着附近的——尤其是各城门之外的关厢地区——可资容身之处搬迁。虽说有了这样的变化,八旗在内城的基本居住区划,却直到清朝灭亡以前,没有大的变更。在京城八旗区划内分别设立着八旗都统衙门,这8个衙门既掌管京城旗人的一切事务,还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驻防旗人全都统辖起来。从道理上讲,遍布各地的八旗驻防旗兵,都是从京城这个“老家”派出去的,如果战死在外地,尸骨都应当送回京师“奉安”。这种方式,是与清初统治者把本民族中心由东北地区移到北京的整体部署一致的。就像雍正皇帝说过的:“驻防不过出差之所,京师乃其乡土。” 

  清代末年,老舍父亲永寿家,就住在京师内城西北部的小羊圈胡同。这个胡同,就是从西四北大街往北走,过了护国寺街口,再往前的东边头一条胡同。这里距离西直门只有三五里地。看来,进关之后老舍的历代先人就没有离开他们的这片“热土”太远。那些世居京师二百多年的旗人们,对祖国东北白山黑水的“发祥地”,记忆已变得模糊了,不过是在老人们为了满足忆旧情感需要时,才提提祖籍“长白”的说法。一代一代的旗族人们,把北京认作了乡土,把北京作为家乡来亲近,“京师即故乡”观念根深蒂固。他们已经成了北京城地道的“土著”。 

  可是,如果查一查清代京城的八旗区划地图,我们又会多少有点儿意外:小羊圈胡同偏偏已经游离于正红旗的居住区域之外,它属于正黄旗的范围。可见,老舍的父亲永寿,或者是他的前辈,也有过短距离搬迁的经历。好在他家没有走远,小羊圈胡同南面的护国寺街以南,以及出了这条胡同西口的西四北大街以西,都是正红旗的地盘。也就是说,从他家向南、向西,都只经过几十米,便会进入正红旗原先的居住地。我们在了解到这一点之后,想到的另一点,就是:正黄旗,正是永寿的妻子、老舍的母亲——舒马氏娘家所隶属的那个旗。 

  我想,对这个坐标点的捕捉,也许能给我们两点启示:第一点,是象征性的:日后的老舍,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主要是姓氏与血脉,还有他那为国尽忠的高尚精神,这很重要。而老舍从母亲那里继承的,却不但有血脉,更包括一生用之不竭的性情和品质,以及绝不轻易改变的做人方式,这想必更为重要;第二点,则应当说是在老舍人生道路中分明得到印证的,他的呼吸、他的经历、他的气质、他的感情都是从这里开始生成与升华的,这里深扎下了他的人生之根、人文之本。舒乙先生曾经发现:“从分布上看,老舍作品中的北京地名大多集中于北京的西北角。西北角对老城来说是指阜成门——西四——西安门大街——景山——后门——鼓楼——北城根——德胜门——西直门——阜成门这么个范围。约占老北京的六分之一。城外则应包括阜成门以北,德胜门以西的西北郊外。老舍的故事大部分发生在这里。”而这个发现所支持着的,我想,应当是这样的思考:这片作家一生写也写不够的老城西北角,刚好相当于是清末的正红旗驻地和正黄旗驻地,在这片浸润着父精母血的民族“热土”中,萌发出来的文化心理意识,对老舍的一生,产生了多么深刻的影响!清代初年八旗制度曾明文规定,“京旗”将士未经许可,断不可私自离开本旗范围太远,违者以逃旗治罪,并将家眷、财物充公。也许,就是这样的跟老舍本人并不相干的早年间的旗族制度,一直对清朝解体后若干年才问世的老舍作品,产生了某种潜在的精神拉动? 

  老舍生在京城“旗族”之家。这是一个明确的、有着相当重要底蕴的事实。老舍是满族人,是北京人,再加上他出身于下层穷苦市民阶层,这3个基本属性,正是营造起他那辉煌艺术殿堂的3个最初的社会人文支撑点。 

  老舍父亲永寿在八旗军队中的身份,用满语讲叫“巴亚喇”,用汉语说就是“护军”。清代的护军是“拱卫京师”诸兵种中的一支,任务是负责捍卫整个京师的安宁。许多年来,社会上曾经人云亦云地传布着八旗子弟全都是些堕落人物的说法,其实并不确切。有清一代,满民族为我们祖国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付出的牺牲也是巨大的。虽然到了清代中晚期,官场上的腐败风气日盛,但它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某个民族。直至清代末年,在八旗下层官兵的心间,早年间形成的为爱国护民不惜奉献一切的精神,“不得捐躯国事死于窗下为耻”的观念,依然是相当牢固的。直到19世纪中期的鸦片战争及其以后几十年间,八旗将士前仆后继、浴血抗敌的事迹,仍然在各类史书上多有记载。以至于远在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格斯也曾亲笔写文章,高度赞扬八旗官兵保卫国家的壮烈之举。在当时的京师八旗营房中,贫穷尚武的八旗士兵们,即便家徒四壁,还是要按照八旗制度的规定,自费购置兵器战马,不忘国家重托,他们嘴上常常挂着的口头语儿,还是那么一句落地有声的硬话:“旗兵的全部家当,就是打仗用的家伙和浑身的疙瘩肉!”他们一贯地忠勇可敬,饥寒困苦并没有磨损了他们世代相传的爱国报国之心。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即庚子年,为反抗八国联军的疯狂入侵,八旗军人们为护卫祖国的首都而喋血奋战,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悲壮场景。而老舍的父亲永寿,也就是在这一场战斗中尽忠殉国的。 

  幼年的老舍,却吃少喝,发育很晚,可是论懂事,却比一般小康人家的孩子要早。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有些事情留有终身不能磨灭的记忆:比如,每年都要有几趟,跟随母亲去城外的舒氏茔地,为死去的父亲上坟。母亲要告诉他:咱们是旗人,庚子年间,你的父亲阵亡了,他原本是正红旗下的一名“巴亚剌”!再比如,他见到过家里保存的一块小木牌,那上面有父亲的名字,还有证明父亲长相特点的“面黄无须”四个字,那是阵亡了的父亲当京师“巴亚喇”时候的一只腰牌,是他上下岗使用的一枚通行证。还比如,母亲曾多次讲过他怎样失去了父亲。“母亲口中的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吐了一口气》),是直接与庆春一家命运攸关的事实。随着父亲的故事在心中扎下了根,幼年的老舍也渐渐地体会到了父辈八旗将士们的爱国情感,明白了:作为旗兵永寿的儿子,“爱咱们的国”,是人生的头一宗大事情。今天,我们重新提起老舍先生的这段童年往事,不难想到的是,日后成为大作家的老舍,对于北京城这片撒下过父兄们热血的土地,会持有什么样的情感,对于父辈以及世代八旗将士以血汗和性命来开拓、捍卫的祖国,会持有什么样的情感!老舍一生极具爱国情操,从青年时代起就异常地忧国忧民,早期作品无一不是这种情感的突出表达。1937年中华民族全民抗战爆发以后,他毅然抛弃舒适宽裕的大学教授生活,舍下妻子儿女,以一位著名作家的身份投身艰难困苦的抗敌文化工作,为社会各界做出了令人感叹的表率。他在当时给一位友人的信里,提到自己与妻子的分手,说:“国难期间,男女间的关系,是含泪相誓,各自珍重,为国效劳。男儿是兵,女儿也是兵,都须把最崇高的情绪生活献给这血雨刀山的大时代。夫不属于妻,妻不属于夫,他与她都属于国家。”为了国家,文化人老舍是用兵一般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也用同样的标准要求妻子。在他和同样是旗人出身的妻子胡絜青心目中,显然都有八旗先人们慷慨赴战卫国殉国的榜样。 

  在老舍母亲的身上,也有着许多为当时旗人们所推崇的品德和所标榜的习性。老舍是母亲带大的,母亲待人处事的方方面面,在他看来,都是那么的值得捉摸、令人尊重,都是应当作为生活规范的。 

  母亲像许多八旗妇女一样,干练、勤快、手巧,而且还继承了满人急公好义的传统品行,她特别乐于助人,能伸手帮别人一把的时候,从不推脱,哪怕是为人家的婴儿“洗三”,给周围的孩子剃头,为邻里少妇们“绞脸儿”,她都是有求必应,实心实意地去做; 

  母亲最肯吃亏,不仅从不跟旁人为点儿小事斗气,甚至心甘情愿地伺候了自己那守寡的大姑子好多年,到这位一向脾气不济的大姑子寿终正寝,她还把大姑子的所有遗物,爽快地交给了突然冒出来的大姑子的“侄儿”(在满人的传统习俗中,一向有女性终生在娘家享有较高位置的习俗,据说,这种习俗的形成,既和早期满族妇女未受过“三从四德”观念灌输有关,同时,也因为旗人女儿在出阁前均保留有被选为“秀女”的机会,所以从小都受到另眼看待。老舍母亲长年以礼奉养大姑子,在这样的民俗中,是十分典型的例子); 

  母亲坚忍、要强,把尊严看得很重,在一切大悲大难底下,她都“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我的母亲》),眼泪只往心里落,平时她一想起见官就紧张,可到了非找衙门里办交涉不可的地步,她又能毫不示弱地挺身而往,这和满族妇女的自我认定有关系,她们时时记挂着:我可是旗人的妻子,是兵的妻子; 

  母亲爱清洁与整齐,老是把小院扫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叫旧桌面上不存一星儿尘土,连破柜门上的铜活儿也叫它永远闪着光,既是旗人,什么时候也得活得硬硬朗朗的——这也是一种必有的生活信条; 

  母亲爱树木花草,家里人都快断了吃食的时候,她也不让亡夫留下的石榴树和夹竹桃短了水。到了夏天,枝头开出好多的花,那是她最快活的时刻。这类亲近自然景物的习性,追其本源,是和满族先民久久地生活在白山黑水自然怀抱、信奉崇尚自然的萨满教相关的,进入中原城市后,他们世代没有放弃这点儿情趣; 

  母亲好客,顾面子,“有客人来,无论手里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遇上亲友家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我的母亲》)老派的满人们特别“讲礼儿”,时刻把“体面”放在压倒一切的地位上,这种“穷讲究”在他们的观念里,是人生在世的一样原则、一种享受,老舍的母亲也不例外; 

  母亲在贫困之中一向乐观,家里夏天佐饭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过年了,包顿饺子也搁不起肉,但是,她总是充满自信地告诉儿女们:咱们的饺子肉少菜多,但是最好吃!苦中寻乐,是下层旗人们非常普遍的特点,他们不这样做,就很难饱聚生气地渡过一道道生活难关。 

  老舍后来在谈到自己毕生的第一位真正的教师——母亲时,这样说:“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我的母亲》) 

  老舍一生,经受了比母亲要复杂得多的生存环境,更应对过许许多多预想不到的关坎与磨难,但是,只要是知情者,都不难发现,他待人处事的习性、方式、原则、风度,常常与母亲如出一辙。他毕生乐于救助穷苦人和弱势群体,自己吃亏反倒十分安然;他为人处世宽容大气,同时又要强自尊,守秩序爱清洁,严格自律;他一贯喜爱动植物,晚年居住在东城富强胡同“丹柿小院”的时候,他那横竖没几步就能走到边的院子里,被满满当当地种上了花草,满人的爱花嗜好,被推向了极致,院里、屋里,到处都是花,有昙花、银星海棠、柱顶红、兰花、腊梅、山影、枸杞、令箭荷花、仙客来、太平花,还有出自一百多个品种的三百多棵菊花!他出了名地好客,离了朋友们就活不下去的老舍,晚年更加看重友情。逢年过节,或是小院里百花盛开的时节,老舍的家,会变成了大家的欢乐之海,赏花赏画,品茗品酒,主人与宾客们全都痛快极了,欢畅之时,赵树理扯着嗓子“吼”过他拿手的上党梆子,曹禺酩酊大醉能够滑到了桌子底下……也有的时候,小院里会出现一些奇特的客人,“他们大都是年逾花甲的老人,有的还领着个小孩。一见到老舍先生,他们就照旗人的规矩,打千作揖行礼,一边还大声吆喝道:‘给大哥请安!’老舍先生忙把他们扶起:‘别……别这样!现如今不兴这一套了。快坐下,咱哥俩好好聊聊。’”事后,老舍向旁观的朋友解释:“这些都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当年有给行商当保镖的,有在天桥卖艺的,也有当过‘臭脚巡’(旧社会的巡警)的。你读过我的《我这一辈子》、《断魂枪》、《方珍珠》吗?他们就是作品中的模特儿啊!” 

  我们说,正是从老舍的童年时代起,母亲就或有意或无意地,把一种带有明显的满族特征的生命模式传给了他。他一生都保持了这样的人格特点,给他的朋友以及所有接触过他的人们,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假如我们回首一下中国现代文学发展的前期以至于中期,便会发现,在有成就的作家当中,其多数人都来自于社会的中上层家庭,像老舍这样出身于城市社会底层的作家,并不多见。老舍除了出身寒门,同时又是出身于少数民族,他,是直接从一位满族母亲那里获取了人生基础教育的,这就更可谓只此一例了。 

  以上我们简要地介绍了一下老舍先生的满族出身和它具有本民族特点的精神性格养成。下面,再来说说这位满族作家,他的作品是怎样地体现着满族文学的特质,是怎样地在艺术风格中间体现出满族文学的独特风采的。 

  大家都知道,老舍最擅长写的是旧北京的下层市民生活。这和他的满族出身直接相关。随着清朝的覆灭,北京城的下层旗人失去了“铁杆庄稼”,又一时难以学到较多的谋生手段,为饥寒逼迫,大批涌入城市贫民的生活行列。他们当中,拉洋车的、当警察的、卖艺的、干小买卖的,以至于沦落为妓女的,都大有人在。青少年时代的老舍,与他们在命运上是休戚与共的,他在成了作家以后,一直满怀深情地关注着这群苦同胞的遭遇。于是,这类含有满族血统的生活原型,便络绎不绝地被作家引进了他那些不朽的作品中,成了我国文学画廊上的艺术典型。像《我这一辈子》里面当巡警的男主人公和《微神》中间沦落风尘的女主人公,都已有确实的证据,说明他们的生活原型或者直接来自作家的亲人,或者来自作家早年的恋人。就连大家熟悉的洋车夫祥子,一般来说都认为他来自“乡间”,不大可能是出于满族的生活原型,其实只要细读一下作品,结论就不会那么简单。首先,是祥子的名字,由在作品里一出现,“他就是‘祥子’,仿佛根本就没有个姓”,而且,“有姓无姓,他自己也并不在乎。”这种情况,在汉族人中间很少见,也不可思议,而从清代中后期直到民国早期,在陆续改用汉字姓的北京旗人中间,却是司空见惯的事。先前,旗人各自拥有的满语姓氏,就不轻易示人,常常是只有家族内部的人才知道,在满姓改作汉字姓之后,许多人家仍旧保持着这种对外示名不示姓的习惯。那时,北京的市井风俗,对旗人男性,常以这个人两个字名字的前一个字来作为代称,在对方年轻或者身份较低的时候,习惯于称之为“×(即两字名的前一个字)子”,而在对方年长或者身份较高的时候,则习惯于称之为“×爷”(比如一个人名叫“瑞英”,年少时大家就叫他“瑞子”,年长时大家就叫他“瑞爷”)。其次,是祥子的语言,虽说他是个不大好说话的人,但每一开口,却总是一口明显的“京片子”味儿,而不是京外或者京郊农民的言谈和腔调,这证实了他在语言文化的归属上,跟故都以内的老住户们,原本就具有某种一致性(老舍写这部作品时,十分注意让不同原籍的人物操不同方言,譬如:天津人杨太太的话语,就是“怎吗札?”等等)。再其次,是祥子好清洁、讲义气、懂礼貌的性格,在潦倒堕落之前,他特别的好干净,不管是在车厂子里还是到宅门儿里,总是眼勤手勤地主动打扫各处,“而忘了车夫并不兼管打杂”,这种“洁癖”式的穷人,在任何地方的农民中间都不易见到,而在当时的旗族中间却多得很。祥子起先又具备待人处世古道侠肠的一面,他肯于自己掏钱,给冻饿将死的老车夫祖孙买包子吃,摔坏了曹先生的车,立即想到该赔人家,等等,都体现出一种比人们常见的小农或者小市民们更近于古典的精神特点。还有,初来城里,他甚至于“最忌讳随便骂街”,这也并不是一般农民做得到的,据京城老年人讲,只有传统的旗人,才顶不习惯张口就骂人,他们之间产生了不愉快,有的竟然只能以说一句“我实在地恨您”来发泄。还有,祥子的茕茕孑立的处境,他从开头到结尾,一直“就没有知己的朋友,所以才有苦无处去诉”。在民国初年的故都生活中,哪种人才有可能这般遭世间冷遇呢,恐怕也只有旗人了。说祥子很像是旗人出身,从上述诸项中间可得到推测。然而,一个突出的障碍是,祥子18岁以前不是城里人,他“生长在乡间”,有这一条,似乎是又难以解释他怎么可能是旗人了。我想,即便祥子是生长于乡间,也依旧不能排除他是个旗人的可能性,因为,清代的京旗满族,并不都驻扎在京师的城圈以里,在城外乡间驻扎的,还有成规模、成建制的3支八旗部队及其家眷,就是所谓的“外三营”——火器营、健锐营、圆明园。其中的火器营和健锐营,属于作战的机动队,分别驻扎在京西的蓝靛厂和香山脚下,而圆明园八旗则是长期护卫皇家园林的部队,其位置也在西北郊。外三营的旗兵及其家小,因为世居郊外,与京师城内的市井习气彼此相对隔离,所以直至清末民初,仍较少受到荒嬉怠惰风气的侵蚀,较好地保持了纯朴、倔强和勇武的传统。清廷垮台后,外三营的许多旗人,只好就地改事农耕,他们本来就缺少农耕技能,加上军阀连年混战引起的掠夺和摧残,不少人在田地间谋不出生路,就只好丢掉土地,投奔到了城里来。这样的情况很多。小说里面说祥子“失去了父母(他们会不会是死于战乱?)与几亩薄田,十八岁的时候便跑到城里来”,与这一历史现实正好相吻合。假若这种分析有些道理的话,那么,顺理成章地获得相互证实的,还有以下两点:一,祥子因为自小在京西地区的旗人居住地长大,所以才对那里的若干地名以及走行路线,特别熟悉,为了从被乱兵掳去的地方跑回城里,“一闭眼,他就有了个地图”。二,他虽然生长在京外乡间,对在那里长期居留并且从事农业劳动,却本能地没有兴趣;他把古城北平当成“他的惟一的朋友”;进城后,一度被抓到远郊去,他仍“渴想”着这座“没有父母兄弟,没有本家亲戚”的故都,认定“全城都是他的家”。后来,每逢在城里实在困厄到了极点的时刻,他也总是明确地告诉自己:“再分能在北平,还是在北平!”以至“他不能走,他愿死在这儿。”可见,祥子从其心理和文化(虽然他并没有太高的文化)上讲,是绝对属于这座古城的。如果他不是旗人,大约是难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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