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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酒吧-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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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像风吹过树林发出的动人心魄的哗哗声,那么自然和流畅。真的,无论如何,青春的肉体和两情相悦,使性显得干净而率真。我们享受着对方,也享受着自己,沉浸在柔若无骨的发烫的深水里,血液仿佛被煮得滚开了一样。就这样,我们像波浪一样拍击着,然后溶化成无形之物。最后,似乎时间停顿了一下,出现一个空白的沟壑,我们紧紧抱在一起。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5)
那晚,我们做了三次爱。肉体的味道和酒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使室内的空气放纵而刺激,几乎从无色变成了肉红色。当我们昏沉沉睡去时,鲍勃·迪伦的歌声还在不知疲倦的轻唱。
还是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节吧,从中断的那儿开始谈起。
我们坐在一起喝我的威士忌。
“本本儿,”芳芳又在过我的名字瘾,“你也说说我,觉得我是哪类人呢?”
我喝一口冰酒,说:“那就直说了啊。你似乎太敏感,好像你的神经是暴露在外的。经常失眠吧,世俗关系也处得不太好。同现实格格不入?”
她说:“多少有一点儿吧,不太喜欢太现实的东西。”
“外语系出身?”我问。她用双手握住高脚杯,像冬天握一个取暖器一样,右手食指还抚摸着光洁的杯面。我突然有一种冲动,被她的手抚弄,一定是很舒服的事吧,躺着,像一只猫一样,拱着背。
“哦,怎么知道?”
“熟知英美作品,还能听懂一团麻似的阿姆的歌词,这不是一般大学英语能解决的呀。”
她说:“喜欢美国六十年代文化倒是真的。那我猜猜你吧,中文系?”
我吹一口气,说:“见我看看文学书就往中文系上靠。我可是学经济管理的呀,经济学院的,留学生。”
她摇了摇头,说:“看不出来,看不出来。CEO大人,留学是看上了低年级哪个小妹妹吧。”
“哪里!”我喝了一口酒,“不太与同学来往的,名字都叫不出来。就是考不及格。不想学、不想背。一看见教科书,就看见漫天飞舞的流沙黄尘,连海洋都变成了沙漠。毕业证,对我可是海市蜃楼啊。”
“怎么办?老干部不可能长久当的。”她说。
“不知道,已经休学一年,再接着休,看院方能否通融。学了也没什么意思,成天惦记着人民币和打卡机。”
是啊,我可不愿像西利托的小说中所说的,成为“暴眼鼓肚”,再娶一个“暴眼鼓肚”的老婆,过“暴眼鼓肚”的主流生活。如果把《猜火车》的开头那絮絮叨叨的诅咒稍稍换一下,我们的目标无非是大房子(连体别墅)、广本雅阁、东芝背投、柏丽音响、大号码的白色家电、几件宜家、年薪、银行卡、医保养老保、欺骗、背叛、绿帽子、白领老婆、粉领情人、黑领婊子、以及……
“在想什么啊,想得笑嘻嘻的?”她问。
“你是白领吧?没错?”
“是,算是吧。”
“我刚才在置换《猜火车》的独白,准备娶一个白领老婆啊。”
“好啊!”她跳了一下,眼睛瞪得大大的,“我怎么样,还行吧。我也正想再嫁一个人呢。我看你不错,再嫁给你算了。至于我的丈夫吧,干脆蹬掉,离婚!我性欲很旺盛的,不必担心你老婆是个性冷淡。考虑一下?”
“什么?真想嫁给我?”轮到我跳了一下,好像所有的麻烦都溶解在苏格兰威士忌中吞下了肚子。“可是……当然,也不是不可以。”
她格格笑起来,眼睛眯缝着,涨潮一样,泪水都几乎乐了出来。“别担心,开个玩笑!瞧把你急的,好像我没人要似的。我还不想嫁你呢。正经工作都没一份!再说,我丈夫也不会答应的。”
我有些不好意思,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不是那个意思,真的。只是婚嫁是个很突然的词,就像你散步猛一下撞到了猛犸象。”
“学经济的,少用点儿比喻,那种修辞方法不是你那个行当的工具。”
卡朋特似乎已翻来覆去唱完第二遍了,她也该休息一下。“换一张,想听什么?”我问。
“无所谓,”她摇晃着身子,“只要不是谋杀你耳朵的就行了。甲壳虫和猫王也不听,都腻了,从读大学就往耳朵里塞,占满了内存,总得删点空间出来玩儿别的吧。”
“老黑人的爵士,行吗?”我站起来。
“阿姆斯特朗?”她停止摇晃,抬头看着我的鼻子尖,“可以啊,听听他那颤动的嗓子,像大提琴弦的震动。”
我到吧台那儿,拿出卡朋特的,在装CD的抽屉里翻出阿姆斯特朗。音乐也好,文学也好,和电器手机毕竟不一样,并非新的就是好的。从某个角度讲,旧的才是好的,因为不好的已经被岁月无情地抛弃了。
“下午老这样,守寡。”她问。
我叹口气,说:“是啊,反正就一两桌。全靠晚上。”
“就这么混下去,懒洋洋的下午酒。”
“那倒不是。告诉你也无妨,我打算在拉萨开间酒吧。如果说有理想,这就是吧。”
“拉萨?那么高!”她似乎有些吃惊,眼睛一眨一眨的,宛如东非狐猴。
“不是人人都想进天堂吗?占据个高端位置,离天堂近一些,抢椅子也有了个先手嘛。”
“那这么说起来,我还是去地狱买门票算啦。”
“从何说起?”
“你不知道,”她摇了摇头,“别人上金顶看云海,我却躺在床上数心跳,别人在九寨沟忙着拍照,我却赖在观光车里掐太阳穴。人往高处走,我往低处流,肉体无奈。”
“肉体无奈,”我重复着这句话,“精彩,精彩。你干脆当作家去得了。”
“还当作家呢,连拉萨这类时髦的事情都不能去赶赶。”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6)
“时髦?我可不是去当观光客,然后一回来,对全世界的小麦喊:我去过拉萨啦。”
“我就只是想赶赶时髦,浅薄吧。”
我笑笑,不想跟她争执。我用右手指指耳朵,说:“听,老黑人的小号吹得像雕塑,他喉咙就在你眼前三公分抖动,喉结一骨碌一骨碌的。”
“看见啦,”她懒洋洋说,“喉结尖尖的,苍白。”
那可不是老黑人的,是我的。我干咳两声,下意识用左手托住下巴,遮住那个尖尖的、苍白的东西。
她嘲弄地笑起来,嘴角向下拉。“紧张什么嘛,没人对那儿感兴趣的。对了,你开酒吧的钱筹齐了吗?”
“这不正在努力。”
“这么点工资恐怕还不够你自个儿开销吧。”
“我可是学生啊,家里得寄生活费给我呢。你想,我一个独子,父母虽不是什么官儿款儿,却也是吃皇粮,没其它负担的。”
“嗬,没想到你还是双薪,怪不得悠哉游哉。”
“不过嘛,”我用右手的手指轻敲着桌面,“好像还差很多呢。好在我只想弄个小小的,实在不行与别人合开也可以。”
“为什么不能在本地开。”
“说不清楚。是不是喜欢空气稀薄的地方?喜欢冰雪?但没想过到东北开呐。”
“边缘化的时空?”
我想了一想,点了点头。“哼,有道理。我说你该去当作家吧!”
我坐的方向面朝着门,门被推开了。一男一女手牵手走了进来,都穿着牛仔裤、体恤和运动鞋,头发染成浅栗色,两蓬秋风枯草。我急忙走过去,招呼雌雄二草。他们找到一个角落坐下,要两杯速溶咖啡。我到吧台去拿杯子,撕开包装袋,倒开水,在瓷盘上放6块方糖。然后我用一个黑色的塑料托盘,把它们送到桌子上,点点头,笑一笑,“请慢用。”
我倒了两杯水,又到芳芳那儿坐下,把一杯推给她。“白水,免费。”
她瞟了瞟枯草,说:“总算有了点人气。再坐几分钟,也该走啦。你不能离开?”
“肯定不能。八点以前就我一个人应付。”
“还说请你吃火锅的。”
“那当然是好事,”我说,“就当你的邀请是期货了?”
“行啊。”
这时,两蓬枯草碰在一起,旁若无人地亲嘴,咂吧有声。
“唉,他们真懂生活,”芳芳感叹,“饭前口腔清洗。”
“有时候,还有男女坐在角落里脱衣解带的,”我说,“有一晚,都他妈凌晨一点过了,还有人坐着不走。列侬唱N遍了,我也懒得管。我打着呵欠去送啤酒,看见两人衣扣都松了,正紧紧抱在一起。那女的把头抬起,还白我一眼,害得我差点去厕所自渎。”
“你们男生不是爱说看得着、搞不着,心头如刀割吗!住在学生宿舍,也没法解决问题啊。到这儿来,虽说不能真刀真枪地干,却总可以耍完一个套路。”
“肉体无奈。”
“的确无奈啊,无奈得很咧!”
她叹一口气,低头打开皮包,拿出钱夹子。“多少钱?”
“30元。”
我到吧台把钱锁进抽屉,在本子上记下帐目。
她已站起来,肩上挎着包,右手提着香蕉。
“嗨,”她说,“忘了让你吃香蕉了。拿点儿去?”
我摆摆手,说:“不要了,我不喜欢吃这玩艺儿,软扒扒的,怎么,你喜欢吃?那么多,吃不完很快会坏的。”
“我可是香蕉鱼啊,”她说,“一顿要吃七十八根。”
我读过《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笑了,说:“吃得圆滚滚出不了洞,是有生命危险的呢。”
她把香蕉放在地板上,凑过来,身体离我只有10公分。她的眼睛盯着我,就像黑色的漩涡,要把我拉进她深深的未知的冰海深处。我使劲抬头,把双眼挣脱她的吸引,俯视她麦田一样的头顶。
“你说,”她眼神恍惚地问,“西摩干吗用手枪打自己的脑袋,他真的是顿悟了人生吗?”
我耸耸肩,说:“没什么,他只不过是不想活了。活腻了。就这样。”
她淡淡地笑笑,说:“他妈的!”
我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那是霍尔顿的口头禅。
“他妈的!”我高兴地说,并伸出手掌。
她击打了一下,就像我们已成为某个秘密社团的人一样。然后她拎起香蕉,走了。
“他妈的!”我倚靠在吧台上喃喃自语。
第一次到拉萨(1)
八郎学、梅子与喜马拉雅雪人
第一次到拉萨是一年前的事儿。那时,我在酒吧打了半年工,正值暑期,学生们走得差不多了,生意不好,就向老板请了假,到拉萨看看。
波音757稳稳地飞在一万米的高空,我坐在舷窗旁向外看,四川盆地被一层浓云所遮盖,看不到一丁点儿地上的景观。西行不久,在一片云海之上,赫然矗立起一壁高大的雪山,其中,最高的主峰宛如银色的金字塔,在阳光下发出刺目的闪光。它一定是海拔7556米的贡嘎山了。从这儿往西,整个地形高高抬升,高于云层之上,千山万壑,雪峰峥嵘。如此多和如此辽阔的高山地域令人难以想象。青藏高原,世界上最雄伟的地貌在机翼下延伸。我久久地注视着高大的雪山,直到双眼被强烈的反光所灼痛。
飞机上不停地播放着一组关于西藏的歌曲,当唱到“仙女般的空中小姐”的时候,我睁开闭目休息的双眼,寻觅着“仙女”。她们忙着分发饭盒、饮料什么的,模样儿当然出众,身材也不赖,如果可以同我耍朋友的话,我会十分高兴的。但“仙女”们价值不菲,好像喜欢阔绰的名男人。这样一来,就意味着一个大学留级生耍空姐的概率是很小的很小的,小到从月球上看到学院院长的阻生牙。但意淫却是通往理想国的捷径。我把那个丰满屁股的空姐同我不多的性体验结合起来,马上就想入非非了。真是不好意思。这不算是邪恶吧,正正经经想同她恋爱,没有半点儿非礼的因素在内的。可老是胡思乱想,也不是办法。反正不能再继续了。我从脚下的小包里摸出《麦田里的守望者》,翻开第一页看起来,看到霍尔顿骂他哥哥D·B是婊子,我笑起来,恢复了正常。这本书看过很多遍,从没读烦过。每一次读,都有过瘾的感觉。塞林格把书写到这个份儿上,怪不得隐居着不发表作品了。说这本小书是上个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恐怕不会有人发杂音吧。也怪,诺贝尔文学奖好像总是不得要领,老是放过超一流的,经常在二流的圈子里混,自损声誉。不过,奖项本是某集团或某个人意志的产物,当不得真的。就同幼儿园的小朋友认为“还珠格格”是最牛逼的一个道理。你恐怕认为我是一大帮塞迷中的一员,我喜欢看,但仅此而已。用霍尔顿的语言来说,他妈的塞林格发表不发表他的混帐新作品关我屁事。
丰满屁股的空姐推着车过来了,她的皮肤很白,嘴唇也厚,很性感,围裙被高耸的乳房顶得紧绷绷的。她递过饭盒,眼神像烟头一样烫我一下,我一脸的烟灰。她问我是要果汁、可乐还是咖啡,我说要果汁,眼睛盯着她有着细软如芳草的汗毛的手臂,不敢直视她。太漂亮的女人总是令我窒息,仿佛大地流淌着波涛汹涌的肾上腺素。她白金戒指戴在食指上,没有结婚。一个假设:如果我是什么混帐CEO,就立马向她求婚,然后,“他娶了个女人不让她离开/现在她整天就待在那儿”。拉金所言。
对于她的背部我并不准备来一段罗伯一格里耶的描绘。但是,她的裙子的下摆,有一处一元硬币大小的灰褐色污渍,没有洗净。它像一个问题向我的眼球提出来。或许,那是她送完饭,累了,一屁股坐下,却不料椅子上滴了一滴酱油;或许,那是她月经来了,没来得及更换卫生巾,在飞机上升时,坐在椅子上留下来的。我在学校耍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这样的,他妈的后来她跟了团委副书记成了特别进步的青年。我们坐在运动场边的看台上,一边摸摸搞搞,一边讨论怎样混毕业,她惊叫一声,站起来,牛仔裤上有了拇指大小的血迹。当然,如果我不想吃耳光或被别人扔下飞机,我最好还是别问她。
我打开锡箔纸饭盒,里面是一点儿米饭、青豆,和一只鸡腿,我狼吞虎咽干掉它,却只是吃了个三分之一饱,机票一千多,就舍不得花一元钱煮一堆饭把乘客撑死,显出小家子气。没再要,只把那杯果汁灌进去,权当填充料。揩了嘴,继续读塞林格,不好哈哈大笑,只是闷在肚子里手舞足蹈。阅读的快感,怕是不比做爱差吧,大多数人一辈子没有享受过,应该算是可怜虫了。
广播让乘客扣好安全带,说是贡嘎机场快到了。我向窗外望去,大地用纯净的黄色堆砌而成,同你的面孔仿佛只隔了三寸。地平线那儿很清晰地用白色勾勒而成,不像内地一片灰濛濛。高原的肌理动人心魄地展现,像泰森的肩膀一样充满力量和野性。它的血管、肌肉、骨骼、肌腱、皮肤、毛孔、汗,生动起来,成为你愿意与之对话的那个人。
我穿一件黑色的李宁牌体恤,厚型的比利牛仔裤,脚蹬一双棕色的耐克登山鞋。当然,那个150升的奥索卡登山包里还有一件无名毛衣,一件李宁牌卡克,两条号称“猛龙”的内裤,一套棉毛衣棉毛裤,两双棉袜,雨伞,雨衣,感冒药品和维生素药丸,半条三五烟,手电筒,随身听,迪伦的CD,阿姆的CD,∪■的CD,一本《藏地牛皮书》;一本《金刚经说什么》,借的理光照相机,五卷柯达200胶卷。小的耐克挎包里有现金2000元,建行卡一张,身份证、学生证及边境证,普及本《麦田里的守望者》,电话本,圆珠笔数支,软面抄两本,还剩12只的三五烟,一把冒牌瑞士军刀。为新买的鞋子、登山包及其它杂物,我卖了手机。休闲是有钱人的体闲,就像品味也是有钱人的品味一样。妈的。
第一次到拉萨(2)
飞机停稳当后,我起来,从行李舱拿出背包,找出卡克穿上,背好包,跟在人流后慢慢走出机舱后门,两个空姐站在门旁。我盯着丰满屁股空姐的脸,希望她用眼球再烫我一次,顺便留下联系方式。当然,你猜对了,她根本就对我不屑一顾。她职业性点点头,说请慢走,双眼看着脚底那块绿惨惨的地毯。难道那破地毯都比我有趣?可能是这样。不得不说这对我不是一个打击。
三千多米的高度,对于生活在海拔几百米的人来说,就算是天上了。下了飞机,置身于瓦兰的天空下,真的觉得是在天上的。那种兰色既深邃又灿烂,从皮肤穿进穿出,仿佛肉体是一个透明的气囊。空气清冽,有一种奇怪的香味,绝对没有都市那股人气。不觉得缺氧。年轻呗。况且,事先已是作了准备的,跑子一个多月的步。一同来的有些人开始大声的赞美,好像不给他们一个高音喇叭和一套广播发射系统不行。以感叹词和形容词居多,其中,“太美啦!”是使用率最高的一个,当然,磨损率也大得吓人。我不太合群,不想同别人搭白,特别是到旅游区,独自一人,走走看看,吃吃喝喝,胡思乱想,蛮好。
上了大巴,一路向拉萨挺进。一泻如注的阳光照在路边广袤的褐黄色山地上,仿佛全世界的阳光和全世界的黄色山地都沉淀在这儿,质量很大的感觉。兰天像镜面斜倚在空旷的大地旁,有苍凉和寂廖的美。觉得人类应该给地球留点儿空间,到处是王府井、南京路、春熙路之类,也不太好玩儿,连撒野的地方也找不到,必得装得文明高雅,还要穿狗日的名牌,开口楼盘,闭口宝马。有时候,其实就只想拉野尿、撒野尿,很卑微的隐秘的愿望。哦,说到这儿,顺便补充一句,很希望能野合的。真的很想,像一只骆驼想念沙漠一样地想。
汽车沿雅鲁藏布江逆行。河谷宽阔,水流平缓。在江岸的滩涂之上,生长有杨树和柳树,树龄看起来很长,却并不高大。估计是高海拔的原因了。风光宁静冲淡,宛如大师行文。在我的身旁,坐着一位十七、八岁的青年吧——年纪有些吃不准——倾心注视着窗外的景色。他样子长得极为大方,脸色呈古铜色,穿着一件米色夹克,下面是紫红色的僧袍。刚才在飞机上,没看见他。当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的时候,彼此点头微笑。他的牙齿白净光亮,令我羡慕不已。
路途中,有一座建在半山上的寺庙,碧兰的天、黄色的山、白色的寺庙、风中飞舞的彩色经幡,神秘而和谐。
“冲古寺!”青年对我说。
我感激地看他一眼,点点头。
事先查了《藏地牛皮书》和《西藏旅游指南》,一下车,就打了个的直奔八朗学旅馆,沿途建筑有些奇怪,既有好看的藏式民居,又有现代化的玻璃幕墙大厦。就我的趣味来讲,当然觉得外墙洁白、窗台上摆着鲜花的民居要漂亮得多。钢筋水泥加玻璃的火柴盒子,实在是不敢恭维,特别是位于拉萨。
八朗学旅馆在北京中路8号,号称是兄弟姐妹一家亲的背包族的窝,以价格便宜著称,到那儿一看,也不见有多少人,也许都出去了。是啊,如果来拉萨睡觉,也太奢侈。总台那儿有两个藏族姑娘,我说一声“扎西德勒”算是打了招呼,她们很热情,开口一个笑,问我要哪种房。我看了价牌,散铺25元,单人间50元,双人间60元,便宜。双人间当然不考虑,单人间只比散铺贵25元,那有什么可说的,当然是单人间啦。怕集体生活,就像怕流行性感冒,虽然最终也无所谓,但既然可以选择,又何必去同陌生人找话题呢。毕竟在大学也是租的房子个人住的。小姑娘带我去房间,在二层,外面有个走廊,房间很小,但还整洁。她提了一瓶开水给我,叫我有事随时招呼。我放下背包,拿出旅行杯,放了一些成都花茶,冲好,然后舒服地躺在床上,有一种疏离感,没回过神来。好像一觉醒来,布莱希特站在床边,说戏还没演完。
躺了一会儿,坐起来喝茶。热茶顺着食道冲进胃里,把暖意带给了心,又续水喝了一杯,通泰有如亚马逊河入海。这下感觉到很饿了。把小挎包整理了一下,拿出不重要的东西,把《牛皮书》揣进去,干饭。
阳光灿烂,不是那种温吞吞、绵兮兮、水乎乎的那种,而是很刚,很有质感,又透明又干脆。它照在身上热得很舒服,烤太阳的滋味出来了。由于是近视,没法戴墨镜,又没有准备卡在镜框上的黑镜片(节约钱),眼睛很眩。没法,只得眯起本来就眯的眼睛了。
信步走出旅馆,斜对面就是一家四川小吃,走进去坐下,迫不及待地点了青椒肉丝和蕃茄蛋汤,有蛋白质有蔬菜,完全是按指南多吃营养丰富的东西和新鲜蔬菜的要求来办。吃饭的人不多,已过了吃饭的时间。菜很快上来了,热腾腾的诱人。我甩开膀子吃起来,两大碗米饭连同两样菜,包括最后一滴汤,一扫而光,撑得极为舒服。在学校餐厅吃饭,也是这一类菜,应该说,无论味道还是品种,都强得多,身边还坐了十万个美女同学陪餐,但就他妈味同嚼蜡。
很爽地走出来,右手抚摸着肚皮,阳光下一站,却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奔布宫、大昭寺……还是其它什么地方,要去的地方太多,反而不知道去哪儿了。有点像布里丹的驴。先去买一张拉萨市极为详细的地图,这是比观光更为重要的。
第一次到拉萨(3)
回到旅馆,问藏族姑娘新华书店的方向,她们说大昭寺正对那条街就有。于是花200元押金租了个老式的自行车。无论世界任何一座城市(北美除外),这都是一个最好最省钱又最方便的交通工具了。
车没有调校好,前轮有一些扭,刹车也不太灵,不敢快骑,反正也没急事,慢慢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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