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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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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痛”的阶段还没有开始,深以为奇,因为时限已届。
我很容易倦,喜欢躺着说话。
朋友们越来越多,我的寓所还是很热闹,不过我没有敷衍他们,由得他们开会听音乐玩游戏,我的情绪还过得去。
我跟在莉莎说:“你好在没有嫁我。”
衣莉莎很温柔,“你肯娶我吗?”
“我怎么娶你,公鸡拜堂?”
“小陈,你真是说得出就说。”她掩住我嘴。
我说:“百无禁忌。”
“我们是热恋过的。”
“是的,”我说:“火辣辣,总算经历过,终身无悔。”
衣莉莎亦笑,“真不明白怎么会有那种精力,三日三夜不眠不休,从一间咖啡屋走到另一间咖啡屋,总是不肯回家,仿佛一分钟不见面就会死似的,那时你比氧气水份都还重要,不要说是家中有人反对,嘿,玉皇大帝也阻挡不了,真奇怪,完全是中蛊似的。”
我愉快的微笑。
“这是爱情?”
“我想是。”
“那么后来呢,后来怎么一切都变了。”
“新鲜奶油搁久也会变。永恒的东西不过是一座
山一个海,我们还能做朋友已经很好。”
农莉莎说:“也差一点变为仇入。”
我亲吻她的手。
那时与她约会,老比预定时间早一大截到目的地,守在那里,巴不得早一分钟见到她,心神可以定下来。
我仍然爱她,但质素已完全不同。
少年人热情如火,即使她叫我跳楼,当年我也会毫不犹疑的跳下去,浑身燃烧,在所不计。
现在不同了,我感喟,年岁渐长,价值观念大变,已不复当年之勇。
我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一生人虽然碰见过机会,可惜不但没有抓住机会,根本没把他认出来,蹉跎许久,直到顿悟,要努力已经来不及。
王聪明在治疗我的时候,总与我商议私事。
对他来说,我是透明人,没有将来,没有隐私,没有是非,什么都可以对我说。
他说:“我终于在律师处办妥离婚手续。”
咦,大跃进。
他说下去,“生命太短,我弄明白了,不能拖下去。”
“你也不象是拖的人。”
“我很懦弱因循,看不出来吧。”王聪明苦笑。
“我没有骨气,明知这是一段无可救药的婚姻,仍然没有勇气结束它,每日照老例回那个窝,同一个不再有感情的人睡同一张床,背对背,拉同一张被子盖,久而久之,只觉自尊荡然无存,但国香越是硬,我越是怕,在取舍之间矛盾地踯躅达两年。”
我默默地做一个好听众。
“昨天办妥手续,今日才松一口气。”王聪明说:“跟着而来的问题,足以令人烦得肠穿肚烂,我得出去谈判,同一个曾经深爱过的女入,讨论分配财产的琐事,她不会令我好过,相信我。”
“国香知道消息没有?”
“没有,我这样做,不是为她,而是为我自己。”
我喝声采,这才是应有的态度,男女之间,最忌是“我为你如何如何”,推卸责任,造成对方心理负担。
“痛不痛?”
我苦笑,不回答。
“看样子有进步,小陈,勿气馁。”
“什么叫进步?”
“细胞溃烂已受到控制。”
“我不要知道详情,大肉酸,恕我逃避现实。”
王聪明了解地点头。
我岔开问题:“国香会嫁你吗?”
“我不知道,我们恐怕需要一段冷静期。”
我明白,结束一段感情之后也得收拾残局,这完全是一个烂摊子,跟大战后的惨情不相上下,要隔一段日子才能恢复正常。
这一段清醒期非常重要。
王聪明又回到我身上来,“小陈,你的情况真的有进步。”他颇为兴奋。
“你肯定不是遇光返照?”
“小陈,我真受不了你。”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他忍不住打趣我:“我肯定你面色发青。”
我俩哈哈大笑起来。
王聪明说得对,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我感觉到新的生机,我的头发皮肤又开始生长,并且过了他所说的限期,我看着新书出版。
国香拍着我肩膀,“再努力下一本。”
朋友们讶异地看着我,眼睛仿佛在说:你怎么还没有去?我们为陪你都快要累死了。
我觉得再有趣没有,这真是天下最大的恶作剧。
我会伸个懒腰,舒泰的说:“朋友对我这么好,经济情形又比从前宽裕几倍,唉,真舍不得。”
他们渐渐思疑,忘记我是一个病人。
我偷偷听见他们同其他的朋友通电话:“我在小陈这里……是的,是那个小陈……什么?当然,当然他还活着,不,我也不明白他怎么还可以拖这么久。”
超过期限已经一个月。
王聪明说得对,新药确实对我有效。
在治疗期间,我身体所起的变化,以及需要带备的配件之多,都不必细述。但只要把病况控制住,一切代价都是值得的。
我是这样恋栈。
针不刺肉不觉得痛,很多人都会说:“嗳哟,这种事若发生在我身上,何必还开刀打针,干脆潇洒的接受现实算了,可是真的发生在他身上,他会同我一学样,想尽办法来生活在可爱的阳光下面。
与我情况同时转好的,有一个人,她是国香。
当然,事情已有初步的解决,所以她的面色开始红润,步伐开始轻快。
问她,她还不承认。
“哪里,小陈,看着你精神日佳,影响到我才真。”
奇怪,女人真是奇怪,忽然之间改口,怎么都不肯承认,我真不明白。
并且对我的距离也比较远,好家伙,这样抽板,不理我了。
她诉苦,“小陈,大家都忙得透不过气来,现在你的情况稳定下来,饶了我们好不好。一星期三次实在吃不消,又不再是十八二十二,长期缺乏睡眠简直是虐待,减为两次,或者一次还差不多,况且你又不那么寂寞,我来了你还不是赶稿,你只不过要我在一旁斟茶倒水。”
这么多话。
我张大嘴一会儿,忍不住为向已申辩,“谁说我稳定下来?生这种病很难愈,随时会得恶化,不信你问王聪明。”
国香啼笑皆非,“你威胁我?你竟敢拿自己的性命来威胁我,上天!”
我咧大嘴笑,象嘉菲猫。
“如果我忽然去了,你就会后悔。”我说。
气得常国香。
我渐渐明白,他们接近我,对我好,不是为了我,乃是为着我的病。
糟糕,假如编辑们也这么想,万一我这个症被王聪明治好,稿费会不会落下来?
落下来!
太可怕了。
人怎么往回走?拿惯一千几,谁付我八百都是一种侮辱,坐惯平治,怎能换本田?哎哟哟,我忧心忡忡,心中有负担,肩上有压力。
人就这样,要不一了百了,什么也管不着,香烟吸到一半,书写到一半,说去也就得去,否则的话,总得为将来打算,打基础,唉,我发觉世俗的烦恼渐渐又回到我身上来。
果然不出所料,老总开始对我的作品有意见:“新的一篇是侦探小说?别开玩笑好不好,太神化了,读者吃不消。小陈,不要中途拐弯,还是做你的老本行。”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转变风格,突破自己,谈何容易,读者一直抱怨没有新鲜的东西看,但是老兄呀,作者也要吃饭,老板或编辑一皱眉头,咱们就心惊胆战,回到方块一号去,谈情的只好一辈子谈情,科幻也只好一辈子科幻。
我同王聪明诉苦。
他说:“你该在垂危的时候乘机转调调,那时候他们怕你,不敢反对。”
我不服,“垂危时哪有精力做这等吃力的事,别开玩笑。”
“这倒是,”他点点头,“况且又只有那么三个月。”连王聪明都不再避忌,由此可知我的病是无碍了。
“我没事了?”我问。
“不是没事,而是受到控制,你还是得上来接受治疗。”
“怎么会,我们战胜了吗?”
“他们还没竖起白旗,但是有迹象撤退。”
噫!
“真是奇迹,我要做个详细报告,寄回美国总部。”
这么说……我跳起来,“岂有此理,原来我一直都是你实验室内的白老鼠。”
王聪明板起面孔,严肃的说:“你不希望痊愈?你知道多少科学家为你出力,花尽心血,不眠不休?你太不懂得感恩。”
我气馁。
“我不会息劳归主了?”
“暂时不会。”
“多久不会?”
“我不知道。”
我发脾气,“这可叫我怎么办呢,既不能作长远计划,又不能作潇洒来歇脚状,我没了性格,没了自己,一点生趣都无。”
“你怪准,怪社会?”
“怪你。”
“也罢,我亦是社会的一分子。””你少同我嘻皮笑脸。”
“什么,”王聪明反问“你说什么?”声势汹汹。
“我这样要拖多久?”
“如果你真的活得不耐烦,小陈,你可以随便选择一幢大厦自上面跳下来。”
这么滑稽的医生你见过没有?
都是我不好,把游戏人间的细菌传给他。
有读者批评我“对生活的态度太过轻薄”,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第一:不是每个人可以写《战争与和平》或者《百年孤寂》。第二:《战火屠城》这种故事并不适合每个人。第三:我不能哭呀。
人生在世,谁没有烦恼,即使向读者倾诉,也得经过艺术加工,赤裸裸的放泼,不需多久,就得转移阵地。
一天到晚哭哭啼啼的文字啥人要看,不如轻松一点,告诉诸君,天气凉了,秋天好不美丽。
我在上一个长篇的十二万字中,都没提过自己的病。很多人都知道社会上的疾苦,很多人都不愿意知道。运气不好的人,说不定哪天就当上不幸故事中的主角,何必预先究。运气好的话,感谢上主,逃过劫难,又何须对民间疾苦有任何了解。
人,没有生病之前,它是多么遥远的事,甚至带一两分浪漫气息,可是你来看看现在的我。
越是这样,越不能哭,更要振作,努力若无其事的诙诺到底.自嘲嘲人。
衣莉莎来告诉我,她要到南斯拉夫去拍照,已签好合同,下个月起程。
“南斯拉夫?那里有什么可供拍照?”
“那里有戴纳历山脉,全是钟乳岩山洞,”她兴奋的说:“试想想,一百年才积聚一厘米,一条三十公尺高的石柱要多久才能形成?五十万年!”她完全被迷惑。
我只想到自己,“你要去多久?”
“一个月。”
“什么,一个月?”
“很快就回来,回来再见。”
“回来你还能见到我?”我叫。
“当然,我会把照片印一份给你看。”
我提醒她:“衣莉莎,我是一个病人。”
她坐在我身边,很温柔的说:“我真的想去。”
我叹口气。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她解释,“这是一本国际性的地理杂志,他们替我拿到护照,我可以学到许多东西,我太响往,非去不可。”
我不言语。
小陈.我听到一个声音小小声说:小陈,别大自私。谁知道,也许这是我良心在说话。
“小陈,试想想,人的生命比起钟乳石柱,算得什么,嗄?”
“你去吧。”我慷慨的说。
其实我不让她去她还是要去的,不如让她去,落了台,我还有一点点小聪明。
“你真好,小陈,现在我半年才出一次差,以后一定多多陪你。”
“好好好。”
女人一直不中留。
她要走,国香也要走。
王聪明与国香打得火热,要不是我有事,王医生不会赢得这么漂亮。
我会死缠烂打。很多男人都知道,追求的首门要诀是死缠不放,女人容易心软,男人只要楔而不舍,天天拿一束玫瑰等在她门口,作一个动不守舍,为伊樵悴,衣带渐宽的状,不出一个月,她就低头。
别以为国香与众不同,她也假我以辞色。好,可怜我与爱我是有分别的,但我已得到她的注意,不是吗?
我回到王医生那里去,问他说:“不是我有意割爱,你门儿都没有。”
王聪明光火,“你在她面前,不过是一个小丑,你以为你有什么地位?”
我的自尊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小丑?我无论如何不承认,我要拂袖而去,奈何脊椎已受麻醉,正在接受注射,动弹不得,只能忍声吞气。
老实说,同自己的医生吵架最划不来,我的性命在他掌握中,他要是看我不入眼,我吃不了兜着走。
算了吧,他占了上风,当然不肯饶我。
他接过化验报告,在详细检阅。
自文件堆中抬起头来,王聪明一脸喜悦。
“小陈,好消息,看样子.冥王不要你了。”
“真的?”
“真的。”
“我不会死了?”
“看样子不会。”
“我不相信。”
“这真是奇迹,你体内产生了抗素,已开始消灭坏细胞。”
“我不相信。”
“你最好相信,如果没有变化,一年内你可望痊愈。”
“痊愈?”
“是的,你叮以活到八十岁。谁知道呢,象你这种疯疯癫癫的性格,到一百二十岁也不稀奇。”
一百二十岁。
换言之,我不会英年早逝,变为一个传奇,人们在谈起我的时候,不会稀嘘,只会说:噫,他还活着。
不过无论怎么样,能够活着还是好的,我不相信这个奇迹,也是人之常情。
我喃喃的说:“好了,我好了。”
“是,凭你惊人的意志力及先进的医药。”
“还有没有其他的人战胜病魔?”
“当然有,要不要举几个著名的例子给你听?”
“不用了。”我怅惘的说。
“我真的佩服你,”王聪明又说一次。
不知是不是我多心,从前他说这句话,我听得出他是由衷的,今日语气中有许多讽刺成份。象是佩服我的命够烂,我的皮够厚,我的运够大,反正地下都不收留我。
我发觉我们的友谊到此为止。
多么可惜,时移势易,本来肝胆相照,现在形同陌路,人不能受环境影响,人不能不变。“你还是要上来复诊。”
“你说过七千次了。”我很疲惫的答。
“过来照爱克斯光。”
“有必要吗,接收辐射性光太多,对身体有不良影响。”他不再理睬我。
他们都不再理睬我。
冰箱中食物吃得光光,没有人买回来放进去,酒瓶都是空的,电话也拆走。
一切都在恢复正常,包括我的身体在内。
我去理发,新派剃头师傅亚卡尔见到我吓得发呆,象见鬼一样。
“平顶头,例牌。”我坐下来。
“小陈,是你?”
“可不是我。”
“你不是罹了绝症?”
“医好了。”
他不置信,“哟,这可是万中无一。”
我不知是笑好还是哭好,一于不出声,事毕返家。
都嫌我多余。
我那愤世嫉俗的劲道又回来了,嘿,我偏要活下去。我还要写二十本小说,闷死你们。
摊开稿纸,我瞪着白纸上的一个一个格子,一点写作的欲望都没有。
我打个呵欠,有的是时间,明天再写。
咦,我不是发过誓要把这种坏习惯改过的?不过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我浑身骨头痛,唉,大病初愈,懒一懒也是应该的,何必刻薄自己。
我去躺在沙发上。
高潮已经过去,这种孤寂更比从前难受,我手足无措,只得睡着不动。
而且忽然觉得浑身麻麻密密的针孔开始发痛,我真的象一个病人了。
在呻吟之中,我再也提不起精力构思新故事,算了,不要我写也就罢,我可以胡乱在小报的尾巴上找几个二百字专栏发泄一番,回复老样子,反而好,没有心理负担。
电话铃响,我不想去听,一定是“天地”打来的,催搞。
响了又响,响了又响,这个人象是肯定我在家,我不得不投降。
“小陈。”
衣莉莎。
“我听说你没事了。”
“你在哪里?”
“布尔格雷德。”
“几时回来?”
“我不回来了,你痊愈我还回来干什么?这里不晓得多少事可做。”
我笑。
“笑什么?”
“不应该笑吗?”我悲凉的问。
“当然应该。”衣莉莎说:“庆祝健康,快去买一瓶香槟,开了贺喜。”
“祝你快乐,衣莉莎。”
“你也是,小陈。”
那夜我没睡着,把这几月的事翻来覆去的思想。我得到许多启示,在冥府兜个圈子又回来,不但惊险,而且刺激,我平白拾回数十年,真要放鞭炮庆祝去邪驱恶。
也许没有数十年,也许我已经元气大伤,没有剩下三十年,或是二十年,甚至十年。
但每一日,都是捡回来的时光,白白得来的,还有什么更值得高兴的呢。将来,我们都会去到一个更远更静的乐土,如黑暗地穿过玻璃,现在无法解释,但到底这里是我的出生地,我在此地流过血汗,我在这里成长,作为一个人,我留恋这块千疮百孔土地,我已习惯笨拙的躯壳,以及这里落后的科技,谁晓得那一头是什么世界。即使象传说中的天堂一样,光是奶与蜜也不够,七彩会唱歌的小鸟,鲜花绿茵地,整天穿着白袍,头上照个永恒性发亮的光环,日子久了,想必也很闷。有什么可做呢,不外是听经、散步、弹竖琴。
还是活着的好。
而生活下去,就得做事,我所喜欢做与能做的,不还是写作,那就该执笔好好的写。
谁知道自己的生命还剩下多少天。
每一日都可以是最后一日,故此打明日起,我仍然应该把每一日当作是最后一日,努力的写,绝不欺场。
人家是马尔盖斯,我是小陈。不要紧,安天份而写,争取读者。
我心安理得,合上双眼,安详地睡去。
第二天,我自然没有与世长辞。
起床做好早餐,拉开露台的窗帘,天空碧蓝,初夏的海风,何其爽朗,妈的,差一点就享受不到了,险过剃眼眉。
我的心胸也似天空一般明澄,凡事尽力,不计得失。我不禁洋洋起来,到底是有慧根的人,一夜悟道。喝毕咖啡我做好五千字功课,决定取了它会见国香。
国香在开会。
她的男秘书知道我是有特权的人,即时要同我去去通报。
“不,”我说:“我等她好了。”
“还要一个小时呢。”
“不要紧,有的是书报杂志。”
男秘书很是意外,我却心平气和。
我捡到一本国家地理杂志,该期特写是格陵兰五百年木乃伊。我读得津津有味。
唉,几时不必为日奔驰,能够写这等文字就好了。找个富女娶了她,实在是最佳办法。
“小陈。”语气中有许多诧异。
国香散会出来。
“你等了多久?”
“不要紧。”我放下原稿,“我写了新的小说,你看看。”
“看管看,不一定用。”
“我省得。”我微笑。
国香似乎不相信我有这么理性。
我说;“既然做不成垂死的天鹅,就得面对现实。”
国香呆呆的看牢我,仿佛我是陌生人。过半晌她说:“上篇写得实在好。”
“文必穷而后工,”我补充,“‘穷’作困境解。”
“我相信这一篇也一定好。”国香指指桌上的稿件。
“比别人好是没有用的,这年头肯写的人少,博成名的人多,要比自己写得好就难了。”说完我站起来。
“怎么?”国香问;“你这就走了?”意外过意外。
“我还有东西要写。”
“吃午餐没有?”她说:“一起如何?”
“不做灯泡。”我微笑。
她拉起我的手,“你生我气?”
“国香,我永远爱你,我没有见过比你更热情、善良、可爱的女子。”
“哗,我一边耳朵辣辣的红起来。”
“再见。”
“明天我给你答复。”她指指稿子。
我朝她摆摆手。
路上行人匆匆,天气回暧,许多年轻的女郎已穿出夏装,今年大概流行水彩色,淡黄浅紫粉红湖水绿,美不胜收,她们的平跟鞋添增自然娇俏,有几个已抢先去晒了太阳回来,鼻尖有几颗雀斑,额角带太阳的蔷薇色彩。
我又回来了。
在快餐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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