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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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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替你们去买点心水果,我知道徐伯母爱吃栗子蛋糕。」
「是是是。」她说。
我特地开车出去,在酒店的糕饼店轮对做孝顺女儿。身后排着个说英文的唐人女,叽哩呱拉,我借眼角瞄一瞄,只见她圆圆一张鹅蛋脸,穿着时髦的,肩膊垫得如盔甲般的白貂皮短大衣,下面一条黑尼龙长裤却又如第二层皮肤似紧紧黏在腿上。
哗,衣不惊人死不休。
谁,是谁?
这种夸张的女人本市并不多,只见她十指尖尖,搽着茶色指甲油,嘴上配淡色唇膏,正是巴黎时装杂志上最新打扮。
只听得她叫道;「培南,过来,培南。」
我即时扬起一道眉,此培南不是彼培南吧,只是她唤人名如唤一条小狗,倒希望正是徐培南。
再没修养我也微微侧过头去看,哎呀,可乐得我开了花,那大胡髭不是我那徐培南是啥人,哦原来他也有这一天,原来他也得受女人支配。
他当然也看见我。
「蓝志鹃。」他倒是有勇气同我打招呼。
那时髦女立刻起戒心,一只手圈在徐培南手臂中,看着我。
徐培南同我说,「蓝志鹃,到什么他方去?」
「回家。令堂同家母在搓牌。」
「啊,我也去。」他居然这酸说。
我灵光一闪,这家伙,居然靠我来脱身,自己吃不消,要跟我走?
「不,」我说得不知多么坚决,「我不准你去。」
他一呆,「我看我母亲,怎么不能去?」
「你自己叫车,不关我事。」
我别转头,买了蛋糕就走。
多么孩子气,多么幼稚,多么荒唐,但是我不后悔这么做,对于徐培南这种人,演技太含蓄是不行的,非得枪对枪,箭对箭不可。
我第一次收起淑女格局,与他斗争。
我期着车子回来,他比我更早坐在客厅当中。
一见我他便搓着手站起来,「幸亏你救我。」
他的女伴都穿皮裘了,他还是破布裤一族,牛仔裤自然是烂的好看,但他那条实在破得似叫化子,有几处裂得肉帛相见。
我支持不住。
当下瞪他一眼,「你别表演得像大情人,不胜女人骚扰,用我来做挡箭牌,小心你的嘴巴,你同人说些什么?」
「我说你是我表妹,今天家里有大人生日。」他笑嘻嘻地。
「贼秃。」
他笑意更浓,胡髭耸动,他这种表情使我想起小阿飞在路边勾搭女人,「妹妹,你不睬我也骂骂我。」
「不准借我的名去招摇撞骗。」我严重的警告他。
他半躺在沙发上,非常得意,正在抖动一条腿。
我怒火中烧,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趁着这个美好的星期日下午,激烈地自盒出栗子蛋糕,右手抓住他的头发,左手朝他面孔上糊过去。
一向只有他朝我动手,这次我突然控制了他,他失措,没有反抗,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岂有此理,非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我把蛋糕在他面孔上旋两旋,方才松手,一时间奶油、糕屑落了一他,他毛发上都是蛋糕,失声大叫起来,在搓牌的伯母们纷纷赶出来看热闹,不知发生什么事。
没想到徐培南会跟着大笑起来,呵哈呵哈,声震屋瓦,笑得伯母们手足无措。
一时间冲动招致无限损失,小不忍则乱大谋,我明白过来。沙发与地毯都要叫专人来洗,徐伯母的表情惊恐得不能置信,我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
我根本不敢出来见人。
幸亏张元震回来了。
很突然,在周一晚上他忽然打电话过来。
「找蓝志鹃。」
「元震?」
「也只有你才认得我的声音。」他说得很苦涩。
「元震,怎么了?」
「我后天飞机回来。」
我愕然,但一向没有追问的习惯。「要不要接飞机?」
「不用,到家我会与你联络。」
「到时再谈。」他放下电话。
我知道他有烦恼。
有一年未见了。
当我同林小姐说,我没有见过比元震更好的男子,是真的。
这么些年,我不再是小女孩子,意志力坚定,见识增广,但是看到张元震,仍然为之倾倒。
他天生有股书卷气,一件名贵的厚呢大大穿得略旧,更有味道。
看到我微微一笑,象是有什么千言万语,不知如何开口似的。
我说:「元震,欢迎回来。」
我与他轻轻拥抱。
这些年来,我们非常斯文含蓄,并无越礼之处,故此没有上演肉麻镜头。
「志鹃,你比任何时候都漂亮。」
「谢谢你。」
「对我突然回来,没有疑心?」
「你总有你的理由,不必向我交待。」
「我想找工作做。」
「好得很。」
徐伯母见过张元震后,说她认了命。「是要比咱们培南登对得多。」她说。
同时母亲说:「总算有机会办喜事了。」
我心底却不是这么想,元震并不是回来向我求婚的,他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在假期中,我帮他找到一层公寓,一切现成,不十分合意,但很过得去,他即时搬进去。
元震订了西报看聘人广告。
我们之间客气得过份,对白只涉及:「过去两年你做些什么?」
「我?呵,我做了硕士论文。」
「讲些什么?」
「是一个较长的报告,解释如何用力将一粒钢珠通过钢球,造成一条光滑的隧道。」
我大大的诧异,「什么,这样的题材可以写一本书?当真匪夷所思,我以为必有主角,谈恋爱才能算一本书。」
他大笑。
「况且使钢珠通过钢球,再容易不过,尽汝所能,用力按便可。」
「你这个人!象你这么说,没有什么是困难的了,如何写小说?尽汝所能,把字拼在一起,直至写成。如何做建筑师?尽汝所能,把图则变为楼宇,直至完成。」
「我笑,根本是嘛。」
他可以趁势把我拉在怀中,与我接吻,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他点着烟斗,吸将起来,那阵香料蜜糖味传入我鼻子非常舒服。
但是我很怅惘。
局外人看着,以为我们是一对好情侣,事实不是这样,我更加困惑,比张元震没回来之前还要尴尬。
小朱问:「房子也找到了?几时派帖子?」
我同他胡调:「帖子,对,你的帖子,怎么,决定做异国情鸾?」
谁知他面红红的说:「是的,我与红羽毛决定结婚。」
我简直不相信,张大嘴巴,姻缘要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三扒两扒便可成其好事,难为我与张元震长期抗战。
我忍不住问:「细节全都做通了?」
他点点头,「她同意申请我入美籍。」
呵,对,这是最重要的一环,美国护照。
「而我照顾她在香港的生活,她已报名去学普通话及粤语,志鹃,我想同她取个中文名字,你说,叫什么好?」
小朱喜气洋洋,百分之一百「我找到了」的表情,叫人又羡又妒。
「中文名字?」真没想到,风水轮流转,现在该洋人有中文名字了。「红羽毛不很好吗?」
「不够文雅。」
「啊。」我没有兴趣动这个脑筋。
「叫…彤…好不好,那也是红的意思。」小朱与我商量。
「…朱彤…,很好哇。」我附和,「真是大吉大利,红得不能再红。」
小朱兴奋的说:「就这么办。」
红羽毛真是属红色的:暖和、明艳、活泼、振奋,与她接近都会沾染到那份高兴。
我。
我算是什么颜色?
白,太恭维自己,没有纯到那个地步。
黑,道行又还没那么高深。
我姓蓝。蓝这个颜色,不温不和、不文不鲜,很容易接受,但难以突出。
我就是那样的一个人,我于是吁出一口气。
林小姐看见,嗤一声笑出来。
我朝她摊摊手。
她说,「新的一年,何以唉声叹气。」
我搔搔头皮,「真不知如何打发这三百六十五个日子。」
林小姐诧异,「你都会这么想?惨得过我,一看见新的日历,叫出来,噢不,又是三百多个日子要我逐日来捱?老天不如接我回老家,我不知多想息劳归主。」
「林小姐,不必这样想,」我在她面前坐下来,「日子会照顾自己,一日一日过去,不必费劲。」
林小姐呵呵的笑,「你真相信?说得也是,闹钟一响,起床上班,是是是,对对对,又到下班,什么事都暂切丢在脑后,看了电视剧再说,熄灯睡觉,待明朝闹钟再响,是不是这样?哈哈哈,人就是这样老的。」
我觉得无限凄凉。
真的,不是「碰」的一声,只有呜咽。
她这些年来太不得意,我不怪她。
「有没有出去?」我问。
「没有,懒得动,有两年没置晚装了。」
「你还没到做老姑婆的年龄。」
「别说我,说我没味道。你几时结婚?」
「没有人向我求过婚。」
「何必瞒我。」
「真的没有,」我发誓,「现在的男人不流行结婚,一直拖,拖到不了了之,以前的老式男人倒是肯结婚。」
「是的,」林小姐说:「肯行礼,但不肯负责任。」
「我父亲是个好男人。」
「是吗,他可英俊?待我来追他。」
我大笑,「他已经五十多。」
「男人到那个年纪才成熟呢,又懂体贴,又有忍耐力,况且经济情形也好。
我摇摇头。
新的一年,我同自己说:要争气做事。
下班回到家里,天色己暗,但没有开灯。
我纳罕,推开麻将房的门,里面没人。找到客厅,又没人。
没可能,佣人偶尔会放假,但妈妈一定在家。
「妈妈!」我扬声。
找到露台,发觉她一个人当风立着,对着夜色。
我觉得蹊跷。相信我,知女莫若母,她不是这么有诗意的人。
「妈,」我说;「冷,回来。」
她抬起头来一脸茫然,我拉她,她便跟我走,我放开她,她便跌撞,象煞魂灵出窍。
「你怎么了,妈妈?」
她喃喃的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什么不相信?妈,你同我说呀。」
「阿鹃,你父说,他爱上别人,要同我分手。」她无助地平静。
「什么?」
「你去问他,我也不明白。他说他爱别人,我同他说,不要紧,老夫老妻,外头有人,没有关系,可是他叫我走,他说他要正式娶那个人,不然对不起人家。我弄糊涂了,那么我又说走到啥地方去?我已经五十六,一个老太婆,叫我啥地方去?」
我呆住。
两母女坐在黑暗中,手足无措。
我听见自己说:「我不相信。」
「你去问他,志鹃,你去问他。」
「好,我一定去问他。」佣人呢?
我大叫女佣的名字。
不见人,我同母亲说:「我去找他,我去问清楚。」
都说在这种时候,受过教育的人会得控制自己,但我沉不住气,方寸大乱,脑筋如一堆乱丝,抽不出头绪。
出到门口,我在昏暗中软弱的想:今日不能离开母亲,放她一个人在大屋里,不行不行,又想回去。
正忙得一头汗,有人大喝一声.「蓝志鹃!」
我抬起头。
是徐培南。
「你怎么了?浑身发抖,脸色青白。」
我如见到救星般「徐培南。」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徐伯母呢,快请她来,我家出了事,她必须来看住我母亲。」
大胡髭连忙推开大门,回到屋内,先开亮所有的灯,然后拨电话叫他母亲过来。
他吩咐僵立的我:「去斟一点拔兰地来。」
我怎么没想到。
我把酒递在妈手中,这时候徐伯母已匆匆赶到,一只手,还在匆匆扣钮子。他会在什么地方?厂里说不见他,我留下话。徐培南说,「他会出现的。」
也不问为什么,聪明人自然心知肚明。
我破天荒问他:「有没有空?陪我出去喝几杯,醉了可以抬我回来。」
「遵命。」他说得很简单。
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但我信任他。
我们到熊与牛酒馆坐下,我继续喝不拔兰地。
我没头没脑的说:「三十年的夫妻,试想想:三十年,我有一只廿年旧的音乐盒子,谁碰它一碰我会同那人拚命,但是三十年夫妻,要扔就扔,什么意思。况且你有无发觉,总是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扔老太婆,你几时见过老太太抛夫离子?」
徐培南说:「伙计,替她添酒。」
「开什么玩笑,忽然之间我要添一个新妈妈。」
他仍然没有任何评语,我们坐着对喝,我把送酒的花生米当点心吃,大把大把丢进嘴里。什么仪态,有个鬼用,老妈是那种笑不露齿,走不动裙的人物,到头来不过是这样,不用学她了。
我想把张元震叫出来向他申诉,但如他那般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实在难以将世上猥琐、卑微的小事去麻烦他,我觉得空前的寂寞。
「回去吧。」徐培南说。
「谢谢你。」
「不客气。」
回到家,父亲已回来,女佣也已回来。
父母双方正冷静地开谈判,独独我急痛攻心,语无伦次。
这种事的确是常常会得发生的,人家七八岁的孩子都接受得很好,我应该争气。
三天后,母亲把她的决定告诉我。
「志鹃,我决定成全他,同他离婚,他会给我一笔款子,我将到美国去投靠你的阿姨。志鹃,你已长大,你得独立生活。」说看她老泪纵横。
我不相信耳朵,一个固若金汤的家,一拆就拆散。
我问:「独立生活,为什么?我还是住在这里。」
「傻女,你父现要与新太大住在这里,你不介意,人家可介意呢。」
「什么,这老房子他要用来做新居?」
「一点不错。」
「为什么不另外去租房子?」
「你好不天真,志鹃,他又不是亿万富豪,外头象样房子还是贵,当然是你走好过他走。」
「赶我走?」我瞠目结舌。
我还以为我一生不用愁,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将来这资产将归于我,可是现在,竟然住都不给我住。
我不觉伤心,只觉诧异。
「你父亲在书房内,他要与你谈话。」
父亲真是能干,三两下手势,就把一个家解散,替我们妥善地安排了出路,以使重组他自己的新生活。好厉害的一个人,我活了廿五年,至此才发觉他是个陌生人。
我敲门进书房。
父亲坐在熟悉的大书桌后,这张书桌,我少时候,常常爬上去玩,甚至躺在上面。
只听得他开口说:「志鹃,你都知道了?」
也许是我多心,他声音都变掉,虽然仍是我父亲,但象科幻小说中那种被外星人占据躯体的地球人,由另一个神经系统控制思想及行动。
「要我搬出去?」我问。
他声音中没太多歉意。「志鹃,你已经廿五岁。」
说得是,不少女同事在十八九岁就出来自己一个人住。
「在经济上我会帮忙你。」他加一句。
我点点头。
「你母亲下个月动身。」
我终于问:「她是个怎么样的女子?」
「她?啊,她。是,她同你一样,有份职业、今年三十八岁,但看上去还年轻,过去的婚姻不如意,吃过很大的苦,所以我要好好的补偿她。」
父亲的声音充满温情与憧憬。
他简直是个大情人,为一个已步入中年的女人牺牲那么多,我自然不能原谅他,但自客观的眼光看来,他又是个伟大的男人,居然对三十多岁的女人许下诺言,并真为她实现。
真了不起。那女人好福气,这年头连青春少女打着锣都找不到这样的男人。这位女上想必然有过人之魅力,也许他们两人真的看对了眼,发生火花,燃烧起来。
「志鹃,你不是喜欢弟妹吗,将来你可以来探望我们。」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连母亲都不欲多说,更何况是我。
旁人如何插嘴。
父亲说下去,「志鹃,此刻你最好是嫁人。张元震不是回来了吗?快快拉拢天窗。」
是的,但是他肯不肯娶我?
我说:「我不想匆匆忙忙作决定,我会找一间小公寓搬出去。」
他迟疑一下,「要在五个星期内办妥。」
这么急?我叹口,「好。」我说。
父亲松口气。
我忍不住加一句:「很庆幸你妻女这样文明,没给你招惹任何麻烦吧?」
「是是是。」他掏出手绢抹汗。
我离开他的书房。
元震知道我要搬家,很诧异,我轻描淡写带过,不想给他增加压力。
这次搬家,徐培南出了很大的力。
他赤着足帮我打理一切。
他还说,「志鹃,你可以住我家,我把套房让出来给你。你如果不喜欢我,待我搬走。」
怎么可能长期住别人的家。
我在小地方安顿下来,接着送走母亲。
元震来看我,惊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搬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他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时穷节乃见。
「有什么不好?」
「这种地段。」
我抢白他,「会不会因此不能结识高贵的男士?」
一向不敢得罪他的我,也说这样的重话。
他惭愧。「志鹃,我有心事,不知自己说些什么。」
他有心事,我早已看出来,不过他不说,我亦不问。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十二分尴尬。
我们在一起不再开心,事情已经摆得很明显,人家都有心事,不肯坦白说出来。照说这么多年的深交,不应见外,但是我欲迎而他欲拒,再明显没有。
懊恼了只一会儿,我便释然。我不是个激辣辣的人,什么都要黑白分明,有很多事,暧昧地暗示一下,我便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
这种性情遗传自我母亲,我们决没有本事死缠烂打,咬死对方不放,哭诉、解释、呼怨,数自己的损失及牺牲,对方的得益与卑鄙。
基于一种骄傲,我们选择匆匆离开是非地,不要紧,贤的是你,错的是我好了,谁还关心水落不落,石出不出。再拖下去越发臭跟丑,况且那种精力……我与母亲都怕累。
是故父亲一提出条件,母亲立刻接纳,或者至死她怀着伤痕,但正如她上飞机时对我说:「我不能痴心妄想有什么是一生一世的事,三十年的婚姻已经难能可贵。」她想得穿。
元震强笑着说:「志鹃,你在想什么?遥远不可捉摸。」
我不响。
我把母亲的衣物全搬过来,要替她整理,什么该寄,什么该丢。下班便做这种杂务,也很疲倦。
我说:「元震,我改天再见你。」
「志鹃,」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点意外。
他有那么大的矛盾,心情那么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异国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爱旧欢之间,他不能作出选择。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双手拢在袖中,「我怎么?」明知故问。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他惋惜的问。
我微笑,他在庆幸没有追到我吧。
我打开喜帖,「教会仪式?」
「旅行结婚。」
「恭喜。」
「我希望你来。
他们都希望前任女友去看着他们结婚。我知道有个新郎整夜打电话催前任女友去喝喜酒,他忙着注意她有没有到,忘记体贴新娘。
我放下帖子。去呢,显得无聊,不去,又仿佛妒忌,最好是偕男友同去。做人像打仗,处处讲策略。
「一定来。」
小朱临走,又看看我。
我摸摸面孔,耸耸肩。
我对公司里的林小姐说:「现在下班还得买牛奶面包水果杂物回家,真麻烦。」
林小姐瞪着我:「做人就是这么琐碎,你早就被宠坏,服侍自己有什么不该,还发牢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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