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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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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公司里的林小姐说:「现在下班还得买牛奶面包水果杂物回家,真麻烦。」

    林小姐瞪着我:「做人就是这么琐碎,你早就被宠坏,服侍自己有什么不该,还发牢骚,多少女孩子十几岁便养家,你同人比已经珍如拱壁。」

    我陪笑说:「我没有说不好呀,况且现在可以请男朋友回家过夜。」

    林小姐笑。

    她也有三十多了吧。我情愿跟我父亲的是她,我同林小姐有感情,别人得益不如她得益。

    当下她问我:「怔怔的想什么?」

    我只笑。

    「不要为这件事难过,一个人的世界是要凭双手闯的。」

    父母分手后我整个人颓下来。以前四四正正,晶光四射,现在只是个面黄黄的老少女。

    不如为什么,也许是一向倚赖的支持突然塌下,彷徨无措。

    我说:「过些日子我会得好的。」

    「我相信你。」

    现在我的薪水得用来养活我自己,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再也不能豪爽地倾我所能去买一副耳环或是一件斗蓬。

    徐伯母最令我感动,她叫我配了门匙给她,每星期五下午,她总是差女佣替我送小菜来,都是可以放置很久的如酱油鸡及笋烤肉等,我还真靠这些菜式维生,煮一小锅饭,开一个罐头汤便是一餐,相当丰富。

    环境变了,作风也大异,适者生存,一切生活细节都从简,但凡三道花边的衣服统统放弃,专门挑免浆熨的料子,因为不再有司机送上班,也不再穿宽袍大袖,阻碍我挤地铁的衣服。

    我甚至剪短头发,便于打理。

    父亲几次三番邀请我回家吃饭,我不肯。

    听说屋子全都装修过,徐伯母说:连女佣也换过。

    我听了也无话可说。

    徐伯母环顾我新环境,赞曰:「真清爽。」

    「一切从简,比不得以前。」

    「志鹃,不是我说你,你现在更好,以前太疙瘩。」

    「是吗,你喜欢现在的我?」

    「志鹃,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徐培南呢,他现在同什么人走?」

    「郭咪咪常常来找他,不过他不一定敷衍她。」

    原来那个时髦在时代尖端的人是她,久闻大名如雷灌耳,是本市著名的玩女。

    「他女朋友真多。」

    「女孩子喜欢他。」

    我掩嘴笑,「爱他的一把大胡子?」

    「培南对你是另眼相看的。」徐伯母说。

    「这我相信,谁借我的琴书不还,谁把青蛙塞进我的书包,谁用水淋我头,谁在我身后烧炮仗,谁剪掉我洋娃娃的头发,谁在街上叫我笨蛋,哈哈哈哈哈。」

    徐伯母有点不好意思。「那时他还小。」

    「当然,当然。」

    「我不喜欢郭咪咪,看到她那双高跟靴子就怕。」

    我又安慰她几句。

    「今年有什么新计划?」

    「到加州去看母亲。」

    「志鹃,张元震会不会同你去英国?」

    「不会。」

    「他留下来?」徐伯母真关心我。

    「他已经找到工作。」

    徐伯母很唏嘘。

    我也是。

    以前一直辛劳工作,原来下意识知道有今日这种苦日子,也幸亏如此,否则听了母亲的话单在写字楼做花瓶,怎么养活自己。

    什么都是冥冥中注定。

    徐伯母当下说,「拉拢了也好,令堂在外国也比较心安。」

    我说:「我阿姨很有办法,在美国教烹饪,拉我妈一把,她就不怕无聊,我妈很会做北方菜,什么素饺子,糖醋鱼,把洋人吓得一愣一愣。」

    徐伯母说:「唐人可以做的,不过是这些。」

    我笑,「不然还硬碰硬,有几个贝律铭。做做幸运曲奇混口饭吃,已经彩数很高。」

    「本来你也可以跟阿姨。」

    我想起林小姐的话。「我自己闯。」

    「志鹃,平日看你娇滴滴,急难时倒是不乱。」

    元震对我这样冷淡,我也乱了阵脚,修养固然是逼出来的,斗志何尝不是,我都没有退路,只得勇往向前。

    假期父亲叫我回去撑场面,被我推却,「我要去旅行。」

    「去哪里?」

    「去欧洲。」

    「那么冷。」

    「够味道。」一到比较长的假期,所有单身的离婚的孤寡的人士全都往外扑,免得守在家中触景伤情,百般无聊,状若潇洒蒲俪,实际上有苦说不出,不需三五七年便都成为旅游专家,所以著书立论。

    我也不例外。

    可是元震却留住我。

    「我有话要对你说。」

    「现在为什么不说,或者可以等到我回来再说,不过去十天。」

    「去什么地方?」

    「滑雪。」

    「十天?别老土了。跌断脚十天太多,学滑雪一年却太少。」他很急躁,「我真的有话要同你说。」

    「这话这么厉害,要说十日十夜?」

    「是,很重要。」

    「你要同我摊牌是不是?」我笑问:「不用这么复杂呀,三言两语可以说完。

    他沉闷下来,脸上出现非常痛苦的神色,额角上的青筋涌现。

    咦,这是什么一回事?

    照说这种时代,谁也不会深觉负了谁一生,背这种黑锅上身。为什么他耿耿于怀?

    我说:「行李准备好,不过好吧,」我想他说这番话,要作内心门争,成全他何妨。

    「这次再不说清楚,恕无下回。」

    元震握着我的手,越收越紧,手指节都发白,我要挣脱,他才似虚脱般说:「对不起,志鹃,对不起。」

    「元震,我与你之间,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你何必吞吞吐吐,两人都生活在悬疑中。」

    「我父母想我同你结婚……但是……我要走了。」他自己拉开大门,又转头,我会来同你解释,我先走。」

    他终于肯关上门走,我倒觉得痛快。

    这是我一生人第一次为人牺牲,订妥的飞机票都要退掉,也绝对是最后一次牺牲,天天大平卖任你再努力也当是稀疏平常。

    我心象是蒙着一层雾,人际关系已经够暧昧,谁敢问清楚:你为什么害我、你为什么恨我、你为什么踩我,你为什么中伤我这种问题,无论是同事朋友亲戚间,都很累很含糊地活着。

    现在与爱人也得这样相处在云里雾中……你猜猜我的心事,我打打你的哑谜,真累坏人。

    这简直是折磨,难怪母亲要早早脱离苦海。

    我开始有点恨张元震,无端端给我惹烦恼。

    我努力控制自己,恨意一生,绵绵无绝期,终陷苦海,一个女人切忌患秦香恋症候,天天对牢镜子问:我这么美这么聪明却这么薄命,为什么。这一问保管把所有亲朋戚友问完为止。

    做人从头旺到底是很难的,从头衰到底更难,尝到甜头要回头,我与张元震曾经度过那么温馨的七年,没有他,日子也是要过的,但没有他不会充满回忆,恨是没有用的。

    我的气渐渐平下来,四肢也跟着松弛。

    有人使劲的按铃,我去开门。门外是徐培南。

    这么冷的天气,他仍然短裤球鞋,不修边幅。

    「你吓坏人!」他恼怒的指到我鼻子上来,「我妈约好你来吃饭,结果人不见,电话不来,打过来又没人接,你干么?」

    「我一时想不开,欲寻短见。」我强笑。

    他倒是一呆,悻悻说,「你倒是学会了说笑。」

    「我现在什么都会,你看我多邋遢。」我张开手,叫他看我,忽然之间,心酸鼻子酸,双眼一眨,眼泪忍不住淌出来。

    我一个转身,非常敏捷,像人家跳华尔滋舞那样,背着他。

    过一会儿我开亮灯。

    「怎么不用暖炉?冻死人。」他搓着手。

    「你可以加毛衣,谁叫你才穿一件布衫。」

    「蓝志鹃,你还学会吵架。」他微笑。

    「来,上我们家吃去。」

    「我这下子再也没精神。」

    「别这样好不好?」他很明白我的心意,「你父亲不会见到你,徐蓝两家不同门口,忘记了?」

    我不出声。

    「何必恨一个老头子,他除出是你的父亲,他还是他自已,他有权选择他的生活方式,你要明智点。」

    「算了,也不用换衣服,这么一团一块的,倒是与我合衬。」

    「不行。」我拉着衣襟。

    「已经开饭,你一搞六十分钟,那怎么行,况且你会着凉。」

    他一手把我自屋里拉出门外。

    有时候碰到粗人也有好处,快刀斩乱麻,不必婆妈。

    徐家吃火锅,有我最喜欢的蛋饺及粉丝。我吃这种东西可以吃很多,又穿着没有腰头的衣裳,益发像个饥民。

    也顾不得这许多。

    徐伯母笑问:「志鹃今日胃口真好,有没有胖?」

    「没有,体重一样,」我说,「但身体面积大许多。」

    徐培南看我一眼,「至今她的食量才似一个人,从前像一只鸟。」

    我不响,很久没有吃这么丰富的一顿。人的命运真稀奇,但凡不是自己的东西,总会失去,靠人即使是亲生父亲,也是不行的。

    「你要原谅父亲。」徐伯母说。

    「我只是他的女儿,他不必对我负责,我廿多岁了,早届独立年龄,我只同情母亲。」

    「要不要去探访他?」

    「不要。」

    我一向不是大方的人,我真的不能跟他谈笑自如。

    还有,如果与张元震分手,也不能再继续做朋友。一个女明星说得好:「做朋友?能做朋友就不必分手。」

    我突然觉得瑟缩,又多吃一点。

    这样子下去还早会变一只球。

    饭后由徐培南送我回去,我在门口同他道别。

    小公寓门外堆满杂物,邻居缺乏公民道德,走廊的灯光又灰暗。我与徐培南相对无言。

    不知怎他,他在门口颇留恋了一阵子,其实只不过五分钟左右,但彷佛很长的一段时间,心理作用。

    他伸手拉我头发,我本能地闪避,但他出手奇快,已经碰到我鬓角,他只轻轻扯扯,不如小时侯,真出力拉得我流眼泪。

    「再见。」

    我用钥匙开门,也说声再见。

    我解下围巾,脱下大衣,走进房间,那里比较暖和,坐床沿呆想。

    徐培南倒是不嫌。

    真好,自小对我那样,现在也是那样,好或坏不要紧,重要的是数十年不变,就不会有人间冷暖这回事。

    张元震就差得多,看得出他坐立不安。有人按铃。

    莫非是徐培南忘记什么东西。我拉上外套去应门。

    幸亏没有打开门。外头站着一个金头发的美少年,牛津口音。

    「蓝志鹃小姐。

    「是。」我在门内应。

    「登门造访,有要事商量,容我介绍自己,我叫伊安史蔑夫。」

    他在等我放他进门,我只是干着眼瞪他,这么容易放陌生人进门?他异想天开。

    他说:「你不让论我进来?」

    「请问你有什么事?」

    「为着张元震。」

    我如堕五里雾中,不得要领。

    「你请等一等。」

    我转身打一个电话线元露,电话按通,他在听音乐,奚菲兹之小提琴,他百听不厌。

    「元震,」我己好久没打电话给他,不过这次师出有名。「有一个叫伊安史蔑蕨夫的英国人在我门外,要求与我商谈同你有关的事,我该不该放他进来?」

    「该死!」

    「你还没回答我。」

    他声音发抖,「志鹃,千万不要给他进屋,叫他走,我立刻来,记住,叫他走。」

    电话已经挂断。

    我呆半晌,走到门前,打开,「请进来。」

    伊安史蔑夫很斯文,完全不似危险人物,当然、女人的第六感觉挺不可靠,否则雨夜杀手不会屡次得手。

    但我急于要把事情弄清楚。

    我问:「要不要喝什么?」

    「热茶,谢谢,三月份真的还可以颇冷,是不是?没想到咱们这殖民地天气倒跟其祖家一样苦涩。」

    「直至一九九七。」

    「什么?」他扬起一条金色的眉毛。

    我心平气和地微笑,「是殖民地至一九九七。」

    他一怔,有点尴尬相。

    我知道有位教授,同无理取闹的洋同事争论一个问题,到最后叹口气说;「你所有的,不过是到一九九七。」

    「你要同我说什么?」

    「啊,」他清一清喉咙。「关于张。」

    我看着他。

    他是一个十分四正的英国人,西装笔挺,裁剪合度,领带颜色文雅,最令我感动的是一双簇新的皮鞋,我还没见过舍得穿好鞋的英国男人,可见他经济情形十分佳妙,决非是那种周薪三十五镑,故此决定离乡别井,孤注一掷,来到异邦耀武扬威的那种外国瘪三。

    我把热茶递给他。

    「关于张什么?」我追问。

    「你是张的未婚妻?」

    我不知怎么回答,我还真的不高兴承认,又不甘向陌生人坦白,于是维持缄默。

    沉默是金。一点都没错。

    「让我用简单的言语把一件复杂的事解释清楚。」

    「请。」

    他沉吟半刻,一边打量我,「你长得很漂亮,像你这种外形娇俏,经济独立的女性是不愁出路的。」

    事情再蹊跷没有,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没有露出半丝不耐烦,好戏就快上演我知道。

    「换句话说,你何必苦苦钉牢张元震。」

    他薄薄的嘴唇队扁一扁,那种神情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有的。我的心一动。

    「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你为什么不明白?他已经不再爱你。」

    我哑然失笑,「你怎么知道?」

    他像是听到全世界最好笑的事一样,刚欲开口,我寒舍的门铃响起来「哗哗哗,不绝地大声嚷,似救火鬼上门来。

    我知道这是张元震赶到了。我去开门。

    他气急败坏地问:「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我用手指一指。

    张元震也顾不得我在场,立刻向伊安史蔑夫抱怨,「你怎么跑了来?」声音;压得低敌

    伊安史蔑夫一蹬足,「你不说,我来说。」

    我说:「不用说了,我全都明白了。」

    元震额角上全是汗,忽然之间,也许是心理作用,我觉得他面目淫邪,脸色发绿,不忍卒睹。

    伊安史蔑夫走过去靠在他身边「张、我们回伦敦吧,我亲自来接你,你该听我的。」

    我连忙跑去打开大门,「是,」我说,「回伦敦去吧,张元震,速速带你的朋友离开我这里。」

    「志鹃——」

    「我不想多说,张元震,我很明白,我不会替你添增麻烦,再见。」

    他见这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也只得拖着史蔑夫走。

    史一见到他,整个人便象是要融在他身上,两为一体,我实在支持不住,适才吃得太饱了,用力拍上门,便抢到浴室大呕大吐。

    五脏都几乎吐出来,辛苦得眼泪鼻涕要用热毛巾揩干净。

    在我记忆中,我并未试过大哭,幼时只要嘴角出点消息,父母奶妈使争着来哄,要太阳有太阳,要月亮有月亮,即使在工作岗位上,也化险为夷,每战每胜,从今开始,我相信我的命运是大大转变了,我已是一个无所有的人,得从头开始。

    怎么会变成这样,太不公平。

    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暖烘烘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天旋地转,起不了床,撑着喝一杯葡萄糖水,但呕吐仍没有停止真厉害,这件事竟令我如此反胃。

    每个开明的人都会振振有辞提到人各有志之论,那是因为事情发生在不相干的人身上,万一你发觉自己的男朋友出了这种事,反应也同我一样。

    还是要上班的。

    林小姐见到我,哗然,说我这几个月来老了十年,连头发都没有光泽,眼袋有好几层。

    「昨天喝醉酒?」

    我摇头,「一滴都没喝,但不知凭地,头晕得如要转入无底洞。」

    「应该在家休息。」

    「家?谁照顾我?」

    「可怜的志鹃,此刻的生活竟同我一样,未婚夫呢?」

    「什么未婚夫,现在运流行未婚夫?」

    我掩住嘴,大大打一个呵欠,伏在桌上,似个道友婆。

    林小姐递化妆品给我,「搽些粉。」

    「没有用,不上粉。」我摇摇头,「这一阵子吃得差,营养不够。皮肤粗糙。」

    「索性陪你母亲去。」

    「别同情我,我会好的。」

    我撑起上半身,检查要做的工夫,没奈何,仍然得扑出扑入。我怕病,不愿单独躺在床上,林小姐说过,独身人不怕死,只怕病。我忽然珍惜自己,衣服拉得严密,叫伙计买牛奶及三文治上来进补,向同事借暖炉,放在足底下,俨如老姑婆一名,就差没养只玳瑁猫。

    到中午我心情好转,没大不了的事,我同自己说:出去开会吧。

    室内暖气足,户外北风凛凛,一进一出,我有点吃不消,从前开会我老用爸爸的车子及司机,现在站在街角等车,但觉寒风刮面。

    那日到家,我才知道辛苦,脸黄黄的跟徐伯母讨救兵,想吃神曲茶。

    「我替你拎来。」徐伯母急得不得了。

    「不,我自己来。」

    「我叫培南同你送茶。」

    「我可以走动。」

    「你一定是喝了冷风,志鹃,搬来同徐家姆妈同住如何?」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培南半小时后到。」她说。

    徐培南?他一定会把薄荷油浇在药茶上引我喝,自然毒不死,但也够受的。

    小时候他用食指醮了万金油抹到我眼睛来,起码有半小时红肿涩痛,不过大哭之后恢复正常,眼泪使有这点功能。

    每次见他,都少不免肉体吃苦,引以为常。

    今次他出现的时候,打扮更加出奇,普通的衬衫长裤,但加了只花布领结,脚上居然有鞋有袜。

    什么事?我问:「吃喜酒?」

    他说;「说得对,我女伴在楼下等我,我们去派对。」

    「是谁,那位天半第一号女王老五郭咪咪?」

    「人们确是那么叫她。」他无奈,「说是生日,一定叫我去。」

    「你也从俗了。」我取笑他。

    他冲口而出,「你何尝不是。」

    我正在喝药,听到这话,不禁一呆。

    「你这个小公主,从小到大冷若冰霜,被富足的家庭培养得骄傲倔强,我穷二十年的精力来吸引你的注意力而不逮。」

    我没好气,「神经病,我被你欺侮得怕,见你如见鬼,逃还来不及,你还赖我。」

    「我对你表示好感。」他惊奇,「你不欣赏?」

    「欣赏?新几内亚的食人族把你煮熟吞进肚子里,据说也是友好的表示,你这个人!」

    他不以为然,「讨好你还不知道,给你那么多的注意力,还想凭地。」

    服了药精神仿佛好些:「去吧,女朋友等你。」

    「什么舞会,」他笑着把领花扯下,「老子不去了,今日非要把事情说清楚不可。」

    事过境迁,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留下来陪我。

    也许热闹的舞会不适合他,他情愿在我这里说说笑笑。

    楼下有汽车喇叭大响催人,我探头看下去,有一辆电光紫的跑车等在楼下,物似主人形,实在错不了,这么夸张,这么美艳。

    「我下去一会儿。」徐培南开门走下去。

    我没预期他会脱身。

    我站在窗前当观光客,因为有要事在身,突然忘记头晕身热。

    只见徐培南趋向前说了几句话,我看不清楚他俩的表情,她随即发动引擎,轰轰,然后车子似一枝节般冲出去。

    徐培南象是一早知道我在窥视,抬高头上来,我也好无谓躲开,向他挥手。

    他上来说;「她叫我去死。」

    「我相信你早已听得麻木。」我问:「当初她觉得你有什么好?」

    「贪我体毛浓厚丰密。」他嬉皮笑脸地摸着胡须。

    我叹口气,「徐培南,你真猥琐。」

    「我自小是黑猪,记得吗?你不同,你是小白兔。」他说:「你是淑女,我是粗人。」

    「你快要离家去做事了吧。」

    「我妈恼死我。天气稍微回暖,我们便往萨摩亚群岛。那里像天堂一样,志鹃,那里的女郎只穿沙龙,沙滩白如丝,棕榈、七彩花朵及水果,连一只鸟都叫你讶异它羽毛之鲜艳,志鹃,要不要一起来?」

    这算什么,邀请、引诱、表示好感?

    我故意迟疑片刻,「那里有没有蚊子?再说,我怕太阳晒得多起雀斑。」

    徐培南拍着大腿浩叹,「天下有你这样煞风景的人,我可相信了。」

    他这个人,完全不受礼节及细节拘束,真是个奇才,对他来说,结婚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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