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螭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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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这样讨厌男人的她,竟然让我传唤黎血陪她!
  那一夜我回到暗部,一动不动地坐到天亮,只要一想到她竟然让我传唤黎血,我就克制不住地想杀人,可我不能,暗部必须服从女皇的命令,而我的女皇陛下,她讨厌杀人,所以我只能忍黑暗吞噬我,吞噬我的杀意……
  本以为没机会再陪在我的女皇身边,不想第二天黎血却派人过来传我回到女皇陛下身边,仍然是由我保护她,并且在那之后她再没传过黎血,正确地说是没再让任何一个男人碰她,全然无视大臣延续子嗣的希望,照样我行我素地独枕孤床。
  女皇的举动让我很不解,我能轻易分析出任务目标的心理,可我为什么就是看不透她?
  她偷偷藏起时而冷漠时而威严的面具,更多的时候是用任性来掩饰她的无奈和狡黠,只有那时她才像个16岁的孩子。
  她会叫嚷着奏章又多又废话,然后放心地将我叫出来替她批奏章,自己跑去睡觉或到御花园游玩,没想到却出事了,清王爷居然敢利用女皇陛下的信任,意图对女皇陛下不轨!(汐:咳,主谓对象搞错了吧……)
  纵然如此,我的女皇还是不想杀人,她明明生气得快疯了,从不和我靠近的她作出大胆的举动,还要我吻她,尽管知道她讨厌男人碰她,我还是遵照他的命令吻了她,并且感激她已经气恼到失去理智,我才能一尝梦中的柔软甜蜜。
  想尽量让自己的动作轻一点,不想我还是失控了,她微肿的唇让我无法不在乎,刚才还有另一个男人吻过她,一想到这里,我就气恼得发狂!
  她痛苦的神情更让我欲罢不能,我想起前任残阳总领死前幸福的笑,也许和她同死才是我唯一的解脱,我掠夺地她的嘴唇,不让她有机会让我停止,直到她因窒息而闭上双眼,我感觉到的是恐惧,连忙将空气度回她口中,见她脸色转红,我才安心。
  抱住昏迷的她,我想我能理解清王爷的举动,此刻我也想不顾一切地要了她,我已经做好受罚的心理准备了,没想到陈太后竟然会挑那时到御书房。
  我忽然想到一个好主意,碍于她的意愿我不能杀清王爷,陈太后是个不错的人选,以他对女皇的疼爱,即便是清王爷是他的儿子他也不会手下留情,因为只有女皇才是他地位的保障。
  不舍地将眼角含泪的她放到躺椅上,故意锨开她的衣领露出我留下的吻痕,果然陈太后下令不许任何男人出现在女皇视线中,更不许靠近女皇。
  我的计划成功了,纵使这可能让兰臻后继无人,可那又如何,我所承认的主人永远只有一个,我的,女皇陛下……
  为了这件事夕颜对我提出警告,我也知道若没有女皇不再追究的命令,夕颜和黎血会立刻动手杀了我。
  “她是女皇陛下。”夕颜提醒道。
  “夕颜”一向是三总领中最神秘的一位,以他为首的玄术部队“天咒”专门除了咒杀敌人,也专门负责清洗暗部内部的叛徒。每一个孩子自被暗部收养时起,就由“天咒”的暗部附上诅咒的种子,无论将来哪个孩子能成长到多强,一旦犯了死罪,“天咒”只需引动诅咒的种子就能在瞬息间使叛徒魂飞魄散。
  这一代夕颜也一样,他不仅玄术高明,演技也与我不相上下,只是他吝啬在女皇陛下以外的人面前表现,在暗部面前,他从来都不掩饰自己一身的阴戾和残酷漠视的眼神,冰冷的杀意连黎血也被压下去。
  来自他的提醒,也是警告,即便有女皇的宽恕,若我一再犯错,他完全可以先斩后奏,这是“夕颜”的特权,防止女皇因一时任性作出错误的判断,总的来说,他才是暗部三总领中最无情的一个。
  孤独、无爱的女皇陛下,我们都只是她的工具,夕颜容许我对她的爱是夕颜最大的极限,我该收敛自己的举止了,无论夕颜还是黎血都不会允许我也成为她的烦恼。
  兰臻至高无上的女皇陛下,应该坚强到不需要倚赖任何人,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
  直到那个雷雨天,我才发现雷声中绻成一团拼命呼喊的她是那么脆弱,连贤宫姬已经被遣回归海家都忘了,我忍不住走上前去提醒她,不想雷电正好从窗外划过,受惊的她扑进我的怀中,小鸟般微微颤抖的躯体与我摩擦,乌黑的眼睛传来她的恐惧。
  我想吻她安抚她的情绪,可她推开了我,还命令我不许碰她,她的表情让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被讨厌了,有点……丢了魂的落魄感,以致下一次雷声之后我被她扑倒在地,她之前下的命令使我不能去碰她,只能看着她惊恐颤抖哭泣……
  “不怕,属下在您身边,不怕,属下会……一直保护您……”
  请您不要害怕我,我只想保护您,再也不做任何惹您不高兴的事,若我的爱伤害了您,我就将它埋葬在心底,我的女皇陛下,请您……不要讨厌我……
  随着对女皇的了解,我知道她和归海家有某种特殊联系,从归海馨月半夜的纸鹤就能看出——女皇陛下在警惕着她。
  之后女皇陛下在一些事情上针对归海家的态度也很奇怪,她明着给了归海家很多权利,还不许暗部调查归海家,可暗中她总是尽可能地找归海家麻烦,一听到归海家吃鳖,她脸上就会挂上很怪异的笑容,还用我挑出来的奏章把归海馨月送到前线。
  她非常讨厌归海家的人。
  这是毋庸置疑的,在大婚那晚她看归海滟漓的目光藏了很深的厌恶,接过那份可能置归海馨月于死地的奏章时复杂的表情,她很想杀了归海馨月,可又不让暗部动手,实在让人想不透。
  不知道那天她和归海馨月谈了什么,归海馨月走得很干脆,女皇陛下却陷入了良久的沉思。
  接下来归海家的态度很奇怪,她很烦恼,半夜的时候不通知任何人地偷溜出寝宫,似乎是打算去御花园,但走没多久就迷路了,为了不打扰她的“雅兴”,我嘱咐暗部偷偷为她引开巡逻的侍卫,将她带到御花园。
  黑暗的我无法为她织上绮丽的美景,只能在幽夜时分送她满园的昏黄。
  她将玫瑰画送我,告诉我她想要永不凋谢的玫瑰花,说完之后她又自嘲地笑了,笑得那么无奈,作为女皇,她早就舍弃爱情了吧。
  我愿意为你找来永不凋谢的玫瑰!
  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夕颜的警告还在耳边,我亦明白,女皇该爱的是兰臻的江山,而不是一个只能隐藏在黑暗中的暗部。
  “……杀手的想象力太丰富就不好……”
  这是她在御花园偶然遇见刺客后的评价,听在我的耳朵里又是另一番警告,我只是她的暗部,有什么资格对她存在幻想呢?
  可是,说出这样的话的她,却以彼岸花来形容夕颜,他们才仅见过一次面,夕颜妖媚的模样在她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讨厌男人的她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诱惑。
  在恍惚间让人看见地狱吗?
  确实,夕颜很清楚如何将自己的魅力发挥到最大,同时也是暗部最强的玄术师,经常以活人实验玄术的他身上有最黑暗的诅咒和最浓厚的血腥。
  我和夕颜的伪装从未失败过,而能够三番五次看穿暗部总领的演技,女皇陛下的直觉才真是敏锐得让人害怕。
  她命令我不许把她的评价说给夕颜知道,我实在不忍心告诉她,为了确保女皇陛下的安全,通常女皇陛下选择黎血或残阳为近身护卫暗部的时候,夕颜会使用玄术观测女皇陛下,以便防备一些针对女皇陛下的玄术暗杀。
  所以,我的女皇陛下,您刚才说的话,夕颜恐怕是一字不漏听走了,包括您说他“美得妖孽”,我都无法想像此刻的夕颜总领是否仍保持着他的冷漠,或是无奈,但您应该是没问题的吧,因为您是女皇陛下呀,无论您说什么,作为暗部的我们都不会反驳。
  暗部的女皇陛下,我的女皇陛下,请允许我将爱给您……
    卷一 穿越重生 第一话 神童
     更新时间:2008…11…1 1:39:07 本章字数:2891
  “老天啊,你老花眼就去配副眼镜,大不了找我……不不不,找你家母暴龙报销!你看看你,学识差不懂物理也就算了,还这么不知反思,玩什么不好你玩雷,玩雷也就玩吧,你还乱劈,一点安全常识都没有!花花草草虽小但也是生命,你有没有点良知,你还懂不懂生命可贵,尤其是你还劈到我啦!虽然我是如此风采出众,倾国倾城,令你惊为天人,可你自卑是你的事,科技何其发达,整个容不就好了,你至于谋财害命么?我冤啊,豆子跟鹅加起来都没我冤哪!”(汐⊙-⊙:豆子跟鹅加起来是虾米?淑人:笨啊你,豆鹅啦,回去多看点书!汐:=_=|||是“窦娥”吧……)
  小姐我自认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人,却在雷雨天出门被闪电劈中,更不幸的是那一劈造成空间扭曲,电得半死的我就这么被拉进时空的交界点,里面交叉着无数雷电,强烈的罡风吹过即在身上留下深可见骨的伤痕,就是没疼死也会失血到死,本就奄奄一息的身体哪经得起这般折腾,当我好不容易千盼万盼从时空交界点出来的时候就只剩下一缕残喘的幽魂。
  那可怕的场景每每回想起来我还心有余悸,死亡时的感觉犹如梦魇铭刻在灵魂深处,导致我一到雷雨天就缩成一团,健康的心理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啊,这绝对是老天在妒嫉本小姐太完美了,才用毒计陷害我不得不带上一个小缺点!
  “还有啊,你什么不好学去学王母娘娘那个老怨妇,可怜我才芳龄23,大学毕业那天晚上好不容易把了个帅哥正要烛光晚餐,你又打雷又下雨,把气氛破坏光了不说,还狠心拆散我们这对苦命鸳鸯,可怜我们生死两茫茫,阴阳各分散,唉,多情总遗憾,相思叹,剪不断,梦纠缠,红尘终虚幻……”
  “小丫头,你又在唱什么啊!”碧龙公在旁边打了个呵欠,“好好一个春眠,又被你吵醒了,八岁的丫头片子懂什么情爱的,去去去,叫你画的空山新雨图你可画完了?”
  “爱情不分年龄,瞧你那傻样也是不懂我伟大的志向,老泥鳅,拿了东西一边去,别打扰我感伤。”我不客气地把画轴往碧龙公一丢,继续感怀自己曾经的黄金时光,“想我多才多艺,博学多闻,天上难寻,世间少有,人见人爱,车见车载,兽见兽喜,花见花开……不对,花见了我都会自卑地谢掉,贼老天你一定是妒忌我啊妒忌我!自古红颜多薄命,爱恨红尘来复去,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得,淑人你慢慢唱吧,对了,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有空再给老夫我画个20张避水符,上次那些又用完了。”
  我挥挥手没理碧龙公,继续埋头哀叹自己前生的英年早逝,还好死不死穿到一个小女娃身上,这女娃叫什么不好,竟然取了“淑人”这么个不男不女又俗气的名字,怎么听怎么像“薯人”,我还番薯呢!啊呸!
  古代的死规矩就是多,说什么母亲所赐之名应感恩地接受,还不许我换名字,换到现代我绝对要上人权协会投诉去,这么难听的名字我还怎么出去混啊,对了,还要上法院告你们虐待儿童,用名字进行语言攻击!
  尤其要告我那神经不太正常的娘……
  打死我也不会承认,那个喜欢给女儿穿男装,给儿子穿女装,有恶性变装癖的女人是这女娃身体血缘关系上的娘!还有我外公哦,明知道他女儿把我们的性别给颠倒了,居然还对外宣称我是他的孙子,请了无数夫子教头来教我识字和武术,害我每天起早贪黑又是读书又是扎马步,精神和体力严重受损。
  出生在这个不正常的家庭,简直是糟蹋我的天仙美貌和天资聪颖,天可怜见啊!
  见我又在自怨自艾,碧龙公摇头叹息,屁股往树阴下挪了挪,正要躺下睡觉,忽然想到什么又回过头来。
  “丫头,你的词唱得挺好,就是脸长得寒碜了点,有空把你的词拿给滟漓,她唱更合适。”说到这里,碧龙公不住“轻声”嘟哝,“明明是双胞胎,怎地就差了那么多?”
  我最受不了别人诋毁我的脸!
  随手我一把抄起凉亭石桌上的茶杯就丢过去。
  “老泥鳅,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下次你就是穷死也别想我再帮你作画!”
  碧龙公一脸贼笑躲过茶杯,嘿道:“小丫头恼羞成怒了?”
  “你个毛!睡你的大头觉去,再废话小姐我不干了,谁爱画你的鬼画符你找谁去!”
  “什么鬼画符,是道符……别!你画,你快画,我闭嘴还不成么?”见我作势要撕画符的青纱知道动真火了,碧龙公赶忙认错,乖乖躺到树阴下当个专业的“挺尸”。
  哼!早这么识相不就好了,非得姑奶奶动真格,小样的,有求于我还和我拽什么二五八万似的,不过鉴于碧龙公上了年纪有严重的老花眼,小姐我就不计较那老泥鳅看不清我的美貌这一诛九族的重罪吧。
  还有,说起滟漓我就来气,一个好端端的男孩子竟然起了个女人的名字,偏偏又那么好听,虽然不想承认,但滟漓的脸长的确实比我要适合穿女装,更可恶的是那个臭小子还是我的双胞胎弟弟,这意味着——本小姐每都得面对他存在于世上的这个残酷事实!
  既生瑜,何生亮,有我这么完美的人才了,为什么要还让那臭小子降临人世?苍天呐,你太嫉妒我的完美,所以想尽办法要打击本小姐吗?
  小姐我不是自夸,才华洋溢这词就是专为我造出来的,想我前生就是拿着毛笔长大,我家那“爱国”的老爸老妈非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艺术,从小就手把手教我熟练运用毛笔,实则以“爱国”之名行“小气”之实,毛笔和圆珠笔的差别在于毛笔不用换笔芯,我学习使用毛笔不仅节约了笔芯费,我们学校还有书法比赛,他们就盼着我拿奖金了好少给我一点零花钱。
  长期体验夫唱妇随的吝啬政策后,由楷书到狂草,从山水画到仕女图我无一不是随手拈来。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在前世爱国兼发扬党“勤俭节约”的教育下,今生我“神童”之名当之无愧。
  不是我吹,论字画,就是宫里那些翰林学士也未必是我的对手,泰山不是堆的,学问不是吹的,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的累积也不是盖的,古人前辈们创造的书法让我在这个世界自成一家,反正这年头没人会告我侵权,那些经碧龙公转手卖的字画少说也能赚个一千两银子,尤其是狂草的草书更是千金难求。
  其实我很怀疑他们是怎么看出狂草卷上面写的是个啥,因为那通常是我发呆时的涂鸦之作,我自己都不知道写了什么,但越狂越草那些大老爷们就越喜欢,后来我才发现,虽然看过的人每一个都对我的狂草赞不绝口,但从没人提到狂草卷里的内容,由此可见他们是不懂也要充懂来装文学素养深厚。
  多亏他们的显摆心理,我钱庄里的存款也呈直线上升,经此我发现自己的画很有走毕加索道路的天赋——抽象派。
  有如此天生优势,注定我将成为上流社会的一颗明星,加上我对自己的容貌一向都很有自信,正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帅哥美男泡个尽”。
  然而……
    卷一 穿越重生 第二话 人生不如意之事
     更新时间:2008…11…1 1:39:07 本章字数:3115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而我最不爽的事,除了名字,莫过于自己如今的衣着。
  所以说古代人在男女问题上就是偏心,比如我,不但起了个叫“淑人”的难听名字,我那老娘还要我穿男装!
  穿男装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从此就得很帅哥们保持距离,可远观不可亵玩,正常向的帅哥只把我当哥们,就算勾肩搭背熟到烂了,也没能产生一丁点的暧昧让我回味,其实只要能吃到帅哥的豆腐,我真的不介意世人的眼色,但是我娘家可不允许,堂堂天家的子孙要是被人当成龙阳癖,天家的脸可会被我丢尽。
  因此我去哪里身边总会跟上几个侍女侍卫,与其说是保护我,不如说是天家派来监视我顺便为我不适当的行为收拾残局,然后我就等着回家挨训。
  呜呼哀哉,有帅哥却不能表示过度关注,美男近在眼前我依然得当做没看见,这日子不是女人过的!
  更叫我伤心的是我穿女装的人妖弟弟每次都在宴会上把帅哥抢光了!
  真是不公平!
  我靠近帅哥就要被重重限制,怎么就没人去限制滟漓那小子,不是说古代男女观念很重的么,为什么他又能进人家小姐的闺房,又能在美男堆里穿梭,我娘他们就不怕养出一个双性恋的变态吗?
  碍于身上华丽得刺痛我眼睛的男装,我连吃美男豆腐的机会都没有,而且我的绝色美貌穿起男装来还被一群小丫头围着“小哥哥”、“小哥哥”地叫个不停,每一声叫唤都像有根针在我心头扎了又扎,扎了再扎,扎了还扎……直把我的心扎成千疮百孔了。
  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铜镜端详自己的面孔,我忍不住为自己感叹。
  “唉,人美就是没办法,不管穿什么都好看,瞧我多受欢迎啊,来参加宴会女生都跑我身边来搭讪了。”
  碧龙公在一边凉凉地说:“是啊,那是因为男孩子全跑去奉承滟漓了,女孩子没得挑才找最闲的你吧。”
  我二话不说,将桌上刚研好墨的墨砚用力砸过去,听得一声类似重物砸碎头盖骨的声响,我很满意世界就此安静,只可惜古代没有汽车,不然我一定买辆法拉利开满档辗给他死!
  对着随身携带的小铜镜,我用手抚摸自己的脸颊,继续叹息:“唉,老天为什么要让我如此完美呢,可惜我不搞蕾丝,注定要让无数春心萌动的小丫头失恋了,自古多情空余恨呐。”
  “你就尽情吹吧,我等着看天上能飞几头牛。”一边的碧龙公早司空见惯了,打了个哈欠,熟练地将墨砚放到一边,从袖子里抽出两团棉花朝耳朵一堵,翻个身接着睡,看得我直想在他那条“老”蛮腰上跳一段迪士可。
  我怒!我瞪!老家伙!有眼不识金镶玉,难怪当神棍只能红半边天,等你将来知道你口中的小美女“滟漓”是个男生的时候,看你还好意思在宴会上见人就夸自己火眼金睛么?
  说起来,我认识碧龙公也是在一个宴会中,虽然他年纪老了点,皮肤皱了点,身材矮了点,头发乱了点,嘴巴臭了点,目光浊了点,笑容猥琐了点,做人失败了点……
  但是,他是第一个向我搭讪的男人!
  记得当初碧龙公才一见面就为我倾倒,专程行了个五体投地的大礼,特地躺在我即将行经的清水渠上,可怜他年已花甲,还对我如此痴迷,为了不浪费碧龙公对我的倾慕之情,小姐我只好不推辞地从他身上踩了过去,没让水渠里的水沾到新买的鞋子上,也算不辜负他一番好意。
  尽管旁观的路人都认为在一系列举措中,碧龙公脚下那块某个没公德心的人丢的西瓜皮起了莫大的辅助作用,但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值得结交的人,因此当碧龙公提出帮我卖画的时候,两人一拍即合,碧龙公成了我的代理商,你要认为是我不懂卖画的行情又想偷偷赚钱才答应的话本小姐也不反对啦。
  混得熟到快腐烂了,有一天碧龙公忽然告诉我他不是普通人,而是在封建时代非常具有“钱”途,号称“骗死人不偿命”的职业神棍,可就是太职业了,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碧龙公只要往街上一站,马上就会被一大票人围追堵截,因此每次要来找我拿画他都不敢走正门而约在我家荒废的后院,还得是翻墙进来,由我把风,闹得跟做贼似的。
  虽然我很想在碧龙公翻墙的时候叫人来逮,让世人知道他们敬奉的神棍有多浑,可我更想喂饱自己的荷包,天晓得小姐我穷啊,穷得一身女装一件首饰都没有,只能成天穿丝绸锦绣的男装拿把羊脂玉骨的扇子……
  别说,拜碧龙公挂的“当代著名半仙级神棍”大名之赐,由他经手画的价格还能抬高一倍不止,因此每次我都很合作没把和碧龙公替我卖画的事告诉别人,省得我娘把银票充公。
  后来碧龙公表示,他接近我的目的是看小姐我天资聪慧,想收我为徒。
  对于碧龙公的坦白,本小姐用鼻孔透气回答他,即便我现在穿了,可怎么说我前世好歹也是诞生于文明新时代,受过高等教育的爱国爱党人士,党的政策教育我们——要用科学的态度对待世界,坚决反对封建迷信,警惕所谓“江湖术士”的非法传教,随时保持正确的、合理的、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见我拒绝得如此坚定,威胁加无实质利益的劝诱均无效之后,碧龙公才坦诚交代,他是为了让我帮他画符才搞那么多把戏。
  碧龙公已是上了年纪,拿笔手老是颤抖,要知道,符的字体形状直接决定符的作用,手抖上一抖,原本鬼才看得懂的符就得变得连鬼都看不懂了,那还驱个屁鬼,直接自己做鬼得了。
  近年梅毓盛传我的神童之名,自然也传到碧龙公耳朵里。
  碧龙公心想:世人都太现实了,没点利益哪会帮他画符,而且他的符可都是他自创的独家符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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