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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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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错话,被人发现我的真正身份。你一定想象不到,这十年来,我没有一天睡踏实过。”
“现在不是抱怨的时候,从你选择了警察这条路开始,你就必须接受各种组织给你的任务。”
“我接受的还少么,给你们做的还少么?就在前不久,我帮你们破了那桩绑架案,被你亲手枪杀的那个人你知道是谁么,是我的兄弟!在几次黑道火拼里,他为了救我,被人砍了几十刀,几十刀你知道吗!被你枪杀时,他的嘴巴还是歪的,那一刀就是为了保护我被人砍的,一刀劈断了他的面部神经!那天就在我眼前,他被你一枪爆头,脑浆就那么溅到我脸上。那个场面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你忘了你自己的身份了么,你忘了警察的誓言了么,别忘了你是一个人民警察,你的责任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你不是黑社会!”
“匡队,这一行我干不下去了,求你给我一条出路,我不想再这么纠结了。”
“你的资料只有我一个人掌握,所以我奉劝你,不要出轨,永远记住你是一个警察,否则,假如你不按我的要求做的话,我随时可以删除你的资料,让你和警察没半点儿关系!”
“当初,我从警校毕业时,和你说的一样,时刻告诉自己我是一个警察,但后来我才知道,首先我是一个人,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如果没有兄弟们,我早就死一百次了。”
“廖远,你现在这种想法很危险,再这么下去你就完蛋了!”
“没错,我是完蛋了,这种日子我一天也过不下去了,整天和那帮古惑仔在一起,喝酒不敢说醉话,睡觉不敢说梦话,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匡队,你觉得我这种状态还能执行任务么。”
“你给我听着,能不能回警队,只有我才是你唯一的希望,你以为你现在还有的选择么。只要我把你的资料删掉,你就一辈子都做古惑仔。或者,我把你是警方卧底的消息放出去,你猜猜会怎么样,到时候警方把你当古惑仔抓你坐牢,帮派把你当警方的人要杀你,你黑不黑白不白,比现在还难受。路是你自己的,想怎么样,你自己挑。”
“匡队,我给警队服务了10年,10年啊,你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么,要不是我给你那么多情报,你怎么能被人称作京城神探,怎么能坐到今天的位子。10年时间,我跟过6个大哥,被人砍过9次,身上的伤至少也有二十几处,我也从当初一个小混混,成了如今的黑道大哥。忘了你当初是怎么说的,你说卧底只是暂时的,干完一票就调我回去,这么多年我干过多少票了,你的承诺一次也没实现。现在你居然给我说这种话。”
第484章线人
“好了,这一次我答应你,搞掉天龙帮之后,我一定给你恢复身份,让你在全燕京的公安系统表彰大会上风风光光的作报告。廖远同志,再坚持一下,十年都过来了,给自己画一个圆满的句号吧。”
“好,我再信你一次。我不是开玩笑,要是搞掉天龙帮帮主,你还不给我恢复身份的话,到那时等我做了天龙帮帮主,那才是最大的笑话。”
“你放心,我以燕京刑侦支队队长的名义向你保证,这一定是最后一次……好了,现在说正事吧,是不是有什么重要情报?”
“……”
听到这儿,叶承欢才循声看去,只见旁边隔着两张桌子坐着两个男人,一个穿着卡其色羽绒服,方方正正的国字脸,举止动作英气逼人。
在他对面坐着一个身材有些瘦削的男人,一身黑色的皮衣皮裤,脖子上挂着小拇指粗细的金链子,歪着身子坐着,还时不时大声飚几句脏话,总之属于那种一看就不像好人的类型。
他们都戴着墨镜,谈到正事时,彼此都压低声音,但为了掩人耳目,还会偶尔大声穿插几句不相干的话。
这时,皮衣男假装不怎么在意的样子,来回张望着,忽然和叶承欢眼神一碰,刚毅的脸上透出一丝古怪。
叶承欢知道对方有点儿怀疑自己,不光没有躲开他的犀利眼神,反倒笑着端起面汤举了举。
皮衣男表情凝滞了下,马上伸手指过来,粗声粗气的道:“操,看什么看,给我好好吃你的饭!”
叶承欢撇撇嘴,也不给他较真,低头继续喝他的面汤,但眼角却留意到,皮衣男不经意间,从袖子里摸出一张纸条,悄悄放在桌上,然后用酒杯压住。
对面的男人,拿起酒杯假装喝酒,同时以极快的速度将纸条没收。
他趁人没注意的时候,把纸条放在桌子下面快速的看了一眼,只一眼便立马变了颜色!
“这个消息确切么?”
“百分百确切,别忘了我现在是天龙帮的二号人物,除了天龙就是我了。”
那人凝神思索了下,喃喃道:“这么看来,我之前得到的情报都是真的,天龙帮果然在暗地里做毒品生意,只不过我没想到这一单会这么大,自打建国以来燕京就没有过这样的大单。”
“所以说这次你中奖了,要是能破获这件案子,你肯定又能升职。”
“廖远,你在黑社会待太久了,满脑子都是功利思想,你忘了当初在警校第一课老师讲的什么了么。”
“当然没忘,警察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所以你这个情报非常重要,你想想,整整一吨冰毒的交易,要是流入社会,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匡队,这些个大道理你不用解释了,我全都懂,所以才会冒着风险约你出来。”
“我问你,这单有没有风云会参与?”
“没有。”皮衣男摇了摇头否认。
那人咬咬牙关,显得有些失望。
“匡队,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那么恨风云会,非要把它钉死不可?”
“你不明白,你当然不会明白。当初我弟弟就因为年少无知,被他们招募到风云会里,后来在一次黑帮火拼中被人砍了四十多刀,等我把他背到医院抢救时,我身上的衣服全都湿透了,那都是他的血!”
“他后来怎么样了?”
“流了那么多血还能怎么样,刚到医院人就已经死了。”
“那一次是跟哪个帮派火拼?”
“天龙帮!”
“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你恨不得搞死天龙帮和风云会。”
“警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我弟弟死的时候才18岁,我要是不给他报仇还配做哥哥么!”
“匡队,只要有我在,一定帮你搞垮他们两家,让你给弟弟报仇。”
“兄弟,有你这句话就够了。我该走了,这么大的案子,我必须马上向上级汇报,然后组织抓捕。不过,你最好不要在现场,以免咱们的人误伤到你。”
“嗯,这一点我早就想好了,我会找个借口走开的。”
那个叫匡飞的男人点点头,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在纸条背面写了些什么,然后又交给对方。
“看清楚了么?”
“嗯,看清楚了。”说罢,皮衣男把纸条塞进嘴里,一通大嚼,然后咽了下去,才道:“这个人是谁?”
“和你一样,也是一个卧底,只不过他比你潜伏得更深,更久。”
“他也是你的人?”
匡飞摇摇头,若有所思的道:“不,他是我前任发展起来的一名优秀警员,很早就被派往黑帮卧底,对燕京各大帮派的情况都了如指掌,曾经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情报,我的前任曾经向我提到过他,但也仅仅是提到,关于那人的信息,我能掌握到的只有这些。可惜我的前任在一次任务中不幸牺牲,技术人员从他电脑里翻阅了所有资料,没有任何关于那个卧底的信息。我想可能是因为那人对我们太重要了,为了防止泄密,关于他的所有资料都只在我前任的脑子里。他牺牲之后,那人也随着石沉大海,我们一直没有他的消息。目前我能掌握的资料也只有这么一点点了。”
皮衣男苦笑一下:“这就是做卧底的命运。”
匡飞拍拍他肩膀,笑道:“所以,你小子最好天天烧香,保佑我好好活着,否则你也会有这么一天。”
“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想办法给我找到那个人,重新建立他和警队的联系。”
“老大,你没搞错吧,燕京大小帮派几十个,黑道分子成千上万,你让我从里面找一个没有名字、没有身份的人,可能吗?”
“我知道这很难,但那人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一方面他掌握着打量黑帮情报,另一方面你想过没有,这么久失去联系,一旦他变节会怎么样,天知道他掌握着多少警方的卧底资料,到时候他把我们安插在帮派内部的眼线一个一个找出来,我们的情报网将会彻底瘫痪。当然,说不定其中也包括你。”
皮衣男思量了下,最后叹口气:“好吧,我试一试吧,不过不能保证成功。”
“不,你必须成功,这是任务!”匡飞肯定的道。
皮衣男张了张嘴,扯扯嘴角,最后还是无奈的点了点头。
“我该走了,下次见面还是老时间,不过地方要换换,总是在这里不安全。”匡飞说罢,站起身,在皮衣男肩上拍了拍,匆匆走出面馆。
只剩下那个皮衣男低头看了看表,似乎并不着急离开,对着老板叫道:“喂,来碗臊子面,再来几盘下酒菜!”
老板知道这主惹不起,马上给他把面和菜端上来,又是鞠躬又是讨好,就好像那人能来这儿吃饭就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一顿小饭局而已,钱当然不要他付,找黑社会要钱,除非这家面馆的老板想半夜被劈。
那人似乎还有什么重要事,一边吃一边低头看表,只吃了半碗便把碗一推,抹着嘴巴起身出了面馆。
这时,伙计端着碗热气腾腾的臊子面,还有拌黄瓜丝和干炸辣椒放到叶承欢面前。
碗是陕西传统传统的土海碗,面是最地道的手工面条,汤上铺着一层油,光是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叶承欢呼噜呼噜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回味着刚才那两个怪人,真没想到在这种市井小店居然碰到警察接头,本来以为这类东西只有电影里才有,今天却完完整整的被他看个真切,听个清楚。
还以为警方卧底都像电影里那样喜欢在天台见面的,不过想想也有道理,电影毕竟是电影,看似最危险的地方说不定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最不容易让人怀疑的恰恰就是这种市井之地。
看样子那个叫廖远的内线已经受不了这种生活了,居然被上线忽悠了十年这么久,叶承欢不是没干过卧底,不过他喜欢速战速决,最长的时间也没超过三天的,人生有几个十年,真不知道那小子是怎么熬过来的。
不过他对不相干的事不感兴趣,关键是他们提到了三个字:风云会!
丁香已经来燕京很久了,始终不曾有她什么消息,也不知道她龙头杖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在风云会是否一切安好。
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那个叫匡飞的家伙来头不小,至少是燕京公安系统里数得着的人物,不过他对风云会十分痛恨,正憋着力气狠狠敲风云会一笔,也许司马风云还不知道。
要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司马风云?叶承欢想了会儿,还是决定暂时不要了,自己和那位便宜岳父不怎么对付,巴巴的给人家送信,人家就很待见自己么?
只要丁香没事,风云会关自己个毛啊!
想到这儿,一大碗面也吃光了,热气腾腾的面条伴着干炸辣椒吃下去,出了一身通汗,肚子里暖烘烘的,十分舒服。
他打着饱嗝,叫伙计结了饭钱,这才起身出了面馆,打算回酒店,寻思着该怎么给灵儿祝贺一下。
出了酒店,迎面便是一道冷风,叶承欢打了个寒噤,下意识的竖起领子,抬头看了看天。
灰沉沉的天上满是冻云,不知道什么时候纷纷扬扬的下起了大雪,大片雪花接天连地,很快便将一切蒙上银白。
这种鬼天气别说打车,就连找辆公交车都很难。
他皱了皱眉,往手心里呵了口气,用力的搓了搓,点上一支烟,沿着渐渐冷清的街道往前走,希望能撞个大运,尽快打上辆车赶回去。
灵儿刚得了冠军这时还在兴头上,要是回头发现自己“临阵脱逃”,这丫头不知道会有多失望呢。
想到这儿,他加快脚步,踩着积雪,咯吱咯吱的响。
正走着的功夫,旁边的一条胡同里忽然闪出个人影,好像被人推出来似的,结结实实的摔在他脚边。
第485章天下第一闲人
叶承欢一愣,马上停住脚步,低头一看,摔倒的这位正是刚才在面馆街头的黑帮卧底,廖远!
此刻,他整个人好似血葫芦一般,从头到脚至少有几十处刀伤,衣服都碎成一条条的,地上的雪很快便被鲜血染红一片。
他满头满脸都是伤口,头皮都被劈开,露出白森森的头盖骨,要不是他的衣着没变,叶承欢一准认不出来。
他慢慢伸出手,死死抱住叶承欢的大腿,嘴里含混不清的道:“快……快报警……”
叶承欢犹豫了下,一动没动,刚要开口说话,胡同里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只见一大帮握着砍刀的男人,一阵风似的冲到眼前,二话不说,对着地上的男人举刀就砍!
霎时间,血光横飞,几刀下去,那个男人便再不动弹了,刀子还是不停的往他身上招呼,比屠宰场还要来得残忍。
“都停了吧。”随着一个声音,那些刀手们这才收手,从人群后面走出一个人,身上披着黑色风衣,一头短发染成白色,精瘦的脸颊凹陷进去,仿佛刀削一般,整个人透着一股子阴冷气,让人随便看一眼都有点不寒而栗。
那人用脚踢了踢廖远的身子,没有反应,等确认他死定了后,才把目光转到叶承欢身上,缓缓道:“你们认识?”
叶承欢苦笑,他从不怕事,怕的是麻烦,可这种事还是偏偏喜欢找上自己,地上这位死哪儿不好,为什么偏要死到自己跟前。
他摇摇头:“不认识,刚好路过。”
那人冷笑一下:“是吗,路过的人多了,他为什么偏要倒在你面前,别告诉我只是巧合。”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这么巧,就算你不想听也没办法,除了巧合之外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解释。”
“那就不用解释了,你陪他一起死吧!”那人猛然道。
叶承欢眉毛紧了紧,随即又舒展开来,他可不是吓大的,事实上,敢吓唬他的人十有**都比地上的倒霉蛋死得还惨。
他不想惹事,但也从不怕事,听到这儿,他露出一丝不屑的笑:“你们为什么要杀他?”
“哦?你既然这么问,说明你们一定认识。好吧,我可以告诉你,命令是我们帮主下的,他早就看出这小子有问题,天龙帮屡次被人抄了后路,走漏了消息,就是因为他。这次,这次天龙帮要收一批货,帮主有意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果然,到了出货的时候,兄弟们被警察抓个正着。这件事事先只有帮主和他两个人知道,要不是他向警方走漏风声还能是谁!这么多年,这小子藏得够深,帮主和兄弟们都被他骗住了,要是不杀他,天龙帮以后也不用混了。”
“你们连警察都敢杀,就不怕警方会报复么?”
“报复?哈哈哈哈……要是怕这怕那,天龙帮也不会走到今天,这是警方逼出来的,我们这么做也是让他们看看,天龙帮不是好惹的!”
叶承欢点点头:“没想到在燕京居然还有这么嚣张的帮派。”
“这话说对了,要想在燕京立足,没有点儿手段是不行的,天龙帮之所以有今天,就是凭着一个字:狠!”那人拍了拍头上的雪,大喇喇的一指叶承欢:“好了,你想听的都听了,现在还用我费事么,不想和他一样就乖乖的跟我们走,要是能提供点儿有价值的东西,说不定我们老大心一软会放你条生路。”
叶承欢歪歪脑袋:“我说我和他认识了么,你是聋子还是傻瓜?”
那人听了这话勃然大怒,居然还有人敢耍他,天龙帮头马白头翁可不是纸糊的。
“你他妈找死!给我砍死他!”白头翁一挥手,身后的那帮刀手哗啦一下,挥刀冲来。
叶承欢低头吹了吹手里的烟灰,等到第一道刀光劈到眉头上时,他上身不动,陡然把右腿笔直扬了起来,一个凌厉如风的高劈腿劈到那人头顶,就好像劈到一根朽木桩子,把他直接给劈趴在地。
一侧脸,又一把钢刀贴着他鼻子尖砍下,很清楚的看到寒电般的冷锋中,裹挟着几根断发,悠扬飘落。
叶承欢一把抓住那人手腕,稍稍费了点力气,便把他整个抡了起来,在人群里抡了半圈,就砸到五个,再抡半圈,又砸到四个,眨眼间,地上就多了一片人!
这帮人自从打娘胎出来,就没见过拿人当武器抡来抡去的,一时间吓得退后。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脱掉外衣,里面只穿着件单薄的黑色圆领紧身衣,随手一挥,外衣便飘了出去,不偏不倚,刚好挂到路边的广告牌,挂得整整齐齐,好像服装店里的展示品。
“你小子干什么?”白头翁怒道。
“那件衣服很贵的,我怕不小心沾上你们的狗血。”叶承欢静静的说道。
白头翁怒喝一声:“你们都傻了,这么多人干不掉一个,给我上!”
眼看着那帮人再次涌上来,叶承欢皱了皱眉,好久没尝过血腥味了,对那种味道都有点儿淡漠,今天看架势要是不杀几个恐怕他们不会善罢。
他扬起拳头,一拳打在迎面冲来的一人胸口,咔嚓一声,也不知碎了多少器官组织,那人的刀飘在空中,身子一动不动,鲜血从鼻子、眼睛、嘴里一并喷出,然后才缓缓倒下。
在那人倒下同时,叶承欢抓起他的手臂,往上一扬,众多钢刀劈砍交错在一起,顿时溅出无数火星。
他在人群中一个兜转,以极快的速度用手指在每个人手背上弹了一下,啪啪之声不绝于耳,各种闪亮的钢刀顿时脱手而飞。
传奇的速度!传奇的指法!
好几个在还未完全领略之前,便已没了知觉。
叶承欢一拳打飞一个,一脚踢飞三个,一个肘击把一个倒霉蛋生生撞出视线,贴着雪地,从马路这边一直滑到对面,撞上墙后飙出一口鲜血,歪着脑袋再也不动弹了。
军人教科书式的实战打法,加上神州古武的驳杂素养,叶承欢根本不用开挂,便把那帮人打得七荤八素。
尽管叶承欢已经做到极端仁慈了,但雪地里有的人在翻滚,有的人在呻吟,有的人干脆毫无动静,生死不明。
打架这种事,过去对他来说,就和吃饭睡觉一样简单。
不要说打架,杀人都是如此。
自从回到神州,经历种种,来到维多利亚找到家一般的感觉之后,他骨子里的那种杀伐之气已然消弭很多,作为黑暗风暴的首领,有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自己都越发不够格了。
事实上,之所以回到神州,原因十分复杂,至少其中有一点就是他厌倦了那种杀伐生活,血腥味已经闻得要呕吐,他只想给自己找个有氧气的空间。
等叶承欢一转身,直眉瞪眼的出现在白头翁面前时,嘴角的那一道邪魅弧度,竟是如此的涂炭生灵!
大雪纷飞,漫长的街道上只剩下叶承欢和白头翁还站着,其余的人则倒在各自的血浆里,分不清天下上的是雪,还是血!
“其实你早想除掉廖远了,因为他是帮派的二号人物,只要他活着,你就永远被他压一头,对吧?”叶承欢问道。
“你到底是谁?”白头翁出道七年,几百人的帮派火拼不下十几次,最有名的一次是在三年前,靠一把开山刀愣是将一条街的小混混砍个落花流水,从此声名鹊起,被人称为天龙帮的头牌打仔,别人是靠手段、靠伎俩,他则完全靠拼命才得到今天的位子。
干黑道这行,任何一个帮派都是如此,帮派里的二号人物几乎能和老大并驾齐驱,因为干黑道就等于在刀尖上跳舞,老大表面风光,实际上却更容易挂掉,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摘走。
仇杀、暗杀、内讧、反水这些元素实际上远比电影要复杂得多。
老大一死,那么二号人物马上成为下一任首脑,所以好多聪明的帮派,都会尽量让老大和老二减少接触,避免被人一锅端的风险。
白头翁在天龙帮是个人人畏惧的狠角色,就连帮主天龙都敬他三分,他在帮派内外的名声远远超过廖远。
天龙之后是廖远,廖远之后才能轮到他,可帮主和廖远都正当年,天知道他白头翁能不能活到他们都挂掉的时候。
就好像一部电影里的台词:“三年之后又是三年。”白头翁对廖远的嫉妒和恨,甚至都超过了敌人。
可廖远做事一向滴水不漏,深得天龙的信任,根本找不到半点儿差错,这让他无从下手。
白头翁相信越是表面上完美无缺的人,背地里就一定有大问题,他很早之前就把廖远身边的人买通,暗中盯着他一举一动,希望能找出蛛丝马迹。
果然,最近天龙帮流年不利,几次买卖都被警方抄了后路,帮派里损兵折将,名声扫地。
一番明察暗访下来,白头翁终于抓到一个重大信息,就连他都没想到,那个天龙帮的二号人物,帮主最器重最倚重的人,居然是警方的内线。
他暗暗的派人在廖远的住处外蹲点观察,到后来居然跟电视剧学,去刨廖远家门口的垃圾桶。
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被他从垃圾里找出一张撕碎的纸条,拼在一起后,上面写着联络地点和时间。
其实,廖远在面馆接头的整个过程,都被他的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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