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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2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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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迎风而立,全身的气场已经凝聚。
“砰”的一声响,房门被一股巨力从外面撞开,硬木材质的房门破碎不堪,一股呛人的烟尘还未散去,烟尘中一个人的轮廓渐渐清晰起来。
迎着走廊里透进来的光束,叶承欢清楚的看到一张陌生的脸孔。
白,已经不足以形容这张脸孔的色调,因为它白的没有一点血色,就仿佛被人丢进高浓度的次氯酸钙和氯化钙溶液里反复漂白过多次一样,尤其是这个人的尖利下巴在暗淡的光线中异常醒目。
那人毫不客气的拿起叶承欢丢在茶几上的烟,抽出一支点上,等吐出第一口烟雾后,用审判者的口吻很随便的说了句:“你打算怎么死?”
叶承欢盯着他,说道:“你想让我怎么死?”
问的精彩,回答的也很绝。那人的脸部肌肉略微有了些细微的变化,如果可以理解为是笑的话,那么这种笑容就太过另类了。
“你是谁,就算死也让我死个明白。”
“红龙!”
叶承欢当然听说过这个名字,红龙,美洲大陆最臭名昭著的“国宝级杀手”,没想到今天拜访自己的会是这样一个重量级嘉宾,看来今晚自己真够走运的。
“谁是你的雇主?”
“你见过有人会去停尸间回答死人的问题么?”怪胎不屑的回答道。
“你当这里是停尸间?当我是死人?”
“你说呢。”
“可是现在我还好端端的活着。”
“我保证你很快就会死的。”
“好吧,那就请你快点儿。”
红龙不由自主的瞥了对方一眼,如果不是这个男人的淡定和从容让他惊奇,他一句话也不会多说,因为在他眼里对方早已是个死人,谁会愿意和死人说话。
“你不怕死?”
“怕。不过我很怀疑你的保证能不能实现。”
红龙阴惨惨的沉声叫了一声:“动手吧,混蛋!”
话音刚落,左边“轰”的一声巨响,左边的墙壁竟然凭空破了一个大洞,一个身躯魁梧健壮的男人裹挟着无数灰土从墙壁的另一边撞了过来,那边的床上正坐着两个开房偷情的男女,紧紧的抱在一起,显然被眼前的场面惊呆了,连哭都不敢出声。
叶承欢皱了皱眉,干咳一声:“你们是黑水的人!”
天狼拍拍脑门上的灰尘,啐掉嘴里的尘土,随手拿起一块玻璃碴子,在嘴里咯吱咯吱的嚼了几口:“北风之神,你的废话太多了。”
“看来黑水的蓝色药剂已经研制成功了。”叶承欢不动声色的道。
“算你走运,在你死之前,我先转达一下博士对你的问候。”
“放心吧,用不了多久,我就会专程去拜访那个老鬼的。”
“可惜你没机会了。”
天狼可不是一个容易欣赏别人的主儿,他俯视的姿态轻蔑的看了叶承欢一眼,就好象一只狮子在打量一只等待被猎食的麋鹿。
他从叶承欢的脸上没有得到任何想要得到的讯息,他的表情无悲无喜,好似空谷里的湖泊。
天狼不由得愣了下,平时只要自己出场,凭借那股慑人的庞大的气魄,就能把对方压迫到萎顿的状态,对面这个男人没有一丝紧张,这让他感到有些诧异。
蓝色药剂的作用在体内已经到达顶点,杀戮的**犹如脱缰野马,一秒钟也等不下去。
下一刻,他的身体呈现弓形紧绷起来,熟悉他的人都清楚,这是杀人前的最后一刻酝酿。
虎啸龙吟般一声咆哮,天狼庞大的身躯猛然跃起一米多高,用他可以一下打倒一面墙的钢铁拳头,向叶承欢胸口奋力袭来。
红龙就那样在一旁淡淡的看着,他一点儿都不担心,这一拳可以生生扯裂对方的胸骨和内脏,甚至可以洞穿对方的整个身体。
天狼没有专门武器,因为对于他的力量和身手来说,一切的武器都是累赘,如果非要强拉硬扯的话,他手臂上捆绑着的两幅特制的合金钢板,就算是子弹,也无法洞穿。
比铁还要坚实的拳头,加上两幅钢板,还有无可比拟的超强力量,如果被这一拳打到身上,就算是头牛,也会顷刻倒毙。
更可怕的,是蓝色药剂的力量!
视网膜上已经清晰的映出比车祸还可怕的拳头,还有那张狰狞的脸孔,拳未到,一股子劲风已将叶承欢的发丝层层掀起。
天狼高兴得还是太早了点儿,他的拳头已经接近对方的衣领,却陡然扑空。
强大的惯性作用,令他脚下一个踉跄,向前疾走两步,一拳把对面木质书架击成碎片。
叶承欢还站在刚才的位置上,连踩在浮尘上的印记都没有变。
天狼愕然转身,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表情,那一瞬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是他已经没有时间想明白这个问题了,叶承欢的左脚蓦然从不可思议的角度踢出,快如疾风骤雨,结结实实的拍在天狼雄厚的身体上,两百磅的身躯便如断线的风筝,斜斜的飞出他刚刚洞穿的那面墙壁,刚好落在隔壁狗男女的床上。
咵嚓一声,那张经过狗男女多次检验都很结实的床轰然倒塌,在空气中掀起一阵浓重的尘粉尘土。
两人看到这种场景,两眼翻白,一声没吭,直接昏倒过去。
天狼,这个杀手榜单上排名前列的神级人物,只一眨眼的功夫,便以这样的姿态,被人终结了性命,连不甘心和报仇雪耻的机会也没留下。
第534章这种风格
他躺在废墟里,还大瞪着眼睛,最后留给这个世界的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表情。
蓝色药剂可以将人身体的最大潜能激发出来,却不能保证一个人在内脏被震碎的情况下还能活着。
红龙不仅没有为孤狼的死感到吃惊和惋叹,反而为他鼓掌祝贺,那神态就仿佛看到自己的朋友杀死了自己的仇人,“精彩!完美!除了黑暗风暴的魁首,我想不到还有谁能做得这么好。”
叶承欢露出厌恶的表情,就好像在看着一只狗在吃屎:“别浪费台词了,你们还有多少人,都出来吧。”
红龙慢条斯理的用手指揉揉眉心,“通过你刚才的表现,估计我很难完成这次任务了,这也是我出道以来第一次失手。”
叶承欢意味深长的说道:“每个人都会有第一次的,你要学会习惯!”
“我虽然杀不了你,但我十足的把握可以杀掉你的女人。”说着话,红龙对着阳台的方向拍了两下手掌。
“红龙,你忘了‘沉默羔羊’的信条了。”随着这个媚声媚气的声音响起,上帝之吻一步三摇的从阳台走了过来。
走近了才看清楚,他手里好像牵着一线细细的钢丝,另一端好像通到阳台外面,他手上一紧,从阳台下面慢慢升起一个女孩的身影,双手被钢丝高高吊起,嘴里不知塞着什么东西,一对凄美如雾的眸子看到叶承欢时,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响声,想要挣扎,但整个身体悬在虚空,根本无从借力。
这个女孩正是灵儿!
叶承欢眉头一紧,下意识的转向一边,只见阿尔巴由于失血过多,已经昏了过去。
上帝之吻回望一眼,唏嘘道:“唉,我对女人不感兴趣,尤其是像她一样让我产生强烈嫉妒感的女人。”
手上一紧,女孩的身影慢慢上升到不可预知的高度。任谁都会想到,这个时候,只要他手劲一松,灵儿就会从几十层楼的高度坠落,后果可想而知。
叶承欢不喜欢被人拿人质要挟,一点儿都不喜欢,他暗暗埋怨自己,光顾着照顾那帮混蛋,却忽略了重点。
“这么做不觉得很俗套么,可不可以换点新鲜的?”
上帝之吻邪魅的一笑:“最俗套的办法之所以经常被人使用,正说明它有效。不过说句实话,要不是有沉默羔羊的信条,我很希望能和你这样的男人做朋友。”
叶承欢立刻感觉到对方在刻意吸引自己的注意力,果然,这个念头刚刚一闪,背后一道冷风飒然而至!
他没有回头,事实上,现在回头也来不及了。
电光火石之间,他整个人忽然啪的一下倒翻过去,两脚稳稳的落在地面,刚好躲过这一记致命偷袭。
微弱的光线下,只见那个卑鄙的偷袭者握着一把闪亮的弯刀,最显著的特点是,脸上有道长长的刀疤,尽管早已愈合,皮肉还是翻卷不堪。
可他手里的刀一点儿都不含糊。
他就是开膛手杰克!
他最喜欢的是用电锯把人劈成两半,只不过今晚的任务有点儿特别,那东西虽然拉风,却不适合携带,所以他只好带来了他钟爱的廓尔喀弯刀。
这种刀是一柄中等长度的弯刀,在日常和战斗中每个廓尔喀士兵都佩带在身。
在他们手中,它是一柄令人敬畏的剃刀般锋利的武器,也是一个切割工具。
事实上,人刀已经合二为一,俨然是他们手臂的延伸。
当来复枪不能发射,或者子弹打光时候,廓尔喀人就会拔出廓尔喀刀,以无以复加的勇气狂风暴雨般与敌人作殊死斗争,这种景象诞生了廓尔喀刀的传奇色彩。
廓尔喀刀,一直作为一种超级干净利索的屠杀武器,敌人在两刀刺中之后,往往软缩下去,临死都会惊奇于如此仁慈的刺死,因为它是神速的刺杀。
廓尔喀弯刀扬名是在1814年,英国派出3万大军远征尼泊尔,1。2万名廓尔喀士兵迎战。
这些尼泊尔的山民们,用弯刀和土枪把装备精良的英军打得落花流水。
这种刀可以一下劈开碗口粗的树干,当然也能劈开人的肚子,这就给了开膛手杰克钟爱它的最好的理由。
没有多余的对白,只有疾风暴雨般的劈砍,每一刀都是阴狠、毒辣、致人死命!
只过了几个照面,叶承欢就受够了这个该死的混蛋和该死的躲闪,眼看着又是一刀劈开,他没躲没闪,而是伸出了他的手掌。
用手掌去对付锋利的弯刀?连开膛手杰克心里都是一震!
没错,叶承欢就是那么做的。
一刀能把人斩首的廓尔喀弯刀,居然就那么被叶承欢一只手握住了。
他的手好端端的,连破都没破。
就在那个嗜血混蛋一愣的功夫,叶承欢的另只手并没闲着,他高高的扬起巴掌,一道蕴含天地奥义的弧线在开膛手杰克的视网膜闪过。
砰!
伴随着极度沉闷的一声,那家伙的脑袋离开他的身子,狠狠的砸在墙上,变成一只装满零碎的破皮囊,粘稠的东西在巨大的物理性破坏下,被挤压出来,在墙上涂了一大片。
空气里很快有种腥臭的味道,让人作呕。
他的下半截尸体还没倒下,叶承欢的手硬生生的掏进他的肚子,从里面扯出一大把热气腾腾的内脏和肠子,用手一握,立马碎成不堪!
血腥的场面,就连上帝之吻和红龙看到,都是一阵痉挛。
叶承欢把沾满血的手在尸体的衣服上擦干净,才转向他们:“喜欢这种风格的死法吗?”
残忍!无以复加的残忍!
叶承欢用自己的方式把残忍的内涵,**裸的摆在两个职业杀手面前。
上帝之吻和红龙同时咽了咽喉咙,像是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土鳖,说实话,这样另类的死法他们完全不能接受。
红龙不知什么时候手里已经多了把蛇形弯曲的锋刃,这把异常古怪的刀刃黝黑,上面分布着亮晶晶的雪明炭铁,刀身上布满各种花纹,如行云似流水,美妙异常。
他把刀身在面前一立,冰冷死硬的刀锋仿佛散发出一股神奇的气场,红龙额前一缕飘逸的头发应声折断,这把刀的神奇令人咂舌。
他定定的说了句:“要么你死,要么她死!”
“这是单选题么,可惜你连出题的资格都没有。别以为拿把大马士革刀就能唬住人,能杀人的刀才算是好刀。”
红龙嘴角动了动,像是在笑,又像是表示惊异,低眉审视着自己的锋刃:“这种刀已经在世界上绝迹很久了,能认识它的人绝不会很多。”
他看着这把刀的眼神发射出异常兴奋的光彩,掩饰不住对这把刀的欣赏。
“我对你的刀不感兴趣,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现在放了那个女孩,我保证会轻点儿杀死你。”叶承欢道。
上帝之吻笑了,笑得非常怪诞,“我真的很佩服你,到这种时候还能说出这样的话。”
“你不信?”一道魅影,幽灵的速度,说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他的人已经到了上帝之吻面前。
上帝之吻的笑容僵住,笑声就仿佛被一把从天而降的利剑从中斩断。
“你没机会了!”叶承欢发出了自己的宣判。
他的手已经到了对方腿间,轻轻一捏……
上帝之吻不敢相信的张开嘴巴,马上有东西塞进他的嘴里。
他还没感觉到疼痛,就被叶承欢一脚踢出窗外,眨眼便没入沉沉的黑暗中。
这个性别存在诸多商榷的诡异男人,就这样被人以惨无人道的方式,终结了性命。
叶承欢双脚已经踩到上帝之吻刚才站立的位置,气定神闲的打量着红龙,脚下就是系着灵儿的那根钢丝。
也就是弹指之间,美洲大陆四个最著名的杀手先后挂掉,红龙忽然感到一股无形的杀气在空气中流转,慢慢包裹他的身体。
他心里没有恐惧,只有悲哀,为什么这样一个伟大的对手不是自己的朋友,而是仇敌。
但即便对方的实力再强大,他现在诸多掣肘,无从施展。
红龙双手握刀的姿态诡异而凄冷,血拼的目光在虚空中凛冽如风,叶承欢静静的站在那里,脚下紧紧踩着那根致命的钢丝。
此刻,这根寻常可见的钢丝已经把他和灵儿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这也意味着,他要保持目前的态势,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就必须保持下盘沉实,只有手臂是他唯一可以动用的武器,但血肉之躯又怎能抵挡大马士革刀的凌厉攻势?
刀锋所向,对着叶承欢的脸颊悄无声息却又迅捷的刺来,刀锋里射出的凛冽气息,将他的头发拂动起来,他的视网膜里已经清晰的映出那道慑人心魄的白芒,刀尖距离他的嘴唇也仅仅只有一指的距离。
叶承欢只用两根手指,就稳稳的夹住了刀尖。
红龙用尽全身力气向前推刺,刀锋便如生生筑牢在两指间一样,任凭他怎么用力,也纹丝不动。
红龙的额角已经冒汗,他从来没见过这样传奇的招式,甚至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铮!
叶承欢两指交错,指间的刀便拗成两断,刀尖和地板碰撞发出一声清脆。
红龙脸色一变,叶承欢的拳头便砸了上来。
咚!
这次他没被打飞,一切动作反倒定住,他的瞳孔剧烈的收缩,嘴角渐渐溢出一丝血痕,顺着下巴流淌。
叶承欢再没管他,抓着钢丝,把灵儿慢慢放了下来。
灵儿面色惨白,等到稳稳的到了叶承欢怀里才睁开眼睛,马上感到有种力量正在她的心头涌动,给她驱散了所有的阴翳和恐惧,晴日的暖阳般裹着她。
灵儿怔怔的看着他,眼泪扑簌簌的掉下来。
叶承欢一句话没说,抱紧女孩的身子,把她的头埋在自己怀里。
回到屋里时,红龙还定定的站在那儿,只不过此时的他从眼睛、鼻子、嘴巴、耳朵里留出几道暗红色的鲜血,毛骨悚然。
第535章你信我么
灵儿捂住嘴巴才没叫出来,忍不住后退两步,坐倒在沙发上。
叶承欢扶起已经昏迷过去的阿尔巴,摸了摸她的呼吸,十分微弱。
他皱了皱眉,看了下她的后背,果然有个弹眼,血水还流个不停。
“嘿,炽天使,我是不是该为你念圣经祈祷了。”叶承欢道。
阿尔巴勉强睁开眼睛,惨白的嘴角挤出一丝笑容:“上帝是不会收留我的,我更不想下地狱。”
看到自己的部下还不至于挂掉,叶承欢才稍稍释然了些。
叶承欢用手指捏了捏阿尔巴的衣领,脸上闪过一丝怪诞,“东西呢?”
阿尔巴用眼神指了指自己胸口,“我没有把东**在衣领,而是放在了罩罩里。”
灵儿脸蛋一红,完全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只有呆呆的瞧着叶承欢把手径直伸进女人的衣服里,在她胸口来回摸索一番,半晌才出来,阿尔巴居然一点儿怨恨的神色都没有。
看到这儿,女孩睁大眼睛,根本不明白叶承欢在搞什么,阿尔巴都伤成那样,他居然还对她做那种事。
不过,她很快看到,叶承欢拿着女人的文胸端详了下,忽然刺啦一下撕开,从里面掉出十几粒白色的小硬颗粒。
叶承欢捡起一些,用手指捏碎,均匀的洒在阿尔巴的枪伤处,每过三秒钟,血便立刻止住了。
在这么危险的时刻,他当然不可能有那种心思,干他们这行的,随时都有挂彩的可能,所以每个风暴队员身上都会秘密藏有救急药品,当然,出于效忠组织的考虑,除了救急用的止血粉之类,还有一粒比较显著的白色药片。
氰化钾,俗称山埃。中文别名:山奶钾。白色粉末或结晶。致死量为10毫克/千克。相对密度:1。52,熔点:634。5。遇酸会产生剧毒、易燃的氰化氢气体,接触皮肤极易侵入人体,引起中毒。
可以通过水解苦杏仁,苦杏仁中含苦杏仁腈,苦杏仁腈遇水会生成氢氰酸!
所以氢氰酸和氢氧化钾都有一股杏仁的味道。
这种东西毒性很强,在瞬间就可以让人毙命。硫化砷(砒霜)毒性和氰化钾差不多,一般在中药店就有,但不建议购买。
氰化钾是重要的工业材料,所以大的钢铁厂可能会有!
从二战时期至今,各国特工普遍青睐的一种自杀药物。
有人藏在假牙里,关键时刻,只要咬破胶囊,舌尖沾到一点点,不出五秒钟就会挂掉。
更极端的例子是,在冷战时期,克格勃特工喜欢在执行任务时,将这种该死的东**在后庭,自杀的方法让人匪夷所思。
普遍采取的做法是,一般将氰化钾做成胶囊藏在衣领里面,到了危急时刻,只要用牙咬一下衣领就万事大吉。
黑暗风暴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配备这样的装备,不过很遗憾,叶承欢至今还是个例外。
等阿尔巴的血止住后,叶承欢拿随身绷带给她做了个临时性的包扎,然后从身上摸出那只酒壶,把里面的酒液统统倒在那些倒霉蛋的身上和屋子各个角落。
做完这些,他对灵儿努了努嘴:“宝贝儿,我还有点儿事要做,你先下去停车场等下,我们很快就来。”
灵儿六神无主的到了门口,忽然回身:“哥,你小心。”
叶承欢点了点头,灵儿这才快步离开。
叶承欢一把扛起阿尔巴,在她屁股上拍了一下,“夏洛特,你信我么?”
“信!”
“那好,在我们还没到达更安全的地方之前,你不许死!”
“遵命!”
叶承欢笑了笑,站在门口摸出一只一次性打火机,啪的一声点燃,随手一甩。
轰!
屋子里顿时化作一片火海,包括那红龙在内的国宝级杀手,全都成了被烈火寻找的目标!
叶承欢对这种场面有些不适,拧了拧眉头后,扛着阿尔巴跨过长长走廊,进了楼宇间的备用电梯。
出了电梯后,他们已经来到地下停车场,叶承欢随手摁了下火警警报按钮,等周围响起尖利的警报声后,才扛着女人一步步来到阿尔巴的玛莎拉蒂前。
灵儿正在里面等着,白净的脸上满是细密的汗珠和焦虑的神色。
叶承欢拎包似的将阿尔巴放到副驾驶上,不用看后视镜直接一打方向盘,把车头原地甩了半圈,车胎发出一阵刺耳的摩擦声,刚要踩下油门,就听停车场外的通道里传来一声声引擎和滑轮声。
很快,出口处闪出两辆黑色轿车,闪着大灯,一下下的轰着油门,刻意放慢速度,把叶承欢的去路堵得严严实实。
灵儿也看出端倪,急道:“叶大哥,我们该怎么办?”
叶承欢没有回答,雾一般的目光从冷冰冰的眉头折射出去,一按手刹,一脚油门,玛莎拉蒂咆哮一声,飞快的向出口冲去。
那两辆车见他加速驶来,也都轰起油门,提高了速度,迎着玛莎拉蒂极速冲来。
两辆车拼命的闪着大灯,强烈的灯光刺得车里的灵儿频频用手遮挡眼睛,可叶承欢却没躲也没挡,事实上,他的目标只有冲向出口的那条中心线,至于那两辆不速之客,基本被他当路标了。
双方都在以极限速度冲刺,一百米的距离眨眼就到,可叶承欢连半点儿刹车转向的意思都没有。
不光是灵儿吓得闭起了眼睛,就连那两辆车里的人进入停电模式,他们从来没见过这种飞蛾扑火的打法,更扛不住这种脑残秀下限的方式。
以这样的速度相撞,不光是玛莎拉蒂的命运不堪,那两辆车也都得报销掉。
一场车祸眼看就要发生!
就在双方即将“亲吻”一下的时候,求生本能还是在一瞬间爆发了,两辆车一个打左,一个打右,拼命的一扭方向盘,分别向左右两边滑去。
吱。
砰!砰!
一辆车撞上墙壁,一辆车撞上车库里的另外一辆车,车头同时升起一片乌烟瘴气!
而那辆玛莎拉蒂,不减速的同时,甩给他们一道漂亮的汽车尾气,滑轮的声音每响一次,车子就远了几十米,三两下便再也看不到听不到了。
叶承欢一路飞驰,索性再没碰到什么讨厌的苍蝇,很快便来到一处僻静的别墅区停下。
上次他去元武道馆救灵儿,阿尔巴闪亮登场,开着那辆拉风的道奇战斧带他们来到一处别墅里换装,就是这里。
“哥,这是哪里?”那天来的匆忙,加上受惊过度,灵儿当然不记得。
“阿尔巴的秘密别墅。”
灵儿看着周遭环境,依稀记起一些:“你来过很多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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