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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教父-第3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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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国的主流文化?所谓主流文化,就是被历代统治者认可的文化,也就是以儒家学说为主体的传统华夏文化。这种文化要求人们积极地面对人生,投入社会,在有限的生命里,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得到最大的发挥。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主流文化,它是一种积极的文化。传统主流文化对此有一个表述语,就是“内圣外王”,这四个字出自于《庄子?天下》。

所谓“内圣”,就是讲心中充满圣人的学问和道德,并以此塑造自己的内心世界,或者说是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进行人格修炼。有句话说“人非圣贤”,人既然不是圣贤,故而圣人是永远做不成的。所以严格地说,“内圣”只是一个不断圣化的过程,不断向圣人的标准去靠拢,也就是不断追求自我人格的完善。并不是说要你去做圣人。“外王”是表现在外的事功符合王政王道的要求,即施仁义之政,行仁义之道,建王者之业。曾国藩早年在京城做官的时候,严格按照程朱理学来修身养性,修炼自己的人品人格。他甚至提出“不为圣贤,即为禽兽”的口号,这是一个很极端的口号。这表示他的决心,而且他一辈子都努力按照这个要求在做。在他的晚年,还专门写了一篇名为《圣哲画像记》的文章。曾国藩晚年还在以圣哲作为自己的榜样,可谓“内圣”做到家了。

中年之后,他奉旨平叛,将混乱14年之久的社会重新纳入封建正轨,使东南十余省的百姓重新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这可算作他的“外王”。曾氏一生所走过的正是一条典型的内圣外王的道路。

在世人的心目中,一般都认为人格修炼即“圣化”和从政即从事公共事业管理这两件事情是难以很好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因为“圣化”是属于理想化的东西,在书斋里,在山洞里,它似乎可以完成。但是社会却是复杂混乱的,所谓“人心险恶”,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人只能以毒攻毒,治理社会是英雄豪杰的事业,而非圣贤可以做到。我也比较赞同这个观点。我想很多人都会这样认为。但曾国藩却在一个较高层面上做到了“内圣外王”,这很罕见。

中国主流文化对最为成功者还有一个价值评判体系,这就是“立德、立功、立言”。“三立”出自于《左传》:“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按照《左传》的说法,人若在这三者中某一个方面有着出类拔萃的表现,有传之久远的业绩,即可称为不朽之人。当然这里也有高下之分。最上等的不朽之人是建立高尚的德行,其次是建立功业,再其次就是文字著述。若一个人既立功又立德又立言的话,也就是三者并举,那么他将是中国主流文化所认为的最为成功的人物。

即便做到了“内圣外王”,也难做到“三立”。我曾经拿这个标准去衡量中国历史上的人物,符合者很少很少。

但是在近代,曾国藩因为内圣功夫做得好,他的德行受到广泛赞誉;因为他建立了一支军队平定了太平天国和捻军,在当时认为他建立了很大的事功;他一生勤奋著述,留下1000万字的《曾国藩全集》。从这三个方面来说,在当时的社会里,他应该属于是“立德、立功、立言”的“三立完人”。

(吴天然想,内圣外王,虽然今天的标准和内容与古人有所区别,但还是说到了修养的点子上。)

二、曾国藩的成功之道。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曾氏一生所走过的道路,从中能发现有不少可供今人借鉴的成功经验。

(一)修身立志,储才养望,奠定做大事业的基础。

清嘉庆十六年(1811),曾国藩出生在湖南湘乡白杨坪(今属双峰)的一个耕读之家。所谓的耕读之家,就是家里有读书人的种田家庭,又耕又读。这在湖南的农村比较普遍,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曾家与一般的耕读之家不同的地方有这么几点。

第一,曾国藩出生的时候,家里是四代同堂。四代同堂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是很理想的家庭。他出生的时候,他的曾祖父还在,直到5岁的时候,曾祖父才去世。这样的家庭在中国传统的观念里,是很完整的,很受尊敬的家庭。

第二,他的祖母和母亲都比自己的丈夫大,这是他家庭的第二个特征。他的祖母比他的祖父大7岁,他的父亲比他的母亲小5岁。

第三,他的父亲考秀才,考了17次,到43岁才考中。

第四,他的祖父是他心目中的英雄。通常中国人心目中的英雄是父亲,但他不是,他认为祖父才是英雄。直到曾国藩晚年封侯拜相,祖父依然是曾国藩心目中的英雄。

曾国藩5岁发蒙,23岁中秀才,24岁中举,28岁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靠自己的努力,通过层层严格的考试,改变自己的处境。从偏远的乡村进入京师做官的人不少,这还算不上很特别。曾国藩跟其他科举优胜者相比,他的特别不同之处或者高明的地方就是在于他进京师以后,不但没有陶醉在科举胜利的喜悦之中,而且很快看出自身严重的不足。他觉得自己最大的不足是缺乏身心修养。

到了翰林院以后,他有机会接触到乡村所不容易看到的书籍。于是在师友的引导下,选择程朱理学作为修身养性的理论依据。他决心要与过去告别。把自己的号改为“涤生”。所谓“涤”就是涤去过去不好的东西,“生”就是重新获得新生。过去有一句话,说是“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涤生”,表示他告别过去、追求崭新境界的决心。

他当时为自己立了很多的功课,其中最主要的有这么五个字,即“诚、敬、静、谨、恒”。所谓“诚”,就是要诚实、诚恳,为人表里一致,内心的一切都可以公布于众。程朱理学非常讲究“诚”,它甚至认为“不诚无物”。所谓“敬”,就是敬畏,内心里要有所敬畏:畏道、畏法、畏舆情。畏道,就是畏人世间的大道理;畏法,就是畏法律,要遵纪守法;畏舆情,就是我们现在讲的重视社会舆论、口碑,重视老百姓对你的看法。“静”就是人的心、气、神、体都要处于一种安静放松的状态。“谨”就是指谨慎。“恒”指的是有恒心,生活有规律,饮食有节,起居有常。除了这些,还有一些别的要求,比如他早起要练字,晚上不出门等等。

许多人都认为,修身是很空疏的东西,办事靠的是才干和实力。但是我们纵观曾国藩后半生的事业,可知这五个字对他的成功有很大的作用。在以后的岁月中,他大致守住了这五个字,使得他在腐败的晚清官场中不入浊流,不陷卑污。

他当时用什么样的办法来监督自己呢?除和师友一起互相帮助监督之外,主要是靠写日记。他以日记的方式来促使自己每天反省、检讨,以取得心灵上的日新日日新的效果,特别是监督自己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的作为,也就是儒家所提倡的“慎独”。

(吴天然想,看来,坚持写笔记的人不光是他吴天然啊!)

曾国藩“慎独”慎到什么地步呢?我给大家讲一件事情。他有一天的日记中写道,早上起来想起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别人得了好处,心里很羡慕。于是他就批判自己,每天讲要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但是灵魂深处却是那么羡慕金钱,这很卑鄙。下午他到一个朋友家里去,知道这个朋友得了一笔别敬,心里又很羡慕。他回来后补日记,说上午刚刚进行了自我批评,下午又犯这个毛病,真可谓下流。这就是曾氏当时的“慎独”。

就在这时,他为自己立下志向。他的志向大大小小比较多,主要有一大一小两个志向。小的志向是,道光二十九年(1849)三月,他在给弟弟的一封信里写道:“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他不但以谋取非法之财为可耻,而且认为拿自己的积蓄给子孙,也是一件很可羞可恨的事情。“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他发了这个誓言:绝不以做官来发财,请老天爷监督,绝对不食言。下面又讲:“故立定此志,决不肯以做官发财,决不肯留银钱与后人;若禄入较丰,除堂上甘旨之外,尽以周济亲戚族党之穷者:此我之素志也。”就是绝不以做官来发财,假如今后薪俸多了,除了让父母生活好一点以外,其他的钱都送给亲戚朋友中贫穷的人。这是我的素志,就是我一贯的志向。这是曾国藩修身立下的志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志。与他后来大半生的事业比,这只能算是小的。但即便是小志,对于我们今天的各级领导来说,仍然值得借鉴。

(吴天然想,真正能做到这一点,就很不容易了。这虽然只是为官的一条底线,但也是最难做到的一条。可以说是为官者的一块试金石。)

第十卷 风云无形 第919章 好汉打脱牙和血吞

在吴天然看来,立志是修身、成功的前提。**泡!书。吧*人无志,则万事皆休。

除了当官不发财这一相对较小的志向外,曾国藩还有一个更大的目标。

他的大志就是他的《年谱》里讲的“澄清天下之志”,就是经邦济民,安定天下。这是儒家信徒最高的理想追求。

储才养望。储才就是储备才干。翰林院清闲,给了他读书的好机会。他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发愤苦读先辈大家之作,如诸子百家,二十三史,韩、欧、李、杜等人的文集。他也读了很多治理国家的实用之学,如兵书、荒政、水利等方面的书籍,以充实自己的知识结构,为做大事做准备。

养望就是培养自己的声望,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提高知名度。曾国藩靠什么来提高知名度?今天提高知名度,比较容易,接受报纸、电视的采访,很快全国就知道了。那时候没有这些东西,他主要以诗文和奏折来达到养望的目的。

曾氏一生真正自诩的是诗文。30岁出头的时候,他就说他的诗文已达到很高的境界,只是当世无韩愈、王安石一类人来与他谈论。那时候在北京官场士林中间,他的每一篇诗作出来,便有很多人争相传抄、争相阅读。在文人圈里,有很高的知名度。

还有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给朝廷上奏章。咸丰帝初登大位的一年多里,曾国藩一连上了五道著名的奏疏,都是针对当时时政,反映社情民意的。限于时间关系,我只举一个例子。他在一道奏疏里讲,官场问题很多,最主要的问题是官员的自身素质和能力不行。现在朝廷京官最大的毛病是“退缩、琐屑”。所谓“退缩”,就是不担担子,遇到事情往后退。“琐屑”就是只做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不去想大事。外官最大的毛病也是四个字:“敷衍、颟顸”。“敷衍”就是应付上级,自己不去动脑子,应付了事。“颟顸”就是糊涂。你问他,一问三不知,问钱粮不知道,问税收不知道,问老百姓的情况不知道。他说,假设“将来一有艰巨,国家必有乏才之患”。他写这道奏折的时候,太平军尚未起义。一年以后,果然应了这句话。后来太平军在广西揭竿起义时,从中央到地方,没有对付得了的人。太平军势如破竹,文武官员哪怕是钦差大臣拿着皇帝送的尚方宝剑也没有用,真的就是曾国藩讲的“一有艰巨,国家必有乏才之患”。体制内没有人才,要靠曾国藩从体制外去寻找人才,自立一支军队。我曾经有一篇文章专门谈到这个事情,说曾国藩创立的湘军,实际上是中国近代第一家民营公司,是体制外的东西。

他甚至敢于直接批评咸丰皇帝,指出咸丰有三大缺点:谨于小而失于大;徒尚文饰,不求实效;自以为是,听不得批评意见。要知道,这个奏疏的背景是皇帝至高无上的时代,批评皇帝,重则杀头,轻则撤职。此外,当时还有一个背景。曾国藩讲自从道光皇帝晚期以来,朝政非常疲沓,“十余年间,九卿无一人言时政之得失,司道无一折言地方之利弊”。九卿指各部官员,司道指地方官员。“相率缄默,一时之风气,有不解其所以然者。”已经成风气,大家都不谈。这个时候,只有曾国藩敢于上疏。这五道奏折,无异于政坛上的五颗重型炮弹,引起很大的反响。

他把这份对皇帝提意见的奏疏亲笔抄一份寄给家里。他父亲看了以后,为他捏着一把汗。写信给他,告诉他不应该以批评朝廷来表现自己的本事,而要从正面引导君王。父亲很担心这个事情给他带来祸患。但是社会普遍给他以很大的正面反应。他的好朋友刘蓉写了一首诗,其中有这样两句话:“曾公当世一凤凰,五疏直上唱朝阳。”把他比喻成一只凤凰,说他这五道奏疏将会引出一片朗朗晴天来。这是知识界对他的反应。就这样,曾国藩为自己制造了巨大的知名度。

通过“修、立、储、望”,曾氏在当时已经是人人皆知的政坛上的杰出人才。自己的努力再加上运气好,使曾国藩在当时的官场上春风得意,飞黄腾达。他中翰林后,十年七迁,37岁便已是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在湖南省,有清一代,37岁官居二品的官员,空前绝后,就他一个人。不久正式做礼部侍郎,后来又先后任兵部、工部、刑部、吏部侍郎,官运非常之好。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即使没有后来的时世剧变,曾国藩也会在十年二十年后入阁拜相,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末世的一位贤能名臣。然而命运却把他从平静的书斋官衙里推到血火刀枪的战场中,这个转变的结果是造成他的非同寻常的事功。

放下杂志,吴天然有些为曾国藩击节赞叹了。在自我修持上能做到这一步,实在是不容易。

(二)抓住机遇,做大做强,让事业蓬勃发展。

咸丰二年(1852)末,一个改变命运的巨大机遇降临到曾氏的头上。这便是前一年起义的太平军冲出广西,向江南进军,东南各省陷入战乱之中。为了配合正规部队的作战,朝廷在江南各省很快任命了43位团练大臣。什么是团练?团练就是民兵,配合、协助正规部队。没有事,大家都是农民,有事了,拿起刀枪,就是军人。这个制度自古以来就有。

这43个团练大臣,后来死的死,走的走,几乎都没有办成什么事,惟一一个成就了一番大事业的就是曾国藩。成与不成,这中间因素很多,如何把握住机遇,充分利用机遇,是其中一个主要的因素。曾国藩充分利用机遇的一个主要手段,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做大做强。回过头看,他的做大做强,有三个步骤。

过去团练只在县里,在乡下,当时所有的团练大臣都因循旧例,但曾国藩不是这样。他一到长沙做团练大臣,马上就给朝廷上了一个奏折,说眼下的团练不行,起不到什么作用,必须在省城里建立一支大团,才好指挥。有什么突发事变,立刻把团练派去应付。哪地方有乱子,省城里有一支人马才好去弹压。请求朝廷批准在长沙建立一个大团,人数不多,只有1000人。朝廷同意了。他一接到朝廷的指令,就把罗泽南、李续宾这些他最亲信的好朋友调来,利用他们原来在湘乡的团练基础,把1000人调到长沙,编成三个营。这些人拿薪俸,穿军服,每天训练。他们工资比别人拿的高,待遇也好。不要做别的事情,每天*练,听候命令,这实际上就是军队,名义上仍叫团练,但实质已经变了。这是第一步。

曾国藩在长沙城里,完全按照严格的雷厉风行的作风训练一支新的军队,这就跟长沙城里的其他军队形成对立。那些士兵原来都是懒散惯了的,八旗、绿营完全都是老爷兵,根本不训练。到训练时就在街上找个要饭的,给他十文钱二十文钱代替,他们自己下馆子上酒楼。曾国藩严格训练,他们不高兴。此外,曾国藩为了地方上安定,大开杀戒。凡是遇到有作乱的抓了就杀。后来有人讲曾国藩是“曾剃头”,就是从这开始的。就地正法,坏了规矩。不用法律,也不要地方行政官员,所以省里的行政官员很不满意。军队不满意,省政府市政府对他也不满意,他在长沙就呆不下去。于是,他就给朝廷打报告,说现在南部很乱,北部相对安定些,请朝廷允许我到南部去镇守。朝廷同意了。然后他到衡阳,借口为江忠源提供兵力,大力扩张军队。很快就在那个地方建立水陆两支人马,20个大营。水师10个营,陆师10个营。再加上辅助人员8000多,共18000多人,号称2万,在衡阳建立了一支军队,浩浩荡荡。这样,他就从民兵师长变成一个正规军队的总司令。这是第二步。

第三步,他率领这支军队,一路北上,很快把武汉打下来了。打下武汉以后,他给朝廷上一个报告,要求攻打南京。曾国藩带领湘军收回中南重镇武汉,这是很大的本事,所以朝廷同意了。那时候打南京,相当于现在的国家第一号项目,谁拿到,谁就是最了不起的。湘军是民兵,不是朝廷的正规军队,曾国藩却向朝廷要到了这个项目。然后他率领这支军队打南京,做大做强做到这一步,也就是做到最高了。

(三)打脱牙和血吞,屡败屡战,赢来最后的胜利。

真正的做大做强何其艰难!有一个千难万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苦多乐少,败多胜少。从衡阳出师到打下武汉,这七八个月里曾国藩历经过兵败投水自杀、湘军四散溃逃、湖南军政两界讥讽、长沙城闭门不纳的羞辱。他打了败战,回到长沙,长沙把城门关起来,不让他进。一个堂堂朝廷大员,为国家的事情打了败仗,竟然连自己的省城也进不了,这个羞辱非比一般。直到武汉打下,才一洗满面羞惭。

经过一个短暂的胜利时期后,曾国藩来到江西,很快又处于战事胶着状态。从咸丰五年到咸丰十年的五六年里,曾国藩在江西安徽一带的军事行动一直在低迷中徘徊。这期间,曾国藩遭受到江西官场的排斥,湖南官场的指责,朝廷的不信任,友军的不配合,他再一次投水自杀未遂,又被朝廷冷落了一年多,弄得他觉得自己是一个从朝廷到地方都不能容的异类,以致得了严重的神经官能症。

我的小说第一部《血祭》的最后一段,写他很凄凉地回到家里守父丧,那时是他神经官能症最严重的时候,一天到晚吃不好睡不好,不到50岁,连一寸大小的字都看不清,随时都有死去的可能。

面对这一切,曾氏都忍了,他用湖南乡间的一句土话来安慰激励自己:“好汉打脱牙和血吞。”一个好汉牙齿被人打脱了,连血一起吞到肚子里。“打脱牙和血吞”,一层含义是不示人以弱,不要人怜悯,不在人前求取宽容。第二层含义就是把仇恨记在心里。

野史中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有一个湘军将领写报告,说现在是“屡战屡败”。曾国藩拿来改了一下,改作“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和屡败屡战,一字之动,精神面貌就完全两样了。

第十卷 风云无形 第920章 为官要全力以赴

吴天然在这本杂志上,看到了不少王国庆在上面的批注。**泡!书。吧*比如,为了目标,要全力以赴。要学会隐忍,内敛,舍得等等。

下面这一条曾国藩的成功之道,王国庆硬是用红笔全部圈阅了。可见他对此是多么重视。

(四)尽可能地减少人为的阻力和障碍,全力以赴于大目标。

湘军有很重的私家军队的味道。当时野史记载,对于湘军,朝廷的命令无法调动,但曾国藩的一纸手令,他的部属可以为之千里驱驰,可见湘军私家军队的性质。当时,从武汉到南京,千里长江江面数以万计的战船上,飘扬的都是写着斗大“曾”字的帅字旗,给人一种“东南已是曾氏天下”的感觉。曾国藩心里当然知道这样的局面。一方面他需要这样,另一方面他又要提防由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他是怎样尽可能地减少人为的阻力和障碍,来确保大目标的顺利实现呢?他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努力。

1、启用满人做湘军名义上的统帅。私家性质的军队一向为当国者所防范,眼下的当国者又是满人,其防范又更进一步。满人是少数民族,他要统治汉民族,靠的就是军队,他自己夺得天下靠的也是军队,所以军权是不能轻易授予汉人的。这一点,曾国藩作为一个满腹诗书的翰林很清楚。

所以他要给朝廷造成这个印象:这支军队不是我的,这支军队是朝廷的,是爱新觉罗氏的工具。于是他在创立湘军时,就立即提拔一个满人塔齐布做这个湘军的第一号人物。这个人本来是一个很小的官,大概类似现在军分区的参谋长,一下子提拔成相当于省军区司令员。后来,他又把官文抬出来。曾国藩其实最不喜欢官文,但因为官文是满人,就把他抬出来。打下南京的捷报上,第一个就挂官文的名字,让朝廷觉得攻打南京的第一号功劳是满人所立。

曾国藩这样做,有必要吗?朝廷难道真的对曾国藩如此不信任?事实上,当时的朝廷对曾国藩是很不公平的。

第一,曾国藩创办湘军,咸丰四年(1854)七月打下岳州府,这是一个很大的胜利,朝廷只赏他一个三品顶戴。这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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