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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感人的88个动物故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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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狠狠地说,那你就去见上帝吧。就在他要抠动扳机的瞬间,一个黑影从后面扑过来,抡起棍子打掉了马丁手中的枪,我和刘娅趁机扑过去制服了爱斯芒德。这时,我们才看清那个黑影竟然是浑身伤痕累累的查德,原来,他被野象抛出去后,只是摔昏了,并没有死……后来,我毁掉了那些费尽千辛万苦得来的大象墓地的地理坐标数据,刘娅也没有再去绘制路线图。

狼图腾(节选)

作者:姜戎

两年前陈阵从北京到达这个边境牧场插队的时候,正是十一月下旬,额仑草原早已是一片白雪皑皑。知青的蒙古包还未发下来,陈阵被安排住在毕利格老人家里,分配当了羊倌。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他随老人去八十多里外的场部领取学习文件,顺便采购了一些日用品。临回家时,老人作为牧场革委会委员,突然被留下开会,可是场部指示那些文件必须立即送往大队,不得延误。陈阵只好一人骑马回队。临走时,老人将自己那匹又快又认家的大青马,换给了陈阵,并再三叮嘱他,千万别抄近道,一定要顺大车道走,一路上隔上二三十里就有蒙古包,不会有事的。

陈阵一骑上大青马,他的胯下立即感到了上等蒙古马的强劲马力,就有了快马急行的冲动。刚登上一道山梁,遥望大队驻地的查干窝拉山头,他一下子就把老人的叮嘱扔在脑后,率性地放弃了绕行二十多里地走大车道的那条路线,改而径直抄近路插向大队。

天越来越冷,大约走了一半路程,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雪面的寒气升上半空,皮袍的皮板也已冻硬。陈阵晃动胳膊、皮袍肘部和腰部,就会发出嚓嚓的磨擦声。大青马全身已披上了一层白白的汗霜,马踏厚厚积雪,马步渐渐迟缓。丘陵起伏,一个接着一个,四周是望不到一缕炊烟的蛮荒之地。大青马仍在小跑着,并不显出疲态。它跑起来不颠不晃,尽量让人骑着舒服。陈阵也就松开马嚼子,让它自己掌握体力、速度和方向。陈阵忽然一阵颤栗,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他怕大青马迷路,怕变天,怕暴风雪,怕冻死在冰雪荒原上,但就是忘记了害怕狼。

快到一个山谷口,一路上大青马活跃乱动、四处侦听的耳朵突然停住了,并且直直地朝向谷口的后方,开始抬头喷气,步伐错乱。陈阵这还是第一次在雪原上单骑走远道,根本没意识到前面的危险。大青马急急地张大鼻孔,瞪大眼睛,自作主张地改变方向,想绕道而走。但陈阵还是不解马意,他收紧嚼口,拨正马头继续朝前小跑。马步越来越乱,变成了半走半跑半颠,而蹄下却蹬踏有力,随时就可狂奔。陈阵知道在冬季必须爱惜马力,死死地勒住嚼子,不让马奔起来。

大青马见一连串的提醒警告不起作用,便回头猛咬陈阵的毡靴。陈阵突然从大青马恐怖的眼球里看到了隐约的危险。但为时已晚,大青马哆嗦着走进了阴森山谷喇叭形的开口处。

当陈阵猛地转头向山谷望去时,他几乎吓得栽下马背。距他不到四十米的雪坡上,在晚霞的天光下,竟然出现了一大群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全部正面或侧头瞪着他,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离他最近的正好是几头巨狼,大如花豹,足足比他在北京动物园里见的狼粗一倍、高半倍、长半个身子。此时,十几条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地一下全部站立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狼群中一头被大狼们簇拥着的白狼王,它的脖子、前胸和腹部大片的灰白毛,发出白金般的光亮,耀眼夺目,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整个狼群不下三四十头。后来,陈阵跟毕利格详细讲起狼群当时的阵势,老人用食指刮了一下额上的冷汗说,狼群八成正在开会,山那边正好有一群马,狼王正给手下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呢。幸亏这不是群饥狼,毛色发亮的狼就不是饿狼。

陈阵在那一瞬其实已经失去任何知觉。他记忆中的最后感觉是头顶迸出一缕轻微但极其恐怖的声音,像是口吹足色银元发出的那种细微振颤的铮铮声。这一定是他的魂魄被击出天灵盖的抨击声。陈阵觉得自己的生命曾有过几十秒钟的中断,那一刻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灵魂出窍的躯壳,一具虚空的肉身遗体。很久以后陈阵回想那次与狼群的遭遇,内心万分感激毕利格阿爸和他的大青马。陈阵没有栽下马,是因为他骑的不是一般的马,那是一匹在狼阵中长大、身经百战的著名猎马。

事到临头,千钧一发之际,大青马突然异常镇静。它装着没有看见狼群,或是一副无意冲搅狼们聚会的样子,仍然踏着赶路过客的步伐缓缓前行。它挺着胆子,控着蹄子,既不挣扎摆动,也不夺路狂奔,而是极力稳稳地驮正鞍子上的临时主人,像一个头上顶着高耸的玻璃杯叠架盘的杂技高手,在陈阵身下灵敏地调整马步,小心翼翼地控制着陈阵脊椎中轴的垂直,不让他重心倾斜失去平衡,一头栽进狼阵。

可能正是大青马巨大的勇气和智慧,将陈阵出窍的灵魂追了回来。也可能是陈阵忽然领受到了腾格里(天)的精神抚爱,为他过早走失上天的灵魂,揉进了信心与定力。当陈阵在寒空中游飞了几十秒的灵魂,再次收进他的躯壳时,他觉得自己已经侥幸复活,并且冷静得出奇。

陈阵强撑着身架,端坐马鞍,不由自主地学着大青马,调动并集中剩余的胆气,也装着没有看见狼群,只用眼角的余光紧张地感觉着近在侧旁的狼群。他知道蒙古草原狼的速度,这几十米距离的目标,对蒙古狼来说只消几秒钟便可一蹴而就。人马与侧面的狼群越来越近,陈阵深知自己绝对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懦,必须像唱空城计的诸葛孔明那样,摆出一副胸中自有雄兵百万,身后跟随铁骑万千的架势。只有这样才能镇住凶残多疑的草原杀手——蒙古草原狼。

他感到狼王正在伸长脖子向他身后的山坡望,群狼都把尖碗形的长耳,像雷达一样朝着狼王张望的方向。所有的杀手都在静候狼王下令。但是,这个无枪无杆的单人单马,竟敢如此大胆招摇地路过狼群,却令狼王和所有的大狼生疑。

晚霞渐渐消失。人马离狼群更近了。这几十步可以说是陈阵一生中最凶险、最漫长的路途之一。大青马又走了几步,陈阵突然感到有一条狼向他身后的雪坡跑去,他意识到那一定是狼王派出的探子,想查看他身后有无伏兵。陈阵觉得刚刚在体内焐热的灵魂又要出窍了。

大青马的步伐似乎也不那么镇定了。陈阵的双腿和马身都在发抖,并迅速发生可怕的共振,继而传染放大了人马共同的恐惧。大青马的耳朵背向身后,紧张关注着那条探子狼。一旦狼探明实情,人马可能正好走到离狼群的最近处。陈阵觉得自己正在穿越一张巨大的狼口,上面锋利的狼牙,下面也是锋利的狼牙,没准他正走到上下狼牙之间,狼口便咔嚓一声合拢了。大青马开始轻轻后蹲聚力,准备最后的拼死一搏。可是,负重的马一启动就得吃亏。

陈阵忽然像草原牧民那样在危急关头心中呼唤起腾格里:长生天,腾格里,请你伸出胳膊,帮我一把吧!他又轻轻呼叫毕利格阿爸。毕利格蒙语的意思是睿智,他希望老阿爸能把蒙古人的草原智慧,快快送抵他的大脑。静静的额仑草原,没有任何回声。他绝望地抬起头,想最后看一眼美丽冰蓝的腾格里。

突然,老阿爸的一句话从天而降,像疾雷一样地轰进他的鼓膜:狼最怕枪、套马杆和铁器。枪和套马杆,他没有。铁器他有没有呢?他脚底一热,有!他脚下蹬着的就是一副硕大的钢镫。他的脚狂喜地颤抖起来。

毕利格阿爸把自己的大青马换给他,但马鞍未换。难怪当初老人给他挑了这么大的一副钢蹬,似乎老人早就料到了有用得着它的这一天。但老人当初对他说,初学骑马,马镫不大就踩不稳。万一被马尥下来,也容易拖镫,被马踢伤踢死。这副马镫开口宽阔,踏底是圆形的,比普通的浅口方底铁镫,几乎大一倍重两倍。

狼群正在等待探子,人马已走到狼群的正面。陈阵迅速将双脚退出钢镫,又弯身将镫带拽上来,双手各抓住一只钢镫——生死存亡在此一举。陈阵憋足了劲,猛地转过身,朝密集的狼群大吼一声,然后将沉重的钢镫举到胸前,狠狠地对砸起来。

“当、当……”

钢镫击出钢锤敲砸钢轨的声响,清脆高频,震耳欲聋,在肃杀静寂的草原上,像刺耳刺胆的利剑刺向狼群。对于狼来说,这种非自然的钢铁声响,要比自然中的惊雷声更可怕,也比草原狼最畏惧的捕兽钢夹所发出的声音更具恐吓力。陈阵敲出第一声,就把整个狼群吓得集体一哆嗦。他再猛击几下,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全体大回转,倒背耳朵,缩起脖子像一阵黄风一样,呼地向山里奔逃而去。连那条探狼也放弃任务,迅速折身归队。

陈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此可怕庞大的蒙古狼群,居然被两只钢镫所击退。他顿时壮起胆来,一会儿狂击马镫,一会儿又用草原牧民的招唤手势,抡圆了胳膊,向身后的方向大喊大叫:豁勒登!豁勒登!(快!快!)这里的狼,多多的有啦。

可能,蒙古狼听得懂蒙古话,也看得懂蒙古猎人的手势猎语。狼群被它们所怀疑的蒙古猎人的猎圈阵吓得快速撤离。但狼群撤得井然有序,急奔中的狼群仍然保持着草原狼军团的古老建制和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陈阵看呆了。

狼群一眨眼的工夫就跑没影了,山谷里留下一大片雪雾雪砂。

天光已暗。陈阵还没有完全认好马镫,大青马就弹射了出去,朝它所认识的最近营盘冲刺狂奔。寒风灌进领口袖口,陈阵浑身的冷汗几乎结成了冰。

狼口余生的陈阵,从此也像草原民族那样崇敬起长生天腾格里来了。并且,他从此对蒙古草原狼有一种着了魔的恐惧、敬畏和痴迷。蒙古狼,对他来说,决不是仅仅触及了他的灵魂、而是曾经击出了他灵魂的生物。在草原狼身上,竟然潜伏着、承载着一种如此巨大的吸引力?这种看不见、摸不着,虚无却又坚固的东西,可能就是人们心灵中的崇拜物或原始图腾。

诱杀

作者:孙兴运

猎人是山里最优秀的猎手。因为猎人知道要做一个好猎人,不仅要弹无虚发,更需机智谋略。

猎人之所以优秀,是因为他懂得诱杀,而不是搏杀。他知道凶猛的虎狼豺豹是惹不得的,动辄便有性命之忧。而性情温顺的鹿兔马羊是可以大开杀戒的。

猎人机智得有些阴险。他不射杀第一只猎物,而是打伤后捉住,当诱饵缚于树上,自己躲在树丛中悠然地等待着。等猎物的哀鸣声唤来同伴时,猎人才从树丛中伸出乌黑的枪管精确射杀。

猎人知道弱小的动物要依群而生存,群内有着高尚的互助精神。正是这种高尚精神的存在,才使猎人每次都能满载而归。所以猎人常在归后偷偷地笑,笑那些猎物蠢不可言。

那天早晨,猎人像往日一样踌躇满志地上了山。雨过天晴后的山比往日更清秀妩媚,泥土的清香和鲜花的芬芳在林子里弥漫着。

猎人听到了鹿鸣声,他顿时精神一振。脚步便欢快起来了。

鹿鸣声是从林子中央的一片空地上传来的。空地上的三头鹿浑然不知危险已经笼罩了它们,依然沉醉于嬉戏之中。猎人躲在树丛中开始谋划枪口下的第一个目标,他很快就发现了那是一头公鹿、一头母鹿和一头鹿崽。

猎人缓慢地举起了枪,那头鹿崽在枪声中晃了一下便跪倒在地了。公鹿和母鹿闻声一惊,可跑出两步却回头看见了跪在地上的鹿崽。于是便仰天哀鸣。猎人正为自己的计谋而得意时,那两头鹿在凄厉的鸣叫声中一步一步地走近了鹿崽。

当猎人再次举起枪管时,四面的林子里忽然传来了此起彼伏的鹿鸣声,声音愈来愈大、愈来愈近。猎人正暗自欢喜,就看见有许多鹿从树丛中拥上了那片空地,齐声长鸣。

又一声枪响,一头鹿轰然倒下了,血汩汩地喷涌而出,染得草地一片褐红。鹿群没有因为惊吓而逃散,鸣叫声却更加凄厉。鹿群的哀鸣声在猎人听来便是一曲高亢的凯歌。嘹亮的凯歌刺激得猎人血脉亢奋不已。

随着枪声接连响起,七八头鹿已凛然倒下了。猎人胸腔里燃起的熊熊激情不得不因弹药的耗尽而熄灭。

鹿群依然哀鸣着。猎人就燃起一枝烟悠然地等待着,想等到鹿群散去后再收获这次诱杀的硕果。正当猎人眯着眼乐呢,鹿群却炸开般地四下逃散了。

猎人钻出树丛,忽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腥臭。猎人回头望了一眼就发现身后一只斑斓大虎正向他逼近。这附近怎么能有虎呢?就是有虎,听见枪声早该吓跑了呀!

猎人忽然颤栗了:那群鹿!那群鹿在诱杀他!它们用身体耗光了子弹,那哀鸣声不仅召来了老虎而且掩盖了枪声!

猎人终于在一声虎啸中没了气息。他临死也没弄明白,温顺软弱的鹿怎么会诱杀自己?

自由与生命

作者:索尔·贝洛兰斌/译

八月的一天下午,天气暖洋洋的,一群小孩在十分卖力地捕捉那些色彩斑斓的蝴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童年时代发生的一件印象很深的事情。那时我才十二岁,住在南卡罗来纳州,常常把一些野生的活物捉来放到笼子里,而那件事发生后,我这种兴致就被抛得无影无踪了。

我家在林子边上,每当日落黄昏,便有一群美洲画眉鸟来到林间歇息和歌唱。

那歌声美妙绝伦,没有一件人间的乐器能奏出那么优美的曲调来。

我当机立断,决心捕获一只小画眉,放到我的笼子里,让她为我一人歌唱。

果然,我成功了。她先是拍打着翅膀,在笼中飞来扑去,十分恐惧。但后来她安静下来,承认了这个新家。站在笼子前,聆听我的小音乐家美妙的歌唱,我感到万分高兴,真是喜从天降。

我把鸟笼放到我家后院。第二天,她那慈爱的妈妈口含食物飞到了笼子跟前。

画眉妈妈让小画眉把食物一口一口地吞咽下去。当然,画眉妈妈知道这样比我来喂她的孩子要好得多。看来,这是件皆大欢喜的好事情。

接下来的一天早晨,我去看我的小俘虏在干什么,发现她无声无息地躺在笼子底层,已经死了。我对此迷惑不解,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我想我的小鸟不是已得到了精心的照料吗?

那时,正逢著名的鸟类学家阿瑟·威利来看望家父,在我家小住,我把小可怜儿那可怕的厄运告诉了他,听后,他作了精辟的解释:“当一只母美洲画眉发现她的孩子被关进笼子后,就一定要喂小画眉足以致死的毒莓,她似乎坚信孩子死了总比活着做囚徒好些。”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捕捉任何活物来关进笼子里。因为任何生物都有对自由生活的追求,而这种追求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第二辑 动物奇迹

狼群分配原则

作者:杨治邦

一群狼在荒凉的雪地上奔跑,它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吃到食物了。猎物就在前面,狼群拼命地追赶。终于,一只狼扑向猎物,就在这一瞬间,后面的狼也赶到,猎物被咬死在地。这时,分享猎物的行动开始了,首先,是最强壮的狼,即咬死猎物的狼先吃,然后是强壮的狼吃,最后才轮到身体瘦弱的狼。如果食物不够吃,体弱的狼就吃不上食物。猎物一吃完,狼群又开始奔跑起来,向下一个猎物追去。

狼群就这样不停地奔跑,跑过漫长的冬季。偶尔狼群吃饱了,它们也不会停下来,因为它们经历过太多饥饿的日子;它们也总是把尾巴夹得紧紧的,很少互相争斗,即便发生争斗,弱者很快服输,夹着尾巴到另一边去了。狼群的目标始终在前方的猎物。一队狼群就这样奔跑着,虽然队伍中不时有狼倒下,但狼群依然奔跑着,始终充满了活力。

这不是寓言,在小说中我就读到过同样的故事,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给我许多思考。

狼群的“分配原则”也很值得深思:先强后弱。猎物总是跑在最前面的狼首先捕获的,没有它们,就不会有食物。从另一种意义来说,跑在最前面的狼必须保持一定的体力;如果这一部分狼跑不动了,就不会有食物,这对狼群来说其结果是灾难性的。

有趣的是狼总是夹着尾巴,不像狗总是把尾巴翘得高高的。狗是喜欢窝里斗的,它们见面就咬,一咬就得拼个你死我活。狼大概不喜欢窝里斗,不做无谓的牺牲。狼就是狼,狗就是狗,落到今天看家护院的地步。人们常常告诫自己:夹着尾巴做人。我想,这大约是从狼那儿得到的启示。

上帝总是在启示

作者:陆勇强

东部非洲的绿洲上生活着一种美丽的蜥蜴,它们有着色彩绚丽的表皮,太阳出来的时候,它们三三两两出现在岩石上晒太阳,它们的色彩真的可以醉倒每一个人。

当地居民企图捉到它们,放到自己的器皿中以供欣赏,但再高明的捕猎者都无法实现这个愿望。因为蜥蜴的身手太敏捷了,它们在发觉一丝儿的风吹草动之后,就会像风儿一样溜之大吉。

所以,捕猎者只能猎杀它们,当地人相信在猎杀它们之后,可以剥下它们美丽的皮。但令人奇怪的是,蜥蜴只要一经猎杀,它们的表皮就会在几秒钟之内黯然无光,最后变成了像泥土一样粗糙的东西。

这似乎是给猎杀者的一种惩罚,猎杀者因为贪图得到美丽而杀害它们,它们却偏偏不给猎杀者以最爱。

在东北的原始森林里,还有一种动物像东非的蜥蜴那样有着“报复”心理。它就是麝,麝的身上有一种香,是珍贵的香料,也是上等的中药。麝香只产于雄麝身上,想获得麝香,一般需要猎杀麝。但所有的猎人都知道,麝是一种“聪明绝顶”的动物,只要发现自己的生命出现危险,就会在猎人开枪之前,迅速咬破自己的香囊。

自然界真是一个难以穷尽的世界,它总会在某种时候突然给人以某种启示。就像东非的蜥蜴,东北的雄麝,它们以自己的方式告诉人们它们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以及它们的愤怒和尊严。

造物主把智慧赐给人类,可能同时也赐给了动物,在上帝看来,所有的生命都应该是平等的。当人类的心智被残忍所蒙蔽时,造物主就会给人们某种启示,但可惜的是,很少有人能领悟。

麻雀和红襟鸟

作者:孙丽

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时候,英国送奶公司送到订户门口的牛奶,既不用盖子也不用封口,因此,麻雀和红襟鸟可以很容易地喝到凝固在奶瓶上层的奶油皮。后来,送奶公司把奶瓶口用锡箔纸封起来,想防止鸟儿偷食。没想到,二十年后,英国的麻雀都学会了用嘴把奶瓶的锡箔纸啄开,继续吃它们喜爱的奶油皮。然而,同样是二十年,红襟鸟却一直没学会这种方法,自然也就没有美味的奶油皮可吃了。

这种现象引起了生物学家的兴趣,他们对这两种鸟儿进行了研究,从解剖的结果来看,它们的生理结构没有很大区别,但为什么这两种鸟在进化上却有如此大的差别呢?原来,这与它们的生活习性有很大的关系。

麻雀是群居的鸟类,常常一起行动,当某只麻雀发现了啄破锡箔纸的方法,它就可以教会别的麻雀。而红襟鸟则喜独居,它们圈地为主,沟通仅止于求偶和对于侵犯者的驱逐,因此,就算有某只红襟鸟发现锡箔纸可以啄破,其他的鸟也无法知道。

对于物种来说,进化需要集体交流和行动,这样,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有了新技能,才可以真正地发扬光大,使物种生生不息。同样,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想要取得成功,也离不开与他人的沟通与合作。个人的力量往往微不足道,但当你投身于集体,成为其中一分子,你所付出的努力与智慧,就会得到丰厚的回报,而这才是更大的成功。相反,当你孤身一人,与外界充满隔阂,闭关自守,你就会知道,做一件事是多么难,而成功是多么遥远。

如果你也是一只鸟,那么你是想做麻雀还是红襟鸟呢?

动物的想象力

作者:魏得胜

1

黑斯博士在《敞开的北极海面》一书中,几次提到他的狗:它们本来一直是靠拢成很紧凑的一队来拉雪橇的,当接近薄冰时,它们便自行岔开而行,显然是为了把重量分配得均匀一些,以免陷到冰层下面去。每每看到狗们自行在冰面上岔开,黑斯博士就知道,接近薄冰了,注意危险。没人知道黑斯博士的狗何以想像得出,哪儿是厚冰,哪儿是薄冰;又何以知道,厚冰处可以并肩而行,薄冰处却必须保持距离。这说明狗具有超强的推理和想像力,在没有危险的时候,它们并肩而行,劲儿往一处使;危险在即,则保持距离。人的思维与想像力正好与狗相反,在没有来自外部的险情时,通常会窝里斗;有了险情,才开始注重团结。

2

缪比乌斯教授做过这样一个试验,他把一条梭子鱼放到鱼缸里,用玻璃片隔成两格,一格放这条梭子鱼,另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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