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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解释-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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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量永远不稳定——今年大好,不代表明年也好——所以分成合约是持久地存在的。
要注意的是,一个商场之内,不管是固定租金或分成租金,或是二者的合并,不同商店的平方米租金往往不同,而且差距可以很大。这不单是因为地点,或分成下不同商店的不稳定收入;更重要的是,商场要有协调的销售品组合。一些商场专卖某类物品,商店之间的租金差距不大。但以不同类物品组合的商场,招徕有道的商店的租金较低是惯例。大名鼎鼎的巨店,可以导致客似云来的(称anchor store),其平方米的租金可能只是同商场内的小商店的五分之一。
上述的选择分成合约的解释,是以有讯息费用的存在而难订或难同意固定之价,代替一九六七年我提出的因为有风险而要以分成合约把风险分担。应该是改进,因为讯息费用的高低及其转变比风险的大小及其转变容易鉴辨得多。当年我没想到,有讯息困难(讯息不对称)订价不容易,而与现成的物品有别,以未来的收入而先订生产要素之价有特别困难。很不幸,昔日的风险与分担误导了后来行内的不少文章。
再回头说农业的固定租金与佃农分成,中国三十年代的资料显示,大部分的固定租金合约都包括一项逃避条款(escape clause),指明当地习惯认为是饥荒之年,地主所收的固定租金要按当地的习惯减租。这是说,固定租金是市场的规范,但订约时不知后果,遇到凶年祸日,农民所得不足餬口,市场会有惯性的减租厘定,有逃避条款的固定租金合约,地主要入乡随俗地减租了。没有这条款的硬性租金合约称「铁板租」,其租金是较低的。
有趣的是,凡有「逃避条款」的合约只有一条,都说明是以风俗习惯为依归的。原则上,固定租金合约可以有很多逃避条款,每款指明收成比预期下降至某水平,租金减多少,或不同水平的收成有不同的租金调整。这些加起来就变为佃农分成合约了。但风俗习惯只界定一条失收的饥荒水平线,一个风俗习惯的减租额。风俗的形成也有交易费用。
中国三十年代的资料,显示以谷粮为固定租金的,百分之八十三有上述的逃避条款;而以货币为固定租金的,只百分之六十三有此条款。不难明白:一般性的失收,农作物市价上升,农户以货币交租损失较小。
当然,所有佃农分成合约是没有逃避条款的。麦地采用分成合约的比率高于米地。台湾一九一○至一九五○的资料显示,以百分率算波动,麦的收成不稳定比米的大约高九倍。
(《经济解释》之八十七)
第六节:件工合约浅而重要
一九六六年起我开始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合约,迄今三十六年矣!其实是很短的时间,只是觉得很长。其中资料最多而成果最满意的,是花了五年多时间研究的石油工业的换油(crude…oil exchange)及有关合约。可惜这批作品是顾问工作,不能发表。过瘾精彩,然而,石油工业非常特别,不容易一般性地增加我们对行为的解释。发明专利与商业秘密的租用合约也花了不少时日,我说过了,后果一败涂地!令人惋惜,因为这些合约肯定有很大的科学价值。相比之下,蜜蜂与果园的合约是最容易的。只考查了一个月,分析与写作两个月,就得到一篇行内津津乐道的文章,且历久不衰。这是运情。然而,从科学贡献的角度看,那篇《蜜蜂的神话》(The Fable of theBees)不是大鱼一尾。
能知半夜事,富贵万千年。要是我能事前知道每项调查研究所需的时日与后果,学术生涯何其写意!但件工合约(piece…rate contract)我事前知道是比较重要而又容易的。是的,只有件工我事前准确地肯定是好投资。问题是当年身在美国,那里因为三十年代工会的反对与后来的最低工资法例,件工在那里少见。一九六九年回港度短假,简略地查询一下;一九七五年回港度长假时,玉器市场与件工合约是我集中的两项工作。
当年认为件工合约重要,因为记得一九五○年左右,我的家在香港西湾河山上的奥背龙村,邻近住的贫苦人家以「穿珠仔」维生。有人交来不同颜色的小玻璃珠子与线,操作的按指定的图案穿成头带,是卖到美国去的。工资很低,以每件穿好的成品算,从早穿到晚仅足以餬口。这是件工。
一九六八年在芝加哥与高斯研讨他一九三七年发表的《公司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后,我想,昔日奥背龙村交珠子材料与收珠子带成品的,只是一位中间人,而原则上多个穿珠子的可以集中在一家工厂工作。如果一家工厂的所有产品或产品的所有部分都以件工成交,高斯的公司理念就不容易站得住脚。
是的,昔日的香港与今天的中国大陆,好些产品的整体是由件工分部制作,再由件工组合,由件工包装。零散的工作,不容易以件数算工资的──例如女秘书、清洁工人等──不用件工合约。质量有大变化的──例如产品设计──不用件工。制作过程是要一起合作的
──工人的速度要相等配合──也不用件工。
一件成衣的制作,从裁剪到分部制作到分部组合,通常以件工算酬。玩具、手表、塑料金属等产品也如是。拋光以件算,但电镀是几个人一起合作,则以时间算工资了。很明显,件工要有标准之「件」为模范,而质量的审查极为重要。件工以量度件数算工价(薪酬),依照履行定律,不用担心工人坐而不动。
故老相传,以件工制成或组成的产品,质量不会很高。这是误会。正确的看法是件工合约的采用要有大量生产的支持。量不够,产品常变的情况,决定每件的工价交易费用可能太高。是的,产品常转换,决定每件工价的交易费用远比决定时间工资为高。高文件产品通常量小,所以少用件工。另一方面,高文件产品的质量比较复杂,需要有多个准则的审查,这也要量大才合算的。今天在广东番禺一带,磨小钻石(称碎石)是以件工算。昔日小钻石质量最高的产地是苏联,今天是南中国。这可见只要量够大,有明确准则审查,高文件产品不仅可用件工,而且采用。
时间工资的厘定,一般比件工算工价容易。这是因为时间就是时间,工作不同时间还是依旧量度,而同类工作的按时薪酬,市场有指引。另一方面,件工盛行的行业,每工人的时间产出件数,也是时间工资的指引。厘定件工的每件工价可用时间工资指引,但更普遍的是以行内的其它类似的件工之工价为凭。一个行业之内分专业,例如拋光、上色、裁剪、车衣等,而一个专业的一般薪酬或收入,市场有公论。
问题是件工不以时间算,新而又特别的产品,算件工的工价就比较困难了。最明显的例子是工厂收到订新货的要求,说明新产品的规格与量数,厂商为了出价要算成本。产品是从来没有造过的,件工的成本从何而定?
调查所得,新奇的产品算件工成本,是找出应该由件工制作但以前没有生产过的那部分,与厂内的专业代表洽商。件工的工价是以数动作──每件所需的大动作与小动作的次数──经过洽商而订的。接单后制作,有一段练习时期比较慢,但手熟之后原订的件工工价可能要调整。一般来说,需要洽商的情况不多,而调整(再洽商)更少见。
件工制作可以在工厂之内集中从事,也可以发出去由工人自己在家里制作。后者类似英国工业革命之前盛行的putting out system。英国工业革命的本质,是纺织业发明了庞大的织布机,太大而又太昂贵,不宜用于家庭,工人于是集中于工厂操作。是的,工业革命就只是「革」这一点,虽然当时织布机的两大发明有口皆碑。
今天中国的件工制作也如是。零散的小件,不需用庞大或贵重机械的,可以发出去,但科技的进展与管理的系统化,发到家庭制作的件工是日渐式微了。一九七五年在香港调查件工合约时,我重视家庭的件工资料,因为有如下的一个问题。
厂房的用地与件工用以生产的机械或工具,可以有很高的租值。依照边际生产理论,同样生产要素的租值是应该相同的。然而,不同的件工工人用同样的房地与机械,同时间其产量可以很不相同。如果不同生产力的件工工人获取相同的件工价,那么产量较高的会给工厂带来较高的租值,使房地与房地之间或机械与机械之间的租值不相等──于是,房地之间、机械之间的边际产值就不相等了。这样,重要的边际生产理论就被推翻了。是的,用于件工合约上,这理论的含意是在生产力明显地有差别的情况下,件工的工价应该累进:同样时间,产量越高的工人的每件工价越高。
上述的推理有两个明确的验证含意。其一是机械越贵重──租值越高──件工会越多采用累进的件工价。其二是发出家庭制作的件工产品,房地与机械皆由家庭负担,件工价会较高,但不会累进。
这些推断是证实了的。家庭车衣或家庭拋光,工人用自设的机械,如果工人包交收其件工价通常略高,但永不累进。工厂内,不用机械(工具也少用)的手织件工,有奖金的只按质量判断,不按产量而累进件工价。但以贵重机械操作的件工,例如用塑料机之类,奖金制度盛行──每天超过某产量,件工价外有奖金。生产力较高的工人用较新置而先进的机械,生产力较低的用旧机,甚至被安排在夜班工作。
以下的件工故事是真实的。八十年代初期,香港的厂商到广东一带投资设厂。雇用的工人是政府分派的国家职工,工作时间与工资皆由政府规定,工厂老板不能解雇。工人散漫不在话下,长睡午觉也免不了。香港厂商一般亏蚀,怨声载道。一位朋友当时购置磨钻石的机械,搬进中国设厂。结果无能为力,把所有机械送给政府,买个交情,关门大吉。(他当年想不到,今天南中国磨小钻石成行成市,雄视天下。)
到了一九八三年,香港厂商的投诉无日无之,不肯雇用国家职工。据理力争,厂商获得自由选择「合同工」──私订合约的工人──的权利。那大概是一九八四年。厂商差不多一致地转用件工合约,奇立刻出现。工人早上七时排队等工厂八时开门,不再睡午觉,下班时间要继续工作下去。改了产权制度(劳力改作私产),换了合约安排,产量一夜之间暴升一倍以上!八十年代中期,有好几年,广东几个市镇的干部朋友告诉我,他们每年的增长率在百分之五十以上。
第七节:小账安排深不可测
司空见惯的合约安排,看来不重要的,可能百思不得其解。我没有深入地研究过,但多年来我对小账(gratuity)的合约安排想不通。
一些地方侍应不收小账。一些收小账但是「共产制」──小账要与其它侍应分享。一些是「私产制」──每侍应有界定的餐领域,小账该侍应独占。一些「私产制」下,四客或以上同则餐前指明小账不低于餐价的百分之十五。一些「共产制」强迫小账百分之十,而强迫小账之上顾客还自愿地多付一点。一些「共产制」是与老板共分的。我们要怎样解释小账的安排及其多样变化呢?
最明显的解释,小账是让顾客衡量侍应的服务或工作态度,然后随缘乐助。三十年前我想,如果这解释是对的话,凡是顾客不会再光顾的食肆,随缘乐助的小账会较少。不再回头,不用多买侍应的欢心。当时在美国,我驾车到四顾无居民的公路,每隔数十英里才有一家食肆的环境,查询三间餐馆的侍应的通常小账。答案不约而同:大约单价的百分之十五。这与市区内的一样!
顾客衡量服务的假说还有另一个问题。强迫小账的安排说不通,而不强迫的「共产制」也不够不强迫的「私产制」那样说得通。强迫小账的安排深不可测。美国的高档餐厅,一四人或以上强迫小费百分之十五,可以理解。美国的习惯,是人多时各出自己的消费,组合给一人付账。这样,各自出钱会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小账。一些城市的五星酒店也强迫小账百分之十至十五。这现象我理解一小半。有些城市政府抽酒店的房间税是不算小账那部分的。但为什么强迫小账不增加而房租减少呢?为什么只是五星或高档酒店强迫小账?
最不容易明白还是香港中级或以上的食肆,百分之十的强迫小账是例行的。那是为什么?说这百分之十要与员工分享,不通,因为食肆大可以加食品之价而从价中抽百分之十出来分享的。我想来想去,认为这强迫小账有点欺骗的成分,有点取巧于费沙所说的货币幻觉(money illusion)。餐馆似乎要说,我们的餐价不高,强迫小账是服务费。这解释牵强。无论怎样,只要大多数的中、上级食肆强迫小账,类同的食肆都要跟做,因为在竞争下,离群之马是不智之举。
我没有解释小账的理论。没有深入研究过,但间中地想了很长时日,有两点建议可能与答案有关。其一,随缘乐助的小账可以鼓励服务态度,但也可以对服务有反作用,后者可见于好些监管不当的食肆,顾客「乐助」的小账不够多,侍应就黑口黑脸,甚至粗言粗语。其二是一些民族对自己的文化有尊严,认为他们的服务本来就是好的,所以不收小账。日本是不收小账的。好的服务拒收小账令人欣赏。
(《经济解释》之八十八)
第八节:失业的理由
「失业」是经济学的一个大题目,是社会最关注的。传统把这话题算在「宏观经济」之内,应该是错误的归纳。正确的处理是把失业放进这里的生产要素的合约安排。可不是吗?劳力是生产要素,而失业是合约安排的失败。在《佃农理论》之前,经济学者不关心合约安排,而虽然今天的新制度经济学重视合约,但没有谁把失业看作找不到合约伙伴。一士谔谔,就让我在这里说说吧。
政府的统计数字是有「失业人数」这一大项的。然而,到今天经济学者还不能肯定失业为何物,有些行内高人甚至不肯定有失业这回事!传统的失业定义,大概是由剑桥的庇古(A。 C。 Pigou)提出的。这定义说:一个人有能力工作,愿意工作,但找不到工作,就是失业了。这定义有三个困难,使后人不知所指,虽然庇古的同事凯恩斯(J。 M。 Keynes)的看法类同。
第一个困难是该定义没有说工资或薪酬是多少。愿意接受够低的薪酬,任何有能力工作的人都可以找到工作。说愿意工作但不愿意接受低薪,有点前言不对后语,而这样界定失业近于套套逻辑,没有什么内容。为了挽救这定义,英国的经济学者首先提出了隐藏性失业(disguised unemployment)这个理念。他们认为一个大学教授在街头卖花生,学非所用,虽有工作,但隐藏真正的失业。这说法牵强,难以接受──例如教授转替学生补习的收入可能比卖花生还要低,但却是学有所用。后来在五十年代的经济发展学说中,隐藏性失业被看为边际产值是零或负值,盛极一时,皆胡说八道。
第二个困难是该失业定义通常是指遭解雇,或找不到雇主,而这些是替外人工作的问题(即合约问题)。自己工作的选择则少被提及。一个人当然可以自己工作,或在家中读书求学,或作其它知识投资,皆有所业,有没有饭吃是另一回事。
第三个困难是该定义含意失业是非自愿(involuntary)的。是的,失业通常是指involuntaryunemployment。这可能是最大的麻烦。「非自愿」是说不是自己的选择,但不是选择性的行为或现象,经济学是无从解释的。这是说,要以经济理论解释失业,我们一定要从失业者自己选择失业的角度看。当然,不同的局限条件对这选择有不同的约束。失业于是可以看为在某些情况下某些局限提升而导致的选择。
让我先处理几项政府干预市场而引起的「失业」,然后分析比较困难的。
(一)福利制度,包括香港今天的综援金,肯定是会增加政府统计的失业人数的。不工作(尤其是要证明没有工作)而有福利收入,薪酬不够高就当然不工作了。
(二)一些国家有最低工资的规限,例如今年(2002)美国规定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六点九美元,加上其它政府指明雇主要付的,近八美元一小时。一个劳工不值这工资,找不到工作,统计说是失业了。
(三)一些国家,得到政府的批准,工会势力庞大。说要罢工,工人非罢不可,也算作失业。
(四)一些地区──如香港──政府规定有强积金,或解雇员工时要付长期服务金。这些或促使雇主解雇,或减少雇用,因为工资是间接地提升了。统计失业也会增加。
上述的「失业」,不容易说服经济学者算是失业。政府干预市场,什么奇形怪状的现象都可以发生。另一方面,今天的经济学者没有谁会同意上文所说的庇古建议的失业定义。事实上,写到这里,我还没有告诉读者失业究竟是什么。不是有意故作神秘,而是要先谈一个「失业」现象肯定是真实的。那就是政府的干预不变,统计的失业数字却时高时低,有大幅度的上落,其规律是经济不景失业人数上升,欣欣向荣失业数字下降。不管失业是什么,其数字有规律的升降与社会人士的关注是重要的现象,需要解释。
上述失业数字的大幅升降不能归咎于政府干预或不干预市场。主要的原因,是员工被解雇后,一时间他的劳力不容易再卖出去。这与任何其它生产要素或资产往往不容易在短期内卖出去一样,只是劳力与其它生产要素的性质不同,在细节上出售的困难有别。任何市场成交都有合约,但因为没有奴隶制度,劳力的出售不是卖断的,所以雇用劳力的合约有结构性。这样看,劳力不能卖出与房子不能租出类同,只是性质不同,细节上出售的困难有别。是的,空置的房子可以作为「失业」看。
任何资产(包括劳力),不能卖出或租出的主要原因,是出售者要价过高。那为什么失业的劳力会要价过高呢?答案是讯息的问题,今天经济学者大都同意。但讯息的问题有好几方面,究竟是哪些讯息不足使失业数字上升,经济学者就有分歧了。老师艾智仁(A。 A。 Alchian)认为找工作有讯息费用,被解雇后的员工选择专业找工作,在寻觅期间被算为失业。这是一部分的解释,但我认为不是那么重要。
我认为主要的讯息困难,是失业的人(劳力卖不出去或找不到合约伙伴)不知道,或不能肯定,自己劳力的市价。经济不景,被解雇,失业者知道工资是要下降的,但应该下降多少呢?调查市场,如果与失业者有类同本领的工资大致一样,讯息费用不高,这失业的人会比较容易接受一个下降了或甚至暴跌了的工资。但如果类同本领的工资有大差别,他就偏于继续求职,选择「失业」。这是说,失业是因为求职的人认为自己有不错的机会以某价(工资)出售其劳力,但因为有讯息费用他难作取舍。他是有机会获取他要求的工资的,但要求低一点机会较高。选择不容易,何况市场的情况可能不断地变。
为什么不骑牛搵马呢?有些人选择这样做,但往往不是明智之举。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工作转来转去对工作者有不良的信誉。其二是暂时接受了大幅下降的薪酬,将来不容易大幅上升。一个人的薪酬是他的所值的讯息,不一定对,但将来的雇主会那样看。
关于劳力的工资或薪酬的讯息困难是这样的。经济不景,劳力市场的需求下降,类同本领的工资下跌一般是参差不齐,在观察上出现了大差别。这是因为加薪皆大欢喜,但减薪却不容易被员工接受,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顽固性。有规模的商业机构,恐怕集体罢工,不采取集体大幅减薪的办法。他们选择小幅减薪与部分解雇。倒过来,经济好景,工资上升会因为失业的或工资偏低的升幅比较大,而使类同本领的工资差距收窄。
香港的经验可能是最好的示范例子。这个以经济自由而知名于世的城市,统计失业率历来大约是百分之二。今天──二○○二年七月──是百分之七点七,还在上升,看来百分之八以上是必达的了。从失业率升幅的比例(倍数)看,香港应该破了世界纪录。福利的增加与强积金的推行当然是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政府公务员的薪酬高企不下,误导了市场,增加了市场工资的跌幅不一,其结果是类同的本领有很大的薪酬差数。这是说,出售劳力的讯息费用高,因为失业的不容易知道自己的市值工资。
想想吧。你原有月薪四万元的工作被解雇了,但昔日考试成绩比你差的同学,还在政府工作,月薪是五万。你去找工作,有月薪一万元的你要不要?你对自己说:打政府工的同学是天之骄子,算了算了。问题是你有另一位在私营机构工作的同学被减了工资,但月薪还有三万。月薪一万你要不要?这可能是你的真正市值,你信不信?是因为你知道自己可以胜任的工作,其观察到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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