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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探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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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证词
这位曾经一度是法律院校学生的泰德·班迪,态度极其傲慢,他坚持自己进行辩护。他在处理州法院的证词时,使用了一项盘问技巧,这使得一些外行人犹豫不决。直到理查德·索维罗恩出现在法庭的证人席中,泰德·班迪才把他的律师推到了前边。因为他很清楚,理查德·索维罗恩的证词对他来说是毁灭性的。
对于在莉萨左肩部咬痕旁的黄色比例尺,理查德·索维罗思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辩护人想利用原始比例尺丢失的事实进行辩护,而理查德·索维罗恩当场指出比例尺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怀疑它的精确度是毫无理由的。
理查德·索维罗恩使用了莉萨左肩部咬痕特征的扩大照片,以及泰德·班迪打开嘴唇露出牙齿的相同尺寸的照片。理查德·索维罗恩展现了班迪前牙的醋酸纤维脂的轮廓线,与咬痕照片上的轮廓线完全吻合。控方问理查德·索维罗恩,班迪是否在特定合理的范围内形成了咬痕。理查德·索维罗恩回答说:“是这样的,先生。”这时控方终于第一次通过身体证据,把班迪和死难者联系起来了。
辩护律师埃德沃伦·哈维迅速分析对班迪不利的因素。他问牙医:“咬痕分析,一目前还是不完善的科学,是吗?”
“我认为这是科学的证据。”
“你的结论实际上只是个个人观点而已吧?”
索维罗恩同意是这样的,但是虽然如此,纽约市检查官的首席顾问法齿科学家落厄尔·勒文医生告诉大家,法庭的牙齿鉴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它作为证据的使用,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
1978年7月23日,班迪所有被指控的罪行都成立。十多年后,1989年1月24日,他终于被送上电椅。可是被他所杀害的妇女人数一直没人知晓。直到他被执行死刑的前一刻,他才暗示他杀死了大约四五十人。
结论
在审理班迪的案件中,要不是法庭大胆地使用齿痕证据,真正的罪犯就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卡迈恩味拉布罗
时间:1979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在这起案件中,牙科学分析弥补了刑事犯罪现场勘查不足的缺点。
1979年12月12日的晚间,布朗克斯地区,在环境幽雅的佩勒姆马勒街的风景区干道旁,一所公寓的房顶上,发现了一具年轻妇女的裸尸。死者名叫弗朗辛·埃尔弗森,是一名年仅26岁、身高不足5英尺、体重只有80磅的体弱女孩。她和父母住在这栋建筑的一套公寓里。案发前的一个早上,她去附近的一家托儿所上班,从此就再也没有人见到过她。
她身体上有令人恐怖的伤口:她遭到过毒打,在搏斗过程中,她曾用自己的手提袋进行自卫,但还是遭到残酷的伤害。她的胸部,被人用圆珠笔写了潦草的字迹,是杀人者给警方留下的猥亵下流的信息。这明明是向警方挑战,凶手还在死者大腿内侧疯狂地撕咬。
咬痕的检验,必须有详细的拍照记录,才能为日后检验提供参考资料。如果咬痕的突起比较明显,还必须对咬痕进行制模提取。这些照片及模型将同可能的嫌疑人的牙齿样本进行比较,进行同一认定。在这两个过程中,将使用到多种装置,其中包括红紫外照相、电子显微镜,甚至要进行计算机分析。弗朗辛·埃尔弗森的死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强的恐怖效应。当侦探们要求当地的居民提供他们的牙齿样本时,他们都非常积极地配合。但是没有一份和死者身体上的咬痕相一致。
几个月过去了,案件始终没有头绪。联邦调查局的行为科学组受委托,给杀人者进行画像,根据对现场情况的分析,他们终于描绘出了犯罪嫌疑人轮廓:男性,年龄在25岁到另岁之间,受教育水平较低,可能住在发案地,单身或者和父母一起居住,受到严重的精神病折磨,以至需要在心理研究所治疗,可能已经在警方的侦查范围之内,杀人者或他的家庭成员甚至可能已经受到过警方的调查,最后一点是虽然在死者身上发现了一根黑色的阴毛,但凶手绝对是白人而不是黑人(参见理查德·蔡斯案件)。
案件的回顾
最后一点使得调查工作的方向彻底发生了改变,警方又开始对以前排查过的嫌疑人进行重新筛滤,逐渐的,重点嫌疑人出现了。刚发现谋杀案时,警方曾调查过这栋建筑物四楼的一名年过半百的男子。这个男子的儿子,名叫卡迈恩·卡拉布罗,32岁,有长期的精神病史。一开始警方被这一表面现象所迷惑,因而忽视对他们的调查。
医院的记录确证了——卡迈恩·卡拉布罗住过一年的医院——所以他对医院的安全系统十分了解,知道它的漏洞。以至他能很容易的溜出医院作案,之后还能安全地返回。在作案时,卡迈恩味拉布罗正好在他的胳膊上打了石膏。这就更加大了对他的嫌疑。因为从现场看,被害人是被石膏模型打晕的。
自从离开医院,卡迈恩·卡拉布罗即辍学,他一直受雇于一家公司管理舞台布景设计。当对他进行调查时,他并没有拒绝提供牙齿样本。法齿学家落厄尔·勒文博士、霍默·坎贝尔博士、理查德·索维罗恩博士检验他的牙痕样本时,都毫不犹豫地认定卡迈恩·卡拉布罗就是在死者大腿上留下咬痕的人。
1980年12月20日,大约是谋杀案发生的一年后,卡迈恩·卡拉布罗被捕,他将在监狱中度过他的一生。
结论
在验尸房中,死者弗朗辛·埃尔弗森身体上发现的黑色阴毛又如何解释呢?这个迷的揭开表明:假如法庭科学的程序不落实成文字,那么侦查工作很容易走弯路。原来,装弗朗辛·埃尔弗森尸体的盛尸袋曾经装过一名男性黑人被害者,所以死者弗朗辛·埃尔弗森身上出现的这一根黑色阴毛是盛尸袋上的——以前的工作忽略了这些非常重要的细枝末节。
心理痕迹
犯罪行为受犯罪意识的支配。听起来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但为了寻求犯罪行为的动机,即“解除疑虑”,侦探们用心良苦,目前把寻求犯罪动机逐步转向心理学。在法庭界,没有别的技能能唤起这样的争论,特别是在英国。心理学概念的实质要求重视犯罪分子在现场遗留下的心理痕迹。通过这些线索,可以构建出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结构。通常感觉、观察和地理环境的影响贯穿于心理学研究的整个过程。所以仅通过研究犯罪情况,只能从侧面描述上获得成功,而完全依赖心理痕迹是不能破案的。
心理痕迹的概念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心理痕迹不完善的构想,形成于1932年的查尔斯·林德伯格的绑架案中),但它在最近才被法律执行机构接受。时间较长的代价迫使心理学只能使用在最严重的刑事案件中。但作为传统研究技术的附属品,它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毋庸质疑,早期的心理痕迹应用的显著成功助长了心理学在案件侦破中的有效性、危险性及过分的自信。
从关于心理痕迹的争论来看,对作案人心理刻画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犯罪类型的研究为犯罪心理研究提供了很大的优势,但这个优势又有一定的危险性,保证每起案件的客观性是不容易的。心理痕迹是通过种种迹象,追溯既往,即通过过去的犯罪行为,解决当前的犯罪,并提出建议。精明干练的心理专家注意到,人类对于犯罪的打击力量是永远的、无限的。
乔治·梅特斯凯
时间:1940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这是通过心理痕迹成功侦破的第一起案件,它使一个多年在纽约作案实行恐怖活动的投弹手被俘。
案件开始于1940年11月16日,令人头疼的个人系列犯罪案件拉开了序幕。那天,在坚固挺立的爱迪生大楼的一个窗户边发现了一枚没有爆炸的炸弹。炸弹包旁边有一张手写的字条,上写着“打倒爱迪生,恶棍爱迪生——这是为你准备的”。警方认为这是有人针对向纽约提供电能的公司而作出的恶意恐吓活动。
1941年9月,又一个因时钟的导火线机械结构没有被拉开而未能爆炸的炸弹在第十九大街被发现。三个月后,在珍珠港,曼哈顿的警方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件,上写“我不再为这个持久的战斗准备更多的炸弹——我爱国的感情已经让我下了决心——我要揭发虚伪的爱迪生——他们将为他们的懦弱行为付出代价……F.P。”这封信件是用墨水写在一张平坦的白色纸张上的。
在1941年和1946年,十六封相同的信,在一些报纸以及旅店和店铺等部门出现,爱迪生公司也收到同样的信。接着,在1950年3月29月,第三颗炸弹出现在大中心车站的地下室。虽然没有爆炸,但这预示着暴徒已经把魔爪伸向建筑物。1950年4月24日,又一个炸弹炸毁了纽约的大众图书馆边的电话亭。随后,暴徒又设置多颗炸弹,其中几颗得逞,几颗未遂。在其中的一次小型爆炸中,令人惊奇的是,剧院中除一张椅子外,没有其他的损伤。政府积极为民众消除惊恐,却没有领略投弹手的意图,这种沉默激怒了恐吓信的作者,于是他加剧了对重要场所的攻击。
在1951年和1952年之间,4颗以上的炸弹爆炸了,这个疯狂的投弹手已经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1953年,又有4颗炸弹爆炸了。第二年,爆炸事件一直不断。其中包括电影院的椅子里埋放的爆炸材料爆炸,炸伤4人——有2人已经生命垂危。1955年,又发现4枚炸弹,其中2故没有爆炸,这两枚炸弹被发现安装在电影院的座位上。投弹手的恐吓信变得长了,而且更加的刻薄。上写“要使用54枚炸弹——打4次恐吓电话——这些炸弹一直炸下去,直到爱迪生受到审判”,落款还是“E.P。公开的暴行
1956年12月12日,又一颗炸弹爆炸了,这也是最有杀伤力的一颗炸弹。它炸飞了布鲁克林地区至上剧院的整个座位,炸伤了6个人。于是大规模地抓捕这位投弹手的行动展开了。首先聘请了纽约精神保健理事、心理学家霍华德·芬尼博士和詹姆斯怖鲁塞尔博士给暴徒画像。霍华德·芬尼博士本人在法庭精神病学方面有很深的研究,他利用暴徒恐吓信所提示的信息,向詹姆斯·布鲁塞尔博士提供了爆炸手本人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詹姆斯·布鲁塞尔博士利用自己精湛的技艺,得出了令人震惊的结论:“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患有偏执狂病的中年男子;性格内向;年龄大约在40岁到50岁,且体格好;他可能是个孤单的单身汉,也有可能和一位老妇人生活在一起;此人爱整洁;脸上的胡须刮的非常干净;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外国血统;是个熟练的技术工人,工作器具通常摆放非常整齐;但对妇女不感兴趣;他是南斯拉夫人;信教;一旦在工作中受到批评,脾气会变得像火焰一样激烈。此人作案的动机是:被解除职务或者受到谴责,却自命不凡,于是久积成怨。他的恐吓信由西切斯特寄来,这不是他的真实居住地,他不会愚蠢到要从自己的居住地寄来这些信,或许是由他的家和纽约之间的一个地方邮寄这些信件的,其居住地点最可能的是布里奇波特和西切斯特。从他的居住地到纽约不得不经过西切斯特。犯罪嫌疑人已经得了一种很糟的疾病——或许是心脏病”。他又补充说,“当你们抓住地时,他会穿一件双层带纽扣的套装”。
布鲁塞尔建议,如果宣布他的理论,可能会激起渴望被注意的投弹手的出现。一张纽约的报纸踊跃的从事了这个赋予挑战性的工作,报纸上刊登了一封公开信,鼓励投弹手放弃破坏活动,答应为他的苦恼开一个讨论会。很快,报纸编辑部收到了三封信,内容全部是痛骂爱迪生公司的。其中一封这样写到,‘戏没有因为困难和不幸得到一分钱——这是一种虐待。”另一封信中,写信人还提到了一个他非常恼怒的日子——1931年9月5日。对爱迪生公司档案处的调查毫无结果。在一份1937年就封口的的档案中,办公室助理爱丽斯发现了一份来自以前一位雇员表示不满的信件,信中有投弹手用语言表达过的几个相同事件。这封信来自一位名叫乔治·梅特斯凯的人,此人在1931年9月5日在工作时被爆裂的锅炉撞倒。当时,他说自己非常痛,可是医生部检查不出任何的损伤。于是,梅特斯凯被给了12个月的医疗费和保险救济金后,公司解雇了他。当他试图上诉公司时,起诉期已经过了——所有的赔偿要求应该在被伤害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真相大白
1957年1月21日,侦探在沃特伯里的梅特斯凯的家中逮捕了他,在他家的汽车车库中发现了制造炸弹的车间。正如心理学家所说的,此人身材均匀,45岁,波兰血统,未婚,同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被拘捕时正穿着一件棉布双层马甲!心理痕迹分析在这起刑事案件中取得了惊人的成功。
梅特斯凯坦白自己就是那位疯狂的投弹手,恐吓信落款的字母缩写“F.P。”代表的意思是“公平的游戏”。1957年4月18日,犯罪嫌疑人被认定为精神病送入了马特旺医院进行治疗,而不适合被审判。1973年,他病愈并被释放。当时的舆论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反对他被解雇。
对于心理痕迹惊人的成功,布鲁塞尔却很谦虚,他把成功归功于合理的逻辑推理以及多年的工作经验。最后他还解释了这个案件的推理过程:因为妄想症要花费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形成——经常是十多年——而第一次七颗炸弹是194D年出现的,那么他判断投弹手可能是1930年期间犯的病,所以1956年时,他应该正值中年。那么此人为什么是妄想狂呢?因为这种人往往自命不凡却怀才不遇,自己总觉得比别人强,所以他们都很整洁,但精神不集中,对错误报刻薄——因此很谨小慎微,喜欢穿着双层马甲。
行文表明此人受过教育,但俚语运用不当——本地人用Con Ed来代替爱迪生公司——此外,他的信读起来像翻译文学。那么怎样判断投弹手是一个斯拉夫人呢?因为,根据历史记载,制造炸弹在中欧很有优势。为什么此人的身材很匀称?德国的精神病医师埃斯特·克雷斯契默作了大量基础研究,已经证明人类的体格、个性和任何精神疾病的发展都有关系。埃斯特晓雷斯契默发现85%的偏执狂患者都有运动员的体格。这个案件中,嫌疑人受过伤,布鲁塞尔判断他最差也是个体格中常的人,所以身体看起来应该很匀称。那么他的单身生活是怎样判断出的?因为此人写字用纯的大写字母,仅仅“W”的写法有些特别,像两个“U”连接在一起一一一一酷似女人的乳房,说明此人在性欲方面有问题,所以推断他可能没有结婚。
事实上,布鲁塞尔只判断错一个地方,那就是投弹手患有心脏病,但是误差不是很大,因为这个疯狂的投弹手是个肺结核病患者。
结论
布鲁塞尔的心理痕迹构建,精确到让人不可思议,大大地提高了心理学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也提高了破案率。以后的侦探在侦查案件过程中,不但要依靠物质基础,还需要了解犯罪心理学,因为犯罪问题是非常复杂的。
理查德·蔡斯
时间:1978年
地点:加里福尼亚,萨克拉门托
意义:联邦调查局的心理分析专家从侧面精确描述了一位令人不知所措的、恶意伤人的犯罪人的心理。
1978年1月20日,星期一,萨克拉门托城中,那个令人震惊的、残酷的凶手所做的案件,在人们脑海中记忆犹新——那天傍晚,当大卫·沃灵回到家时,发现自己22岁的妻子特丽萨被杀害在卧室。大卫·沃灵哭喊着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惊恐得语无伦次,说不清楚自己刚才看到的一切。当警察到达,他们仔细地勘查了现场,没有人能提供这起杀人案件的可疑细节。这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凶杀案件不但深深地刺痛了大卫·沃灵,也让别人惊骇不已:尸体旁边一个被压碎的酸奶瓶子显示,杀人者曾用它当容器喝过被害人的鲜血。很明显,这起案件远远超过了一般的恶性杀人案件,于是侦探们聘请了行为科学技术研究院(BSV)的科学家协助破案。
罗伯特·雷什勒长期在FBI任教,讲解现场重现。他和他的加里福尼亚同事鲁塞·沃帕吉尔共同收集了此案的犯罪资料,终于构建了杀人犯的形象:
白种人,年龄约25岁到27岁之间,体格偏瘦,外表形象营养不良,是个不修边幅马虎的人,所以很可能在他的住所发现犯罪证据。此人有精神病史,且有药物依赖性。他多数时间呆在家里,没有朋友,独居,无业,或许靠救济金生活,可能和他的父母亲生活在一起——但这种可能性很小,没有当过兵,是个高中生或者是个半途而废的大学生,或许得过一次或多次偏执狂精神病。
当案件侦破后,根据犯罪分子作案时的犯罪心理痕迹,臆测出的犯罪人的肖像,其精确程度得到了证实。案件的真相令人毛骨悚然,但每一个臆测依靠的都是细心的观察。虽然此案没有明显的性犯罪迹象,但经验告诉我们,这起命案的动机是性暴力犯罪。这是推断罪犯的起点。每起案件的结构都需要犯罪统计学的知识。在这个案件中,他们从几年来的统计数据得知,主要的性犯罪发生在人种内,也就是说,白种人杀害的对象是白人,而黑种人杀害的对象是黑人,大多数的性犯罪是二十来岁或三十来岁的白人。所以关于罪犯的种族和年龄是很容易推断出的。另外,沃灵居住在白人区,那儿的人很少有兴趣攻击邻居。
关于杀人者的可能外形及居住地来自犯罪现场照片和警察的报告。许多杀人者属于其中的一类:有组织犯罪和无组织犯罪。前者非常狡猾,他们在实施犯罪行为前,要做周密的计划;而无组织犯罪人多为激情无意义行为,很少考虑后果。而这起凶杀案的各个方面显示,这是一起无组织的暴力案件。
从特丽萨被杀的程度和原始状态分析,科学家们更加确信,杀人犯有严重的心理疾病,这种疾病已经持续了好几年,此人对人类的血液有一种渴望。所有的可能性和征兆表明他自己以前可能接受过治疗。通过合理的推理,他们得出,此人不太关心自己,经常忘却吃东西,更不注意保健,所以外表看起来是不修饰边幅且面黄肌瘦的样子。合理的假说推测出杀人犯居住在一个穷苦邋遢的地方,找工作对他来说有困难,可能靠福利生活。心理痕迹描述完全是一个难题,因为推理者没有任何向导,只能依据一些细微的线索来推断。BSU的研究人员坚持一点,就是如果杀人犯不露任何马脚,那他还会再次作案。由四部分组成的谋杀
就在此案发生的三天后,研究人员们预言兑现了。果然在沃灵家不远处36岁的伊弗林·米罗特和她6岁的儿子加森及她家的朋友52岁的丹尼尔·梅雷迪斯被枪杀。伊弗林·米罗特的小外甥迈克尔·弗列雷也失踪了,或许是被绑架。侦探们从被血浸透的婴儿包袱推断,婴儿活着的可能性很小。现场的三具尸体中,仅仅伊弗林·米罗特的尸体被切的支离破碎,由此看出,凶手有很明显的性攻击行为,还有同样的现象是攻击者曾喝过被害人的血,吃饱后,开着受害人红色的四轮车匆匆地离开了。
犯罪现场给雷什勒和沃帕吉尔提供了很好的构建犯罪人心理结构条件。杀人犯身上有大量的血迹,而且他把汽车丢弃在很明显的地方就走开了,这种卤莽的行为表明,此人比上次作案更加的疯狂,这是很明显的精神病人行为。统计学倾向于这样一个观点:杀人犯或许迷恋于夜盗。官员们更多地关心凶手的情况。BSU认为凶手就居住在被弃汽车的附近。
侦探们以汽车停留地为中心线索,在方圆几里进行搜查。盘问,仔细地梳理每一条线索,查寻每一点可疑迹象。148个小时后,有个年轻妇女报告说,她从高校回来时,碰到了一个人和她打招呼,此人的形象把她下了一跳:他外表瘦弱、眼睛深陷,身穿血迹斑斑的衣服,一嘴大黄牙。最初,她没有认出他是谁,后来才想起他名叫特伦顿·蔡斯。
调查发现特伦顿·蔡斯所住的地方离弃车处只有一个街区。警察包围了他的住所,他企图逃跑,手中还拿着一个硬纸盒。当警方抓住时,他用硬纸盒猛力乱挥,盒子里一些血迹斑斑的纸片、破布和一个用小孩包袱包裹的保龄球以及一个小小头盖骨飞了出来。最后,特伦顿·蔡斯终于屈服。随后,警方在搜查他家时发现:一支荷弹手枪及丹尼尔·梅雷迪斯的钱夹。
特伦顿·蔡斯的房间和预测的一样。环境恶劣。凌乱肮脏。满地是沾有污物和血迹的衣物,冰箱里装满人体组织块和脑组织——从凶犯冰箱中的“食物”可以判断,杀人嗜血者刚得到满足。可怜的小迈克尔·弗列雷的尸体在附近找到。特伦顿·蔡斯被拘禁后,主动交待特丽萨不是他的第一个侵害对象。早在1977年间月28日,从本地超市回来的安布罗斯·格里芬,正在往家中运杂货时,特伦顿·蔡斯从他驾驶的卡车上向他身上射了两枪。致命伤在胸部。经调查发现,安布罗斯·格里芬身上的弹壳果然和特伦顿然斯使用的枪一致。
特殊的生活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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