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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获奖者翘楚之作:盛于繁花-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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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侬做不到,她曾为理想那么努力,曾为爱情如此舍弃,他们不久前都还是哼唱字母歌的简单小孩。麦侬做不到。若这怦怦跳动的一切可以用一次叛变来兑换,是可以的。
终于可以登机了,麦侬背靠着磨砂玻璃,缓缓蹲下,他不愿看见,也不愿被看见。一定是那个背信弃义的自己让她离去得这般匆忙。他将纸张攥紧在手里,然后塑像一般定住。飞机斜斜地插入云霄,把台风天的一切不快抛在身后。光子的地址,麦侬写在了那张清单的背面。他希望可以找到她,在她的心死去之前,讲述不曾名状的爱,抑或彼时遗漏的、抛弃的、错过的种种。
第67节:水格:流水落花(1)
流水落花
水 格
心如莲子常含苦
愁似春蚕未断丝
黄仲则
在我死去后的第七个年头,季若表妹忧郁的面容再一次从水里浮上来,像一朵绽放着的莲子淋漓着湿漉漉的凄美。季若表妹这一次的伤心是透明的疼痛,她在一个梅雨时节的清晨推开窗,凉风在她白皙的脸上肆虐,路上的泥泞不堪使从远处走来的人发出大惊小怪的声音。杂声音飘过来时,季若表妹突然触摸到一种战栗的感觉,思念的心痛像一条布捻子从心头捻过,她忍不住泪流满面。恍惚中,在江南阴郁的细雨里,走来了一个执剑的男子。他的脚步让季若表妹颤抖不已。雨滴敲打在窗棂前的寂静若隐若现着许多年前的深夜,季若表妹在陷入回忆的时刻发出绝望的呼唤:〃仲则……〃
我七岁那年的盛夏,这种源自内心深处的不可抑制的呼喊就从遥远的地方传到我的耳畔。我想起那个午后阳光的颜色,走在风里,我轻而易举地捕捉到一只美丽的蝴蝶,在我欢天喜地地带着我的战利品跑向季若表妹的时候,我看见她蹲在绿色的草丛里就像我手中的一只让人怜爱的小蝴蝶,微薄的羽翼下是她嫩白的肌肤。季若表妹嘤嘤的哭泣声让我疑惑不解。然后,我的记忆里保存了她不绝于耳的呼喊。此刻。我清晰地记得她那挂着泪滴的脸庞所镌刻的认真。季若表妹指着我手中的蝴蝶说:
〃仲则,求你去放了它。〃
〃不。〃
我执拗地坚持使季若表妹伤心地离我远去,她踏着野花走向荒草深处时的背影渐近模糊时,我不知手中的蝴蝶何时已经飞走。
然后是记忆的空白。
后来我一直怀疑进入那个宅第的动机。主人煊赫一时的名声在现在看来不值一提。而我19岁时最大的梦想就是光明正大的跨入那个宅第,我把自己的人生定格在那个上面。当我终于身着水蓝色长袍跨过高门槛的时候,命运也注定了我在这个宅第里所行走的轨迹。
我和主人在下午的宴席上对《蒹葭》的解读产生了重大的分歧,这使我和那些见风使舵的门客们不欢而散。主人也因此而提前终止讨论,一副生气的样子抽身而去。大厅里的冷清像一块巨大的石头落在我的肩上。他们中的一位在离去时,拍住我的肩膀压低声音说:
〃仲则兄,你要好自为之。〃
我沉默是因为这些人实在是不可理喻。我独自一人醉酒,在夜深到无法再深的时刻,我的耳畔传来了季若表妹的呼唤。她的声音是在雨滴下落的缝隙中穿插而来的,捎带着阵阵夜雨的凉意和后院的花香。饮罢最后一盏酒,我醉醺醺地握住季若表妹昨天交与我的钥匙寻着香气向后院走去。
雨丝飘在深不可测的夜空,濡湿了我多年的心境。潮湿彻底漫过我的身体,我,带着惶恐和长久的战栗推开那扇命运之门。我从没有对季若表妹讲述过,那个夜里,我同样承受着生命的疼痛和重量。在那样冰冷的雨夜,我长久压抑难言的心需要抚慰,我湿润的灵魂需要另一具同样湿润的灵魂。我卸下亮吉兄赠予我的宝剑,我卸下裹住我们飞翔的盔甲,我将手举在夜的虚无中,触摸季若表妹含泪的脸庞,我的心游走在季若表妹的每一寸肌肤上。生命中不可承受的感动和欲望使那细雨飘零的夜晚刻骨铭心。
一夜无语,一夜无梦。
这真是一个绝好的讽刺。在我离开那个宅第的第三个年头,我已经沦落为一个戏子。铅粉掩饰了我的容貌,却掩饰不住我的心痛,舞台上那如丝如缕的哀婉从遥远的前世一路传来,格外的动人心肠。事实上,那个下午,突然而至的如梭细雨是一个暗示。我在前往演出的路上感觉到了不妥,但绝未想到这样的一场相逢,时间安排了一场绝妙的生离死别。商贾家的宅子富绰豪华,四夫人在细雨中来来去去的身影让我眼熟。同行的伙计说,这家主人是一个家资万贯的老爷子,临老才喜得贵子,总归是续上香火了。仲则,你……
我苦笑着在自己的身上披满了那个夜晚卸下的盔甲。其实,现在我何尝不是在演戏。细雨蒙蒙的天空在搭好戏台的那一天突然转晴。阳光跳跃在远处的河面,几只啁啾的燕子轻盈地从河道上飞过。这所有景象在我的眼里是那么的虚假,同往事一样一幕幕地重叠起来,使我僵立在院落中央不知所措。
演出是在午后开始的,我在登台的一瞬间落泪了。这眼泪用来祭奠一个男人的生命,一个女人的青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爱情。台下那位一身华丽的四夫人坐在院落中央,怀里熟睡着刚刚百天的婴儿。在音乐溢满这个充斥着阳光和雨水的宅第时,我彻底陷入绝望的境地。死亡的气息从远处细若游丝的飘来,我在嗅到令人恐惧和战栗的气息时,那个四夫人竟红了眼睛,起身离席。
四夫人找上我的时候,脸上的铅粉还敷着。我没有擦去,也不敢擦去。她莲子一样的脸庞无声无息地滚落两滴泪,只是眸子里泛着的波光早已不同于往日。我恭敬地鞠了一躬:
〃四夫人……〃
我知道我不再是把盏放歌的仲则,当夜流泪的仲则。我只是一个卑微的伶人。而面前的四夫人也不再是青布小衫的季若,不再是手捧白花的季若。我知道我这一声四夫人喊断了两个人多年的绵延地坚持。在她跨出门槛后,我几乎完全崩溃了。她那一夜脆弱的呼喊从雨夜中传来,敲在我的心上。是痛?是恨?我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宅子的夜晚,灰蒙蒙的月空下,河道上泊着一只小舟,在夜色的笼罩中,它像一具棺椁那样泛着青色的光泽,我奔过去,并在那里向船夫讲述了下面这个关于〃剑(见)〃的故事。
第68节:水格:流水落花(2)
剑七年后的一个暮春时节,洪亮吉远游至一座小镇。在一家店面毫不起眼的古董店里,他发现了这把剑。当时阳光散落在不远处河道上泛起的波光让洪亮吉在一阵目眩之后湿润了双眼。他托起那把剑走到风中的时候,黄仲则悒郁的面容再一次在风中呈现。七年前的深冬,一场大雪覆盖了洪府,仆人手握扫帚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上移来移去让洪亮吉心烦意乱,他吩咐下人端来一盆炭火。然后,隔着窗子听房屋脊背上那些叽叽喳喳的麻雀。这时,一个仆人突然闯进来,他指着身后一个书童比比划划。洪亮吉挥手示意他下去。在这个岑寂的冬天,一个远道而来的书童告诉他,黄仲则病危,他想在临死之前见这位挚友一面。外面世界在阳光下泛起的清冷光泽感染了洪亮吉,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抖动。洪亮吉终于清楚了这些日子慌张的缘由。他的记忆一下子被书童的声音给捅开,在云雀在灰褐色的天空飞过之后,他记起一向清高的仲则在与季若姑娘的苟且之事被戳开后的那个早晨,他脸色苍白地走向主人时的沉寂,他的那颗心几乎是沉到水底去永不复生了。在他被迫从那个宅第离开时,他衣袂飘飘的执剑远去。在季若姑娘先后辗转于商贾与妓院的消息传来时,仲则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嚎啕不已。但次日,他依旧目光郁悒的写诗。洪亮吉在翻阅他的诗稿时表现出的质疑近乎使仲则暴怒,他怒气冲冲的把诗稿从洪亮吉的手中抢回,任性愤懑地说:〃我死后,你一定要烧毁这些诗稿。〃洪亮吉带着那把剑返回洪府的路上,他感到了一种莫名的躁动,这种感觉犹如当年他策马加鞭去会见仲则最后一面时的心绪,而在他赶到时,仲则的身上落满了一层薄雪,嘴巴空洞的张开着,仿佛要吞下或者说出什么。书童告诉洪亮吉说仲则在生前说过,不见洪兄,死不瞑目。
洪亮吉阖上了仲则的双眼后,开始整理他的遗物。除了一沓厚厚的诗稿外,再无他物。他皱起眉头想起当年他赠予仲则的一把宝剑,仲则一直是佩带在身的,可是现在没有。洪亮吉眼前呈现着那些诗稿被焚烧掉时的情景,灰飞烟灭后是无声无息。
这一年的春雨来得似乎特别早,清明的日子,天空更是几日阴雨连绵。洪亮吉在去给仲则的坟头添几抷土之后坐在书房里奋笔疾书的写信。
三个月后,季若姑娘手抚剑身站在河道一侧的冷风中,她似乎可以看见仲则表哥湿漉漉的眼神惶恐不定,他在夜色下像一匹受伤的狼快速跑动,宁静的河道上停靠着一只小舟,在仲则钻进去时,她所有的记忆只剩下这样一首诗:别后相思空一水,重来回首已三生。
云阶月地依然在,细逐空香百遍行。
与时光漫步念去去燕京以北,湘江以南天黑孔雀胆一半是孩子,一半是成年人无处躲藏坏男孩和好女孩的故事在这座城堡里,我要一个人居住,白天巡行,夜里打更。
第69节:徐璐:念去去(1)
念去去
徐 璐
(一)
在过去的那一年中,走在××大里边,你常常会为一个怪异的女生吸走眼球。
她不算漂亮,但气质极好。短头发,不施粉黛。是那种如王菲一般的瘦高个,走起路来直捷挺拔且又万种风情。她的怪异,主要体现在她的穿着上。一年里有一大半的时间她都在穿男装。夏天是一件深蓝色的男式圆领T恤,胸前有白色的阿迪达斯商标字母;春秋两季时常穿一件蓝白条相间的男式薄毛衣,旧旧的,但形很好,也很衬她;几乎一整个冬天,她都被一件黑色的男式羽绒服包裹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她的细手腕上总会戴着一只男款卡西欧手表。可她身上散发的气息却是纯粹女性的,那是十年的芭蕾舞功底和艺术系的诗情画意共同作用的结果。
这个怪异的姑娘,便是艺术系艺术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卓必玉。现在她已经读研二了,又老了一岁,不再奇装异服,但走在人群里依然抢眼。
再美丽的女人,看久了也会产生审美疲劳,所以美女明星们的老公照样有外遇。真正有魅力的女人却不同,她们能不断带来新鲜感,始终有一种不驯服的气质,更具备持久的吸引力。5034的四个姑娘里,最漂亮的是尹莉莉,最有魅力的却是卓必玉。莉莉像一块水晶,光芒四射;卓必玉则如一块玉,浑朴深沉。莉莉的美更人间,一览无余;卓必玉则美得缥缈,更隽永也更耐人寻味。古人云,水晶精光外发而莫掩,终不如玉之温润中存而不露。莉莉对卓必玉是甘拜下风的。做如上总结的人,便是莉莉自己。
与卓必玉谈一场恋爱,是一件很华丽的事。对,就是这个词:华丽。
你握住她的手的同时,你还握住了黑格尔、别林斯基、宗白华的手,你还在和音乐、文学、美术、戏剧耳鬓厮磨,你还在同美、精神、格调、日月精华海誓山盟。艺术有多迷人卓必玉就有多迷人。不错,没有艺术你照样可以活下去;但是,你活着活着忽然接触到艺术,你便会发现曾经的生活有多么贫瘠,而现在为艺术点染提炼的生活有多么华丽。
对的,华丽。
卓必玉现任男友是一家名叫〃水边的阿狄丽娜〃画廊的老板成祖仑。去年开学不久,卓必玉开始在〃水边的阿狄丽娜〃做兼职,十个月里老板付了她将近四万块的薪水。对于一个一周只做两个半天、两个整天兼职工作的学生来说,这是个类似巧取豪夺的收入。老板却认为,值,而且是物超所值。你可以指责老板身上的商人气,挑剔他不够年轻英俊,但你得承认老板是个有品位的鉴赏家。无论鉴赏的是绘画、员工或是女人,这个男人皆有着极高极准的眼光。最吸引卓必玉的正是成祖仑的精锐聪敏。
一般人可能会轻率地认定卓必玉是在傍大款。画廊老板具有大款的基本特征:有钱,有岁数,有世故。成祖仑比卓必玉大了整整十五岁。这个已近不惑的男人在商场上翻滚沉浮多年,自知自己身上的暮气、铜臭气和风尘气,面对璞玉一般的卓必玉颇有些自卑。他对卓必玉说:〃你的前男友一定是个傻瓜,否则他怎会放走你?〃这句话令卓必玉感动,她知道自己在成祖仑眼里有多么珍贵。有一句专说给女人听的话:一个百分之二十爱你的一百分的男人,不如一个百分之百爱你的二十分的男人。前男友显然不如画廊老板珍爱卓必玉,尽管前男友可以得到一个很高的分数。
5034的姐妹对卓必玉同画廊老板谈恋爱这事态度不一。
沈丹霓明确持反对意见:〃卓必玉!你条件这么好,完全可以耐心等待一个年轻许多优秀许多的、更适合你更爱你的人!他实在太老了!我看他都开始谢顶了!〃
谢铱钒的态度模棱两可,说:〃他人倒是不错,不是那种低俗愚蠢的暴发户,典型的儒商,挺聪明也挺有礼貌的。我看他对咱家小玉也蛮真心的。不过,怎么着也是快四十岁的人了,处久了,能有共同语言吗?〃
看来,大家一致认为问题不在于款大,而在于年龄大。
尹莉莉笑着说:〃你们可知道,孙中山也是长宋庆龄整整十五岁。他们的名言是:往前十五年,你属于别人;往后十五年,我属于别人。你度过了春季,我跨过了秋季,我们相会在最热烈的夏季。〃
沈丹霓说:〃莉莉,你真该去报社,专门负责给大龄单身男女们拟征婚广告去。〃
〃呵呵,得了,我们这些局外人就别瞎评论了。还是要看小玉自己的意思,她自己觉得快乐、觉得幸福就好。〃尹莉莉转过头对卓必玉说,〃跟着你自己的感觉走。该怎么取舍,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跟着感觉走,自己来取舍。话是不错,但卓必玉觉得,怎么取舍可依据自己的感觉,结果如何却只能听天由命。还好,她已经相当成熟,对命运,她的敬畏多于怨怼。
(二)
卓必玉是×城人,大学是在外地念的,考研又考回了××大。这奔出去又返回来的一圈折腾,自然是有故事的。
卓必玉的父母,一个跳民族舞,一个唱美声,都是×城有名的文艺工作者。夫妻俩也算是搞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人物,脑子里却残留有封建思想:重男轻女。在生下卓必玉几年后,这两人想要儿子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于是顶风冒险想尽办法,给健康的卓必玉办了个残疾证明,搞到一个生第二胎的指标。可惜造化弄人,第二胎生下来还是个女儿,最惨的是,二女儿竟真的有残疾:是个弱智!可想而知卓必玉的父母有多么的痛苦!
第70节:徐璐:念去去(2)
歌唱家和舞蹈家是顶要面子的两个人。他们尽量把弱智的二女儿藏在家里,不带到世人眼前;家里来了客人,便把二女儿关在房内不放出来,甚至都不让她上桌吃饭。以至于很多人以为这夫妻俩只有一个健康漂亮、会跳芭蕾、会画画的女儿卓必玉。当然,知情人也不在少数,这些当面大夸卓家大女儿的人,省下讥诮留待背后大家作乐。
大女儿受到外人称赞时,歌唱家和舞蹈家自觉面上有光,小小的卓必玉却心下悲凉。为她见不到阳光的妹妹而悲哀,为自己装潢门面的身份而悲哀。她仇恨那些看弱智妹妹笑话的闲杂人等,她还很有些瞧不起她遮遮掩掩的父母,认为属于他们的成人世界虚伪、丑陋且残酷。
父母要面子,卓必玉不要,她只要她的妹妹开心就好。妹妹虽弱智,但还是知晓冷热炎凉的,也有自己的愿望和失望,喜怒和哀乐。这是个无能的却也无辜的、无害的生命。而正因为头脑的过于简单,妹妹有一种清清白白的单纯和善良。有一次卓必玉抱着妹妹转圈玩,不留神把妹妹甩出去,摔了个鼻青脸肿。父母回家来责问卓必玉,妹妹一心护卫她,一个劲说〃不是姐姐摔的,不是姐姐摔的〃。卓必玉认定:妹妹智商低下,情商却不低。
卓必玉非常疼爱妹妹,她拿出超常的耐心和爱心,尽一个小女孩的全部所能去呵护她的妹妹。她和欺负妹妹的邻家男孩打过架,与呵斥妹妹的坏脾气护士吵过恶架,而与之发生冲突最多的还是父母。
妹妹喜欢涂涂画画。从小学习绘画的卓必玉非常欣赏妹妹的画,她认为这些别人眼里的涂鸦之作有一种很天才很可贵的清气。她努力为妹妹争取一个学画的机会,可是,父母却说:老师不会愿意接收弱智孩子的;就算收了,别的孩子欺负她怎么办?她在学校磕了碰了受伤了怎么办?再说,她也学不出名堂的,哪有画家是弱智?反正,父母坚决不答应。
冲突多了,卓必玉发现冲突没有意义。父母对妹妹还是深怀歉疚的,可以说他们也是很爱妹妹的。只是这份爱不够厚重,战胜不了他们的虚荣心。只要到了特定的场合,他们还是会狠下心委屈妹妹。
这是两个累教不改的人,这是两个自私自利的人。卓必玉常常在心里这么恨恨地想她的父母。
读中学的时候,有一次,卓必玉要以第一女主角的身份去全市最大的剧院演出一个芭蕾舞剧。正式演出当晚,父母很高兴,盛装去剧院观看。卓必玉叮嘱了很多次,请父母一定带上妹妹,可最后他们还是把妹妹留在了家里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他们将一打赠票送给亲朋好友,邀请这些人前来欣赏自己大女儿的风光;至于二女儿,就暂且回避吧。
谁知这一次的回避竟成了永远的消失:家中失火,妹妹被活活烧死。
卓必玉在痛哭之后将她的芭蕾舞鞋全部扔进垃圾桶里。自那天以后,她几乎从未主动与父母说过话,对他们的问话只用最简单的嗯啊随便不行来回答。卓必玉在家里再也没有笑过。她是真的笑不出来。她无法原谅自己,无法原谅她的父母。
考大学时,卓必玉毫不犹豫地选择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走出家庭,走入大学,卓必玉有种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解放感。学业优异,爱情称心,人缘尚佳,一切都很完美。卓必玉几乎从来没有想家的感觉,暑假她一向留在学校,还干过一次寒假不回家的事。说到底,她还是与父母隔阂太深,回家待着总觉得不自在。她甚至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一辈子不回那个家。
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
卓必玉有个习惯,每周去图书馆的报刊部翻阅一次《×城晚报》,这是她从识字起便开始阅读的报纸。不想家,却还是很想念家乡的,想念家乡的美食、气候、风物、人情。这种想念通过家乡的报纸得到释放。大三时,卓必玉留心到《×城晚报》周二副刊版有个很不错的专栏作者。
这个笔名为〃寸草心〃的作者先是写了一篇探讨诗乐舞三位一体的美学精神的妙文,后来又写了一组篆章艺术的随笔,显现出精深的文化素养和独特的艺术眼光,令卓必玉大为称赏。可有一期的专栏文章,寸草心却没谈艺术,写起了个人生活,题为《孩子》。
第71节:徐璐:念去去(3)
卓必玉大吃一惊:这个寸草心,居然是爸爸。
爸爸在文章里尽述自己两为人父、两者皆败的心情,情辞恳切,感人至深。卓必玉想象着爸爸是如何在某个无法入眠的深夜里铺开稿纸,边写边哭,边哭边写,写写停停,停停写写,最终完成这篇为血泪浸透的《孩子》。她相信爸爸的忏悔是真的,爸爸的痛苦是真的,爸爸的爱也是真的。
卓必玉在心里检讨自己:你是不是太不理解父母了?你是不是把他们太过妖魔化了?你是不是太不宽容了?
你眼里只看到爸妈对妹妹的嫌弃,却没看到爸爸给生病的妹妹输过600CC血,没看到爸妈在妹妹失踪后如何焦急地去寻找她。你总是袒护妹妹怪罪父母,可你也必须承认妹妹确实给爸妈带来许多麻烦,而爸妈从来没有责骂过她;他们可能很爱面子,可他们爱孩子也是一个事实。你只会怨恨爸妈对不起妹妹,却没有想过他们也不是完人,会做错事,并且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惩罚着、折磨着;你从未想过他们也是慢慢学着做父母的两个孩子,而这两个孩子如今已经是两个老人了。老人的一个孩子死了,一个孩子从不关心乃至几乎不搭理他们。这种惩罚是不是太严酷了呢?至于你卓必玉,谁给了你惩罚他们的权力呢?
可以说,卓必玉数年来与父母的怨结是在这一天解开的。但她没有主动示好,家里打来电话,她依旧习惯性地冷漠以对。这是因为她心里仍旧有些怪她的父母,更是因为,很多时候,〃绝交〃比〃修好〃要容易,〃我爱你〃比〃我恨你〃要难以启齿。
有一阵子,《×城晚报》上不再刊出寸草心的专栏,卓必玉猜八成是爸爸江郎才尽写不出来了。奇怪的是专栏停了的同时,爸妈有好久没来电话。卓必玉开始担心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但她是不会主动打电话回去的。她情愿受猜疑担忧地折磨。一个月后爸妈又打来电话,她才松了口气。当然,她回话依旧简短硬冷,也绝不显现半分自己曾有过的担心。
这时,寸草心的专栏又出现在晚报上。这次他写的还是个人生活,题为《留恋》。文章记述的是他与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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