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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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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所属有御带库、异珍库。


  宋任官之制,有官、职、差遣之别。官指寄禄官,如正奉大夫、朝散郎等,用以确定官员的品级等等,据以付给俸禄。差遣为所任实际职务,如知州、知县等。职为加官,即馆职与贴职,用以加文学之士,以示尊宠。有时差遣亦简称为职,故又常称贴职为“职名”。

职币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职币,设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及府、史、贾、胥、徒等人员。“币”通作“敝”,多余之意。职币掌收纳各部门多余的财物。

职方郎中
  官名。隋尚书省兵部有职方侍郎,唐、宋、明、清兵部有职方郎与员外郎。掌天下地图及城隍、镇戍、堡寨、烽候,及沿边少数民族内附等事。

职方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兵部。掌各省舆图、叙功、罚过、抚恤及军旅简阅等。

职方氏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职方氏,设中大夫四人,下大夫八人,中士十六人,以下尚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地图,辨其邦国、都鄙及九州人民与其物产财用,知其利害得失,规定各邦国贡赋。

职揭
  清制,凡到吏部投供的官员,皆先写本身姓名、官衔一纸,呈送文选清吏司,称为职揭。

职内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职内,设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赋税收入。“内”,《说文》入部:“内,入也。”

职岁
  官名。《周礼》谓天官属有职岁,设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财赋支出。以支出事繁,故官吏之数比掌收入的职内加倍。邦国会计之事,因每年农业丰歉而异,故称职岁。

职志
  官名。秦、汉军队中的掌旗官。《史记·张丞相列传》:“周昌、周苛自卒史从沛公,沛公以周昌为职志。”司马贞索隐:“官名也。职,主也。志,旗帜也。谓掌旗帜之官也。”

著帐户司
  辽官署名。掌管著帐户。著帐户主要为契丹族犯罪籍没为皇室服役的人户。亲王祗从与伶官亦为著帐户。长官为著帐节度使、著帐殿中。下设承应小底局,统领著帐户服各种杂役。

著帐局
  辽官署名。掌贵族世官罪犯家属籍没有皇室服役事。辽各斡鲁朵及皇太后、皇太妃帐,皆有笔砚局、牌印局、灯烛局、床幔局、殿幄局、车舆局、御盏局、本班局,统称著帐诸局。诸局各设郎君,统属于著帐郎君院祗候郎君班详稳司。

著帐郎君院
  辽官署名。属北面著帐官。掌统领著帐局。辽初,犯罪贵族、世官家属罚作奴隶,编入瓦里,称著帐户。世宗时一度赦免,嗣后因人数日多,设立著帐郎君院,下设著帐局,由著帐郎君统领。皇室与皇族、后族皆有著帐局,所属有笔砚局、牌印局、灯烛局、床幔局、殿幄局、车舆局、御盏局、本班局、皇太后祗应司、皇太妃祗应司、亲王祗应司,诸局各设郎君。著帐郎君院有著帐郎君节度使、著帐郎君司徒,下设祗候郎君班详稳司、左祗候郎君班详稳司、右祗候班详稳司统领诸著作局。

著作郎
  官名。东汉朝廷藏书处东观有此郎,由名儒充任,负责撰述国史,但尚非官名。三国魏明帝时始为官名,属中书省。晋改属秘书省,称大著作郎,与著作佐郎同掌编纂国史。南朝后期为士族子弟出身之官。隋朝主官著作曹,唐朝主管著作局,掌修撰文字,著作局一度改名司文局,著作郎亦一度改称司文郎中。宋著作郎属秘书省,辽、金皆属秘书监著作局,掌修批撰日历。元属秘书监,掌修撰日历。元属秘书监,掌历代图籍与阴阳禁书。明省。

族师
  《周礼·地官司徒》谓乡以下的行政区,依次为州、党、族、闾、比。族有族师,以上士充任。旧注谓每族百家。参见“州长”。

啬夫
  官名。传为周司空的属官。《仪礼·觐礼》:“啬夫承命告于天子。”传先秦有吏啬夫人、人啬夫。《管子·君臣上》:“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为检束百姓之官。《韩非子·说林下》谓晋国县邑中的啬夫,有权没收出亡者的财物,实亦检束百姓之官,可与《管子》所说参证。秦、汉为乡官,出土《云梦秦简》谓秦有县啬夫、乡啬、亭啬夫。战国时各国似均有此官,县啬夫与县丞等并举,地位近似。汉只在乡设啬夫,以听讼、收赋税为职务。〈风俗通〉:“啬夫,省也。夫,赋也。言消息百姓,均其役赋。”魏、晋、南北朝亦以啬夫为乡官。秦、汉另有专管某项事务的啬夫。出土《云梦秦简》有仓啬夫(管粮仓之官)、库啬夫、苑啬夫、皂啬夫(管“皂者”之官,皂者为饲养牲畜的夫役)、厩啬夫、司空啬夫(管理作工的刑徒之官)、发弩啬夫等。又有大啬夫(约即县啬夫的别称)、官啬夫(或系各种啬夫的总称)。说详高敏(云梦秦简初探)。汉有暴室啬夫、虎圈啬夫等,陵园也有理啬夫,办祭祀等事。

谏议大夫
  官名。秦有谏大夫,为郎中令之属官,掌论议,有数十人之多。汉初不置。元狩五年(前118)初置,属光禄勋(郎中令改名)。东汉改称谏议大夫,仍属光禄勋,秩六百石。后北魏有此官,与光禄勋无隶属关系,为从四品官。北齐置七人,属集书省。北周地官府有任规谏之职的保氏下大夫,相当于谏议大夫。隋、唐谏议大夫属门下省。隋炀帝曾停置。唐复置,秩正四品下。唐高宗曾改为正谏大夫,后又置谏议大夫,属中书省。开元中废正谏大夫,仍以谏议大夫还门下省,凡四人,掌侍从规谏。贞元四年(788),分左右,各四人,左谏议大夫属门下省,右谏议大夫属中书省。宋置谏院,以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辽金沿置,明初曾置,旋废。

谏院
  官署名。宋天禧元年(1017)由门下省析置,以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为谏官。掌谏诤,凡朝政缺失,大臣及百官任用不当,朝廷各部门事有违失,皆可谏正。如以他官主管谏院称知谏院,司谏、正言亦有主官谏院称知谏院,司谏、正言亦有主管其他事务而不预谏诤者。元丰五年(1082)改革官制,定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院长官,谏官专司谏诤。元祐八年(1093),规定谏官不用执政官亲戚。辽有左谏院属门下省,右谏院属中书省,金亦有谏院,设官与宋略同。

谒者
  一、官名。春秋战国时国君左右掌传达等事的近侍,已用此称。秦、汉属郎中令(汉改光禄勋)。西汉定员七十人,东汉减半,以谒者仆射为主官。东汉时,仆射秩为比千石;常侍谒者五人主殿上时节威仪,秩各为比六百石;给事谒者与灌谒者共三十人,掌宾赞受事,选仪容端正、适于奉使者任职,秩分别为四百石与比三百石。魏、晋、南北朝沿置,凡引见臣下,传达使命等事,均由谒者担任。仆射一官,晋朝废置不常。南朝梁、陈与北朝以谒者台为官署,设谒者仆射与谒者。隋文帝省,炀帝复置,主官改称谒者大夫,下设司朝谒者、通事谒者、将事谒者、谒者。唐代不设,而中书省设通事舍人,实即隋之通事谒者。二、官名。命名者的别称。谒者本有奉使之职,故后世官名,或用“使者”,或用“谒者”。汉有河堤谒者,掌防河事。光武帝在黎阳立营,以谒者监屯兵。东晋、南朝都水使者的属员有河堤谒者、谒者之名,隋、唐尚沿用。三、宋以前宦官职名有谒者,东汉有中宫谒者令、中宫谒者。北朝魏、齐有中谒者仆射。隋、唐内侍省有内谒者监、内谒者。四、古时泛指担任传达、通报的侍从。凤凰山167号汉墓遣策5:“谒者二人”,即此。

谒者仆射
  官名。谒者的长官。秦置,汉沿置,属郎中令(汉改光禄勋),秩为比千石。魏沿置,两晋不常置。南北朝均置,为谒者台主官。仆射掌朝廷礼仪与传达使命。隋初不设。炀帝复置,改名为谒者大夫,掌受诏劳问,出使抚慰,持节察授,并可受理冤案。唐废。

谒者台
  官署名。东汉始见。《晋书》、《宋书》述谒者仆射时,未言谒者台。南朝梁、陈与北齐有谒者台,见《隋书·百官志》。隋初省,炀帝复置,与司隶台、御史台合称三台。唐初废。

谕德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始置太子左右谕德各一人,秩正四品下,掌对皇太子教谕道德,随事讽谏。左右谕德各属左右春坊。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废,景云二年(711)再置。辽南面官中亦有此官。宋常以他官兼任。金沿置。元至元十九年(1282)设詹事院时别置此官。明亦置。清至乾隆时省。

谘议局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立。宣统元年(1909),各省谘议局成立。为谘询机关。议论本省应兴应革事件,预算、决算、税法、公债,及应负义务等。各省谘议局议员数目多少不等,由选举产生,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爵位、官职、出身、学历、财产等限制。有权者仅占全人口的一小部分。

捺钵
  契丹语,亦作纳钵。辽、金、元皇帝外出渔猎时设置的行营,相当于汉语行在。春、夏、秋、冬四季各有常处。


  突厥官名。为部落之长。西突厥分十部,称十箭。左厢五箭置五大啜,一啜管一箭。一箭即一部落。啜与俟斤均为部落的首领。

庾司
  宋提举常平司的俗称。参阅“帅漕宪仓”。

阍人
  《周礼》谓天官所属有阍人,王宫每门四人,苑囿离宫同。掌门禁。无爵,身份当系胥、徒之类。守门人用奄人、墨者(受过黥刑之人)、劓者、刖者。先秦古籍可证,但王国与诸侯,城郭与宫府,所用门人当有区别。《周礼》列阍人于内小臣之后,寺人、内竖之前,所守又系宫门,当系奄人。

阏氏
  匈奴单于之妻的称号。音“燕支”。《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阏氏,匈奴皇后号也。”而传文有“欲得单于一阏氏”语,足见不仅一人。清人沈钦韩云:“按此传是匈奴妻妾并称,……正妻则称大阏氏”,见王先谦《汉书补注》引沈说。

婕妤
  即“婕伃”。

骐骥院
  官署名。宋初承唐制置左、右飞龙院,太平兴国五年(980)改左、右天厩坊,雍熙四年(987)又改左、右骐骥院,各设勾当官三人。元丰改制后属太仆寺。崇宁二年(1103)后,又不属太仆。掌牧养官马以供皇帝车舆、赏赐王公大臣与外国使节及骑军、驿站等用。

绫绵院
  官署名。宋属少府监,掌织紝绵绣,以供皇帝服饰之用。金于真定(今河北正定)、平阳(今山西临汾)、太原(今山西太原市)、河间(今河北河间)、怀州(今河南沁阳)等地置绫绵院,掌织造常课匹缎。元大都人匠总管府所属有纹绵总院,掌织造诸王、百官缎匹。又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所属有绫锦局,掌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僧道为工匠,教以织造。(参见“昭功万户都总使司”)

绮华馆
  清官署名。光绪十七年(1891)置,掌织造绸绉。由内务府大臣兼管。


  汉以后为帝王命令。见“诏敕”。

敕封 
  见“诰封”。

敕令所提举
  见“编修敕令所”。

敕授
  唐任官制度,三品以上称册授,五品以上称制授,六品、守五品以上及视五品以上称敕授。以上均由宰商议,奏准后除拜。六品以下为旨授,由尚书省拟奏,文属吏部,武属兵部。元亦以六品至九品为敕授。

铨司
  宋判吏部铨的简称。

铨头
  金制,内外官员任满时,皆有解由写其政绩、所历资考、更代之期、就去原因,吏部据以定其能否,再总括解由要点,于铨拟时读之,称为铨头。

铨选
  指选官制度。唐五品以上官员由皇帝任命,六品以下官员除员外郎、御史及供奉官外,文官由吏部,武官由兵部,按规定审查合格后授官,称为铨选。后各代除高级官员由皇帝任命外,凡经科举考试、捐纳或原官起复等,均须赴吏部听候铨选。

鸾台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门下省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翊军郎
  唐官名。永徽三年(652),改郎将为翊军郎。显庆元年,复旧。详见“旅贲郎”。

翊卫
  隋、唐三卫之一,见“亲卫”。

翊卫大夫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十阶为翊卫大夫。

翊卫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二十二阶为翊卫郎。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三十阶。

翊正司
  元官署名。属中政院。掌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岁办钱粮造作。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始置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隶皇后位下。延祐六年(1319)称翊正司。有令、丞、典、簿、照磨等官。

翊麾校尉
  武散官名。唐始置,从七品下。宋升从七品。元废。

翎侯 
  官名。西域乌孙、大月氏、康居等国有此官。“翎”一作“翕”。大月氏有五翎侯,各治一城。

傔人餐钱
  宋官员俸禄外加给的一种。中书、枢密、宣徽、三司及正任刺史以上皆有衣粮,余只给餐钱。按不同等给发给,分朝官五等,京官八等,诸司使、副九等,閣门祗修及三班十等,内侍九等,寄班三等。

傛华
  妃嫔称号。汉武帝置。依元帝时规定,位居妃嫔十四等之第五,东汉省。曹魏所置,改称容华。

编管
  官名。宋修前朝国史、实录时置,枢密院亦随事置,皆掌编纂记述。明、清翰林院编修以一甲二三名进士及庶吉士留馆者担任,无实职。

编管
  宋官员等因过失或触犯皇帝,送指定地区管制,称编管或羁管。

编类圣政所
  宋官署名。简称圣政所。绍兴三十二年(1162),以编修敕令所改置。掌修纂庆历、建中靖国编载未尽的勋臣,以及元祐、靖康、建炎以来功勋卓著的忠义之士姓名、职位、事迹,并聚集建炎、绍兴以来诏旨条例,编类高宗在位时的重要政事。提举官由宰相兼任。隆兴元年(1163)并归国史院日历所,仍由宰相提举。

编修
  官名。宋修前朝国史、实录时置,枢密院亦随事置,皆掌编纂记述。明、清翰林院编修以一甲二三名进士及庶吉士留馆者担任,无实职。

编修敕令所
  宋官署名。掌辑录诏旨,编纂成书。有提举,以宰相兼任,同提举以鸷睡兼,详定官以侍从官兼,删定官由职事官内差兼。

编置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的一个司,设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内一人规定由宗室担任,以及主事等官。掌资犯减等,定地编发,兼稽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案状。

博乐赤
  元法薛执事之一掌烹饪以奉上,相当于司膳、厨师。

博士
  官名。战国时已有,掌通古今。秦有七十人。汉初沿置。秩为比六百石,属奉常。赵岐《孟子题辞》谓文帝于《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立专治一经的博士始此。汉武帝建元年(前136)置五经博士后,乃专立儒学一家。宣帝时十二人。东汉十四人,代表治易、书、诗、礼、公羊等儒家经典十四家。博士掌以五经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魏、晋均置,不用人专一经之制,人数亦时有增减。晋咸宁四年(278),初置国子学,置咸宁四年(278),初置国子学,置国子博士一人。后几度复专经之制,如东晋初之《仪礼》、《春秋公羊》博士、梁武帝时之五经博士,北魏亦有五经博士。隋开皇十三年(593),改国子寺为学(炀帝改称国子监),罢隶太常。唐因隋制。国子监外亦有博士。《晋书·职官志》谓魏置太常博士,掌议定王公以下应追谥者的谥法,后世亦多置。其他如医博士、祝禁博士、相博士等,名目尚多。国子监系统的博士,唐有国子博士、律博士、书学博士、算学博士。宋于国子博士、太子博士外,又有武学博士,宗学博士(教授宗室子弟)。明、清国子监有博士厅,设博士,均以分经教授为职务。历代博士品秩,以唐国子学博士正五品上为最高,其他诸博士依次降低,至书、算两学博士,从九品下。明博士为从八品。清改从七品。

博士弟子
  即汉博士教授的学生。博士弟子学习至一定年限,经考核,一般可在任郡国文学的职务,优异者可授中央或地方行政官。明、清用作生员的别称。

博学鸿词科
  制科之一。始于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鸿”本作“宏”,清乾隆中以音近清高宗名(弘历)而改。清康熙十八年(1679)与乾隆元年(1736)曾两次举行。先由内外大臣荐举,不分已仕未仕,定期在殿廷考试。录取者授以翰林官。

裁造院
  官署名。宋属少府监,掌裁制服饰。金少府监所属有裁造署,掌裁造龙凤车具、亭帐、铺陈诸物,宫中随位床榻、屏风、帘额、绦结等,及陵庙与省、台部所用物。


  帝王的命令。

朝奉
  宋文散官有朝奉大夫、朝奉郎。明、清则常称盐店、典当店员为朝奉,亦有地方用以称乡坤。

朝奉大夫
  宋文散官名,正五品,文官第十一阶。元丰改制用以代后行郎中。后定为第十九阶。

朝奉郎
  宋文散官名。正六品上,文官第十四队,相当于唐之朝议郎。元丰改制用以换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后定为第二十二阶。金、元均不常。

朝服法物库
  宋官署名。属殿中省。太平兴国二年(977)置。掌百官朝服、各官署礼衣及仪仗。每遇天礼,当事诸军及行事官从人等,于朝服法物库、尚衣库、新衣库借出法物衣、仪注衣等,礼毕归还。监官二人,以诸司使、副使及三班使臣、内侍充任。

朝考
  清进士经殿试,取得出身后,须再应一次殿试,由特派大臣阅卷,称为朝考。按朝考成绩,结合殿试与复试(指会试后的复试,康熙五十一年即1712年疑会试有弊举行,雍正、乾隆时常有,无定例,嘉庆定为令)名次,择其最优者为庶吉士。

朝列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原名奉德大夫,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朝列大夫,从五品下。元升为从四品。明为从四品初授之阶。清废。

朝请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为从五品上,文官第十二阶。宋从五品,第十三阶。元丰改制用以代前行郎中。后定为第十七阶。金从五品上,元升为从四品。明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清废。

朝请郎
  文散官名。隋始置,在八郎(见“朝议郎”)中位第三,炀帝时罢。唐、宋无均文官第十八阶,正七品上。元丰改制用以代前行员外郎、侍郎史,后定为第二十阶。金、元均不置。

朝散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为从五品下,文官第十三阶,宋为从五品上,文官第十二阶。元丰改制用以代中行郎中。后定为第十八阶。金仍从五品。元升为从四品。明废。

朝散郎
  文散官名。隋文帝置,在八郎(见“朝议郎”)中位第四,炀帝时罢。唐为文官第二十阶,从七品上,宋同。元丰改制后以代中行员行郎、侍御史。后定为第二十一阶。金以后废。

朝议大夫
  文散官名。隋文帝始置。炀帝时罢。唐为正五品下,文官第十一阶。宋元丰改制用以代太常卿、少卿及左、右司郎中,后定为第十五阶。明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清从四品概授朝议大夫。

朝议郎
  文散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八郎之首(余七郎为通议、朝请、朝散、给事、承奉、儒林、文林),秩正六品上,炀帝时罢。唐为文官第十四阶,正六品上。宋废。

掣签
  明吏部对官员选授迁除,先用拈阄法。神宗万历二十二年(1594),吏部尚书孙丕扬为避免宦官请托,创立掣签法,以竹签预写所选机构地区及姓名等,杂置筒中,大选急选,皆由选人自掣。清沿用此制,外省官员分散任用,由吏部掣签分发各省。

储君
  帝王继承者。《公羊传·僖公五年》何林注:“储君副主。”《后汉书·郑众传》:“太子储君。”亦称“储元”、“储副”,(即上引何休注的简写)、“储后”、“储嗣”、“储两”、“储贰”,均太子别称。

储粮局
  清官署名。属盛京户部。掌粮食出纳。征收官庄、旗地之粮,分存内仓及各城仓,该司以之发给各官署官员、丁役以为俸米、口粮。

储膳司
  元官署名。属詹事院。文宗天历二年(1329)始置。掌皇太子饮膳事务。有卿、少卿、丞等官。

储政院
  元官署名。掌辅佐太子。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詹事院。三十一年,改为徽政院,归太后位下。成宗大德九年(1305),复立詹事院,几经废置,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储庆使司。次年罢,复为詹事院,不久改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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