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男人的雨季-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第一部 青葱岁月
第一章 进城:光荣与梦想
那一年,我十八岁,独自一人从我的家乡————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坐着火车穿过长长的江汉平原进入华中的大都市,武汉。
一下火车,滚滚人流从南站喷涌而出。我背着重重的行李箱也走出了南站。站在站口,我感到了几许茫然。
与家乡宁静的山村田园相比,这里完全是很陌生的一个大世界。各种形状图案的广告牌、形形色色的商场店铺、还有那些穿着时髦服装的男男女女。公共汽车在刺耳地鸣响着汽笛,出租车在殷勤地招揽客人。
一辆富康出租车在我身边忽然停下,拦住我的去路。
我朝司机摆摆手,示意让他开走。
我不会把钱浪费在这种交通工具上,母亲临走交给我的两千块钱还带着她老人家的体温。
那个司机,那个武汉人的那种势利马上显现出来:“个板板日的,乡里来的都应该有钱沙!”
我真想骂他两句,可我忍住了。
我一不留神看到一边商店橱窗里的反光了:一个足有一米八的傻大个儿,拎着个沉沉的行李箱,穿着件破旧的白色老头儿汗衫,头剃得短短的。与这里的大街上随便哪个人比,都显得土了巴叽。真象来打工的民工。
再怎么土,也是堂堂的大学生了,怎么着?还是全县少有的文科状元、体育特长生!
我挺了挺腰杆,看着眼前这繁华喧闹的都市,心里狠狠告诉自己:武汉,老子来了,来上大学的,来换个活法的!
※※※
好不容易找到了新生接待处,只见几个打扮得洋气十足,还染了黄头发的女孩子在那儿挥着小旗子:“B校的新生到这边来报到!”
我忙走过去,也不知道她们是老师还是学生,问道:“你们是B校的?”
几个女孩儿看了我一眼,大概觉得我象个打工崽吧,没怎么理睬。那种不屑一顾的神态深深刺痛了我。
我心里有些愠怒,皱了皱眉头。
“喂,是XX级的新生吧?”一声脆脆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
我回头一看,一个样子很活泼的女孩子热情地递给我一杯水。
我心里一热:“是的,是的。”
女孩理了理头发,仰头一笑:“你好高的个子。”
我低头有些不太好意思。
她个子不高,穿着一条水红色连衣裙,一口武汉话讲得很是清脆、地道。
她问道:“你是哪里的新生?”
我出口就是本地的土话:“XX县的。”
一边几个女生面面相觑:“冒听说过呀。”
我猜这“冒听说过”,大概是没有听说的意思。
我的心一下又陷入那种乡下人的最难堪和最无奈的自卑感之中了。
是的,我来自贫困县。
我沉默着,那些优越感十足的女孩子让我反感。
那个小个子女生却笑了:“欢迎你,我们也都是新生,家在武汉市,所以报道早。学校让我们来接你们。”
我这才笑了笑:“谢谢你。”
这时我发觉那边很拽的女生朝那个小个子漂亮女生笑,相互耳语着。
女生却浑没在意地对我说:“等会儿学校的车就来接的。到那边去坐坐吧。”
那边是两排塑料长椅,一些学生都已经在那里集合了。
我听见有个男生在喊这个小女生:“斯晓虹,车怎么还没来,你跟王老师联系下子。”
斯晓虹脆脆地应了一声:“么这样急?我来打个手机。”
她掏出一个精巧的小手机摁开后就放在耳边听,忽然笑了一下:“哦,马上要来?这边的新到的差不多了。好好,我叫他们都等着。”
那股子麻利劲儿很利落干脆。
我注意地看了下刚才那个叫女孩儿名字的男生,瘦瘦的。穿了件鲜亮的明黄色T恤,和那帮先到的男生们聊着什么,那股侃侃而谈的样子,很有些才子劲儿。一看就是城里见多识广、年少轻狂的那种男孩子。
这时斯晓虹问我:“你叫么名字,哪个系的?”
我简单地答道:“陈刚,中文系的。”
她笑笑:“我是外语系的,斯晓虹。”
一会儿,车来了,是那种到处可见的伊维柯客车。
坐在客车上,感觉很舒适。斯晓虹仍然忙前忙后,和每个人搞得都很熟。是个搞公关的好料子。
在车上我才知道那位男生叫胡文林,人们好象都知道他。隐约听说是个特招生,在全国作文比赛得过一等奖。
而那个对我一脸不屑,还对我家乡“冒听说过”的女孩儿,有人叫她丁雅莉。头发染成浅黄色,嘴唇涂得红红的,一副很拽的样子。
这个丁雅莉一路上老主动跟那胡文林搭腔,问这问那,一副追星族的傻样子。
※※※
刚上大学的那阵儿,新鲜感是很足的。
我所在的那所大学环境很漂亮很适合谈恋爱,在武汉多所高校中也因为这一点而很有名气。“学在A校,爱在B校,吃在C校,玩在X校”这是流行于高校间的一句顺口溜。
我们那所学校就是那个B。女生多出男生将近一半。但是我根本还没想过谈恋爱,城里女孩高攀不起,我也自知没那个消费能力,好象在生理上还没那么强烈的需要,不象城里男生那么开化吧。
一同出来的同县女老乡偶而有些来往,也不算多。约好了一同到武汉的黄鹤楼、中山公园玩过。那些女老乡们大多穿着比较朴素,也有两个家庭条件好的打扮讲究一些。老乡们聚会时多数都有些腼腆,过去都是一个县高中的,不同班,也少来往。那个时候农村孩子一心想跳农门,走出那个穷山窝窝,加上民风较淳朴,很少有动这方面心思的。
但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都还是默默地喜欢过、注意过某个异性。
在一同到武汉读书的老乡里,有个过去上学时我就比较注意的女孩儿,叫朱莲心。听说是我们县朱副县长的女儿,文文静静,梳着两个马尾辫子,穿着很简朴也不多话。学习成绩比我好,现在在武汉最有名气的一所大学,读的是财经专业。
记得上高中时,她和我上学时有一段路是相同的,我经常看见她背着书包在我前面走,我心里就一热便故意大步走过去,超过她,也不回头。一股子雄赳赳、气昂昂的傻劲儿。
就这样,高中三年没讲过一句话。但我们学校男生中谈起过她,听说她父亲是管文教卫的副县长,好象见她父亲到县高中来过一次,一个文绉绉的知识分子形象。
现在在武汉老乡聚会,她穿着比过去很要好看了一些,过去老一套的马尾辫现在也烫起了细细的波浪,用一根浅红丝带扎着。很漂亮又不很张扬的样子。
说老实话我有点喜欢她。但我越是喜欢的女孩儿,我越是没勇气跟她们说话。她却比过去活泼多了。还主动问起我的情况,回忆说过去我们上学经常同路。她却笑了:“你走路好快,象阵小风儿似的。常把我吓一跳。”我的脸涨得红红的,她轻轻剥了个桔子递给我。
那桔子吃到嘴里确实甜滋滋的。
只是后来,老乡再聚会时却有一个武汉市的男孩子跟着她,那男孩长得很帅气,对她也很体贴温柔。
这让我们这帮老乡中的大多数男生情绪低落,我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朱莲心还很大方给我们作了介绍:“这是我的同学李文强,这是我的老乡陈刚。”
她还很亲昵地对那个小李子说:“他过去和我上学同路,高中三年没讲过一句话。”
那个李文强惊异地看看我,又微笑着向我点点头。
我心里很不舒服,把桌上的一杯啤酒一口干了。
※※※
好在我的注意力被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深深吸引着。
那个时候,打篮球赛、听讲座、泡吧,周末就到武汉市的各大公园和其他学校去玩儿。我们寝室的几个哥们儿都来自大城市,个个都一股子狂劲儿。他们个个都有所长,下围棋、拉提琴、演讲等,让我心生羡慕也倍感压力。
大学生们都有种不服输的清高劲儿,暗地里都在证明自己的才能和不俗,都想展示一下自我。这种高度自我和个性化的氛围,让我这刚从民风淳朴的乡村中学杀出来的人颇不适应。
我在上高中的时候就爱打篮球,动作还算灵活,一些基本要领也都掌握了。我决心从这里发展自己,总要有个出人头地的地方。
结果我几乎一下课就抱着球上了球场,在那里打得一身热汗,再回去冲个澡。
大学篮球场比我们县高中那破场子条件好多了,我个头高,球感好,动作灵活,很快被学校体育部注意到了。在校内参加了几次篮球赛,进球数居然是最高的。我被吸收进了校篮球队。进了篮球队后,天天有了固定时间训练,还有校方专门请来的省体育局退役教练作指导,我更是如鱼得水,篮球技术有了很大提高,不仅个人素质大增,更有了协作意识、全局意识和战术意识。由于我的出色表现,被选为校篮球队队长,同时还是学生会的体育部长。这些都大大增强了我的自信心。
进了篮球队,特别是当了篮球队长和体育部长以后,我居然成了学校的一个人物。
那些过去把我当准民工看的学生对我尊重多了,也热情多了。经常有一些女生主动为正打比赛的我买饭菜,连我还她们的饭菜场票都不要,说是就当为系里争光做的贡献。
还有的女生还嚷嚷要学打篮球,让我做教练。那可都是一些香喷喷、鲜嫩嫩的城里丫头呵!
当年老子刚进城时,你们的眼睛长哪里去了?
不过那帮粉丝们还是一如继往地看我在球场上健步如飞,看我大玩乔丹的空中飞人动作,并出一声声娇呼。那些热辣辣的目光,那些狂热的助威呐喊,让我血脉贲张,精气十足!
这一个个精灵般的妖女,象给我注入了无边的法力,让我深深提起了一股子豪气,造就着校园篮坛英雄的梦想。
※※※
半年后,我从外形到气质已经完全成了一个城里人,一口武汉话也学得很地道。
中文系搞创作的风很盛,我开始迷上了文学写作,天天猫在寝室里写稿。写了就偷偷往杂志报社投,居然还有几篇上了报纸。
这个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路遥那样的作家,写出一部引起轰动的小说。
而那个早被我忘到爪洼国的法语系的斯晓虹,却再次出现了。
第二章 激吻:爱如潮水
想起来我和斯晓虹认识也很简单,有一次学校举办联谊舞会,男生女生们笑语喧哗,很是热闹。乐池里的电声音乐不停演奏着各种正在流行的歌曲,渲染着浓浓的新潮时尚感觉和欢乐氛围,象我们这些刚入学半年的农村男生更是有种新鲜感,也有某种莫名的距离感。在邀请女生们跳舞时,总有些不自信。
我坐在那里抽着烟和寝室里的哥们儿聊着天,眼神儿却不时瞧着那一对对走下舞池的人们。
那些女生大多在外校带了男友来跳舞,高我们几届的老生们更是陪着女朋友缠绵。
我忽然感到一种人群中的孤独;喧嚣中的寂寞;孤傲中的自卑。
幸好有几个相熟的同届女生主动邀请我们,这才打断了我们的清谈。
那都是看过我打球的女生,其中也有那个妆化得象花狐狸一样的女生丁雅莉。她请我跳了舞,也请那个胡文林跳了舞。这都是新生入学那天认识的。
胡文林现在和我住一个寝室。
忽然我脑子里想起一个人来,那个在大武汉第一位和我平等说话交往的女生。
一下好象想不起来她的名字了。
我朝和丁雅莉刚跳完舞的胡文林:“喂,老大。”
他在我身边坐下:“么事?”
我想了想:“那天新生入学时接我们的好象还有个很活跃的女生,忘了叫什么?”
胡文林脸色一下变了:“么样哦?”
我笑了笑:“好象进校后就再没见过她了。”
胡文林丢给我一支烟:“想追她?”
我脸一热:“哪里,我只是随便问问。好象当时你还叫过她的名字我这会儿忘了。”
他借我手里的烟头点了下火,说道:“哦,她叫斯晓虹,外语系的。有空。我跟她说说我们寝室有男生在打听她。”
我笑了:“别是你的女朋友吧,你们第一天就象蛮熟悉的。”
那一向风流潇洒的胡文林居然脸红了,支吾了两句。
这时,我的目光向舞池扫去,突然发现了她!
她正在乐池边的音响旁和一位长头发的男生快活地聊着什么,还不时格格直笑。一会儿,她拿着话筒走上了乐池:“各位同学你们好,现在我为大家唱一首〈我是女生〉。”
这是首欢快活泼的歌曲,她边唱边跳,赢得台下男生女生们大声喝彩。
“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的脸会变成红苹果,——————我是女生,漂亮的女生,我是女生,漂亮的女生。”
那一刻,我被她深深迷住了,痴痴看着她,烟头烧到手指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在想,如果她成为老子的女朋友就太爽了。
一曲完了,我看见胡文林潇洒地走了过去,想邀她跳下一曲。
一种嫉妒感居然从我心底升起,同时还有种失落感。
我抽着烟,看着他们在谈着什么。
那胡文林潇洒地耸耸肩往回走。
这时我忽然又有种轻松感:那女孩儿拒绝他了。
不料他却朝我招招手,我愣了一下,走过去。
他笑笑:“她还记得你,同意和你跳一曲。”
我颇觉意外,这胡文林还真够哥们儿。
这时,斯晓虹正同她寝室里的几个女生坐那儿,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斯晓虹还不时朝我们这边看一眼。
我就壮着胆子上去了。结果所有的男生和女生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我看见她的目光在那一瞬间有点亮了。
我上去竭力克制紧张感,故作轻松地说道:“小姐,请你跳个舞好吗?”
那时的情形简直令我永生难忘。
她轻轻地站起身,朝我一笑:“那当然可以。”
然后把她的纤纤玉手和轻软腰肢交到我的手里。
她的手温热而柔软,腰轻盈而灵动。我连呼吸都放慢放轻了,小心翼翼地捧着她起舞。
第一次跟女生跳舞,我有点紧张,不时踩上她的脚或撞上她的腿。
她轻笑:“我带着你跳吧。”
我便改变了步子跟着她跳。
然后她歪头问我:“你把我忘了吧?”
我摇头:“不是,尽顾着适应大学生活了。”
她又是一笑:“我看你一个人坐那儿半天了,怎么才来请我呀!”
我半天才答道:“怕你拒绝我。”
她格格一声笑了,很开心的样子:“你倒蛮诚实的”。
我这才认真看了看她,除了鼻尖上有粒小黑痣,她真的算是个漂亮女生。
若是在其他女生稀缺的理工综合高校,她不定是位众望所归的校花级女生。
※※※
一周后,我们寝室哥儿几个正甩牌时,她突然闯了进来。
我那时脸上贴着几个纸条子,看见她,愣了半天。
她一时也没认出来我来,正诧异:“我找错了?”
一哥们儿,肖胖子,听我吹过那段艳遇,把我往上一拽:“是他吧,快验明正身!”
我撕了条子,付了帐。朝她一笑:你来了,坐。
她一笑:瞧这乱的,我坐哪儿呀!
我想了想:要不我们出去走走?
她点头:好。
那一走直到晚上十点多才回来。
我们去了东湖、归元寺、龟山公园,划船、坐蹦蹦车,吃了东来顺的面条,四季美的汤包。
在交谈中,我发现,她是那种很唯美的女生,就是那种很小资的。她对人情世故看得挺透的,讲起港台流行音乐,讲起好莱坞、张艺谋,讲起余秋雨、池莉、方方,她都能侃得头头是道。
好象她特别烦章子怡,说她太精了,长得一般但会自我炒作;还有李湘,总是故意作嗲,一口不土不洋的港台调子,动不动就“哇”,把一帮小男生迷得不行。
我也说不喜欢这样的,还有那个赵薇简直浅薄得可笑。
她问我喜欢哪样的,我说喜欢林心如那样的。
她低头笑了笑。
我问她喜欢哪样的男星,她想了半天,说她喜欢梁朝伟。
我有点吃醋,笑笑:“可惜刘嘉玲把她抓得牢牢的,你没机会了。”
她却看着我直笑。
我以为我脸上哪里不干净,用手在脸上摸了摸。
她抿嘴一笑:“你莫说,你的眼神有点象。”
我心里释然了,第一次听女生这样评价我,心里还有点得意。
她却又泼了点冷水:“外形略似,气质不象。”
我心里掠过一丝不快过了一会儿,我点头道:“我晓得,我来自农村,而且是国家级贫困县。”
她挽起我的手臂:“莫太敏感了,搞得我都不敢跟随你说话了。”
我很喜欢被她轻轻挽着手臂在江汉路上散步的感觉,一丝柔情悄然在心底升起。
在交谈中,我了解到她的家庭环境也蛮可以,老爹是开公司的,独生女。
最后,我们在学校一片树林间的草坪上分手。
她低下头说:“下次,你要先来约我。哪有女生老主动去找男生的?人家看了会说我的。”
我感动地点点头。
“我的电话号码记住了?”她又问。
我说:“这都忘记还得了?”
她笑了,在我脸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跑开了。
于是我们开始了长达三年的校园爱情长跑。
※※※
那些和我同寝室的城里学生,一开始和我关系处得不错,亲兄弟似的。有时我手里缺钱他们一旦知道了,就豪不犹豫地借给我。而他们有什么难事,我也毫不犹豫地两肋插刀。
后来,我在学校脱颖而出后就不一样了。有的城里人就背地里笑我是土包子,把我一些生活习惯当笑话讲。
呸,老子才不在乎呢!
但我有个处得很铁的哥们儿,胡文林,就是新生报道那天叫斯晓虹名字的、那个样子有点吊吊的才子。现在是学校文学社的副社长、校刊文学编辑。
他的笔头子很是厉害,一晚上写个七八千字,第二天就出现在校刊上。是我最佩服的中文系才子。和他谈文学,一出口就是马尔克斯、博尔赫兹。说说余华、刘震云,他还认同点,至于本城的池莉方方刘醒龙就根本不在话下。
他也有点资本,毕竟过去是全国中学生作文竞赛的获奖者,经常在学校团委、学生会举办的文艺晚会上表演节目,围棋也经常在比赛中获奖。
他见我平时节衣缩食,每次只买一两块钱的小菜就吃几碗干白饭,就常常故意多买一份上十块钱高档菜,往我面前一搁,说是一块吃。其实他是想让我也尝尝。开始,我心里很是感动,怎么也不肯下筷子。他就吃上几口就转身到别处去了,让我一个人吃。
说实话,这让我又感动又有些难堪。
※※※
但胡文林有一个毛病,就是太过风流了,常有外校的女生甚至社会上的女人来找他。
由于我们关系很好,他也告诉过我,他在外面租了套房子,和一个艺术学院的女生同居了。
那段时间他很少回寝室睡觉。尽管学校管得很严,但我们都为他打掩护,居然平安无事…
有一天,寝室只有我一个人。他忽然从外面进来,找到我:“刚刚,有件事帮我一下子。”
我看他神色不对,很痛快地说:“什么事,兄弟不含糊。”
他却坐在床边上抽了半天烟,才对我说:“兄弟遇到点麻烦事,你能不能帮帮忙?”
过了好久,他告诉我,他的女朋友原来在社会还有一个男的,这女的最近怀孕做了人流,让那男的知道了,扬言要动刀子。胡文林吓得成天到处躲。
难怪不得,寝室里快半个月没见着他的人影了。
我想了想:“我怎么帮你?”
他摁灭了烟头,又用脚踩了踩:“我约了几个同学老乡,让那男的死了这条心!”
他看看我:“你身体好,快头大,到时候不要你动手,只在一边站着就够吓他一顿的。”
这时他那清瘦的脸变得有几分刚硬、阴狠。同室这么久,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性格中的这一面。
我没做过这种事,但也毫不犹豫:“这容易,到时候打个招呼就成。”
但是我答应得太轻率了。
那实际上成了一次斗殴,对方喊来了七八个社会闲散人员,上来就动刀子捅。胡文林见势不对,打手势让我快走。我见他还要拚命,便没走,而是顺势操起路边一根木棒冲了上去。
结果很快有旁边的路人报了警,110的警车很快开来,将我们全部抓到了派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