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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知识-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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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过。我现在要研究的只是他关于归纳的理论。他的理论的要点是:如果
他的归纳假定为真,那么预测就是可能的,否则预测就是不可能的。因此我
们唯一能够得到支持一种预测而不是另一种预测的概率的途径就是设想他的
假定为真。我并不是想否认要得到支持预测的概率就需要某种假定,我想否
认的是所需要的那种假定就是莱新巴哈的假定。
他的假定是:已知a 和B 两个类,并且已知a 的实例是按照时间顺序排
好的,如果我们在观察了充分数目的a 之后,发现a 为B 的比大体上永远是
m/n,那么不管以后可能观察到多少个a 的实例,这个比例将仍然继续保持下
去。
我们首先看到这个假定仅仅在表面上比那个应用到所有观察到的a 都是
B 的情况上的假定具有更大的普遍性。因为在莱新巴哈的假设中由a 组成的
系列的每一段落都具有大约M/n 的分子为B 的性质,并且我们可以把那个比
较狭义的假定应用到这些段落上去。因此我们可以只研究那个比较狭义的假
定。
因此莱新巴哈的假定和下面的话意义相同:在我们观察了大量的a,并
且发现所有的a 都是B 之后,我们就将假定所有的a 几乎可以都是B。这个
假定对于概率的定义,以及一切科学预测来说都是必要的(他这样认为)。
我认为这个假定可以证明是错误的。假定a1,a2,。。an是已经观察过
并且发现是属于某一类B 的a 的分子。假定an+1 是要观察到的下一个a。如
果它是一个B,那么把不包括an+1 在内的由B 组成的类来代替B。对于这个
类来说,这种归纳就无能为力。这种论证显然还可以推广。由此可以看出,
如果要让归纳具有正确有效的机会,a 和B 就不能是任意的类,而必须是具
有某些性质或关系的类。我的意思并不是说X 和B 之间存在着一种适当关系
时归纳就一定正确有效,我只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归纳可能正确有效,而就它
的一般形式来讲,它却可以证明是错误的。
a 和B 一定不是可以叫作“制造出来”的类,这一点似乎是明显的。我
想把上面出现的不包括an+1 在内的B 叫作一个“制造出来”的类。广义来讲,
我所说的一个“制造出来”的类是一个通过说出某某一项是或不是它的一个
分子而得出至少是它的一部分定义的。这样,“人类”就不是一个制造出来
① 《经验与预测》,第401 页。
的类,但是“不包括苏格拉底在内的全部人类”却是一个制造出来的类。如
果以a1,a2,。an+1是a 的最先观察到的n+1 个分子,那么a1,a2,。。an
就具有不是an+1 的性质,但是我们一定不能用归纳的方法推论出an十1具有
这种性质,不管n 可能有多么大。a 和B 这些类必须通过内包,而不是通过
说出它们的分子来得到定义。任何为归纳提供合理根据的关系一定是一种概
念的关系,并且由于不同的概念可能给同一个类下定义,所以可能出现一对
在归纳上相关并分别替a 和B 下定义的概念,而另外一些成对的概念虽然也
替a 和B 下定义,在归纳上却不相关。例如,我们可以根据经验推论出无羽
毛的两足动物是有死的,但却不能推论出地球上居住的理性动物是有死的,
尽管存在着这两个概念碰巧替同一个类下定义这件事实。
数理逻辑就它迄今为止的发展来看,是以尽可能做到外延的处理为其目
的的。也许这是一个多少带有偶然性的特点,来自算术对于逻辑学家的思想
和意图所产生的影响。与此相反,归纳的问题却要求做到内包的处理。固然
在一个归纳推论中出现的a 和B 这些类,就观察到的实例a1,a2,。。an来
讲,是以外延方式表达出来的,但是超过了这一点,重要的却是这两个类直
到现在只以内包方式表达出来。举例来说,a 可能是血液中有某些杆状菌的
那一类人,而B 则可能是出现某些症状的那一类人。归纳的最重要的性质就
是人们事先并不知道这两个类的外延。在实际应用上,我们认为某些归纳值
得证实,而另外一些归纳则不值得证实,我们还似乎受着一种对于很可能具
有联系的那些种类的内包的觉察力的引导。
因此莱新巴哈的归纳假定不仅过于广泛而且还太偏重外延。如果莱新巴
哈的假定不想成为可以证明是错误的东西,我们就需要有某种范围较窄和偏
重内包的假定。
我们对于莱新巴哈关于不同等级频率的理论还要谈论一下,这些不同等
级频率最后导致一组“盲目假定”的概率。这是和他认为在逻辑中应该用概
卒来代替真理的学说分不开的。让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看这个理论,比方说
一个六十岁的英国人在一年内死去的机会。
第一阶段是简单明白的:把文件上的记载当作完全正确的东西,然后以
总人数去除去年死去的人数。但是我们现在记得统计中每一个项目都可能是
错误的。为了计算这个概率,我们必须得到某组经过仔细研究的类似的统计,
并且发现其中所含错误的百分比。我们还记得那些认为他们发现错误的也可
能弄错,于是我们就开始去统计关于错误的错误。在这种后退的某一阶段我
们势必停顿下来;不管我们在什么地方停顿下来,我们习惯上总会给它一种
“分量”,这种分量人们认为大概不是必然性就是我们猜想在后退的下一阶
段会出现的那种概率。
作为一种认识论来看,这种方法有着许多可以反对的理由。
首先,在后退中靠后的阶段通常比靠前的阶段要困难和不确定得多;我
们不大可能,比方说,在对于官方统计的错误所作的估计上,达到官方统计
本身所达到的正确性。
其次,那些我们必须当作出发点的盲目假定是一种想使心灵与肉体两个
世界取得调和的努力:盲目假定要完成的任务就是数据在我的体系中所要完
成的任务,数据可能是错误的,但是莱新巴哈想通过把它们叫作“假定”而
逃避开认它们为“真”所承担的责任。在选择一个假定而不是另一个假定的
时候,除了他认为这个假416 定更有可能为“真”以外,我看不出还有什么
别的理由;并且因为,照他自己的话来讲,这并不表示(当我们处在盲目假
定这个阶段时)存在着使这个假定具有概然性的某种已知的频率,所以他才
不得不凭借频率以外的某种其它标准来挑选假设。他并没有告诉我们这可能
是什么东西,因为他并没有觉察出它的必要性。
第三,如果我们为了结束无止境的后退而抛弃盲目假定完全属于实用方
面的需要,并且从纯粹理论方面观察莱新巴哈的概率可能表示的意思,我们
就会感到自己陷进了难以解决的复杂情况之中。在第一等级,我们说一个a
将为一个B 的概率是m1/n1;在第二等级,我们对于这个陈述给予概率m2/n2,。。
这是通过使这个陈述作为某一系列类似陈述当中的一个陈述而得到的;在第
三等级,我们对于认为有一个概率m2/n2支持我们的第一个概率m1/n1的那个
陈述给予概率m3/n3;这样一直继续下去。如果我们能够完成这种无止境的后
退的话,那么支持我们最初估计m1/n1的最后的概率会是一个无限乘积
m2 m3m4
×× 。。
n2 n3n4
而我们可以预料这个乘积为零。因此看来在选择第一等级上概然性最大
的估计时,我们几乎肯定是会错的;但是一般来说这仍然是我们可以得到的
最精确的估计。在“概然的”定义中就存在的这种无止境的后退是今人难以
接受的。如果我们想避免这种无止境的后退,我们就必须承认我们原来统计
中每个项目不是真便是伪,并且承认我们得到的第一个概率的值m1/n1 不是
对便是错;事实上我们对于概然性判断必须和对其它判断一样完全使用真—
或—伪这种二分法。详尽来讲,莱新巴哈的立场有如下述:
有一个命题p1,比方说“这个a 是一个B”。
有一个命题P2,说p1具有概率x1。
有一个命题p3,说P2具有概率X2。
有一个命题p4,说p3具有概率x3。
这个系列是无尽止的,并且导致(人们要这样认为)一个极限命题,只有对
这个命题我们才有权力加以肯定。但是我却看不出怎样才能把这个极限命题
表达出来。困难在于:就这个系列中所有先于417 它的分子来说,根据莱新
巴哈的原理,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它们为真的可能性比为伪的可能性大;事实
上它们并不具有我们可以估计的概率。
我的结论是:想不用“真”和“伪”这些概念的努力是个失败,并且概
然性的判断和其它判断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而是同样包含在完全的真—伪
二分法的范围之内。
E。结论
自从休谟以来,在科学方法的讨论中归纳一直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所
以弄清楚上面的论证所得出的结论(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是很重要的。
第一:数学的概率论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使我们有理由认为不管是一个
特殊归纳还是一个普遍归纳具有概然性,不管有利于它的实例的确定数目有
多么大。
第二:如果对于一个归纳中所涉及的A 和B 这些类的内包定义的性质不
如什么限制,那么我们就能证明归纳原理不仅可以怀疑而且是虚妄的。这就
是说,已知某一个类A 的n 个分子属于另外某一个类B,那么使A 的下一个
分子不属于B 的那些“B”的值比起使下一个分子属于B 的值更多,除非n
不太小于宇宙中事物的总数。
第三:在一般所谓的“假言归纳”中,由于迄今为止所有它的观察到的
后果都得到证实而使我们认为某一普遍理论具有概然性,这种归纳与单纯列
举的归纳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不同。因为如果P 是所说的那种理论,A 是由有
关现象组成的类,而B 是由P 的后果组成的类,那么P 和“所有的A 都是B”
就具有相同的意思,P 的证据就是通过单纯列举得到的。
第四:如果一个归纳论证可以正确有效的话,那么归纳原理的叙述就必
须加上某种迄今尚未发现的限制。在实际应用上,科学的常识在各种不同的
归纳面前畏缩不前,这一点我认为是对的。但是那种指导科学的常识的东西
到现在却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表述。
第五:如果科学的推理一般来说正确有效的话,它们之所以正确有效必
然是借助于自然界的某个或某些定律,而这个或这些定律说出了现实世界的
一种或几种综合性质。肯定这类性质的一些命题的真实性靠着来自经验的论
证是连概然性也得不到的,因为这类论证一旦超出了迄今记载下来的经验的
范围,它们的正确性就要依靠我们所说的那些原理。
这些原理是什么,并且如果有意义的话,那么又是在什么意义上。我们
能够名符其实地认识这些原理,仍然是有待我们探讨的问题。
第六部分科学推理的公设
第一章知识的种类
找寻科学推理的公设存在着两类问题。一方面存在着关于大家公认的正
确推理的分析,分析的目的在于发现正确推理所包含的原理;这种研究完全
属于逻辑的范围。另一方面存在着这样的困难,那就是初步看来并没有多少
理由可以假定这些原理为真,更没有理由可以假定人们认识到这些原理为
真。人们在什么意义上,假定存在这种意义的话,可以认识这些原理?我认
为这个问题需要对于“知识”这个概念做出分析。人们过多地把这个概念看
作是个具有明显和统一含义的概念。我个人的看法是:许多哲学上的困难和
争论都来自对于不同种类的知识之间的区别,以及对于我们自以为认识到的
大部分知识所特有的模糊不清和不够明确之处认识不足。另外还有一件在讨
论心理概念时有必要记起的事情,那就是我们和低等动物之间在演化上的连
续性。我们不应假定介乎我们与我们那些不会使用语言的祖先之间有着一条
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在这种假定下,特别不适于给“知识”下定义。
一般所说的知识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关于事实的知识;第二类是关于事
实之间的一般关连的知识。与此紧密相关的还有另外一种区分;有一种可以
叫作“反映”的知识,还有一种能够发挥控制熊力的知识。莱布尼兹的单子
“反映”宇宙,在这种意义上单子也就“认识”宇宙;但是由于单子之间永
不互相作用,它们也就不能“控制”它们身外的任何东西。这是一种关于“知
识”的看法在逻辑上推到极端的表现形式;另一种关于“知识”的看法在逻
辑上推到极端就是实用主义,正如首先由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1845)
中422 所提出的:“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
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
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
题在于改变世界。”①
我认为莱布尼兹和马克思的看法都是不完全的。非常简略地从大体上
讲,前者适用于关于事实的知识,后者适用于关于事实之间的一般关连的知
识。就这两种知识来讲,我所说的都是指非推理的知识而言。我们对于概率
的研究已经证明非推理的知识一定存在,这种知识不仅是关于事实的知识,
而且是关于事实之间的关连的知识。
就其不属于推理的知识而论,我们对于事实的知识有两个来源,即感觉
与记忆。其中感觉具有更基本的性质,因为我们只能回忆已经成为感觉经验
的东西。尽管感觉是知识的一个来源,但它本身却不是通常所说的知识。当
我们谈到“知识”时,我们通常有意把认识和认识对象区别开来,但是在感
觉上却没有这种区别。按照大多数心理学家的用法,“知觉”具有知识的性
质,但是知觉之所以如此是由于经验,也许可能是由于先天的气质,加在纯
粹感觉上面的附加条件而造成的。但是人们只有在下面的情况下才把这些附
加条件看作知识,那就是在感觉与我暂时的心理状态之外的其它事实之间要
有一些关连,而这些关连又一定要和纯粹感觉与叫作知觉的心理状态的其它
部分之间的关连具有适当的关系。所以从感觉过渡到知觉不仅涉及到事实,
① 马克思《费尔巴哈论纲》,人民出版社1962 年版。
而且涉及到事实之间的关连。可是只有在把知觉当作知识的一种类型时,它
才涉及这些关连;作为一种心理现象,知觉只是一种事实,但是就它所加给
感觉的来说,它却是一种可能与实在不相符合的事实。只有在事实之间存在
着某些关连的情况下,比方说铁的外形与坚硬之间的关连,知觉才能和实在
相符合。
记忆是反映的知识的最完全的范例。当我记起一支乐曲或一张朋友的面
孔时,我的心理状态类似我听到那支乐曲或看见那张脸时我的心理状态,尽
管两者之间有着差别。如果我有足够的本423 事,我就可以凭着记忆演奏那
支乐曲或者画出那张脸来,然后把我的演奏或画像与事物的原样进行比较,
或者不如说与我有理由相信确与原样极其相似的事物进行比较。但是在一定
限度内我们相信自己的记忆,即使它不能通过这种考验。如果我们的朋友眼
睛有些青紫,我们会问:“你怎么受的伤?”而绝不会说:“我忘记你眼睛
受伤了”。记忆的考验,正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那样,只不过是一些证实;
记忆本身就带有相当程度的可信性,在记忆清楚、时间较近的情况下尤其是
这样。
记忆的准确不在于它对控制现在和将来的事实上提供多少帮助,而在于
它对一件过去的事实相似到什么程度。赫伯特·斯宾塞在五十年后遇见他年
轻时钟情过的那位女子,他一直记着她年轻时的面貌,正是由于他的记忆的
准确才使得他瞠目不知所对。对于记忆来说,符合“真理”以及因而也就成
为“知识”的条件在于目前的想象与过去的感觉经验之间的相似。控制现在
和将来的事实的能力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具有证实的作用,但却绝对不能确定
我们把某次记忆叫作“知识”时所表示的那种意思。
感觉、知觉和记忆基本上是先于文字的经验;我们可以假定动物的感觉、
知觉和记忆与我们的感觉、知觉和记忆并没有很大不同。一旦接触到用文字
表达的知识,我们似乎就不可避免地失掉一些我们想要叙述的经验的特殊
性,因为所有的文字都表示类别。但是这里却有一点需要加以强调:尽管在
某种意义上讲,文字有表示类别的作用,使用文字的人却不一定这样做。小
孩学会用“猫”这个词来表示对某类刺激的反应;这是一个因果律,正和火
柴对某类刺激作出的反应相似。但是火柴并没有把刺激划入“燃烧的”一类,
而小孩在作出“猫”这个反应时也无须给刺激分类。事实上,如果我们对于
使用“猫”这样的词并不需要假定存在着分类这一点缺少认识,我们就会陷
入永无止境的倒退。没有人能够重复说出“猫”这个词的一个实例;把各个
不同的实例归类,作为这个词的实424 例,这与把动物归类,作为一个种属
的实例是完全相似的过程。所以事实上分类发生在语言开始之后。所有在原
来活动中看来类似分类的东西乃是由于对某些刺激作出的反应之间比起这些
刺激本身之间具有更多的相似。这就是为什么语言有助于我们考虑一切动物
的共同性。
当我在记忆中有着某个事件的映象时,如果我们说这个映象为“真”,
那绝不是指这个词的通常用法。它之所以为“真”是就意象与它的原型之间
所具有的那种相似来说的。如果我们不是把意象作为单纯的想象而是作为记
忆,那么它之成为“知识”的程度也就和它为“真”的程度一样。
但是我们只要一接触到文字,一种习惯性的东两就随之而来。小孩子看
见鼹鼠可能要叫它“老鼠”;这是不合习惯的错误,正象对姑姑不礼貌违反
习惯一样。但是一个完全熟悉这种语言的人用眼角瞥见鼹鼠而叫它“老鼠”,
这种错误可不是不合习惯;如果有机会再加观察,他一定会说,“不对,我
看见的是只鼹鼠”。我们必须先把涉及到的全部字词的文字的和实指的定义
都摆出来,然后才能研究文字的叙述是知识还是谬误。一切实指的定义,因
而也就是所有的定义,都免不了有些含糊不清。非洲类人猿无疑属于猿类,
但是在演化过程中必然有过介乎猿与人两者之间的动物。每个经验界的概念
必然可以适用于某些事物,也必然不能适用于其它事物,但是介乎两者之间
还有一个由那些令人感到犹豫不决的事物所构成的领域。就这类事物来说,
分类的叙述可能有着较多或较少的真实性,或者可能很接近这个令人感到犹
豫不决的领域的中心,以致把它们看作真或伪都没有什么区别。
科学技术主要用来缩小这个不确定的领域。对于度量的计算要达到若干
位有效数字,给出可能的误差。有时“自然界的种类”使得误差几乎不可能
出现。在现存的世界里,大概不会有这种动物,它既不是完全不容置疑是老
鼠又不是完全不容置疑不是老鼠;那些在演化过程中必然存在过的令人感到
犹豫不决的实例现在已425 经不存在了。在物理学中,原子分为有限数目的
不同种类;“铀235”是这样一个概念,它总是毫不含糊地可以用于或者毫
不含糊地不可以用于一类原子身上。一般说来,由于含糊不清而引起的不确
定是有限度的和可以控制的,它只存在于我们想要做出的叙述中的一小部分
——至少在可以使用科学技术的领域内是这样。
抛开含糊不清不论,如果我们做出类似“有一只老鼠”这种叙述,那么
这句话包含着什么意思?一次视觉使得我们相信,沿着我们看的方向有一只
动物,这只动物有着过去和未来,它还有着构成“老鼠”这个词的定义的一
些特点(除了视觉形象之外)。如果我们确有理由相信这个非常复杂的信念,
那么在外面世界中事实之间一定存在着一些关连,这些关连与视觉和视觉所
引起的信念之间的关连相似。如果不存在这些关连——比方说,如果老鼠不
是“真实”的,而是在影片里出现的——的话,我们的信念就是谬误的。从
这一方面看来,事实之间的关连在判断那些可能被我们当作知觉判断的信念
的真伪上是起着一定作用的。
当我说“有一只老鼠”这句话时,我所断言的内容有一部分——我认为
不是全部——是由预料与假言预料组成的。我们想到如果我们继续观看,我
们将继续看到达只老鼠,或者看到这只老鼠躲进某个洞口或裂缝里;如果老
鼠在地板中间突然消失不见,我们一定会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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