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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人-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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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他爹,你们一家就住在前院的南屋,平时你和剩都不许来后院,剩他娘白天跟着我,晚上跟你住前院。春喜和大妮睡后院,除非吩咐不得出门。”

剩就是张长顺两口子的儿子,叫张狗剩,北方人就喊他父母剩他爹,剩他娘。大户里的丫头都是买卖进来的,根本不能出门,但雇佣的女仆却不能像犯人一样关在家里,可是让年轻女孩随便出入,又有点门户不紧的感觉,所以仍然是不许她们随便踏出家门的。女仆为了保住工作,也只能听从,她们不能回家,每个年节由家人上门取她们的工钱。

“家里虽然只有我和两位姑娘,可是你们谁敢偷懒耍猾,或者把外人引来家里,我可是不会轻饶的。”李氏端着架子当了女主人,然后又露出了笑脸,“行了,我也不是那等作践人的主户,日子久了就知道了。”

从这天起,空荡荡的房子总算有点人气了,起码晚上小黄叫唤的时候不会那么害怕了。

剩他娘是个很瘦的女人,像是营养不良导致的,头发稀疏枯黄,不过四十岁的年纪,竟然有一半都是白头发。

她到后院儿听差的时候,满面心酸的说起了自家的事:“剩他爹原先是米铺子里的伙计,东家怨我们弄潮了他一屋子粮食,硬把我们告去了衙门,我们家的房子和地都抵给了他,又还了几年帐,才总算结了这些事。好在我们一家没有散,又得好心人介绍,来夫人家里帮佣。”

春喜是个挺漂亮的大姑娘,双眼皮,小嘴巴,头发乌黑,很会说话。家里是农户,因不愿意在家务农,所以想找一户人家当女佣。不过漂亮的姑娘却一身汗臭味,让人望而却步。

大妮一张大饼脸,小鼻子小眼,皮肤很黑,话都说不利索。她也是庄户人家,爹娘都死了,跟着哥哥,嫂子不容人,本想提脚卖了她,哥哥不让,这才出来当女佣。

他们看上去都很糟踏,衣服又脏又破,连脸上都有许多黑灰。

在这个年代,华夏人的确是不太讲究卫生的,有些穷老百姓一年到头最多洗一两次澡,或者干脆几年不洗澡,不是故意不讲卫生,而是水特别珍贵。

在李氏这里却是不能忍的,她看着三个女人互相搓洗了澡,然后命她们把带来的衣服都洗好晾晒了。

“家里有自来水,不怕你们浪费,把自己拾掇干净了,不然别进屋子。”

狗剩一家起码还有间屋子住呢,到了春喜和大妮,李氏竟然要人家在三姐和雪兰床边打地铺。

“丫头都这样,睡在脚边,晚上有什么吩咐也方便。”李氏理直气壮地说。

雪兰简直无语了,谁要趟在她脚边,那干脆不要睡了。

“你这孩子,非要雇丫鬟,雇来了你又不用,你这不是浪费钱吗?”

雪兰……

这是个刚刚结束了封建王朝统治的时代,虽然民国宣扬什么平等民主,但实际上平等什么的根本不存在,毕竟连人口买卖都还堂而皇之呢。

家里人口多了之后,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可以出门了,就算是晚上也不怕。

雪兰她们来到北平已经有两年了,但是毫不客气的说,从没见识过北平的夜生活。

繁华的夜市上做小买卖的人很多,在夏季的时候热闹非凡。

这天晚上,母女三个带着剩他娘和春喜出门逛夜市去了。

就算是在现代社会,也没有见识过这么热闹的街景。耍杂技的,变戏法的,唱大戏的,无所不包。

就说这耍杂技的,绝对是台下十年功。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用筷子那样的木棍,全身顶着十几个盘子转悠,好看极了。还有吹火的、吞剑的、扔飞镖的、踩高跷的,还有牵着小猴子要钱的。

夜市上的杂耍摊子通常用帷帐围成一个大圈,客人可以进去观赏,入场费通常是一人一到两角,绝对是大饱眼福,票有所值。

街上还有各种吃食摊子和野台子戏。

野台子戏就是唱大鼓的、唱梆子的、说评书的等等娱乐项目。

这一晚上逛回来,雪兰吃了一路,看了一路,甭提多高兴了。

早知道外面的娱乐活动这么多,应该早点出来的,天天在家闷着,想想都是泪啊。

☆、第34章

自从晚上能出门后,雪兰的生活就丰富了起来,过去她轻易不出门,现在她天天想出门。

其实老北平的人对夜市什么的早不觉得新鲜了,除了雪兰这样没见过世面的,才兴奋地整天往外跑。

不过几天功夫,她买了七八个面人,十来个脸谱面具,还有一堆木雕石刻的小玩意。她还从一家药店铺子里花五块钱淘到了两个犀牛脚,回家后小心地收藏了起来。

雪兰爱看杂耍,可李氏和三姐偏爱听戏,李氏嫌弃野台子戏总唱下流东西,故而不肯去。所以想听戏的时候,也会花那么几个银元带女儿和女仆一起去戏园子听戏。

雪兰很能理解她平时抠抠搜搜的,却舍得花钱听戏的心态。毕竟她曾经从事这种贱业,可现在她却像富太太一样体面,带着女儿和仆人坐在戏园子听戏,是人都会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满足和自豪感吧。

梨园,是古代对戏曲班子的别称。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很单调,尤其是很多人还不识字,想要获得点精神方面的娱乐,戏园子就是最好的选择了。所以虽说唱戏是一行贱业,跟娼门基本没区别,但如果唱得好,唱得出名,也能成为大明星,等成为大明星后,跟一百年后的明星们也没什么区别,都是很光鲜很受人尊敬的。

李氏以前是唱梆子的,而且是生角,生角就是男角,不过现在北平基本听不到梆子了,京剧一统江山。

这天晚上,附近一家戏楼里唱《四郎探母》,李氏她们一起去听了。

戏楼里的票价比野台子贵多了,听一场戏就要一两块大洋呢。不过戏楼里听戏更清楚,很多戏楼有上下两层,客人可以点茶水和零嘴吃。

雪兰不爱听戏,可是这天晚上,戏里的杨四郎一出场,就把雪兰给镇住了。

原因无他,男主角长太帅。

那个剑眉星目,那个高鼻薄唇,那个声音磁性。

绝对是她穿越以来见过的最帅的男人了,当然也要考虑到她基本不出门。

于是整场戏,雪兰一个哈欠都没打,就盯着人家的脸发花痴了。真没有想到,在没有互联网的今天,还能见到这样秀色可餐的小鲜肉,内心是阿姨的雪兰觉得十分满足。

戏演完了,她还拿出一块银元扔到台上,打赏了人家。

然后悄悄跟三姐说:“这个杨四郎长得好俊啊。”

三姐一副大姐姐的样子,教训雪兰道:“你女孩子家的,别胡说八道。”

一旁的李氏噗嗤一声笑了,对雪兰说:“那不是男人,那是个女人。”

雪兰愣住了,转头说:“我不信,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就是因为她是女人,所以打扮起来才俊。”李氏说。

有木有搞错,长这么帅居然是女人,把人家的感动还回来……

雪兰捂着胸口,默默内伤了。

好好的戏曲艺术,名旦都是男人也就罢了,为毛女人都唱生角去了啊,这反转不要玩的太哈皮啊。

“不看了,咱们回家吧。”雪兰说。

“再等等,再等等。”李氏看得正入迷,不肯走。

雪兰百无聊赖之时,一抬头,忽然发现房梁上坐着一个人。

他似乎是发现了雪兰在看他,伸出一根手指,对她比了个嘘的姿势。

然后那人沿着房梁木,窜到了天窗处,一个翻身飞了出去,简直像故事里飞檐走壁的人一样。

太……太他么惊人了。

雪兰还以为自己眼花了,使劲揉了揉眼。

这天她们回家的时候,雪兰就一直在想那个突然从房梁上飞出去的人,原来轻功什么的不是子虚乌有啊。

那漂亮灵活的动作,激起了雪兰遥远的回忆。

整整半年了,她一直在看武术典籍,但她根本看不懂。其实没有必要去弄懂真正的武功啊,金大侠也是不懂武功的。

哪怕没看过书,想想那些电视剧也就知道了,小龙女打斗起来,就用两根丝带,或者用一双寒铁手套,与杨过练剑时,不像在练剑,倒像在舞蹈,美得让人心颤。把打斗写的仙姿飘飘,激起人们视觉上的美感,如同走入了一个美妙的仙境。读者不仅得到了心理上的满足,更体会了艺术和美的情怀,这就是金大侠写的打斗了。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么不懂武术的雪兰应该也写得出来。

相反当下的武侠小说非常黄暴,砍一刀,头咕噜噜滚在地上,鲜血喷的到处都是,这种写法很能激起人们的生理厌恶。

不记得人名、地名和武器名也没关系,其实金大侠写这些都是有迹可循的,比如武器,好像越厉害的人,武器就越简单,甚至干脆没有武器。

比如郭大侠、萧峰、虚竹、段誉、张无忌等,统统没有武器,就手无寸铁跟人家打,但是别人都打不过他们。黄药师有一把萧,洪七公有一根打狗棍,都不是利器,可以完全当装饰品了。杨过虽然用剑,但是他的独臂剑也很有说法,一开始是绝世好剑,后来变成重剑,最后变成木剑,也就是说越厉害了,武器也就越来越没用了,他本身就是最强的,无需任何武器来帮衬了。反而那些炮灰,都带着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武器。

大侠们的武功也各具特点,比如郭大侠这样义薄云天的大侠,招牌功夫叫‘降龙十八掌’,一听就特别刚猛,特别正义;洪七公这样的乞丐头子,招牌功夫跟职业非常贴合,叫打狗棒法;梅超风这样阴毒的需要天天在骷髅头上扣窟窿眼的,就叫九阴白骨爪。

作者喜欢的人,武功名字也会高端大气上档次,很具浪漫色彩,比如黄药师这样天资卓绝的人,因为带一管玉箫,吹的曲子便叫碧海潮生曲。逍遥派是个完美主义者的集中地,弟子不仅天资要好,还得貌美如花,他们的武功也很好听很强大,什么北冥神功、凌波微步、天山折梅手等。相反坏人的名字就不好听了,比如西毒的绝世神功叫□□功什么的。

至于武功秘籍,那就更好瞎编了,比如《九阴真经》,其实早在《黄帝内经》等书中有类似的心法,后来被金大侠用《道德经》和《四库全书》里的某些内容扩充了,如果根据人体学,根本行不通,不过读起来,还是很高端大气,很能唬人的。

这样一总结,原本无从下手的故事似乎也找到了思路。

雪兰当晚就在纸上写起了大纲。

《射雕英雄》既是《射雕英雄》,又不是《射雕英雄》。

因为雪兰写这个故事的原因,是为了几年后发生在华夏大地上的一场战争。

所以这个故事里的大侠必须坚守恩怨是非,必须有着圣人一样的道德情操,必须有着定国安邦的宏伟志愿。黑和白的界限要分明,正和邪的立场要坚定。或者干脆说,正和邪的立场,只能以是否符合民族和国家的利益来区分的。哪怕是个土匪,只要他肯站在国家民族的立场上,那他就是侠。可是如果是站在国家民族的对立面,即使再可怜,也只能是奸人。

比如后世很多人会特别同情杨康,照我们现在的说法,这叫人性化看待每个人。他从小受完颜洪烈养育,一直把他当父亲,完颜洪烈对他疼爱有加,哪怕自己受伤也要护着杨康。生恩不及养恩重,十几年过去了,随便出来一个人,就叫他向养育了自己长大的父亲刀剑相向,谁能受得了。所以人性化可以存在,但不能越过国家大义侧重描写。

而最需要描写的东西,是外族入侵时国内百姓的惨状,这些在原著当中是没有,或者很少描述的,但也是雪兰必须添加进去的。屠城、屠村、杀人、强|奸、扫荡、压榨,要描写的清清楚楚、人神共愤,即使写的太可怕,影响文章的可读性也无所谓。而与之共存的,就是百姓们对待侵略者的恨意,以及那种想要反抗,想要逃走,等在原地就是深渊的意识。

这天晚上,雪兰在纸上写下来许多字,虽然不知会对未来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但她心中却是激动难平的。

第二天,雪兰带着大大的黑眼圈上学去了。

刚下黄包车,就看到三姐的同学韩美玲从一辆汽车上走下来,车里的男人正是那位一直追求她的何先生。

雪兰见到后,忽然想起几天前真真说过的话,于是跟三姐咬耳朵道:“那天真真跟我说,她认识追求你同学的那个男人,说他不是好东西,你快劝劝你同学吧。”

三姐皱了皱眉说:“你一个小孩子,哪儿管这么多闲事,快去教室吧。”

雪兰慢悠悠地向教室走去,一进门就看到一群女孩子围着一张桌子。

她也凑上去看了看,竟然有人收到了玫瑰花,不过这张桌子好像是她的桌子啊,但鲜花肯定不是给她的。

课桌前,张维真笑得很无奈。

“维真,快从实交代,谁送的玫瑰花?”

“快说,快说,是男朋友送的吗?”

☆、第35章

这个年代,一些接触过西方的家庭是很摩登的,家里的女儿可以像西方人一样先谈恋爱,然后从所有优秀的追求者中,选择一位结婚。

但不要以为是表面上这么简单的事情,在这个年代,所有结了婚的人当中,十对有九对都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而这些所谓的自由恋爱结婚,其实也是在门当户对的门第中产生的,封建帝国虽然结束了,但上千年的婚嫁传统却不是吆喝几声自由民主就能实现的,哪怕这些自诩先进的人也一样。

自习课上,张维真悄悄跟雪兰咬耳朵:“我订婚了,这是我未婚夫送的。”

十三四岁的姑娘订婚是常事,连结婚都是很正常的。

雪兰默默地说了句:“祝贺你了。”

张维真却叹了口气:“祝贺个屁,他比我大八岁,听说私底下还养着一个女人。”

雪兰也不好再说什么了,连她自己都是跟着三姐逃婚出来的。

“我爸爸只关心那男人有没有能耐,其他的统统不在意,在他的想法里,女儿能当个体面的阔太太就很幸福了,至于男人三妻四妾根本是正常的。那男人就是很有本事,这才叫我爸爸看中的。”她摸了摸抽屉里的《燃秦》封面说,“要是我丈夫能像韩海龙那样就好了,无论多少女人勾引他,他都只爱自己的妻子。如果我遇到这样的男人,就算他穷我也不在乎,可惜我爸爸是不会允许我谈恋爱了。”

没错,张维真其实是雪兰的书迷,她家有一整套精装的《燃秦》。

“小说而已,都是胡编乱造的,你不要陷入其中,想入非非。”雪兰说。

“这世上的男人千千万万,自然有许多重情重义的好男儿,一生一世只爱一个人。”

“你未婚夫一定很在意你的,否则就不会给你送鲜花了。”雪兰安慰道。

“在意我?”张维真悄声笑了,“我这么又圆又胖的小姑娘,他一个成年男人会在意我?别说笑了,早就开荤的男人,才不会看我这样的小丫头呢。”

雪兰不知该说什么,于是沉默了。

两人无语半响,忽然张维真说:“对了,我这里有两张韩大家的戏票,你去看吗?”

接着,她唧唧喳喳地说起戏来,表情很兴奋,仿佛刚才沉重的话题根本不曾发生过,雪兰也急忙接着她的话题说笑起来。

真真是个好姑娘,从不让人为难的。

这天放学回家的路上,雪兰发现三姐一直闷闷不乐,问她怎么了,她却不肯开口。

等回到家里,她却扑到床上,委屈地哭了起来。

李氏问了好几次,这才知道三姐在学校叫人欺负了。

那位曾经高调拒绝贵公子追求的韩美玲姑娘谈恋爱了。

她幸福地告诉班上的同学们,那位何先生向她求婚了,因为帮了她很多忙,又保护过她,她感动于他的执着,于是点头答应了。

三姐想起雪兰的话,觉得同学一场,还是提醒一下比较好,于是就站了起来。

“我妹妹的同学说,那个何先生不是好人,你还是考虑清楚为妙。”

三姐太直肠子,也没有什么说话技巧,人家才刚刚公布了订婚消息,她就当众泼冷水,是个人都得生气啊。

韩美玲姑娘瞬间冷了脸:“多谢你的关心,不过不必了。”

她的几个好朋友也嘲讽三姐。

“你嫉妒美玲是不是?人家要嫁给何先生了,以后当阔太太,你不祝福也就罢了,还说三道四,什么德行。”

“不过是见不得别人好而已。”

三姐也生气了,反驳说:“我只是提醒你一下,不爱听就算了,何必说的这么难听。我妹妹的同学是千金小姐,认识的人总比我们多,她说那男人不检点,难道还会冤枉人吗?我只是提醒她当心点啊。”

“我知道他的事,他从没乱交过女朋友,都是女人倒贴他,他很洁身自好的。再说他都向我求婚了,必定是一心一意待我,谢谢你的关心,不过不必了。”韩美玲冷淡地说。

“你自己得不到这样的好男人,就以为人人都得不到吧,何先生愿意跟美玲结婚,有些人是羡慕不来的。”

“见不得别人好,所以诋毁人家,这么心胸狭窄,当心嫁不出去……”

三姐憋屈了一路,回家后才哭道:“我再也不多管闲事了。”

“你哭什么哭,既然这么委屈,怎么不在学校撕烂那几个蹄子的嘴!就会窝里横。”李氏给她擦擦眼泪说,“那富家少爷既然要娶人家,这就是好事。你也要学着上前说恭喜,以后别犯傻了。再说了,人家姑娘虽然一开始嘴硬,但心里未必不想嫁给那富家少爷,你看不上人家,难道人人都看不上?不是每个家庭都像咱家这样衣食不愁的。”

三姐被李氏斥责了一顿后,在屋里哼哧了一晚上。

第二天,三姐带着红肿的眼睛起床了。用过了早饭,姐妹二人坐上王叔的黄包车来到学校。

“我今天不上学了,姐姐你帮我请假。”雪兰说,“我想去趟《文学报》的报社。”

“怎么?”三姐问,“你找许编辑有事?”

“是关于新书的,我要当面跟他谈谈。”雪兰说。

三姐知道妹妹写新书的事情,于是点点头说:“路上小心了。”

然后又对王叔道:“麻烦您看顾我妹妹,一路上跟着她,别让她走丢了。”

王叔笑道:“别担心,我会把五姐全须全尾送回家。”

《文学报》的报社是一座几层高的写字楼,在这个年代已经称得上豪华大厦了。

雪兰这个背着书包,扎着大辫子的小姑娘还没走进去,就被拦在了门口。

“我是许政昌先生的侄女,有事要找他。”雪兰说。

“来这么早,编辑们还没上班呢?”看门的大爷说,“要不你在门口坐坐吧。”

于是雪兰在报社门口找了个台阶坐下,默默等待着。

正是清晨,这里是繁华的市中心,到处人来人往,马路上川流不息,许多上班族拿着早点边走边吃。

不管是十年,还是一百年,很多事情都是不会改变的,就像这些为生计忙碌的人们。

“哎!”许编辑一下黄包车就看到了雪兰,指着她一通叫,“五姐,你怎么坐在这儿?”

“许叔叔,我在等你,我给你带来了这个。”雪兰从书包里拿出了一个黄色的牛皮纸信封。

许编辑一看信封就裂开嘴笑了:“动笔了吗?走,去我办公室。”

许编辑当然知道雪兰要写武侠小说的事情,这半年的时间里,他帮她找了许多武术书籍和中医书籍,可是雪兰一直在准备,没有轻易下笔,今天总算是等到了。

雪兰坐在他办公室里,而许编辑正在读《射雕英雄》的正文。

没有写太多章,仅仅写了开头三万字,可是许编辑却读了好久。

最后他说:“先生的文笔明显进步了,可是……”

“有什么问题吗?”雪兰问。

这部《射雕英雄》虽然盗用了金大侠的故事,但是通篇都是雪兰用自己的语言描述的,大到整个背景,小道路人甲的姓名,毕竟准备了半年之久,草稿都打了一沓子。

“故事很好,情节也很精彩,可是……这里面的江湖故事……不太像武侠呀,倒像是神话故事。”

雪兰明白许编辑的意思,这篇文章跟传统的武侠是很不同的,里面的人像神仙一样有神通,不但能飞来飞去,还能点穴什么的。

这个年代的武侠是很现实的,压根没有这些玩意,举个简单的例子,连‘内功’这个词都还没有创造出来呢。

许编辑当场就提问了:“这个内功是什么说法啊?莫非我给你找的那些武术书籍里有这种功夫?”

雪兰头疼了半响,解释道:“所谓内功就是人内在的气功,而外功就是拳脚上的功夫。比如一个人只练拳脚功夫,而不注意修炼内功,那别人打他的时候,他虽然体表没有受伤,可是五脏六腑却已经不行了。就好像你把一块豆腐装在一个铁盒子里,重重一摔,铁盒子好好的,可里面的豆腐却碎成了渣,但如果里面也是一块铁,不就没事了吗?”

许编辑像听到什么新奇事一样,一脸兴致勃勃:“先生好会设想啊,的确如此,我看到许多武侠小说里讲,武功高手通常都懂医术和养生,必定就是这个道理吧,只是没有先生说得形象。”

其实这都是后世写武侠小说的人总结出来的,虽然不知道现实中是否真有内功这种东西。

“先生觉得这本书不好?”雪兰一脸担忧地问。

“非也,先生的书怎会不好,虽然没有像《燃秦》那样一开始就设定新奇,但读下来却很有味道,故事情节也分外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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