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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神搞笑写爱情:浆糊·爱-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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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只或大或小的风筝在绵风中遨游,无数对恋人或坐或躺,在草坪上畅谈人生。我曾经是那其中的一员。
我爱放风筝,自己扎自己放,自己劈骨、绑线、糊纸,几乎每一个经我手制作过的风筝都可以飞得极高,除了后来被她踩得粉碎的那只,那只可怜的小家伙,甚至没有上过天。
她对我说,她之所以对我还有些信心,就是觉得我万一实在混不下去,什么都干不了,靠糊风筝也能养活她,我回答她说哪怕是一天糊一千个风筝,也要让她过上小康生活。那是九六年,我们都还是不大懂事的孩子,印象里除了到处疯玩儿就是大吵大闹,而每次吵架都不超过12小时,到第二天就跟没事儿人一样,脾气都出乎寻常地好。
我后来猜想,这就是少年人的恋爱吧。
春天,大部分美好的日子都是在安惠里的那块大草坪上渡过的,半躺在草坪上,手里牵紧了线,看着风筝在天上漫无边际地飘啊飘啊,心也跟着一起飘。直到某一天她问我,我们还要飘到什么时候呢?
那时的我,哪里知道?
我曾经和另一个女孩儿放过风筝,那天的风很奇怪,半徐半疾,风筝刚上去的时候飞得还算顺利,到了五十米朝上就开始摇移不定,后来终于被一个老头儿的大龙风筝缠上了,我的风筝小,拗不过劲儿,直接掉了下来。三天后,我跟那女孩儿分了手。
她说这就是上天的预兆,只有两个真正相爱的人才会产生积极向上的好风,如同我和你。
最后一次放风筝也是在安惠里,九七年春天的一个下午,风和日丽。我拿着新扎的风筝对她说,这是送你的礼物,留个纪念,我们分手吧。说完话我大步狂奔,停在五十米开外回首窥探,她拎着风筝呆立在原地,见我回头,手一松,风筝落地,然后她就低着头不管不顾地猛踩那风筝,直到把它踩得支离破碎,最后没得踩了,就干脆光跺脚,我逃得更远,继续狂奔,直到感受不到地面的颤抖为止。
后来也曾经复合过,只是再也没放过风筝,我真的不知道,彼此之间的爱还能否将风筝托到数百米高空,万一它飞到一半就掉下来,那会毁了我们做出的所有努力。即便如此,空下来时我还是会带她去安惠里坐坐,不放风筝,改卖二手光盘。看着别人兴高采烈地奔跑追逐,我们也跟着傻乐。可不管笑得怎么开心,总没有勇气再扯起那根棉线——让爱贴近天堂、经受审视,我猜我肯定无法通过这个考验。
我们之间也许就像一个有条裂缝的水杯,平时无恙,温度骤变时就要开始漏水,甚至会爆裂。有一天水杯终于彻底炸开了,就会失去,并给彼此增添一些很不美丽的回忆。
终于,她下定决心说不结婚,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把不懂得珍惜的我留在原地。这样也好,命运总是公平的,亏欠的,总要归还,用我所承受的煎熬。那天去网上找MP3,意外地找到那首《自由》:我会在这个世界的尽头等你,当生命一切都已变成了回忆,在多少个夜里否定自己,还深爱着你,我只愿生命过得有意义。我会在这个世界的尽头等你,虽然你不断从远方捎来消息,要我从今后就忘记你,让生命继续,但爱是不会随光阴老去。
一遍遍听,仔细思量那时唱给我听时她的感受,泪湿衣襟。
「温泉宾馆」
温泉宾馆坐落于北京东二环,凯利大酒店的对面。红砖碧瓦的五层楼,看上去很不起眼。我和老俞、小米在那里渡过了大半个月的美好时光。
当时我们被锁在温泉宾馆的一间小黑屋里写剧本,过着非人的日子。有关当局对我们采取的是一千字换一顿饭的政策,而落笔较慢的我是经常吃不饱饭的,有时侯一天写不到几百字,只能靠喝自来水度日,身体很快就垮了。
老俞则幸运的多,一向文采飞扬的他下笔如飞,最高记录是一天四五千字,他用多出来的字数换了一些窝头,救济我和小米。每一次,他都用那种漫不经心的神态对我们说:〃吃吧,没事儿,日子再苦也得过啊……小米,慢点吃,别噎着了,哥这里还有〃,一般说到这里,他都会用慈爱的眼神看着小米,继而缓缓地摸着他的脑瓜儿叹息着:〃这倒霉孩子……〃小米则不客气,一鼓作气把一冰箱的窝头都啃个精光,没有一丁点儿文学青年的样子。
老俞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平时只要一聊起来,我和小米基本上插不进嘴,那时为了把剧本写好,我们每天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聊天。
从文学到艺术、从艺术片到三级片、从孟京辉到布莱希特,只要跟本子稍微沾点边儿的,我们都聊,有时侯一语不和就大打出手,直到将对方打得头破血流高呼饶命为止。某天老齐也加入了战团,当时我被关了禁闭,回来后听说老俞连着挑出他好几个错别字及错误观念,使老齐羞愤欲死,当时感觉奇爽之极,觉得总算是将这个招摇撞骗的假文人灭了一道,这也就叫颠覆了。
老俞就这么颠覆一切,也包括他自己。后来他撰文诉说自己的写作经验,里面充满了对自己从前写作方式的否定,看得我心头惴惴,生怕一不小心就被他远远地甩在身后,直到前几天见了他的新小说,方才松了口气,评论是评论,小说是小说,这方面他还没走得太远。于是下定决心要努力,怎么也不能让他们这么快窜出去。
我们经常围成一堆狂侃网络文学,由我负责喊口号,〃邢育森是一傻冒!〃小米高声附和:〃对,邢博士是一大傻冒。〃然后老俞负责解释:〃他确实是比较傻冒,就从活得像个人样说起吧,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是脱节的,就比如说,灰灰在的厅的那一场,明显不对……〃
第45节:安妮宝贝是一傻冒
他方说罢我登场:〃安妮宝贝是一傻冒……〃周而复始、循环不息,我们就这么侃,能侃上一整天,夜幕降临之时,大部分在网上经常写点文章的写手都成了囊中之物,不是傻冒就是近亲。最解气的就是形容某位女写手的那句话:〃捏着半边儿装紧〃,直接命中,哥几个乐得抱着肚子满屋子乱转。然后吃晚饭,吃饱饭,侃罢别人侃自己,对骂傻冒。
在温泉宾馆的日子快乐无穷,时光飞速流逝,我的工作已告尾声,老俞和小米还留在小黑屋里啃着窝头儿继续奋斗。恋恋不舍道别之际,狠狠握手,猛鼓励对方:不成功则成仁,哥几个不管是起了范儿都不能忘恩负义,然后就开始幻想起范儿之后如何牛逼,一直想到他们派专机接我奔赴北京、身边一群飒蜜随挑随捡之时,终于得走了。火车上我想,光是挑捡又当如何?也不能办,他们丫真够鸡贼的。
再见他们,就是从北青报上得知那片子就要开拍的消息,心头一喜,拨了电话过去,言称我找一位姓俞的剧作家,话筒中传来熟悉之极的那句话〃我就贼泥马,你丫忙嘛呢?〃我止不住地大笑,跟着念叨贼泥马,把恭喜之辞忘了个干净,直到挂电话之前还是那句〃贼泥马,好好混,哥们儿就全仰仗你啦!〃回过头来,听到女同事也跟着念了句〃贼泥马〃,我问她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么?她摇头,我说这就是西安话里的操你妈。
「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在北京的民族饭店对面,是个两层楼的书店,下面一层是卖书的,店中间有一个做工精细的鲁迅半身像,神采奕奕,死盯着妄图偷书的各色人等。上面一层是一个雅致的茶馆儿,外面能看到大大的碧瓦屋檐,天气不好的时候,雨水从屋檐上汩汩而下,发出类似于扬琴的声音。这个馆子的招牌茶是云南的沱茶,苦涩的清香,黑得像墨,装在白杯子里,跟茶馆里的黑色家具形成很鲜明的颜色对比。
Catherin刚来中国的时候,我常带她去三味书屋喝茶,周末的时候,这里会有民乐演奏,每当古琴奏起,她会假装陶醉,半眯着眼睛跟着打拍子,散散乱乱的,经常引来旁座的目光,她还以微笑,让临座的茶客都开心起来。馆里的气氛一下子会变得很温馨。她是个很有感染力的女人,尤其是人多的时候,她总是能成为目光的焦点。
她回国后,我也曾经去过几次三味书屋,当服务生问我为什么没带女朋友来时,我无言以对,只能讪讪地笑。我搞不清楚,她为什么不远万里来北京转了一大圈,最后还是选择回去。我曾经以为是因为自己不懂事、不够努力,让她失望。后来再问时,她竟变了口风,笑说本来只是想来中国旅游一番。这跟她来时的宣言相差何止万里。
那天我记得清楚,夜已深了,店就要打烊,服务生问是否可以结帐,我很暴燥地说您再等会儿。她脸上还是那种亲和宽容的微笑,操着怪异的英文告诉我缘分淡去人须走。我希望那是欲走还留,她却起身便走,留下凉茶一盏,让我在冬日街头独自哀怨个够。
那天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她,朋友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要送她上飞机,我说不,是我的我会珍惜,不是我的就随她去。随后的几个月,生活实在是乱得可以,这也全仰仗老皮,我想,要是那时她不回国,我也没那么快就陷到那个怪圈里去。
在夜店里呆久了,总想换一口新鲜空气,很多周末我还是会去三味书屋,努力让自己沉浸到那种幽雅缓慢的节奏中去,但每次一出店门,就会生出莫名愁绪,两种情绪连环撞击,再回到苹果玩时就疯得不能自已。
我在中午给她电话,地球那一端的她正要休息,匆匆聊上几句,还未深入她就要挂机,有一天我终于着了急,号称要故地重游,飘扬过海去看她,遭到严词拒绝——她已经找到另一半,并且幸福得可以。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也一天天成熟起来,逐渐懂得某些事终须放弃。可那夜在三味书屋的景象却一直在胸中萦绕不去。四月某天,嗜茶的同事带了一罐沱茶进屋,大方地沏一杯给我,说很好喝。
我接过白色茶杯中的墨色茶汁一饮而尽,豪气顿生,深吸一口气,告诉他们我明年要去欧洲旅游,他们不已为然——此类豪言我已发过不少。我却知道,无论如何明年是一定要去的,不为别的,只想当面问上一句:你究竟为何而来,为何而去?
「四合院」
我敢说,全北京最好的酒吧就是四合院。我曾经这样形容过这里:故宫的轮廓在亮晴的月下错落清晰,摈弃白天喧闹的政治人群,分明又是夜晚的前朝古都。在这扇穿梭时空的窗子外,古老的城墙在我迷乱的眼中慢慢变得层次分明。
四合院坐落在北京东华门外,是一个德国人开的西餐厅。地下室是一个放满波普艺术的画廊;一层是标准的餐厅,能吃到很棒的茄汁牛排;阁楼是一个看得见风景的小房间,室内是古意盎然的欧式家具,室外是轮廓清晰的故宫城墙。窗内窗外,有截然不同的中西文化对比,不经意时,会有时空错乱的感觉。九八年,我和星星常到这儿坐坐,喝点红酒聊聊家常。
星星是个典型的小资女性,对这种小情小调的东西特别着迷。每次过去,她都会端着酒杯斜倚在窗旁,低声感慨世事无常,我把这叫假装沧桑。星星不太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如果不喝高,她看上去还算开朗,但每次酒醉之后,眼中总是秋雨潇湘。
第46节:聊天室是虚拟的
她总是不满足于现状,有时候会对事业爱情人生理想发表即席演讲,煽得大家群情激昂,这里讲的大家,也就是我和她。我问她为什么不辞了职去找份更适合她的职业,她神情黯然,摇着头说老这么转来转去,终究会迷失了方向,接着就是把杯中红酒一饮而尽,让我难过不已,倒也不是心疼她,只是那酒太贵,加一瓶就得好几百。
后来我干脆不劝她,我那时觉得,星星是个聪明人,而且漂亮,她以后总能学会如何让自己过得更好,姑娘大了,由她去吧。事实证明,我这想法非常正确,她现在活得比谁都滋润,但还经常使劲儿彷徨——装得不是很像。
恋爱对她来说是冒险,每逢有追求者冲将上来,她总是横眉怒目、蓄式以待,仿佛对方不是要找她谈恋爱,而是要将其卖到窑子里去。
这个混法可想而知,她终于没能找到如她所诉〃棋逢对手〃的人,倒把自己的自信心搭进去一大半儿。酒高之后,讪讪地总结:我也许真要当一个没人要的女人了。
在四合院喝酒,背景音乐永远都是歌剧,我听谁说,歌剧是一种类似于性高潮的声音。这种声音会使人迅速被催眠,从而产生不太好的念想。某次酒酣,跃跃欲试,与她相约同归梦乡,一出大门,冷风一激,酒意立马散个精光,走了几步,我问:那什么,咱们还那什么吗?她仰天长笑,半晌答曰:咱们就不那什么了吧。谢天谢地。
后来她问,要是那天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还会不会像今天这么好,我想了半天,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估计是没戏了。做个相惜相知的好朋友,何尝不是件幸事呢?男女之间的感情,也未必需要那层关系来维系。晶莹剔透、无愧自己的感情更值得珍惜。
星星最后还是辞了职,凭借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找了份好工作,去南方的一家电脑公司做老总。我在电话里说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她将如何管理那么一大堆人。她说没问题,姐们儿什么苦没受过,什么亏没吃过,还怵他们?我问你都受什么苦了?她笑着说是相思之苦。
说很想我,我正自鸣得意时,她又补了一句:〃真怀念在四合院喝酒的日子,跟你在一起感觉真好。那时的你很有安全感,像个女的。〃
「天涯社区聊天室」
在我最难忘的地方中,只有天涯社区聊天室是虚拟的。
这个聊天室坐落在海南的一间机房里,每天高朋满座车水马龙,数不清的高人在这里穿梭游走,道不明的各色情感在这里沟通交流。
以前我曾经数次跟同事吹嘘,说这里是我的老巢,这里的话题都非常高深,这里的所有人都非常牛逼。而这群非常牛逼的人里面最牛逼的就是品茗。
之所以说她牛逼,是因为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这群老家伙收拾得服服帖帖——才高八斗的猪二换了本名给她写生日贺词,学富五车的光盘贩子犯事之后老老实实给她写检查,横行乡里的师爷无端遭其谩骂却不敢还嘴,位高权重的烟客无时无刻不在处心积虑地求其拜师。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我从未见过品茗,她远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心情好时她会给我们看很多搔首弄姿的照片,看着身形婀娜,衣着得体。在照片上,她总是笑着的,眼睛不大,细看时自有种妩媚劲儿。品茗肯定不算是漂亮妞儿,但看多了就会觉得亲切,像个邻家的大姐姐。
据其自称,对男友如寒冬般严酷,对朋友如春风般和煦。但我看过一张她和男朋友的合影,表情异常幸福,在阳光下眯缝着眼睛咧着嘴乐,活像两朵向阳花,哪儿有寒冬的感觉。倒是对待朋友时比较严酷——某夜她心情不爽,见猪二不顺眼便拿来开涮,扯起歌喉一通狂唱,带着用心良苦的调儿:水开了,猪宰了,剩下猪蹄儿要不要。
品茗重情义,属于典型的帮亲不帮理,她对此陋习也供认不讳。
我们曾一起经历过数次论坛战斗,无论孰是孰非,她总是站在我这一头。老贩子有时会抱怨她惯着我,这话我不爱听,一般人想被惯还惯不上呢。我以前不知道红颜知己是什么意思,后来从品茗那里找到了明确定义:无论干了什么坏事我都敢跟她说,而不必担心有任何问题。
有好事儿也第一个跟她说,我想她也许会比我自己还高兴。这也是在天涯一年多最大的收获之一。
她无数次说要回北京,要跟我们一起去喝三巴汤,可是到现在还未能成行。
她思念北京,几欲成疾,记得那时给她一首北京一夜的MP3,她听完就蔫儿,也不聊天了,下了网哭得不能自已。那时,每个月都要听她唠叨这个想家的话题。有时实在想极了,她也会换个名字写个酸贴:我的北京,是初春的花团锦簇,和风细雨。我的北京,是盛夏的蝉鸣和一朵婷婷出水的荷花。我的北京,是秋日一地金黄的银杏落叶,万里无云的晴空上飞舞的风筝……被我当场认出来,她很是诧异。
在人海茫茫红尘俗世里,能找到个读懂内心的人,实在太不容易。
我也干过换名发贴子的勾当,被她识破,有时换个名字进聊天室,刚说一句话就让她给认了出来。我不知道是什么赐予我们这种奇妙的默契,默契得有点诡异,但不管怎么说,认识此人倒真是我的福气。
现在情况有了些变化,她搬家去另外一个城市,要离开一大段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可让我不太习惯,以后的日子里,我上了网该干些什么呢?思量再三,只能退而求其次,继续保持汇报工作的好习惯,每赚了笔稿费或办掉一个蜜,都会在QQ里给她留一个言,不管她看到与否,我知道远在世界的另一端的她总会知道我的牵挂。
第47节:天生就是讨人欢喜
真希望某一天我打开QQ,传出〃呱〃的一声,听她大喊一声我回来啦。或者更好的情况是——电话铃响,听她说一句:赶紧订机票去,我在三巴汤等你。
「烟烟家楼下的小饭馆」
我和烟烟住得很近,不超过两百米,他家楼下有间小饭馆儿,下了班我们经常到这里喝上一杯,然后志得意满回家睡觉。那个小饭馆是没有名字的,小门脸儿,玻璃橱窗上贴着诸多饭菜的名字和价钱,最贵的也不超过二十块。店里有两道招牌菜:酱牛肉和大肠盖交饭。
烟烟平时是不太喜欢来这种地方的,因为不太卫生,他对那些灯红酒绿门庭兴旺的地方比较感兴趣,这跟他早些年的职业有关系,他以前是开酒吧的,据说他那生意兴隆的酒吧有好几百平米。我倒是无所谓,随便什么地方,只要能聊就行。有时候兴致来了,我们去小饭馆买两瓶啤酒,拎着酒瓶坐到街边去喝。两瓶下吐,凉风习习,任何话题都能聊得爽极。
我是越活越老,烟烟是越活越年轻,年轻到了不凭姿色就能勾引纯情少女的地步,我们单位那帮闺女个顶个跟他有着良好关系,不是送他糖就是请吃饭,更有甚者,我见那些人即使被他胡乱摸一下脑门也不在意,我想,到哪一天他摸姑娘们的胸,人家也不在意,那他就算修成正果了。能保持这么好的人际关系,也主要是因为这厮的一颗金色童心。
烟烟是个与世无争的人,这与他看多了庄子有关系,这厮经常写读书笔记,厚厚一本,我曾有幸瞧过一回,密密麻麻的娟秀字体,非常像是女同志的笔迹。您若有闲,可以去榕树下查他的文章看,清一色的案头臆语,有篇叫《梦先贤笔录》的文章,就是典型的读书笔记,此文被收录到《九九年度中国最佳网文选》中,烟烟好不得意,抄着书走来走去,逮谁跟谁说:知道什么才是最佳网文吗?我这个就是。
烟烟一喝酒便会口吃:〃还真不是这样,我跟你说,说……〃在公司他不太言语,但是酒高之后就变得什么都不吝,我们经常会因为工作的事情争得面红耳赤,这时的他,经常会有惊人之语,三来二去就把我驳得哑口无言,自卑透顶。就这么喝着,我们想出了许多好玩的东西,我们那个装神弄鬼的冥界就是喝高了以后想出来的主意。我记得清楚,做了决定之后,我们不约而同地连着说了好几句:牛逼,真他妈牛逼。他用上海话说:老乱,哈老乱。
姑娘们都说烟烟有贵族气,眉清目秀外带一身白皮。但他工作起来好象就没这种所谓的贵族气,任劳任怨尽心尽力,什么活儿都往自己身上揽,最后实在干不过来了,才开始愁眉苦脸追悔莫及。每逢此时,他家楼下的小饭馆就要多些生意,我们会喝更多的酒,一直喝到老眼昏花俯地长吐。酒高的烟烟,一脸微笑,神情诡异。
我们的革命情谊从这间小饭馆开始,日积月累历久弥新。你难找到一个像他这样既有原则又能保持真诚,既有些实力却老拼命谦虚的伙伴。我想,以后早晚要折在丫手里。谁能扛得住这么一个处心积虑真心诚意想帮你的哥们儿呢?这倒正应了他的本名儿——好孩子烟烟。
好孩子,天生就是讨人欢喜。
气态瞬间
文学家们没有说错,心果然是会痛的。
胸腔里明显能感觉到针刺般的疼痛,一开始只是一下,然后数针并发,心痛得发麻。
甜蜜的、快乐的、也许可以怀念一辈子的一年零三个月。
漫长的、短暂的四个月,一切都像空气一样,默默存在,但再也感觉不到了。
如同冰灯一样,太阳升起的时候,大地苍茫。
偶然从地上捡到没有融化完的冰块,小朋友说那像一颗眼泪。
「沙发」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看书、听音乐、下棋、喝酒,全部在床上进行。
有的时候酒洒在床单上,一片狼籍。倒是无所谓,两人一起收拾房间也是一桩乐事。
周末特意不加班,去了徐家汇的一间家具店,一进门就看到白色的棉布沙发,就是它了。
洁白的麻质沙发面,深蓝色棉布底座,各部分可以拆下来洗。
我们没有作任何考虑,直接还价,掏钱,然后欢天喜地回家等着沙发来。
搬运工态度生硬,只肯搬到电梯口,作为家中唯一男丁,我把沙发搬到床边,获得了一句由衷的赞美。
两个人都喜欢沙发,争着坐上去,她说〃哈爽〃,以后便一直是她坐沙发,我仍然在床上看书。
我现在坐在沙发上写东西,随手触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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