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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心-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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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窃心
  作者:寄秋
  内容简介:
  一失足成千古恨呀!
  只因那个什么“寒夜玉麟”颇得眼缘,
  所以一时兴起,就顺手“摸”走,
  没想到从此落入“万丈深渊”,
  宝物本无主,谁得谁主,不论手段,
  这本是窃家经典,
  哪知他又说这是传媳不传子的传家之宝,
  这个烫手山芋还没丢,
  他又再扣上“偷心”的罪名,
  虽为梁上盗贼,但也不是什么都偷呀!
  这根本就是抹黑、是诬陷,
  没关系!反正她除了会偷更会“变脸”,
  那就赌一赌吧!
  若是输了就甘愿拿心来换……
  正文
  序
  讨厌写序    寄秋
  超讨厌写序。
  人家没有灵感啦!开一次天窗如何?
  不行!
  为什么?那个谁谁谁来解释一番,躲在云层里不表示高人一等。
  啥!你说什么,大声一点,最近中耳发炎有点重听,窸窸窣窣的老鼠交配声就算吵,怎么也传不进竖起的兔子耳。
  喔……喔……是这样呀!天开了一扇窗就是臭氧层破了一个洞,什么紫外线、红外线会使人类得皮肤癌,然后大家死成一堆。
  呵……呵……死个一、两千万“人”不算什么嘛!地球实在太小了,战争、暴乱已经导致天怒人怨了,多死几个蠢人类才会觉醒,上面那个操什么心,重新洗牌再来一次有什么关系,反正人只是进化论中最不重要的一环,而且高傲得近乎自大。
  我不是人?!
  哈!秋仔当然不是人,你有瞧过三头六臂的人吗?真没见识。
  愤世嫉俗?
  那个谁呀!你很少下来玩玩是吧!世道这么乱是谁的错你不会不知道,难道你以为这世界还能住呀!乌烟瘴气得让人认为身处地狱之中。
  什么,你不信?
  呵!呵!呵!你凭什么不信?有本事来帮秋仔写一篇序,你马上就能体会民生疾苦,水深火热,为混一口饭吃有多辛苦。
  喂!你去哪里,不过叫你写篇序嘛!有必要拿你光溜溜的屁屁给善良的美人秋看吗?装聋作哑绝对不会让你更高尚,别让秋仔写寓言书诅咒你。
  还走,真不听话,捆仙绳来一条。
  叫救命……嘻!嘻!不好意思,驯良的美女秋已经堕落了,魔化成千手观音,休想逃出秋仔的手掌心。
  来吧!来吧!写一篇序。
  给你一颗糖吃,乖哦!(忘了告诉你一句:那是裹了糖衣的毒药。)
  第一章
  “来喔!来喔!来看看西域来的陶瓷,物美价廉非常实用,包回去传家绝对不吃亏。”
  “大爷、大娘请瞧瞧江南的丝绸,手工精巧不输大内皇宫的刺绣,买个几尺布给闺女做件衣裳吧!”
  “窝窝头,窝窝头,三个五毛钱,三个五毛钱,快来尝一口呀!迟了我们就要收摊了。”
  “骆马骆马,一匹只要五两银子,来自大食的纯种骆马,帮你驮物负重,一路平安来往商路。”
  ……
  叫卖声不断,南来北往的商户打个大早齐聚一堂,老老少少不分贫富的为一家生计打拚,管他露水深重或是日阳灼人,先占个好位置开市最重要,迟了就得看人打眼前经过,半天等不到客人。
  漫漫黄沙之中矗立一座古老城池,青绿山色围绕着热闹景象,行人喧哗高谈阔论,身着异国服饰的外邦人士穿梭其中,红头发、绿眼珠的叫人感到怪异,但没人会多心的多看一眼。
  因为见惯自然不怪了,为商旅必经的主要重镇,美如唐寅笔下山水画的楼兰,犹似先人遗落的仙地,灵秀汇集、川净水清,多一分太艳,少一分太淡,每一位路经此地的过客都会惊艳其慧丽,不免多盘桓数日。
  由于位处大宋边境的一小国家,不属于大宋所有却保持友好的贸易连系,所以南货北药材大多在此进行交易,这里地处偏僻,尚称安康,至少连年的烽火战争未波及至此,是群雄环伺下的一处净上。
  只是……
  不管再怎么政功安泰,贫与富的差距仍然存在着,衣着华丽的富家夫人乘轿而行,路旁的乞讨小手纷纷靠近,脏污的脸庞有着对富裕生活的倾羡和希冀。
  人群中谁也没注意那块歪歪斜斜的小板子,风稍微轻摇似要滑落般,一只不见生肉的瘦胳臂勉力支撑着,好像只要有人轻轻推那么一把就会倒地不起,随即消失在漫漫黄沙中。
  “卖身葬……父?”
  是这个意思吧!
  不正的字体有如鸭子滑水难以辨认,若是没点见识的人还真看不懂上头写了些什么,当是孩童随笔的涂鸦,一时好玩罢了。
  但是破旧的木板上多了一只手可就引人注目了,起码一位打扮怪异的姑娘突然停下脚步,盯着摇摇欲坠的板子看了老半天,还故意用脚拨了拨,确定板子后头是否真有个人。
  她不只一身黑衣黑裙还用黑斗帽罩着,这人若不是一脸麻子便是丑不堪言,还没近她身半步就先感受到一股寒气迫人,死气森森给人一种退避三舍的感觉,生怕染上不洁之物。
  原本还有善心人士怜悯卖身女的可怜处境意欲伸出援手,可是她这样一站大家没二话的往后退,然后自扫门前雪的做买卖去,一眼也不敢多瞧。
  “这位姐姐你要买我吗?我很会扫地又勤快,还会补破衣服和抹桌椅,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爹说我最乖最听话……”小姑娘一想起已开始发臭的亲爹,眼泪忍不住盈眶。
  爹?
  看着拉住裙摆不放的污手,不见容颜美丑的姑娘微颦起眉,心想着有多久没想起那对不负责任的爹娘,她几乎都快忘记他们两人的长相。
  不是她天生冷血绝情不念亲恩,而是他们先“抛弃”她们姐妹四人,根本末尽做父母的本份,很难让人把他们牢牢记在心坎,而她从来就不是个孝顺女儿,能记得有个嗜酒如命的老爹算是很了不起。
  “姐姐,你买我好不好?我不吵不闹……”抽噎了一声,看来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衣衫褴褛,用污秽的袖口一擦恶心的鼻涕。“我吃的不多,真的,一天一餐给我一个馒头就够了。”
  “一个馒头?”她眼露疑色,略微分神的打量眼前瘦骨嶙峋的小身影。
  小姑娘以为她嫌她吃得多不太高兴,连忙改口半个馒头也可以,她的胃口小小的不会恩将仇报。
  “你多久没吃了?”
  一听她这样问,眼一红的小姑娘像死了亲爹一般嚎啕大哭,哭相凄惨彷佛一世孤苦伶仃,再也没有人嘘寒问暖的给与关注,她将流露街头行乞,一辈子当个受人耻笑的小乞儿。
  虽然她的实际情景确实如此,可是自从与她相依为命的父亲过世以后,她一直坚强的没在人前流泪,每天靠一点点水和难以下腹的野菜果腹,好不容易撑过六天。
  明天就是爹的头七了,而她连买香烛祭拜的铜板都没有,不免悲从中来地大哭特哭。
  爹呀!你死得太没天理了,最少留点银两让你的儿……呃!女儿衣食无缺,三餐有鱼有肉不流落街头,起码先喂饱我再死也不迟。才几天她已经忘了肉的滋味。
  要是有人肯给她一顿好吃的填饱肚皮,她做牛做马再所不惜,死也要赖着不放,当老祖宗一样伺候。
  “板子倒了。”话不多,举止古怪的姑娘再度用脚一踢,不管哭得惊天动地的小姑娘会不会哭晕了。
  事实证明她的做法实在太对了,正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流个不停的小人儿忽然不哭了,急呼呼地把倒地的木板扶起,让人看清楚上面题的四个汉字。
  “五两够不够?”
  “五……五两……”口水差点流下来,她想到的不是爹亲的一口薄棺,而是热腾腾的烧鸭和串丰肉。
  没办法,她太饿了,有了银两当然先解决饥肠辘辘的问题,反正阿爹人死都死了也无法死而复活,她先吃饱才有力气造坟,不然一座墓地真要葬两个人,爷俩一起埋进黄泉。
  并非她不孝呀!生者为重,相信爹地下有知也会赞成她大逆不道的想法,毕竟活着的人才需要用到银子,死人只要安静的躺着,然后等着被装进黑黑的棺材里。
  真的,她以为她会很悲伤,可是一听见银子就两眼发亮的她一点也看不出任何伤心,完全不像遭逢丧父之痛的小孤女。
  “姐姐,你要给我五两银子是不是?”手心一翻,她立刻谄媚的上前,手上的烂木板直接往地上一扔。
  “我没钱。”她出门从不携带那些拉拉杂杂的东西,累赘。
  遍地是黄金随手可及,何必钱财上身惹人眼红,她要银两相当便捷,往人群聚集的地方一绕,个把月不愁吃穿。
  “啊!你唬弄我,故意寻我开心。”脸一垮,她垂头丧气的把卖身葬父的牌子重新举高,一副不胜悲恸的模样。
  没得吃比死了爹还痛苦,她已经瘦得皮包骨不见一丝丝人该有的肉了,再饿上几天她也用不着卖身葬父,那时她的尸身跟阿爹一样又臭又硬,流出恶臭难闻的浓汁。
  没钱就别靠她太近嘛!人家会以为她有心做善事而不愿理可怜身无分文的孝女,那她辛苦跪了大半天的辛劳不就白费了。
  不成不成,她要更卖力把自己给卖了,穷人没有自尊可言,下跪这一招行不通她改用眼泪攻势,不信民风开放的楼兰城百姓这般狠心,见难不救毫无同情心,眼睁睁的看她走上绝路。
  “我身上是没银两,但别人有。”老祖宗传下的技艺还算熟手,不愁会餐风露宿。
  “别人有?”那是什么意思。
  一脸狐疑,干扁的小人儿脸上布满疑虑,消瘦的脸颊微凹,显得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特别的大,像是秋天结果的栗子圆咚咚的,不太明了她话中的含意。
  “这城里的有钱人似乎不少。”一身黑却不显沈闷,语气清冷如水的姑娘轻解帽带。
  “是呀!我看腰缠万贯的大爷、阿哥的确不少,所以我才……”选择来这里卖身。
  但是她的话梗在喉间像受到极大的惊吓,下半句声音突然一吊的发不出半个音,目瞪口呆地不知该做何反应,整个人像是被人隔空点穴般定住不动,连手中的板子几时掉落都毫无所觉,只差半个铜板远就砸到她的脚。
  站在她面前的不是山妖魅兽,更非九头怪物蛇信乱吐,同样眼耳口鼻五官不缺地全在一张脸上,绝对无丝毫吓人的缺陷让人惊慌不已,连连尖叫的转身一逃不敢回头。
  那么为何她会有如此怪异的举动,两眼一瑟的退了两步,脸色发白微微颤抖,放大的瞳眸开始收缩,然后双腿不由自主的瘫软,不用做假博取同情的跪在一坨狗屎上。
  明眸皓齿,艳色清媚,眉峰如画、眼儿似月,不点而绛的朱唇和赛雪的柔肤,怎么瞧都堪称一代倾城倾国的绝世美女,美得脱俗、美得高雅、美得叫人掏心掏肺的拜倒荷叶罗裙下,不为风流只为贪看牡丹花容。
  但是连死人都不怕的卖身小姑娘为什么会面露惧色,十分慌乱地东张西望,就是避看那张身为姑娘家都想得到的美丽容颜。
  理由呢,说穿了没什么好惊讶的,神偷世家出身的罗家老二刚好有副阴沈的怪性子,能不开口时绝对不开口,她讨厌笑也从来不笑,阴阴沉沉地老用斜眼睨人,美则美矣却像鬼魅般冷冰冰,一对上她的眼彷佛沈入冰窖中,手脚失温得有如赤足踩过腊月霜雪,浑身冰透。
  “你……你……你是人还是鬼?”千万别来害她,她只是有一点点不孝而已,绝非大奸大恶之徒,还不到下阴曹地府的地步吧!
  阿爹呀!你一定死得很快意,有个这么美的伴陪你下去,你也瞑目了,不要连替你上香捧饭的心头肉也一并带定,我还不想死呀。
  “好好跪着。”
  没有一句赘言,美得阴沈的罗兰衣从怀袖中取出一包泥状物,纤纤十指略微搓揉成形的往脸上涂抹,左边拉拢右边勒紧,雪嫩的肌理顿时粗糙不堪,不复先前的绝色。
  剎那间一张和卖身葬父的小姑娘一模一样的脸出现了,除了少些脏污和踌躇的眼神,简直是一个模子打造出来的两个人,像得令人叹为观止,不敢相信眼见的事实。
  没有一丝犹豫,从容不迫的身影走人人群聚集的中心点,头一低似在整理衣袖,一个回身又走了出来,态度淡然的如同小市集的老百姓,哪有热闹就往哪里凑。
  没人瞧见她是怎么办到的,铿铿锵锵的银子碰撞声响怱起,听来为数不少的装在一只雕功精细的皮革里,那应该是塞外民族特有的钱袋,底部还缝上银制的垂饰──
  十分值钱。
  “喏!拿去。”
  “咦!这是……”眼一亮,悲苦的神色被惊喜取代,一枚沈甸甸银子落于掌、心。
  不多不少,刚好五两白银,够她埋了不老却短命的阿爹。
  风暴复平,万里无云,四面都是静止的黄沙。
  一匹老马,两道拉长的身影蹒踽的走在太阳底下,烈烈如焰的闷热几乎要将人烤成焦上,连脚底下的沙粒都是烫的,热得叫人怀疑这段路似乎太过漫长,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极目所至尽是一片不见人烟的荒漠,流沙暗藏飞鸟绝迹,流窜的沙蝎蛛母阴毒无比,一不小心就成黄土坡上一具残骨。
  以往来回丝路也不见辛苦到哪去,纵马一策不需半天工夫便能关里关外走一回,还有闲情饮一壶江南来的春茶,歇歇腿听人道长论短,一眨眼间什么疲乏都一扫而空了。
  都怪那该死的偷马贼,什么不好偷偏偷他们上乘的坐骑,连声交代也没留下的骑了就走,还丢了一朵奇怪的花害他们苦追在后,没日没夜的和风沙奋战,差点头一埋回不了家。
  真不晓得师父为什么把那朵花当宝看待,明明不怎么起眼嘛!花色暗红近人血干黑的颜色,气味腥臭难闻像尸水直流的腐尸,只要多闻一口就有目眩昏沈的感觉,根本是害人的毒花,哪能拿来济世救民。
  可是当人徒弟的又不能多言,见多识广的师父懂的他不一定会懂,也许真有某种奇效能治病,才疏学浅的他还没学会师父本事的一半,当然看不出有何疗效可言。
  但他就是不甘心,一口闷气搁在心头难以消退,让他逮着那个小贼寇绝不轻饶,非狠狠地教训一顿不可,居然好手好脚不找份差事做,偷他们的马,害他们烈日当空之下牵着一匹没用的老马步行百里。
  想想就呕,师父怎能无动于衷的当没这回事呢?还要他宽以待人勿与之计较,人总有不便之处,与人方便也是功德一件,得饶人处且饶人。
  师父的心肠实在良善,但医者父母心可不是用在这节骨眼上,瞧这日头晒得人头晕脑胀,要他不记恨真的很难,原本他有四只脚代步,现在却只能拖着两条磨破皮的腿慢慢地迈步。
  “就快到了,你再忍一忍吧!”他听见市集喧嚷的人声由远处传来,相信今晚的落脚处有着落了,不必露宿荒野。
  语调温和的男子身着不易染污的灰蓝色袍子,腰间佩带一只淡青的黄山古玉,面如冠玉不带世家子弟的骄纵和狂傲,儒雅的文人气息不卑不亢,身上微泛药草的味道。
  不动如山的沈稳步伐稳健的向前领路,毫无疲意神采依旧焕发,令姑娘沈迷不已的俊美长相找不到一处汗渍子,不以为苦的安步当车,顺便欣赏一下难得一见的荒凉景致。
  “师父呀!这句话你半个时辰前就说过了,能不能换个词?”别老当他是孩子哄,过了年他都十五了。
  有气无力的唐七虚弱地说道,汗流浃背的直吐大气,看得出来他快累翻了,每走一步气力就少一分,只差没厚颜无耻的要岁数多他一倍的老马驮他一程。
  “是吗?我倒没注意到这一点。”面露谦和笑意,脚步扎实的男子不以为意的回头看了他一眼。
  果然是个毛躁娃儿,功夫还没能练出火候。
  “你没注意到的地方还很多呢!要是不让那个偷儿溜掉,咱们现在已经在茶馆歇息喝茶了,哪需苦哈哈的在沙漠里踩沙子。”说完,他一脸厌恶的倒倒软鞋里的沙,一副快受不了的表情。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怠惰之心不可有,从小训练好你的耐性才不致仓卒行事,行医之道最忌急切浮躁,已逝之事再也追不回毋需挂怀,做人当看眼前……”
  一听师父又开始说教了,最怕人念的唐七赶紧出声,“师父,我头痛,拜托你饶过我吧!”
  一抹笑意噙在嘴角,斜背轻巧医箱的柳缝衣神情淡然的一抚马背,不觉烈阳灼顶的谈笑风生,一如平时出诊为人医治一般,丝毫不见些许怨怼或不满,怡然自得的朝风流动的方向慢条斯理地移动。
  生性淡泊的他从不计较得与失的问题,为人谦厚有礼不看重名利,敦尚的性情如一潭静水波澜不起,很少有事情能引起他大起大落的情绪,恬淡的行走需要他的地界。
  他是一名大夫,江湖中受人景仰的一代名医,年岁虽然不大仅二十有七,可妙手回春的医术直逼扁鹊、华佗,就算刚断气不久的死人也能死里逢生,只要他银针一下。
  不过他行医数年最怕一种人,那就是女人。
  不是他行为不正淫心暗生,更非女病人便拒之于外不与救助,而是他飘逸温雅的俊秀外表每每惹来不少麻烦,芳心暗许的姑娘家总以感恩为由意欲以身相许,逼得他无法在同一个城市待得过久。
  美人恩可不是人人消受得起,诸如举止端正的他也只能敬谢不敏,漂泊四方的游子无以为家,终身大事向来不在他的考量之中。
  而身边的小药童是他无意间在河边拾起的弃儿,因父母双亡无处安身,他一时不忍收留为徒,至今也有十年余。
  “我看你是懒病发作,一心想贪个凉快,巴望着老母马能驮你一程,免去你风沙奔波之苦。”年纪轻轻就吃不了苦,将来定无长进。
  风起三里,云涌四海,池中蟹终难成蛟龙。
  哇!师父怎么猜中他的心思,简直和天人无异。“马的天命就是让人骑嘛!咱们干么买了它当大爷,什么活都不用做。”
  马比人好命。一双埋怨的眼没精神的横睥,不懂有坐骑为何还得用双脚行走,根本不合常理。
  “它老了,驮不动你和我。”所谓天命是人所定约,原野上的马匹并非天生该为人的坐骑。
  马嘶长空,鹰扬万里,何不是一种洒脱呢!何必制伏它们与生俱来的天性。他买下这匹老马的用意只想减轻它的负累,免得遭残暴无情的主人鞭打至死,留它一条生路。
  殊知马也有灵性,知恩图报不肯离去,尾随其后扛起简陋行囊同行,犹如饲养极久的家驹。
  “又不是一定要两人同时骑一马,我们可以轮流骑一会嘛!”他的脚快酸死了,好像绑了十斤石一般举步维艰。
  “我不累。”他足履轻盈,沾地不留迹。
  一句话堵住唐七未言的十句话,气喘如牛的他微带不满的瞪了走不快的老马一眼,再度咒骂起没良心的偷马贼,一张嘴不怕渴的嘀嘀咕咕,将贼偷儿骂得体无完肤。
  “小七,师父有没有教过你为人要宽怀为大,勿造口业?”为了一点小事耿耿于怀非大丈夫所为。
  “可是贼秃子真的很可恨,谁的马不偷偏偷我们的,分明跟我们过不去。”不想不气,越想越气,一肚子火都快烧着眉毛了。
  “我说过人家也许真有急需先借去一用,给人方便也是给自己方便,毋需气愤不休地恼恨于心。”君子坦荡荡,不言是是非非。
  “我们也要用呀!怎么可以便宜了不学无术的偷儿,说不定这会儿我们的马已经被偷儿给卖了。”他没好气的说道,气愤不平的挥舞着双臂。
  师父的个性就是太善良了些,凡事无欲无求的叫人看了就生气,要不是他们一路上走走停停也需要五谷杂粮和住宿,搞不好他连诊金都不收当救治贫苦,两袖轻风依然无所谓的笑笑。
  真不知道师父心里在想什么,明明能名利双收的机会偏是不在意,宁可浪迹天涯为无助百姓解忧,视财富如粪土抬手让过,轻淡一日是一日,丝毫不为粗茶淡饭而苦。
  “卖了就卖了吧!你气得龇牙咧嘴又能如何,难道人家还会把马还给你不成。”明珠千斗还不如一弯明月,易得之物易失去,身外之物何足挂齿。
  “我就不信师父能平心静气的说没关系,那人连你的传家玉麟也盗了去,你能说有急用尽管拿去当无妨?”他也明白丢失的东西很难再找得回来,可是那口怨气真的咽不下去嘛!
  表情略微一变,笑不出来的柳缝衣还真恼色上眉,不知该如何是好。“最好别流落市井小民手中,要不真要不回来了。”
  一抹无奈的慨意扫过眉间,他哪知一时的纵容竟然是祸端的开启,怀中的宝何时遭盗走一无所知,只知一阵淡香拂过身侧,他惊讶的回眸一视想找出香气出自何处,完全不曾注意少了什么。
  等发觉时为时已晚,茫茫人海中只有他一人怔愕不已,若有所失的逸出轻叹,为错身而过的遗憾感到一丝失落。
  他一向清心寡欲不重视物质的享乐,孑然一身亦自得其乐的浸淫药草的芬芳中,从他行医济世以来接触的人不知凡几,却无一处能令他想留下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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