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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为你喝采-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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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待孟冠人自错愕中回神,在他身后已爆出大笑声。

    朱浣浣寻声看向英俊男子的后方;七楼属于区隔式的半开放空间,除了二间以玻墙分隔成总经理室与副总经理室外,其他全隔成小区域各行其事,共有四个区间;中央以木板隔成半人高的高度,上头的常春藤盆景是整间办公室内唯一的活泼。那个以很随意姿态靠在总经理室门上的男子,已敛去笑意,一副懒洋洋的表情,与面前这个英俊又衣冠笔挺的男人比,显得可真的邋遢透了;一件黑色衬衫也不穿好,竟然有三颗扣子没扣好,露出了黑亮结实的胸膛——胸膛上头有一些白白、红红的的横线是什么?天哪——是刀痕伤疤吗?谢天谢地他没有令人作呕的胸毛——话说回来,他有没有胸毛关她什么事?而且她并不觉得那些狰狞的伤疤骇人,事实上她觉得那比较像是——骑士的勋章——哦!老天!朱浣浣,看向别处去!淑女是不会盯着人家的裸胸的!此外,袖口往上卷到手肘关节处所;露出的半截手臂,也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上头也有伤疤——这男人全身上下全是伤痕吗?那一定很痛!他如何忍受过来的?这么强壮的人不该这么高的,她目测这男人至少有一八0,像一座山——那是静物的比喻;像一只大猩猩、大金刚那一种——这就是动物化的比喻了。他眼光又不由自主地溜到男子一双裹在黑色牛仔裤里的长腿上,上头的肌肉结实,那种力度与蓄势待发的猛锐是很吓人的。足下是一双休闲鞋,后跟踩得扁扁的,

    像在穿拖鞋一样……整体来说,这人的穿着乏善可陈,很像保镖、打手那一号人物————那还是客气的说法,事实上她想像中的流氓就是这种长相。她还没有勇气看那个人的脸————上帝保佑她,阿门!这个人的身材已经威胁感十足了,他的脸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第一眼看上去,非常吓人——他不是丑,认真说来他五官端正;也不是狰狞,虽然看久了会胆颤心惊——浓眉利眼、挺鼻薄嘴,仿如全都是花岗石切割出来似的,硬得没一点折扣。乍看之下,这外表没什么不妥,可是就是会散发出一种教人冷汗直冒的气势,全身钢筋铁骨也在迸发一种威胁,强悍的气势勃发像想是一个天生的掠夺者——海盗。

    然后,她意识到自己应该怕这个人的,并且也不应该打量他那么久,以赏心悦目而言,她也许该转回眼光看着眼前好看的男人才正常。她那一百五十度的近视眼介于要戴眼镜与不戴眼镜之间;也许刚才的感觉全是近视眼的影响,如果她再走近几步看清那个男人,或许就会他平凡无奇,什么气势、什么威胁全是自己的假想。“朱浣浣。”丁皓开口,双手抱兄没拿正眼看她——事实上他得看向别的地方分散注意力才说得出划话。他也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在打量她;不错,她也许脑袋空空,但她的美貌仍是惊人——这么美艳,皮肤又难得一见的细腻白晰,看不出一点瑕疵。

    “是的,我——”她老实回应,正想有所说明——

    “几岁?”丁皓不客气地问他想知道的答案。

    “二十四。”这男人主导欲非常强,她心想。问题是,他是谁?那个要照顾她半年生活的丁皓怎么还没出现?她等不及要向那位好心的人致谢了。

    丁皓又问:

    “告诉我,你能做什么?过去几年你有没有工作过?”——这种女人能做什么?

    “我——”她又要回答。

    “嘿!让美丽的小姐站在电梯门口被盘问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丁皓,进里面谈吧!”孟冠人很自然地搭着朱浣浣的肩,要走过去。

    “丁皓!”朱浣浣没有动,不,她已经不能动了!她被吓得不轻,她不敢相信地又叫道:“丁皓!你是丁皓?我哥哥口中能保护我半年的那个谦谦君子?”

    孟冠人爆笑出来——这次换他笑了;而丁皓边低咒边往办公室走去——谦谦君子?!他要把朱建民的头扭下来喂狗。

    “是他?”正巧,朱浣浣也与丁皓有同样的念头,一致要取下朱建民的项上人头。她不敢相信,并且可怜兮兮地看着那个仍止不住笑的孟冠人。“真的是他?”

    “没有那么糟,姑娘。他不少谦谦君子,但绝对不会侵犯你;他什么都做过,就是不强暴女人——不动良家女是他的原则。”他的表情很诚恳。

    但是朱浣浣却觉得这个人很有幸灾乐祸的意味。侵犯——不,他不会——但他会掠夺。他抚住自己不安的心;她几乎是被用拖的,给孟冠人拉进办公室。

    “别怕呀!我叫孟冠人,我是好人。”他自我介绍。

    “不要对商品上下其手!”丁皓皱眉斥喝着。

    他坐在大办公桌上,一脚踩着卓前的椅子,真是坐没坐相;但——他总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气势。

    “商品?如果这是我的新名字的话,我可不爱!”他低语,开始了解这个不是“谦谦君子”的丁皓并不喜欢她来打扰他,并且还把她看成烫手山芋,只是看在被哥哥硬拖孤的份上而不得不接受她。

    “你比我想象中聪明许多。”

    “我或许被保护得过分单纯,但并不愚笨。”她淡淡说着。她明白自己给人错觉太多,所以没有什么好生气的,她早已习惯了。

    “坐。”他眼光是深思的。

    在真皮沙发中坐定,她不自觉又将眼光移向丁皓,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她开口:

    “丁先生,反正我哥哥已经出国了,不如我们之间就算了吧。我去我的朋友住,你也可以不必勉强和我住在一起,这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她不能想象与这人共处一室;他或许值得信任,但并不好相处,态度傲慢得很。如果丁皓有一点脑子应会答应——

    “不。”他回答,并且认为不值多谈。他接着坐她对面的长沙发上,双腿在茶几上一搁,又开口了:

    “你有法子胜任秘书的工作吧?朱建民说你当过短期秘书。”

    她没回答,心想:这人真的非常不礼貌,一双大脚就在她眼前晃,讨厌透了,没一点规矩。

    “把脚放下来,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丁皓盯着她。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当他的面斥责他,就是在背后议论也不敢,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却又美得一塌糊涂的女人竟敢在他的地盘上、在他的面前,这么理直气壮的对他颐指气使!

    听到办公桌旁孟冠人的闷咳,他投过去一记杀人目光,然后又将眼睛恶狠狠地看向朱浣浣,等着看她在他眼光下冒冷汗、哭泣。

    可惜朱浣浣没空看他吓人的眼,她一双美目还是盯着他放在茶几上的脚;见他迟迟不放下,一点也不改进,她只好自己来了。她站起来绕过小茶几,坐在他身边,在两个大男人的错愕眼光下,亲手抬下他那两只脚,并且挥了挥沾了灰尘的桌巾,拉回平整的原样——她无法忍受脏乱。

    “这样好多了,是不?”她羞怯一笑,像是个小新娘意图取悦丈夫一般的看着丁皓。

    “看来你比较能胜任管家婆之类的工作。”孟冠人笑着她,并且瞄着一脸失神的丁皓;真有趣!

    “是呀!所以哥哥老是笑我不该读法律,应该读家政系。”她小心翼翼看着丁皓一直没舒缓的脸。

    两男人同时又楞了一下;法律?她是大学生哪!

    “见鬼!”丁皓倏地站起来,闷不吭声走了出去。

    这个莫名的举动叫朱浣浣不知所错——得罪他了吗?是不是自己太无礼了?

    “你适合当律师吗?”孟冠人对她兴趣正浓,没空出去追问丁皓他刚才的行为——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烦了才会挑这个时刻自讨没趣。

    朱浣浣很想花全部的心思在与孟冠人的谈话上,可是一双大眼睛却老是不争气的往门口飘,她轻声道:

    “理想与现实是差很多的。我学法律只是想训练口才、训练逻辑思考组织能力,可是却仍无法应用到现实生活中。我同学就笑我虽是全系第三名毕业,竟然老是被人说得哑口无言;别人一出口攻击我,我就只瞠目结舌的份。”

    “就比如是将满腹才学锁在一个珠宝盒中,束之高阁,没法应用罗?”孟冠人贴切地诠释,语气充满嘲弄。

    “不要笑我,我只是口才差而已,又加上我的音调一辈子也训练不成清晰有力;可是我的文章写得很好——上个月有一件官司是我替被告律师拟的稿,结果胜诉了呢!”朱浣浣羞红脸,为这种肤浅的炫耀感到汗颜。

    孟冠人低笑;第一次看走眼呢!起先真以为她是那种胸无大脑的大小姐,哎!其实是个可爱的小女人;这么单纯——几近绝种的单纯——应该好好爱护。

    “我来追你好吗?”他问,眼光撇想推门而入的丁皓。

    “别开玩笑了。”她呆呆的叫了出来。她不要他来追求,不合适呀!

    丁皓尖酸刻薄的声音在她身后冷冷传了过来:

    “人家堂堂大小姐,又是法律系高材生,想追她可得先称称自己的斤两;你没表示,人家还以为你这个哈佛工商管理博士,只是个不学无术的电梯接待员呢!”

    朱浣浣一张粉脸涨得更红。此刻她真希望有水晶的好口才,可以吼得丁皓哑口无言,自己气的半死又无从发作;但是——唉!朱浣浣毕竟是朱浣浣,只有红着脸、干瞪眼的份了!——她只转身看她,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眼见两人对峙的局面,孟冠人双眼瞄来瞄去,暗笑在心头;丁皓呀丁皓,这回看你往哪里逃!为了保命,孟冠人决定退出是非圈,不留下来观战当炮灰。

    “阿皓,我中午有约,先走了。”——竟然先溜了。

    丁皓用要揍人的眼光看着阖上的门,心想:这小子什么鬼心思?等会要他好看!然后眼光转回丌自羞怒不已的朱浣浣身上;只不过是个女人而已,有什么好麻烦的?他厌恶自己的感觉。

    “有什么话就痛痛快快地说出来,没有的话,该做别的事了。”他用冷峻的语气说着,这副神情语气会使一个大男人膝盖打颤、使女人花容失色急欲逃开——他不是故意要吓她,但他向来就是这种口气。

    出乎他意料之外,这个小女生并没有花容失色,更无泫然欲泣,唯一不同的是,的脸色终于回复正常。她深吸一口气道:

    “我哥哥将我交给你——不!是将我麻烦你照应,并不是要我利用这段时间交一个有钱男朋友,或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我并不穷,而且我有一技之长,我也不花常花钱,假使我一辈子不工作也可以安然宽裕过余生——我的意思是,我党钱够多了,不必更多;还有,我要高速你,学历并代表一切,哈佛大学又怎样?文凭还不是金钱堆砌而成,没有实学才是最可悲。无读大学并不是为了文凭,而是想要学习,为了向别人证明我不是脑袋空空的笨蛋,你不可以污蔑我。”多可笑!读大学的她竟换来一阵冷嘲热讽,难道活该注定她要因为外表而认命的当别人口中的草包美人吗?

    这番义正严词配上她特有软软甜甜的嗓音实在没有多少震撼力,可是丁皓听进去了,冷峻的神色逐步减缓——不知她说了哪一句令他动容了。

    “你倒很有自知之明呀!说了这么多的话很辛苦吧!”他终于想到要倒杯茶给她解渴;看来,如果好好加以磨练,她也可以辩才无碍。

    “我当然有自知之明。”她没好气地接过茶。“好吧,现在有什么工作要做?”她不想再继续一些绕在自己身上打转的话题了。

    丁皓耸耸肩道:“今天先不谈工作。走吧,我带你回公寓安顿。”他抓桌上的钥匙串。

    “那以后的工作范围呢?”——她喜欢先做好规划。

    他又耸肩。“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吧!”说完迳自开往门外走。

    她小跑步跟在他身后,低声叫着:

    “我不希望你以为我不学无术,我会做很多事……嗳呀!”她哀叫一声。

    因为已到了电梯前,所以丁皓突然止住步子,以致朱浣浣撞上了他的背,撞疼了自己的鼻子。——果真是钢筋铁骨。

    合该注定今天她要出糗。电梯门开了,丁皓走进去,她还在摸自己的鼻子,要走进去时整个人突然扑入丁皓怀中——她的脚绊到了电梯凸出一公分的铁片——就这样,以最标准的姿势让丁皓抱个满怀。

    她真是香,并且超乎想象的柔软!他呻吟一声,很粗鲁地推开她,并且背对她。

    朱浣浣觉得自己窘得全身发烧、满脸通红……是她的过失没错,可是他也不该将她当那种随便投怀送抱的坏女人呀!她又不是故意的!即使他的胸膛纠结的肌肉令她心神恍惚怦动,可是她不是那种不自爱的女人,她才不会藉故与人碰触,他必须明白这一点。

    “丁先生……”

    “叫我丁皓,或阿皓。”他纠正。

    “好吧,丁皓。我从来不曾于人乱来,我是很自爱的;刚才,很抱歉。”

    他扬起眉,似乎想说什么,但是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她。朱浣浣与他对看了一会,直到电梯门开了,她才急急先走出去。她不明白自己怎么没来由的心慌;是怕吗?不是,只是一种悸动……这个外表可怕的男人似乎有着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力量,教她……不敢再面对下去了。

    她走到大门口,等丁皓开车出来时就有几个公司员工对她不停打量。她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对了;除了二只大皮箱使她看起来像要与人私奔之外,她的衣着可没有什么不妥。初春时节,她一身包得密不透风,没有暴露的地方,但仍若隐若显地露出一身婀娜多姿的曲线。

    “他们为什么一直看我?”

    上车后,她好奇地问丁皓。

    “我的车子从来没载过女人。”他撇了撇嘴角。

    “于是他们将我想成你的女朋友了?”

    “客气。是姘头!”他说出了难听至极的字眼。

    朱浣浣倒抽一口冷气。“你怎能这样说!”

    “道上的用语只有姘头与情妇。女朋友?太纯情了吧!小姐,我们不用那三个字。”他笑了出来。

    他竟然有脸笑!朱浣浣决定不要理他了。记住明天来上班时要搭公车或计程车,绝不搭他的车子。姘头?留给不幸当上他女朋友的女人用吧!她可消受不起。

    原来星期三该正式上班的,但今天已是周末了,她还是窝在丁皓的公寓。

    第一眼见到他公寓所出的地段,她双眼就开始发软。他的公寓大厦很新,十层楼,在巷子里面,似乎很寻常,可是要从那些巷巷弄弄走到公寓就非常吓人了——这边是“凌月巷”——全台北最黑暗、最龙蛇混杂的黑巷。平日白天还好,几个不务正业的人在角落聚非小赌;一到晚上可就精彩了,打架、械斗、吵闹、赌博……黑社会一套剧本全在此可见……老天!她怎么会沦落到这地方来?

    第二眼所见的就是丁皓的公寓了;他门一开,她简直没当场昏倒。朱浣浣早就知道。单身汉住的地方是不会干净到哪里去的,也非常有心里准备知道会看到最差的环境。差堪告慰的是,以大厦表面来看还挺光鲜的,这幢落成不到三年的大厦内部,至少没有剥落的油漆于翘起的地砖——的确没有;她看到的是:白色的地砖上年代久远的油污与泥土脚印布满地板所有面积;一组原本十分华丽的沙发组合,零星散布——有一张单人坐椅甚至少了一只脚,可怜兮兮的椅在墙壁一角;所有的座垫上头堆满了杂物、臭衣服、臭袜子;三四碗吃过的泡面仍在那里,几条面条挂垂在边缘上还染了许多油渍在座垫上;与沙发组同一系列搭配的茶几被拉到墙角,堆放一堆小山般高的衣服——丁皓说是洗好的,但由颜色与味道来看,那显然是谎话;被扯下一边的窗帘,垂在地上;地上一滩水——丁皓说是前天下雨,他忘了关上窗所致。朱浣浣压下想尖叫的冲动,告诉自己,这种惨不忍睹还只是客厅而已,她还要留点力气看看他别的地方。

    厨房还好,只有一些锅锅碟碟的东西乱放;因为他不开伙,所以厨房只有地板与垃圾的恶臭需要打理而已。丁皓的房间比客厅更糟,糟到他已敢睡到客房去了;米色的床单被他睡成黑色,枕头早已睡凹了一个洞,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是什么。一入房门,迎面而来的是一阵恶臭,再来就是四处乱丢的衣服,床上还有一些啃了一半的面包及喝了一半的饮料,许是放久了,招来不少蚊蝇与蟑螂。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好好的一个地方,丁皓怎么有那么大的本事将它糟蹋到这种地步?更别说衣物已满出来的洗衣槽与脏臭的浴室了。

    四天!她用了四天把公寓清理干净;扫出来的垃圾可以填平台湾海峡,清洗出的衣服可以开一家男装店。她还将一些损坏的家具与没用的杂物全部出清,沙发全加上椅套,最后是地板,刷了两天才恢复原来的颜色。光这些工作已累得她直不起腰了;可是事还没完,昨天晚上她死拖着丁皓上百货公司买床单与枕头、被套——所有房间的床全被他三年来睡出了永远洗不干净的污垢,他还能忍受,她可不行;她才不要再睡睡袋了。当她终于可以稍微休息一下时,仰着看向天花板,不觉呻吟了出来——这也是她今天为什么还没去上班的原因了————天花板蛛网满布,所有房间的电灯全是灰尘。

    她受不了脏乱,因此四天来才这么累,差一口气就可以进棺材了;然而丁皓一点也不感激,他甚至还说她鸡婆,把他的房间变成样品屋,又规定他进来要穿托鞋、不能乱丢垃圾、不能在床上吃东西。他真是会抱怨,哼!倒没听到他抱怨她替他洗衣服。

    要不是她得在这住半年,才不会管一辈子与垃圾为伍呢!

    这屋子的基本设计很好;当一切弄干净之后,她泡一壶香片,坐在大沙发中环视四周:屋内没有什么陈设,东西少得可怜。丁皓没有把这里当家看待,而他那人大概业没什么美学概念,粗鲁的长相言行,倒是与垃圾不谋而合。

    幸好明天是星期天,她这一身酸疼需要好好的休息,实在是累了。已经是早上十一点了,丁皓中午会回来;她揉揉眼有些困的走向厨房。原本行同虚设的冰箱在早上被她塞了满满的青菜、鲜肉——只有早上她才敢走过那一条黑巷,那些恶形恶状的人在中午会出现;即使丁皓说那些人不会害她,可是她还是不信——光是用那些有色的眼光看她,她就吓得半死了。真是奇怪,与丁皓走在一起,她可以感觉到这些很怕丁皓;可是她却不怕他,反而怕起那些人来了。她笑了笑,拿出东西,开始准备午饭;养足丁皓的胃后她才打算告诉他,她早把昨晚买的二打碗面全丢给垃圾车带走了,希望他不会勒死她。

    煮好四菜一汤后,她很疲倦地洗澡上床睡了。

    电梯上了七楼,丁皓一脸不耐烦的走出来,一边低吼:“你到底想探什么?我已经被屋内那个女人整得够惨了,你居然还凑一脚!”

    身后跟着的自然是孟冠人了。

    “她四天没出现了,我怀疑也许你在一怒之下不小心揍了她,不敢带她出来见人。身为保护人之一的我,当然要亲眼看到她完好无恙了。”

    丁皓瞄了他一眼。

    “说话小心一点!我没有打女人的前例。”一面不甘不愿地开锁。

    孟冠人马上举双手赔罪:“失言。”

    接着,二人都没有说话。

    孟冠人见到焕然一新的屋子简直吓呆了;而丁皓则是看到桌上摆着热腾腾并且香喷喷的午饭而呆住了。

    “乖乖!”孟冠人首先吹了声口哨。“看看你得到了什么宝!这种好事我怎么就遇不到!将来谁要娶她谁有福,也许我该追她!”

    “到地狱去等她!”丁皓将鞋踢到一边,走进去。

    孟冠人终于发现一桌的佳肴,冲到桌前抓了一块炸猪排就吃。“看来我们不用出去吃了。”

    丁皓真的没想到朱浣浣会煮饭。她是富家小姐,有洁癖,的确很让人受不了;但她会做菜——就有些不可思议了。她呢?他转身看孟冠人,却看到一桌子的东西快给他吃光了,急忙大吼:“你给我住嘴!那是我的!”

    打雷了吗?朱浣浣抬手看了下手表,才十二点半!虽然自己还很想睡,可是雷声吵醒了她。她揉了揉眼睛,走下床,披上一件外套,打开房门,寻到吵闹的声源——只见两个大男人埋首在饭桌前狼吞虎咽,好象十天半月没吃过东西似的。她应该十分满意才对,他们这么欣赏她的手艺;可是,唉!她又看到两个大男人粗鲁的餐桌礼仪——他们竟然把啃完的鱼刺、骨头往身后一抛,丢在好不容易才洗干净的地板上。朱浣浣不禁摇了摇头;男人都是这样表现出东西的美味吗?

    在看到两个大男人为了最后一块鸡肉几乎大打出手时,她才缓缓走过去,从微波炉中端出预留的菜——她知道丁皓食量大,多做了些。

    “如果你们肯表现文明一点,我会很感激。”她皱眉看着杯盘狼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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