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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论语-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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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孔子对大家说了这样的话,意思就是:来吧,只要交学费,就可以来学知识。
孔子的学校没有设招生门槛,只要交学费,不论出身,一概招收。
因此,孔子创办学校,也就是为了生活,谈不上什么社会担当。
有人会说孔子只认钱,是拜金主义。但是,拜金主义与等级制度相比,不是人性很多、公正很多了吗?钱是可以通过后天努力挣到的,可是那种基于血缘的等级制度就是拼爹,那是从娘胎里的不公正。
【现实解说】记得N年前我们就自诩义务教育了,不过那是家长的义务。后来好了,终于是国家的义务了。不过国家义务不是那么容易给的,要上公立学校,也就是要享受义务教育,需要很多证件的。简单罗列一下:出生证、身份证(全家的——身份证不是本地的,要暂住证或者居住证)、户口本、母亲的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证(超生的要罚款处理书和发票)、房产证(租房的要租赁合同)、父母的社保证、非本地户籍的要在户籍地教育部门开具《就学联系函》等等。
农民工子弟要整这么多证……就算整到了,也未必能被录取。怎么办?农民工学校招生来了:只要交钱,就能上学。
农民工学校,孔子的学校,噢耶。
1。5(15。39)★★★
子曰:“有教无类。”
【译文】孔子说:“都可以来学知识,不分族类。”
【解析】这句话的翻译历来有些乱七八糟,字数越少,衍生的涵义越多,因此大家都来猜猜猜。从来没有人把这一句话与孔子私校招生联系起来,以为这就是孔子吃饱了没事干发明的名人名言。
这句话与上面的一段话是同期的,也就是孔子私校招收学生期间。
我们不妨来还原现场。
孔子私校门口来了许多人,有士有平民还有野人,大家都很好奇,但是没有人报名。孔子一看,要想办法忽悠他们入学啊。
“你们为什么不报名啊?不想学习知识?”孔子问大家。
“不是啊,我们不是士,不知道有没有资格啊。”有人说。
“我们是士,可是不知道来这里学习合不合规定啊。”有人说。
于是孔子回答:“有教无类。”
“有教无类”加上“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就是孔子私校最早的招生口号。
所以,“有教无类”并不反映孔子的境界,而只是招生的策略或者说原则而已。而“有教无类”的反面依然是等级制度,以及后来的户籍制度。
事实上,孔子私校早期的招生情况很不理想,在为数不多的学生中,大多数都是平民阶层,譬如颜繇、子路等等。直到后来孟孙家的南宫敬叔来投学,才为学校撑起了一点面子,学生的层次也才开始提升到士一级。
为了扩大招生,孔子想了很多办法,其中一个重要的办法就是“镀金术”或者“留洋术”。孔子在南宫敬叔的帮助下,从鲁国公室申请到了一笔“留学经费”,于是在南宫敬叔的陪同下前往当时的周朝伟大首都洛邑(今天的河南省洛阳市)游学,据称曾经前往当时天下第一学者老子那里请教,两人混得关系不错。后来,孔子回到鲁国,大肆渲染老子如何高深莫测,自己与老子怎样学术切磋之类。于是,整个鲁国都知道孔子去了伟大首都留学,并且与天下第一高人老子关系非同一般,这说明什么?说明孔子的学问也了不得啊。于是,很多人前来报名。
不要以为这是笔者的妄断,《史记》中太史公很巧妙地说明了这件事情,这样记载:孔子自周反于鲁,弟子亦稍进焉。翻译过来,就是孔子从伟大首都回来之后,很多人前来报名了。太史公为什么要提这样一句?《史记》中很多这样的记载都颇含深意,太史公看问题的深度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而言语之精妙只能让后人叹为观止。
【现实解说】××媒体前段时间猛烈抨击××市政府每年给机关幼儿园的数千万的财政补贴,机关幼儿园收费便宜、设施先进、服务周到。不过,不是人人都能上机关幼儿园,你要是公务员的子女才行。事实上,每座城市都有数量不等的享受财政补贴的机关幼儿园,而且只有公务员的子女能够享受。这就是:有教,有类。
此外,稍为大一点的城市,都会有一所学校主要面向官员子女招生。这,也是:有教,有类。
只有农民工学校例外,这里才是真正的:有教,无类。
1。6(14。5)★★
南宫适问于孔子曰:“羿善射,奡荡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耕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译文】南宫适问孔子:“羿善于射箭,奡善于水战,最后都不得好死。禹和稷都亲自种植庄稼,却得到了天下。”孔子没有回答,南宫适出去后,孔子说:“这个人真是个君子呀!这个人真尊重道德。”
【解析】孔子为什么赞扬南宫适呢?因为南宫适的问题说明了一个道理:有才无德,才能反而会成为灭亡自己的武器。品德高尚的人,即使你不去争夺,天下人都会遵从你。
羿,夏代有穷国的国君,善于射箭,曾夺夏太康的王位,后被其臣寒浞所杀。传说中后羿射日,就是他干的,嫦娥是他的老婆。奡(音奥),寒浞的儿子,后来为夏少康所杀。奡力大,善于水战。禹,夏朝的开国之君,善于治水,注重发展农业,大禹治水就是他老人家。稷,周朝的祖先,又为谷神,教民种植庄稼。
南宫适就是南宫敬叔,是孟孙家族家长孟僖子的儿子,孟懿子的弟弟,鲁国的钻石王老五。孟僖子当初随鲁国国君出使楚国,因为不懂周礼而出丑,回国后就下决心让两个儿子好好学周礼,听说孔子精通周礼,就让南宫敬叔来学习。南宫敬叔就成为孔子学生中地位最尊崇的一位,也成了孔家私校的招牌。南宫敬叔虽然出身高贵,但是没有纨绔子弟的恶习,学习认真并且对老师很尊重。因为家族的地位,南宫敬叔还说服鲁国国君出人出车出钱,资助孔子前往周朝伟大首都洛邑参观学习,这让孔子感念了一辈子。从历史记载看,南宫敬叔很可能早夭。
那么,对于南宫适的这个问题,孔子为什么不回答呢?为什么要在南宫适走之后赞扬南宫适呢?大致的分析,孔子是一个讲周礼又讲面子的人,从社会地位讲,南宫适是上大夫,自己不过是个士,地位相差悬殊;但是,在学校里,自己是老师,南宫适是学生。因此,孔子可能觉得这个时候措辞比较困难,居高临下不好,太谦卑了也不好,当面表扬又容易被理解为奉承。因此,索性不说话。
类似这样不好回答干脆就不回答的情况,还有其他好几例。
【现实解说】乱世之中,炫耀武力接近于自取灭亡。相反,韬光养晦,低调发展往往能够笑到最后。
1。7(5。2)★★
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译文】孔子评论南容说:“国家有道时,他有官做;国家无道时,他也可以免去刑戮。”于是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了他。
【解析】南容,就是南宫适,南宫适字子容,因此又叫南容。孔子把自己的侄女嫁给南宫适这个钻石王老五,当然是再好不过。那么有两个问题,南宫适这样的钻石王老五,为什么能看上孔子的侄女?孔子又怎么可以做侄女的主?
孔子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叫作孟皮,天生腿有残疾。孔子和哥哥岁数相差较大,并且在孔子成年之前没有见过哥哥,两人之间的关系按理应该比较疏远。可是,两人的关系事实上不错,猜测可能是孟皮在孔子的身份认证上很关照弟弟。
孔子的侄女就是孟皮的女儿,出身一般,大概是长相出众,因此被南宫适看中。而按照周礼,如果家中长子有残疾,就不能担当家长。孟皮天生腿有残疾,因此孔子应该是孔家的家长,从这个角度说,孔子有权力替侄女做主。也有可能当时孟皮已经去世,孔子因此替侄女做主。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这样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姻缘,孟皮全家除了欢天喜地之外,还有别的选择吗?
孔子评价南容的话,不是已经发生过的,而是按照南容的性格推算出来的。
【现实解说】现在我们知道,出身豪门,身家万贯,而能克勤克俭,保守家业,不容易;根正苗红,仕途顺利,而能不骄不躁,免于刑戮,也未必容易。富贵子弟,而能保持平常之心,不容易。
1。8(11。6)★★★★
南容三复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
【译文】南容三次执圭求婚,孔子把侄女嫁给了他。(注:传统所有译法,都把“三复白圭”说成三次诵读“白圭”之诗。)
【解析】白圭之诗指《诗经·大雅·抑之》的诗句“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兰之玷,不可为也”,意思是白玉上的污点还可以磨掉,我们言论中有毛病,就无法挽回了。这是告诫人们要谨慎自己的言语。
但是,这样的解释未免牵强了一点。圭,古玉器名。长条形,上端作三角形,下端正方。春秋时期贵族朝聘、祭祀、丧葬时以为礼器。春秋时期,求婚时要送礼的,叫做纳彩。诸侯一级送圭,士一级送雁。孔子时期的鲁国已经礼崩乐坏,三桓的礼数都按照诸侯的级别。因此,南宫敬叔三复白圭不是三次念诗,而应当是三次执圭求婚,孔子婉拒两次之后,第三次接受,这样以显示南宫敬叔的诚意。而且,婉拒两次之后才答应,这也是当时的规则。
为什么历来的译法都要把圭玉说成“白圭”之诗呢?因为南宫敬叔执圭求婚是不符合周礼的,孔子竟然接受,岂不是有违孔子的一贯信念?岂不是给孔子脸上抹黑?所以,为圣人讳,历朝历代篡改了这句话的原意。
【现实解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好礼送给丈母娘;拒绝一次不要紧,说明送礼不够勤。
1。9(5。1)★★★★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译文】孔子评论公冶长说:“可以把女儿嫁给他,他虽然被关在牢狱里,但这并不是他的罪过呀。”于是,孔子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
【解析】女儿嫁掉了,嫁得有点匆忙啊。为什么匆忙把女儿嫁给一个罪犯?看看背景吧。
公冶长是谁?有说是孔子的学生。不过,先来看看公冶这个姓氏。
公冶,出自姬姓,为季孙氏的后代。季友有后人叫季孙冶,字公冶,季氏的始祖便是季孙冶。所以,公冶长是季孙家族的人。有记载公冶长是齐国人,这很正常,鲁国人移民齐国的非常多,就像今天移民美国一样。所以,孔子除了欣赏公冶长这个人之外,恐怕还看重他的季孙家族的背景。
侄女嫁给了孟孙家,女儿嫁给了季孙家的疏族,在攀高枝傍大款这一点上,孔子与常人并没有什么区别。事实上,公冶长没有什么成就,他的家族背景也并没有能够帮上老丈人。可以说,孔子嫁女不太成功。
关于公冶长,有一段明显是后人杜撰的小故事。说是公冶长通鸟语,一天,他听到鸟叫:“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有个虎驮羊,你吃肉,我吃肠。”于是公冶长认为是老虎咬死了一只羊,就赶到南山去看个究竟。谁知到了南山,竟是一个人在那里被杀。这时,恰巧官府的人赶到,把他当做杀人疑犯抓了起来。公冶长说他受了鸟骗,官府的人就命人把米用盐煮了喂给笼中的鸟吃,然后把鸟提到公冶长面前。小鸟边吃边叫,官府的人问:“这小鸟叫的是什么?”公冶长说:“小鸟说米里有盐。”官府的人知道他是被冤枉的,就释放了他。这段故事,就是为公冶长入狱找个好听的理由。至于公冶长究竟为了什么入狱,不详。
【现实解说】看过一个人,然后在他处于低谷的时候去攀亲,这相当于股市上的逢低吸纳。但是一定要看清楚,如果把垃圾股看成了潜力股,那就一辈子高度套牢了。
1。10(3。1)★★★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译文】孔子谈到季氏,说,“他用六十四人在自己的庭院中奏乐舞蹈,如果这样的事都能容忍的话,那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容忍?”
【解析】鲁桓公有四个儿子,分别是鲁庄公、庆父、叔牙和季友,鲁庄公死之后,庆父和叔牙想要篡位,结果季友先后杀死了两个哥哥,成语“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就出于这里。但是季友出于对两个哥哥的歉意,因此决定自己三兄弟的后人世代继承职位,世袭司徒(季孙)、司马(孟孙)、司空(叔孙),共同执掌鲁国国政,因为三家都是鲁桓公的后人,被称为“三桓”。三家团结一致,因此实力越来越强,国君反而成了摆设。原本鲁国是六卿制,三桓之后,逐渐取消了另外三个卿,只有三桓具有卿的级别。此外,三桓基本瓜分了鲁国的土地,军事和经济实力远超国君以及其他家族,地位更加不可动摇。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实力和地位,他们不把国君放在眼里,公然违背周礼。
古时一佾(音义)为八人,八佾就是六十四人,据《周礼》规定,只有周天子才可以使用八佾,诸侯为六佾,卿大夫为四佾,士用二佾。季孙是正卿,只能用四佾。
当时的情况是鲁昭公祭祀鲁襄公,同时季平子祭祀季友。按照规定,鲁国可以使用天子规格的礼仪,因此祭祀鲁襄公用祭祀天子的标准。于是,鲁襄公的庙里上演祭祀舞蹈,舞蹈名称为《万舞》,一共需要六十四名演员,组成八八演出方阵,称为八佾。与此同时,季孙家的祭祀竟然也采用天子规格,也上演《万舞》。
当时三桓基本上瓜分了鲁国的地盘,鲁国国君的地盘已经非常小,国库收入越来越少,已经无力支撑国家歌舞团等机构,因此不得不解散,原本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艺人们只能自谋出路。国家有祭祀的时候,就花钱请他们来表演。这次祭祀,因为两家撞车,艺人们就必须做出选择了。一来畏于季孙家的权势,二来见钱眼开,谁出价高,就去谁家表演。结果,大家纷纷去了季孙家,于是季孙家上演正宗《万舞》,而鲁襄公的庙里只有两个上了年纪的艺人在跳《万舞》。
孔子认为季孙家做得太过分,国君不应该再容忍下去,应该采取行动了。这是典型的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还好那时没有文字狱,否则因为这句话被抓起来,岂不是冤大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个成语,出于这里。
【现实解说】2001年,张治安升任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党委书记后,建造“阜阳白宫”,外形酷似美国白宫的政府办公大楼让张治安有了另外一个名字“白宫书记”。2010年2月8日,张治安因受贿罪、报复陷害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治安就属于“八佾舞于庭”,以为这还是春秋时期的鲁国?
1。11(3。2)★★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译文】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在祭祖完毕撤去祭品时,也命乐工唱《雍》这篇诗。孔子说:“(《雍》诗上这两句)‘助祭的是诸侯,天子严肃静穆地在那里主祭。’这样的诗句,怎么能用在你三家的庙堂里呢?”
【解析】《雍》这篇诗是天子祭祀的时候唱的,结果三桓竟然拿来用了,孔子对此非常气愤。那么,天子祭祀的歌曲鲁国人怎么会呢?因为当初周公对周朝贡献巨大,因此在周公去世之后,周成王特地批准鲁国用天子之礼祭祀周公,鲁国因此才有天子之礼。
这一章紧接着上一章,都是在批判三桓违背周礼。从历史记载来看,这是孔子最早开始强调周礼。此前,孔子对周礼只是爱好,并没有看得这么重。为什么这样呢?从孔子的身世看,从小为了活命而奔波,是没有可能忧国忧民的。长大之后在季孙家打工,对周礼的了解更多了。后来自己开办私校,就开始讲解周礼。到这个时候,出于教学的需要,孔子对周礼的学习和研究都上了层次,再加上学校的收入状况越来越好,孔子才有了忧国忧民的物质基础和知识积淀。为什么要强调周礼呢?首先是孔子认为周礼是完美的制度体系,其次则是唱什么吆喝什么,自己最精通的就是周礼,不强调周礼强调什么?
事实上,孔子在此之前对周礼并不那么看重,历史有记载的违背周礼的事情,孔子做过三次半。
第一次是母亲去世的时候,孔子的母亲因为在孔家没有正式的名分,本身也是平民阶层,因此没有资格葬在孔家的墓地。那时候孔子才十七岁,年轻气盛胆子大,决定以暗渡陈仓的方式来葬母亲。首先,孔子将母亲的棺木运到了五父之衢,做出要下葬在这里的架势。五父之衢是什么地方?
关于五父之衢是个什么所在,历来说的说法是曲阜城外某地,其实这又是为圣人讳。当初三桓瓜分公室部队,先在鲁僖公的庙门前进行盟誓,然后去五父之衢诅咒。《左传》中几次提到五父之衢诅,都是去诅咒的。古人盟誓和诅咒是很讲究地点的,特别是鲁国人。既然专门去五父之衢诅咒,说明这是一个凶地,恶鬼出没的所在。不是乱葬岗,就是刑场。而如今孔子将母亲在这里出殡,自然不是刑场这样的地方,因此一定是乱葬岗。
等到亲戚朋友们都走了之后,孔子在邻居车夫的帮助下,悄悄地将母亲的棺木运到了防地孔家的祖坟,与父亲叔梁纥合葬。按《史记》记载:孔子母死,乃殡五父之衢,盖其慎也。陬人挽父之母讳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于防焉。
这件事情,孔子的行为令人赞赏,可以说智勇双全。但是,是违背周礼的。这件事情,孔子应该是得到了异母哥哥孟皮的默许,或者在做了之后,孟皮并没有追究。后来孔子对哥哥一家很关照,与此应该有很大关系。
第二次违背周礼是在孔子服孝期间,当时季孙家大宴整个曲阜的士,有歌有舞有酒有肉。孔子听说了,穿着丧服就去了,结果被门口接客的阳虎给赶了出来。有人说这是阳虎故意羞辱孔子,甚至有人说这是阳虎设的计谋。其实,稍动脑子就知道,孔子岁数又小,家里又穷,又住在贫民窟,阳虎怎么会认识他?阳虎之所以赶他出来,是看他穿着丧服,按照周礼,服丧期间不可以参加这样的活动。按《史记》:孔子要絰(音迭,春秋时期服丧时结在头上或腰间的麻布带子),季氏飨士,孔子与往。阳虎绌曰:“季氏飨士,非敢飨子也。”孔子由是退。
这件事情,是孔子少不更事,没什么好指责的,不过确实是违背了周礼。
第三次违背周礼是孔子结婚。按照周礼,同姓不婚,也就是同姓之间不能结婚。可是孔家是宋国移民,宋国的规矩是按照商礼的,讲究的是族内婚,也就是同姓结婚。孔家虽然移民到了鲁国,可是世世代代从宋国娶亲,保持了商礼。到了孔子这一代,孔子从来没有接触过商礼,大概也不知道,所以很可能是哥哥孟皮做主,为他从宋国娶了老婆丌官氏,毫无疑问属于族内婚。
这件事情不怪孔子,也合理合法,但是确实违背了周礼。
第四次就是孔子开办私校,有教无类地招生,打了周礼的擦边球,就算是违背了半次周礼吧。
所以,孔子并不是天生就遵从和推崇鼓吹周礼的,相反,年轻的时候他还有些藐视周礼。因此,孔子正式成为儒家是在他办了私校之后,也就是三十岁之后的事情了。
【现实解说】国是别人的国,堂是别人的堂,诗是别人的诗,生个什么闲气?老老实实当自己的教书先生吧。
1。12(15。27)★★★★
子曰:“巧言乱德。小不忍,则乱大谋。”
【译文】孔子说:“花言巧语扰乱了理性的克制,小事不忍耐,就会败坏大的谋划。”
【解析】鲁昭公在对付三桓的问题上原本非常谨慎,儿子公为多次劝说父亲动手,都被鲁昭公痛斥。可是,最终在季公若、臧昭伯、郈昭伯等人的鼓动下,鲁昭公还是没有能够忍耐下去,贸然动手攻打季孙家,结果三桓联手击败鲁昭公,鲁昭公仓皇出逃齐国。
对于鲁昭公等人的贸然行动,孔子批评说是“小不忍则乱大谋”。可是,此前“是可忍孰不可忍”也是他说的,究竟哪一个对?事实证明,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要忍。所以,孔子的感悟是“小不忍则乱大谋”,他也从现实中得到教训,因而得到进步。
我们常说“事后诸葛亮”,其实,还有“事后孔夫子”。
【现实解说】忍,还是不忍?不取决于对方无礼的程度和自己愤怒的程度,而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以及动手的时机。“是可忍孰不可忍”和“小不忍则乱大谋”都是孔老师说的,自相矛盾,哪一句是对的?不看广告,看疗效。
1。13(7。14)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译文】孔子在齐国听到了《韶》乐,有很长时间尝不出肉的滋味,他说,“想不到《韶》乐的美达到了这样迷人的地步。”
【解析】鲁昭公仓皇出逃齐国之后,孔子一来担心自己的言论被三桓清算,但更重要的是他感觉“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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